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人作文
发表时间:2026-01-31爱书人作文(汇总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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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是一个漂亮的男孩,每当爸爸妈妈带我外出时,别人都会说我长得漂亮,因为我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有像刷子一样的,长长的、弯弯的眼睫毛,简直就像个布娃娃。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觉得漂亮这个词语不适合我,因为我是一个男孩子,漂亮是用来表扬女生的,我希望别人也能夸我勇敢。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了,因为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在学校里,我经常会去图书角借一些书来看,时间一长,书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了。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例如《十万个为什么》、《同桌冤家》
记得有一次在家,那时已是中午时分,我正在书房里看书,妈妈叫我等米饭煮熟了以后,把煤气灶关了,她要去超市买东西。我连忙说:好,好。过了一会儿,我闻到了一股焦味,我以为是别人正在烧菜,是菜的味道吧,继续津津有味地看着我的宝贝书。又过了一会儿,焦味越来越浓。刚才妈妈好像不好。关火这件事被我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我连忙赶到厨房,此时,米饭已经成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了。叮咚、叮咚门铃响了,是妈妈回来了,我可怜的耳朵又要被轰炸了,而我却手足无措。妈妈回到家,狠狠地教训了一番。唉,真没办法,我看书时经常如痴如醉。
书可以让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可以从中获取乐趣。瞧,我就是这样一个爱书如命的男孩,你是否和我一样爱看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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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一张张名人的字迹,看着一本本栩栩如生的作品,我终于忍不住了,让妈妈给我报书法兴趣班。
我到了陈老师家,陈老师可严了,把一块大橡皮放在我们的头上,只要弯一下腰,橡皮就会掉下来,这时陈老师就会拿出戒尺来批评我们,我一直不敢动身,深怕橡皮掉下来。怎么练字这么难呢?
我本来写的歪歪扭扭,没有几笔是直的,这时,老师把右手中指上那鼓鼓的老茧给我们看,教导我们怎样勤学苦练。我听了陈老师那练了十八年那惊人的数字,使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好字。
于是,我每个星期五都会去陈老师家练字,陈老师也经常鼓励我,书写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每天练字都会练字15分钟。陈老师说:“虽然我的字对自己有帮助,但对名人来说,我的字离名人相距差的是十万八千里,要知道,名人的作品都是练了万千遍的,而且百练不倦,你必须练到十级才行。之后,我更加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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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是书法,因为书法给了我荣誉,给了我信心,给我的生活添加了光彩。
有一次,学校里要进行学生特长比赛,我听了以后,高兴地跳了起来,认为这是一次大家大显身手的好机会。可是,一想到自已一点特长也没有的时候,就对自已没了信心,甚至想到不要参加比赛了,但回到家里,爸爸对我说:“别对自已没有信心,你不是可以写书法吗?!”“对呀,我为什么不写一写书法呢?怎么把它给忘了呀?”我喜出望外地说。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股强烈的力量,使我要勇往直前。
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埋头苦练书法。没过多久,便有了不小的进步。每天练上一至两页的毛笔字,成了我生活中的乐趣。到比赛的那天,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恨不得马上投入比赛呢!可我越想写,时间就过得越慢,我便拿起书法练习本,一页页地看起来,巩固自己的记忆笔画。
比赛就要开始了,我准备好了纸和笔,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专心致志地写了起来。来观赏我写字的人很多,看过的人总是会点点头,然后才去看另外的人。当我写好了第一张的时候,别人才写了半张,我感觉自已写的字不但写得快,而且还写得好。过了好久,比赛结束的铃声响了,我选了其中最好看的一张交给了老师,结果得了二等奖。虽然没有得一等奖,但我会加倍努力,在以后的比赛中争取第一。
通过这次特长比赛,让我更爱书法了,它给我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不少同学们的夸赞声,让我感觉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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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曹聚仁在香港时,生活比较潦倒,住在一间在阳台上搭建的石屋里。他在港20年存积的各类书籍没地方放,只好散落在露天阳台,用塑料布盖着。
曹聚仁在石屋一住就是9年。临搬家前,半夜忽闻梁上君子偷书,他大喜:“这回总算遇到爱书人了,我一定把他视做知音留下来,并请他喝酒。”哪知令曹聚仁大囧的是,用手电筒一照,那人衣衫褴褛,面有菜色,原来是收破烂的。曹聚仁连忙向其说明,这些不是论斤卖的废纸,而是万金不换的宝书,然后送了300元港币将其打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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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对书法就情有独钟。
我是从二年级开始学习书法的。那个时候,我字写得比较端正清爽,经常被班主任表扬,所以,妈妈决定给我报一个书法培训班。
第一次练习书法,我完全是按照自己的习惯去写,没有按照米字格的位置,所以我的字老是写得大小不一。后来,经过老师的指点,我自己每天苦练,渐渐改变了这个坏毛病,字也渐渐写得规范美观起来,还经常被老师夸奖呢。
我每天回家都会练字,当然,也吃过不少苦头——有时候,我会因为练习太久导致手臂酸痛;有时候,我也会因为写得不好而受到妈妈的批评。但我并没有因为这点小挫折而放弃书法。
在学校的各种比赛中,我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以说,我的书法水平在年段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了。三年级的时候,温州市有个书法比赛,经老师推荐,我很荣幸地参加了。可我心里深知整个温州市人才济济,字写得好的人很多,想要得奖,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所以,我一定要加倍努力!
