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范文|狗牙雨读后感(系列15篇)_狗牙雨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2-10-07狗牙雨读后感(系列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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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晒在身上,像洗了一次太阳澡,我端个摇椅坐到走廊里,安详而又无拘无束地,顺手拿本书,翻看起来,一下子就被文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这篇文章描述了一位名叫漂儿的人,被大水堵在了一座小城里,被一个修手风琴的善良人收养了,这位善良人虽然穷,但却一直相信能改变命运,并且有自尊、讲信用。 其中一个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一个小男孩把他领到家里让他修手风琴,而男孩的父亲却一度关上门不让他进去修,最后,在他不屈不挠的坚持下,终于得到了修理手风琴的机会。
而实际上,男孩的父亲根本没对坏手风琴报什么希望,勉强的丢下五元钱,但结果却出乎主人的意料之外,修好的手风琴比新的还好用,于是,主人非要另付十元钱,但这位修手风琴主人翁却坚持自己做人的底线,只愿意接受开始讲好的五元钱。在现实世界里,会有这样一个人吗?如果有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很善良。
在这养一个又穷又饿又冷的日子里,他会收养一个他不认识的陌生人,坚持拒绝别人给他的钱。这样的人与那些拥有万贯家产,却又不肯给别人任何帮助的人相比,要多多少快乐呢?与处境不利并顺应潮流的人相比,它有多高贵?
再说在如此困难的条件下,主人翁在别人瞧不起而又造到排斥的境况下,却对自己超有信心,不埋怨,不自卑,更不向命运低头。想想现实生活中,却有多少人因此而坠落自己,又有多少人在埋怨命运的不公,甚而在一座座美丽的高楼上跳下去,了却余生。对比这下,这些人又是多么地可悲,多么地愚笨,多么地可惜。
如果人人都能像主公翁那样,坚强起来,坚持下去,或许命运就会瞬时而得到改变,或许生活又会是另样的一个结局。相信自己,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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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狗牙雨》。
狗牙雨,在文中是指一种类似狗的牙齿的暴雨。主人公杜元潮在5岁时与父亲来到油麻地,这里土地肥沃,是块富庶之地,他们还被好心肠的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但杜元潮却受到另一位地主的儿子—邱子东的排斥,并把他推入坟坑,这时,下起了“狗牙雨”,它形象地表明了凄惨的杜元潮。
事情总有好的一面,当杜元潮遇上小女孩程采芹时,他的命运就被程采芹小小的心灵改变了。
我最可怜杜元潮,受了那么多委屈却无处诉说的他,让我懂得了不能软弱,不能退缩;我最讨厌邱子东,既高傲又瞧不起别人,让我知道了不能太自满于自己,要谦虚有礼;我最尊敬程瑶田,好心收留杜家父子的他,让我明白了要有慈悲心,要对别人有爱心;我最喜欢程采芹,给杜元潮带来欢乐的她,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真、善、美的世界。
这本书基本上没有华丽的词藻,朴素的语句中总是蕴含着这样的一个道理: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不是重与刚,却是那不起眼的软与柔。武力只是会让事情变得更加不完美,甚至会毁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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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这可是一本名著噢,告诉你们吧,这本书可好看啦,作者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杰克·伦敦,他是一个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很佩服他写出这样好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身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它有着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它的名字就叫白牙。白牙刚出生不久,就遇到了一次饥荒,雪原上几乎找不到吃的东西,它的兄弟姐妹全被饿死了,只有它稍微强壮了一些才活了下来。过了不久,第二次饥荒又来了,它又失去了父亲,白牙和母亲被一个名字叫做海狸的印第安人收留了,后来它和母亲都被海狸卖掉了。白牙落在了史密斯的手里,它被史密斯训练成了“斗狼”,成了史密斯的赚钱机器,每天生活在噩梦中。
终于有一天,好心的斯科特先生来了,他救出了白牙,带着白牙回到了他的家乡——旧金山,白牙从此就像进入了天堂,生活的非常幸福。白牙对斯科特先生忠心耿耿,有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吉姆跑进了斯科特先生家,吉姆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要杀死斯科特法官,白牙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咬死了吉姆,但是白牙也受了重伤,断了一条后腿,身上有三个弹孔,肋骨断了三根,几乎快要死了,后来在斯科特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白牙终于恢复了健康,它被起名为福狼,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非常喜欢白牙,它对主人那么的忠诚,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动物也会对我们人类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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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长篇小说,《狗牙雨》。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牵引着我们。
