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通知(汇编14篇)
发表时间:2026-06-25■ 采购通知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购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的规格、品种,见甲方提供的详细目录。
二、发货方式
1、甲方按乙方订货邮件和订货传真的要求进行包装,并附发货明细清单,免费提供甲方所需电子文本内容。
2、乙方所订的所有图书由甲方负责发运到物流中心,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三、货物验收
1、乙方收货后,需及时按清单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品种、数量的差别要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为验收无误;如有少发、误发,甲方负责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补发、调换。
2、乙方所订书如品种缺少,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做适当的调整,并保证图书的质量。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图书书目,形成图书订购单,并将图书订购单向甲方报订。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书订购单向乙方供应与图书订购单相符的纸质图书。
2、推荐订单时,因订单看不到现货的质量,甲方要对乙方所购图书进行质量把关。
3、乙方未采购的书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搭配(以书号、书名、定价、出版社、出版年为准)。
4、甲方保证供应图书均为国家原版正式出版物,质量可靠。
5、甲方保证所配图书无残页、无缺页、无油污等质量问题。
五、价格及付款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订单后进行打包,打包配货前乙方需预付甲方______% 货款。打好包后,并将实际发货数量货款等通过电子邮件发往甲方核对无误后发货。
2、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实洋总额为______元,实际结算折扣见双方约定的定单明细,货到______天内验收合格后结清全部货款。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发票作为甲方财务出账凭证。
六、违约责任
以上条约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合同法执行。
七、履行合同期间有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采购通知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采购通知
办公室是一个商务场所,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必须配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办公用品。办公用品是一种基本的办公设备,作用非常重要。为了保证办公室的运营和效率,企业必须合理选购办公用品。为此,我们在此向大家发布了一份办公用品采购通知,希望大家认真查阅并执行。
首先,我们需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清单来采购办公用品。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办公用品:例如笔、笔记本、文件夹、胶带、墨水等。
这些办公用品是必须的基础设备,可以购买较高质量的产品,更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2、电子设备:如打印机、投影仪、计算机等。
这些设备需要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来决定购买哪种类型的设备。建议购买品质优良、高度适用的品牌产品,以保证其稳定性和持久性。
3、办公家具:如桌子、椅子、钢柜、文件柜等。
为确保员工工作效率,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办公家具。应考虑员工的身体需求和工作职能,选择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家具是最佳选择。
此外,我们也需要注意一些关键方面:
1、价格:在采买时应该根据公司的经济实力确定价格。控制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避免浪费和滥用资金。
2、质量:选择一些价格和质量都相对稳定的品牌,提高办公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3、保养和维修:购买了办公设备后,需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及时更换所需耗材。
总之,办公用品采购是一个繁琐而重要的任务,需要认真对待。选择适合办公室的设备和家具更是需要慎重考虑。我们希望每个公司能做好采购工作,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工作环境,更高效的办公效率。
■ 采购通知
合同编号: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范本,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方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名称)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附: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为依据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或不实填写,甲方保留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交货期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原则上在20xx年12月15日之前。
二、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三、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
(供货清单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须经过项目使用单位书面同意后再报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四、付款方式与条件
货物交货付款
货物付款方式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请各中标人按照要求选择付款方式,并填写。签订合同时,按照要求核查付款方式。
(必填项)甲乙双方协商,选定的货物交货付款方式是
4.1一次性全部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有尾款的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余款 %的货物价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月后,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五、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若无特殊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5.2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5.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如无相关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包装材料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4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为。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货物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六、验收
6.1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6.2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配件(含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随机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3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五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五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4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五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尾款。
6.5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五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乙方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为准。但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四十八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四十八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7.3 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八、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九、 违约责任
9.1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五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七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9.2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修理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金额。
9.3 乙方明确表示不能交货的(逾期七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9.4 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二十 %的违约金。
9.5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9.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五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9.8 其它:_______________。
9.9 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十、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
