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发表时间:2023-05-31小区应急预案(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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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台风频繁袭击成为常态,人们对于台风的防范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作为一个小区,为了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小区台风应急预案非常重要。
一、台风预警
在台风即将来临之前,小区应该实行相应的预警制度。利用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预警信息,小区物业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向居民通报具体的台风信息和注意事项。小区物业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例如在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提醒居民做好防护措施。
二、居民疏散
台风来临时,最重要的是确保居民的安全。小区应该提前确定好疏散路径和疏散场所,并向居民进行明确告知。疏散路径应规划合理,避免拥挤现象发生。同时,小区物业应当加强对疏散路径的日常维护,确保其通畅。疏散场所应为相对安全的建筑物,如小区的多功能厅、停车场或附近的学校等。在疏散场所要设立签到处,确保所有居民的安全。
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小区应组建一支专业且训练有素的应急救援队伍,由小区物业、保安、居民组成。该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应急药品、抢险工具等,以应对台风带来的紧急情况。队伍成员还应经过培训,熟悉台风应急处置流程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加固小区设施
为了减少台风对小区设施的破坏,小区物业应及时对公共设施进行检修和加固。需要检查小区外墙、屋顶、窗户等建筑物结构的稳固性,确保其能承受台风带来的风力。需要清理小区周边的积水和杂物,以防止漫水和飞物对建筑物造成损坏。还需要检查电缆、电线等配套设施的安全性,防止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
五、提供紧急救援与物资保障
在台风来临时,小区物业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密切联系,及时调配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同时,提前将小区周边的消防、医院、水电等应急电话联系方式做好整理,并在小区内张贴备用,方便居民使用。
六、防范台风骗局
台风来临时,往往会有不法分子利用混乱的局势钻空子,进行各种骗局。小区物业应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告诫居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求助和要求。还可以在小区内加强安全巡逻,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小区。
七、恢复工作
台风过去后,小区物业要及时组织恢复工作。要检查小区内的设施设备是否受损,及时维修或更换。要清理小区内的残余垃圾和杂物,确保小区环境整洁。要进行对居民情绪的疏导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小区台风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居民的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台风预警、居民疏散、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设施加固、紧急救援与物资保障、防范台风骗局以及恢复工作的进行,可以有效地应对台风带来的挑战,最大限度地保护居民的利益。小区应急预案的制定不能仅停留在纸面上,而是要加强实践与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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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一)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二)取水水库大坝、海水淡化取水堤坝(引桥)、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三)地震、台风、海啸、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四)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五)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六)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七)传染性区域疾病;
(八)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或发生上列事件情况;
(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十)较大规模的聚集性事故。
第三条任何供水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四条供水企业应按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供水企业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预计到可能出现的各类严重情况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预案应简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城市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嵊泗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分管水务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兼任,成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办公室统一接警、分类、分级处置。
第七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突发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秩序的工作。
(三)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纳入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四)制订突发灾害时可调动非公共供水水源预案,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
(五)加强水质检查和监督检测,在完善自身结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六)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七)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八条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做好突发事故接处警、指挥调度。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二)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五)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第九条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在事故现场附近设定现场指挥部,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况设秘书、抢险、调查、通信、专家、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小组,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核定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及时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的指示。
(四)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五)完成抢险救灾等工作后,制作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立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由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重点指定。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救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应急方案,制定具体抢救应急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并跟踪落实。
(二)负责组织设立现场应急处置的各工作小组。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管制。
(四)负责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当地政府的联络。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特大突发事故。
重特大突发事故一经确认,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四条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四)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第十五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六条发生重特大突发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省、市、县委和政府及当地应急、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
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的突发事故,还应报水利、环保、卫健等部门。
重特大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二)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四)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五)事故的简要经过。
(六)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七)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八)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或处理的有关事宜。
