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大全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检讨书大全 > 检讨书范文 > 导航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1-10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收藏十五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煤矿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在校内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学活动的进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部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凡属校园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具体包括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指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10000元内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内的;

二、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冲突;

四、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100000元内的;

二、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三、人群发生中毒症状,致人死亡或者重伤;

四、因环境污染使社会稳定受到影响;

五、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六、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七、对校区装修改选、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教育教学活动、生活的事故;

8货物严重辐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二、各校区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三、人员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数人以上;

四、因环境污染使本校区不能正常教育教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五、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务处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校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和信息,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设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统一调度各校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区、市及其它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经验教训。

二、组长职责

负责批准启动本预案,有权调动本校区一切力量,全面负责突出环境事故应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再分设现场工作组,指定负责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领导工作,组长不在时,全权负责现场应急的组织工作。

四、成员职责

校办主任:协助各校区领导做好环境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理、事故上报、对外发布信息和安抚、稳定等相关工作;

总务处主管: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

校医:负责组织实施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的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情况;

四、事故报警

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的灾难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及校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报警。

一、拨警电话:办公室: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二、报警的内容: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校区名称,报告人的姓名、职务;接受报告的时间,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进行受理登记

应急处理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环境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确认;

(二)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尽快赶到现场;

(三)到现场后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状态及危害程序做出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一、督促发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组织立即采取减轻或消除污染或破坏的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二、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疏散周围群众,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按事故类别组成不同的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尽快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五、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环境事故的全面调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确定赔偿金额和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处理报告;

六、对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害事故,办公室应及时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损害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五、事故报告程序

一、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镇环保局确认;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认;

三、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速报:从事故发生后起,48小时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速报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和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等初步情况;

(2)确报:在查清有关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后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六、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续报谎报的;

二、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职守的;

三、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四、妨碍应急工作的;

五、应急措施处置严重失误的;

六、在应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发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附则:

一、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1.目的及意义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较大、重大、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及矿山企业造成的损失,发生重大、较大、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2.制定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易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3.矿山较特大事故界定

矿山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含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含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 50 人以上 1 的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如采空区塌陷,作业面大面积坍塌等矿山事故。

二、应急

4.指挥调度

矿山较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成立较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和矿产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电信局、电力局、监察局、县工会、建设局、水利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由安监局、国土局联合成立矿山较特大事故应急指挥调度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担任。专用电话: 8269166? 8269788.

5.专业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矿山事故处理,救援应急措施,指挥部下设 9 个应急组织。

① 矿山技术应急组。由经验丰富的矿山安全、采矿、通风、排水及地质测量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组成,涉及单位有国土局、安监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确保在接到指令 10 分钟之内前往事发现场,组长由国土资源局分管矿山局长担任,主要负责事故第一现场的应急处理。应急电话: 8229639

② 医护应急组。由 5 名以上有丰富现场救护经验的医护人员组成,涉及单位是卫生局、县医院及所在乡镇卫生院,组长由卫生局分管局长担任,确保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内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护,应急电话: 120?? 8211283

③ 消防应急组。由公安局牵头,消防中心具体负责,组长由公安局分管局长担任。如遇重特大矿山火灾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小分队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之内前往事发现场。应急电话: 119

④ 电力保障应急组。由 5 名以上电力技术人员组成。涉及单位为电力局及所在乡镇电管所(站)、企业技术人员。组长由电力局分管局长担任,如遇电力事故或出现电力供应等问题,应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内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8211226

⑤ 通讯保障供应组。由网通、移动、联通三家公司组成。组长由网通公司经理担任,事发地点如有电讯联系困难,应该在接到指令后与矿山技术应急组同时出发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8212540

⑥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应急组。由建设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如遇事故中需启用工程机械设备,应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内集结设备到位并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122

⑦ 信息报送发布应急组。由政府办、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政府办主任担任。接矿山较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填卡报送副指挥长、指挥长、政府县长,申请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通知矿山技术应急组和监察督导应急组先期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协调各组工作情况。

如无特殊情况该组与调度办公室合属办公。

⑧ 综合保障应急组。由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四家联合组成。组长由财政局局长担任,协调保证调度办公室及各应急组的后勤保障与物资供应。

