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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分析报告(锦集十八篇)

发表时间:2017-06-09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锦集十八篇)。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证券法案例

1、内幕交易 【案情】

梁某精通电脑和网络,蔡某是炒股高手。两人相互“合作”,由梁某提供内幕信息,蔡某负责操作,在股市上获利。最终,两人分别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内幕交易罪,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梁某任职于某证券公司,是公司的网管,善于网络操作,特别是远程控制,是一个黑客高手。梁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常常入侵本公司的电脑系统,非法窃取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商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方案、收购、重组、整体上市等涉及内幕信息的内部报告,并利用公司电脑以电子邮件、FTP上传等方式泄露给蔡某。

由蔡某进行分析后,有选择性地购买股票并获利。

为了获取更多的信息,2006年7月至8月间,梁某通过在境内的多个网站开设个人博客,并在博客网页中嵌入自己编写的控制指令,利用已存在于证券交易机构网络中的程序自动读取、执行这些指令,攻击数据库,并有选择地将数据库中尚未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通过网络泄露到境外的网站。为了便于蔡某读取这些信息,梁某特意在蔡某的电脑上安装了程序以读取这些信息,并加以分析和利用。

【思考问题】

请分析本案例中所使用的内幕交易的手段。

2:通海高科虚假发行证券案

【案情】

1998年8月28日,吉林电子集团以其下属通化无线电厂生产电视机的经营性资产连同部分相关负债、吉林紫晶电子有限公司99.72%的股权、北方液晶研究开发中心30%的股权以及TET—LCD工程所占用的13.6万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江门高路华以其下属江门市高路华电视机厂、通化市三海电视机厂和江门市高路华产品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作为出资,并联合黑龙江省电子物资总公司、吉林省隆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市嘉禾经贸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将评估后的经营性净资产437516151.11元、其他发起人将投入的现金1660000.00元(各发起人合计出资439176151.11元),按1:0.7969的比例折为发起人股35000万股。根据中庆会计师事务所中庆验字(1998)第196号文确认,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股款已全部到位,实收股本35000万股,发起人出资溢价部分89176151元转入资本公积金。吉林省人民政府于1999年11月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通海高科股票发行申请及公开募集文件等申报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6月20日以证监发行字[2000]79号文《关于核准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准通海高科股票公开发行申请的决定。

2000年6月30日,公司刊登了招股说明书,7月3日,通海高科以61.83倍的市盈率、发行价为16.88元公开发行,发行10000万股股票融得资金16.88亿元人民币。但是,股票发行后几天,群众举报通海高科的公开募集文件含有重大虚假内容,原计划2000年7月10日挂牌上市的股票,8日却被中国证监会紧急叫停,并展开立案调查。对调查中取得的有关财务会计证据材料的分析显示,并入通海高科的江门电视机厂和江门销售公司,于1998、1999两年合计虚构电视机生产销售146万余台,合计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近35亿元,合计虚构主营业务利润5亿多元。调查中还发现与上述虚构的财务会计数据相关的、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一千多张,合计金额近16亿元,以及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帐单、银行对帐单等金融票证。通海高科在其股票发行申请和公开募集文件中使用了江门电视机厂和江门销售公司上述虚构的财务会计数据,将其1998、1999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公布为25亿元和15亿元,主营业务利润公布为4.3亿元和2.5亿元。通海高科的财务会计文件由此存在重大虚假记载。经查实,1998年11月,为了达到上市目的,在黄卓灵、李长有的主持下,在江门市银晶酒店、巴黎娱乐城连续召开了5次所谓的中介机构协调会,主要就通海高科不符合上市要求研究如何造假,并进行了明确分工:黄卓灵负责销售公司和电视机厂造假的组织和策划;张思怀负责生产上、法律上的有关事务;黎金源负责财务方面具体造假的操作和落实工作;许桂林负责指导建账、补账。最后决定,广东高路华集团拟转入江门高路华集团作为入股通海高科的资产转移时间确定在1998年6月30日之后,江门方没有纳税的问题由吉电集团提供长春高新开发区企业免税文件予以解决;江门方没有财务账的问题由黎金源负责,按许桂林设计的预选材料重新建账和补账。1999年7月,应通海高科的要求,中庆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日期为1998年8月27日的虚假验资报告。9月,又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2000年5月9日,北京京融律师事务所为通海高科出具了虚假的《关于吉林省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2002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通海高科做出处理:通海高科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决定予以撤销,通海高科因股票发行所获的募股资金应当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思考问题】

1、通海高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有哪些违法行为?各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请分析中国证监会对通海高科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决定予以撤销的行为。

案例3:上市公司流通股东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案

【案情】

2003年6月13日,某公司的三位流通股股东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某交易所关于该公司的终止上市决定是错误的,请求中国证监会予以纠正,并提请对《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改)》及其补充规定进行复议审查,向中国证会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人认为,某证券交易所关于某公司的终止上市公告不符合事实真相,终止上市的决定是错误的,违反了三公原则,违背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当予以纠正。

中国证监会接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后进行了审查。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证监复不受字[2003]3号),称:申请人不服某证券交易所关于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会认为:申请人作为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认为该终止上市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向该公司提出,请求公司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而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7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思考问题】

1、某公司流通股三位流通股股东是否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为什么?

2、根据2005年10月27日的《证券法》的规定,某证券交易所关于某公司终止上市的决定是否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

3、如何理解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案例4:万国证券操纵国债期货交易案

【案情】

1995年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总成交为8539.93亿元,其中6800多亿集中在“327”品种(它是92年发行的三年期100元国库券)。该日那天下午4点22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及其空方盟友陡然抛出700万口(合1760亿人民币)的空单,致使“327”价位迅速从152元跌落到147.5元,万国证券公司不仅收复此前做空的亏损而且硕果累累。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因“327”品种发行总量是380亿,入市现货不到200亿,万国证券公司及空方盟友下单量高于市场流量的20倍,他们是拿并不持有的证券空单游戏投资大众。【思考问题】

试分析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提示:与人串谋,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又称相对委托。

操纵参与者经串通,分别扮演买方和卖方角色,并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券种、数量、价格,在相近时间内,向不同的证券公司发出买进、卖出的交易指令。并达成交易的行为。相对委托的实质是人为造市,造成某种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交易活跃的表象。当跟风者纷纷光顾由造市者操纵的证券时,操纵者趁机获取巨额利润。因为相对委托是两个以上行为人分别通过两个(或以上)券商进行证券交易的,所以只要严密掩饰事先串通、共谋事实,仅仅凭交易记录一般很难证实本行为。我国现行立法,如《暂行办法》及《证券法》对此规定却至为概括、原则。