(九)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突发事故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指令后,立即进入响应工作程序,按本部门应急预案做好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突发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应迅速掌握事故情况,同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按各自分工制定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二)现场指挥长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二十条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五章抢险应急和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故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救援情况报告政府和公安机关。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作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卫健部门。
(五)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他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上报地方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六)管网抢修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启闭阀门,将停水范围控制到最小,并迅速投入抢修,尽快恢复被毁损设施。
(七)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负责人、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八)调度、营业等计算机系统毁损,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抢修、全力确保基础数据资料的同时,报当地政府支援。
(九)事故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十)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二十三条非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抢险救灾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六章应急处理工作支持与反馈
第二十四条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地方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地方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持、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第二十六条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和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条款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重特大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安全保障和应急系统建设,落实全方位的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对不同的应急处理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和充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管理与更新,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水利厅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措施(预案),报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预案由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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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小区应急预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小区数量的增加对应的是小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一、建立应急预案
在建立应急预案时,需要针对小区实际状况和特点进行调查,分析需要应对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种类以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根据这些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同时,应急预案必须经过居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和批准,并在社区网站上公示,确保居民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预案实施的方式。
二、分工合作
在应急预案实施时,需要各专业人员分工合作。首先是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和协调应急工作。其次是建立物资保障组,动员并调配所需物资。此外,还需要设立应急救援组、医疗组、安全组等各种专业救护组,以保证应急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所必须的环节。在每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增强居民的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
四、消防安全
小区消防安全是必须重视的问题。首先是对小区内公共区域和住宅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整和有效性。其次是定期进行防火宣传和火源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危险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清除。
五、加强防护措施
在突发事件预警出现时,应加强对小区大门、入口处等地的出入口控制,设立防护岗位,筛查人员、车辆等进出情况,以确保安全有序。
六、小区应急预案贯彻落实
小区应急预案并不是装模作样的文件,它必须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要成为行为模式、行动指南等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才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有效地应对并减轻损失。
综上所述,小区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只有在注重实际作用、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经过演练、针对突发事件加强防护措施并且当应急发生将预案贯彻落实时,小区才能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居民才能在平安稳定的环境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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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文明小区创建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的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强化小区管理,完善小区功能,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服务优质的现代城市小区,形成文明守信、团结互助、崇尚先进、尊重科学的小区道德风尚,推进五个文明协调发展,为“打造宜居城市,建设文明”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二、创建目标
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5个典型示范小区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50个文明小区建设任务,年底前,评选出一批文明小区进行表彰,力争到20xx年使我县文明小区达到80%以上,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创建范围
xx县域内所有居住小区。
四、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
1.建立文明小区创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措施;
2.有小区物业管理的专职队伍,如保洁、治安、社会服务等;
3.有小区志愿服务队,招募小区保安、居民参与志愿服务队伍;
4.有党员活动中心,党小组经常开展活动。
(二)创建氛围浓厚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文明河南、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2.有文明小区标准、xx县文明公约等宣传内容;
3.有文明礼仪、道德规范、好人好事等善行义举榜;
4.小区有禁烟标识,有爱护花草树木等遵德守礼提示牌等。
(三)环境整洁优美
1.小区道路平坦、畅通、整洁;
2.绿化标准高,基本做到黄土不见天,无占绿、侵绿、种菜等现象;
3.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清运定时定点,垃圾箱设施齐全,消除公共场所“脏、乱、差”;
4.无“六乱”,即无污染源,无违章搭建,无乱张贴,无乱堆杂物,无乱停车辆,无乱设摊点等各种违章现象。
(四)治安秩序良好
1.小区有人防队伍和技防措施,制度上墙,职责明确,工作正常,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建立健全各类帮教、调解小组,能经常开展活动,对外来人员、流动人口有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及时调解民间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健全;
3.法制教育开展好,居民遵纪守法意识强;
4.群众对创建“安全小区”活动知晓率达70%以上,对治安状况满意率保持在80%以上。
(五)小区服务全面
1.小区服务网络健全,便民设施良好,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高;
2.物业服务工作人员挂牌服务,培训上岗,服务到位,工作做到舒心、称心、放心;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满意率达80%以上;
3.有志愿服务站,做到“六有一落实”(一有统一标识,二有办公场所,三有志愿者队伍,四有管理制度,五有工作台账,六有服务项目,落实志愿服务活动),配备水、电、暖等基础设施日常修缮工具,方便居民生活;
4.建立各种为民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做到服务项目齐全、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措施落实。关心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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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区相继交房,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新小区交房之初,住户们往往会面临一系列的应急问题,因此,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小区交房应急预案至关重要。本文将就小区交房应急预案进行详细讨论。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