⑨ 监察督导应急组。由监察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由局长任组长。监察督导各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按时到位,对因人为原因造成应急不及时的立案查处。

三、应急程序

如无特殊情况,应按以下程序实施预案:

6.直接应急程序

直接应急程序启动应遵循以下步骤:

① 预案启动。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在接到较特大矿山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并立即填卡,报副指挥长、指挥长。同时报县委办、政府办。副指挥长、指挥长报请县长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如紧急情况,副指挥长有权直接启动应急预案,预案起动后,调度办公室立即组织成立信息报送应急组。

② 下达指令。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应按矿山技术应急组、医护应急组、通讯保障应急组、电力保障应急组、其它相关应急组、综合保障应急组、监察督导应急组的顺序通知各组行动。之后将启动应急预案的`信息告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做好人员、物资准备。

③ 集结到位。各应急组接到指挥部综合调度办公室指令后,应立即由组长及时组织人员、物资到位。如却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集结到位的,应向指挥长说明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应急准备赶赴现场。

④ 现场研究。指挥长、副指挥长以及各组进入事故现场后,应按照控制事故继续恶化一一抢救受伤人员一一疏散隐患人群一一抢救重要物资设备的顺序,结合事故发生地点及企业状况,研究制订出最佳应急处理作业手段,指导各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⑤ 抢险救援。各应急组应该独立、协调、有序的进行应急处理。如出现冲突,应该按照控制事故继续恶化一一抢救受伤人员一一疏散隐患人群一一抢救重要物资设备的顺序作业。

⑥ 抢险救援结束。当险情得到控制、负伤人员得到稳定救治、伤难者数目清楚、资产安全后宣布抢险救援结束。各应急组将应急处理情况汇总,由应急组长、付指挥长、指挥长、企业负责人、所在乡镇乡镇长签字后,送调度办公室存档以备事故调查处理。

⑦ 应急完毕。当各应急组确认无再发生险情可能时,报副指挥长、指挥长,由启动预案领导宣布应急完毕。

7.间接应急程序

① 相关部门接到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应急通知后,应按要求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待命。

② 请求支援的应急准备。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和信.息报送发布应急组应及时掌握应急动态,如确需部队、县外或上级支援的,经副指挥长、指挥长批准后及时求援。

四、善后处理

8.伤亡人员救护及处置

应急结束后,救护应急组应将伤者稳妥移交到医院救治,对死者现场出据死亡证明。

9.现场清理

事故单位在技术应急组的指导下清理事故现场,统计财产损失情况。

10.事故调查

应急完毕后,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保障、纪律及奖惩

11.调度办公室做为常设机构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坚持 24 小时不断岗,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各应急组做为临时机构,要常设固定人员,确保一遇重大险情,能够按要求快速到达指令地点。

12 .各应急组一旦接到行动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阻,如因人为因素延误的,交监察局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3 .各应急组按指令抵达事故现场后,要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行动,如果因不协调致使应急延误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 .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勇敢、效果突出的应急人员和单位,报县政府批准,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3

我矿矿井属井工开采,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均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为了切实抓好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矿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比较,找出了矿井重大危险源,并进行重点检测、监控,同时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一、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和确定

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资料和现场实测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要求,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危险源和有害因素进行了初步分析和确定,结合《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资料,确定矿井瓦斯、工作面片帮冒顶、矿井粉尘、矿井水患、矿井火灾、井下爆破、矿井运输提升、矿井电气、矿井机械伤害、人为失误危险因素等危害均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威胁。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专家法及事故树分析法,找出了矿井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危险源:

1、回采工作面开采后,采空区不断扩大,使采空区漏风增加,工作面有效风量降低。漏风带出采空区瓦斯,使矿井瓦斯涌出量增大。

2、回采工作面小巷多,使通风系统变得复杂,通风瓦斯管理困难,而且有潜在的顶板和运输事故隐患。

3、回采工作面两端头多,且端头及上下20m范围内未加强支护,容易发生顶板事故。

4、总回风巷布置在半煤巷煤层中,回风经过采空区。

通过对矿井的分析和评价,确定:

1、矿井瓦斯危害为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2、矿井顶板危害为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二、矿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防治

