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范文|防汛防潮应急预案(集锦11篇)
发表时间:2020-09-19防汛防潮应急预案(集锦11篇)。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为切实做好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工程的安全渡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________单位发生水灾造成重大险情事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实施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汛期施工期间,灾害发生时,能快速发挥应急组织机构作用,采取积极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
三、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1、成立防洪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防汛总指挥:____副总指挥:____成员:____防洪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防洪防汛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项目防洪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采取一切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服从本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组织协调组组长:____成员:__组织协调组工作职责:
(1)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2)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
(3)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应急救援及保卫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____应急救援及保卫组工作职责:
(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抢救工作;
(2)建立抢险警戒区,负责项目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3)积极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救送伤患入院就医,避免人员伤亡;
(4)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一楼、地下室、仓库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抢救物资;
(5)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维持事故现场秩序;
(6)服从防洪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4、后勤保障组及运输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后勤保障及运输组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统筹安排防洪防汛资金的使用;
(2)合理采购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编织袋、铁丝、绳子、劳动工具、照明设备、小型抽水机及沙子等;
(3)在临汛抢险中要保证防洪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部分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要提前在各出口储备,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4)保障交通道路的畅通,保障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5)保障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
(6)完成防洪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5、事故调查处理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事故调查处理组工作职责
(1)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经过;
(2)查清防汛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3)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及家属情绪,接待听取相关人员意见,依法研究提出善后解决办法。
6、宣传信息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宣传信息组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指挥部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整理;
(2)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7、应急小队
(1)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均作为防洪防汛应急小队后备人员;
(2)除留必要人员在工作区域外,其余人员随时服从防汛指挥部调动。
四、防洪防汛的前期预防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预防暴雨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前的思想工作。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领导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危险地段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组织机构的建设。
3、工程准备。
贯通全线排水沟工程并及时清理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定期检查排污泵等排污设施设备。
4、物资准备。
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重点位置和危险点源(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5、防汛日常检查。
汛期来临前,各部门应加强各站点值班值勤和巡逻,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防汛排水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五、应急报警程序
1、值班巡逻人员发现汛情及时通知当值领导;
2、当值领导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
3、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六、应急预案的响应
1、防汛指挥部在接到防汛或汛情通报后,指挥部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2、依法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主要领导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展开,坚持24小时值班;
3、各应急小组按分工迅速到位,开展紧急抢险各项工作;
4、迅速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特别是负一楼负二楼的所有人员及车辆撤离到安全区域,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5、迅速关闭、切断供电系统及供气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发生其它次生灾害;
6、地下室出入口和一楼重要部位出口要用防洪编制袋堵住,防止洪水侵入;
7、及时转运重要物资,减少灾害损失;
8、加强值班值勤巡逻力量,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全力保障本单位正常经营,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布置排汛救灾工作,组织各工作组进行排汛救灾,恢复正常经营;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国管办房地[20xx]22号)《关于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检查做好20xx年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北京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校长李志祥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宾、副校长赵显利
小组成员:校办、党办、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工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医院、总务后勤部、膳食部、老干部处、居管会等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组成。
2、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主任:校办主任姚利民
副主任:党办主任王文生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
3、学院和机关部门防汛工作小组
各学院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后勤集团党委、产业党总支所属系统以及校团委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和机关各部门系统的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校防汛抢险队
成立校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总务后勤部的修缮、水、电、气、通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等50人组成。
校抢险队队长:后勤集团党委书记李盼兴
副队长:修建装潢中心主任刘树琛、能源动力中心主任王卷敏
5、学生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生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学生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的学生50人组成。
学生抢险队队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明奇
副队长:团委书记张启鸿
6、防汛救护队
成立校防汛救护队,负责防汛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救护队由校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15人组成。
救护队队长:校医院院长成筱鹏
副队长:校医院副院长潘晓平
7、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卫处处长李汉军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刘景胜
8、防汛后勤保障组
成立校防汛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校办、后勤管理办公室、团委、居管会、总务后勤部、膳食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巫后新
副组长:总务后勤部主任蔡本睿、膳食部主任张书信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校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⑤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⑥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学生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生活区的抢险和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③救护和转送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参加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6、防汛救护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
③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④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⑤巡回检查教学区、住宅区、学生生活区、小学、幼儿园等地区和单位,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8、防汛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能源、通讯、金融(银行、财务处)、食堂和餐饮点、超市和商业网点、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和各种生活设施、城内平房为防汛重点单位和地区。
五、防汛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醒辞榈那榭鱿碌挠狈桨负痛胧?