案例5:南山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案

【案情】

1996年11月,南山基金管理公司集中巨额资金(9525万元)以16个帐户持续买入石家庄国际大厦有限公司股票达1450万股,占国际大厦流通股的30%,将国际大厦股价拉高至21元,涨幅达1倍左右。,期间,南山基金多次利用不同帐户对该只股票做作价格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制造成交活跃现象,各帐户自买自卖量占42.4%。

【思考问题】

请分析南山基金管理公司证券交易行为的性质、特征和法律责任。

案例6:蓝田股份违反信息披露要求案

【案情】

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沈阳市心北副食商场、沈阳市心北制药厂、沈阳莲花大酒店三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1995年12月15日,其转为社会募集公司。1996年5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A股股票(简称“蓝田股份”)。1996年6月18日其股票上市交易。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10月公布的查处结果,蓝田股份进行了以下的违规行为:

(一)伪造政府主管部门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蓝田股份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伪造了沈阳市土地管理局《关于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的批复》,对沈阳土地管理局未批准处置的两块公司土地作了违规处置,同时盗用沈阳土地管理局名义谎称同意蓝田股份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评估结果计入公司总资产,由此虚增公司无形资产1100万元。蓝田股份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还伪造了两份土地证以及三份沈阳市人民政府地价核定批复。

(二)伪造银行对账单,虚增巨额银行存款。为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蓝田股份伪造了该公司及下属企业三个银行账户1995年12月份银行对账单,共虚增银行存款万元,占公司1995年财务会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额(4420万元)的62%。

(三)隐瞒缩减公司股本的重大事项。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蓝田股份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由8370万股改为6696万股,同时对公司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数额也作了相应缩减。对上述缩减公司股本的重大事项,蓝田股份在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及股票上市之后予以隐瞒,未作公开披露。

(四)隐瞒内部职工股托管后上柜交易的重大事实。1993年4月10日,蓝田股份将全部内部职工股在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集中托管。1995年11月6日至1996年5月2日蓝田股份已托管的内部职工股在沈阳产权交易报价系统挂牌交易。对此,蓝田股份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思考问题】

请分析蓝田股份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哪些要求?

提示:被告生态农业“连续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夸大公司业绩,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违反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诚实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 “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知道生态农业公司报告虚假而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亦构成共同侵权,应与生态农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华伦所是蓝田股份发布虚假财务报告期间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法》、《审计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蓝田股份提供的财务文件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的审查核实并出具结论,以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但该所却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和真实客观的原则,对具有虚假记载内容的蓝田股份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纵容蓝田股份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并连续几年将载有虚假内容的中报、年报在主要证券媒体公布,对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欺诈、误导,其行为与蓝田股份一起均构成虚假陈述。

蓝田股份原董事长保田、瞿兆玉等四名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虚假注册资金罪等罪名,于2003年12月31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三年并立即生效。

案例7:麦科特公司违反信息披露要求案

【案情】

广东麦科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记载:其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币;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港币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币,虚构成本20,798万港币,其中1997年虚构利润4,164万港币,1998年虚构利润3,825港币,1999年虚构利润1,331港币。为达到公开发行上市的规模,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币转为实收资本,以及倒制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同时还查明,在麦科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资产评估报告,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参与编制了严重失实的发行申报文件。

广东麦科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记载:其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 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币;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港币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币,虚构成本20,798万港币,其中1997年虚构利润4,164万港币,1998年虚 利润3,825港币,1999年虚构利润1,331港币。为达到公开发行上市的规模,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币转为实收资本,以及倒制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同时还查明,在麦科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资产评估报告,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参与编制了严重失实的发行申报文件。【思考问题】

麦科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及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质及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哪些要求?

案例8:宝安收购延中股份案

【案情】

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中”)成立于1985年,股份全部为流通股。1993年9月,深圳宝安集团(以下简称“宝安”)安排下属的三家企业——宝安上海公司、宝安华东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岗宝灵电子灯饰公司共同收购延中股票。1993年9月28日,宝安华阳公司、深圳龙岗公司共有延中股份合计为6.09%。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5%以上必须进行公告的规定,两公司已超过法定报告义务要求的比例,而未履行发行报告和公告的义务。1993年9月29日,宝安上海公司已持有延中股票的4.56%。在未履行法定义务和公告义务之前,宝安上海公司于1993年9月30日再行扫盘,致使三公司共持有延中股票的17.07%。9月30日11:15分,延中被停牌,电脑屏幕上映出了宝安公司的公告,本公司于本日已拥有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5%以上,现根据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第47条之规定,特此通告。之后,为巩固其大股东的地位,到10月6日,宝安公司增持延中公司股份到19.8%,成为延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在毫无准备的袭击面前,延中稍有忙乱,他们表示不排除采取反收购行动的可能。同时,延中聘任在应付敌意收购很有经验的施罗德集团香港宝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延中的顾问。延中提出疑问:9月29日,宝安上海公司已持有延中股票4.56%,按照5%就要申报的规定,就只能再买0.5%。然而,9月30日集中竞价时,宝安一次就购进延中股342万股,如此跳过5%公告后必须2%、2%分批购进的规定,一下子达到17%多。

延中表示,很遗憾宝安没有事先与延中沟通、协商,由于对方意图表现出敌意,袭击又来得突然,严重影响了延中目前的正常经营。宝安则表示,无意与延中公司发生对立,因为那样会给广大中小股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并且正在考虑以某种形式使中小股东避免损失。股份公司的管理说到底是为全体股东服务的,在认识上和行动上绝不能脱离广大股东的利益;宝安的目标只是想做延中的第一大股东,对延中实际控股,以直接介入公司的经营决策,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尽力以较大的利润回报广大投资者。延中认为,宝安从4.56%一下子跳到17%显然有违规之处。延中公司由认为宝安公司19.8%的持股中,除5%以外的股份外,均是非法取得、不合规范取得的。同时宝安是恶意收购,因而延中向法院诉请确认超过通过5%的近15%股份取得无效。

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联合调查。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在上海做出裁决,认定宝安上海公司通过在股市买入延中股票获得的股权是有效的。但是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收购延中股份的过程中存在着违规行为,并据此对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给以警告处分、罚款200万元。罚款上缴国库。另外,在证券主管部门的斡旋下,宝安上海公司与延中公司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宝安公司放弃改选延中董事会的要求,同时延中公司也不采取反收购的措施。宝安公司持有的19.8%延中股票的收益权全部归宝安公司所有,但其表决权的55%由延中公司董事长行使,宝安公司拥有剩余45%的表决权;宝安公司委派两名董事进入延中公司董事会,分别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但不得干预延中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宝安公司增、减持延中股份须征得延中公司董事会同意。【思考问题】

1、宝安公司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2、如何理解“一致行动人”的含义?

