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自述作文
发表时间:2026-03-05狗的自述作文(集锦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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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条狗,我的家族中,我是一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狗了。
主人发现只要他一发出声音,我就会望着他。后来主人其实是忍不了了,就跑到我的身边问:“你说你为什么要在发出声音的时候,就看向我?”我看着他,就想告诉他,可是他也听不懂狗语呀!后来他自己上网查,发现我们狗的听力是它们人类的16倍,他们人的听觉范围为20—200赫兹,狗音频上限是4000赫兹,同时耳朵与眼睛交感,凝视着发出声音的地方。他总算搞明白,不缠着我了。
后来,有一次我犯了错误,主人把我提起来扔到外面,我被扔到地面时,他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对我说:“我的妈呀!你是吃了橡胶糖吗?怎么没倒地呢?”然后来到自己的房间,打开他十分法宝的“电脑格格”前开始搜索了,他找到了一个简洁而精准的谜底:狗脚下的肉垫布满脂肪和弹性纤维,与地面凹凸不平的紧密结合。我们狗狩猎不发出声音,可以潜在。这就很神奇了,他瞬间对我很敬佩不已。
在我们狗的大家庭中,有几十种狗都特别收留易驯服,是人类的好朋友。其中一种狗:哈士奇,这种狗可是我们家中大王呢!他们特别喜欢拆家,你只要买一个全新的沙发在家中,他可能在两天内把沙发给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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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狗。相信大家都认识我们吧!
我们非常受人类宠爱,有人养我们看守门户,有人训练我们当警犬保家卫国……但是现在,人们用科技取代了我们,我们也渐渐衰落了。
我们非常伤心,我心想:机器人算得了什么,还不如我们自己呢!有一天我决定去看一看机器人的效率。我和几个伙伴一起去的,我们走到门口看了一下,有一个小偷正准备偷钱。他还没有开门,一个红外线机器人发出了刺耳的声音,由于主人不在家。小偷还是在继续行窃。结果他发现门的后面还有一个机器人设置的机器锁呢!需要机器人的指纹才能打开,小偷自己按了一下,门立刻将小偷扔了出去。他再也无法靠近门,我们在一旁看着,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我们伤心的回去了,向所有的狗承认机器人确实比我们狗要有用得多。没想到如今我们连小小的机器人也比不过了!我决定今后还是继续当一只普普通通的小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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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的名字是狗,英文名字是dog,是人类十分好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是家人。
我的耳朵尖尖的,而且还竖立了起来,眼睛又大又明亮,好像两个开了的电灯泡;嘴巴虽然小,但里面装着的是锐利无比的尖齿;身体微大,是一般的刚出生的小狗的两倍;爪子尖尖的,仿佛是四个锋利无比的匕首;尾巴很松软,如果是大型的话,就可以让小宝宝在上面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了。
我每天帮主人捉一些猎物回到家里,一般我的猎物是几只野兔和几只野鸭,但我却对自己的猎物丝毫不满意,因为我很渴望捕捉到一只狐狸,让主人卖上很多钱,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睡上十分舒服的狗房子。
我们兄弟几个特别爱吃骨头,所以骨头成了猎狗家族最高贵的美食,当然我们也不会挑食,只吃肉骨头的,我们还会吃一些蔬菜,如:白菜、菠菜、白萝卜叶等植物来消化热骨头。
可是有一些人会杀死我们,做成美味可口的狗肉汤。人类啊,快点觉悟吧,我们可是你们人类的好朋友呀,以后不要再屠杀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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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飘流狗,我天天独自地行走,飘流在城市街头。有时被踹上一脚,有时被丢上一个石头,有时被风吹走,有时被雨淋得不像狗。
那些踢我的人,从来不会关心我,只是害怕我得了狂犬病,会传染给他们,而且踢我的时候,还会不耐烦地骂上一句。我天天徘徊在这个悲惨世界的街头,我郁闷极了。
直到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去垃圾桶里寻找我的午餐,没想到却被扫地的大爷用扫把来了一记神龙摆尾,把我打倒,我又累又饿,又气又恨,无处安身,生不如死。
就在此时。我的身旁立住了一个小女孩。她指着我,用甜蜜的声音对着她的父母说:“爸爸妈妈,看这里有一只飘流狗,我们把它带回家好不好?”她的父母开心地点了点头。于是小女孩把我抱回家,给我洗了澡,梳完了毛,还有带我去宠物病院里打了针。
现在我也是一身洒脱,衣装整齐,就算别的泰迪笑我笨,金毛笑我丑,我也不会过度自卑,由于我竟然成了家狗,十分的幸运,这也验证了一句话:三十年飘流,三十年家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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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由于我机灵,可爱,同伴们都管我叫“机灵狗”。我呀,糊口在无边无涯的大草原上,非常安闲。
我的外表很可爱,跟我见过的其他狗都不同,它们的眼睛不大,而我却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我有一条毛茸茸的乌黑发亮的小尾巴,还有四条不粗不细的小腿,脚上穿戴白色的舞鞋。我的耳朵有点尖,里面是淡红色的,从侧面看,耳朵又褐又大。从后面看,我的全身还有点卷毛呢!像是理发师刚刚烫过一样,可漂亮啦!