3、在每年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6、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附则
1、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1、预案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突发防汛事件,将汛期突发水灾事件对集团公司、及客户财产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范围内发生水灾突发事件下,应做出的应急准备和反应。
机构职责
3.1指挥部组织机构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指挥:指挥部成员抢险队成员:由安保部、工程部全体为主力队员,其他部门员工为协助队员。
3.2指挥部职能
督促检查各部门按制订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
组织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物业各职能部门,各机构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组织预案的演练。
负责召集参与现场工作的各部门的现场负责人,明确各部门在突发事件中承担的工作组织划定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控制;
研究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决定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向所或外部申请支援。所内其他各部门、处室依据本预案积极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做好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4.各部门职责
4.1保安部职责范围
4.1.1通知服务中心,联络指挥成员;
4.1.2联络园区物业,控制相关设施;
4.1.3组织公区抢险,管理防汛用品;
4.1.4外联消防公安,向”119”报警;
4.1.5根据水灾级别,播放疏散广播;
4.1.6确认重点部位,组织抢救物资;
4.1.7保证设施完整,防汛工具齐全。
5.工程部职责范围
5.1出险专人值守,保证设备完好;救灾所需水电,工程全力保障;
5.2组织设施抢险,管理防汛用品;
5.3提供抢险所需,抢救贵重物资;
6.会服部职责范围
6.1负责管理雨具,协助救灾人员;
6.2配合抢险工作,看管抢救物资;
6.3联系医疗单位,提供救助环境。
7.行政部职责范围7.1组织抢运物品,转移重要物品;
7.2联络指挥人员,做好安抚工作。
8.重点防汛部位
8.1根据防汛的特点,确定南车大厦重点防汛部位为配电间、电梯竖井,、财务室、档案室、办公室等。
9.防汛设施
9.1在重点防汛部位应有相应的设施:排水管道、水泵、沙袋、隔水挡板等
10.监督检查制度
10.1物业安保部工程部应在雨期前尽早做好各项预防措施,指定专人对沙袋存量、水泵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10.2及时检查所管三沟(天沟、明沟、阴沟)是否畅通;
10.3检查屋顶门、窗是否已关闭;
10.4防汛中应备足各项器材,对水泵进行维护保养使其达到备战状态;
10.5在大风即将来临时还应突击检查可能坠落的物品,对检查出的各项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11.防汛处置程序
11.1任何时候有关水灾的信息,安保部主管立即通知应急总指挥。
11.2一般水灾出现时,安保部建议大物业工程部及时打开窨井盖,加快排水速度。
11.3严重水灾出现时,安保部应及时通知物业部长,通报灾情请示是否向119报警。通知大物业共同抢险。
11.4组织安保部防汛抢险队协助搬运沙包及阻止积水流入机房、电梯井、财务室、档案室、办公室等;
11.5如果积水可能流入电梯,通知工程部将可能进水的电梯升至高处;
11.6如配电室电梯等重点部位出现进水,将启动由工程部主要负责执行的《跑水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1.7配电室: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配电室。
2、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
3、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并对电气设备除湿处理,当确认湿气已除,绝缘电阻达到规定值时,方可送电试运行(送电依照《配电室倒闸操作流程》执行),观察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并详细记录水浸检查报告,对水浸原因、处理方法,以及受损情况、防范措施,并存档。
11.8电梯: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至电梯。
2、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停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3、发生水浸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器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轿厢进水。
4、对水浸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用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水浸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验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电子板。
5、在恢复电梯运行时,应确认无积水,无短路现象后,方可使用。对于那些急于用的电梯,可采用烘干的办法(如使用电吹风机),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短路的积水。
6、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并详细记录水浸检查报告,对水浸原因、处理方法、以及受损情况、防范措施,并存档。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一、演练目的
(一)为检验基层企业《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的实操性、有效性;
(二)检验员工应对台风暴雨来临时的处置能力(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能快速响应,及时做好防台防汛应对,防止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检验各部门、应急机构及人员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指导思想
本着“自救为主、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提高员工的应急自救能力、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明确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提高其应急相互协作水平。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防台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称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现场指挥长:
成 员: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指挥、组织、协调防台防汛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2)负责防台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必要时,协调各方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根据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司的指令及友邻单位的求助,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总指挥职责 下达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协调各方资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处理相关事情或当总指挥不在位时暂代总指挥,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
3.现场指挥长职责 负责现场人员、资源的安排和协调,指挥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质安办,主要职责:
(1)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一般级别汛情应急综合管理工作;
(2)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组织协调和指导一般汛情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需要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及社会增援时,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协调组织有能力救援的单位援助救援;
(4)负责配合、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及时通报灾情及其救援情况;
(6)承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演练组织架构
本次演练活动在 xxx 公司举行,应急指挥中心下沉基层企业,经公司总指挥授权后,相关职责由 xxx 应急组织机构执行。
1.保卫疏导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职 责:做好警戒工作,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演练区域和集合点,组织被困人员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保证人员安全。
