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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分享」实习承诺书最新范文

发表时间:2022-09-20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经常会遇到实用文书的撰写,多写实用文能提高一个人的修养,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文书分享」实习承诺书最新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学生姓名:xxxxxxxxxx

所在班级xxxxxxxxxxxxxxxxxx性别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实习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xx

单位联系电话xxxxxxxxxx单位联系人姓名xxxxxxxxxxxxx

班主任姓名xx xxxx联系电话xxx xxx

本人自愿自主联系到xxxxxxxxxxxxxxx实习,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此间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此事已征得父母同意,特此说明。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扩展阅读

「文书分享」承诺书最新范文


伴着社会工作的不断规范,咱们时不时会写一些实用文书,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对于实用类文书报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文书分享」承诺书最新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根据吴忠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青铜峡市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目标,作为辖区内的扶贫龙头企业,我们将积极承担社会义务,与吴忠市政府的扶贫措施同节拍,创新扶贫机制,尽其所能,助力扶贫。为此,我们将承诺:

一、在企业内部安置邵岗镇同富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就业岗位100人,年人均收入达30000元,在三年内不脱贫不脱钩。

二、充分利用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企业现有资金、设施和技术优势,用好用活“双到”资金,互助资金,拓展融资渠道,使其融资回报高于20%的分红,拉动移民脱贫增收,覆盖贫困户,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区级扶贫龙头企业。

三、协同邵岗镇及移民村,建设鸡、兔、有机肥制造农业综合扶贫养殖园区,使辖区所有移民年人均收入增加600元,使其稳定脱贫。

承诺企业:中民投新能投资公司

法人代表:

20xx年2月15日

「文书分享」实习承诺书写作范例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很多人都开始编写自己的实用文书了,基本上实用文书都带有目的性,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书分享」实习承诺书写作范例,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本人承诺符合下列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

3.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6.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⑴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⑵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⑶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⑷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⑸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⑹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本人承诺说明真实有效,并承担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日期:

「文书分享」保密承诺书最新范文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人们经常会遇到实用文书的撰写,写实用文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好的实用类文书都有哪些内容?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文书分享」保密承诺书最新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对本人承担或参加的考试命题工作,我承诺:

1、不向任何与考试命题工作无关人员透露自己参加的课程考试命题工作;

2、不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

3、绝对保证命题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命题结束后不保留命题副本;

5、命题结束后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和电子文本;

6、命题结束后即认真清除命题用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二oxx年 月 日

「文书分享」廉洁承诺书最新范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实用文书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实用类文书要写哪些内容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文书分享」廉洁承诺书最新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我郑重承诺,本人自愿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股东、我行的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

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以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以及投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六)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我行知识产权以及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

(七)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八)将我行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业务营销费用和礼品礼金,以及因我行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在金融企业、我行关联企业以及与我行有贷款融资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未经批准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违反规定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五)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单位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

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不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和出资人的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违反程序和授权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处置或核销资产、引进技术和设备、采购商品和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其他名义用我行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

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设立或者使用“小金库”;

(六)未经董事会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授权或批准,决定本级行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待遇和其他现金收入;

(七)超越董事会、上级行授权权限,或者违反决策程序,决定捐赠、赞助事项。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录用、提拔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管理人员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上述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使我行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与本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我行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八)违反规定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发放贷款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九)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五、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五)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七)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八)私用因公获取的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九)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十)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六、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虚报工作业绩以及隐瞒不报或者迟报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默许、纵容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五)漠视员工正当要求,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七、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不从事《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工银党〔20xx〕81号)明确禁止的行为。

八、不从事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本人将恪守上述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