我的一天想听吗?告诉你们吧。我的一天有好多事要做呢!早晨,我出去披发步,会途经树林,树林里有好多掉下来的野果子,这就是我的早餐,我就靠它充饥。中午到了,我趁鸡妈妈不留意,就去叼了个鸡蛋吃。之后,又去小溪边低头咕咚咕咚的喝水。吃饱喝足了,我就躺在树下舒惬意服的休息了。接下来,我会去树林的中心舞台做伴舞,有时,还会引吭高歌,一展歌喉。晚饭就在那里吃肉,玩乐。由于我机灵、可爱,所以,很有狗缘。同伴有吃有喝都会让着我哦!
我很幸福,糊口也很安闲,我哀求人类,千万别伤害我和我的同伴,我会是你们最忠实、最永久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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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汪!嘿,大家好,我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
我全身长着白色绒毛,只有眼圈和耳朵是黑灰色的,就像一只“山寨熊猫”。我不但好看,而且我的四肢也十分发达,能跳上比我高几倍的台阶呢。我也很智慧,只闻味就能分辨出谁是我的主人。我仍是个名副实在的“小谗猫”,最喜欢吃骨头,嚼起来“咔咔”响着,真是香极了。所以,我的主人很爱我。
有一次,我的主人拖了鞋躺在沙发开始看起了电视,而我呢闲着无聊,便决定搞一次“恶作剧”。
合法我的主人目不转睛看得入迷的时候,我就开始了我的计划。我首先像小偷一样,伸着舌头,抬着前腿慢步轻声地来主人的拖鞋旁,然后我用樱桃般的小嘴衔起主人的拖鞋,最后我用比世界飞人伯乐特快N倍的速度带着“战利品”直奔向我的窝去。主人这才恍过神来,气得火冒三丈,不知道是谁拿走了拖鞋,看来这回我是闯大祸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与我想象的截然不同——爱我的主人得知是我干的“好事”,便不忍心打我,而是用温顺的目光看着我。见此情景,我就又赶忙衔起鞋子,跑到主人眼前。等摆放整洁后,就不停地摇着尾巴向主人真诚隧道歉,看得主人哭笑不得。这时,我悬着的心得以平静。
这就是一个懂得感情的我,这就是一个无邪的我,这就是一个调皮的我。现在,我相信,一定更加了解我这只“山寨熊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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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只力气大,又有点儿笨的大狗。我叫“大笨士”,嘿嘿,显然这是我的小主人红红给起的。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让下面这件事来告诉你吧!
这天,我和红红一起做雪人。红红先叫我滚了一大一小两个雪球。等我滚完雪球以后,她又命令我去拿辣椒、胡萝卜、蘑菇、木棍、扫帚,还有帽子。哎,人类好复杂,要这么多东西干嘛呢!