2.医疗救护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职 责:外界医疗机构到达前,及时救护伤员,把伤员转送医院救治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职 责:对外协调联系,抢险物资的供应补充,车辆调度安排,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 职 责:负责拍照、录像,演练材料的收集与总结,以及演练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消息等。
5. 应急救援小组(一) 组 长:xxx 组 员:xxxx 职 责:落实上级指令,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落实应急行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做好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6.应急救援小组(二) 组 长:xxx 组 员:xxx 职 责:落实上级指令,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落实应急行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做好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7.应急救援小组(三) 组 长:xxx 组 员:xxx 职 责:落实上级指令,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落实应急行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做好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演练策划 总策划:
xxx,成 员:xxxx。
六、参加人员
(一)参加演练人员:各应急小组成员及观摩人员
(二)点评人员:总指挥及相关领导 七、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xxx 地点:xxx 八、演练内容
(一)应急办收到台风暴雨预警,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宣布启动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并召开防台防汛工作部署会议;
(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要求组织落实台风暴雨前的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关闭门窗、清理或固定高处松动物件、封堵低洼 xxx仓门、切断无关电源、检查应急物资等;
(三)气象信息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倾盆大雨如约而至,厂区积水越来越多。应急办从监控发现,xxx 外排水不畅,积水即将没过封堵最高位,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
(四)现场指挥通知物流中心救援小组,准备好应急物资:铁镐、抽水泵、沙袋等,待风力减弱后进行现场处置;通知 XXX 救援小组与XXX 救援小组保持联系,应急处置工作启动时做好应急接电工作。
1.X XX XX 救援小组 XXX 为组长,指挥当班人员检查作业现场,关闭门窗、清理或固定高处松动物体、装沙袋封堵 XXX;处置过程用铁镐撬开附近水沟盖板,用抽水泵抽水,疏通淤堵,用应急物资室的沙袋加高地坑沙袋围挡。
2.X XX XX 救援小组
检查厂区线路,切断非必要的线路;处置过程负责抽水泵接电(电缆需要托起不得泡水,检查电缆没有破损,不得在室外电箱接电)。
3.X XX XX 救援小组 XXX 为组长,指挥当班人员检查作业现场,关闭门窗、清理或固定高处松动物体、装沙袋封堵小门;处置过程动用应急物资室的沙袋加高 XXX 沙袋围挡。
九、准备工作
(一) 演练前 沟通 演练策划者在演练前与各参演人员联系,明确各自职责。
(二)应急物资的准备 序号 内容 数量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备注
1 横幅、警示带 1 卷 1 条
2 标牌(小组名称) 4 块
3 沙袋、薄膜 1 版
4应急药箱(含药品) 1 个
5 担架 1 副
6 水泵(含电源线,接线工具) 1 套
7 对讲机 8 部
8 空油桶(装满水) 1 桶
9 消防水带 6 条
10 音响 1(话筒 2) 3
11 应急车辆 2 辆
12 扩音器 1,小蜜蜂 1 2 台
13 摄像机 1 3 部
14 其他物资(麻袋、铁铲、叉车、电缆、薄膜、雨衣等) 若干
十、演练要求
(一)各参演人员要严谨认真,听从指挥;
(二)保卫疏导组要切实做好警戒工作,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演练现场。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一.思想重视。
全市各板块和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全市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把做好防汛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各板块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周密部署、深入一线,做好防汛的各项检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防汛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认识上再深化、再提升,工作上再部署、再发动,措施上再加强、再落实。
二.保证社会秩序正常。
水利部门要尽最大限度降低内河水位,尽最大可能减少受淹区域,各板块及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防汛安全大检查。
首先是要抓好城市目前排水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井、排水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尽快做好清淤、疏浚、维修工作,保证排水通畅。对易积水路段、区域及重点路段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力量上路巡查,发目前堵水或内涝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及时排出积水,保证道路畅通。
第二是检查危旧房屋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撤离人员、限期整改。
第三是加强在建工地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指导、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第四是检查供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落实供水、公共交通、供气安全的应急措施,保证汛期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第第四是加强中考的保障工作,教育部门及属地政府在中考期间要全力加强应急保障,保证全市中考安全顺畅。
第五是加强对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农业受灾面,农业保险要及时理赔到位,同时要保证夏种顺利推进。
三.掌握汛情雨情。
市气象部门要加强雨情的预、报警机制,市防汛指挥部要在第一线坐阵指挥,随时掌握汛情、水情和险情,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做到汛情、雨情传递及时、畅通、准确。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为切实保障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财产安全和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度过夏季汛期,特制定子房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办事处各科室采取包挂责任制,包挂到各社区居委会,各包挂科室要尽职尽责,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1、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
子房街道办事处防汛抢险指挥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华东任总指挥,分管街道办事处安全工作副主任刘清溪及分管街道办事处城管防汛工作的副主任顾勇任副总指挥,党政办公室、城市管理科、经济二科等各科室负责人、14个社区居委会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总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指挥全辖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和实施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上报险救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二、部门分工及职责
1、汛期,办事处各科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切实对各包挂社区的防汛隐患进行排查,加强汛期值班、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措施,确保各社区汛期安全。
2、弘济桥至骆驼山界黄河堤防的防守任务由利群、下洪、铁工、铁花、铁桥社区、办事处所包挂科室及区人武部组织的民兵防守,并完成抢险救灾工作。
3、办事处所属房屋的安全措施,由办事处经济一科负责,认真做好危房的汛前排查加固工作,确保安全。
4、辖区居民危房的安全,由各社区及包挂科室负责,属房管部门的,协调房管部门,属辖区单位的,协调辖区单位,确保安全度汛。
5、如遇洪涝灾害,受淹地区居民转移后,应加强对该地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治安保卫工作由子房、天桥、铜山派出所负责,由办事处综治办协调。
6、应急运输车辆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负责。
三、低洼地区居民受灾转移工作
如遇洪涝灾害的发生,各社区居委会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办事处,并及时带领居民群众迅速转移至本地区的高地、学校、机关以及当地砖混以上结构的楼房临时避难。根据市、区防指的要求,我办事处辖区居民可向子房山、响山、山等处转移。
四、抢险物资和器材的安排