第一位小主角,杜元潮,与爸爸走南闯北,来到了程家大院,碰上了小女孩采芹,整天与她在一起。可最后,他却因为搬家,而永远的和采芹分开了;排在第二的是一头凶狠而残暴的海牛,祖母的孩子为了给她一个惊喜,独自一人去与海牛搏斗。结果可想而知,弄得全身伤痕累累,不都是为了自己的瞎祖母吗?第三个故事讲的是一种被猎人称为是枪魅的动物,因为一只,而导致成群结队的动物吃枪子儿,可是这个故事中的枪魅并没有陷害其他动物,而自己却被狠心的猎人杀害了。用一条命来换成千上万的性命,又有什么不值得的呢?第四……
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最喜欢的还是那俩个为奶奶守夜的孩子,他们名叫大鸭和小鸭。不知奶奶是劳累过度,还是老得到时候了?一口气没喘上来,手往床边一垂挂,丢下两个孙子,走了。在以前,奶奶经常给他们唱许多歌谣。他们俩兄弟一直守到五更天时,小鸭害怕了,大鸭给他唱起了奶奶教给他们的歌谣,唱着唱着,蜡烛上的火苗熄灭了,俩兄弟睡着了。我特别佩服他们对奶奶的爱,对奶奶的尊敬。可如果让我和他们比,我会觉得自己根本不懂得尊老是什么意思?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玩,奶奶正在拖地。当奶奶看着崭新的地板,欣喜若狂的时候,我也看到了。鬼点子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时候,奶奶要去洗拖把,我趁机窜到奶奶拖的地方,用脚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踩着。就这样,奶奶一遍一遍地拖,我一遍一遍地踩。再回想起来,我那时是多么的无耻!多么的无聊啊!现在,当我读了这个故事后,不仅不再去耍奶奶,而且还帮助奶奶拖地扫地了呢!
只要多读书,就能明白更多的道理,你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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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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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狗牙雨》非常感人,现在一回想心里还是酸酸的。
第一章故事说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被冲到了一个小镇到一个地主家里干长工。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还看了短篇小说《海牛》《枪魅》等。《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那么的艰苦,都让让我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其中一个故事《狗牙雨》,主人公杜元潮,在他还小的时候,他妈妈被洪水淹没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到了油麻地上。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她遇见了程瑶琴,邱子东。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和杜元潮不和他就把杜元潮他推进了刚挖的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同时我为杜元潮的经历感到悲哀。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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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翁是一个叫杜元潮的一个小男孩,因为洪水把杜元潮和他的爸爸卷走了,幸好他的爸爸杜少岩抓住了一口棺材盖救了他们的命,因为洪水,他们和棺材盖一起飘到了油麻地。
他们在油麻地认识的朋友有:采芹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生,是油麻地的大地主程瑶田的宝贝女儿,她们经常在田野上奔跑着玩耍,或者在程家大院里玩,后来他们一起在程瑶田的教室里读书和写字。
我喜欢这个故事,采芹和杜元潮在不知不觉,无忧无虑地长大,他们的童年是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
好词好句:天开始下雨了,一种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丝一丝的,而是一点一点的,仿佛这雨早在空中时,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满天空的狗牙,一颗颗,皆很有力,皆很锋利,亮闪闪的。它能穿透薄薄的叶子,砸在人的脸上,让人麻酥酥的。它们一颗撵着一颗,却又十分均匀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大地。
