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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示范】施工安全保证书(篇二)

发表时间:2022-08-27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我相信很多人都要涉及到一些实用文书的书写,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什么样的实用类文书比较高质量?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书示范】施工安全保证书(篇二),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我公司在承揽户外广告及灯箱牌匾的制作安装施工中,严格遵照天津市灯光工程有关施工条例的标准实施,不违反大港区市容规划有关文件规定。施工过程中做到如下承诺:

一、开工前协助客户及时到市容委申报相关手续,待行政准予下达后,进场施工。

二、设计阶段保持与市容委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市容规划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三、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按操作规程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不野蛮施工;加强现场管理,设专人负责监管,不占道、不扰民、不破坏环境卫生。

四、注重安全措施工作,开工前对员工进行安全交底,提高其安全保护意识;注意用电安全,提高防火意识。

五、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或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负全责。

六、对本公司安装的广告牌定期进行检查,对设置时间较长的广告牌及时加固维护或建议客户更新或拆除。

XXX

XX年XX月XX日

延伸阅读

【文书示范】假期安全保证书(篇七)


由于学校的工作的严谨,人们总是会需要写一份规范的文书,实用文书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如何写一份实用类文书?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文书示范】假期安全保证书(篇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保证在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假期中本人的安全, 确保过一个安全的国庆节假期, 本人保证做 到:

1、放假前一天下午(9 月 30 日,星期一)放学后马上回家,不在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放学回家途中不私自改变回家路线,不去同学或这任何亲友家。

2、不私自结伴出游。假期如有家长陪伴外出,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敞蓬车和 无证、无牌、无照及报废车辆。

3、注意饮食安全,不吃变质瓜果和食物,不乱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不乱喝饮料, 不吃烤炸食品,不在无卫生保证的摊点就餐。

4、不私拉电线,玩弄电器;不到标有"有电危险"的地方和高压线下玩耍;不点火,玩火, 烧荒,身上不带火种,独自一人不使用火炉、煤气炉等。

5、不骑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未满 12 周岁不骑自行车;已满十二周岁不骑飞车、并 排车;不追车、爬车、抓车;不在马路上横冲直撞; 。

6、远离危险地带。不到池塘、水库和河流等危险地带游泳、玩耍;不攀爬高墙、树木及不 安全的设施;不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不接近有毒、有害、粉尘浓度高的环境;远离有传染病 的人群,生病及时就医,不到有疫情的'区域玩耍。

7、不进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吸烟,不喝酒,不干违法事情。

8、不和陌生人接触,受到不法侵害及时拨打 110 报警。

9、在规定时间(10 月 8 日早上)按时到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家长必须亲自跟 所在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

如因自我约束不严或违反以上保证内容,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我本人和家长负责。

【文书示范】职工安全生产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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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各种安全活动。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

规章制度。

2. 服从各级安全职能人员的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

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自作主张,盲目蛮干,并劝阻他人不违章、冒险作业。坚持并正确使用“三宝一器”等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装置,不擅自拆动防护设施、警告牌、安全标志等。

3. 使用机电设备不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不私接、乱拉电线、

按规定要求使用各种电动工具、电器设备等。

4. 上班前不喝酒、不穿拖鞋上班、不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登高作

业。坚守本职岗位、不窜岗。遇到纠纷及时向领导汇报,不打架斗殴、起哄、吵架等。

5. 不在危险作业面行走、停留或观望。传递材料、工具时,不向

上或向下抛掷。

6. 不在易燃品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在其他场所烟头随手熄灭,

不乱抛。

7. 发现安全隐患主动处理或及时上报,不冒险抢进度。

我保证做到以上各项要求,若有违背,愿意接受处罚。

具安全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书分享】 施工保证书(篇一)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你是否在烦恼实用类文书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文书分享】 施工保证书(篇一)》,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本人:在汇阳·幸福城#楼从事外墙涂料施工工作,为响应公司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公司现场项目部予以监督

1、保证不违章作业;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保证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2、保证履行工程质量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按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保证每一道工序的质量要求,保证交出合格工程。

3、施工过程中绝对服从现场项目部的管理:

a、我保证不会因为工资发放问题(如迟缓等)到甲方或相关部门聚众闹事,否则我无任何异议的接受现场项目部的处理。

b、如果我所施工的内容存在质量问题,我无条件进行维修,维修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本人自愿退场,并接受按完成工程量的70%结账。

c、本人保证按项目部要求工期完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量调整人员及设备,如果不能按要求工期完工,我自愿提前退场,给公司项目部留出抢工期的时间,并且我接受按工程量80%结账,保证不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

本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现场项目部的安排,严格遵循现场管理,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安全文明作业。

保证人(印):

年 月 日

【文书示范】责任保证书(篇二)


随着我们国家不断壮大,我们都会用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基本上实用文书都带有目的性,写实用类文书要注意哪些方面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文书示范】责任保证书(篇二)”,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摘 要:婚内保证书通常是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时,有过错的一方为了挽回婚姻自己主动或者应无过错方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在双方协议离婚未果,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要求法院按照保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判决。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处理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婚内保证;财产分配;婚姻关;子女抚养权

