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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04-03

最新《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精选十篇)。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1

继多年以前读《北京人在纽约》我还是第二次一口气读完一本小说,中间舍不得停歇,一打开就不愿意放下,甚至除开阅读就无暇顾及其他,上次这样是打开《你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相对《你》而言,这本《追》我觉得文学性更强一些,同时他的篇幅也是《你》的四倍。合上书页,我一看表,竟是零晨2点多了,此时正应是酣睡之时,就算未睡,此时也应该是睡意正浓之时,可是我仍沉浸于小说之中,站在主人公放风筝之处,凝视着远方,体味着各种感情,任泪水顺着脸滂沱,眼前时而浮现出哈桑,时而是他父亲,时而是索拉博——哈桑的儿子,也是主人公的侄子,时而是最后终于获得解脱的主人公本人。“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个句子,我每念一次,泪水总是夺眶而出。

同样是放风筝,这次轮到主人公为索拉博追风筝……这本书告诉我很多很多,生活有时会令你失望,有的人会伤害你,甚至全世界都可能正在犯错,你也总会犯错,但是一切都不可以成为你拒绝走“成为好人的路”的理由!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2

我读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名字叫《姐姐是个老学生》。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青苔的爸爸和麦天的妈妈结了婚。但不久麦天的妈妈不幸去世,从此麦天的成绩一落千丈,高考时青苔考上了重点大学,但是麦天却落榜了。由于家里贫困,青苔为弟弟能回去复读,放弃了去上大学的机会,也回去复读而争取了一笔奖学金,从而让弟弟也有了复读的机会。第二年两人如愿都考上了大学,但是由于经济原因,姐姐瞒着弟弟在县城不同的中学复读,用获得的奖学金及打工挣的钱来支付弟弟每年的学费。而弟弟却一直不知情,直到四年大学完成后,在北京找到了工作,出差的机会找到了姐姐,才真相大白。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家人就是可以为你付出一切的人,无论自己干什么,他们都会为你着想,替你担当。当然父母更是这样,从小细心培养,一切唠叨,都是为了我们好。等他们老了的时候,也许眼花了,耳聋了,介是不要嫌弃他们,也要像小时候父母对我们一样来保护、照顾他们。

大家也一起看看这感人的故事吧!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3

这是一个关于自我救赎的故事。虽然故事还有些地方给人精心修砌的棱角感(或许是我一直不太喜欢这种轮廓间架都十分清晰的“正统文学”创作方式),某些地方也会稍稍显出一种生涩之感。但故事仍然很吸引和震撼人。尽管我对政治总是缺乏兴趣,但也不得不说,实际上比起情节本身,我更被这样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场演讲,正是因为中国现在的和平和自由,让我们忘却了这个大国在背后的付出。战乱中的生死一线,流离失所永远和和平世界鸡毛蒜皮的痛苦是不一样的。在战乱中我们才更能体会什么叫人道主义。

读完心情仍然处在一种煎熬和悲悯之中。这是一个太沉重的故事,虽然最终也算有了一个好的结局。虽然,哈桑的人物设定,给人一种极度浪漫主义的色彩,但是不得不说,全文最戳人心的,还是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追风筝在我看来,是一个恐怖又血腥的游戏。但在文末,最终是这样一个游戏,打动了小侄子的心。这不紧让人感慨万千。

我一直在想,阿米尔收养了哈桑的儿子,真的就是完全的救赎吗?这种弥补和当初对哈桑的亏欠能够真正对等吗?人生的节奏,真的很奇妙,有时候漫长的几十年不过是原地踏步,而一瞬的举动却可能改变一生。对于过去的事情,殊荣也好,罪恶也罢,时间从不会停下他的脚步,而人们却要在记忆里煎熬。人生的时间和物理的时间从来不对等。活着的人该怎么办呢?所谓的救赎其实并不在于用另一种方式弥补,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活下去。所谓的救赎,有时候是,放下和原谅曾经的罪恶,重新开始做一个好人。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4

挣扎着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5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


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正能量句子 277433.Com]


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6

暑假,妈妈跟我讲了勤劳勇敢的非洲人民的生活状况,引起了我的兴趣。妈妈又送给我一本书——《十只机灵的乌龟》,并且告诉我这本书写的是非洲不同国家的民间童话。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书,认真地读了起来。

书中共有十篇故事,详细描述了机灵的乌龟在危机四伏的森林里依靠聪明机智的大脑和不懈努力,战胜比它们自身强大的多的对手,终获得平安、快乐的故事。

我喜欢其中的一篇《乌龟和鹿赛跑》,故事讲的是:乌龟和它的家族成员用接力赛的方式,团结一致,赢得了比赛,而鹿并没发现其中的奥秘,百思不解,以为自己真的连乌龟都赢不了,吓得躲到山林里再也不敢下山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团结在一起的力量不可忽视。

读完整本书,我陷入了思考。无论对待多么弱小的生命,我们都要爱护它、帮助它,不要以强欺弱;在危难面前要保持冷静,开动脑筋,就一定能想出各种办法来战胜困境的。

老师说不断地看书,学习更多的知识,会使人变得聪明。故事中乌龟的机智来源于它们生活的自然环境,而我要想变得聪明机智就必须多看书多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将来成长为一个聪明、勇敢、坚强而善良的男子汉。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7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使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8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的爱,它就是《寓言故事》。