眉清目秀、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身无分文、衣衫褴褛、骨碌骨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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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比较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父亲,走在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天开始下雨了,一种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丝一丝的,而是一点一点的,仿佛这雨早在空中时,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满天空的狗牙,一颗颗,很有力,皆很锋利,亮闪闪的。它能穿透薄薄的叶子,砸在人的脸上,让人麻酥酥的。它们一颗撵着一颗,却又十分均匀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广阔的大地。就只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作者也能把它写得有滋有味,让我们神经紧绷,让我们也仿佛正在经历这场大雨。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比较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近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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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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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的评论来点评这本书,虽然个人觉得本书的主角光环还是略强,但是本书剧情环环相扣,细节描写也很突出,画面感也很强,即使只是面对文字,仍然能清晰地看到每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这部书是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他们在崇山峻岭中披荆斩棘,在枪林弹雨里殊死挣扎。最绝望的生存环境,最孤独的精神压力。铁血的男儿,柔情的女人!他们也有热血青春的彭湃!水乳交融的激情!但国家荣誉之前!他们埋藏了自己的泪水心酸!在大山深处,用血肉身躯铸造着自己生命的价值!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中国陆军特种兵,就是他们共同的名字;他们的功绩永世长存,狼牙,就是他们至高无上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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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牙雨》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小文章,共有15篇。其中我最喜欢的有:狗牙雨、枪魅、鱼鹰、城边有家小酒店、哑牛。
狗牙雨的主人公是杜元潮和程采芹。杜元潮走在田埂上,走到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的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上忽然闪现一个圆圆的麻雀窝,玩着玩着,杜元潮就不想玩了,心里惦记着回镇子,回程家大院,因为那里有小女孩程采芹,我最喜欢这里面的狗牙雨打在脸上的感觉。
枪魅是一只叫阿西的野鸭,它帮一个猎人扑杀自己的同类。过了很久,阿妹找到了它,他为了救阿秀它们,只好发出了鸣叫,只有紧急情况下才用的,结果它自己死了。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
鱼鹰讲述了一个乡下贫困的捕鱼生活,主要人物是树村和锄瓜,还有一群可爱又能干的鱼鹰,最让我喜欢的是锄瓜的灵巧,树村的胆小。
城边有家小酒店一个农村少年毛毛和他姐姐草菊开了一家小酒店,小酒店在城边,他俩开了许久,经历很多挫折,最后城市扩建,迫使他们回到乡下。我明白了不管什么困难,只要努力就能克服。
哑牛一个叫哑牛的哑巴,力气十分大,一个胖老婆子永远不停地催他干活,老婆子退休后,哑牛又恢复了以往的欢快。我十分羡慕哑牛的老实。
虽然我说得不是很好,很完整,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你自己的感受就要你自己去看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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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是刘猛写的一本关于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的小说,狼牙,一个响亮而充满血性的名字!狼牙,多少铁血侦察兵的梦想!特种兵,一个神秘而崇高的职业!特种兵,一群忠诚坚韧的钢铁硬汉!从《狼牙》这本书上,我学到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要相信自己,并持续不断地努力。 狼牙特种侦察大队刚组建时,仅一百来人,在一个穷山沟里,环境艰苦,一穷二白。狼牙特种兵克服了种种困难,一步一步走向壮大,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的虎狼劲旅!成功,需要量的积累,我们要学会一点一滴地积蓄,持续不断地努力!要有原则,明知是错误的路千万不要走!
不断充实自我,知识真的很重要!林锐和乌云都是非常优秀的特战队员,都是战斗英雄。当提干的机会来临时,林锐成了少尉排长,而乌云只能被残酷淘汰,因为乌云只有小学文化,他不是现代化战争所需要的人才。林锐在服役期间自学了英语,后来,在参加国际侦察兵比赛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年头,美元都贬值,但知识是永远都不会贬值的!所以,要多学些知识,多给自己充电!正如李开复所说,图书馆里放的不是书,而是一块块金砖!
所有的苦都不会白吃,艰难的环境更能锻炼人!