小区交房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保障居民在小区交房的初期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分工
1.应急组织架构
小区交房应急组织的架构通常包括: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处理组、安全防范组和物资保障组等。
2.人员分工
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工作是监督协调各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和指令,提供必要的支持。
突发事件处理组负责快速处理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等。
安全防范组负责防范和保护工作,包括安装和维护监控设备、维护消防设备、巡逻等。
物资保障组负责为应急工作提供所需的物资支持,如医疗器械、紧急救援装备等。
四、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1.火灾应急预案
小区交房后,应根据小区情况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包括如何预防火灾,发生火灾时如何疏散和灭火等细节。
2.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针对小区所在地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制定相应的预案,包括预警系统建设、疏散指南、紧急救援计划等等。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包括恶意破坏、抢劫等,应在小区交房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学习如何在危险情况下保护自己。
4.医疗应急预案
小区可根据居民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医疗应急预案,包括设置医疗点、储备急救药品等。
5.应急通讯预案
建立良好的应急通讯系统,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以便在危险情况下策应的指挥和支持。
六、培训和演练
为确保居民能够高效且安全地应对突发事件,小区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活动。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熟悉应急预案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方法。
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小区应根据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包括灭火器、防护服、急救箱等。保持这些装备和物资的完好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
八、结语
小区交房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确保住户在新小区的居住环境中能够安全、舒适地居住至关重要。通过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可以提高住户的自救能力和抗灾能力,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希望本文对于小区交房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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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人员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人员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人员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
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24小时可领用。
三、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
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四、防汛期间所有防汛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六、当办公室值班人员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人员。
七、各项目值班人员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平时,办公室人员内勤人员和各项目客服人员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天气异常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人员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九、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防汛的基本含义】
汛期防止洪水为害,保障防护区安全的工作。汛前准备包括:培训防汛人员;检查防洪工程设施,消除隐患;制定度汛方案;备足防汛物料;建立健全洪水预报警报系统。汛期工作包括: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防汛值班,及时了解气象水文状况,预报水情,必要时下达警报;巡查和守护防洪工程,运用防洪系统各项措施,依据水情和工程状况以及防汛调度计划,控制调度洪水,遇有险情立即抢护;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请示上级同意后采取紧急措施(如分洪、撤离分洪区居民等)以减小损失。汛后对防洪工程及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对抢险工程要加固;若采用分洪等紧急措施,则应作好善后工作。
中国在西汉时已设治河机构管理治河和防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从中央到地方均设有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汛工作。其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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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义务消防队组织架构、各小组岗位职责及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在火灾发生时,按照分工合作的协调方式,迅速将火灾扑灭。
2.适用范围
xx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 义务消防队组织架构及灭火流程
3.2各功能组分工及职责
设备组:由维修主管(主办)安排4名维修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紧急检查维修;指定3名消防设备责任人启动消防泵;指定3名供配电责任人切断市电、小区煤气总阀,改用应急电源;指定8名维修员负责小区电梯的迫降,检查电梯是否有被困人员;
治安组:由二片区安全主办带领当班班长在接到警情后第一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各当值安全员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疏散通道并维护安全秩序。
疏散组:由安全一片区主办带领人事管理员,当班副班长及十六名未当班的2、4、5、7、8、10、11、12号岗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火灾现场。
灭火组:由安全主管带领28名未当班的三名安全(副)班长及13、14、15、16、17、18、19、20、21、22、24号岗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灭火,随时将灭火情况向副总指挥汇报。
救护组:由三片区安全主办带领行政后勤管理员、不当班一名安全(副)班长、十名27、29、30、32、33、34号岗迅速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将伤员迅速运送到安全地带,安抚伤员,等待救护车得到来,随时将伤员伤情向副总指挥汇报。
接应组:由不当班一名安全班长带领不当班十名1、3、6、、26、31号岗到各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并引导消防车迅速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后勤组:在现场灭火器材及急救药品不够用的情况下,由客户服务部主管带领客户及不当班安全35、36、37、39、40号岗迅速带上储备药品及灭火器,运送到灭火现场。
3.3 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灭火组: xxx
疏散组: xxx xxx
3.4义务消防队员应尽的义务
3.4.1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参与每季度的消防实战演习,明确各岗位操作职责,提高各组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
3.4.2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简易消防器材(如1211干粉灭火器),熟悉灭火原理,了解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分布和消防重点监控部位,能够协助配合进行迅速有效的现场疏散。
3.4.3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组织和积极参入消防宣传活动,对义务责任区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带动宣传对象在进行消防实战演习时能积极参与。
3.4.4 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紧急集合,提高紧急事件的反应能力。
3.4.5义务消防队员在消防总指挥的带领下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的相关消防知识培训,现场实操培训并需经过消防总指挥、副总指挥的考核合格。
3.4.6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利和义务对责任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对蓄意破坏的要及时制止汇报处理,发现损坏的立即上报尽快修复。
4 质量记录表格
《突发事件演习记录表》(体系文件表格)
《培训会议记录表》(体系文件表格)
《紧急集合签到表》(体系文件表格)
⬒ 小区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供水企业及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依据职责分工,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各负其责。依据行政区域、供水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建立分层分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应急处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供水企业按照职责负责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备不懈。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优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时将保证重要公共场所及米易县党、政、军、警重要机关(部门)用水。各级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机制,加强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2《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