于是,每天回家我写完作业后都很自觉地练字。
到了比赛那天,我自信满满地来到少年宫。走进赛场,看到身边选手的作品,我内心又不由得紧张起来——每个人作品上的字都如印刷起来一般。我忐忑不安地交上了自己的作品。
过了几个星期,成绩出来了,我竟意外地取得了一个不错的成绩。从那以后,我对书法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
书法,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爱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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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你最爱什么东西?”那我会立刻回答:“我爱书,因为书给予了我只是,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学前班,我就爱上了连环画,特别是彩色的。嗬!那彩色的画面可惹人喜爱了,不认识字,也可以理解画中的含义,有些人书画遍数看多了,就能分出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因此,每次和小伙伴们争论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总是我赢。
上学了,认识字了,我非常高兴,因为可以认识树上的字,虽然认识的字很少,但是能够认识一些字,我每天都很开心。有一天,爸爸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由于我好奇心很强,已经很满足了,所以就翻了翻,在书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领悟了很多道理。认识的字也多了,就经常阅读古诗词,通过诵读古诗词,我感受了无限的美。上三年级时,我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试经常能得满分,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人家都叫我“看书大王”。
四年级,爸爸买了一本又大又厚的《小故事大道理》错印本,好奇心又驱使我翻开它,想看个究竟,慢慢翻着书,兴奋之情也随之而生,里面的知识真多,真丰富啊!叫它《小故事大道理》真名副其实。
以后我们要多看书,看书就会知道许多道理,也会了解到更多的知识,看书就会使我们的人文修养得到提高,这样不仅成绩就会越来越好,也陶冶了人的情操。“知识就是力量!”我们应该亲自体会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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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没有书,就没有人类的发展;没有书,就没有今天的我们:没有书,也就没有我们欣欣向荣的世界.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宝贝自然也不少.
我爱看书,小时侯我沉醉在那些动听的童话书中,悲惨的小美人鱼,幸福的拇指姑娘,让我尝尽了故事中的喜怒哀乐.慢慢的,上了一年级,学习语文和文和数学.从a,o,e……到学写字,语文书和数学书给了我不少知识.渐渐的我长大了,喜欢看一些小说,比如杨红樱写的小说我都很喜欢看.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书带给我的乐趣还真不少.
语文书像导游告诉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比如:黄山,桂林山水,大兴安岭……数学书不仅教会了我们1+1=?的知识,还让我扩展了思维,冲实了大脑,课外书又告诉了我们有趣的故事,课外的知识.
书带给了我很多乐趣,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永远喜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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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书对我们的帮助太大了,那就让我来讲讲自己读书的故事吧!
我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人。家里的书柜几乎摆满了我的书,有习作、历史、童话、漫画书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历史书籍。通过阅读这些历史书籍,历史上的人物、故事我了如指掌,全都了解得透透彻彻。
一次我在看EB怀特的《夏洛的网》时,妈妈叫我去吃饭。当时,我正看得津津有味,装作没听见妈妈的话。于是,妈妈又进来叫了我一次,我才狠心放下书,并迅速吃完饭,用最快的速度再一次投向了书的怀抱。读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露出笑容、一会儿拍手叫好、一会儿紧锁眉头、一会儿捧腹大笑……我的思维在书中神游,我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我能体会到酸甜苦辣、喜乐哀乐,读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不仅爱读书,而其还喜欢买书。我曾经用我卖废品攒来的钱去书店买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笑猫日记》。每次拿到新书,我都有点舍不得翻开它,情不自禁的会把鼻子凑上去,闻闻书发出来的那股书香味,久久不愿拿开,让自己长时间的沉浸在那淡淡的书香中,每每这一刻我都是那么的享受!
