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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篇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01-04

老三篇读后感(锦集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不能光会读哦,写7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老7篇》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三篇读后感 篇1

西游记是很多人都有看过的电视剧,但是时有关西游记的名著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有看过。在这些小说中其实和我们看到的电视剧的感受是有一些区别的,所以当你要了解四大名著的时候,最好的开始直接观看那些原著小说,你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而且在这样的问题上也会有很多不一样的看法或者是观点,对于这样的情况更多的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比较积极向上的状态。

因为这样的情况还是有很多的,有的人在观看名著本身的时候是一种案首,在观看这些影片的时候又是另外一种感受,其实这些都是相互的,而且每个人观看这些都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就好像我在看到三打白骨精这一章节的时候,我看到的不是孙悟空千变万化,而是透过这样的剧情设计,更多的感受到是这个社会中很多非常现实的东西。

比如说在遇到那些妖怪的时候,唐僧并没有多好的辨认能力,但是其他两个徒弟也是这样的,只有孙悟空一个可以发现其中的诡计,就好像现在社会中的恩多情况,有时候你一个人知道并不能证明什么,或者是没有人会去相信只有少数人会认同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另外一个方面上我们可以看出这就是一个弊端。

当一件正确的事情,因为没有更多人去认同它那么这件事可能就会向着一个错误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来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在社会上的人才需要,同样在西游记中也是一样的,孙悟空一个人的努力最终也没有战胜三人的辩解,就这样唐僧还是被白骨精抓走了,直到后续的地方唐僧才发现自己错了,可是依然在之后的行程上一意孤行。

老三篇读后感 篇2

品读了《愚公移山》之后,我觉得文章中的两个主要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愚公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不半途而废,最后终于得到了成功。智叟却鼠目寸光,只会去嘲笑他人,讽刺他人。所以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愚公和智叟的话,那就是愚公不愚,智叟不智。

其实在历史上有很多像愚公这样的人。詹天佑是我国一名伟大的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段铁路就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的。当时清政府条件非常的贫困,技术也很落后,可是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詹天佑并没有放弃,而是克服重重困难,自己亲自带着学生和标杆,背着经纬仪亲手设计了一张最佳的.图纸。途中需要经过居庸关和八达岭这两条隧道,开凿隧道时山洞里弄得满身泥浆和水,但工地上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带头去提着水桶去抽水。而且铁路途中要经过一个十分危险的陡坡。于是詹天佑设计了一条“人”字形路线,这样火车就很安全的过去了,解决了地势陡峭的问题。

其实当清政府提出要用中国的工程师来修筑京张铁路时,外国人发出的只是一片嘲笑、讥讽,甚至还有一家国外报纸说能从南口以北修筑铁路的中国工程师还没有出世呢!那些外国人只看到了我们中国的技术落后,但他们没有看见我们中国人有一种愚公精神,坚持不放弃的精神,这些鼠目寸光的外国人就是智叟。

我们不能像智叟一样鼠目寸光,只会嘲讽,我们要学习愚公,坚持、不轻言放弃的精神。

老三篇读后感 篇3

当我学习了毛泽东写的那篇《纪念白求恩》的时候,我才知道白求恩是一个非常伟大高尚的人,我们要学习他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和他对技术精益求精的品质。(F236.COm 活动范文吧)

白求恩对工作是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是极端的热忱,对技术又是精益求精,白求恩的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出了他对人民对同志都是无微不至。

他不像有些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别人,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自己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像现在的社会,大多数都是这样的人,我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像白求恩这样的大好人。

就拿我班的同学来和他相比的话,我班像白求恩这样的人真是寥寥无几,我班的每个同学都是为了自己过的好就可以了,根本不会去管别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都是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我们的老师常常教我们要助人为乐,我们帮助了别人的忙,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当我读了这篇《纪念白求恩》的时候,我在想,我们根本就不能和白求恩相比。