好了,做雪人游戏正式开始。红红把小雪球搭在了大雪球上。然后,她用扫帚给雪人按上两只“手”,我也赶紧叼起木棍给雪人插上“手”。“这插了好几只手,雪人变成怪物了,大笨士!”红红喊道。好吧,我只好把雪人的“木棍手”掰了下来。
红红给雪人挖出了嘴巴洞洞、眼睛洞洞,然后准备给雪人按上一张“嘴”,我一看,急了,扑上去把“嘴”给夺了下来。我为什么要这么紧张呢?因为红红要用辣椒给雪人当“嘴巴”,大家都知道辣椒会把人“辣死”的。“还我,把辣椒还给我,笨笨大力士,大笨士,你不懂!”红红还是坚持要给雪人按上一个“辣椒嘴巴”,还说这样雪人就不怕冷了。我吐了吐舌头:“为什么你说对就是对,汪汪!”
等我们再按上胡萝卜鼻子、蘑菇眼睛、棍子拐杖,戴上帽子,做好雪人的时候,天色已晚。我想说,我难道真的是“大笨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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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只野生狗,整天无忧无地生活着,我的皮毛有些棕红色,有些黑色的,还有一些是白色的。”我说道,“我跟着野狗妈妈一起捕食,一起玩耍,一起吃着美味的食物。”我微笑地说,“大家都喜欢叫我花毛。”
有一天,人们将我抓住并训养了,我的主人非常关心我,隔一个小时左右,就往我的饭碗里放七克左右的五花肉和7毫升的水,我生活很舒服。可就一件事情让我非常苦恼:那就是主人十分喜欢给我换衣服。所以,我身上总会有一件五彩缤纷的衣服。其他的动物看见了总会说同样一句话:“快看,那只爱穿五花八门衣服的花毛又来了。”其实主人压根就不知道我们动物是不用穿衣服的,因为我身体上的皮毛就是一件上等的衣服。所以主人这叫“画蛇添足”。
主人不光爱给我穿衣服,还喜欢给我买衣服。但每一件衣服穿着都不舒服,太紧的太紧,太宽的地方太宽,冬天穿着还好,夏天穿着热得直吐口水。你说舒服吗?真的不舒服。而且穿上衣服行走时候十分不便。
我们宠物最好的衣服就是不穿衣服,我真希望自己能和主人来一次“人狗对话",告诉他我穿衣服的感受和想法,希望他能够不再给我穿五花八门的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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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我的名字——狗,人们很快就会想到和我相关的貶义词:垂死挣扎、狗仗人势、狗拿耗子、狗咬吕洞宾、为了我的自尊,为了让人们熟悉我的真面目,我不得不为自己正名。
我是温驯的动物,能够适应寒冷或是酷暑。因此,不管是在严寒的南极,仍是炎热的赤道,我都能“随遇而安”,过得惬意惬意的。
我的性格忠诚,非常忠于职守,人们经常让我做门卫。主人回来了我会迎上去,温柔地摇起尾巴欢迎他,目生人来访,我会汪汪地冲他狂吠,没有主人的同意毫不让他进门,坏人想破门而入,我会勇敢地扑上去,死死地咬住他,与他搏斗,直到他落荒而逃。
我的嗅觉是人的一千倍。人们利用我的嗅觉做了许多事,好比侦查、破案。让我嗅一嗅罪犯留下的气息,我就会紧追不舍,帮助警察寻找侦破的目标。
更有甚者,现在,人们还仿照我的鼻子创造出“电鼻”,用来探测地层深处的石油矿藏。
我们狗类还有观赏价值,因而不少人把我们当做宠物来养。(WWW.HC179.cOM 一起合同网)
我们最后的贡献就是“杀身成仁”。我们的肉味鲜美,是宴席上的佳肴,我们的皮毛光滑保暖,可以做成皮衣、皮帽……让人们暖融融的过冬。
我们始终是人类的好朋友。人类保护我们,我们也一直在为人类做无私地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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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只可爱的人见人爱的小狗,因为我长得肉乎乎的。所以我亲爱的小主人给我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胖胖。
我长得很漂亮,高20厘米,长约30厘米,看起来娇小可爱。我长着黄白相间的绒毛,尤其是我那一对大耳朵,呈浅黄色,看!我漂亮吧!
