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担保人责任书(分享14篇)_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发表时间:2021-07-23醉驾担保人责任书(分享14篇)。
「1」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1、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
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法律没有规定担保的最长期限。但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要债你的主动些,最好把每次主张债权过程中所形成的证据都固定下来或者保存下来(例如书证、证人证言、试听资料等)。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为主张债权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保证人也可以沿用债务人的抗辩权对抗你。到时候就更麻烦了。
保证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届满6个月。
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责。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担保人代还款协议书:保障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利益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很容易会向他人借款,并有可能无法及时偿还借款,这时候就需要借助担保人提供的代还款服务。担保人代还款协议书就是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一份法律文件,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一、协议背景
当借款人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他人借款时,往往需要担保人来为其提供担保。担保人代还款协议书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担保人的代还款义务,为该服务提供了更加完善的规范。
二、协议内容
1.代还款义务。担保人在协议书中确认自己愿意承担代还款义务,对借款人所欠款项偿还利息和本金,并向借款人提供相关凭证。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日期提前垫付到期应还的借款,用于按照约定归还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款项。
2.还款方式。担保人垫付的还款款项应当在下一个还款日之前归还,还款方式包括从借款人本金账户中扣除、电子银行汇款等方式,但不得逾期。借款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担保人一定的代还款返点。
3.违约责任。如因担保人原因导致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担保人应当对此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还款,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其他规定。协议还规定了双方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如保密约定、协议生效与变更等条款。
三、协议的重要性
1.保障借款人利益。担保人代还款协议书的签订能够保障借款人的利益,确保还款到位,避免逾期款项增加的罚息、滞纳金等后果。
2.保障担保人利益。协议中对担保人代还款义务的明确规定可以保障担保人的利益,避免因为不清楚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3.降低纠纷风险。协议的规范约定可以有效降低双方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争议和纠纷的风险,避免因为自身失误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法律冲突。
综上所述,担保人代还款协议书在借款和贷款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协议书的签署不仅有利于保障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利益,还能有效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在借款和贷款过程中,签订担保人代还款协议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在风险大、金额较大的贷款中更是必不可少。
「3」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借款人:周 忠 身份证号:5224285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贷款人:吴道华 身份证号:5224286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
第四条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内的月利息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并在每月30日前支付利息。
第五条 还款方式:
.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本月利息。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抵押物: 房屋所有人:
1、 夫妻双方身份证
2、 结婚证
3、 购房合同
「4」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5」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丙方担保乙方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恳负责,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2、丙方担保乙方在进入我公司前无违法犯罪行为,并与其他公司均已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纠纷。
3、乙方在聘用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形,无法找到被担保人(乙方)或乙方无力偿还的情形下,丙方负连带职责,须立即履行赔偿义务:
(1)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欠款(货物)不还的行为;
(2)由于乙方不当行为致本公司蒙受财务或名誉损失时;
(3)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4、乙方、丙方基本状况
担保人 (丙方) 姓名: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职业: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_________
被担保人(乙方) 姓名: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5、丙方中途退保,务必经过甲方同意;如果甲方重新找到担保人,须与甲方签订担保书后,方可解除丙方担保职责。
6、未办理担保手续,或担保不合要求的,不能办理乙方上岗手续。
7、经查实乙方与丙方串通、担保不实或进行虚假担保,如系内部员工担保,甲方有权将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予以辞退。 8、填写须知:
①本担保书是试用合同、聘用合同的`附件,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受聘人员均要签订担保书,否则不能录用上岗;
② 担保人、被担保人应非夫妻关系,但公司内部员工担保不受此限;
③ 担保人、被担保人签名须同身份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金水信用社:
我叫 ,现年岁,身份证号码: ,家住洋县 镇村 组,与 (担保人)为合法夫妻, (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在你社借款 万元,期限 年,我们夫妻二经协商,共同为其做连带责任担保,如到期不能归还,我们夫妻二共同承担还息还本业务,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日
「7」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愿担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担保人,保证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被担保人:
1.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本人知晓、理解并愿意承担担保人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公安局印)
被担保人(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8」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7月11日,甲乙双方签订《大西岔平川采石场转让协议》,约定将乙方从赵宝生处购买的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大西岔平川采石场转让给甲方所有,因乙方之前在国家贷款,双方约定贷款下来后乙方偿还甲方500万元担保款“,并于206月签订了《协议书》为证。现约定的偿还贷款条件已具备,乙方仍未能还款,故甲方于年10月29日向宽甸县人民法院诉讼,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自行调解协议:
一、乙方于第二季度还款150万元。20第三季度还款100万元,年第四季度还款100万元,第一季度还款150万元。
二、偿还担保款的利息全部由乙方和债务人承担支付义务,利息的多少由乙方和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支付任何利息。
三、如约定日期乙方未能偿还,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按照宽甸县人民法院下达的调解书立即执行。届时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以上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保证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与债务人
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被保证的债权
一、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乙方向债务人连续发放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币种 金额(大写) 。
二、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 只要乙方对债务人尚未收回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金额,乙方可以连续、循环地向债务人提供贷款。甲方对债务人在上述期间内向乙方申请贷款产生的、贷款本金余额未超过上述金额的债务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不论贷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
甲方的保证范围包括上述期间内发放的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对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作相应递减。
三、在第一款约定的期间内,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二条 保证方式
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乙方与债务人就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展期无须再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第四条 被保证的主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有关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由乙方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约定。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均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无须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主合同利率的,也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乙方无须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五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保证能力
