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发表时间:2025-12-26审查工作述职报告(优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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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会)监督市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撤销长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对市本级预算初步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承担监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办理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有关事项。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级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级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负责审核、监督市级各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
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审计部门)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 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五条 一些组织和个人,对违反预算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市人大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及时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编制情况。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30日前,将市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说明;
(二)上一预算年度市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三)一般收支预算总表及说明。其中,预算收支列到类,重要的列到款和项;
(四)建设性支出、基金收支类别表;
(五)市级各部门预算草案及说明;
(六)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表及其说明;
(七)财政债务资金使用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初步安排表及说明;
(九)初步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及有关说明。
第八条 对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编制是否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是否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
(三)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四)预算收入增长是否与本市经济增长相适应;
(五)预算支出是否保证公共支出的合理需要;
(六)预备费是否按规定比例设置;
(七)为实现预算拟采取的措施是否积极可行;
(八)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也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
市财政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作情况说明,回答询问,听取意见。
第十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初步审查中对预算安排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市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十一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对初步审查意见进行研究,并将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自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日起60日内,将上报省备案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批复的市级各部门预算报市人大会备案。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下一级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市人大会备案。
第十四条 市人大会对市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的决议情况;
(二)为实现预算采取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三)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情况;
(四)预算支出拨付和使用效益情况;
(五)接受上级专项拨款、财政返还及补助款项的安排和使用效益情况;
(六)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备费和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八)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情况;
(九)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十)市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一)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十三)市财政债务偿还情况;
(十四)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情况。市人民政府需要动用超收收入安排当年支出时,应当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报送市人大会备案;在预算年度执行终了后向市人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第三季度向市人大会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市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送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资料。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下列事项及时报送市人大会备案:
(一)市人民政府有关预算的规范性文件;
(二)市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情况;
(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上解收入的情况;
(四)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五)市人大会认为应当报送备案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市人大会可以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和组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经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同意,可以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和特定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部门、各预算单位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的使用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向市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市人大会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可以将调查报告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
第十九条 市审计部门应当按照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原则,依法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大会提交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市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向市人大会报告。
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可以就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重要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审计结果。根据审计结果,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市人大会会议进行审议。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市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一条 在预算执行中,预算收支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会审查和批准:
(一)预算收入总调减额超过预算额5%的;
(二)预算支出总增加额(不包括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追加、追减的各项专项资金和财政返还或者给予地方补助的资金)超过预算额5%的;
(三)法定的或者应当确保的预算支出项目需要调减的;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的。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的预算调整方案应当于预算年度的第三季度提出,包括: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二)关于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三)其他相关资料和说明。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第二十三条 市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作出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第二十四条 预算年度执行终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会审查批准。
编制决算草案应当依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照预算数、调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变化较大的要作出说明。
第二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大会举行会议15日前,将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市级各部门决算草案,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的其他材料。初步审查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向市人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市人大会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根据审议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决算草案的决议。审查决算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决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报告的变化情况;
(三)预算收支是否存在应调未调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调整的情况;
(四)预算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益情况;
(五)预算超收和专项拨款的数额及使用效益情况;
(六)预算结余、结转情况;
(七)对预算执行中重点支出的保证情况;
(八)市财政债务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九)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将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表、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抄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人大会可以责令纠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会选举、任命的人员,对其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按规定提交预算初步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不报送应当备案事项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调整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的;
(三)不及时、如实答复市人大代表询问或者市人大会组成人员质询的;
(四)市人大会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时,向其提供虚假数据或者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对暂时不能纳入预算的应当编制收支计划和决算,在预算年度执行终了后,将预算外资金使用及其决算的情况报人大会备案。
市人大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7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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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镇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镇两级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团结带领勤劳朴实的**人民,同舟共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经济建设有了新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经济指标新突破。全镇乡镇及民营企业增加值完成19150万元,比的8153万元增长157.4%;财税收入完成880万元,比20的343万元增长61%;农民人均纯收入2835元,比的1962元增长30.2%。二是支柱产业新突破。我们遵循“产业抓重头、企业抓龙头、产品抓拳头”的发展格局,着力打造煤碳、冶炼铸造、化工、建材四大支柱业,产值达到了4.5亿元,占到全镇工业产值的80%,上交税金占到全镇财税收入的96.5%以上。三是龙头企业新突破。龙头企业作为全镇的支撑点,产值超五百万元以上企业达到了16个,上交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大户达到3个850万元的大户1个,20万元的大户12个。四是农业调产新突破。我们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主要形成了以草食畜、中药材、干鲜果、蚕桑为主的特色农业新格局,到20底全镇生猪饲养量达17595头,羊饲养量达24850只,蚕茧产量达61吨,养殖业综合收入可达339万元。生猪饲养量达到2万头,羊群达到2.3万只,中药材达到1.2万亩,蚕桑达到1500余张。全镇退耕还林面积1万余亩,生态公益林2.1万亩,总体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基础设施得到新改善,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以来,我镇基础设施建设迈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资金投入多达7000余万元,农村基础设施有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方面,全镇46个村共投资2560万元,铺设水泥路128公里,实现了村通水泥路目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方面,先后投资130万元完成了引台北水入**和引磨河水入**工程,年底已解决自来水入户的村达到37个村,基本上解决了人畜吃水困难,提高了安全用水质量;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全镇45个村开通了程控电话,电话总门数达到4320部,电话入户率达到50%。38个村完成了有线电视入户工程,总户数达到了6300户,占全镇部户数的72%,是20的11倍,移动网络实现了区域的全覆;小城镇建设工程方面,总投资2100万元。拓宽改造了集镇西街,新建了接轨路商贸一条街,完成了**中心寄宿小学建设,城镇建设步伐加快,镇容镇貌大为改观。