读书要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补充我们的大脑所需,我们要常看看它,这位无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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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更爱看许多书。我从小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致别人都跟我叫“书迷”。
有一天,我和弟弟刚在书店里买了书,可是妈妈就要带我们去保定。在路上,我拿了一本书迫不及待的在车上看了起来。可我的“读书梦”还没做完,就被妈妈给惊醒了,我只好停止了看书。
刚到保定,我就高兴的想:可以看书啦!可我的想法却早以破碎,原来是要出去吃饭,吃饭时却无法看书!天啊!这是在玩我吗?买了书还不让看!我想晕过去……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吃饭煎熬,终于回到了家。那时,早已是深夜,可我没有放弃,拿起一本书就开始啃,似乎我没有吃饭一样。漫画看一看,笑一笑就算了,可我的《西顿动物记》可不能那样看。我要像吃糕点一样细细的品尝。我靠在床背上,像饿狼一样疯狂地啃食着书本。那时早已过了12时,妈妈看到我屋里有灯光,来到我这里,说:“好了,要睡觉了,书虫!”我只好把书放到枕边,关上灯,睡一个书香梦。
我早已落入了书的“陷阱”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一个句号,只能变成一个永无休止的省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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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爱好,如同大树上的叶子,比如书法、跳舞、画画、看电视等。但我最喜爱的是书法,它是我爱好这棵大树的叶子中,最大最绿的叶子。
书法是我国独特的艺术,有着上千年的历史。从古色古香的甲骨文到端庄文雅的楷书,它是一株久盛不衰的奇葩。
我爱书法,源于我的爸爸。我的爸爸是一个书法爱好者,他写出的字,有的龙飞凤舞,有的刚劲有力。每当他写字的时候,我总是站在他的旁边,痴痴地看着。
他写字的手时而快,时而慢,笔尖时而重,时而轻。手腕一会伸出去,一会缩回来,仿佛不是练字,而是在跳一段优美的舞蹈。
不一会儿,一个个字跃然纸上,像一个个小精灵,可爱极了!我好想它们挣脱格子的限制,与我玩耍。看着爸爸能创造出这么多可爱的小精灵,我的手也痒痒的。
在我六岁的时候,爸爸终于抵抗不住我的请求,答应教我书法。从那以后,我认真地跟着爸爸一笔一划地写。
记得我写的第一个字是人字。那是多么令人难忘的时刻啊!我小心翼翼地摊开宣纸,深吸一口气,我激动的心情慢慢地放松下来,然后用颤巍巍的小手,蘸蘸墨汁,在纸上写下人字。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撇一捺。笔画有点歪歪斜斜的,但却倾注了我全部的精力。看到爸爸满是笑容的脸,我更加迷恋这怡人的墨香,更加爱上了这可爱的小精灵!