1.3.3《四川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攀枝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2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件(地震、洪灾、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统设施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的突发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毁坏、严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输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原水管道突发事故中断供水、传染性疾病暴发、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引起的供水突发事件。
1.5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等级分级
按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可控性、影响县城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事件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5.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4000户以上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2500户以上、4000户以下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1.5.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800户以上、2500户以下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1.5.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400户以上、800户以下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2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米易县供电公司、供水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在本县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全县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拟定全县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结全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组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报、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指导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2.2工作机构与职责
2.2.1县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2.2主要职责:负责与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及各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联络,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据县城供水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根据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审查县城供水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件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件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县范围供水应急知识宣传;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县城供水事件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2.3事故等级初步判定。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Ⅲ级(含Ⅲ级以上)的县级供水事件时,应立即逐级报告,根据指挥长的决定负责安排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决策落实各工作小组;在超出县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向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将应急指挥权移交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通知相应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指导和协助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2.3.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了解县城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启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根据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组织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对县管道路、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协调事件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应急供水;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件进行调查。
2.3.2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组织临时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组织供水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2.3.3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开展县城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2.3.4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事件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投资计划。根据应急管理的要求,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
2.3.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事件发生后县城供水重建规划工作;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部门职责协助组织相关力量对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3.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车辆运送县城供水抢险应急物资,组织协调运输企业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7县财政局:负责供水事件应急资金的筹措。
2.3.8县公安局:负责县城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警和通知;与110、122实时通报救援抢险车辆通行情况(出动位臵、路线),保障救援车队通讯畅通;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快速通行,协助处置聚集性事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3.9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灾害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
2.3.10县经合商务局:负责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
2.3.11米易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源环境污染的应急工作,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2.3.1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水污染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水质卫生安全监测工作。
2.3.1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包装饮用水市场监管,处理和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后引发的饮用矿泉水、纯净水等商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2.3.14县水利局:负责县城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负责应急备用水库水源、敞开式应急连通渠道的日常维护清理工作,在应急期间负责调度应急备用水源。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
2.3.15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实时通报雨情信息。
2.3.16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参与应急期间对涉及违反城市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3.17国网米易县供电公司:负责应急供电设施的抢修,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供电需要。
2.3.18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应急救援及抢险救灾工作。
2.3.1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本辖区相应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立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和完善本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强化对本辖区供水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本辖区发生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好现场指挥、事件调查、救援保障、应急处置等各项应对工作。
