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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05-08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热门12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叮当响村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1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2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3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读后感《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4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平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平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发情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5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6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7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

小学和初中时,每天回到家放下书包,一天之中最舒心的时段就此来到。温暖的光线照耀进屋子,我面前的桌子也宽敞起来。在无聊之中不计其数的小游戏被发明出来。当时流行弹笔,我便潜心研习弹笔技巧。每次发力,一支笔撞向另一支,有时直接被打远,有时就在原地不停地打转。转过了夕阳西下,转过了内心的兴奋,转到了家长突然开门一看,笔头停了下来,笔直地指着自己,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有时也可以换换花样,拿几枚硬币在光滑的桌面上大力投掷作为冰壶比赛,抑或是用一块橡皮一把尺制作一个投石车,又将一支笔的笔盖扣在直尺上,驾驶飞机四处翱翔。只要坐在桌子前,任何事物似乎都有着无限的乐趣等待着我去探索,在一次次体验中感受快乐,逐渐成长。那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放纵着一切的无拘无束。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我们觉得自己长大了、懂事了、成熟了,然而迎接我们的却是愈加艰难的生活。我们被迫发现了一堆其实本就存在的问题:生活为什么是这个样子?我们该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生活似乎越来越容易被记住,而我却开始怀疑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从我出生起一直到十五岁的生活是否真正存在过。

在那些世界被乌云笼罩的时刻,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多么想回到过去,一切如初。那时的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课业,没有压力,没有担忧,只管自己长高、长壮,爱跑跑,爱跳跳。

我时常想,为什么我会如此思念着过去,过去的教室,教室里的课堂,课堂外的操场,操场上的蓝天。

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的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一书中记叙了在黄沙梁的二十多年生活,一个与现代文明完全脱节的荒芜的地区,人和动物一辈子跟命运的抗争,还有对大自然的连绵情思。它们在作者深邃的记忆中被一点点地提取出来,就像打开了通向过去的一道道大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可以深切地体会到作者是那样怀念过去的每一件可以被想起的.事,以至于将它们记录下来时还保有如同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孩般所有真实的感情。

黄沙梁是养育作者的地方,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成长的地方。

我爱我曾经生活过的所有地方、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那是一种对个人历史的深厚感情。命运将刘亮程放在了黄沙梁,将我放在了上海。如果没有我,只不过少了一个在上海落脚的人,丢了一个在朝阳下急匆匆走向学校的身影,空了一个在班级里的座位。也许世界照常运转。可是我不能没有自己的过去啊!我们在不经意间长大,在洒满汗水、流下眼泪、倾尽付出的土地上,我将幼稚、童真、勇敢统统留下。在生活中,我们也许屡屡受挫,但是自己身上所有最珍贵的东西都被保存了下来,保存在故土中。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属于那里。那里的美好已经换作了经历刻在血液里,我想要告诉人们每一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描绘学校的样子、家的样子,带人们走过我上下学的路,以及只有我知道的静谧之地。这是人一生扎根的地方,就算树枝被截去,树干被砍断,别人也伤不到你的根。那便是生命的全部。

然而我们仍旧生活在眼前的现实中,不得不面对切实的压力。真正热爱着历史的故土的人们,他们会拼了命地把现在的一切做好。他们知道一生中还会有另外一个时间节点。等到完成了社会压在他们身上的重担,最终回到故土,诉说出他们的爱。如同变回了那个还未长大的小孩,阳光和风,幼稚、童真和勇敢又回来了。

高一上的圣诞节,据说初中有活动。那个周五我赶了过去。一进校门,泪水便止不住地涌出。我绕着校园逛了好几圈,一直到很晚,没去见一个老师同学。

然后我便在书中看到了这句话:“似乎生活一直都没有向前。它停顿在这里,只要我回来,就能全部地看见。”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8

暑假里,我认真地读了一本好书《叮当村》。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洞察力,还有收益。

在这本书中,反映了挫折自私,大骆驼仙人掌,乍一看勇敢蚂蚱昆虫,他给我的印象很深。这给了我最大的冲击或小蚱蜢。为了防止新的长骆驼吃仙人掌叶楚,勇敢并多次超过其笨重的大骆驼持续部署的努力。蚱蜢,绿色的仙人掌长楚叶子和黄色的花朵,最后的保护下最后的仙人掌变得有点花蚂蚱居住。

看到它们的所做所为,我想我应该同时也要进行学习以及它们多帮助别人也等于给自己可以方便,经过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换来回报。

看到一个小的小蚂蚱想我面对一些挑战,在他们的生活第一次:

在我小小的问题时候就开始学街舞了,虽然企业相对于大哥哥大姐姐们来说我实在太小个,为了能够跟上发展他们我努力的.在练习,对于我们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就是练习进行舞蹈的酸疼不算什么。

今年初,老师教了一个新的嘻哈动作,叫做“风车“。我似乎明白了,练习了几次没有做到完美。看着旁边的队友一个个练习完成了,我急得满头大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老师过来看我,帮我指导迷宫,鼓励我。我再次重拾信心,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跌倒之后,终于!我完成了完美的新动作“风车“。我快乐地欢呼,痛苦不再那么尖锐,因为它是我努力成功的象征。

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启发。我将把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9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10

暑假期间,我认真读了一本好书。由此,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见识,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仙人掌的无助、骆驼的自私和蚱蜢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让我震惊的是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的新枝叶,他勇敢地与比自己大几十倍的大骆驼搏斗。最后,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出了绿色的树枝和黄色的小花,这些小花最终成为了蚱蜢的住处。

看到他们所做的,我想我也应该向他们学习。帮助别人就是给自己更多的便利,我一定会在努力工作后得到回报。

看到小蚱蜢让我想起了我人生中遇到的一些第一次挑战:

我年轻时就开始学街舞。虽然和我的`哥哥姐姐们相比,我太小了,但我努力跟上他们。对当时的我来说,练习跳舞的痛苦算不了什么。

今年年初,老师教了一种叫做“大风车”的新街舞。我似乎无法理解。经过几次练习后,我还没有做好。看看我旁边的队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完成了练习。我汗流浃背。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帮助我引导和鼓励我。我再次重拾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历了无数次的跌落,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高兴地欢呼,我身上的痛苦不再那么痛苦,因为这是我努力工作和成功的象征。

阅读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激励。我想把《叮当响村庄》介绍给其他学生。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11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篇12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增添了感悟,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体现了仙人掌的无奈、大骆驼的自私、虫乍蜢的勇敢、都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其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还是小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岀的枝叶,勇敢的和比自己体积大几十倍的大骆驼展开博斗。最终仙人掌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岀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小花,而这朵小花最后成了蚱蜢的住处。

看到它们的所做所为,我想我应该也要学习它们多帮助别人也等于给自己方便,经过努力就一定会换来回报。

看到小蚂蚱就想到小小的我在生活中面对一些第一次的挑战:

在我小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街舞了,虽然相对于大哥哥大姐姐们来说我实在太小个,为了跟上他们我努力的在练习,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练习舞蹈的酸疼不算什么。

在今年的年初,老师教了一个新的街舞动作叫作“大风车”。我看的似懂非懂,练习了几次都没有完美的做出。再看看旁边的队友们一个个都练习完成了,我着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就帮我指点迷津,鼓励了我。我又重新拾起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摔伤,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开心的欢呼,身上的痛也不再那么刺骨了,因为那是我努力成功的象征。

阅读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激励。我要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看。

文章来源://www.jt56w.com/jiantaoshufanwen/80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