抢险物资和器材由办事处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安排调配。
五、组织纪律
1、防洪抢险事关重大,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要按此预案落实,确保辖区单位、居民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
2、增强防汛工作的责任感,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3、凡在汛情发生、防汛工作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为做好县民政局防汛和救灾工作,提高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灾害应急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灾后恢复重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任务
(一)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周广新
副指挥长:王守典、陈康、胡云、李世明。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贾尚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局防汛救灾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局的防汛救灾工作;负责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作出应急响应决策;负责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并根据具体灾情研究制定防汛救灾工作措施;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筹集、接收、发放和管理;负责处理省厅、市局和县应急管理局临时交办事项。
2、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报导、善后处理、救灾捐赠、灾后救助、后勤保障6个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贾尚卫、王世勇。职责:负责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与县相关部门进行救灾工作协调。由局办公室负责。
(2)宣传报导组:组长:王守典。成员:陈军。职责:负责新闻宣传报导,必要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提供灾情和灾民救助情况及其它公众须知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和局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3)转移安置组:组长:王守典。成员:李世明、李长玉、朱兴伟、叶天、刘为周、贾尚严。职责:负责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指导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做好服务对象的转移安置、生活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由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负责。
(4)善后处理组:组长:王守典。成员:周亚军、秦永香、常先明。职责:负责按规定程序对遇难者进行统一火化安葬;安排伤病人员到就近医院实施救治和医疗救助。由局殡管所和县殡仪馆负责。
(5)救灾捐赠组:组长:胡云。成员:李世明、王世勇、贾尚卫、李菲菲、顾洪波。职责:负责全县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接受县内外捐赠,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按审定的方案公告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及使用情况。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接收情况。由局办公室、慈善协会负责。
(6)后勤保障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胡云、周路艳、张良志、庄雪婷。负责调配车辆及办公场所,供应办公设备及用品;协调落实夜班饮食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事务。由局办公室和社会救助局负责。
二、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机制
(一)预案启动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按规程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机制
1、一般性防汛突发事件(Ⅳ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蓝色汛情预警后:
局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灾情稳定前,坚持做好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
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黄色汛情预警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同时,加强对全县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橙色汛情预警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救灾指挥部指挥人员和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抢险人员全部在一线待命;保持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联系,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特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红色汛情预警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指挥部组织全局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及各乡镇按划定疏散路线,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场地集中安置、征用设施安置或对口转移安置);动员社会各界为灾民群众提供资金和物资捐助;组织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的联系,定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完成县政府临时交办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善后处置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对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准备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各工作小组进行防汛救灾工作演练、培训,确保当灾害发生时,救灾应急体系能运转协调。
(二)社会动员准备
经县政府同意后,县慈善协会组织开展突发性自然灾害社会募捐,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完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制度,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防灾减灾准备
积极配合县减救委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六、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新出现的问题,可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4、预案实施
本预案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关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其职责对应变动,预案内容不变。
七、其他突发事件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由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预案响应等级指标实行应急响。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和风暴潮等灾害性气候对房屋建筑的影响,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预防和减轻灾害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确保汛期居住房屋的安全度汛,限度地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的管理职能,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御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影响或造成居住房屋受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基本概况
2.1房屋情况
截至20xx年底,上海实有各类房屋建筑81121万平方米,其中,居住房屋47195.4万平方米,非居住房屋33925.6万平方米。近年来,上海加大了旧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拆除了大量的危棚简屋,房屋建筑的总体安全性能和完好程度有所提高,低洼居住区汛期受淹积水面积和时间有所下降,居住区的整体防汛抗灾能力逐步提高。但本市仍有近1722万平方米的旧式里弄以下的居住房屋(其中简屋34万平方米),其防御和抵抗台风、暴雨的能力较差,部分居住街坊地势低洼,排涝能力差。同时在非居住房屋中,也有一定数量的房屋建筑质量较差,排涝能力不足。一旦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将对房屋建筑的安全造成影响。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2.2重点防御对象