刘芳芳的父亲是军区中将副司令,张雷的父亲是空降军少将副军长,何小雨的父亲是情报部大校部长,母亲是公司老总,刘晓飞的父亲也是师职军官,后转业成为企业老总。可以说,他们的爸爸都是李刚啊,不,比李刚还李刚!他们完全可以有一份舒适的高薪工作,但他们都往狼牙特种大队跑,都争着去前线,他们受苦了,但他们在艰难的岁月中,百炼成钢!苦不会白吃,你每吃一点苦,就为你将来的辉煌攒了些本钱!
勇于藐视一切困难,像特种兵一样去战斗!
张雷常说,我是天杀的伞兵,伞兵生来就是被围的,在伞兵的字典里,没有怕这个字!多么豪迈,多么自信,多么勇敢!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有时候,不是我们做不到,而是没有去做的信心和勇气。所以,当你害怕时,当你感到无助时,就想想张雷那句话,像一个特种兵一样去拼!去闯!去奋斗!当我看完《狼牙》,看完所有刘猛的书时,我觉得他的书好像要告诉我们一句话: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敌人,那个敌人其实就是,你自己!这句话,让我们共勉!请永远记着,要像特种兵一样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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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狗牙雨》。这是曹文轩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三角地》等历年来所发表的十五篇作品。这些作品虽然篇幅短小,但是文笔优雅自然,情节引人入胜,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
我想曹文轩,大家一定都认识吧:曹文轩,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文学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甜橙树》等。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青铜葵花》、《天瓢》、《大王书》等。主要学术性著作有《中国80年代文学现象研究》、《第二世界——对文学艺术的哲学解释》、《20世纪末中国文学现象研究》、《小说门》等。2003年作家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9卷)。一些长篇小说以及一些短篇小说分别翻译为英、法、德、日、韩等文字。获省部级学术奖、文学奖40余种。其中有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中国安徒生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中国图书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图书奖、宋庆龄文学奖金奖、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奖、冰心文学大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德黑兰国际电影节“金蝴蝶”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
当我读到“春天到了,阳关变得很有力量。地气袅袅地升腾,空气里含着水分。”或者“天高了,泥土黑了,草木发芽了,天空鸟儿多了,河里的流水声清脆了。”等语句,都被作者刻画的生动自然。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曹文轩的想象力实在是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可是再想想我呢,唉……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面写作业。当我正做得信心满满的时候,突然碰到了一道难题。那时候我连想都不高兴想,只是懒洋洋地看了一下题目,便跳过去了。我心想:反正妈妈回来后,她会帮我解决的,我着急什么。那时候,我只觉得自己好没用,瞧瞧人家曹文轩,想象力多么丰富呀,再看看我,正为自己感到可耻呀!现在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这本书,我遇到难题后一定要勤于思考,不能总是依靠别人。否则,就算我这次做对了,下次再遇到这道题,我还是不会的。
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一些曹文轩或一些著名作家所写的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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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牙雨读后感 第1篇
书中的主人公叫做鲁明,他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生命,变成幽灵的他心有不甘,便附身在自己家的狗狗身上,为了老婆和女儿,他一次又一次地违犯幽灵界的规定,甚至是永远消失的代价,不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缓解他亲人们的痛苦啊!
读完了这个故事,感动使我浑身上下不住地颤抖。原来,一个人如果有真的爱是可以完全跨越幻象与现实的,不管是怎样的困难他都能坚持到底。爱,是种良药,治好每个人的心病;爱,是一滴甘甜的水,滋润孤单的心灵:爱还像桃花,生早春而不媚……真爱是伟大的,是无与伦比的。就好比我们的父母亲,有一次,学校外正下着倾盆大雨,我望着雨,心中有些惆怅。当我抬起头,就看见妈妈那瘦小的身体被夹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头发已经被雨水浸湿,她看起来那么无助、弱小。刹那间,我的睫毛上已经挂满晶莹的泪珠,妈妈是多么爱我呀,她宁愿自己淋着雨,也不愿意再让我多等一分一秒,原来爱就是一种不怕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呀!