(一)矿井瓦斯的监控和防治措施

1、防止瓦斯聚积

(1)加强通风,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聚积的有效措施。矿井供风应做到有效、稳定和连续不断,要有足够的风速和风量把瓦斯吹散,稀释到不致引起爆炸和无害的浓度。矿井通风的基本要求:

①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禁止采用自然通风,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

②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和足以驱散瓦斯的风速,严禁瓦斯超限或无风、微风作业;

③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合理分配风量,减少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保证供风地点风量要求和稳定性;

④掘进工作面禁止采用扩散通风;

⑤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无风、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加强瓦斯检查,严格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弄虚作假。

(3)及时处理局部聚积的瓦斯。

2、防止瓦斯引燃或引爆

防止瓦斯引燃引爆主要措施是要杜绝井下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火源产生。

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防止明火。严禁入井人员携带引火物和穿化纤服装入井,井下禁止吸烟和任意打开、维修矿灯。

(2)防止电火花。井下电气设备和放炮器必须是隔爆型的;禁止明火放炮、明照明和明闸刀开关;消灭电缆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禁止检修电气设备带电作业,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现象发生;坚持使用风电闭锁,逐步推行瓦斯电闭锁。

(3)防止放炮引燃和引爆瓦斯。井下放炮应使用安全炸药,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放炮操作规程。禁止放浅眼炮、明炮、糊炮,炮眼必须填塞足够的炮泥,无炮泥及水口袋的炮眼严禁放炮。

(4)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是三证齐全,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5)防止机械磨擦撞击火花的产生。

(二)、矿井顶板的监控和防治措施

1、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防治措施

(1)改进工作面运输方式,尽量采用运输机代替人力推车,取消对通风、瓦斯、顶板、运输管理都不利的'运输小巷。

(2)完善采煤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完善采空区的充填作业技术措施,制定出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充填质量标准,并经常检查。

(4)对目前采用的方钢支柱加方钢顶梁的支护方式采取防滑措施。工作面避免铁、木支柱混掺。

(5)加强对采煤面安全出口和小巷的支护和维护。

(6)对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要减少采空区的悬顶时间,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处理采空区,做好员工的自己保安。

2、掘进头顶板事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4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水平,为了加强对矿山事故的有效控制。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维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特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矿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市平安和稳定。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市矿山基本情况

基建矿井11对)现有非煤矿103户。煤矿主要分布在华坪县,本市矿山涉及现有煤矿矿井136对(其中生产矿井125对。其次是宁蒗县、永胜县、玉龙县。非煤矿山分布在全市一区四县,其中以采石场占绝大多数,另外还有铁、铜、锰、硅等多种金属矿。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矿山事故主要有瓦斯及煤尘(爆炸、中毒、窒息、燃烧)坍塌(冒顶、片帮)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地下透水、地表水害)火灾、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尾矿库跨坝。其它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灾害。

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事故频发并易引起特大事故的.主要是煤矿冒顶片帮即顶板事故、瓦斯事故,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即瓦斯和煤尘燃烧与爆炸,中毒与窒息,煤和瓦斯突出。运输伤害,即运输过程中的挤、乱、撞、压、颠覆等,另有渗水、放炮、火灾、物体打击、高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也易发生。其中,井下的事故远高于露天矿,煤矿事故远高于非煤矿,井下和煤矿极易发生特大事故。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矿山事故根据行业分为煤矿事故和非煤矿事故;根据事故现场分为地面事故和地下(井下)事故。

(一)地下(井下)事故。地下事故往往是危害大、损失严重、抢险施救难度大、要求高。特别是煤矿事故,极易发生地下重大灾难。

(二)地面事故。抢险施救相对容易。其它一般事故较多。

五、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组织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长或主管平安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平安生产监管局、市经委、市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平安生产监管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工会、市委宣传部、有关区县政府、武警部队。

(二)指挥部职责

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矿山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区县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衔接矿山事故演讲;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演讲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平安生产监管局:负责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各矿山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

3.市经委:协助市发改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5

一、预案概述

煤矿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准备、应急响应流程、现场恢复等方面,旨在确保在煤矿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煤矿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抢险队、医疗救护队、物资保障组等机构,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分析、传递事故信息,指挥协调应急抢险队、医疗救护队等开展工作。