2.2.1老旧房屋。
2.2.1.1各类新式里弄、旧式里弄房屋,以及早期由业主自行建造的“老私房”。
2.2.1.2已产生危险的房屋。包括自然损坏形成的危险房屋、危险构件(点);因业主(使用人)不合理使用形成的危险房屋、危险构件(点);因房屋周边建设施工影响造成损坏形成的危险房屋和危险构件(点)。
2.2.2居住小区(街坊)排涝。
2.2.2.1处于低洼易积水的居住小区、街坊。
2.2.2.2居住小区和居住房屋的地下空间,包括地下停车库、地下室等。
2.2.3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工地。
3.组织体系
3.1防汛防台领导机构
3.1.1市房管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市建设交通委领导下,负责协调本市居住房屋安全度汛和防汛防台工作,指导各区县房管局防台防汛工作。市房管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房管局长担任,市局办公室、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拆迁管理处、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市房屋应急维修监督中心)、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市拆房管理办公室)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
3.1.2各区(县)房管局设立相应的防汛防台工作机构,建立房屋维修应急中心,配备应急抢险队伍。
3.1.3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和相关单位建立防汛防台工作机构和组织应急队伍,根据防汛指挥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指令,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和房屋安全、应急抢险任务。
3.2市房管局主要职责
3.2.1协调房管系统房屋安全度汛、防汛防台工作;
3.2.2督促、指导各区县房管局和相关单位做好房屋建筑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以及组织实施辖区内房屋的查险、排险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
3.2.3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指令,收集掌握本系统防汛防台工作情况和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
3.2.4指导、协调房管系统灾情的处置,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灾情或事故。
3.3各区县房管局主要职责
3.3.1各区县房管局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及市房管局的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房屋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3.3.2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防汛防台和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房屋建筑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3.3.3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管房单位和房屋所有人做好房屋的查险、排险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以及防汛防台的其他工作;
3.3.4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组织实施本辖区房屋抢险排险、灾情处置,配合街道(镇)组织居民撤离危险房屋、开展社区自救互救工作;
3.3.5及时传递、上报本辖区房屋的灾情和救灾情况。
4.预警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1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市防汛指挥部和上海中心气象台公布的应急响应规范执行。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Ⅵ级响应
⑴Ⅵ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⑵Ⅵ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观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加强值班;
②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视情况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4.2.2Ⅲ级响应
⑴Ⅲ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⑵Ⅲ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提出专项工作要求;
②各级防汛机构指挥部人员进入岗位,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汛情观测,加强值班;
③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及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视情况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应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区(街坊)内的排水工作;房管办配合街道(镇)、居委等做好危险房屋内人员转移疏散工作。
4.2.3Ⅱ级响应
⑴Ⅱ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⑵Ⅱ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对工作作出应急部署;
②各级防汛机构指挥部分管指挥进入指挥岗位,检查落实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汛情观测,加强值班;
③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及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视情况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应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区(街坊)内的排水工作;房管办配合街道(镇)、居委等做好危险房屋内人员的转移疏散工作;房管办、物业公司、管房单位向业主(居民)做好防汛宣传工作,督促业主加强对室外空调机架、花架等的检查、加固、搬离。
4.2.4Ⅰ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⑵Ⅰ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各级防汛机构指挥部总指挥进入防汛防台指挥岗位,检查落实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③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及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区(街坊)内的排水工作;房管办配合街道、居委等做好危险房屋人员转移撤离工作。
5.相关保障措施
5.1各区县房屋维修应急中心作为辖区内的房屋应急维修和抢险救灾骨干力量,在做好本机构的工作任务外,接受所在区县房管局的指令,承担本辖区重大灾害处置任务,如发生塌房伤人或其他灾害性事故,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及时向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市房管局报告。
5.2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承担管辖房屋的安全度汛和抢险救灾任务,并接受所在区县房管局的指导和统一调遣。
5.3各拆除施工企业建立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器材,在各区拆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5.4每年4月30日前,各区房管局要会同街道(镇)完成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对所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排水管道进行一次预防性疏通,及时排除房屋危险和安全隐患,并会同防汛指挥部门、水务部门、市政部门对低洼易积水小区(街坊)的改造,配合街道(镇)、居委落实危险房屋内人员临时转移避险安置点。
5.5每年3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防汛防台领导机构、工作部门人员、应急抢险队伍的调整和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并上报市房管局和所在区县防汛指挥部门备案。
5.6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由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市拆房办)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指挥,温州海事局局长任副指挥,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队、温州航标处、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务集团、华电集团拖轮公司、温州海运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4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城市防台防洪相关事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负责处理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温州海洋预报台:负责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温州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旱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广电总台、《温州日报》社: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温州电业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电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铁通温州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