――改革开放实现了新突破,为新农村建设充实了发展活力。五年来,我们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以改革添活力,靠开放求发展,使企业改革取得了理想成效。农村改革深入进行,对全镇46个村实行了村财镇管,完成了“三提五统”和农业税的减免工作,减轻了农民负担。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如数发放到群众手中,转移支付如数兑现。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我们先后从外省、市引进了项目、资金、技术,取得初步效果,如丈河的轻质碳酸钙项目现已试产,从河南省引进的陶立沙支撑剂项目落户庄里,本市强民乳业公司现在后山村已开始基建工程,这些企业和单位与我们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技术协作,信息传递和情报交流关系,内联外引,招商引资打破了我镇以往僵硬的封闭局面,加快了附城开放开发的步伐。
――精神文明实现了新进步,为新农村建设培塑了社会风尚。五年中,我们以“四五”普法教育为抓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推动了社会各业的全面进步。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广播电视等事业都取得新的成就,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八以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完善,46个村的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按期完成。群团组织得到加强,民兵建设效果明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提高,确保了社会稳定和全镇发展的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回顾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我们倍感欣慰,回顾这几年来所走过的艰辛路程,我们深刻而清醒地认识到,辉煌的业绩,饱含着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关怀,凝聚了各基层组织和全镇人民的心血,浸透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汗水。尤其是各位代表对政府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关心、有力的监督和支持,这是做好政府工作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在此,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小康建设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前进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支撑镇域经济发展的工业支柱产业尚未形成,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压力较大;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还缺乏稳固的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促进和谐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还不够宽松;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解放程度不够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有的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有的是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有的是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都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五年,是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的五年,面对形势和任务,如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新跨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今后五年我镇总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是:以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镇第八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生态园林小城镇、殷实富裕新农村”发展战略,力求在建设生态园林化小城镇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在发展社会事业、解决民生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今后五年的主要经济目标是:
农村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长12%,达到3亿元;
乡镇及民营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4%,达到4.46亿元;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2%,达到1990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达到3960元;
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
做好今后五年的政府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对当前发展环境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经济社会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的发展放到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的大背景下,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要深刻认识我们的镇情特点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确处理“好”与“快”的辨证关系,在“好”的基础上能快则快。要正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既要看到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势头进一步趋好,又要充分正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充分正视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充分正视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清醒头脑,抓住发展机遇,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
实现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意图,我们要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镇情实际,着眼科学发展,突出抓好以生态园林化为主题的小城镇建设。
要以集镇建设为中心,以晋陵、礼夺公路为重点,积极推进特色村镇建设。要按照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快以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沼气建设、园林绿化、高标准住宅小区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集镇的综合功能和承载能力:切实抓好凤山古建重建工程,西街商住一条街开发工程,启动并完成凤山至坡地到一级路一条街开发,进一步完善集镇供水、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切实抓好**村大中型秸秆气化站建设,两年内实现向农户集中连片供气。在此基础上,还要重点实施好集镇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集镇建设既要充分体现我镇人文、历史、地理、山水特色,又要切实承载全镇经济、社会、文化各项事业发展辐射功能,更要作为重振古镇雄风、打造崭新**的亮丽名片。
(二)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切入点,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 “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建设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巩固提高现有新农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启动并完成**/**等5个新农村试点示范村建设,同时完成晋陵路和礼夺路沿线20个新农村达标村,搬迁20户以下的自然村,向条件优越,基础扎实的大村靠拢,五年内分期分批完成移民搬迁户300户,使每个农民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富裕文明的现代化生活,新农村建设整体上走在全县前列。
――加快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农业。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抓好畜牧、蚕桑、干鲜果、中药材等特色基地建设,努力发展绿色高效优质农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素质培训工作,实施好“万名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行业协会的发展与规范工作,提高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以农业组织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现代化,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
――大力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发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是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一体的民心工程,对于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村新能源建设,以及国家农业部拟把我市作为生态家园示范市的大好机遇,统一认识,统一行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打一场沼气和秸秆气“户户通”攻坚战。,全镇要完成1790户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其中一池三改户1090户,**秸秆气化站一个(供气3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一处(供气400户)。五年内,力求使全镇%80的农户用上新型清洁能源,全镇基本实现秸秆气“户户通”。
――加强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现代化是全面建设新农村的基本目标,今后五年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是:所有建制村通程控电话、通光缆电视、通数据宽带;95%的建制村通自来水;完成**变电站增容建设任务;80%的建制村完成交通干道和主巷道的绿化硬化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成**至**庄引水工程,解决三村居民及**强民乳业安全用水问题。二是抓好村通道路延伸工程,集中力量,协调各方完成南马至高平平头、岭西至礼义梁泉、桑家坪至潞城疙瘩、台南至柳口南庄、平道到高平双泉、东河至高平侯庄六条出境路的水泥路面硬化。三是实施晋陵一级路到盖城等村的接轨路工程,进一步方便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
――全力推进通道绿化和交通沿线荒山绿化。以创建生态园林化新村镇为目标,按照“公路两侧树成荫、通道视线无荒山”的要求,全力推进以通道绿化和交通沿线荒山绿化为重点的五大造林绿化工程。重点是实施集镇景观绿化工程,晋陵一级过境路绿化工程,村通水泥路绿化工程,小康村生态园林工程,交通干道视线荒山绿化工程。“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荒山绿化3000亩、森林覆盖面每年新增1个百分点,力争到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对已经完成的通道和交通沿线荒山绿化,要加强管护,及时补植,确保绿化效果。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完善提升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民并村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中小学撤并工作,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教师不足和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完成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名镇和特色文化村创建工作,实施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丰富和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五保户”供养、社会互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二)确立建设重点,抓住项目支撑,大力发展新产业。