应急抢险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火源扑灭、瓦斯排放等。

医疗救护队:负责现场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运输工作。

三、应急资源准备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包括救援设备、医疗药品、食品等。

加强与周边救援力量的联系和合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外部救援支持。

四、应急响应流程

事故发生后,煤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分析、传递事故信息,并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抢险队、医疗救护队等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在救援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五、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煤矿应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

对受损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煤矿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煤矿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预案制定、培训与实施

煤矿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明确责任人并进行项目启动,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煤矿应将应急预案的'内容纳入培训课程,确保矿工了解如何采取应对措施。培训内容应包括事故逃生、救援、使用应急设施等方面的知识。

煤矿应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时应设置不同类型的事故场景,测试矿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突发事故。 l.5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1能力,尽可能地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

2.2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设置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环部、生产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指挥部:生产部。

2.3应急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2.3.1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职责

1、制定、修改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并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3、发布和解除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命令;

4、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园区管委会、周围居民通报情况;

5、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事故及总结经验教训。

2.3.2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具体负责抢险、抢修、医疗、抢救物资、供应、运输及事故通报、安置工作的指挥;

3、安环部部长: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及扩散区域监测工作的指挥;

4、义务消防队长:负责检查现场周围火警、警戒、疏散工作的指挥;

5、办公室主任: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组织急救及后勤保障;

6、生产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及生产系统人员调配;

7、技术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临时性问题、事故的前期分析鉴定工作。

2.3.3应急救援专业队的组成和分工

1、通讯联络队:安环部、生产部专员、助理、调度员。负责人:生产部部长,负责各队联络;

3 2、抢险队:由事故发生所属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人:所属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就近区域人员控制事故蔓延;

3、消防队:由公司义务消防队组成。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负责现场周围火警监察,并迅速组织人员连接消防带备用;

4、医疗救护队:由生产部抽调的事故部门以外的人员组成。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责任。

5、重大环境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技术部负责。

6、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安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7、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司安环部负责。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实验室负责。

2.3.4其它部门职责

1、生产部负责抢险人员调配及分工。

2、办公室负责卫生医疗、后勤保障、车辆调配、交通运输。

3、供应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发放。

4、财务部负责应急资金保障。

5、其它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本公司地处前江工业园区,周围无居民,无环境敏感点。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本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源,无固废和废气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 3.2预防工作

公司对全部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每位员工掌握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

氨水车间位于公司生产区西北位置,属于公司级甲类车间,3氨水车间有400 m氨水罐属本公司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氨水罐区四周建有1.3m高的封闭围堰,围堰内地面及墙面防腐防渗处理。氨水罐区正南方向是五金库房,东面是黄铁矿烧渣单元给料车间,北面是事故池和堆场。氨水罐为圆柱形储罐,共四个,每33个容积为120m。正常工况下,总储量为480 m。

氨水罐区实行专人巡检制度,重点检查管道、阀门和罐体是否有渗漏;氨水罐体每年检测强度和密封性能,确保罐体在使用寿命期内安全可靠;氨水罐出口安装紧急关闭阀(正常情况下常开),如有管道或阀门泄漏时,关闭紧急关闭阀,立即抢修管道和阀门。围堰西北南三侧各有一门消防栓,如发生泄漏事故,可打开消防栓对泄漏氨5水的挥发进行喷淋稀释和吸收挥发的氨气,喷淋水经围堰区内的导流沟进入事故池。

氨水生产的原料为无水液氨,液氨是有毒的,飞溅到皮肤上还会造成冻伤。氨气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对人体有危害。液氨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用槽车运输进厂,槽车每次运输量控制在20吨以内,货到即配制,厂区内不储存液氨,液氨槽车在厂区内停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