3、如何理解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即既对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给以警告处分、罚款200万元,又认定宝安上海公司通过在股市买入延中股票获得的股权是有效的?

4、试分析宝安上海公司与延中公司和解协议内容的合法性。

案例9:宁波联合公司将其股份两次转让案

【案情】

1996年7月8日,原告(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元公司”)、被告(宁波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合公司”)签订了一份被告将其持有的500万股宁波华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现改名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代码为600768)法人股转让给原告的协议。协议规定,被告500万股华通公司法人股以每股1.57元,合计785万元转让给原告。双方同意尽快过户,过户手续由原告办理,费用由原告负担。1996年11月1日,华通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上市公告书中,被告仍为华通公司第三大股东。1996年12月24日,被告又与湖北某某公司签订了500万股华通公司法人股的转让协议,并于1996年12月27日向上海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现为“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1996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依照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原告得知此事后于1997年1月27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法院确认上海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过户行为无效,判定被告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①1997年5月,湖北某某公司将其500万华通公司法人股出售给海南某某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但由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函冻结该500万华通公司法人股,致使海南某某公司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海南某某公司便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湖北某某公司。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告列为第三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有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时上海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下属单位,股份协议转让须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便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中国证监会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经(1997)227号函做作出答复。【思考问题】

1、宁波中元公司对湖北某某公司取得的股份所有权是否有权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消?上海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登记过户手续是否有法律效力?

2、宁波联合公司与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某某公司签订的两份宁波华通公司500万股法人股转让协议,哪一份有效?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完毕是否即为股份所有权的转移?

3、宁波中元公司要求赔偿其“可得利益”损失,其是否有“可得利益”损失?如有,如何确定其数额?

案例10:广发证券违规买卖股票案

【案情】

广发证券公司在自营帐户买卖“南油物业”股票时,共动用资金5.4亿元,并使用不同的帐户对南油物业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拉高股价。据统计,自10月11日至11月29日,广发证券公司通过自营帐户之间自买自卖该股票3365241股,使该股票价格由8.55元上升至20.49元,涨幅达1.4倍。12月2日至12月30日,该公司再次相对委托南油物业14324982股,相对当委托买卖量大,笔数频繁,价量配合明显。

【思考问题】

请分析广发证券公司行为的性质、特征和法律责任。

案例11:中国证监会对违规证券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案

【案情】

2004年某月某日,中国证监会认定,某某证券公司的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及操纵“某某公司”股票价格的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为此,证监会对某某证券公司处以警告,取消其自营业务资格,没收某某证券公司操纵“某某公司”股票违法所得,以及罚款共计5亿多元。某某证券公司认为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具有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证券市场监管权,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因而将其告上了某某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4年某月某日,中国证监会认定某某证券公司的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及操纵“某某公司”股票价格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为此,证监会对某某证券公司处以警告,取消自营业务资格;没收某某证券公司操纵“某某公司”股票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5亿多元。某某证券公司认为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具有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证券市场监管权,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因而将其告上了某某市高级人民法院。

【思考问题】

1、中国证监会有无监管权?

2、谈谈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案例12:红光实业虚假陈述案

【案情】

红光实业是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199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600083。其前身是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始建于1958年,是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该厂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我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也是我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的诞生地。经成都市体改委(1992)162号文批准,1993年5月,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投入,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了司红光实业。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红光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1999]019号文),技术中心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国经贸技(1995)374号文),1995年1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府函[1995]517号文)列为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246号文和[1997] 247号文批准,红光公司于1997年5月23日以每股6.05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43%,实际筹得4.1亿元资金。但是,1998年月4月30日,红光实业刊登其上一(即1997年)报告摘要称,1997年该公司实际净利润为-—19840万元、每股收益为-0.86元。这与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的盈利预测净利润7055万元形成巨大反差,并成为中国股市发展7年来首家上市当年就亏损的公司。当年上市、当年亏损,开中国股票市场之先河。为此,中国证监会对其进行了调查,于1998年11月20日公布了调查结果。经核查证实:红光实业发行前已经严重亏损,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采取虚构产品销售、虚拉产品库存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将1996年的实际亏损10300万元,虚报为盈利5400万元,骗取发行资格,并隐瞒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情况。为此,中国证监会对红光实业、承销商、上市推荐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律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做出了处罚。另有一位董事因在红光实业股票发行并上市的董事会决议上投了反对票,因而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思考问题】

1、如何确定红光实业、承销商、上市推荐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在此虚假陈述案中民事责任的认定方式?

2、是否应追究红光实业、承销商、上市推荐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为什么?

3、为什么另一位在董事会决议上投了反对票的董事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13:自然人制造虚假消息进行内幕交易案

【案情】

1993年10月,湖南省某物资局干部用单位货款100万,已经买进江苏昆山县三山股份有限公司(苏三山)的股票15万股。然后,他以“北海投资公司”的名义,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匿名信,提出收购“苏三山”股票的虚假意向。然后,他又采取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以“北海正大”公司的名义,向《深圳某某报》通报所谓收购的虚假消息,并要求公布。11月6日,《深圳某某报》在头版头条发布了《北海正大置业致函本报向社会公众收购苏三山股票》的消息。某些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在其公告板上转发了这一消息。果然不出其所料,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上,“苏三山”股票价格从开盘时的8.30元飙升到收市前的11.4元,他趁机抛出9500股。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立即就此事发表谈话,进行辟谣,于是苏三山股票价格一路下跌,一大批跟风炒作的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思考问题】

问题:请分析湖南省某物资局干部、某些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和《深圳某某报》行为的性质、特征和法律责任。

案例14:四公司联手操纵亿安科技股价案

【案情】

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 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以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为“亿安科技”)的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 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思考问题】

请分析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行为的性质、特征和法律责任。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一、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1.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使用可以帮助建设完善的财务分析体制。企业使财务分析工作正规化的一种有效措施是使用制度来做出规定。某些企业已经开展财务分析工作,但是财务分析体制并不完善。第一,在企业中应该设置职务专业从事财务分析研究工作,并且还要安置财务分析专家。第二,应该在体制中对财务分析诸方面工作进行明文规定,这包括它的目标,业务,财务分析专家的工作,职责。第三,应该在体制中提出对于财务分析工作素质的明确要求。在分析工具的选用,分析指标的制定,企业要建立全面和正确的规定做为指导。

2.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使用,可使企业出现了解实际情况,全面调查分析的良好风尚。财务分析的结论确定需要有完整的资料和充足的事实依据做来基础。企业财务部门要使用各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它们作用,为企业编写财务分析结论文件,结主化要求包含理论和证据,可以详细解释事实,有正面建设作用。财务部门要多次进入企业实际工作现场,详细调查寻找企业营业中的弱点和不足,分析要确立目标,针对具体问题,追求实际功效,直接表现所存在缺点。