在爱面前,苦难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不值一提罢了。一个人如果拥有真爱,他的心灵一定会是善良的。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你有爱,那么请用它去治疗每一个受伤的心灵吧!
狗牙雨读后感 第2篇
看了曹文轩先生的狗牙雨的其中一篇----狗牙雨,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决定写一篇读后感。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杜元潮和他的父亲杜少岩只靠一块棺材盖又借着洪水而漂到了油麻地,待杜元潮站起身时,看到了油麻地----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他们父子被程家地主程瑶田收留做长工,又给他们安排了住的地方和穿的衣物,最后程瑶田还让他的女儿程采芹和杜元潮一起玩,但这又被来的邱子东打破了。
最后,在杜元潮和程采芹的一次玩耍中,他们玩得太晚太晚了,最后,她们父子竟被程瑶田赶了出来。但杜元潮一直追问父亲:“我们为什么离开?”,但他的父亲竟打了他一巴掌而掉到河里了,从此,一个健康的孩子变成了口吃。
我的感悟是:我希望我们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而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就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最近,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合上书后,我为书中主人公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家里发大水,他的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天一夜,漂到了油麻地,给当地的地主程瑶田做长工,同时,地主程瑶田也收留了杜元朝,杜元朝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是少爷,但他仗着他们家里很富有,所以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就发起脾气,叫人把他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自己却在那看好戏。在棺材里,杜元朝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也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时,我心里想:与杜元朝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有爸爸的担心,有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
狗牙雨读后感 第3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狗牙雨》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名叫《大水》。
这个故事主要讲主人公漂儿所在的小城被大水堵住了,他碰见一个修手风琴的人,他和这位中年人一起在小城里,来到饭馆吃饭,这家服务员不愿理他们,他们只好换个地方吃,最后他们分别了。
我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漂儿非常的可怜,因为他的父母在这次大水中和屋子一起被埋了,我觉得其中的中年人非常得有骨气,因为他不管怎么穷,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我觉得其中的女服务员非常得坏,因为她只服务富人,对漂儿的叫唤置之不理,我真想对她说:“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呀!”
我从中明白了三个道理,一是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二是作为一个人,总得有一项本领。三是人不能只知道吃苦,而不知什么是享受,你可以有一天有了钱,像大亨那样住进豪华饭店,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们一定珍视痛苦。
狗牙雨读后感 第4篇
寒假在曹文轩看了《狗牙雨》,那里的小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湿了我的眼睛。
《狗牙雨》由23篇独立的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痴鸡》告诉我,坚持下去,就会有成功的喜悦;《大水》让我知道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守夜》让我意识到,当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如果不珍惜,失去了就会后悔;《三角地》让我认识到世间的世俗欲望。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角地》。看书的时候隐约看到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博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姐姐,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故事里,小姐姐天真,大哥哥像个好哥哥。文章很真实,没有任何虚构,描写了家庭的喜怒哀乐。
让我感悟最深的是《守夜》。那里讲述了两个小男孩儿从小被奶奶带大,没有别的亲人,后来奶奶去世了,他们便为奶奶守夜。他们开始后悔了,如果少淘气一会儿让奶奶开心该多好哇!是呀!如果少淘气一点儿该多好哇,奶奶为了拉扯他们,太累了,该享福了。兄弟俩用几张五颜六色的纸和哀怨的笛声哭着为奶奶送别。
我想每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一个人或一样东西,在时不珍惜,一旦失去,就开始后悔。所有人都知道为什么不做呢?如果一个人去世了,你会说:“太可惜了!如果我少淘气些,多给她(他)说说话,买买吃的,让她(他)高高兴兴地该多好呀!”对呀,人在时需要珍惜,人已经去世了,再怎么对她(他)好,她(他)也不知道了,所以我们要学会珍惜。
读完这本书,我好像喝了一碗心灵鸡汤,回味无穷!