――要在实现支柱工业新型化上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工业强镇”的战略目标,作为我镇支柱产业的冶铸、煤炭、化工、建材四大传统产业,要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以改造提升,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要以壮士断腕的魄力和勇气淘汰百立方以下小高炉、小化工等土小企业,引导、支持淘汰企业转产、技改或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技术起点较高的产业项目,实现我镇支柱工业的浴火重生。冶炼业要施以大手笔,引进大项目,铸造业发展要扩大规模,提高产能,增强效益。煤炭行业及其非煤矿山行业要在巩固严打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推进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实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化生产,同时要利用企业各界,积极发展地面替代产业。化工产业要实行区域化发展,积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注重产品延伸开发。近期要重点抓好“450冶炼”项目的洽谈、选址、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羊明化工有限公司和陵川龙腾陶粒砂有限公司的达产达效,三年内完成全部生产线建设,进一步提高规模质量效益;尽快完成水暧有限公司万吨铸件项目的立项和开工建设。坚持按照这一发展思路,通过狠抓项目建设,力争用2到3年时间,实现“155”发展目标,即碳酸钙系列产品产量达到10万吨,膨体砂系列产品产量达到5万吨,铸件系列产品产量达到5万吨,实现工业产值3亿元,贡献税收2000万元。
――要在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取得新成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在调产过程中要以规模化发展为方向,以加大科技含量为手段,以建设特色园区为重点,推动一村一业一品建设工程。近期要集中力量抓好强民乳业的达产达效,政府要搞好服务,企业要加快建设,力争在今年6月底正式运营,在重点抓好以强民乳业为龙头的草食畜牧特色园区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以丰西、东西下河区域为重点的林药间作项目,积极推进以镇域北部田庄北庄岭西三村为重点的优质果品园区建设,精心培育以丈河区域重点的蚕桑养殖园区。通过上述四个特色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全镇以畜牧、果品、药材、蚕桑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调产持续推进。
――要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再创新业绩。近年来,我镇非公有制经济虽然说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还远远不够。今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围绕提升总量,扩大规模,降低门槛,提高效益做好文章,下足功夫,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业开发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四)、着眼社会和谐,建设平安附城,努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合理调整教育结构,重视幼儿教育,提升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增强教育事业发展活力。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健全覆全镇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和应用型人才。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教学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发展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双拥”和“双服务”活动。继续做好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各项工作。关注弱势群体,健全社会帮扶救助体系,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抓在手上,强化责任意识,注重综合治理,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煤炭、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以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等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特别是要认真吸取苗匠煤矿“3•18”特大瓦斯事故和我县桥将煤矿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坚决克服思想上麻痹、工作上自满、管理上松懈的倾向,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和责任,对非法生产的矿井,要一律实施关闭;对非法组织生产者,要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要一律从严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府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继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扩大政务、企务、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加快依法治镇步伐。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认真做好信访和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努力把各种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培养公民的高尚人格,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等丑恶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20工作安排
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对于保持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意义十分重大。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坚持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原则,要坚持推进资源节约、加强环境保护原则,要坚持又好又快、好中求快原则,切实把全面发展、关注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力求在做大做强支柱工业,开发建设特色农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新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体来说,就是要努力实现5项目标,重点抓好4项工作,全力办好10件实事。
五项预期目标是:
――乡镇及民营企业总产值完成63072万元,较上年增长8%;
――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18446万元,较上年增长8%;
――财税总收入完成1130万元,较上年增长30 %;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76元,较上年增长5%;
――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7‰。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工业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工业化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要求,结合已有发展基础,我镇工业加快发展要坚持立足于市场、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的充分发挥,做强做大冶炼、优质碳酸钙、石油膨体砂、铸造产业,2008年要完成“450冶炼”项目的洽谈、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羊明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超细钙生产线建设、陵川龙腾有限公司第二条生产线建设、水暧设备厂10000吨铸件项目建设。
二、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推动农业的扩规增效,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我镇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要在县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下,坚持以推进特色园区项目建设为重点,巩固和发展壮大畜牧、蚕桑、果品,药材四大产业,努力实现“4个1”发展目标,即以晋城强民乳业陵川养殖生态园为龙头发展优质奶牛1000头,以丈河东南部山区为重点建成优质桑园1000亩,以镇域北部田庄,北庄,岭西等村为基础发展优质果品1000亩,以东、西下河,新庄,丰西为基地完成林药间作完成10000亩。
三、以小城镇建设为载体,推动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优化改善,全面提升新农村整体建设水平。我镇小建设要以集镇建设为龙头,中心村建设为重点。集镇建设方面要在完成西街商住一条街建设、加快实施凤山古建重建工程的基础上,坚持村级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启动凤山至河东一条街的拆迁改造工程,中心村建设重点在玉泉、后山、南马,城东,丈河5个中心村及小会,川里,庄里,盖城等交通沿线村,铺开街道绿化、巷道硬化,卫生净化工程。同时,全镇46个行政村都要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村村成立专门的环卫队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实现环境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以平安工程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开创我镇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活动,继续开展平安村镇、平安校园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保持和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巩固省级文明镇和已有两个市级文明村成果的基础上,2008年再建成5个市文明村(单位)。
各位代表,镇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以下件实事:一是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完善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二是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成2所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示范校建设,提升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持农村寄宿制小学配置暖气。三是开工建设文化中心站,进一步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四是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农村清洁能源用户达到1790户。五是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丰西至窑岭引台北水工程,解决窑岭、平道、青杨庄等村及强民乳业用水难问题。六是启动六条出境公路建设工程。七是帮助农民就业和脱贫致富,培训农民1000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0人。八是关心帮助农村特困群众生活,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农村五保对象按标施保。九是修建一处综合性、比较规范的农民体育活动场所。十是抓好镇中交通道路和教学楼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危旧房屋改造力度。
各位代表,繁重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协调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完善和规范决策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重实际、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切实减少“文山会海”和不必要的应酬,取消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验收活动,集中精力狠抓工作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找准坐标,摆正位置,雷厉风行,狠抓落实,不推诿扯皮,不推三阻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到事,责任到人,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坚决克服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的官僚主义习气,坚决克服部门之间存在的“软摩擦”,坚决克服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懒惰性”,从自身做起,从工作的每个环节做起,强化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严肃查处各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树立勤政、为民、廉洁的政府形象。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努力养成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廉洁自律方面发挥好带头作用。
各位代表,目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振兴**、发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我们要把这种挑战转化为机遇。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在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谱写出我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 篇章。
谢谢大家!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第一条 为了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程序,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对全省总预算(以下简称总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和总预算执行的监督,省本级预算调整、省本级决算的审查批准和监督。
第三条 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应当遵循合法、真实、效益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会)监督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省本级决算;撤销省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第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会审查的总预算草案、总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省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助省人大会监督总预算的执行。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早编预算、细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编制省本级预算。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