3.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使用,可以提高事先预估能力,增加资金投入所得收入。企业要摆脱从前事后总结和监察的工作体制,要进行事先预估和决策。企业是企业经营事务的中心,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决策的确定需要准确的预估。财务部门要根据全面的资料,有效的方法做出财务方面的预估,为企业决策出力。

4.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使用可以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能力。企业要设置专业财务分析职位,训练专业的财务分析人才。培训财务人才,最主要目的是训练提高财务分析能力,另外还有对内部会计报表和外部会计报表等资料的出处进行准确审核校正的能力。还有要重点培训人才的全面分析能力。全面利用财务分析在企业各项事务中的`功能。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的使用逐渐完善并发挥作用,我们的企业管理会更加高效顺利。

二、财务分析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深化

1.财务会析对于企业的制造,销售,成本进行全面的计算审核,对企业的经营危险和营业收入进行计算研究。它由财务部门负责进行,所用资料和根据大多数是采用企业会计报表,它是企业制造,销售,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现今社会经济进步,信息化程度增加,投资方,债权方,需要全面利用财务分析来作为依据,确定企业经营策略,这是企业营业状况的最重要决定因素。

2.财务分析可作为主要基础,用于对企业的财务指标和营业成绩进行评估。现在我国经济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和开展,政府对于企业的是手段也发生改变,决策层对企业财务指标做出分析,可以知晓企业的现金使用状况,营业状态,盈利数据,债务偿还能力。另外可清晰知晓企业经营的顺利运行能力,盈利损失情况,财务支出安全情况,企业将来经营趋势。以此作为基础,可以迅速对于各层面做出调节和控制,既可在宏观层面也可在具体事务实施对企业管理。财务分析对于明确责任范围,帮助企业管理层提高经营能力,推动企业进步有着显著利益。

财务分析可以协助企业完成管理任务,实现经营决策,企业的投资方,管理层使用财务分析的资料,可准确知晓企业现有条件,其中有盈利能力和债务偿还状况。对于市场形势做出分析,可在寻找企业经营优点和不足之处,寻找市场资源并且做出正确统合,寻查工作弱点,迅速察觉企业发生缺点,并立即实行应对的解决方案,预估投资危险等级和企业收入情况。这样可以形成合适的决策,帮助企业经营活动增长和完善,企业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收入。

3.当前我国经济形态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企业投资来源种类多样,所以财务分析作为重要研究工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可用来实现投资方和管理层的需要,对企业做出准确的分析,可协助企业经营者的决定的准确度提高,并且可以面对具体事项制定决策。企业管理层要把财务分析工作高度重视,应把它作为企业投资事项决定的依据。财务分析对于企业在投资决定中的所起功能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可以知晓企业财务指标,方法是研究企业资本债务状况会计资料,可以准确分析企业的债务危险程度,资本组成的优点缺点,资金流通的通畅程度。

第二是研究企业利润收入情况,可以全面知晓企业的利润创造能力,利润水平,营业状态,可以准确得知企业在产业的形势和地位,未来经营能力。

第三是研究企业资金流动情况,可以对企业得到现金的能力做出准确知晓和评估,以此作为根据可以对企业在将来的现金流动量中进行预估。

三、结论

总之,只有改进和不断完善财务分析体系,多措并举地攻克财务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局限性,使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真正发挥预测、决策、分析和实施战略管理的作用,才能实现财务在企业管理中的目标。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新课程改变了教师一味传授的权威地位,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学生与社会、与生活的距离。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音乐教师也要在课堂上尽可能地组织学生运用合作、小组学习等方式,在培养学生合作与交流能力的同时,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学习积极性。

主题内容:

在课堂教学中,课堂纪律难控制及发生意外事件等一些问题。在我的教学过程中曾遇到过,不知道各同行是否遇到过。

案例描述一:

有的同学在大家听音乐的时候窃窃私语,还有的写别学科的作业等。我都会采用“目光暗示”的方法提醒他们,效果往往也很好,孩子们有时会不好意思,有时会和我开心的一笑,赶紧收起自己的“作业”,专心听课。我还时常会为自己的这种方法暗自得意。可是今天……

当我走进这个教室,学生就沸腾了。“音乐课是我们放松的一节课。”学生是这么想的。我站在讲台上默不做声的看着他们,直到5分钟后,才有少部分同学知道发生什么事情,都端正的坐好;可是大部分还是自顾自的翻看着音乐书,唱着“自创”的歌曲。我有些急了,怎样才能让处在兴奋状态的孩子们安静下来呢我知道这是一个纪律有些“活“的班级,便在心里叮嘱自己要注意学生的情况。我打开了录音机,把上节课学习过的歌曲用最大的音量播放出来,学生们也自觉的跟唱起来,一曲唱罢,我抓住这个时机,说:“今天我们的音乐课要进行一个比赛!”学生们都安静的看着我,等着我说下去,我心中有些得意,总算是安静下来了。我继续到:“每个小组为一组,回答对一个问题或者坐得比其他组好的就奖励一个五角星,课后那组获得星星多就是冠军组,反之纪律等不好的就要扣除你组得来的星星。”很快,学生们都非常认真的回答着问题,有次序的进行着律动,如果真有不守课堂纪律的同学出现的话,同组的同学马上就警告他。我根本不需要多说什么,只要给他们加上象征他们劳动成果的星星即可。一节课相当顺利的结束。

案例分析:

这个班级是学校有名的调皮捣蛋的班级,学生的自觉性都相当差,然而让他们在课堂上井然有序的良药竟是一颗小小的五角星,竟是我这节课要比其他组的小朋友坐得要好,不让自己组输给他们组的集体荣誉感。看来竞赛的力量不可小窥。

我意识到,这样组织课堂教学,不但教师本身能省下许多组织纪律等闲杂的时间,学生也能在这种氛围中培养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养成自觉的行为规范。

案例描述二:

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因此“听”应作为中小学生音乐教育的一条主线。如果说音乐欣赏课是培养学生听的审美能力,那么听唱培养则是学生的记忆力与再现能力。

在学习歌曲《蜗牛与黄鹂鸟》一课时,我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在学习中以外部活动和游戏为兴趣的特点,在上课前,我把学生分成蜗牛队和黄鹂鸟队来展开听音视唱的音乐游戏竞赛,大大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篇1:财务分析报告案例<\/h2>

一,总体评述

总体财务绩效水平

根据xxxx公开发布的数据,运用xxxx系统和xxx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我们认为xxxx本期财务状况比去年同期大幅升高.

公司分项绩效水平

项目

公司评价

1.企业自身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化说明:

公司本期的资产比去年同期增长xx%.资产的变化中固定资产增长最多,为xx万元.企业将资金的重点向固定资产方向转移.应该随时注意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但决定了企业的收益能力和发展潜力,也决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式.因此,建议投资者对其变化进行动态跟踪与研究.