温州海事局:承担海事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温州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的防台避风工作,保护各企业和码头的安全,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园林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及其栖居人员数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市政园林系统城市防台、防风、防涝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抗洪救灾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水利、防汛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
财保温州支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农行温州市分行:负责组织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按信贷原则及时发放救灾贷款。
市供销社:负责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储备的监督工作。
2.2.5市防汛办职责
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当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参谋。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2)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
河发生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瓯江、飞云江、鳌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时,各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工程管理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
b、当沿海堤塘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省市水利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大型和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市防汛指挥部。
b、当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大中型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省、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园林、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气象、国土资源、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当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市、县(市、区)的洪水风险图、地质灾害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库管理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水库洪水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省、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审批。
3.3.3抗旱预案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4防汛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9-10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60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瓯江温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11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2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2较大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及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进岗到位;
(3)市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和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按照《温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4.3.2灾害救助:在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统一指挥和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重大灾情由市委宣传部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同意。
4.3.4预测预报: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温州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
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4.3.5水利工程调度:
1、中型以上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发生重大汛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4.3.7人员物资撤离:
1、各地、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气象、海洋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
3、电视台在台风登陆24小时内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负责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县(市、区)指导抗台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4.5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4.5.1决策指挥组: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
主要职责:
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省政府、省军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4.5.2专家调度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温州海洋预报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责任人为市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灾情、工情的汇总;
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4.5.3纪检督查组:由市委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责任人为市委分管纪检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
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5.4抗洪抢险组:由市府办、军分区、武警部队、海军91765部队、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交通局、电信温州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5.5综合统计组:由市府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
4.5.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为宣传部副部长。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2、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4.5.7后勤保障组: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责任人为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温慰问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市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温支援抗洪抢险部队的生活安排;
4、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防范措施