狗牙雨读后感 第5篇
曹文轩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狗牙雨》是他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枪魅》《三角地》等历年来所发表的15篇作品。因为其中的第一篇小说名为《狗牙雨》,所以以此命名。
读了这本书,引发了我对“人”的思考:对人性和人生的思考。这些作品岁篇幅短小,但是文笔优雅自然,情节引人入胜,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充满人生感悟和哲理思考。
这本书中有一篇短篇小说,名叫《疲惫的小号》,讲的是曾经的一位乐团中优秀的男孩小提琴手,在一天演出结束后,和伙伴们发现了一个弃婴,没有人去领养,于是小提琴手收养了那个弃婴。有一次他因为孩子生病而没能在一次演出中准时入场,使乐团的名誉受到损害,因此事被解雇了。于是他拉扯着孩子四处谋生,可是他除了小提琴外其它的不知还会做什么,于是被迫当了一个破烂的马戏团里的小丑。在一次乡下的表演时,他忍受不了人们的侮辱和轻视,离开了马戏团。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不易和人间的冷暖使他感觉生存的艰难,苦难的生活开始折磨他,把他折磨地麻木最终也变得刻薄起来,最后他死了,被他收养的孩子上了大学,到外省去了。
这篇文章我看了印象很深刻,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引发了我对人性的思考,小提琴如果不去收养那个弃婴的话,他的日子将会一如既往的美好,优雅。但内心深处的善良让他让他收留了婴儿,宁愿自己受些苦也不忍无视可怜的小婴儿,可最后却因此毁了他自己的生活。一个人的善良行为却给自己带来了灾难,这真是不可思议,但这也说明了现实的残酷,他饱受他人的冷眼与侮辱,最终麻木、甚至自己也变得刻薄、古怪,最终死去。可见一个人的人性可以被社会中没有人性的人给抹杀掉的。这也算是个悲剧故事吧,只有最后那个被小提琴收养的孩子上了大学还能给我们一些心理安慰。没有小提琴手的善良也可能没有这个孩子以后的美好生活。
书中还有十几篇小说,都能深深地震撼人的心灵,比如《大水》中漂儿在水灾中遇到一个贫穷却有着高尚人格的手风琴手,手风琴手的话语、行动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和勇气,让他明白了人活着的意义;还有《蔷薇谷》中老人与女孩之间的感人故事,体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等等。看每一篇这些故事,都会被吸引、身临其境,也都会被感动一次,这就是文字的力量!语言因情而美丽,曹文轩老师用这些真诚、纯美的文字深深地打动了我。
狗牙雨读后感 第6篇
《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比较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父亲,走在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比较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近水吧!
狗牙雨读后感 第7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
狗牙雨读后感 第8篇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近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狗牙雨读后感 第9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合上书后,我为书中主人公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家里发大水,他的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天一夜,漂到了油麻地,给当地的地主程瑶田做长工,同时,地主程瑶田也收留了杜元朝,杜元朝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是少爷,但他仗着他们家里很富有,所以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就发起脾气,叫人把他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自己却在那看好戏。在棺材里,杜元朝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也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时,我心里想:与杜元朝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有爸爸的担心,有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
狗牙雨读后感 第10篇
《狗牙雨》是作家曹文轩的由十五篇文章收集到一起的作文集。感觉到他的文章有一股浓浓的农村田园气息,文笔栩栩如生。这几篇作品短小精悍,能带给大家深刻的哲理及感悟。
而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篇——《海牛》。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 第11篇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一股悲痛之情油然而生。 日记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而杜元潮也不和他斤斤计较。他们玩得十分快乐。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外形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似乎被小石头扔中。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痛苦!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关系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所以我们更应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好好学习才是呀!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狗牙雨读后感 第12篇