第七条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对省本级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前,应当对预算编制和上年度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30日前,将上年度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编制省本级预算的依据和说明;
(二)省本级部门预算文本草案;
(三)科目列到款、重要的科目列到项的预算收支总表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表,省本级各部门预算收支表,建设性支出和重大项目表,接受中央财政返还和补助款项及补助州地市支出分类表,省级财政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表;
(四)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初步审查上年度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时,应当根据需要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条 初步审查预算草案的重点:
(一)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列赤字;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政策以及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三)预算收入的安排是否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
(四)预算支出结构是否合理;
(五)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六)法定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
(七)中央财政返还和补助款项的安排使用情况;
(八)为实现预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
(九)其他重要问题。
第十一条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对上年度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审查后,应当提出初审意见。认为有重大问题的,应当向省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
初审期间,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接到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初审意见15日内,应当反馈采纳情况,没有采取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0日前,省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年度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科目列到款、重要的科目列到项的总预算草案和上年度总预算执行情况表,建设性支出、基金支出的类别表和若干重大项目表,接受中央财政返还和补助款项及补助州地市支出分类表,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表,省本级部门预算收支表;
(三)省本级预算草案及编制说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上年度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 监督总预算执行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实现预算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情况;
(四)预算收支结构和进度情况;
(五)重点支出项目的资金拨付和执行情况;
(六)中央财政返还和补助款项的安排使用及省补助州地市支出情况;
(七)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八)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九)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对部门预算的批复情况,并报送部门预算文本。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省人大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总预算执行情况;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年总预算执行情况。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省人大会听取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月向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报送预算收支表。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省人大财经委员会送交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情况,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国债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重要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情况,有关经济、财政、金融、审计、税务等综合情况统计报告及其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 省人大会在监督总预算执行过程中,可以就总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十八条 省人大会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省人民政府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可以要求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项审计,并报送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 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省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预算发生部分变更的,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提请省人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省本级预算调整的初步方案,提前向省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大会举行会议的30日前,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说明及有关材料报省人大会,由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超收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历年财政赤字。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超收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向省人大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应当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剂,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预算科目执行。
省本级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预算资金的调减,须经省人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三条 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因中央财政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省本级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但省人民政府应当向省人大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人大会一般在每年第二季度审查和批准上年度省本级决算。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大会会议举行的10日前,向省人大会提交省本级决算草案和关于省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十五条 审查省本级决算草案的重点:
(一)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预算收支完成情况,预算执行中的变化及其原因;
(三)重点支出完成情况及效果;
(四)上年结余和结转资金情况,当年预算超收收入或者减收情况,中央财政返还或者给予补助款项、专项拨款情况,预备费使用情况;
(五)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六)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省本级决算草案应当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变化较大的要作出说明。
决算草案包括科目列到款、重要的科目列到项的决算收支总表、调整后的收支预算情况表、基金收支决算表、一级预算单位收支决算表、返还或者补助州地市支出决算表、建设性支出决算表等内容及相关说明材料。
编制省本级决算草案必须如实反映预算执行结果,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不得隐瞒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决算草案在报财政部审核的同时,应当抄送省人大会。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省人大会举行会议的3 0日前,将省本级决算草案及报告的主要内容提交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由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结合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关于省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提交省人大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九条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省本级决算草案时,应当根据需要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和专家的意见。
初审期间,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
第三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大会审查批准省本级决算的会议举行的30日前,向省人大会提交对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省人大会听取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各单位执行支出预算的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果;
(二)对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作出的审计评价;
(三)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省人民政府对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五)省人大会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人大会依照《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或者由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一)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送或者不按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的;
(二)拒绝报送或者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经责令改正而不改正的;
(三)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的;
(四)不答复询问或者作虚假答复的;
(五)对省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不落实或者不反馈落实情况的;
(六)挪用预算资金或者擅自变更预算的;
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下列材料及时报送省人大会备案:
(一)有关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规章或者规定;
(二)省本级预算与州市预算有关收入分成和支出划拨表;
(三)州市人民政府上解收入表;
(四)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上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的汇总预算表;
(五)其他应当报送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用模板
各位代表:
XX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听取了XXX大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代表产生情况的汇报,对出席XXX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XXX省委会关于2011年换届工作的意见及X年X月X日市委会议通过的XXX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XXX大会代表名额为120名,其中选举代表100名,由XXX按照代表选举办法由民主选举产生,其余20名提名代表由市委X届委员会研究决定产生。在120位X大代表中,有X届市委常委委员,有老同志,有各基层组织负责人,有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专家学者及先进工作者,有热心社会的骨干、工作积极分子,按界别来分,XX界XX名,占XX;XX界XX名,占XX。按性别来分,男性代表XX名,占XX;女性代表XX名,占XX。代表界别分布基本与XXX的构成相一致且有较广泛的代表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全体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120名代表全部符合关于产生XX的有关规定及资格条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XX大会120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审议。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是刑事案件申诉人在押的,还应写明现押处所;要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亲属、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人关系,并加一段介绍被告人个人基本情况)。
对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因×××一案,
不服××××人民法院于19××年×月×日××字第××号刑(民)事判决,提出申诉。