我们学习了这篇《纪念白求恩》时,有很多同学都要学习白求恩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这种精神和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这种高尚的品质。

白求恩五十多岁了,他还为人民为同志做了这么多的事,白求恩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技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班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班鄙薄技术工作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像白求恩这种高尚的人格,纯粹的品质,真是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大家还要学习白求恩那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老三篇读后感 篇4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老三篇读后感 篇5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老三篇读后感 篇6

国庆长假期间我重读了一本名著:《西游记》,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唐僧去西天取经,路过一座荒山,山上有个白骨精,她听说吃唐僧肉能长生不老,就变成了一个老婆婆,走到唐僧面前,被孙悟空看穿,又挨了孙悟空一棒,老婆婆死了,而白骨精化作一缕青烟飘走了。唐僧见老婆婆被孙悟空打死了,便念起紧箍咒来,孙悟空只得假装求饶。但他凭借火眼金睛又先后识破了白骨精变成的老爷爷、少女,而一旦发现妖怪,孙悟空又毫不犹豫地打死白骨精变成的肉身,并最终使白骨精现出原形,葬身于金箍棒下。但唐僧不知三人均是白骨精所变,以为孙悟空一路害死那么多无辜的人,又念起了紧箍咒,孙悟空实在受不了了,便暂时跑回了花果山。

看完这篇故事,我从孙悟空身上首先感受到的是他的责任心:因为只有他具备看穿妖魔的能力,所以不管唐僧念不念紧箍咒,孙悟空的原则都是:见妖魔就打。即使唐僧有错怪他的时候,孙悟空还是在默默地保护着唐僧。还有就是他执着的精神:虽然这次去东土大唐,路上千辛万苦,但孙悟空从未因为一路上的磨难有过放弃的念头,即使中途有过委屈,他也只是暂时回到花果山,一旦唐僧师徒有难,他便立刻回来出手相救。

孙悟空的这些优点让我联想到:上学期我因为生病,虽然住院三个月,但我并没有因此休学一年,而是在家自习,最后还是赶上了班级的学习进度,这不也是一种执着吗?当然,未来学习的道路还很漫长,会遇到更多的艰苦,但我会时时想起孙悟空那般执着的精神,在自己想松懈的时候,我会时时提醒自己,不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取得进步!

老三篇读后感 篇7

话说唐僧和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时,路过白骨岭,这里有个妖精,叫白骨精。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的肉就可以长生不老,于是便起了坏心思。

白骨精先变成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她走过去和唐僧搭讪。这时,正巧孙悟空回来了,他大叫一声:“妖精!”举起金箍棒,重重地打了一下,姑娘便倒在地上。可那白骨精却九死一生活下来了,因为她会尸解大法,便逃跑了。唐僧不知道是妖怪,便气得念起了紧箍咒。孙悟空疼得一直在地上打滚唐僧才原谅了他。白骨精不甘心,又接二连三地变成老太婆和老头子来迷惑唐僧,但都被孙悟空打死了。

最后,地上的尸体变成了一具骷髅,上面写着“白骨夫人”四个大字,唐僧才有点相信孙悟空。可猪八戒却说:“师父,这是大师兄使的障眼法,来骗你呢!”唐僧听了,怒火中烧地说:“孙悟空,你走吧,我不要你这个徒弟了,我也不念紧箍咒了。”沙僧求了情,可唐僧心意已决,根本没听进去。孙悟空没办法,只好鞠了躬,和师父离别了,临走前还和沙僧嘱咐了一番。

孙悟空走后,唐僧和两个徒弟在经过宝象国时,被黄袍怪抓走了。八戒和沙僧无计可施,只好找回孙悟空,打败黄袍怪。于是师徒四个又一起去西天取经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像唐僧一样,不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就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也不能像猪八戒一样,挑拨离间;我们要像沙僧一样,相信孙悟空,相信自己熟悉的人,注意集体内部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