《狗牙雨》这本书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和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习,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以前想读书是一件多么奢望的事啊!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
狗牙雨读后感 第13篇
几年前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狗牙雨》。这本书是他给予我童年的一缕光芒,几年过去了,看到这个书名,书中的片段还会在我的记忆中闪烁。
《狗牙雨》书中的《守夜》这个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两个孩子,大鸭和小鸭。他们的父母死得早,只有奶奶和他们相依为命。奶奶在世时为了维持他们的学业,不顾年纪大了,不分昼夜的辛劳一分一分地攒钱为两兄弟交学费,买学习用品。有一回,大鸭,小鸭趁奶奶不注意溜到河里游泳,被奶奶发现了,把他俩拎回家打了一顿,打完后奶奶又是心疼地抚摸着他俩不住地流泪。奶奶去世时,为了夜里不让奶奶害怕,两个孙子守候在奶奶身旁,用芦笛为奶奶吹奏歌曲,就这样含泪送走了对他们就恩重如山的奶奶。这个悲情的故事让我浮想联翩,大鸭和小鸭的未来又是怎样呢?相信奶奶面对苦难生活的不屈精神会激励俩兄弟勇敢面对未来。生活中我的奶奶也和文中的奶奶一样甘愿奉献,任劳任怨。她担心我在学校食堂伙食吃不惯,小学六年她每天中午都送饭到学校给我吃。我们为家人付出很少,得到的却很多。再次读《守夜》这个故事,我想我们应该主动为家人,为他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向书中的人物那样遭遇苦难能坚强面对。
曹文轩叔叔的每一部作品都能在读者的脑海中留下深深地印记。童年记忆中永远闪亮的一缕光芒———曹文轩叔叔带给我们的《狗牙雨》。
狗牙雨读后感 第14篇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可他反驳说:我也要读书!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 第15篇
每一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有所不同:杨红樱写的是唯美;沈石溪写的是真实;黑柳彻子写的是童年;而曹文轩写的却是感动。
这个寒假,我在曹文轩的书中领略了他细腻的触笔,聆听了动人的故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狗牙雨》,是这本书最浓墨重彩的一篇: 杜元潮与他的父亲被一场洪水卷到了油麻地。为了养活自己,在一家首富打工,包吃包住。杜元潮就此结识了富家千金————采芹,与富家公子————邱子东。其实,就因杜元潮与采芹关系很好,邱子东就一直对他冷嘲热讽,处处较劲。有时,还偷偷雇佣一些小混混们对杜元潮使用暴力,毫不留情。终于,在一天,杜元潮与采芹在一起,一夜未归,第二日,仆人们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不停哆嗦着。
终于,找得到了机会,邱子东趁机添油加醋后告诉采芹的父母们,最终,家长们在纠结下信以为真,从此对杜元潮心存不满,日月如梭,时光飞逝。父母俩为了除去祸害,就把他们赶出家门,生活在牛棚中。 嫉妒,是我对邱子东的看法。他就因对采芹心存好感,而打乱杜元潮的生活,迫使他离开了富家。胆小,是我对杜元潮的看法。当他被邱子东欺负时一声不吭,所以,邱子东也比较“识趣”,打几下,骂几句就没耐心了。可就是他的胆小,就将他推出了富家豪门。胆小与嫉妒必然不好但有时候,将嫉妒化为动力,把胆小变为礼让,这样,还是缺点吗? 但是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笔墨较重《狗牙雨》,而是篇幅不大的《哑牛》: 在哑牛的一生中快乐占据多数,但也有总有不快乐的时候。他只知道自己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爸爸托付到菜市场的老婆子那儿,一去不回。有时,老婆子开心了,只让他做些杂事便罢了,但不顺心时,她则把所有坏事的事全部推卸到哑牛身上,只为撇清自己。
然后“语重心长”地把哑牛劈头盖脸的'骂一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婆子缺斤少两的事让人忍无可忍,终于,妇女们联合起来,向老婆子提出了抗议。她如往常一样,面不改色地嫁祸给哑牛。好了,一个大婶当着领导的面揭穿了她,从此,老婆子提前“退休”了。哑牛又一如既往:快乐、殷勤、诚实、俊朗…… 其实,哑牛的生活并不乐观,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苦中寻乐”,这种乐观正是他最宝贵的地方。这种精神与婆子的卑鄙、自私的反衬下显得更加伟大。他,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孩子,可他却承受着无限的痛苦:被父抛弃、被人辱骂、背着黑锅……可他抱怨过吗?没有!他依然干着手上的活,勤勤恳恳。依然与朋友玩耍,纯纯真真。依然帮助婶婶卖菜,一丝不苟。我们为何不这样与世无争呢?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现在,读书,读好书,刻不容缓。让好书成为绚丽的烟花,在寒假中为我们添上点睛之笔!