主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案件编号、终审法院名称。一般可以这样表述: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的于××××年×月×日的(19×× )第××号一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是再审申请的关键,主要由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部分构成,申请事项一般是要求重新 审理。事实和理由是再审申请是否能得以支持的关键,根据上述提起再审的法律规定,申 请人一定要把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介绍清楚。新证据的发现,新证据的提供,终审法院适 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
依次写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称、审请人名称、审请日期并在附项中列清一审、二审 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有关证据的份数。
针对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不同,因 切合法律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同的再审条件,有的放矢地写清法律事实和理 由。
时效性。由于法律对再审申请有时效限制,所以再审申请书应尽早制作,以免殆误机会。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根据随县监发[20**]1号文件精神,我们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年4月9日至23日,在县直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林业局等10个单位及所属部分二级单位自组建至3月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选取核查对象的`原则:以监管资金量大、涉及社会民生业务较多、管理有多个二级单位的县直部门为主要核查对象。
3、检查的工作方法:本次核查主要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看自查报告,查看相关会计账簿、凭证,翻阅固定资产台账等方式,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对各单位已建账的二级单位进行抽查。
1、单位未严格执行单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开设账户管理组建过程中取得的部分资金。如县卫生局在厉山信用社开户,至3月底帐户资金余额为 481083.27元(资金来源为从各镇医院集中的资金),县国土局在县农行开户,至3月底帐户资金余额为684516.45元(资金来源为从各镇土管所集中的资金)。
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普遍在商业银行中开设账户。
2、坐支收入,收入入账不及时。县林业局收取资金4000元,未入时入账。
3、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县计生局收取社会抚养费4.8万元,未及时缴入非税收入管理局而用于日常支出(4月份已缴入财政,由于未扎账,未查)。
4、白条抵库,现金存量大。县交通局6人在财务科支取现金7笔计6.5万元,民政局个人借支款7万元,水利局出纳为工作办理的个人银行卡至3月底余额为9.7万元。
5、单位“一把手”不具体分管财务规定执行不到位。大多数单位由单位“一把手”审签支出票据,直接由分管财务副职领导审签入账的单位不多。“一把手”审签支出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计生局、县建设局。
6、固定资金未建台账。至检查止,未建固定资产台账的单位有:交通局、民政局、计生局。
7、会计人员无证上岗。县计生局会计无会计资格从业证书,导致核算不准确。
8、记账不及时。县民政局因需安装财务软件,组建以来的财务收支都未记账。至26日止已整改到位。
上述1至4项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单位刚组建,资金支出频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平台在去底还无法正常运转,部分单位为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开设了过渡账户,或从收入中直接列支;二是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资金运转周期较长,各单位为达到迅速使用资金的目的而使用了违规办法。1至8项问题共性的原因是:一是领导主观重视不足,从单位自身角度出发,对各项财政管理规定不能严格执行。二是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欠缺,不能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对领导未执行规定的决策不能据理力争。
1、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县财政局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印发相关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科目,规范会计人员业务办理会计核算行为。
3、县财政局出台与各单位的对账制度,完善对账手续,尽量缩短国库资金的运转周期,保证预算单位能够及时使用资金。
4、检查组负责督促各单位在4月底前整改到位,逾期由县纪委监察局严肃处理。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授信审查人员是银行中非常重要的职位,他们的工作是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客户贷款或提高信用额度。在我所工作的银行,我担任授信审查人员已经有两年了,我将在这篇述职报告中详细介绍我的工作情况。
作为一名授信审查人员,我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贷款申请。这些申请来自各行各业的客户,有些是个人客户,有些是企业客户。我需要仔细审查他们的信用报告、财务状况以及还款能力,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我需要与客户沟通,了解他们的贷款用途以及还款计划,以便作出正确的决定。
作为授信审查人员,我不仅要审查客户的信用情况,还要评估他们的风险。在审查贷款申请时,我需要分析客户的行业背景、市场前景以及竞争压力,以确定客户的经营风险。有些客户可能经营不善,有可能无法按时还款,我需要谨慎考虑这些因素,以减少银行的风险。
作为一名授信审查人员,我还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团队密切合作。在审查贷款申请时,我需要与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以及业务部门协商,共同制定审批方案。有时候,我们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决定,我需要迅速与团队沟通,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在授信审查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我审批的贷款项目有高达90%的成功率,而且大部分客户都能按时偿还贷款。我还参与了一些大型企业的贷款审查,成功避免了一些潜在的风险。我的审查工作得到了部门和客户的认可,我也获得了一些奖励和表扬。
作为一名授信审查人员,我的工作是非常具有挑战性和责任感的。我需要审查大量的贷款申请,评估客户的信用和风险,与团队合作,确保审批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审查能力,为银行的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河南城建学院法律系
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换届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我受“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换届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委托,向本次大会作“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换届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系团总支的具体领导下,我系根据《“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换届大会”代表产生有关事项》的文件精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了代表名,其中男名,占总人数的,女名,占总人数的47%,党员12名,占总人数的9.1%,团员109名,占总人数的90.9%。
大会筹备委员会对 121名代表按照有关条件和竞选程序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查,经过审查,上述人员均符合条件,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能够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与愿望,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大会筹备委员会认为所有代表资格有效。
河南城建学院法律系大会筹备委员会2012年12月17日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一是以信访、接访、下转、交办件为基础,调查核实,梳理线索。办理案件处分解除1个。共调查、核实、办理信访举报件4件,按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件1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转件1件,市纪委交办件2件。按照5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处转交信访件1件,主要反映“泰州违规开设高港电视频道”的问题。经与市电视台纪委对接、了解,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是省委巡视组已受理并由市广电台纪委和高港区纪委联合办理了结件。为此,我们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了回复,并向市纪委信访室作了汇报,同时也向市纪委案管室报送了有关线索和回复内容。
二是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物资管理、检查门面出租、重大事件调查为手段,主动出击,摸排线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对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原书画院院长徐文藻同志,在任期内,与门面房承租人续签十年补充协议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报局党委研究后,作为违规线索上报,并与市纪委对口检查室进行了报告。并多次与徐文藻同志进行谈话,指出其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续签的协议是违规的,责令其在自我纠正的同时,主动协调承租人配合单位规范门面房出租事项。
2.对我局主动开展常态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梳理,发现了一些违规问题,报局党委研究后,对基层单位审计结果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常态化审计有关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基层六个单位对照问题,剖析原因,狠抓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3月,我们积极协同市审计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两次审计共发现了“转移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未执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四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谈话,指出了问题的违规性,并责令四个单位的负责人提高认识,抓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3.重点关注物资管理工作。我们在注重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系统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关注。针对基层重钱财、轻物资管理的问题,印发了对市直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进行规范和检查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对在帐重要物资进行清点、规范和追缴,从中发现了个别单位的已退休人员长期占用重要公共物资、物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即时与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建立物资管理账册,及时收缴相机等重要物资入库。
4.对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行跟踪。对市文化馆因住建部门交付使用的场馆内,发生掉落物体伤人事件。局纪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解,并对有关情况时行跟踪、检查。这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太差,工程监理、工程管理部门失职、渎职引起的伤人事故,是一起跨部门、涉及住建、工程施工、驻场人员、监理人员的事故,我们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提请市纪委牵头查核。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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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又有施工图设计预算和施工预算之分。基本建设工程预算是估算、概算和预算的总称。
计划制定以后,就为评价以后的绩效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毫无疑问,预算的绩效是一个比过去的绩效更好的基准。这是因为受通常隐藏在过去绩效中的低效率及不断变化的条件的影响。
有两种基本的预算形式——长期预算和短期预算。时间的长短将两者明显区分开来,这提出了一个问题,即预算使用者要受到常规会计年度的适当影响,对每一公司最具意义的预算期应被采纳。例如,某种产品的生命周期从其引入期到淘汰期,从很多方面来说,与其说是日历期间不如说是自然预算期,因为它在统一的基础上将销售、生产和财务计划联系在一起。实际的预算期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准确预测的能力。典型的预算是以年度为基础来编制的,然而,往往由于报告、时间安排和控制的原因,这一时间跨度又被分解为更小的时间间隔(例如在生产和销售活动中,按照半年、季度、月份甚至是星期来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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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把纪律挺在前面,守纪律、讲规矩,需要党员干部熟悉党纪条规,了解执纪形态。今年以来,我们把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内容,从知规知纪开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政策和纪律意识。
其次,通过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及泰州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学习上级纪委的有关违纪通报、蜗牛奖评选办法、观看《底线不能失》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守规观念。我们先后充分利用“固定学习日”、月度工作例会、系统综合会议等时机,开展纪规学习、警示教育12次。