从此,一有空余的时间,我便拿起心爱的毛笔在纸上精描细写。每次写毛笔字时,我的心与笔墨纸砚融为一体,把所有的烦恼都抛之九霄云外。每次练完字之后,我就觉得酣畅淋漓,心胸舒畅。纸上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仿佛天空飘逸娴雅的白云,天空中灵动飞翔的鸟儿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书法在一次湛江市少年书法比赛中,我荣幸获得了一等奖,当我上台领奖时,手捧着奖状时,心里乐开了花。
我爱书法,我在书法中找到了乐趣,也在书法中懂得了: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只有坚持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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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命里,书永远是最宝贵的。它,是寒冷季节里的一杯茶,带来温暖和醇美;它,是漆黑夜空中的一颗明星,带来晶光和明亮; 它,是窗前摇曳的风铃,带来清脆和美妙;它,是天上洁白的云朵,带来飘渺和遐想……
我喜欢在雪花飘零的季节读书。坐在那陈旧的书桌前,翻开读过无数遍的唐诗,去体味诗人当时的心情,去想象诗中描绘的情景,多么美妙啊!李白那些飘逸的'诗句,让人不知不觉仿佛进入奇幻的仙境;杜甫些许沉郁的字眼,使人不禁他的无奈与落魄。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读书。独自坐着,一丝风儿从窗户缝隙里飞进来,洒下一片凉爽。翻开一页页词句,里面满是优美的意境;翻开一页页故事,里面有着动人的曲折;翻开一页页美文,里面满是清新的笔触;翻开一页页历史,里面记载了无数的迷离。一个人读书,会无拘无束的遐想。安静的世界里,书也是自由的。
我喜欢童话书,喜欢故事中的天真,喜欢主人公的善良,喜欢那些令人向往的童话王国;我喜欢史书,喜欢悠久的文化,喜欢历史的奇妙,喜欢那些王朝的兴衰;我喜欢小说,喜欢小说中鲜明的人物色彩以及优美的描写;我喜欢神话故事,喜欢神话传说中的美丽,喜欢牛郎织女般凄美的幸福。
我爱读书,我爱读像大海般的书。
我爱读书,我爱读像蓝天般的书。
书,是一缕阳光。落在绿叶上,是丝丝幻想;落在花朵上,是层层芳香;落在小路上,是点点金光;落在我的手心,是浓浓的希望!
书,是小船,而我,会乘着这艘小船一直远航,到达彼岸花盛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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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一个爱书如痴的我。
——题记
我有一个不知是坏还是好的毛病,那便是爱书如痴,我到底有多“痴”呢:在上课时偷偷看书,在夜深人静时偷偷看书,在做作业时偷偷看书……
就拿一二年级的我说吧,那时我懵懂无知,每次看书就只能一字一顿地读。没办法,那时快急哭的,我只能下定决心努力学习汉字,创造自己的读书天地。
三四年级我认识到许许多多的书:不管是最经典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是最近很火的《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只有我没听说过的,没有我没读过的。凡是那些也能借来的书,我都视若珍宝,只要一输,我就会废寝忘食,读完后还恋恋不舍的回忆书本中的故事情节,有一次我在回到家后,立即打开书,看起来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到了八点钟,妈妈准备检查作业时才发现我一个字都没有碰,记得妈妈不仅没收了我心爱的书,而且还批评惩罚了我。
五六年级的我爱书简直如爱命!所以我给自己都定下了一个格言:觉可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作业可以一日不写,但书一日必须得读!我看见书本如饿狼,看见食物久久的呆在书的世界里,怪不得妈妈说我是书呆子呢!
有了这几痴,我是不是可以去评吉尼斯爱书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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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偶然,然我和自己并不大喜欢的“书法”相遇了,并从此喜欢上了它。
那时候闲着无聊,随手打开了一个屏道,一个白衣青年引起了我的注意:有几张大号桌子并在一起,上面埔了一张大纸,正当我疑惑不解的时候,那位青年一只手挥起毛笔,另一只手提着长长的袖子,在纸上龙飞凤舞的画着什么,动作柔中带刚,刚中带柔,可谓是笔走龙蛇啊。“啪”他写好了,把纸一亮,真是漂亮。他写的字让不懂的书法的人都懂得了什么叫漂亮。他的书法钢筋有利却不失光彩,纸张干净整齐,一个个飞舞的草书让人看了很有气势,特别是最后那个字,仿佛让你置身于巍峨挺拔的山峰、波涛汹涌的大海、一望无垠的沙漠,让人觉得飘飘欲仙。
我一时兴起,那一支毛笔小心翼翼的模仿,自己认为差不多了,兴奋的拿去给父母看,却落了一个字“丑”,没办法,谁让我没天分呢?记在我自责不已的时候,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小小的声音:“不行,你不能放弃,你可以拿钢笔写。”对呀!拿毛笔写不好不代表拿钢笔写不好。于是乎,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临模好那字。虽然不是太好看,但也不至于像拿毛笔写时一样。心里如许小小的激动着,拿给了同学看,同学赞扬性的说了一声“好”。啊!我的心似乎要跳出来了,我似乎要飞起来了,真是兴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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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好朋友”。小时候,我常偎依在妈妈的怀里,听妈妈讲善良的七个小矮人,美丽的人鱼公主,可爱的丑小鸭······那迷人的故事,常常使我在变幻无常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