11.1 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合同一方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11.2 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1.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12.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和修改等。
甲方:
乙方:
时间:
■ 采购通知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为具有法定的餐饮用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专业户,乙方为具有法定的餐饮服务许可的经营企业,甲乙双方根据《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配送餐饮用产品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
规格及价格各类餐饮所需原材料等,双方协商根据市场时令价格进行调整,累计供货金额约为158855元(实际金额按每月采购单累计金额为准),价格构成此报价包含原料费、交易费、包装费、装车费及税金。
二、产品数量:
按实际需求量不定期采购配送。
三、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有有关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如有包装的产品,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齐全,必须在有效期或半效期以上,肉禽、蛋豆、水产品、生鲜、蔬菜必须鲜活、新鲜无变质,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关部门的质量标准,产品产地、品牌必须正宗,如有出现质量问题或假货,必须假一赔十,同时【928D.cOM 策划书范文网】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交货期限及地点:
1、交货期限:货款到账后一日交货。
2、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联想桥艺海国际商务会馆西侧一楼舌尖上大年初一。
五、结算方式:
1、货款实行实销实结,每月中旬结清货款。甲方如有拖欠乙方货款,逾期超过1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结清欠余货款。
2、甲乙双方在规定的对账期内对账,其对账依据由乙方每次送货出具的销售单据,该销售单据上必须有甲方指定人员的查验、过磅后签收确认的签名。
六、双方责任(除严格遵守本合同其它条款外,双方还必须做到): 乙方:
1、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不合格、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
2、乙方不得擅自涨价,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乙方配送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任何品牌的产品,随时可配合甲方调换别的产品或原价办理退货。
甲方:
1、甲方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供购货计划,及时向乙方反馈购货动向或信息。
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验收所定购的产品并签收合格的产品。
3、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必须及时向乙方结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特殊情况不能履约,必须提前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索赔损失额为一千元。
九、甲乙双方其它约定的事项:
乙方应保证甲方配送餐饮用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与甲方合作的其他第三方的配送价格。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采购通知
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快递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10日,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以后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采购通知
致:云县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指挥部
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竞争性合同谈判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万元(¥:1900000元)的投标总价,遵照竞争性合同谈判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大官路(大寨村~官房村)项目,路线全长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后,在本投标书附录内写名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3个月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的最后一天算起。
4、如果你单位不能接受我们的报价,我们愿意进行一次调价。
5、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传
云县草皮街675800
投标人:云县大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日期:20xx年9月1日
话:0883—3213182真:0883—3213182
云县大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通知
需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联塑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
第二条 合同价格
货物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等产品验收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
控制在4天以内。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PP—R给水管材及管件、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要求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七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
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八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书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 方: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盖章) (盖章)
■ 采购通知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器,乙方向甲方销售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并且提供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基本安装、技术支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设备价款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9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明细价格表详见上表)。除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价款。
2、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税费。
第三条 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按照下述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货物到达当日开箱检查无误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日付全款(现金)。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开箱检验
1、本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表共同进行。如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有缺货、损伤、破损或与装箱单不符的现象,则应由甲方和乙方的代表当场作出确认。如证实上述的缺货、损伤是由乙方(包括乙方所委托的承运人)原因所致,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补足、更换短缺或受损部件
2、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在货到交付地点或买方仓储地点后未能在3日内开箱,甲方将妥善保管货物。在具备开箱检验条件的情况下,如因乙方原因未于甲方通知检验的3日内进行检验,而且双方未就另行确定开箱检验日期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合同设备存在任何短缺、缺陷和损坏,并且上述短缺、缺陷或损坏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则乙方应在开箱后15日内免费替换或补足。
第五条 安装和验收
1、设备安装
(1)合同设备的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指派相关技术人员予以在本市协助操作系统的安装。
(2)安装工作开始前,甲方应准备好安装环境和条件。乙方在甲方协助下进行操作系统的安装,其他相关应用软件由甲方自行安装。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保修
1、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设备为全新的,并符合本合同所述规格、质量和技术特性。设备保修期按DELL厂商标准执行,为三年有限现场保修。
2、保修期内如果设备出现问题,由戴尔厂商提供服务,为3年(5*12)4小时上门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济南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本合同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 采购通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一、名称、数量、价款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批零件均为表面镀锌;表格不够可以附表。
二、货物总款:大写RMB(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的双方需再签定相关的协议。
四、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正常条件下使用质保期为一年,特殊的需另外说明。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此批货物数量