再次,结合去年局对上效能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查找思想意识、工作效能、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和推进措施,并将遵纪守规融入到单位个人日常绩效考核之中,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成绩、职务晋升、绩效奖励等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形成系统上下对遵规守纪、凝心聚气拒“蜗牛”、当“奔牛”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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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预算审查和监督,促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市总预算执行的监督、市本级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会)依法监督市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的部分变更;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
?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市本级预算草案、预算部分变更方案、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承担监督市总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预算草案,细化预算科目,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第六条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市本级预算草案及有关材料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其主要内容及有关材料包括:
(一)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说明;
(二)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编制的各项预算收支表及说明;
(三)市本级主要部门预算收支表及说明;
(四)若干重大项目表及说明;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应当了解预算初步方案的编制情况,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介绍,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可以对有关问题进行视察或者调查。|
第九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收到预算草案后七日内召开委员会会议,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向市财政部门通报。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否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是否符合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三)是否确保重点支出;
(四)其他需要审查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对初步审查意见进行研究,并于收到意见后七日内,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和没有采纳的理由。
第十一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和有关情况,应当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 市人大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情况;
(二)预算收入是否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和上缴,有无虚报收入,有无截留、挪用;
(三)预算支出是否按照经批准的预算及时、足额拨付,有无将上级专项补助的款项擅 自发迹用途,有无将不应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转算内支出,有无虚列支出;
(四)预算执行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市人大会每年第三季度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必要时,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决议或者决定。
第十四条 市人大会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可以组织视察或者调查,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机关进行专页审计。
市人大会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视察或者调查时,有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十五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可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市人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可能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稳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时,应当依法编制收支平稳的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会审查批准。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预计年度市本级预算收入减少或者支出增加,但未使原批准的收支平稳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其数额超过原批准的预算收入或者支出总额百分之三的,应当报市人大会审查批准;其数额未超过上述比例的,由市财政部门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需要将当年预算收入超收部分用于当年支出安排时,应当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并于年度终了的三十日前向市人大会作预计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会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决定、决议、监督意见,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和办理,并将落实和办理情况向市人大会报告。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市本级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审计机关要按照真实、合法、效益的要求,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其审计情况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应当及时组织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报市人大会审查批准。
第二十三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大会举行会议的三十日前,将决算草案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
第二十四条 市人大会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必须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十五条 市人大会对市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预算调增、调减及平衡情况;
(三)上级专项拨款、税收返还及补助款项的执行和管理情况;
(四)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大会根据组成人员的审查意见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作出关于决算的决议。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市人大会责令有关机关或者部门限期改正,并由该机关或者部门向市人大会作出说明;情节严重的,责成有关机关或者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经批准的预算的;
(二)不如实按照规定编报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及部门预算的;
(三)不在规定期限内报送部门预算、审计工作报告、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及有关材料,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影响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监督工作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造成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损失的,市人大会可以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一)属于市人大会任命的,市人大会可以依法撤销其职务;
(二)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会可以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案。
有前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暂时不能纳入预算的,要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编制收支计划和决算。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并将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向市人大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区级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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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预算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业务预算(即经营预算)、专门决策预算和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营业务的各种预算。它主要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直接材料消耗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生产成本预算、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专门决策预算是指企业不经常发生的、一次性的重要决策预算。专门决策预算直接反映相关决策的结果,是实际中选方案的进一步规划。如资本支出预算,其编制依据可以追溯到决策之前搜集到的有关资料,只不过预算比决策估算更细致、更准确一些。例如,企业对一切固定资产购置都必须在事先做好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来编制预算,具体反映投资额需要多少,何时进行投资,资金从何筹得,投资期限多长,何时可以投产,未来每年的现金流量多少。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反映有关预计现金收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预算。财务预算作为全面预算体系的最后环节,它是从价值方面总括地反映企业业务预算与专门决策预算的结果,也就是说,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中的资料都可以用货币金额反映在财务预算内,这样一来,财务预算就成为了各项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的整体计划,故亦称为总预算,其他预算则相应称为辅助预算或分预算。显然,财务预算在全面预算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 从预算指标覆盖的时间长短划分,企业预算可分为长期预算和短期预算
通常将预算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预算称为短期预算,预算期在1年以上的预算则称为长期预算。预算的编制时间可以视预算的内容和实际需要而定,可以是1周、1月、1季、1年或若干年等。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往往应结合各项预算的特点,将长期预算和短期预算结合使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多为1年为期的短期预算,年内再按季或月细分,而且预算期间往往与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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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族,××年×月×日出生,××省××市人,学历××,毕业于××学院××系,××年×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
一、个人简历
××年×月至××年×月,在××小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中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大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年×月至今,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二、直系亲属情况
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其本人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是清楚的。
父亲:××,×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
母亲:××,×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群众;
配偶:××,×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
子女:××,×族,××年×月出生,现在××学校读书,少先队员。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岳父(公公):××,×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
岳母(婆婆):××,×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
其他:(来往密切的叔、姑、舅)
四、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经审查,××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重大政治斗争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无政治历史问题。
该同志于××年×月×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月×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日被列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期间……
该同志在××单位工作期间……
不足之处:工作中有时比较急躁……
五、支委会意见
经过政治审查,没有发现××同志在政治上存在问题,也没有发现××同志直系亲属和现有社会关系存在影响其加入党组织的问题,政审合格。
