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公司规章制度(精品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金融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金融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所有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一、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工资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
第二章:工资构成
第四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二、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为转正之后基本工资的80%。
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第五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职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销售任务对照表。
第六条、销售提成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考核周期: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
第八条、年终奖金发放办法具体参见《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一、工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在______投资集团,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普通员工200元/年,管理岗位员工300元/年。员工入职每满一年,从员工入职满一年的下个月起工龄工资按照相应岗位的工龄工资标准递加。
二、员工入职未满一年者,无工龄工资。
第三章:理财顾问级别调整
第十条、级别调整原则:
一、职级调整均须严格参照上一考核周期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而定。各级理财顾问晋升应逐级晋升,优秀人员可适用跳级晋升。
二、各级销售人员业绩相关指标达到晋升标准时,仍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晋升:
1、于每季度截绩日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公司提出晋升申请。
2、通过管理层的面谈考核。
3、符合以上条件的理财顾问经核准后,下季度即行晋升。
第十一条、职级调整标准:
一、正常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上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
二、跳级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当前职级以上某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于下季度起,可晋升至该职级。
三、降级规定
1、理财顾问考核期累计未完成所在职级对应的销售任务,于下个季度降级至与上一考核期实际销售任务相应的职级。
2、初级理财顾问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销售任务,经过培训考核之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章:管理岗位职务奖金
第十二条、职务奖金针对在财富中心任管理职务的岗位,包括总监、副总裁。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发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总监职务奖金=______销售提成总和×____%。
第十五条副总裁职务奖金=______销售提成总和×5%。
第五章:福利
第十六条、福利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六项统筹。
第十七条、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第十八条、六项统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薪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
第二十条、所有业绩的统计核算均以自然月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金融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提升我行“窗口”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行各分行及下属各营业网点、XX直属支行的客户投诉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口头投诉、客户意见簿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以上各项投诉均需进行记录。
用于记录客户投诉的登记簿分为客户意见簿和意见登记簿,其中客户意见簿由各网点放置于营业厅显著位置,主要用于客户日常填写投诉意见或建议;意见登记簿用于各网点负责投诉管理的专人记录口头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其他投诉。
第四条各营业网点负责人为客户投诉处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切实承担起处理客户投诉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营业网点的投诉管理(以下简称“投诉管理人”)。受理、处理、
回复客户投诉,统计、分析、上报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均负有受理客户投诉的义务,及在岗位处理权限内进行处理的责任。
第五条营业网点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客户投诉电话公示牌,我行客户投诉电话为0379-65921976。
第三章投诉处理
第六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应在其处理权限内负责解决问题;若超出其权限,该员工应及时将投诉问题转交负责客投诉管理人处理,由投诉管理人负责协调、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客户;同时,投诉管理人应立即向营业网点负责人汇报、反映,争取将客户投诉在网点层面解决。
第七条营业网点处理客户投诉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耐心、诚恳地受理客户投诉,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妥善处理,尽量让客户满意。禁止推诿或采取粗暴的态度。
(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认真分析造成投诉的原因,不回避矛盾,能立即答复的要当场予以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三日内回复客户。
(三)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向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报告。营业网点要及时跟踪投诉处理情况,确保及时回复客户。
(四)处理客户投诉时,要对客户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开展详尽的调查。
(五)对调查证实我行应负责任的投诉,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要向客户道歉,及时纠正错误,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整改,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经查证我行无责任的投诉,要耐心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八条现场口头投诉处理