渐渐地,我觉得让别人讲故事给我听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了,我随手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来看,居然越看越懂,越看越想看,从此,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到星期天,我便带上平时积攒的零花钱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店。来到书店我就往儿童读物专柜挤。柜台里那一本本漂亮的新书,诱得我踮起脚跟儿,伸长脖子。选好书,我大大方方买下,这才心满意足地捧着书回家。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感情。我曾为小音乐家扬科流泪哭泣;为唐僧不分青红皂白而愤愤不平;也为那些梁山好汉的侠义之举而激动不已。
“智慧是穿不破的衣裳,书是取不尽的宝藏。”一套《十万个为什么》使我懂得不少深奥的科学知识;一套《中华上下五千年》使我知道许多历史知识;当我学会使用工具书时,我在书海中畅游又多了一双有力的桨。
因为我爱书,家长们送给我的礼物大多是书。我每次得到书时,就会感到我又多了一份精神美餐,书读多了,我才知道自己知识的贫乏,于是就更加孜孜不倦的去读。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用智慧去丰富人类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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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像一位慈爱的教师,告知大家人生道理;书,就像一位奇妙的魔法师,为大家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术师;书,就像一位知己的盆友,如果你开心或难过时,都会把这种信息告知它,和它一起共享你的所有喜怒哀乐。我喜欢到不能自拔,爱到深处一天不去看书内心就空荡荡的。由于书就像有一种“香气”吸引住着大家迫不得已去品味,迫不得已垂涎三尺,迫不得已融进这一甜美的书全球。
我十分地爱看书。为了更好地能让大量的好词佳句美段有一个更高、更幸福的家,我都刻意提前准备了一个精致的本子。每一次写完工作,我便会迫不及待地开启专业知识大门口,获得书里的精粹,放进我的知识宝库中,即便没有时间,还要挤一些時间出去读书摘抄。如今,我那“纤细”的本子,已变成一个学识渊博的“胖子”了。
听闻既能够写摘抄本又可以提前准备剪贴本,返回家中我便从各种各样的报刊上剪下来很多好素材、优秀作品、生活小常识、各种有利主题活动的文章内容,我还把她们贴在一本子里“汇报工作”呢!
书,能令人的心情愉悦。还记得有一次,我内心好烦,因此我取出一本《格林童话》,坐着地面上看过起來,看过一会儿,我便入了迷,把全部的麻烦事都忘记了,想象着自身便是那幸福快乐的小公主,正和俊秀的白马王子过着甜美生活。一不小心,让自身的唾液都流出来了。看了后,觉得一身轻松,全部的怒火都消失了,情绪情不自禁地开心起來。
老话说得对:“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这里一段岁月中,我在书初中来到很多物品:
一、我在书初中来到各种各样幽美的好词佳句美段。
二、许多的艺术手法,修辞方法。例如:形容、拟人化、比照、排比句……
三、学好从多种多样视角去看看他人的文章内容,从这当中寻找本文的缺陷,让自身发表文章时没犯这类不正确,扬长补短。Jt56W.coM
……
书简直大家人们的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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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冒,我三天没去学校。本以为一切都能照常进行,但令我没想到的是:我这三天没去,让不少同学欲哭无泪。
我班的大书柜因红老师动员,摆满了图书。但同学们对这些各式各样的书籍只能说是可望而不可及,因为红老师说,必需再借书表上登记后才能借阅。而这表,就在我手上……
星期四一早,我刚走到座位,孙笑涵就问:“借书表带了没?”我听了,便从书包里翻出表格,放在她桌上。孙笑涵如获至宝,两眼发光,双手捧过。“带了就好,带了就好!”她低呼。我拿过借书表,放在桌上,进行早读。
这时,曹嘉辰走过来,道:“我要借书!”我答道:“我得等红老师来了,把表格给她才能借。”“呕,赖得!”曹嘉辰嘟囔着走开了。
每隔几分钟,都有同学找我要借书表,我一次次用同样的话回绝了。
红老师终于出现,终于宣布可以借书。同学们你争我抢地奔到书柜前,抢出自己早已看好的书,开心地捧回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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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特别爱看书的人。为此,可吃了不少苦头:做作业时偷看小说,像狗一样被臭骂一顿;睡午觉时,偷看漫画又被揪兔子一样被揪出被窝;睡晚觉时,偷看冒险书像捉老鼠一样被逮着……最近这一次,更是惊心动魄。
前些日子,我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黑熊舞蹈家》、《音符魔咒》,光看封面就让我这个小书虫爱不释手。
这天晚上,我在妈妈的催促下,很快关灯上床睡觉。可是,在我的补窝里,却藏着一颗小“萤火虫”和一本书。我警惕的往四周看了看,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秘密行动开始了!”