5.2.1预案启用标准: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本预案开始启用。
5.2.2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2.3调度权限:
(1)重要供水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2.4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珊溪水库建设总指挥部报市水利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2.5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
a、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b、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市防汛办;
c、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a、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e、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f、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g、市委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h、市气象部门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i、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j、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k、县(市、区)防汛部门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3)严重干旱
a、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c、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d、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e、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f、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g、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h、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i、市政府牵头组成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j、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l、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县(市、区)防汛部门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库容
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72400万方。
5.3.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4乐清钟前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3.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6文成百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中型水库参照以上要求执行,珊溪水库指挥部根据划定的抗旱库容,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调度运行方案,报我部批准后实施。
5.4工作内容
5.4.1组织指挥:市防汛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挥权;发生严重旱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4.2信息发布: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5.4.3旱情测报:
a、市气象局负责预报天气情况和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中长期天气预测;
b、市水文站负责测报降水量、蒸发量和主要江河、水库水位;
c、县(市、区)防汛部门负责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
测报(上报)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测报(上报)的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5.4.4新闻采访: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旱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或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电视台在灾后应抓紧编辑抗旱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海塘、水闸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温州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市防汛指挥部向军分区(人武部)提出申请,由军分区(人武部)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d.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e、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
温州电业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
市、县(市、区)卫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
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6.2.8资金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技术保障
6.3.1建设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全市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市报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市防汛指挥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大、中型水库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主要平原河网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省、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6.3.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指挥部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系统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网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市、县防汛指挥部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市县防汛指挥部负责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4.3演习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救灾
7.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7.1.2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1.3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1.4乡(镇、街道)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市、县(
市、区)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8.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8.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温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防汛防潮应急预案 ■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防汛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周边地质滑坡的派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台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李振合
组员:全体教师
三、报警程序
1、各班级
2、学校校长
3、学校抗洪领导小组
4、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学校后勤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联系、修复。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河流的水位上涨情况,并将学校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隔河流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投入抢险,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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