我呢!很贪吃。有一次,小主人的妈妈拌了一盘猪肝,放到了客厅的餐桌上便走了。突然,一阵阵好闻的香气直进我的鼻子,哦!我懂了,原来是餐桌上的猪肝呀!啊!我好好好想吃呀!可是我的个子太矮,蹦不到餐桌上享受这顿美食,怎么办呢?这是,餐桌旁边的一把椅子进入了我的视线,我抬头又看了看桌子,咦!一个危险又惊奇的好主意来到了我的狗脑袋里面:先跳到椅子上,再跳到桌子上,不就能品尝到美味的猪肝了吗?对,就这么去做。我很轻松地就跳到了桌子上,开始品尝使我口水直流的猪肝,哎呀!这猪肝真好吃,我一吃就吃不够了。这是,小主人的妈妈走了过来,我也来不及跳下去了,一下子被小主人的妈妈捉了个正着儿,这次我不仅挨了一顿臭骂,还尝到了更好的“竹笋炒肉片”的麻辣滋味。
我非常爱洗澡,小主人给我洗澡时,我总是很听话,洗过澡后,小主人用吹风机给我吹干,我就可以再去寻找我自己的快乐世界啰。
我就是这样的一条可爱的小狗,大家都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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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汪!嘿,大家好,我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
我全身长着白色绒毛,只有眼圈和耳朵是黑灰色的,就像一只“山寨熊猫”。我不但好看,而且我的四肢也十分发达,能跳上比我高几倍的台阶呢。我也很聪明,只闻味就能分辨出谁是我的主人。我还是个名副其实的“小谗猫”,最喜欢吃骨头,嚼起来“咔咔”响着,真是香极了。所以,我的主人很爱我。
有一次,我的主人拖了鞋躺在沙发开始看起了电视,而我呢闲着无聊,便决定搞一次“恶作剧”。
正当我的主人目不转睛看得入迷的时候,我就开始了我的计划。我首先像小偷一样,伸着舌头,抬着前腿慢步轻声地来主人的拖鞋旁,然后我用樱桃般的小嘴衔起主人的拖鞋,最后我用比世界飞人伯乐特快N倍的速度带着“战利品”直奔向我的窝去。主人这才恍过神来,气得火冒三丈,不知道是谁拿走了拖鞋,看来这回我是闯大祸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与我想象的截然不同——爱我的主人得知是我干的“好事”,便不忍心打我,而是用温和的目光看着我。见此情景,我就又赶忙衔起鞋子,跑到主人面前。等摆放整齐后,就不停地摇着尾巴向主人真诚地道歉,看得主人哭笑不得。这时,我悬着的心得以平静。
这就是一个懂得感情的我,这就是一个天真的我,这就是一个淘气的我。现在,我相信,一定更加了解我这只“山寨熊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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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条金毛狗。我虽没有茶杯犬的小巧可爱,没有狐狸狗的精灵可爱,但是我也有我不可替代的地方,下面我就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的名字,顾名思义就是一只有着金色毛皮的狗,大大的眼睛和小小的鼻子使我看着很聪明。对了!我不止是外表看起来聪明,我的智商可是相当于一个五岁的孩童呢!我见到我喜欢的人时会摇尾巴,见到我不喜欢的人时会“汪汪”大叫,把他吓跑。
我是一只大型犬,成年后能长到几十斤重。我们很通人性,也不会违抗主人的意愿。但一到夏天,我们为了凉快,会一大把一大把的掉毛,有的主人非常“勤快”,一到夏天就把我的衣服“扒掉”,让我“光溜溜”的走在街上。
我的智商已经足够和五岁的孩童一起“讨论”了,简单的加减法我也会算,虽然我不如别的狗那么可爱,但是我可以去智商去碾压同类。
我还很忠诚,有些主人把我栓在门口看家护院,我会非常开心的去干,因为这样我不仅可以保护主人,而且也做到了我在这世上的目的。
我是一条集聪明、可爱、忠诚为一身的金毛狗。你喜欢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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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泰迪狗,成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每天主人都会陪我玩耍,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
我现在有一岁了。我们的寿命只有6一10岁,对于人类来说我们的寿命很短暂,而对于其他动物来说,算是很长的了。
我每天都很幸福快乐,早上起床穿好衣服,主人就会带我出去活动活动,借此机会,我顺便在外面拉拉便便。而我的邻居小猫就不一样了,每天早上不愿出门运动,把便便都拉在家里,还要让主人替它收拾。
我对主人忠心耿耿,就像主人的贴身保姆一样,从不向主人大吼大叫,发脾气。主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会第一个冲出去帮主人解决困难。如果实在帮不了忙,我就向街坊邻居们求助,我是绝不会抛弃主人不管不顾的。
我可以帮主人看家。我的笼子放在客厅里,我的耳朵特别的灵敏,如果有小偷进来,马上就察觉到,我会冲出笼子一边阻止小偷,一边汪汪的大叫提醒主人家里进小偷了。
主人每天都很忙,但对我健康上的关心始终不减。每年都要带我去检查一次身体,平时给我买专门的狗粮,还天天带我出去溜一溜,使得我的身体棒棒的!