(一)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给予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二)为避免产生不良影响,投诉管理人应尽可能把客户请到不影响其他客户的场所,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必要时,向网点负责人报告,尽量当场予以答复。
(三)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安抚客户情绪,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请示网点负责人处理。投诉处理完毕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客户投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要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客户意见簿投诉处理
投诉管理人应每日查阅客户意见簿,及时了解客户意见和建议。对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通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客户意见簿上回复相关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客户留有联系方式的,必须回复客户。
第十条信函投诉处理
(一)投诉管理人负责客户信函投诉。应认真将信函投诉内容记录在意见登记薄中。
(二)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管理人应及时调查了解投诉情况,解决投诉问题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投诉管理人应及时将投诉信函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信函应复印,留存备查。
(四)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电话投诉处理
(一)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电话投诉。
1.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2.投诉管理人接到转交的客户投诉后,应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尽量当场给予答复。
3.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客户信息和投诉内容,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并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4.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负责客户投诉管理的专人应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5、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二)客户在营业网点现场拨打xxxx客户服务电话,并将电话转交营业人员接听时。
1.受理人员在确认对方为xxxx客服后,应认真如实解答相关问题。
2.受理人员应积极与客服共同妥善处理投诉,不得拒绝接听或强行挂断电话,严禁在客户面前与客服人员发生争执。
金融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jT56W.coM
第三条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考勤内容
第五条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第七条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金融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体系,结合本企业现阶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薪酬体系指导思想:通过建立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的薪酬激励体系,在企业内部引导形成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
第三条:薪酬体系设计原则:实行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以岗定薪、强化员工责、权、利意识。
第四条:公司实行保密工资管理,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情况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对因泄露个人工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纳入工资层级管理体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资体系
第六条:工资结构
工资构成:现阶段公司本工资体系包括岗位工资、津补贴、奖金三部分,具体介绍如下: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对企业的重要性及影响程度分别确认各岗位工资数额;
津补贴:是指企业内部规定的各类津贴,如饭补、通讯补、交通补贴等;
奖金:是与任职者、所在部门及公司的整体业绩密切相关,体现了公司为“业绩和能力付薪”的设计理念。
岗位系列划分:为有利于公司团队的培养和稳定,结合行业薪酬特点,同时也为体现岗位的激励导向、保证体现岗位激励的有效性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特点设置不同的岗位,公司岗位分为二大层级:管理层系列、执行层系列:
管理层系列:
公司总裁、副总裁、总监;
执行层系列:
部门经理、主管、专员。
n工资结构: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公司工资结构包括岗位工资+补贴+奖金。
整体结构:按上述工资构成划分标准,整体设置如下:
岗位工资标准表
管理层级岗位
层级岗位名称工资收入带宽
12345
管理层B2—1董事长3000034000380004200045000
B2—2总经理1400017000200002300026000
B2—3副总经理1000011000120001300014000
执行层C2—1部门主管600070008000900010000
C2—2技术人员25003000350040004500
n注:红色数字为此岗位工资的中心基准值
n工资计算:根据上述工资结构,员工月度工资、年度工资及奖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薪=各月工资收入之和+津补贴
=月岗位工资×12+奖金+津补贴
第七条:岗位工资
n岗位工资是工资体系的构成部分,是公司对员工基本价值的认可和体现,同时也符合公司“以岗定薪”的原则。
n岗位工资层级设计:综合分析现有岗位、人数、现有工资体系及公司近中期发展需求,并进行设计。
第八条:补贴:是指企业参照行业内企业的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补贴,是指交通、午餐、通讯补贴等三项。
第九条:补贴标准
n交通补贴:
1、交通补贴标准的分类原则
(1)公司配备车辆人员,不享受此补贴;
(2)公司职员自带车辆;
(3)公司职员不带车辆;
(4)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公司不再报销任何市内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2、交通补贴标准划分
职员级别自带车辆(元/月)不带车辆(元/月)
总裁25001200
副总裁1500800
总监1200600
经理800400
主管500250
专员300150
3、如果员工自带车辆需要与公司签订《车辆使用协议》,在没有签订之前按照不带车辆发放。
n午餐补贴:20元/天,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n通讯费补贴:通讯费补贴是针对公司业务需要而设立的,因此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标准如下:
总裁:1000元/月、副总裁:600元/月、总监:400元/月
经理:300元/月、主管:200元/月。
第十条:奖金
n为完成公司制定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当年度经营目标,公司会在本年度末将下年度的经营目标下发给部门或者个人,每年年底根据本目标的完成情况发放奖金,如果连续两个年度部门或者个人未能完成指标,公司有权做出解散部门、辞退部门成员等措施,奖金发放的相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加班处理