1、数量
2,标准件应分开,并分类包装。按行业相关固定确保不损坏标的货物运输的要求进行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甲方不负责回收。
六、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七、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货到之日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九、交货方式、地点:
十、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检验标准、方法、地点: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后双方在甲方仓库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附加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如其中一方未到将视为同意验收意见。
十二、付款方式: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付清货款。
十三、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可抗力原因。
十四、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推迟_____天扣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十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
■ 采购通知
关于省级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省级政府采购机构已调整完毕。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开展,现就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省编委《关于调整省级机关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通知》(鲁编[2003]13号)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
省财政厅是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省政府授权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定;考核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业绩;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要求;监督检查省级部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指导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即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下同)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受采购人(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下同)委托,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布招标信息;记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使用情况;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统计省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3]7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58号)的各项规定。
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必须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以及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招标数额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因
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必须填写《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省财政厅批准。
三、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程序
(一)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应当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进行无计划或超计划采购。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根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追加预算,按预算管理隶属关系编报。
1、采购人根据批准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需要,按月填制《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于每月15日前将下月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一式五份,EXCEL制表格式,并附软盘)报至省财政厅国库处。省财政厅国库处于每月25日前,将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批复至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同时抄送主管部门、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和支付中心。
2、对追加预算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购买性支出项目,由采购人按月填制《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并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于每月15日前报至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签章后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送至省财政厅国库处。省财政厅国库处于每月25日前,将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批复至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同时抄送主管部门、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和支付中心。
3、需调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中采购品目的,比照根据追加预算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的报批程序办理。
(二)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应由省直主管部门代表本部门、本系统签订《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附件3),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其下属预算单位不再签订委托协议。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除按照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外,不得再向供应商或采购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制定采购方案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省财政厅批准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和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制定具体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发布采购信息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应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库[2003]16号)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
采购》杂志、《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齐鲁晚报》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公告(格式见附件4)、中标信息公告(格式见附件5)、信息更正公告(格式见附件6)。
(五)聘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所需专家,应当从省财政厅建立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负责记录、考核专家的使用情况。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成以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聘请专家。
(六)组织具体采购活动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具体采购活动。采购合同结束后,应当形成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评标报告。
(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下,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签章确认,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或授权,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代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政府采购合同验收
采购人应按政府采购合同组织验收,不得调换、增减物品、变更配置。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或授权,组织或配合采购人验收,并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登记管理。供应商不得开假发票和虚开发票。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应出具验收证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参与验收的项目,其验收证明应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签章确认。
(九)资金支付
凡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资金,一律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具体支付办法按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申请支付采购资金时,必须附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否则不予拨付。