虽然我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因为我还有接班人。希望我的下一代会像我一样照顾好主人,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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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是一只主人疼爱的可爱狗,名叫史努比。主人常跟我玩球,给我最美丽又温暖的屋子让我住,还给我吃最美味的食物!主人回家时,会摸我的头,让我很开心,睡觉时,他都会抱着我睡呢!
等我长大后,因为越来越不可爱,再加上主人很忙,他也没时间跟我玩,后来,干脆把我放生了!我变成了一只流浪狗,每天只能在垃圾堆里找食物吃,而且身体变得脏得要命。我整天不停的走来走去,结果被捕狗大队抓去,因为没有人要领养我,所以,最后我被安乐死。
我不是人的玩具,喜欢我就饲养我,不喜欢就把我抛弃,没有好好照顾我。希望人类决定要养我,一定要把我当成一个朋友,养到我老死为止,否则一开始就别养我,请尊重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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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只小狗。我整天生活的自由自在,一会玩玩皮球,累了就躺在舒服的狗窝里睡觉,一会让主人带我去外面和别的小狗玩……
可是还有些与众不同的狗它们流浪在大街上,整天都在垃圾桶里找食,吃人剩下的残渣,每次都吃不饱,骨瘦如柴,真可怜,如果遇上好心人,就会被领养。但遇到了坏人,就会被打,打死或打残,或是抓起来买到宠物店里。也许会把他们杀死买狗肉,被送往领养中心的狗狗也很可怜,但只要在前两个月被领养走就没事了,剩下的小狗会被安乐死。
人们,请不要再伤害我们了,地球也是我们共同的家,都说我们是人类的朋友,可你们做到了吗?希望世界没有杀戮,给我们一个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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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我蜷缩在家门口,耳朵贴着地面,警惕地忘着周围。假如你这时前来造访敲门,我便会“汪汪”地大叫,吓得你魂飞魄披发。
别看我个头挺小,作用可大啦。可以帮人看家,可以培养成为军犬良种……许多童话书里还把我誉为“特级刑警”呢!
首先,敏捷的鼻子是我查案的重要武器。查案时,我只要用鼻子在地上嗅一嗅,就能判定出赃物与人犯所藏何处。
其次,灵活的耳朵也是我破案时必不可少的工具。伏在家门口,把耳朵贴着地面,闭着眼,不远处,只要有一丁点儿响声,我都能闻声。假如听得那声音十分慌,凭我敏捷的脑显示:中断定他是一名小偷,我就立刻用我的第一信号:“汪……”来讲演主人。
再次,锋利的牙齿也为我破案时建奇功。必要时我定会狂叫着奔上去,用牙齿咬住小偷不让他脱逃法网。
寻常在家,主人赏我一点骨头,我便吃得津津有味。我只吃骨头,不想吃什么山珍海味。主人好客,我也好客。每当有客人来访,主人还来不及打招呼,我便会摇着尾巴,亲热地迎他进屋。
在炎热的夏天,我常常把舌头露在外面,流着口水。为这个,不懂科学的人讥笑我,骂我,说我脏,说我馋。但是,科学家们理解我,替我洗刷了冤屈:夏每天气热,因为我们身上没有分泌的汗毛孔,只有露着舌头,流着口水来披发发体内的热量。
反正,天大的冤屈我也能承受,再美的赞语我也不在乎。我没有猪那么贪吃,没有猫那样贪睡,没有鸡那样贪玩,活在世上,能为人们看家,做点贡献,便是我最大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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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吾乃一只“smlldog”,是一位美女。我全身都长着白色的绒毛,因此主人给我起了“雪儿”这个名字。我有两只像黑宝石一样的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老是不停地东闻闻西闻闻,寻找好吃的东西。我的嘴是一张樱桃小嘴,但吃的并不比我的同类少。我这么能吃,身材天然苗条不起来啦!因此,当我跑步的时候,就像一个会转动的雪球,十分可爱。
我是搞笑大王,干出的丑事真是数不胜数。
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谁让我生成一副热心肠,就爱多管闲事。因此,我猫老弟的差事都被我给抢了。天天早上主人醒来,一地的死老鼠总会让她吃惊不小。每逢这时,我就会在一旁偷笑,谁会猜到是我的功劳呢?