n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员工加班,因特殊工作需要节假日加班时,经所在部门经理认可,报公司总裁批准,可以采用调休的方式处理。
第三章工资计算及给付
第十二条:工资计算
n年度结算薪酬期间从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正式员工月工资计算期间为从本月1日到本月30日(或31日);
n员工工资为税前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员工;
第十三条:工资发放
n发放方式:工资既可直接将工资(含奖金、津贴)全部汇入员工的银行帐户或直接采取发放现金的形式,也可两者同时结合,由企业自行确认;
n月度工资发放时间:
正式员工的工资原则上实行月工资制,于当月发放工资,上月的考勤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
工资支付日如遇到国定假日或双休日时,则提前一日发放,若遇连续假期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因不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须于支薪日前10个工作日通知公司所有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支薪日期。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工资处理
n工资发放差错处理
因虚报导致误算超额领取工资时,须在发现后立即退还;
因其他原因导致误算的工资,公司在员工下月的工资中进行调整;
员工对个人工资如有疑问,可向人事行政部查询自己工资信息。
n员工离职工资处理
工资计算期间员工被解雇或申请离职时,工资支付截止日期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日期为限;
工资结算:岗位工资和津贴依据当月出勤日数乘以日岗位工资与日津贴计算;
对于员工向企业预支、赔偿金、借款、违约金等单方面的欠款,员工需按照约定赔付,否则企业将以工资抵扣;如若员工在此期间离职,欠款尚未偿付,企业具有追索权及扣留员工离职证明的权利,直至完全偿付;
如有其他约定,按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非正式员工工资管理:对于公司已有的聘用人员、外部兼职人员与顾问人员、劳务工、临时工等非正式员工的薪资,不纳入本工资体系,采用公司原有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对于员工由于婚丧假、产假、工伤、造成缺勤现象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发放。
第十七条:对于员工病假、事假、旷工、年休假及探亲假造成缺勤计算方法:
n病假的计算办法
司龄不满一年(含一年),发岗位工资的70%;
司龄在1年以上3年以下(含3年),发岗位工资的80%;
司龄在3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发岗位工资的90%;
司龄在5年以上的发岗位工资的100%;
长期病假又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按国家有关劳保条例办理。
n事假的计算办法
按事假时间每天扣发当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n旷工
矿工一天每天扣发三倍日工资。以此类推,七天扣完;
n年休假及探亲假
年休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年休假探亲假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午餐补贴及交通补贴。
第四章工资调整
第十八条:工资调整概述
n工资调整的一般原则:为保证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和创造力,本工资体系在结合市场并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同时也兼具一定的公平性、竞争性、有效性、激励性及合法性;
n工资调整类别:结合投资行业现状及一般企业的常规性调整,主要包括岗位/人员变化、普调工资、新进员工等三种类型;
n工资调整基数:每年将参考北京市市场的工资水平变化情况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年度的工资调整,工资调整基数以月岗位工资为基础。
第十九条:工资常规调整管理
n岗位调整变化:员工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工资将随之变动,达到岗动薪动。其工资调整办法如下:
n普调工资:是指公司对于所有员工整体工资的调整,调整基数以岗位年薪为基础。
n新进员工工资管理:对于新进员工处于试用期及通过试用期的转正工资确认办法如下:
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人员工资,根据相应岗位工资的80%发放,并享受津贴待遇,试用期的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转正工资:员工通过试用期,进入相应岗位工资层级,并依据规定支付正常的岗位工资与奖金;
延长试用期:对于未通过试用期考评,而进入延长试用期的员工,其待遇与试用期相同。
特殊人员:对公司或各公司引进的重要、关键、紧急性人员,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按上述试用期员工流程规定。
具体流程:由直接主管提出,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公司总裁批准,确定岗位工资层级。
第二十条:津贴调整:
n津贴按照北京市当年物价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n企业内部津贴一般不做变动,如需调整须由公司总裁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二十一条:工资调整流程:
n正常调整流程:岗位变动工资调整,原则上由直接主管提出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执行;
n异常情况: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工资总额的监督、检查,当公司在工资运行中出现反常时(如,工资总额超出当年预算,或公司整体工资水平与市场相差较大等情况时),人事行政部门报经公司总裁批准同意后,可予以适当的调控,保证工资体系的合理性。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总裁批准并公布后予以正式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正式实施日起,在此以前公司所发的关于薪酬方面的文件,一律以此文件为准。
金融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教学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优秀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时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十三、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四、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培训资料及公司保密事项。
十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七、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八、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十、培训部应在每年开课前做好年度培训规划,提交总经理审核。
二十一、各部门预期每期开办费用并制作报表经总经理审核后,交由财务部执行。
二十二、人事行政部门应在每期开班前联系开班所需教室,进行教材筛选。
二十三、人事行政部应发出开班通知给各部门,通知学员和任课教师。
二十四、任课教师课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及检查课件,及时填写培训人员签到表,教师备课笔记每周日上交,课后做好与培训人员的交流沟通机制,反馈培训成果。
二十五、所有教师上课期间禁止在培训教室吸烟,违者罚款。
二十六、培训部应每周组织对学员培训结果的检验、测试,并保存好有关资料和学员检验、测试成绩单,在月末提交总结报告。