2.3.20攀枝花市清源水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制定供水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在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抢修作业、事件现场的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负责应急设备保障(如运水车辆、器材、机具)和应急供水的调配,保证应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2.4设立现场救援专业组
2.4.1紧急抢险抢修组成及职责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供电、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动员受事件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难疏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和其他市政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对已经发生事件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事件”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对涉嫌县城供水设施维护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2.4.2水源地污染抢险治理组组成及职责
由米易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牵头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实施,防止水源地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
2.4.3治安交通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是:维持社会治安,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维护交通秩序,以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视情况对通往事件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协调运输保障。
2.4.4综合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组织调运与受灾群众相关的帐篷、折叠床、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对全县的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和供应,设置应急物资发放点;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4.5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监测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4.6监控监测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通知攀枝花市清源水业有限公司),米易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及供水企业组成。
主要职责是: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件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事件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事件监测,实时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分析、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根据事件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开展水源、县城供水等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做好水质、水量等的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供水系统运行预警工作,对县城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米易生态环境局负责河流水体水质监测,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城供水水质监测,对县城供水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供水企业应按照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水质监测系统,负责对县城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报告。
3.2监测网络
针对可能发生的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整合米易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以及供水企业的监测系统,建立统一的县级水质应急监测网络,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在日常管理中,各监测部门、机构应不断完善监测网络和断面,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断面和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时跟踪巡查制度,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出现异常状况或判断会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测,提出初步的处置建议等。
3.3预警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水源地来水及供水预警信息,判断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预警措施包括: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组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指挥部应当立即在原公布范围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应立即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除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120)求助外,还应立即向县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4.1.2县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供水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报警后,要及时报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报县政府值班室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前,县应急管理局按应急预案行使应急指挥权限,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4.1.3接到事件报告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迅速组织力量核实突发事件情况,对突发事件等级和发展趋势作出研判,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此同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应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县公安局协调、组织好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4.1.4Ⅲ级(含Ⅲ级以上)的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有关单位必须保护事件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除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外,需拍照、摄影记录的必须经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
4.1.5Ⅳ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响应措施
4.2.1当发生特大事件(Ⅰ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县城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米易县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从就近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2当发生重大事件(Ⅱ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县城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削减县各级工业开发区的工业用水;做好调运商品水的准备;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3当发生较大事件(Ⅲ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4当发生一般事件(Ⅳ级)时,采取的措施:事发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4.3指挥协调
4.3.1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县城供水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专业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件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4信息报告
4.4.1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获取单位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指挥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核实情况后,立即将核实情况和建议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直接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随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事件的后续情况。
4.4.2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2.7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5各成员单位设立值班电话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设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24小时对险情进行预警和监测。
4.6新闻发布
县城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和新闻的发布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以确保信息正确、传递及时,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5.1.1应急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