流动资产中,存货资产的比重最大,占xx%,信用资产的比重次之,占xx%.

流动资产的增长幅度为xx%.在流动资产各项目变化中,货币类资产和短期投资类资产的增长幅度大于流动资产的增长幅度,说明企业应付市场变化的能力将增强.信用类资产的增长幅度明显大于流动资产的增长,说明企业的货款的回收不够理想,企业受第三者的制约增强,企业应该加强货款的回收工作.存货类资产的增长幅度明显大于流动资产的增长,说明企业存货增长占用资金过多,市场风险将增大,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和销售工作.总之,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付市场的变化能力一般.

2.企业自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及变化说明:

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占总资产比重看,企业的流动负债比率为xx%,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比率为xx%.说明企业资金结构位于正常的水平.

企业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化中,流动负债减少xx%,长期负债减少xx%,股东权益增长xx%.

流动负债的下降幅度为xx%,营业环节的流动负债的变化引起流动负债的下降,主要是应付帐款的降低引起营业环节的流动负债的降低.

本期和上期的长期负债占结构性负债的比率分别为xx%,xx%,该项数据比去年有所降低,说明企业的长期负债结构比例有所降低.盈余公积比重提高,说明企业有强烈的留利增强经营实力的愿望.未分配利润比去年增长了xx%,表明企业当年增加了一定的盈余.未分配利润所占结构性负债的比重比去年也有所提高,说明企业筹资和应付风险的能力比去年有所提高.总体上,企业长期和短期的融资活动比去年有所减弱.企业是以所有者权益资金为主来开展经营性活动,资金成本相对比较低.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支净

利润总额

净收益营运指数

1.利润分析

利润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xx万元.其中,经营性利润xx万元,占利润总额xx%;营业外收支业务净额xx万元,占利润总额xx%.

利润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xx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xx%.其中,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xx%,增加利润总额xx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去年同期降低xx%,减少营业外收支净额xx万元.

2.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x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xx%,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

3.成本费用分析

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xx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营业费用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管理费用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财务费用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

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增长xx%;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增长xx%;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xx万元,降低xx%;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增长xx%;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xxx万元,降低xx%.

4.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xx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xx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xx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xx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

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xx%,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提请分析者予以高度重视,因为公司利润积累的极大提高为公司壮大自身实力,将来迅速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经营成果总体评价

产品综合获利能力评价

本期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为xx%,综合净利率为xx%,成本费用利润率为xx%.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了xx%,xx%,xx%,平均提高xx%,说明公司获利能力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本期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以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进步,公司获利能力在本期获得较大提高,

收益质量评价

净收益营运指数是反映企业收益质量,衡量风险的指标.本期公司净收益营运指数为1.0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xx%,说明公司收益质量变化不大,只有经营性收益才是可靠的,可持续的,因此未来公司应尽可能提高经营性收益在总收益中的比重.

利润协调性评价

公司与上年同期相比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为xsx%,其中,主营收入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综合成本费用率有所下降,收入与利润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成本与费用的控制水平.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综合成本率有所下降,毛利贡献率有所提高,成本与收入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成本的控制水平.营业费用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营业费用率有所下降,营业费用与收入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营业费用的控制水平.管理费用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管理费用率有所下降,管理费用与利润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管理费用的控制水平.财务费用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财务费用率有所下降,财务费用与利润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财务费用的控制水平.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总现金流入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总现金流出量

现金流量净额

1.现金流量结构分析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现金总流入xx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入的比例为xx%,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入的比例为xx%,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入的比例为xx%.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现金总流出xx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出的比例为xx%,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出的比例为xx%,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出的比例为xx%.

2.现金流动性分析

现金流入负债比

现金流入负债比是反映企业由主业经营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的指标.该指标越大,偿债能力越强.本期公司现金流入负债比为0.59,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说明公司现金流动性大幅增强,现金支付能力快速提高,债权人权益的现金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是反映企业将资产迅速转变为现金的能力.本期公司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为xx%,较上年同期小幅提高,说明公司将全部资产以现金形式收回的能力稳步提高,现金流动性的小幅增强,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财务绩效评价

偿债能力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现金流入负债比

综合分数

企业的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短期债务的能力.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本期偿债能力综合分数为52.79,较上年同期提高38.15%,说明公司偿债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本期公司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及资本结构的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成绩.企业资产变现能力在本期大幅提高,为将来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降低公司债务风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行业内部看,公司偿债能力极强,在行业中处于低债务风险水平,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承担的风险都非常小.在偿债能力中,现金流入负债比和有形净值债务率的变动,是引起偿债能力变化的主要指标.

经营效率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应收帐款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是判定企业能否因此创造更多利润的一种手段,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效率不高,那么企业的高利润状态是难以持久的.公司本期经营效率综合分数为58.18,较上年同期提高24.29%,说明公司经营效率处于较快提高阶段,本期公司在市场开拓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公司经营效率在本期获得较大提高.提请分析者予以重视,公司经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将来降低成本,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降低经营风险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从行业内部看,公司经营效率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市场开拓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方面在行业中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未来在行业中应尽可能保持这种优势.在经营效率中,应收帐款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的变动,是引起经营效率变化的主要指标.

盈利能力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当期数据

总资产报酬率的变动,是引起盈利能力变化的主要指标.

企业发展能力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需要不断的发展,通过对企业的成长性分析我们可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的趋势.公司本期成长能力综合分数为65.38,较上年同期提高92.81%,说明公司成长能力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本期公司在扩大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增加公司资产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公司表现出非常优秀的成长性.提请分析者予以高度重视,未来公司继续维持目前增长态势的概率很大.从行业内部看,公司成长能力在行业中处于一般水平,本期公司在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增加公司资产方面都略好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在行业中应尽全力扩大这种优势.在成长能力中,净利润增长率和可持续增长率的变动,是引起增长率变化的主要指标.