二十七、培训过后的追踪,应向学员所在的部门调查培训结果,将反馈回来的信息交由管理部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提高。
二十八、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十九、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三十、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十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三十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三十四、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三十五、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照被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三十六、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三十七、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三十八、饮水必须清洁。
三十九、洗手间、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四十、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金融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明确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之间的责任划分,有效防范各类金融资金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邮政企业,邮政储蓄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是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共同责任。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和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人员是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经营邮政金融业务的邮政企业,邮政储蓄银行及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资金安全运转条件,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
第五条省(区、市)、市、县邮政企业应与同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在邮政金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邮政企业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安全保卫、审计稽查、服务质量监督、人力资源等部门相关人员任成员。
设立邮政储蓄银行直属分行城市的领导小组由市邮政局局长任组长,直属分行行长任副组长。
各级领导小组对本地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应共同执行的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地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及时报告邮政金融资金案件信息。
第六条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
定期联席会议:省(区、市)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县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应重点研究、分析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关隐患整改责任与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联席会议:
1、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
2、安全检查或稽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4、案件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需要分清责任进行案件责任查究时。
联席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研究制定的资金安全措施、研究确定的工作部署、对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的责任查究决定,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上级有关部门应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纪要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应定期或不定期调审。
第七条互通安全管理情况
一、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领导、安全保卫、审计稽查部门应及时互相通报安全检查和业务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邮政企业或邮政储蓄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对方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一)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
(二)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漏洞,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时;
(三)出现资金差错,需要立即查清或对相关账目采取控制措施时;
(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作案嫌疑,需要对当事人或资金账目进行控制时;
(五)发生有必要通报对方的其他情况时。
第八条遇有公检法等机关依法查询邮政储蓄账户资料时,应由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协助查询。上述机关查询视频资料时,属于邮政储蓄银行管理的由银行负责协助查询;属于邮政企业管理的.由企业负责协助查询。
第二章储蓄网点安全管理
第九条邮政储蓄一类网点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复查整改情况。
(四)协助邮政储蓄银行制定防抢劫预案。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以及合规经营教育。
(三)制定防抢劫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按照稽核检查规定,对业务进行稽核检查。
(五)核定网点过夜现金限额。
(六)网点过夜现金的安全保管。
(七)按照邮政企业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企业。
第十条邮政储蓄二类和代理网点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检查。
(三)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合规经营教育、培训。
(五)落实资金安全内控制度。
(六)制定防抢劫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网点过夜现金的安全保管。
(八)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储蓄银行。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对邮政金融业务、账务进行稽核检查。
(二)协助邮政企业制定现金、空白凭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协助邮政企业制定内控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协助邮政企业制定合规经营要求。