5.1.2对于I级、Ⅱ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恢复正常供水后,应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或者由事发地乡(镇)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经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结束。
5.1.3对于Ⅲ级、Ⅳ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应急处置工作完毕,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城市恢复正常供水后,应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
5.2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一般事件由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较大事件由乡镇政府会同县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重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会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特别重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配合市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5.3事件调查
5.3.1由相应层级的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由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事件调查组,20个工作日内形成事件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内容,上报县人民政府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续继续保持跟踪监测。
5.3.2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5.4总结建议
5.4.1县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件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4.2县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5.4.2.1发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况;
5.4.2.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5.4.2.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4.2.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结论;
5.4.2.7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
5.4.2.8各种必要的附件;
5.4.2.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5.4.2.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1.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水企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管理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抢险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在应急抢险救援时确保胜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2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开展日常演练,同时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参加全县性的城市供水应急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6.2技术保障
米易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负责水源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质监测、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技术保障;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应急的技术保障,建立完善的技术文件、技术人才、技术措施保障体系,实现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
6.3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的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协调相关运输企业按照应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4医疗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县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5物资保障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业配齐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的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6.6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6.7预案演练
为确保预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排险工作,在本预案公布实施后,供水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方案和演练总结,报送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8监督检查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供水企业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附则
7.1管理与更新修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该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照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报批程序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
供水企业应参照本预案编制本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7.2奖励与责任
县政府对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负责解释,预案具体应用问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7.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小区应急预案 ⬒
小区防洪应急预案是指在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小区居民和管理者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针对小区防洪应急预案,我们需要详细制定有效的方案,以确保居民和物业的整体安全。以下是一个专业人士对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分析和建议。
首先,掌握当地的气象情况和水文情况是制定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基础。根据历史洪水数据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了解当地洪水的发生概率、洪水的特点和最高水位是非常重要的。这将有助于确定预案的紧急情况等级和相应的应对措施。
其次,为小区制定一套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小区防洪应急预案中,应包括明确的责任划分和组织体系。例如,指定专门的应急管理小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应对措施。此外,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通讯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和指示。
另外,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方案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洪水来临之前,小区应明确疏散的路线和安全地点,并将这些信息告知居民。此外,针对老年人、儿童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应提前考虑他们的特殊需求,在疏散过程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和照顾。
除了疏散方案,小区还应建立有效的抗洪设施和防护工程。例如,对小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排水通畅;同时,加强小区内涵洪水容积的地下排水工程建设,以防止积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提高小区的抗洪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洪水的特点,合理规划小区建筑物的布局和地势,以减少洪水对建筑物的影响。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是让居民真正掌握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关键。通过定期组织演练、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居民的防洪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他们在遭遇灾害时能够正确有效地应对。同时,与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建立联系,提供应急救援的支持。
综上所述,小区防洪应急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小区居民和物业的安全至关重要。正确制定和贯彻应急预案,是小区管理者和居民共同的责任。只有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准备,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灾害对小区生活的影响。
⬒ 小区应急预案 ⬒
作为一个小区防洪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气象变化、水位变化、下雨量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应急预案,让小区居民更加安全。首先,对于小区的防洪工作,我们需要了解小区地理位置、周边建筑物及市政设施情况。借助气象预报和地质监测数据,我们可以准确地预测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如果预测到有洪水气象预警,则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与居民进行沟通,协调物资的准备和转移,确保居民的安全。