要说本狗还有什么不同凡响的地方,那就是爱照相。每次主人给我拍照时,我总会摆出不同的“pose”,一会儿鞠躬,一会儿作揖,乐的主人只夸我会照像,常常一拍就是几十张,把我弄得都不好意思了。
看了我的先容,你一定喜欢上了我吧,但千万不要爱上我哦!由于我只属于主人哦!好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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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威风凛凛的狗家族。
在狗家族里,种类凡多,有顽皮的哈巴狗,有威武的藏獒,有助人为乐的导盲犬,也有粗暴凶猛的斗牛犬…但最勇敢的是我们心目中的偶像——警犬,他们保卫国家,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奉献,是家族里的老大。
狗家族里的成员,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嗅觉灵敏。能够闻出花园里花有多少枝,能够闻出是哪家饭店里飘出来的香气,能够隔着一堵墙闻到里面传出来的饭菜味。老大警犬更是厉害,能在一个个废墟里闻出埋在底下的幸存者微弱的呼吸,被警察称为“搜救王牌”,能从一个个袋子里闻出毒品,被称为警队的“搜毒专家”
我们十分忠诚,被人类当作最好的朋友,有些人还把我们叫作“善意的天使”,主人不在家时,我们注意门外的情况,要是外面发出一丁点声音,我们就会狂吠不止,引起主人的注意,同时全神贯注地观察门外动静,一旦有陌生人闯入,我们会用叫声把陌生人吓走,不让任何人进门,直到主人回家为止。
我们虽然无比勇敢,但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不敢下水,尤其是那种深不可测的湖水。一下水就感觉整个身体像背了一个一吨重的沙袋,使劲往下沉,人们叫我们“落水狗”,但是”老大“警犬就不一样了,他们天天在水里练习游泳,简直是一位游泳健将。当他们在水里自由地游泳时,我们真是羡慕死了。
今天20xx年,是我的本命年,祝愿大家有一个平安幸福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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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来自远方的狗,咳咳!大家好,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鬼见鬼投胎的宇宙第一美少狗——毛毛是也”
我呢,是一只高贵的比熊犬,长的那是美如天仙。雪白雪白的毛发又滑又顺,圆圆的身子娇小可爱,大大的脑袋旁有两个像桑树叶般大小的的耳朵,樱桃似的鼻子长在一双黑珍珠般的大眼睛下面。我是不是很漂亮呢?!
因为十分高贵又很会装萌所以我在家的地位还是很高滴!小主人经常跟我一起分享美食。可就是因为这样,我一只比熊犬真的胖成了熊样,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主人总笑我,说我走起路来像一个大雪球,其实才不是呢,我可是跟隔壁家的猫太太学的猫步。
有一次,我自己在家,睡完了美容觉,就起来活动活动,顺便减减肥。我围着屋子转了一圈,发现没人,就快速跑到鞋柜前,熟练地打开柜子,叼出了一只粉红色的拖鞋,咬着拖鞋就往狗窝跑。一下午我都快乐地咬着拖鞋。晚上,主人回来了,一看鞋柜的门开着,气冲冲的来到我面前,“毛毛!你又干了什么好事!”还没等我解释,主人就提溜着我的脖子走到了墙角,唉,又要罚站了,我举起前爪,后脚撑地站了一个小时,站的我脚都酸了,但对于我来说这点小事还难不倒我。
我的光荣事迹还多了去了,可不管怎么样,主人还是很爱我的。
我叫毛毛,我爱我的主人,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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