(五)核定网点过夜现金限额。
(六)对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一条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在营业前解除防盗报警器,开启电视监控设备;营业人员要检查自己使用的工作设备(微机、保险柜等)是否完好,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二)现金业务区门必须随时锁定,非营业人员不得进入,正确使用营业柜台防尾随联动门,防止外人尾随入内。
(三)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准堆放在桌面上或柜台抽屉内,应及时锁入保险柜。
(四)营业人员离开柜台或午休时,应当将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证券入柜落锁,微机进行系统签退。
(五)营业网点午休,无人值守时,要开启防盗报警器。
(六)营业人员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核查存取款凭证,注意识别伪钞、伪证,防止发生诈骗,冒领等案件。
(七)工作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营业人员严禁接受外部人员赠送的食品、饮料、药物、香烟等。
(九)营业人员应当保持警惕,平时要注意观察营业厅内是否有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等情况。
(十)营业网点应坚持迎送运钞车制度,在运钞车到达之前派人观察营业网点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车辆或物品,预防抢劫运钞车案件发生。
(十一)应在营业室内视频监控下的指定柜台内办理现金和款袋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
第三章金库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金库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金库(包括:守库室、点钞室、库内)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维护和管理。
(二)制定金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金库门锁具改造和维护。
(四)守库室门钥匙的管理与使用。
(五)守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审查。
(六)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七)金库的守护和进出查验管理,进出金库人员的登记,进库人员携带物品的检查。
(八)根据邮政储蓄银行审批的有权进入金库人员的通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签名样本、照片等),核发进入金库许可证。接到邮政储蓄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通知后,及时收回原许可证。
(九)对点钞室、库内安防设施进行检查。
(十)检验银行"钱箱出库通知单",对"钱箱出库通知单"手续不完整、不正确和无效的,不得放行。
(十一)对点钞作业进行安全守护。
(十二)维修点钞室或金库内部时,须经邮政储蓄银行同意。维修人员凭本局安全保卫部门审查后发给的临时出入证(件)进入库区,同时必须有本局或邮政储蓄银行保卫人员在现场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库内现金区(点钞室和现金存放室)的内部管理,承担相应内部控制责任。
(二)审批库内工作人员,向邮政企业请领进出金库许可证。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三)银行人员持钱箱出库时,须向守库人员交验"钱箱出库通知单",在守库员核对、登记,出纳员签名后方准出库。
(四)银行检查人员需进入金库检查时,须事先经邮政企业安保部门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凭稽查证入库检查。
(五)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带进金库的钱箱等物品必须经守库员确定属金库日常用品方可进入,无关物品不得带进库房。
(六)负责机械密码锁的管理和密码的更新。
(七)负责指纹锁管理(有权进入金库人员指纹的登记,删除和开启时间的设置,读取使用记录等)。
(八)负责应急库门机械密码锁密码的管理。
(九)负责金库、点钞室入侵报警器的设防、撤防,发现电视监控和报警设施故障时,及时告知邮政企业。
(十)按照日常开启金库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正常开启时间,并通知邮政企业保卫部门。非正常时间开启金库,应由市县邮政储蓄银行领导授权。
(十一)核准库存备用金限额。
第四章运钞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运钞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配备符合规定的运钞车,每台车应配备2名专职押运员。
(二)运钞全过程的安全保卫。
(三)按照运钞时间及线路安排行程,确保各营业网点按时正常营业。
(四)取送款员由邮政企业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款箱归邮政企业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
(五)建立防抢、防盗应急预案,押运人员的审核和管理。
(六)押运枪弹管理,防弹服配备。
(七)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取送款员穿着防弹衣。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取送款员由邮储银行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归银行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
取送款员由金融护卫中心人员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由金融护卫中心取送款员负责管理。
(二)向邮政企业提出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对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作出调整时,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邮政企业。
(三)对邮政企业的运钞车(包括:车型、牌照等),押运人员(包括:单位、姓名、照片等)进行备案,并在实施中进行核对。
(四)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邮政企业办理押运款箱、款袋或物品交接。
第十四条雇用金融护卫中心押运工作的,应由邮政企业与金融护卫中心签订运钞合同。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运钞车及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同上。
第五章自助机具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一类网点金融自助机具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对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设施达标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防范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整改情况。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防范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ATM、POS等自助机具的日常检查、运维监控。
(四)ATM装、取钞过程的安全防范。
(五)按照邮政企业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企业。
第十六条二类和代理网点金融自助机具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对达标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落实并检查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防范制度,及时整改隐患。