(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实施前一个工作日,分别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招标书、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及评审专家的名单,评标报告形成后一个工作日,报省财政厅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规范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程序
由于特殊原因或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有特殊要求,经采购人填写《省级部门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附件7),报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采购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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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参照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程序。委托采购的,一个项目签订一份委托协议。
五、加强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广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现场监督,并定期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采购方式运用情况等,并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 采购通知
导语:供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处:
邮编:
关联德律风:
开户银行:
帐 号:
拜托代办人:
身份证号:
居处:
邮编:
关联德律风: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处:
邮编:
关联德律风:
开户银行:
帐 号:
拜托代办人:
身份证号:
居处:
邮编:
关联德律风: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出产和策划 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出产和策划 的有限责任公司,必要购买 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约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干的法律标准,甲乙两边经会商同等,签订本公约。
甲、乙两边经富裕会商,达成以下和谈,以资服从。
1、甲方向乙方供给以下产品: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款:
2、产品格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 标准。
3、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 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该当以传真等书面式样向甲方确认。
4、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当真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5、交货的时候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该当于具有交付前提时及时关照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构造运输。乙方该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6、产品查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堆栈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查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商定的环境关照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调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觉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潜藏瑕疵,该当及时关照甲方,并要求调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包管期的,在质量包管期内,乙方有官僚求甲方予以调换或修复。
7、结算方法及期限:
乙方采纳以下第 种方法于甲方向甲方付出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付出扫数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于甲方关照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付出残剩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两边承认的方法向甲方付出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残剩价款的付出别离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关照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付出扫数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两边承认的方法向甲方付出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8、不可抗力及风险负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自动采纳办法防备吃亏扩大并及时关照乙方。甲方凭有权构造出具的表明,不负担违约责任。甲方异国自动采纳办法,大略未及时关照乙方,该当对乙方吃亏负担补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堆栈交付前由甲方负担,在乙方堆栈交付后由乙方负担。
9、违约责任:
1、甲方过期交付的,如乙方赞成收取,视为甲方完全践诺公约。如乙方觉得不再必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付出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商定不符的,该铛铛真调换;数量与商定不符的,对付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管大略退还甲方,对贫乏的部分,甲方该当真补齐或裁减响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格量与商定不符,乙方赞成收货的,两边该当按质从头约订代价。乙方差别意收货的,甲方该当调换。甲方不能调换的,应退还乙方付出的预付款。
4、乙方耽搁付款的,每耽搁一日,根据耽搁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付出违约金。
10、公约争议的办理:
两边在践诺公约中如产生争议,应先会商办理,会商不可的,经过议定以下第种方法办理:
1、向乙方居处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告状;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11、公约见效:
1、本公约签订于北京市 区,由两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见效。
2、两边基于本公约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出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划一法律出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 采购通知
买方(甲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卖方(乙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绿植采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采购内容:
1.甲方向乙方购买绿植共计 盆,具体种类及标准详见附件清单。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长茂盛,无病虫害、无枯黄叶,形态完美,叶面干净,浓郁有光泽的花木。
3. 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合同价款:花木价格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单价详见附件清单。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80%价款,留20%作为质保金,维护期满后十天内予以结算。
2.以上付款,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四、质保内容:
1.乙方提供至少六个月的维护保养,如花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提供免费更换。
2.如乙方未达到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五、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绿植采购清单
■ 采购通知
甲方(买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乙方(卖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货款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且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 报价清单或(产品名称、图片、规格、配置、颜色、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3 )所列的产品(下简称“货物”)。如甲方在实际购买过程中有变更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乙双方按实际交易数量付款。
1.2 货物的附属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配件、工具)为: 产品质量合格证、保修卡、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该等物品的价款已包含在第1.1条所列货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1.3 第1.1条附件 3 所列货款,均为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营业地址(同合同首部所示之甲方注册地址)内的指定地点的包干单价,即:已包括了货物及附属物品成本费、人工费、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验收费、保险费、质保期义务包干费、价格市场波动风险包干费、政府税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其它费用及乙方合理利润等。除此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上涨、错误报价、显失公平)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 货物外观及内在质量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与华南城 报价清单(附件 3)中要求的品牌、型号、材质及规格、配置一致。乙方应在签约时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以明确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原材料的标准。双方未约定具体质量标准的,或虽约定质量标准但该标准内容不全面的,则未约定的项目自动适用此类型货物的甲方所在地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最新且最严格的标准为准)。