我将棉花被盖在头上,小心翼翼地打开手电筒,埋头苦读。我的情绪万分激动,心“扑通扑通”地跳着,不断地把头悄悄伸出来,确认妈妈有没有过来。
慢慢地,我放松了警惕,被那好看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根本舍不得停下来。突然,“咝咝……”一声打破沉寂,“做贼心虚”的我听到声音后,吓得汗毛直立。我手忙脚乱地关掉手电筒,压好书,随即做出熟睡的`样子。
我动也不敢动,过了大约10分钟左右,被子外面仍有“咝咝……”的声音。我把头伸出被子,用手电筒照明,定睛一看,原来是只胖嘟嘟的,像一只圆球似的肥老鼠。
嗯,老鼠?反应过来的我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再仔细一看,这只肥鼠在我的书架上正“咬文嚼字”呢!而且还是偷偷地不时东张西望,就像我一样。
老鼠看到我了,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窜。而我也像只胆小的兔子,躲在“洞”里瑟瑟发抖。可不一会儿我就不害怕了,因为我想出一个特蠢的方法来对付老鼠,那就是——睡觉。只要我睡觉睡着了,就像一头死猪,睡的死气沉沉,不管有什么声响,都不会惊扰我。
虽然说经历了这一次的“胆战心惊”,可我还是要告诉你们,我对书仍“情有独钟”、“贼心不改”!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让人了解知识;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是我的朋友,我的家;我爱读书,因为书能陶治情操。俄国著名文学家高尔基曾评价:“书是面包。”英国的卡莱尔也曾评价:“书是大学。”还有德国的歌德,俄国的列夫 。 托尔斯泰都曾给书以很高的评价。读的书多了,写作能力自然也得到提高,这不,我的作文又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里读了!
真应该感谢这位好老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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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是一片汪洋的大海,任你遨游;书是一片广阔的草原,任你驰骋;书是一片蔚蓝的天空,任你飞腾从古自今,书都是我们的朋友,它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应如此,小小年纪的我便深深地爱上了书这位朋友。
一个母亲对孩子的教育作用比得上一百个老师。这是我妈妈最爱说的话,事实上,母亲也是这样做的。很小时,母亲总手里拿着一本书,怀里抱着幼小的我,一边读着生动有趣的故事,一边咯咯地逗着我笑。再大一些,母亲就会带我到书店,一坐就是一下午。就这样到了现在,我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了,家里堆满了厚厚的书籍:故事书、作文书、小说书、散文集都应有尽有。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虽然我读过的书不少,但由于时间的久远,多多少少会有些遗忘,不过不要紧,这对我这个爱读书的孩子来说不是问题。常常父母都会看见我站在大书柜前的身影,没错,那是我在温故之前的书籍。不过你可能会问,既然书都看过了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翻呢?其实很简单,看书不仅是门爱好,也是学习的好帮手,有句名言说得好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只要你多读书,任何事都不是问题。
读书除了带给了我快乐也带来了不少烦恼给我,记得有一次,妈妈有急事出门,让我过10分钟后把正在烧水的煤气关了,乖巧的我满口答应了。啪嗒门关上了妈妈出去了。小小的我十分兴奋又可以看书了。想着想着,我便跑到书房抱着我的心肝宝贝入了迷。过了好久,一声高过一声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于是我急忙出去,一瞧,糟了,水都快烧干了,正冒着大泡泡。这一下,我急了,不由分说先关了煤气。啪嗒母亲回来了,一看不得了幸亏我关的及时,不然我这小小的命就断送在书这上了。
从此,我节制了不少,不仅学会了安全读书也让母亲放心了许多。
书是我生活的重要部分,它让我学会了许多。虽然现在的我仍爱书,但我知道,学海无涯苦作舟,知识就像无边无际的海洋,永远也学不完,没有止境。我会永远坚持,成为一个爱书成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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