(三)ATM装、取钞过程的安全防范。
(四)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告知邮政储蓄银行。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入网资质审查、运维监控。
(二)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整改情况。
第六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按上述责任,按照规定的频次、内容、标准组织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各级邮政企业和各级邮政储蓄银行对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等(以下简称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十九条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3、对重大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的性质、整改的依据、整改的期限等。
第二十条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出示检查证件。邮政企业安保人员对一类网点和点钞室,金库内进行检查时,应有同级邮政储蓄银行人员陪同。邮政储蓄银行在对二类和代办储蓄网点检查时,应有市、县邮政局安保或视察人员陪同。
第二十二条负有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期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时间和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检查部门;对于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后要书面向检查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检查部门对各种隐患的整改情况必须进行复查,做到有一件立一件,改一件销一件,件件有记录。
第七章案件管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包括:贪污挪用案件、资金诈骗案件、盗窃抢劫案件等),省(区、市)邮政公司和省(区、市)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直属分行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第二十六条二类和代理网点、金库、运钞管理发生案件,邮政企业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同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通报;一类网点、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发生案件,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同级邮政企业通报。
第二十七条案件报告
(一)案发快报。自案发至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最大时限为24小时。案发快报内容包括:发案单位、发案时间、作案人基本情况、作案手段、发案原因、涉案金额等。
(二)案情报告。案发后3日内,应将发案单位、涉案岗位、涉案环节、作案人、涉案业务种类和涉案总金额、案发经过、案发后采取的主要措施、控制和追回的金额等情况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三)案情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案发后25日内,应将发案原因和教训、整改措施及对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或技术条件的建议等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四)整改措施落实复查报告。案发后60日内,应将整改效果、对责任人查究情况及截至报告日涉案金额的实际追缴情况(如追缴方式、金额等)和实际损失金额等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第二十八条案件查处
一,案件调查
(一)一类网点发生贪污挪用储蓄资金案件,由邮政储蓄银行负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生盗窃、抢劫案件,由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二类和代理网点发生盗窃、抢劫案件,由邮政企业负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生贪污、挪用储蓄资金案件,由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案件督办
(一)发生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盗窃案件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抢劫案件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或至人员受伤的,由省(区、市)邮政公司和省(区、市)邮政储蓄分行督办。
(二)发生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盗窃案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抢劫案件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或至人员死亡的,由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督办。
三,督办内容
(一)督促发案单位积极协助公安,检察机关查破案件。
(二)督促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总结案件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认定案件性质和案件责任,督促发案单位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究。
(四)分析贪污、挪用、诈骗案件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负责;分析抢劫、盗窃案件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第八章案件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发生金融资金案件必须对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责任清楚的,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依照《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分别追究责任。
二,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的,应由领导小组查清责任,研究确定应追究的责任。有争议的,报上级领导小组裁定。
三,与检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有关,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检查人员的检查责任。
四,对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隐患,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五,案件责任追究处理时限。
(一)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对于一时难以破案的抢劫盗窃、携款潜逃、外部诈骗案件不需结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责任查清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案件责任追究原则上应在发案后60日内完成,需要跨年的,应在次年上半年完成。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适用于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