篇2: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报告案例<\/h2>

xx年度,随着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形势下,我局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省级和本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体财务人员共同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局管理和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xx年终财务分析如下:

年终财务分析---年初预算分析

本年度财政预算为×××元,比上年增加×××元。其中,基本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项目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年终财务分析---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补助收入情况

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拨入×××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拨入×××元。

上级补助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2.事业支出情况

事业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支出×××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在所有支出中,其中XXX费、XXX费、XXX费开支较大,主要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级补助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其他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

3.年终决算情况

本年度单位共收入×××元,共支出×××元,年末事业结余为×××元,其中基本结余×××元,项目结余×××元,上年结余为×××元,今年比上年多结余×××元。多结余或者是少结余的因是…………………………。

年终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积极做好对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工作

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职工出差和购物所借款项,这部分借款如不及时进行清理,就不能够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和经费支出,甚至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为此,我们通过年终财务分析,采取积极措施加以管理和清算。一是要控制应收款的资金额度。二是要缩短应收款的占用时间。三是要及时对应收款进行清理、结算。

针对一些一直拖欠的职工,采取见面打招呼,让其及时结账清算。若仍不能进行清还,则每月从工资中扣还一部分,直至把借款清完。

2.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台站开展业务及其它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其种类繁多,规格不一。在这一管理上,很多人长期不重视,存在着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的思想。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管理,财务处在平时的报销工作中,对那些该记入固定资产而没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的,督促经办人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定期与使用部门进行核对,确保帐实相符。通过清查盘点能够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台站今后要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节约支出的目的。

4.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年终决算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财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台站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台站财务收支预算的基矗所以我们要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放弃周末和假期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同时针对报表又撰写出了详尽的财务分析报告,对一年来的收支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确的评价,通过年终财务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财务科

xx年xx月xx日

篇3: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报告案例<\/h2>

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固定资产管理。

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例如本年度有新增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根据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单位基本建设的年度计划。

②、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

③、做好工程经费的申请、招投标工作、签定施工合同。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文明施工。

④、及时整理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做好资金结算,配合做好工程经费的审计工作,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或交单位有关科室。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帐,负责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修缮。

⑤、负责变更工程的项目审定,经本单位批准后督促实施。

⑥、加强对未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督,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篇4:财务分析案例<\/h2>

几年ERP运动下来,各个企业都是筋疲力尽,是否ERP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或许这个只有企业才知道,这里将不做探讨,下面将对ERP时代的财务分析进行讨论,通常,财务状况一般包括:企业的盈利状况;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企业的资产质量、规模、结构状况;企业的资本结构状况等等,而能够全面反应企业财务信息的综合报表集中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在当前公认的资产负债表定义中,也常常认为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这里的“财务状况” 指的是资产负债表状况,也就是指资产负债表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那么ERP时代是如何进行资产负债表分析的呢?通常的分析手段都是基于结构分析、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三种方式,下面我们看看具体是如何操作的:通过报表系统如金蝶报表系统、用友UFO报表,对资产负债类科目进行设置大量的公式:N个科目*M个下挂核算部门,获得一张简单的二维报表;1、如果要进行结构分析资本的结构是否合理,请您先把该报表导入到EXCEL中,自己进行客户的组合分类;2、如果要进行比较分析资产的规模、结构变化,请您先计算上个月的报表导入到EXCEL中后,在把本月的也导入其中;3、如果要进行趋势分析资产变化,请您把上几个月的资产负债表都计算一次导入到EXCEL中后,进行分析;假设一下,当科目或者下挂部门发生变更时,您设置的公式几乎都要重新进行编制,繁琐的工作几乎占用了您宝贵的时间,而且进行财务分析又是如此的吃力。那么有没有一种更加快捷有效的办法在ERP基础上进行财务分析呢?那我们来看看通过 Powerbi企业决策分析系统来进行上述一切,结果会是如何?

篇5:财务案例分析心得体会<\/h2>

通过这一学期的会计专业学习虽然由于个人因素大多数的课程都没能按时听讲但通过自己课后自主的案例分析学习和平时学习的积累对会计案例分析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和一些简单的分析方法有了初步大概的了解。

首先我觉得会计学是一个系统性的学科具有很强的联系性想要成功的完整的分析出一件会计案例扎实的会计学基础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对会计财经法规的全面性认识理解然后就是会计基础的学习当然在很多案例中也涉及了经济法和税法的知识这些基础性的学科都要有基本的理解。才能更全面全方位的解剖一个比较复杂的会计案例。只有掌握了这些比较系统的会计知识后当你拿到一个会计案例时才不会显得心慌。

从会计学这个系统而言会计案例分析更偏向于审计类或者法学类。因为一般分析的正面结果都是对违法了会计法规的违法或者违规者的惩罚。很多人会想这对学习会计有什么帮助或者有什么影响。一开始我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学习会计案例的分析可是当我深入的学习了过后。我渐渐的明白和享受到学习这门学科给我带来的巨大好处。首先是对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法规这些科目的巩固作用也加深了我对这些学科的了解也渐渐明白了会计法规中一些法规知识的运用以前不是很理解的法规条目现在也渐渐明白其用意。可谓是受益匪浅。

在这点我简单的说一下阅读和分析会计案例的一些心得体会一开始我拿到一件会计案例的时候总是很烦躁里卖弄的很多情节总觉得好像是对的又好像是错的。我隐隐的感觉到这又可能是我会计知识准备的不足。于是先放下手上的案例花点时间简单系统的观看了一遍会计法规和会计基础的相关知识后再来看一遍案例这时候很多的条理都变得清晰起来一些本来不是很确定的情节也渐渐的变得有把握确定其行为是否违规违法。然后再细细的阅读再阅读完一遍以后先不要妄下结论先把一些有问题的细节圈点出来然后在看一遍案例并且圈点出来的地方重点审读注意细节。再然后才下结论。这种分析方法虽然达不到百分之百的正确性。但是确是对自己所学知识的最大运用。当然这种方法我同样的也运用到了税法和经济法的案例分析当中去感觉是殊途同归做起题来也是得心应手。

我很遗憾由于自己的缘故。没有更多的听取老师的更多的对分析细节的讲说。但也觉得学习这门学科给自己带来的好处。通过对案例方法分析的研究让我对学习方法方面的运用于了解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我可以运用到很多门学科的学习上乃至更是可以运用到生活中去。而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也让我了解了很多当代社会下会计部门的很多现状。很多学习过的会计法规知识也运用到了现实生活中去也活生生的体现了出来。也塑造了我的很多人生行为准则尤其是在会计职业生活中。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眼两年的会计知识学习也到了一个简单的尽头而把会计案例分析这门学科放在最后学习科可以看出学校和老师的一片良苦用心。它不仅是对我们以前学习的会计知识的总结和归纳而且还是对我们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警示或者更多的.是提醒。教会了我们很多应该遵守的会计道德法律和更多的做人道理。很感谢这几年的学习让我对于世界运作的了解又加深了一步。