其次,针对小区内各个区域进行分类管理和预案制定。我们可以将小区的甲、乙、丙区划分为几个区域,在每个区域内建立应急通信网络,制定细致的应急方案,以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同时,要建立一套健全的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采购和调配,满足居民的生活和安全需要。
再次,针对不同类型的灾害,我们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和技术手段。例如,在遇到暴雨洪涝等情况下,可以设置泵站、抽水机组和水库等设施,提高排水功能,减轻洪涝灾害的影响。对于山体滑坡、土坍塌、破坏性地震等灾害,也应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协调其他社会力量进行涉险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减少灾害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此外,我们还应该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小区防洪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高效。工作人员和居民都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的认知培训,并组织进行模拟演练,了解应对突发事件的正确方法和步骤。只有不断地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洪应急能力,才能使居民免受灾害的侵扰。
综上所述,小区防洪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细致、周到、科学、精确地制定防洪预案,不断发掘潜在危险因素,不断提高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才能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小区应急预案 ⬒
近年来,随着社会日益发展,小区的盗窃事件也日益增多,给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为应对这一问题,小区管理层应制定一套完善的防盗应急预案,以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和财产不受侵害。
一、小区防盗应急预案的意义
制定小区防盗应急预案的目的在于提前预防和化解盗窃风险,为小区居民提供一种安全和有序的居住环境。通过制定预案,小区管理层可以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快速反应,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为警方提供有力的协助,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小区防盗应急预案的建立步骤
1.风险评估:小区管理层首先需要评估小区的安全风险,包括小区的地理位置、安全设施、出入口情况等因素。通过评估,可以确定小区存在的安全漏洞,以便进一步制定防盗应急预案。
2.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小区管理层应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小区的出入管理、物业巡逻、设备设施维护等方面。同时,还需将制度公示于小区内,确保居民都能了解和遵守。
3.应急预案的制定:针对小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盗窃、抢劫等,小区管理层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协助警方调查、组织疏散、提供临时安置等方面,以应对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居民的安全和财产。
4.设立应急指挥中心:小区管理层应设立一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协调工作。中心应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建立与警方、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以便及时调度资源和协助处置。
5.培训演练:制定小区防盗应急预案之后,小区管理层还应定期进行培训演练,以提高居民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逃生、盗窃演练、应对意外事故等,让居民们熟悉应急预案,学会正确的应对方法。
三、小区防盗应急预案的执行与完善
1.执行:小区管理层应通过定期巡查、视频监控、保安巡逻等手段,加强实施防盗应急预案的执行。同时,要加大对小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力度,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完善:小区防盗应急预案需要与时俱进,对于日益变化的安全环境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管理层应及时调整和更新预案,以应对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3.居民参与:小区居民在防盗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中应起到积极的作用。他们可以组织成立小区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居民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助,形成合力,保障小区的安全。
四、小区防盗应急预案的效果评估
小区管理层应定期对防盗应急预案的效果进行评估,以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小区的安全水平。评估内容可以包括小区的安全事件发生率、居民对管理层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
结语:
小区防盗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保障小区居民安全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能提前预防和化解盗窃风险,还能为居民提供一种安全和有序的居住环境。希望小区管理层能制定一套完善的防盗应急预案,加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小区环境。
⬒ 小区应急预案 ⬒
一、目的
为预防突发性停电而造成商场内职员伤害和保证货品之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三、职责
1、高压配电工程职员负责了解停电原因,并及时告之监控中心及重要租户,做好送备用电工作和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2、监控职员负责做好停电说明工作并对重点部位实施严密监控,与保安职员配合防止造成职员伤害和货品损失。
3、保安职员负责各出入口安全工作及停电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并与楼层管理职员协同,做好客户职员之疏散工作和货品安全工作。
4、管理部工作职员做好组织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
5、楼层管理职员和营业员做好客户疏散引导工作和商户柜内的货品安全工作。
四、处理流程
(一) 停电应急处理程序 :
1、工程措施。
2、 安全措施。
(二)停电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
1、停电发生时,必须核实电梯内有无乘客受困,必要时按电梯困人应急方案予以解救 。
2、电工应检查电话、弱电监控、消防等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3、购物中心备用电源提供之电力不能满足正常营运需要,故次要场所如照明可能不足,物业职员应密切注意人行道、车道交通等情况,必要时放置照明物,放置警示牌方便行人 。
4、在无应急灯情况下,次要岗位如职员如清洁等工作职员应手持电筒护在物业管理员的统一协调下,送宾客进出 。
5、管理部适时对职员进出路线合理调整
⬒ 小区应急预案 ⬒
1.0报警程序
1.1发现火情的报警
1.1.1无论什么时间,每个员工一量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小区消防中控室报警。
1.1.2每一名员工都要记住中控室的报警电话""或用对讲机呼叫,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诉消防值班室。
1.1.3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地点、楼层、房号,报告中控室。
2.0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2.1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是初级火情自己能将其火扑灭时,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难以扑救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小区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1.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拨内部报警电话"恤"。报警时话音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2.1.3在扑救人员未到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2.1.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2.1.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2.1.6引导火场附近的业主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业主不要使用电梯。
2.1.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0灭火工作程序
3.1运行经理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同时通知总经理,会同保卫部安全、消防主管和工程部工程师或经理一同研究灭火方案。
3.1.1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3.1.2根据火势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1.3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3.1.4运行经理根据火场情况建议总经理是否启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等报警方式。
4.0保安主管
4.1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会同运行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制定灭火措施。同时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工作。
4.2协助运行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运行经理报告,同时汇报和请示新的指令。
4.3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4.4火灾扑灭后,负责组织警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4.5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运行经理。
5.0保安部
5.1保安主任