狗牙雨读后感 第16篇
狗牙雨是曹文轩先生写的一篇著作,而看了狗牙雨的我,在电脑前写下了这一篇读后感。
主人公杜元潮和父亲杜少岩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顺着洪水,在大水上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被河滩上一架没有被洪水淹没的风车给拦下了,杜少岩爬上车顶之后顶一个欲望就上站起身来,他摇晃着,慢慢地站起,这时,他的目光越过了大堤,看到了大堤内的油麻地镇———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杜家父子被大地主程瑶田收他走了长工,且一并收留了整天光着屁股的杜元潮,在走进程家大院时因大院深深,那房屋一进一进的似不见底,心里不免有点儿发虚,两腿竟然哆嗦不已。杜元潮则十分的害怕,瞪着眼睛,赖着瘦削的小屁股,死活不肯跟随杜少岩跨过那道高高的深红色门槛。
于是,杜少岩一把把杜元潮拉过了红栅栏,在程瑶田问杜少岩问话时,杜元潮一直藏在父亲的身后,当奶妈炳嫂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从东厢房里走出。这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杜元潮,两粒黑晶晶的眼珠便像两只落在青枝上的小鸟,落在了杜元潮的脸上。
杜元潮深深的望着程采芹,于是程采芹与杜元潮互相喜欢,于是今后杜元潮与程采芹成了一对最好的的朋友,可是这美好的一切总是如此的短暂,被一个叫邱子东的小朋友给打碎了,他喜欢程采芹并喜欢使唤雨欺负杜元潮,于是杜元潮采取了父亲的意见,看见邱子东就跑。
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非常的悲惨:杜元潮与程采芹摆脱了邱子东的困扰,走出了程家大院,走出了油麻地镇,在树林里扮演着新浪与新娘的角色,并同床共枕,在找到他俩后,程瑶田一起之下,解雇了杜少岩,但给了他赖以生存的优越条件。
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v^
感想: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狗牙雨读后感 第17篇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狗牙雨读后感 第18篇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 狗牙雨读后感 ⬣
曹文轩又出新书了——《狗牙雨》,我这个铁杆粉丝在得知第一消息之后,就把它买回来了。文章围绕杜元潮,程采芹,邱子东三个小孩子展开故事,就在我读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戛然而止了,居然是短篇小说,好想一直看下去。贫穷的杜元潮爸爸是程采芹爸爸家的一个长工,邱子东也是富裕人家的孩子,他们三个小孩经常一起玩,但总是不和谐,杜元潮在邱子东面前总觉得低人一等。看着杜元潮被欺负的时候,真的是心疼,也许早些年的穷人也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吧。结尾很出乎我的意料:杜元潮爸爸因为杜元潮的一点小事而被程采芹爸爸辞退了,莫名其妙的杜元潮事后被爸爸狠狠地打了两巴掌。可其实杜元潮并没有做错事,为什么穷人做事总容易错呢?
我忽然联想到了教学:在故事中我觉得邱子东和程采芹就是“优生”,而杜元潮就是“差生”,“差生”似乎天生就容易做错事,容易不自信,因为他们似乎没有自信的资本。所以,我很想给我们班的所有学生自信,包括读书最差的学生,他们都应该有自信的资本,他们不应该向杜元潮一样觉得“低人一等”,这对学生以后的发展是不利的。
现在似乎喜欢上儿童文学:很简单的生活,简单的人物,曲折的情节,鲜明的人物,不用多久就能把我们带进书中的世界,一同欢乐,一同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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