液氨配制氨水采用自动化吸氨器装置,吸氨器包括可把液氨汽化的汽化器,汽化器一端通过鹤管连接液氨槽车,另一端连接带冷却盘的配制罐;配制罐上设有液体密度计、液位计、温度计、纯水输送管、冷却水输送管。液氨卸车的鹤管及接头、阀门实行卸前和卸后双检,每次卸车时,卸前和卸后都要检查其强度、密封性参、连接可靠性。液氨槽车卸料口和吸氨器入口均有紧急关闭阀,一旦液氨卸车时发生泄漏,紧急关闭阀自动关闭。槽车卸车区有消防栓,区域四周建有导流沟,如发生泄漏事故,可打开消防栓对泄漏进行喷淋稀释和吸收挥发的氨气,喷淋水经卸车区四周的导流沟进入事故池。

3.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6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技术部实验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按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4.2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2.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7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指挥和协调

4.3.1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车间)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4.3.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请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4应急监测

技术部化验室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5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6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4.6.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应急终止

4.7.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7.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

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7.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⑵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⑶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5.2装备保障

5.3通信保障

公司建立了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5.4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建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兼职队伍,定期培训,熟悉环境应急知识,掌握本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事故调查

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安环部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进行调查,属人为破坏时交司法部门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协助安全部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事故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保证人员及公司财产安全。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7

一、应急组织体系

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包括应急救援机构、指挥部、各专业组等。

明确各级应急组织的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调。

二、应急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制定预警级别和相应的响应措施,确保在预警信息发出后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应急救援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煤矿事故(如瓦斯爆炸、顶板冒落、水灾等),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四、应急培训和演练

对矿工进行应急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措施的实施方法。

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矿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五、信息发布和报告

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和报告制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准确的信息。

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

定期对煤矿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根据煤矿生产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适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在具体制定煤矿应急预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基于煤矿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煤矿的地理位置、地质条件、生产工艺等因素。

应急预案应明确各级应急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协调和决策。

应急预案应包含详细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并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救援。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8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9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永宁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灾难辨识

露天违规掏采,山体滑坡、坍塌,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都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伤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分布在贺兰山东麓,以露天开采砂石料为主。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坍塌、车祸、物体打击等)等。

县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察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救援程序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调集车辆和救援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4、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9、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名单附后),指挥中心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路旭东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021879,8011879。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现场救援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对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检查配备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危险控制、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及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设备、资料支持。

(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

(六)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

(七)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八) 县检察院:按照规定和上级安排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县监察局: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十)县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

(十二)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每两年修订一次。

(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县武警中队是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四)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领导应按时限、地点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10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本公司基本概况

XXXXX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XX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XX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员进行抢救疏散。

主要负责人:XXX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X)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发现事故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报告公司负责人。报告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或设备故障的起因);现场操作人员和负责人将事故通知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对设备的抢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听从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

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11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12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13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wWw.Zhe135.cOM 零思考方案网】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14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山环保应急预案 篇15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环保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众多环保问题中,印刷行业也在逐渐引起重视。为了应对突发情况,保障生态环境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印刷企业制定和实施“印刷环保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一、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意义

印刷环保应急预案是印刷企业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环境保护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一套应急预案。它是指企业为了规范企业行为,防范生态恶化,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在印刷过程中,出现生态环境事故后的急救、应变和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的一套措施和预处理方案。

通过制定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可以,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问题的重要性,加强环保法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此外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环境污染,降低环境污染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减轻印刷企业和社会的损失

二、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制定

1、明确目标和任务: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和社会的损失。在制定过程中,必须明确定义企业应该实现的任务,确保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效力、权威性以及实际可操作性。

2、建设环境监控体系: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建设的核心要素是环境监控体系。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控体系,通过监控环境变化,及时预警,制定相应措施以降低风险。

3、制定预案方案: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应该根据企业的.印刷产品类型和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案方案。预案的制定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最新的环境科技,系统梳理印刷企业内部的流程,结合实际生产需求制订各种情况下的处理方案。

4、培训人员和模拟演练:亲自参与应急演练和反复培训可以加强员工的首要责任意识和应对危险事件的能力,提高演练时的操作效率和应急方案的完善。

三、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执行

1、加强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知识,熟悉应急预案和各种情况下的操作流程。

2、保持环境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环境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现象。

3、合理分配人员职责,并确保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应急体系中的作用。

4、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计划,应急方案必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时间及情况,应急流程应该准确明确。同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

总之,印刷企业是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角色,通过制定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印刷企业可以加强环保意识,合理调配资源,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环保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秩序和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