5.1.1接到火警通知后,会同警卫队人员提出保证其他区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5.1.2立即会同警卫队迅速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5.1.3协助客户服务部搞好住户的疏散及安顿工作。
5.1.4负责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6.0保安领班
6.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布置小区的警戒工作。
6.2马上把各层消防逃生梯门打开。
6.3带领其他保安员赶赴火警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6.4火灾扑救期间至扑灭后,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6.5带领内保警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物品的工作。
6.6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7.0保安员
7.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7.2岗上警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要严加控制。
7.3要害部门的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4不在岗的警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统一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安排,到岗后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7.5负责引导住户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7.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7.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7.9配合清理已经勘察完毕的火灾现场,回收灭火器空瓶,统计灭火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8.0客户服务部
8.1客户服务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布置本部员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场区域内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
8.1.2带领其他员工利用消防设备扑救和控制火灾。
8.1.3起火区域物业人员,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8.2具体工作程序:
8.2.1立即通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
8.2.2关闭火场附近的门窗及通风设施。
8.2.3利用消防设施扑救、控制火灾。
8.2.4抢运火场区域及附近受火灾威胁区域的贵重物品至安全场所,并会同保安部内保人员看管物品。
8.2.5物业助理应反复认真的检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房间,关闭门窗及空调,并保证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8.2.6清查房间,确认无人后,应在各房间贴上"已清查"的标志。
8.3接待员
8.3.1物业接待员应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沉着冷静地回答问题或疏导。
8.3.2接待员在回答业主询问电话时首先稳定业主的情绪。如通道受阻,应告知业主走防火楼梯撤离火场,勿乘坐电梯疏散。撤离前,关闭好房间的门窗及空调。
8.3.3接待员应保护好房间钥匙、贵重物品及资料。
8.3.4保管好业主的物品及从火场抢运的物品。
8.3.5应协助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同时立即打开通道以保证前厅通道畅通。
9.0义务消防队
9.1听到报警后,各部门、单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人员,应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赶赴着火现场等候命令。
9.2在消防负责人及有关领导的带领下,按照灭火指挥部交给的任务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10.0其他要求(指小区遇有火情时除以上对各部门的专项要求外还应遵守的要求)
10.1遇有火情时,各部门均须无条件执行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10.2消防监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执行情况的枢纽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也应该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10.3火情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如不在小区内,各部均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10.4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遵照该方案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10.5小区内无论哪个区域发生火灾,该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客人、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10.6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10.7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责任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10.8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好业主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0.9当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并将使用情况上报小区保安部门,及时更换、补充被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10火灾扑灭后,各部门由经理负责会同部门员工统计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至灭火领导小组和经理办公室。
⬒ 小区应急预案 ⬒
一、接到火警后,小区物业科消防管理人员前往现场,向现场人员问清情况和侦察火情后,根据火警范围大小、程度多少确定报警范围。
1、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及应急分队。
2、通知着火区域单位负责人到现象。
3、通知维修人员到现象。
4、报告公司领导。
二、应急分队接到火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
1、侦察火情再次确定报警范围。
2、立即抢救受困人员和疏散物资。
3、立即运用消防器材灭火和附近消防栓救火。
4、协助义务消防队共同扑灭火灾,并负责调查起火原因。
三、安全、保卫部门接到火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调义务消防队和医务救护人员赶赴现场。
1、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后,第一梯队所有成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启动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抢救火灾。
2、义务消防队第二梯队对现场通道进行清理,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同时保障前线救火人员的消防器材供给。
3、医务救护人员在火灾现场准备抢救火灾伤病人员。
四、维修中心接到火警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1、根据需要采取着火区域停电。
2、保证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运转。
五、公司领导(即火场总指挥)视情况需要,调集人员援助。
六、应急分队应在起火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火势控制和灭火,义务消防队应在起火后10分钟内到现象抢救火灾,其他协助人员应在起火后12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消防抢救工作。
七、消防安全须知
(1)应熟知物业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报警电话(119)。
(2)若是轻微失火,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勿冒险。
(3)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不可能即刻得到控制,应立即逃生;如情况允许,可将通往火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4)报警或通知物业公司,撤离火场并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的指挥。
(5)如被火焰和高热所困:①有可能的话,致电“119”求助;②谨记烟和热空气都是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量较高,温度较低,故应蹲着身子或爬行逃生;③如情况许可,请打破窗户以求空气流通。
(6)隔在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则应向下逃离,寻找最近的逃生出口。
(7)发生火警时,物业公司职员会协助消防或公安人员在火场尚未宣布安全之前阻止任何无关人员的进入。
(8)各单元楼前均设有消防水栓,物业公司将向业主介绍其使用方法,以防不测,该设施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妥为保护。
八、紧急联络
用电话报警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报案人姓名或有关单位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2)紧急事故的位置或所在街道的交界处;
(3)人员受伤与否;
(4)紧急事故的种类、性质、范围;
(5)当对方确认上述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九、实施方法
在每栋楼单元内的公告栏上张帖本应急措施,以达到让每位住户都了解、熟记。
十、结语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的发生,紧急事故和各种灾害可能随时发生,制定并贯彻应急措施、方案,能够切实保护所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物业公司会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然而,请务必谨记,无论措施如何详尽周全,仍须全体业主保持高度警惕方可避免意外发生,以实现本应急程序之目的。
⬒ 小区应急预案 ⬒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处工程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护卫部立即会同工程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处客服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护卫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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