附件:有关函调材料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支部无公章由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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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0年6月15日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3人。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43名。之后,高新芳(女)、亢全奎、曹海林、张晓忠、郭海雁、韩补芳(女)、任保平、卫加平、耿育斌、高爱军、许小东、申磊、史记明13位同志先后调离红道,代表资格终止。乡第二届人大代表共缺额13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0年6月11日,红道乡缺额选区依法进行了投票选举,分别补选刘俊绒(女)、亢鹏飞、李勇、戴相贵、王丽霞(女)、王志坚、曹晓红、鲁利民、李五龙、闫忠杰、孔庆政、张记虎、曹军奎等13名同志为乡第二届人大代表。
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10年6月11日对刘俊绒(女)、亢鹏飞等1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补选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其代表资格有效。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43名。
红道乡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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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文件之八
城厢镇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7年9月30日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城厢镇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城厢镇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经镇党委批准,城厢镇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39名。按照中共城厢镇党委批准的请示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全镇各妇女组织及有关单位通过民主协商、选举、推荐等办法共产生正式代表39名。代表推选工作于2017年9月底结束。
城厢镇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镇妇联要求明确,精心部署,各妇代会、妇委会高度重视,认真实施,从确定代表产生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酝酿代表候选人到进行协商、选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意。各推选单位严格把关,对代表人选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城厢镇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筹备组对代表条件、结构要求进行了初步审查。
这次产生的39名正式代表,来自全镇妇女各界和各条战线,既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又具有先进性。她们都是各地、各部门、各条战线的妇女骨干和先进分子,为城厢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城厢镇第十一次妇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出席这次妇女代表大会的39名代表,符合有关要求,代表资格有效。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和对下级人民政府预算的监督。
第三条 预算的审查监督,应当遵循完整、真实、合法、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包括: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备案等;本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决定和命令;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决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进行预算的审查监督,或者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负责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可以要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第七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报表,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报表,由各部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相关政策、程序和绩效情况等。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的本级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专项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决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会议结束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公开应当选择主要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易于查询的渠道,并做到清晰易懂,持续进行。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属于法定涉密信息的除外。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预算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接受检举、控告的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总预算草案(含部门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以及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应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收支平衡表,并分别说明编制原则、政策要求、收入来源和支出依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应当编列到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收入预算应当分项说明非税收入征收政策和测算标准,支出预算应当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对下转移支付等作出重点说明,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应当逐项说明绩效目标和实现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在收到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交由财政部门研究处理。财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反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报告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工作应当邀请部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参加,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预算草案应当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别编制,人民代表大会采取整体表决的形式,也可以视情况对四类预算分别表决。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时,除法定重点审查内容外,还应当向审查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派人到会听取代表关于预算的意见和建议,回答代表的询问。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未成立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的,可以成立临时的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由预算审查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临时的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可以组织部分熟悉财政预算工作的代表召开预算专题审议会。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可以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法联名提出修正本级预算草案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提交大会表决。修正案通过后,人民政府应当调整预算,提交本次大会表决。
第十七条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及其决议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预算的决议、决定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预算的决定、规章、命令以及财政体制、重大政策,应当及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修正案情况;
(二)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和实现预算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纳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收入依法征缴情况;
(四)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五)专项资金、预备费、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六)国库按照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七)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无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财政担保和举借债务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将本级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每季度将结转资金、预备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项目调剂、下达转移支付、适用权责发生制事项等情况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的内容,以文字或者报表形式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可以与政府财政、税务、银行国库等部门或者单位实现联网,实时查询预算收支执行信息,建立季度预算执行的分析制度。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前,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组织代表视察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重点收支项目、重大政府投资绩效、政府债务和部门预算的监督,必要时听取政府或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本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并按照时间、内容的要求将研究处理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中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以及有关说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查批准。
第二十五条 预算调整方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三十日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依法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级预算执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一)因财政体制、政策调整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本级预算总支出的;
(二)因上级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需要增加本级预算总支出的;
(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出现短收,分别需要减少本级预算总支出的;
(四)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赤字或者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五)因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备费不足支出时,本级政府先行安排的支出属于预算调整的;
(六)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中规定确保的重点支出项目需要调减支出的;
(七)需要增加举借政府债务数额的;
(八)其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
第二十七条 由于行政区划、行政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变动,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资金、预算资金调剂等引起的预算变更,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季度末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总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期间,省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提出修正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九条 决算草案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形式报告,按照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变化大的应当作出说明。决算报告应当说明:预算执行结果及其绩效情况,实现或者未实现预算的主要原因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作出的说明;政府认为应当说明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批准本级决算前,应当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同期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决议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交办相关审议意见后的四个月内,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的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决算时,可以邀请部分本级或者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级预算资金结算报表,上级审计机关对本级决算审计后下达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其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可以依法撤销其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检举、揭发和控告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查监督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各级政府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园区等)应当编制预算,并编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9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