一、有关婚姻关系解除的保证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犯错后,犯错一方做出的婚内保证书中通常包含,若再犯错即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那么,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可否以此为依据作为离婚的充分条件呢?哈尔滨日报(20xx年11月19日第007版)刊载了一个有关婚内保证书的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结婚后生一女。婚后被告生活不够检点,曾于20xx年11月28日向其妻作出了一份书面行为保证,保证如同其他女人有密切来往或不正当关系,自愿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20xx年9月份,被告与一美容院女子同居。于是原告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据法官介绍,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据此,除协议离婚外,诉讼离婚的依据只能依据《婚姻法》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而不能单纯以婚内保证书的有关双方关于离婚的保证协议为依据,因为其并不能充分证明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二、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保证是否有效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的保证是否有效根据现实生活的案例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约定明显超出当事人实际承受能力时不具有法律效力

宁波日报(20xx年4月14日第A1版)刊载一案,妻子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后丈夫向妻子作了保证,称今后不再与对方交往,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如做对不起妻子的事,将自愿赔偿800万元。但妻子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仍交往频繁,便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要求其根据承诺赔偿800万元。但是最后法院的判决却没有以此婚内保证书为依据,认为该保证书无效,

判决适多分配财产而并未判决保证书中所约定的800万元。法院的主要依据和理由是:分配给原告800万元明显超出了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只是当时被告暂时妥协的安抚性约定,被告并没有经济能力赔偿800万元,难以确定其意思表示的真实。若以婚内保证书的保证为依据显然不合理。

2.约定系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当事人实际情况时应具有法律效力

哈尔滨日报(20xx年7月25日第007版)刊载市民原告(女)与被告自20xx年5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被告往往动不动便对原告施以拳脚。20xx年7月,被告再一次对原告进行打骂后,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向原告写下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今后不打原告。否则,如导致离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归原告一人所有。”20xx年8月,被告在酒后又将原告打得头破血流,原告遂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被高对离婚并无异议,但认为保证书是为了挽救婚姻才写的,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将20余万元的财产全部给原告显失公平。后法院审理认为,该保证书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支持了原告“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3.婚内保证书不能作为离婚时财产分配的绝对依据

部分专家学者认为婚内保证书所记载的一方所犯的错误通常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离婚是因为保证书中所述原因,因此在诉讼中并不能完全以婚内保证书作为证据,还要配合其他合法证据证明,如夫妻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可鉴定的伤害如家庭暴力,法院则会以医院鉴定为依据判决犯错一方给予另一方损害性赔偿或者财产分配更加倾向于受害一方。此种观点下,婚内保证书只能视为一种“君子协定”用来约束夫妻双方行为,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

三、有关子女抚养权的保证是否有效

大多数学者认为婚内保证书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保证的效力上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绝对无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根据此条,若母亲无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三种情况,则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如有此三种情况则随父生活,此时则不能依据婚内保证书的依据来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此时婚内保证书对于子女抚养权额保证无效。第二,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解决,但是此时的“协议”由于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的结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若夫妻双方都符合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条件的,婚内保证书的保证则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四、结语

婚内保证书中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的法律效力,则要看是否符合夫妻财产协议的法律要件,即是否具有夫妻法律关系,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约定是否自愿,内容是否合法,还要看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当事人实际经济状况。对于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分具体情况确定。

参考文献:

[1]潘志凡.夫妻间侵权行为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xx.

[2]李洪安.论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构建[D].吉林大学,20xx.

【文书示范】消防安全保证书(篇五)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我们经常需要编写一些实用文书,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实用类文书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书示范】消防安全保证书(篇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夏季是引发火灾突出的季节,各行各业,也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办法,无论在生活里,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注意时刻警惕火灾的发生,发生火灾主要原因是疏忽大意,麻痹思维,采取措施不果断,不得力,方法不稳妥,消防安全知识的缺乏,在新的一年里,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端正态度,去做好每项工作!安全第一放在头一位,消防意识观念进一步强化,火灾无情人有情,保护个人和集体生命及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安全消防我们在认识方面比较缺乏,淡薄,消防知识基础的缺乏,麻痹思想比较严重,对一些消防防火经验不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也发生过汽车着火事件,引发的问题值得我们以后注意,加强管理,制定各项消防安全规程,措施以及办法,添加消防设备,结合以前的火灾事故经验,吸取各方面教训,面前我们存在的不利因素也很多,旧车比较多,机器老化,电路老化,腐蚀,漏油现象所产生的过热,点击火花,造成和形成的火灾引发是主要原因,给我们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问题,而我们的员工也存在着,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知识缺乏,消防自救能力不足的现象,我们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学习消防关键性问题及内容,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要学会冷静应对,掌握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要做到早知道,时预防,勤检查,勤保养,查隐患,堵漏洞,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公司的运行做好保障,护好航!

1,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习消防各种灭火方法,采取灵活多变的办法,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等办法去解决火情的发生。

2,发生火情,了解火情现场的大,小范围程度,及时打报警电话(119)及时组织扑救和疏散人群,及时组织安全警戒,做饭自保,互保意识。

3,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学习宣传消防安全资料,加强消防安全思想素质,提高消防安全理念。

4,积极应对各项消防安全预防工作,出现火情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及领导汇报,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保证人:xx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