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揽合同
发表时间:2025-12-23公司承揽合同(汇总十六篇)。
♥️ 公司承揽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 公司承揽合同
委托方:____ 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 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 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 ,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 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 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 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银行帐号:____ 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 公司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条款)
定作方: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价款或酬金(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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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验收标准和方法:
5.结算方式:
6.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
(2)对于定作方的违约责任,如中途变更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及设计等,应赔偿承揽方所遭受的损失。若中途解除合同且承揽方提供了原材料,则需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百分之几的违约金。若不涉及原材料,则需要偿付承揽方未履行部分酬金的百分之几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8.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9.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纠纷,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12.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定作方:_____
承揽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 公司承揽合同
甲方: (定作方)
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注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加工费计算方法:
(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公司承揽合同
一、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举办于年月日的“ 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的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事宜(具体事项以附件约定为准)。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承揽费用已经包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随意变动甲方指定物品及甲方要求之活动内容,否则,视乙方违约。
3、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
4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如约履行完毕,甲方日内将合同余款一次性付清即¥ 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支付给乙方。
三、基本流程
乙方承诺基本流程如下:
活动立项→活动基本信息确认及场地勘测→提供策划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审定→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提案→活动筹备→活动预演→活动现场执行→相关**宣传→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等。
四、乙方工作内容
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布展方案、舞台灯光设计方案、场地推荐、摄影摄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员的选择、互动游戏及道具的设计、**活动安排等;
2、活动策划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词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写;
3、活动方案所涉及合作单位、**的邀约、沟通;
4、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
5活动效果的反馈和总结,活动资料的保存和保密;
6乙方完成委托执行活动所涉及的其他工作。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获取活动布置项目,并对布置要求提出意见;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确保乙方能够完成合同;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指量进行监督指导,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变更;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承诺费;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为本次活动完成的设计图稿等版权即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布图要求及达到的效果提供布图预算。预算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应执行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规划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3、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活动不能如期举办,或达不到原定的布置条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承办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相关信息;
5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解决;
6乙方在合同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7乙方为完成承接活动而购买、安排的各类物品、构筑物必须稳定、安全,无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承担维修、维护、管理责任,保证不会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否则,乙方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证其为完成承揽任务而安排参与活动的搭建人员、搬运人员与工作人员、表演人员等亦不会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否则,乙方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
1、因水灾,火灾,**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 公司承揽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运输土方顺利完成,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无条件执行。
一、工程概况:地铁的土方运输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价及结算方式:每车每天__________元,每月为__________天,月合计__________元,正常情况下每天结算一次,(税后价,不含装车,卸土费用)。注:每车必须装土20立方以上,以单位过磅为依据,否则按实际数量扣减结算,乙方提供手续齐全、合格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
四、工期:工期为两年。本合同签订周期一年。试行天,双方认为各方面无矛盾,签订正式壹年期合同。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道路正常施工,办理施工的全部手续,确保车辆正常通行。
2、协商装车场地、运输、道路、外卸土方场地无任何干扰,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3、负责所需相关手续,车辆出现被扣,甲方给予协调,指定运输路线,解决当地关系。
4、甲方负责乙方车辆正常运转,如遇不可抗力、政府、业主干预等情况外甲方不负责,除此外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支付承揽费__________元。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指示、组织安排所需车辆,按时进场。(甲方安排乙方的车辆的地、吃、住停车场、加油)。
2、乙方保证车辆符合甲方要求的行车手续,听从甲方的安排、调配,按甲方指令执行。
3、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教育好司机,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服从当地的民俗习惯,要遵纪守法,配合甲方完成全部运输任务。
5、因乙方及乙方司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本合同期为一年,若由于乙方车辆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及时调换车辆,补齐所需车辆,否则出现耽误工期,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事故:
乙方车辆在施工中,每辆车必须配有两名司机。杜绝酒后驾车,做到文明行车,礼貌让路,在正常运输中,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特殊约定:
双方发生争议,无法协商,可向石家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或有关部门给予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出现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或另计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进场后按此合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公司承揽合同
承揽方(甲方):xx定作方(乙方):xx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与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
乙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xx元;乙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xx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xx‰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x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xx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x份,送xx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xxxx定作方(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地址:xxxxxx地址:x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签订地点:xxxx
♥️ 公司承揽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活动”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举办于年月日的“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的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代理事宜(具体事项以附件约定为准)。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承揽费用已经包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随意变动甲方指定物品及甲方要求之活动内容,否则,视乙方违约。
3、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
4、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如约履行完毕,甲方日内将合同余款一次性付清即¥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支付给乙方。
三、基本流程
乙方承诺基本流程如下:
活动立项→活动基本信息确认及场地勘测→提供策划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审定→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提案→活动筹备→活动预演→活动现场执行→相关媒体宣传→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等。
四、乙方工作内容
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布展方案、舞台灯光设计方案、场地推荐、摄影摄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员的选择、互动游戏及道具的设计、抽奖活动安排等;
2、活动策划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词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写;
3、活动方案所涉及合作单位、媒体的邀约、沟通;
4、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
5、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活动资料的保存与保密;
6、本委托执行活动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获得活动布置项目,并对布置要求提供意见;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承揽任务;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