2.2 双方确定凭样品交货的,乙方提交的样品经甲方确认后,由双方共同封存并交由甲方保管。样品未进行质量检验的,样品外观要求是甲方验收依据之一,货物的其它质量要求仍应符合第2.1条所述质量标准。样品已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结果是货物质量标准。
2.3 随货物提交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保修卡,将构成货物的质量标准内容,但该等资料的质量要求低于第2.1条及第2.2条标准的除外。
2.4 乙方保证所有货物安装完成后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甲醛测试。
第三条 包装、运输、交付及验收
3.1 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为货物提供适宜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货物采用密
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
3.2安装及初验:
3.2.1乙方应在年 月日前完成 清单的货物安装工作,并于 年月 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初验;
3.2.2运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确定,但乙方应确保该运输是安全、合理及谨慎的。
3.3 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及外包装信息、技术标准文件,对货物进行初步检查和验收,但必须开箱验货的除外。如果甲方发现货物数量、外包装或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要求乙方限期补足未交付的货物、拒付未收货部分的货款,且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3.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无误并办理相关交付的书面手续后,方视为“货物交付给甲方”。货物交付给甲方前的全部费用及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5 以上甲方的验收均属初验,甲方不对货物内在品质进行专业检验,故甲方的初步验收并不视为甲方已无异议地接受了乙方的瑕疵货物,也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及其它义务。甲方收货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的,或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仍视为乙方未交付货物,乙方仍应承担交货义务及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立即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包干,以经甲方确认的华南城 报价清单中的单价(详附件 3)按实结算,总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整(小写:¥ 元)。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货款:
4.1.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2 在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3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_ 元整(¥ 元整);
4.1.4 留结算总价5%做为质保金,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后(如有),余额(如有)支付给乙方。
4.2 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且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履行上述各阶段付款义务。乙方迟延提交发票或提交的发票有瑕庇的,甲方可以迟延付款,暂不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付款前,有权自行抵扣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退款及其它费用,但此项抵扣不视为乙方可以减少开具发票金额,乙方仍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4.3 甲方可将货款付至乙方的以下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乙方负责): 户名: ; 账号:;开户银行:; 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甲方无法付款或
迟延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1 双方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果保修书注明的质保期长于 年的,以保修书为为准。
5.2 在质保期内,货物如发生任何故障、损坏、变质、无法使用或其它影响使用的情形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即: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甲方处并负责对货物进行包工包料包费用的维修,直至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一次维修后货物仍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对有问题货物予以再次维修、更换、退货或折价处理(具体方式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承担因维修、更换、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质量检验费用)和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3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六条 乙方保证
6.1 乙方保证其对货物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货物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乙方可自主地将货物出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
6.2 乙方保证货物未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它合法权益。如果甲方使用货物而构成侵权的,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保证货物为本合同所约定的生产厂家( )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的、质量合格的原装货物。如果乙方交付“假、冒、伪、劣、次或已使用过”的货物的,视为乙方恶意欺诈,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价款的双倍给予甲方赔偿。
第七条 安装、调试
7.1 货物如需安装、调试的,则由乙 方负责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7.2 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安装、调试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
7.3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甲方物业,如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损坏、灭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修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乙方承担。
7.4乙方应负责清运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垃圾,应根据甲方规定予以处理,且不得对甲方办公区域造成任何污染,由此所产生的垃圾清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保险
乙方应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人员购买足额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如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5 天或以上仍未交付全部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后5日内,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收的未交货部分的货款。乙方逾期交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乙方还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9.2 除本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将向对方承担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9.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每违反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
9.4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否则,乙方应将未通过测试的货物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同时确保更换的货物能通过相关测试,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未通过测试的货物总量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导致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信件方式,且均应以中文表述。双方的通知地址及联系人以本合同写明的为准,通知送达本合同写明地址时即视为“已通知对方”。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及联系人的,应在变更之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甲方现提请乙方再次认真阅读及核对本合同的黑体字部分。乙方在再次认真阅读和听取甲方相应说明后,乙方均已充分理解和完全接受,乙方在此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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