保证期间,甲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其他组织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由甲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提供为乙方所能接受的新担保,并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保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七条 对保证人的财务监督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甲方应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八条 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该提前到期日起 个银行工作日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 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予以划收。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保证期间,债务人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的,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少或免除;
二、保证人有义务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甲方同意:债务人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申请并获得的贷款可用于归还其原所欠乙方的债务;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或加盖公章(如甲方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须签)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体加黑的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0」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个人质押贷款承诺书(民生银行)
致:
胯款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于201X年X月X日向我行提出质押贷款申请,我行经审批已通过其贷款申请,现承诺如下:
若出质人将存款(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五千万元)存入我行,并转存为三年定期存单,我行将于X个工作日内完成质押贷款审批,向借款人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万元的个人质押贷款,期限三年。
贷款发放后,我行将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可以用资产抵押贷款置换已经到期的存单质押贷款未还清的尾款。
出质人担保期限为三年,仅在担保到期时,出质人可不承担第二还款来源义务。担保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一致。
本贷款承诺函由我行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贷款承诺函为正本,涂改、复印无效。若贷款承诺函中规定条件未获满足,本贷款承诺函自行失效。
签发银行:民生银行XXXXX支行(盖章)
签发日期:201X年X月XX日
「11」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函
*********有限公司:
你公司为*********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于XXX年9月17日在我行借流动资金贷款**万元,截止x2年9月12日,上述款项均已还清,你公司担保责任同时解除。 特此函告
*********公司
XXX年9月17日
「12」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13」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担保人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住宅电话:工作单位:单位电话:本人自愿为被担保人先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入四子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职提拱担保。被担保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如属被担保人责任造成公司任何损失,本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本人如欲中途退保,应直接与本单位联系,在被担保人完成新的担保手续后,本人方可解除担保。担保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宣布退保。
担保人签名:担保时间:
「14」醉驾担保人责任书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担保人合同 第三十八篇<\/h2>
债务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商定确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甲、乙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甲、乙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甲方提款后应由甲乙双方分别向丙出具提款确认书及银行凭证,否则该笔提款不对丙发生效力。
第一期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丙双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置放地点:
3、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4、抵押期限: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保证范围及期限
1、丙方的保证责任及于主债务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3、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5、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人合同 第三十九篇<\/h2>
借款人:周 忠 身份证号:5224285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贷款人:吴道华 身份证号:5224286
本合同各方根据《xxx合同法》、《xxx担保法》、《xxx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
第四条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内的月利息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并在每月30日前支付利息。
第五条 还款方式:
.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本月利息。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人合同 第四十篇<\/h2>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合同 第四十一篇<\/h2>
一、债权的保障:担保是为了实现债权的完全实现而设立的
二、担保的含义
三、担保的特征:
(一)从属性:
1、设立的从属性: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2、移转的从属性:主债权转移时,担保权也随之转移
3、消灭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担保圈消灭
(二)补充性:主合同义务是第一顺序义务,担保合同的义务是第二顺序的义务(连带责任担保不具有补充性)
(三)单务性: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而不向对方负担义务,或者虽然负担义务但并非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1、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的义务是单向的:
(1)担保人对担保权人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担保权人则相反。
(2)单务性在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中体现最为明显
四、担保的方式:有效的担保方式只能由法律规定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五种最常见
1、保证:债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C)向债权人(A)承诺债务人(B)会履行自己的债务,否则C会替B偿还A的损失
2、抵押:债务人B或者第三人C以自己可处分的财产,以不转移担保物的占有的方式而对特定债权进行的担保。若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主债权尚未获得清偿时,抵押权人有权从抵押财产的变价中优先受偿以满足自己的债权。(到期债务人没还钱或者没有全部换完,债权人可以处置该财产(变卖、拍卖等),优先受偿以满足自己的债权)
3、质押:债务人B或者第三人C以自己可处分的财产,以转移担保物的占有的方式而对特定债权进行的担保。
4、留置:(事先占有—扣留—出售)
指因为某种债的原因债权人事先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履行期限届满主债权未获得清偿时,债权人有权扣留债务人的动产不予归还。宽限期届满后主权仍未获得完全清偿的,债权人有权将扣留动产予以出售,并从变价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5、定金: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债权的实现,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交付的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他无权请求对方返还已交付的货币,当接收货币的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他向对方返还双倍数额的货币。
五、担保的法律规范
担保人合同 第四十二篇<\/h2>
甲方: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按照该份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款项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现各方达成本担保合同:
一、丙方的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必要费用;
二、担保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四、如届时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义务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 人民法院诉讼主张权利的;
五、各方明确,为签署本合同,各自已经完成了议事程序和必须的授权,签署本合同是真实自愿的。
六、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叁份,各方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丙方(签章):
签约时间:
担保人合同 第四十三篇<\/h2>
一、债权种类:
(一)金钱债权:最为常见
(二)非金钱担保的债权:要求担保物的负担额具有一定确定性
二、债权的发生原因
三、几种特殊的债权
(一)将来的债权:将来债权可以作为被担保的主债权
(二)附条件债权: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与附停止的债权
1、附解除条件:已经存在且生效的债权
2、附停止条件:具有不确定性(条件最终发生,债权就发生;条件最终为达成,债权就不发生),与将来债权兴致相同。
(三)自然债权
1、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被称为自然债务
2、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仍为有效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但不受法律的强制保护
3、第三人为自然债权提供担保的,可以视为自愿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期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人合同 第四十四篇<\/h2>
一、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
(一)约定担保:通过协商而订立的担保,如定金、留置、保证、抵押、质押(动产和权利的质押)(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二)法定担保
二、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的担保
(一)人保:保证,债务人和第三保证人的一般责任财产都负责债权的完全实现
(二)物保:担保物权,物权具有优先性。担保物权人的债权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一般债权人。
(三)定金
(四)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
根据法律是否对担保作出明确规定来区分
1、典型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非典型担保
担保人合同 第四十五篇<\/h2>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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