4、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承办费用;甲方如无正当理由逾期,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为本次活动完成的设计图稿等版权即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从甲方布置要求及要达到的效果出发,提供布置预算。预算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乙方依照本合同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双方书面确认后的策划方案实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计划更改;
3、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活动不能如期举办,或达不到原定的.布置条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承办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有关资料及信息;
5、如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6、乙方在进行合同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及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
7、乙方为完成承办活动而采购、摆设的各种物品、搭设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稳固、安全,无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承担维修、维护、管理责任,保证不会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否则,乙方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证其为完成承揽任务而安排参与活动的搭建人员、搬运人员与工作人员、表演人员等亦不会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否则,乙方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
1、因水灾,火灾,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有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合同。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如一方单方面无正当理由中止合同,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依法支付守约方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作为补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手写体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或删减,该修改或删减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力。
九、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 公司承揽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之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揽甲方(吊顶及封窗工程等相关事宜,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甲方将吊顶及封窗工程以单包工形式交由乙方施工,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之数量有差异,根据合同约定单价,依照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内容如有变更,具体以经双方签证确认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合同文件 约定及其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双方其他合同文件约定或补充的内容为准;乙 方依法、依约对其承揽的上述工程承担质量保证和保修责任。
二、工程施工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工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因甲方原因迟延开工的,应以甲方开工令载明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如受不可抗力之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甲方认可并办理签证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三、合同价额及付款方式
1.吊顶面积240平方,经协商按每平方 元。
2.封窗22个(2.6米×1.6米),经协商每个 元。
3.甲方承担乙方交通费用 元。
4.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工程
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5%(据实结算),工程款总额的 5 %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无异议的依约无息退还;)二选一
四、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施工资质配备相应专职专业施工人员,并及时办理完善本工程施工所需一切相关证件及手续,遵守本合同、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及变更约定,遵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应达到本合同及设计质量标准、功能和甲方使用需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更换、重建的,以及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供确保乙方顺利施工条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时自负安全责任。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上门为甲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3、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及时返工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计息)。
2、乙方无故停工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元。逾期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相关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
3、乙方工程经返工后仍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 公司承揽合同
承揽方(甲方):xx定作方(乙方):xx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与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
乙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xx元;乙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xx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xx‰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x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xx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x份,送xx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xxxx定作方(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地址:xxxxxx地址:x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签订地点:xxxx
♥️ 公司承揽合同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
|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鉴(公)证意见: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____话:________|电____话: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帐____号:________|帐____号:________|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_监制部门:
_印制单位:
♥️ 公司承揽合同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揽方(全称):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2、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
3、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
4、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
5、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公司承揽合同
承揽方(甲方):xx定作方(乙方):xx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与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
乙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xx元;乙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xx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xx‰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x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xx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x份,送xx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xxxx定作方(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地址:xxxxxx地址:x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签订地点:xxxx
♥️ 公司承揽合同
甲方: (定作方)
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注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加工费计算方法:
(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公司承揽合同
定作人:(填写全称)
承揽人:(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同价款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
材料名称
规格型 号
计 量单 位
数 量
质 量
提供日 期
消 耗 定 额
单价(元)
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 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6.5 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 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 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2 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2 在保修期内承揽人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 定金及预付款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 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的违约金。
12.5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的违约金。
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 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 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 元。
12.11 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13.3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保养费。
13.5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公章) 承揽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公司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为:
1、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动,并按劳动的质量和时间给付报酬;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完成一项工作,最后要提交劳动成果,并根据劳动成果给付报酬;
2、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
3、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对于非自身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在交付劳动成果以前,自己承担风险。
4、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5、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6、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7、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8、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承揽合同中,无论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是将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9、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材料和费用在订立合同时难以准确计算,所以在结算时通常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而承揽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较为固定,除经双方协商变更外,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计算。
10、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11、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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