每当晚上临睡前我就会把它拿起来读上一篇然后再甜甜的入睡。它的每一则故事都令人受益匪浅,其中《拔苗助长》,《南辕北辙》,《农夫和蛇》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从《拔苗助长》我明白了,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耐心,不能违反了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急于求成,要多加思考,否则会把事情弄糟。《南辕北辙》明白了不能不听别人善意的劝告,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好方向,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农夫和蛇》我明白了善待敌人就是对自己残忍。《龟兔赛跑》,《乌鸦找水喝》,这两个故事大家肯定也不陌生,可是生活中又有几人能有乌鸦的毅力,却有很多人一不小心变成了那个兔子,在学习上或生活中比别人聪明一点点,或者是比别人跑得快一点点时就有骄傲自满的情绪。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的同学,其实也包括我自己,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如果你想永远比别人快一点,聪明一点,那你得勿骄勿躁,如果比别人‘笨’一点或是慢一点也没关系,你只要像乌龟学习那种一刻不停始终坚持到后的坚韧毅力和精神。这样到后你一定会成功,一定会胜利。《乌鸦找水喝》又让我们明白了另外一个道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遇到了困难不要害怕,要勇敢的面对,坚持就是胜利,努力就有希望,懒惰的人是永远也不会成功的。

同学们现在明白了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吗?相信你们也会喜欢的。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9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三)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秦腔读后感(四)


终于看完了《秦腔》全书。在专门安排的几个月用来学英语的时间内,看这种长篇的小说,实在是不应该,有不务正业之嫌。不过带着对新xx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期待,上周末还是花全价买了本正版的《秦腔》,也显示对作者的尊敬。可是,看完之后,感到有些失望,和往届的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比较起来,实在不敢恭维。基本上看完了前几届的矛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总体感觉,大部分作品,在看完以后都能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优美的文字,动人的爱情,曲折的故事情节,史诗般的文化元素,让人思考,让人感叹,人世沧桑催人奋进,命运多舛让人执着。看完之后都久久不能忘怀。


也许是期望值太高,也许是对秦腔这种艺术的无知,在看完《秦腔》之后全然没有那种兴奋和激动。简陋的语言文字,感觉不到文学的优美,简单的故事情节,看不出什么深刻的内涵,融合于文中的秦腔文化元素,也感觉不出什么美感。贯穿全文的一个疯子的叙述,说爱好像是病,说病又感觉是情,说神不是神,说迷不是迷,虚无缥缈,模糊不清,理不出头绪。音乐和色彩融合于电影的故事之中,能给人你震撼,可是用简单的秦腔乐谱融合与小说之中,确实难于读懂。《秦腔》中有意对农村习俗进行一些详细的描述,但也许是我本身在农村长大的原因,总感觉文中的那些描述,过程细节不详,背景原因不明,只是一种简单的罗列。一部文学作品,无论长短,无论读者水平高低,看完之后大都能够明白小说中的主线,可看完《秦腔》之后,合上书,我就在思考,它的主线是什么呢?疯子引生对女主人公白雪的爱吗?好像不是,那最多是一种变态,一开始就知道没结果的神经病,说男人不是男人,说色鬼他还满是纯洁。是以农村的发展和变化为主线吗?好像也不能成立,主要故事情节是一年之中的,前后不过几年的变化,以这么短的时间,描写农村的变化,未免太肤浅。整部小说的立意也无法理清,没有催人奋进的意图,没有叙述人世沧桑的深度,没有记录农村发展变化的长度,那一小段一小段的秦腔乐谱也不可能记录下秦腔艺术的精髓吧,即便是想作为一种色狼的发泄,那里面也只是一个一个粗糙的没有描写,低级的让人发呕,阴暗的没有一点快感的男女事实的罗列啊,无法尽兴,没有精彩可言。真不知就这样一部作品是怎么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也可能是我欣赏水平有限,不能理解大师级作家的内涵。你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可人家给你谈的是如何杀猪,那就是屠夫的专业了。


一般武林高手,的境界是无招胜有招,一招致命。看完《秦腔》以后,真不敢想象作者是写作的高手,就这么一部作品,在后记中还详细记载,关门了一年,改了四遍才出炉。仔细想来,贾平凹以一部催人沉沦的《废都》成名于中国文坛,只是由于成名后不断有些散文和短篇出现,还能让人看到他的文字功底,对他多少还有些期待。但今天看完了这部其获得中国文坛荣誉的《秦腔》之后,脑子里可以想象的是,其以中国作家自居,在觥筹交错的情景下,混迹于功利名义的场合之中,花天酒地,干些男娼女盗的苟且之事而已。江郎才尽,其实了了。真想去找他退钱,三十六元,挺贵的,你要不信,也买本去看看,不过一定记着,只买盗版的就行,看完就可以厕所里见了。哈哈,权当笑谈!

《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到这样一篇文章《一间改变命运的房间》,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做人要学会真诚、善良、知恩图报。就像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文章讲述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有一对老妇人到旅馆订房间,可是这个旅馆和附近的旅馆都已经客满。服务员不忍心两位老人在这样的天气里奔波寻找,便邀请老妇人住在了自己休息的房间。第二天服务员又说自己赚了钟点费,房间就不要钱了。老先生说以后会盖一座旅馆让他经营,服务员并没有在意这句。没想到,后来这位老人实现他的诺言,在纽约麦哈顿盖了一座旅馆,让这位曾帮助过他的服务员当了第一任经理。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善有善报”的真理。要学会做一个真诚善良的人,别人帮助了你,你也要学会报答。

我们生活中处处有帮助他人的地方:学校里有人摔倒了,我们可以扶他起来,关心一下;公交站车上遇到老爷爷和老奶奶,我们要主动把座位让给他们,为他们提供方便;在大街上,我们可以不乱扔垃圾,减少清洁工人的劳动;遛狗的时候,不要让狗狗随地拉便便,爱护公共环境……。

我们可以随处埋下一颗善良的种子,相信它以后定会开发结果,把这种善良洒满人间。善待他人、知恩图报,只要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