局各科室(所):
为了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工作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省公务员审查实施办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绩效审查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审查对象为:机关各部门在岗工作人员,含公务员、事业性质人员、附属编制人员、参照管理人员。其余编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区管以上干部按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
(一)注重平时、科学量化。各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工作任务等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量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内容,努力提高审查工作质量。
(二)注重测评、群众公认。要坚持民主测评,切实增强审查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认。
(三)注重奖罚、绩效挂钩。坚持审查结果与待遇、培训、个人发展等紧密挂钩,严格兑现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充分体现奖优罚劣,不断优化局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审查实行平时审查与年度审查、定性审查与定量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的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部门在定岗、定责的前提下,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根据部门的'职能,制定每个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将作为对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岗位说明书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等。岗位说明书每年修定一次,须报局党政办公室审核备案。
工作人员须及时在审查考评信息系统中记录工作日志,工作计划和工作完成情况。科长应经常检查科员工作完成情况并至少每周对科员进行一次评价。分管领导至少每月对科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价。
(三)实行民主测评。在年度审查时必须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公务员审查实施办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评分将计入年度审查得分。
(一)测评标准。年度审查采取百分制评分,其中平时审查评分占70%,民主测评评分占30%。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审查结果。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审查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附属编制人员及事业性质人员审查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度审查优秀等次人员年度审查得分须在90分及以上,并且按机关工作人员审查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年度审查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一般可定为称职(合格)。年度审查得分在50分至59分的,年度审查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年度审查得分在49分以下的,年度审查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二)优秀比例。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当年集体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可将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提高到20%。
(三)特殊情况处理1、受处分人员年度审查等次的确定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公务员审查实施办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机关效能责任追究中与审查挂钩的,按《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执行。
3、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审查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一)工作人员的工资晋升、津补贴及区审查奖发放、职务晋升根据年度审查等次按相关政策执行。对津贴补贴的增加部分,根据区发展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核定标准,对应审查等次及审查得分,采取差别权重的方法,有序发放。不称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二)根据审查结果,审查领导小组每年按一定比例组织报送需提升相应能力的工作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待岗培训。
管理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审查工作。
1、本规定由局党委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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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耕路。投资231万元完成乌龙溪乌龙段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1处完成绿化造林任务855亩。全镇实现大田经济作物面积12621亩大田结构调整率达到了62.2%比上年增加4.7个百分点。实现农业总产值8496万元同比增长8.48%。;投资6.8万元建成无动力厌氧净化池。
90立方米。
曲斗村被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之一。认真开展“十村整治百村示范”活动加强集镇卫生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做好6个村达。
11.7公里。
“康庄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农户建房审批110户,占地面积。
7248平方米。
二是搞好集镇区域建设继续搞好305省道北侧集镇新区开发,完善和规范镇商贸区建设,积极做好江滨路等集镇绿化美化工作,以此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促进产业和人口的集聚三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曲斗的新村建设,在完成二期农居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实施第三期农居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并按生态村的要求,做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带动三产的发展四是强化集镇管理积极开展新一轮“最佳”集镇创建活动,继续加大镇容镇貌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城镇面貌,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城镇规模,提高集镇集聚功能五是积极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确保我镇境内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4、继续做好财政税收工作,改善财政状况。
继续完善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严格遵守农村税费改革精神,积极规范税收秩序,应收尽收,以法治税,保证合理增长,积极培植和引进税源,扩大增收渠道。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继续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坚持财务公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同时,继续促进金融部门大力组织存款,扩大信贷规模,为全镇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目标之一,精神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镇民素质。以创建文明乡镇为契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对现代化建设的信心。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制定镇规民约,引导人们做到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爱护公物、遵纪守法。二是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抓住计划外生育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坚持“三为主”方针,巩固“五项制度”,加强孕前管理,提高“三查”率,做到思想工作与依法强制执行并用。加强征收,提高政策兑现率,遏制非法生育的势头,强化服务,提高四项手术率。配好、配强计划生育队伍,提高计生队伍管理素质,健全计生信息网络,掌握计生对象动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重心真正下移。夯实计生工作基础,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使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三是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坚持教育为本,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整合教育资源,不断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要开工新建航中食堂和宿舍平方米,并按市里统一布署做好小学拆并工作。积极实施科技兴镇战略,建立健全农村科技队伍建设提高全民的整体科技素质。巩固和拓展文化阵地,形成积极进取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积极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努力扩大有限电视和调频广播的覆盖率和入户率。巩固和发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成果,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医疗合作制,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重视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工作,发展老龄、残疾人事业,新建镇敬老院,逐步实现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四是认真实施好扶贫帮困工作。要做好珏塘和方家两个村2004年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工作,要加强与帮扶单位联系,多请示、多汇报,建立感情,得到他们更大的支持。要加强检查监督,抓质量、促进度,管好用好资金,确保帮扶工作各项任务完成。
6、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和法制。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主席团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平安航头”的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司法、调解、治安、保卫工作,打击刑事犯罪,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稳定社会关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村会计代理制正常运转。要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重视和加强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民兵教育和训练任务,促进国防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7、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保证。
实现2004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使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实现我镇2004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上来。要在镇机关内部全面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强化干部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和驻村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尽职尽力,密切配合,带领镇干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大村干部,尤其是村主要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提高他们自己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对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指导,充分发挥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自治职能,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使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各位代表、同志们,2004年是我镇实现三年目标的关键性一年,目标鼓舞人心,机遇催人奋进,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依靠全镇人民,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开创我镇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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