篇6:财务案例分析心得体会<\/h2>

通过本学期对财务管理课程的学习,我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的东西,给自己的感触也很深。刚开始学习财务管理,感觉挺难学的,因为有太多的概念和公式需要去理解运用,一时间让人很难掌握,不过在张老师的精心讲学下,我还是能过比较快的入门,同时感觉财务管理是一门非常有用的学科,不管是在自己个人生活或公司理财都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实现利润最大化,每股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通过对第二章财务管理基本价值观念的学习,我更加深刻体会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的作用,资金在使用中由于时间因素会形成差额价值,这对我们今后个人理财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第三章“资金的筹措与预测”的学习,不管是什么企业,在筹资是最好要做到筹资规模要适当,时间要及时,来源必需是合理的,筹资方式要尽可能的经济,降低筹资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以最少的支出来筹得尽可能多的资金,以便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然而,筹资的渠道和方式也多种多样的,渠道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以及居民个人的资金等渠道。筹资方式有直接吸收投资,发行股票或债券,向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等方式。了解这么多的筹资渠道和方式,给我在将来不管是想自主创业还是在公司工作都会有很大的帮助。通过对股票和债券的学习,让我知道了公司是如何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如何去确定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价格等,我也知道了在不同的情况下,公司采用什么样的融资方式是最合理。各种融资方式都会自己的优缺点等。

通过第四章“资本成本和资本结构”的学习,我知道了怎么去计算各种筹资方式所要付出的成本,也理解了什么是杠杆效应,正是因为有杠杆效应的存在,才使得公司财务管理更加复杂化。通过第五章“项目投资管理”的学习,我深刻的知道了要管理好一个项目是很困难的,必须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在第六章学习的证券投资管理中,使我对证券市场有了更深一层次的了解,在证券市场当中,股票、债券和基金的投资风险是不一样的,投资者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各类证券的市场行情进行选着投资。

总之,这个学期在张老师的细心教导下,我学到了很多的财务管理的知识,自己的理财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在此也对张老师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篇7:财务案例分析心得体会<\/h2>

一开始学习审计时,感到很疑惑会计中已经有那么课程了,且审计很多东西都是建立在会计的基础之上的,既然如此那又为什么要单独设审计案例分析这一门课程呢?但经过一番学习才渐渐了解审计案例这一门独立课程设立的必要性,在此我谈谈对审计以及审计案例分析课程的体会总结。

审计与会计的区別及其两者联系:

审计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机构和人员,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检查、评价、公证的一种监督活动。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一表述既符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审计和会计的区别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即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

2、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

3、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

4、是方法程序不同。

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全面评价提供证据而采取的必要方法。

5、职能不同。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

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

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一的手段。

简单的说,会计就是具体的实务操作;审计是检查会计实务操作正确性的。

为什么要设立案例分析的这门课程?

审计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它具有一定专业技术难度,理论性和实践性均较强,可以从另一个方面强化财务会计等课程的学习

传统的教学方式已不适应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适应国际大环境下对审计人才培养的需要,必须创新审计教学方式,使之与目前的大环境发展以及学生素质以及就业形式相适应

审计学这一学科对实际操作能力要求很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灵活性,当前我国审计案例教学法还没有得到广泛运用,尚未形成稳定的教学风格。审计案例教学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审计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采用科学的审计案例教学模式,以提升案例教学的运用效果,使学生通过分析案例,培养学生善于发现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培养符合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审计人才十分重要。

审计案例方式给学生学习带来的好处

大多数的审计教材在内容编写上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审计规律的表述与分析,缺少学生参与思考的内容。这些弊端束缚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对这个问题,一些基本原理的学习可以通过书本及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但对基本原理的运用或上升为发挥审计监督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则不是靠书本所能解决的,它需要参加大量的实践活动。

由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可能亲身参加大量的审计实际活动,这就要求架起一座从课堂到实践的桥梁,而案例教学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样的桥梁。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审计基础知识》及其配套习题集较好地解决了实务操作内容,在教材编写上增加了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审计理论与实践的融合,让学生掌握已知的同时,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探索未知,从而达到培

养学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岗位操作能力的目的。

我的个人观点:传统教学方式只局限在理论层面上,而案例分析则增强了我学习的自主性,培养我的思维习惯、创新能力。案例教学既要求自主学习,又要求运用理论知识对教学案例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思考、分析和研究;既要求进行一系列创造性思维活动,又要求合作探究思考,对理论和实践展开讨论。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使我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接受知识与主动探索并举,充分体现了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更有利于培养我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使我过去学习的理论知识得到充分理解和运用。

篇8:财务风险案例分析<\/h2>

南方某加油站出纳的老公是个体油贩,利用老婆的职务便利,为他的客户提供发了个票,加油站上级管理部门对加油站进行例行的内部审计时发现:该加油站发了个票开具异常,开票率较高毎到月底大额发了个票较多,于是,对该站开具的大额票据进行核查,而有些抬头在客户档案里面找不到,询问油站经理对部分客户不知情,于是报案,调查后,该出纳被劳教四年。

1、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对加油站资金流、商品进销存、发了个票管控等财务行为有例行监督机制,并能够落实到位;

2、细化发了个票管理,把开票率作为KPI指标,每月进行统计;

3、对内部违法行为不姑息迁就,不是只做批评教育和罚款了事,发现事故苗头果断报警,杀一儆百。

篇9:财务风险案例分析<\/h2>

西门子集团最初的资金管理业务全部集中在集团财务部,,西门子将除集团金融政策制定职能之外的全部资金财务及金融业务职能完全从集团财务部分离出来,成立了西门子财务公司,作为负责集团具体金融业务动作的职能部门。4月,SFS又从职能部门进一步发展成为集团100%控股的独立法人,以适应金融市场及自身发展的需要。SFS为西门子集团贡献了大量资产和稳定的高盈利:运作的资产平均在120亿欧元,占西门子集团总资产的15%。财年西门子集团营业收入达到735亿欧元,其中西门子在中国的总营收达到63.9亿欧元。

篇10:财务风险案例分析<\/h2>

杜邦公司创建于2前,由于它最初经营黑火药业务的高危险性,风险管理的意识早已深深融入了公司的企业文化之中,使得杜邦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丰富化和多样化。今天,杜邦公司已经成为一家经营场所遍布全球,能够生产多种产品的世界级大公司。公司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使杜邦公司比以前更加重视风险管理的作用。参考与借鉴其他公司风险管理机制,杜邦公司建立了三部分的风险管理框架:

制定整个公司的风险政策

制定整个公司的风险管理指导原则

建立并实施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篇11:案例分析报告格式<\/h2>

一、一般资料:

1、人口学资料

2、个人成长史

3、精神状态

4、身体状态

5、社会功能

6、心理测验结果

二、主诉和个人陈述:包括问题发生发展过程,求助原因。

三、观察和他人反映:包括心理咨询师观察的结果和求助者亲友反映情况。

四、评估与诊断:

1、评估

2、初步诊断

3、诊断依据

4、鉴别诊断

五、咨询目标的制定:

具体目标

最终目标

近期目标

长远目标

六、咨询方案的制定:

1、方法与原理

2、双方责任与义务

3、时间

4、费用

七、咨询过程:包括咨询阶段的划分,各阶段的任务与完成情况。

八、咨询效果评估:包括求助者自我评估及咨询师的评估和心理测验。

篇12:案例分析报告<\/h2>

一、一般资料

(一)一般情况

刘某,男,19岁,未婚,大一学生,排行老二,上有一姐(已上大学),出生于江西省一个小农村,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父母为其监护人。

(二)个人成长史

1、童年期生活:经来访者母亲陈述得知,来访者的母亲围产期、生产时情况良好,顺产;来访者童年时期走路、开始说话的时间与正常儿童一致,无重大特殊事件发生;童年时未患重大疾病,童年时与母亲感情融洽,无退缩或攻击行为,父亲在外打工,与来访者接触较少。

2、青少年期生活:来访者上小学时学习成绩好,性格开朗,很活跃,与同伴关系融洽。在家和母亲关系很好,很听话,母亲眼睛不好,他很孝顺,很关心照顾母亲;而父亲一直在外工作,很少关心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大学之前,来访者一直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3、 来访者的精神状态:自我评价极高,自我感觉极好,否认自己有心理问题,易怒,情绪很不稳定。

4、 来访者的社会功能:上网过多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三)个人主诉

我是从农村考上大学,以前的主要生活就是学习,也没有什么机会接触网络,到了大学后宿舍的同学经常在一起大谈时下流行的网络游戏,感觉自己对此知之甚少,好像跟同学脱轨了似的,于是便开始接触各类游戏,以证明自己的全面发展。最初上网有节制,只是周末玩1-2 小时,学习、生活正常。两个月以后,上网逐渐失去节制,每天都要去一趟网吧,并开始间歇性地逃课,生活开始变得无规律,打篮球的爱好也放弃了。临近期末时,每天玩通宵,白天回寝室睡觉,基本放弃了学习。期末考试有五科亮红灯。寒假返校,仍然止不住泡网吧。现在一离开网吧就烦躁不安,心里空荡荡的,没有精神,什么事也不想干。吃饭没有胃口,肠胃不舒服,见人也不想搭理。看不进去书,记忆力明显下降,思维和反应速度明显减慢。内心痛苦,想尽快改变现状,可一次次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其实上网也没有特别的偏好,打游戏、聊QQ、浏览网页等,可就是离不开网络。

(四)观察和收集到的材料

求助者衣着整齐,说话有礼貌,表情不自然,情绪较低沉,不敢与咨询师有目光接触。据来访者的舍友反映,来访者之前生活习惯很好,也很勤快,经常会帮在宿舍做清洁,也很乐意帮助同学,跟同学相处融洽,但是至从上网后生活习惯就不太好,鞋子袜子乱放;经常不做寝室卫生,而且也很少跟宿舍的同学交流,通常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了,几乎都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的。辅导员的反映:求助者性格内向。上学期的前半期表现还好,按时上课,按时就寝。后半期,则开始逃课。有时去教室,也总是坐在最后一排,很少听讲,精神状态很差。很少参加班会等集体活动,很少跟同学说话

二、评估与诊断

1、心理状况的评估:上网过多,影响到正常学习和生活

2、诊断:严重网络成瘾,属于眼中心理问题

3、诊断依据:

1)根据确定心理正常与异常的三条原则,求助者自知力完整,有强烈的求治动机和主动的求医行为,无幻觉、妄想症状,无逻辑思维错乱。可以排除精神病

2)根据许又新的神经症评分三标准:病程、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功能受损程度,求助者得分不足六分。可以排除神经症。

3)根据求助者的症状表现:每天都必须上网,一接触电脑便“有劲儿”,一旦离开则烦躁不安,没有精神,现实兴趣减退。可以断定求助者的这些表现皆源于网络成瘾。

4)心理测验结果:选择Yong 的网络成瘾测查量表,求助者的总分达到85分,属于重度网络成瘾。

三、咨询目标

1.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改善网络成瘾状态,恢复正常的学习和人际交往,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最终目标与长远目标:提高学习动机和自信心,增强自我调控能力,促进求助者的心理健康和发展,达到人格的成熟与完善。

四、咨询方案

(一)咨询方法和原理

1、方法:认知行为疗法

2、原理:认知行为疗法认为错误的认知和观念是导致情绪和行为问题的根源。因此,咨询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发现并纠正错误观念及其赖以形成的认知过程,使之改变到正确的认知方式上来。咨询师可以通过提问和自我审查的技术来帮助求助者确定问题,使用语义分析技术来纠正核心错误观念,并运用行为矫正技术来改变求助者不合理的认知观念,经过认知复习巩固刚建立起来的认知过程和正确的认知观念,使求助者在实际生活中能够做到完全依靠自己来调节认知、情绪和行为。

3、咨询过程

3.1咨询阶段的划分 咨询及矫正方案拟分三期进行(分六次咨询,一次50分钟),前期的认知矫正,中期的行为矫正,后期学习动机激励法

第一步,纠正负性认知。纠正刘某关于游戏试玩职业的片面认知,以及对父母偏激的认知态度,树立正确的上网态度

第二步,网瘾行为矫正。坚持每天进行网络使用行为日记记录,同时记录其他活动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奖励强化与惩罚抑制:警示铃或电子提醒、转移注意法等

第三步,学习动机激励。以优秀人物传记作为榜样激励,以格言警句励志,对自我形象进行积极心理暗示,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在学习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培养学习动机等。

3.2 具体咨询过程

目的:了解基本情况,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方法:运用倾听技术对来访者的情绪、行为等表示理解;运用开放式提问技术,确定来访者的主要问题,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运用解释技术,向来访者解说心理治疗的相关内容,使来访者愿意接受心理治疗及对自己问题的解决

过程:填写治疗登记表,询问基本情况,介绍治疗的有关事项和规划。通过平等、真诚的交流与来访者建立合作、平等的良好的治疗关系,获得来访者的信任,较全面、真实地了解了来访者的基本情况。

目的:加深咨询关系,进行心理诊断,确定咨询目标。

过程:在前一次所建立较好咨询关系基础上,对其进行心理测评,然后将事先整理好的有关资料交给刘某,资料内容包括:怎样正确使用互联网,上网过度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等,希望他回家能认真阅读一下;每天坚持写日记,记录自己每天玩游戏的时间、频率以及对自己的.影响等。同时,给其父母布置作业:每一周由母或父给儿子写一封信,说出最想对孩子说的话,写出对孩子的爱和担忧。目的是通过文字传递真实的感情,缓解紧张的亲子关系,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

目标:纠正负性认知。改变来访者对自己的消极信念,充分认知网络成瘾的危害性,强化其愿意改变的意愿。

过程:通过团体治疗让来访者深入地探讨与学习如何提高自信、培养责任感、增强抗挫折能力、增强情绪管理能力、改善人际关系等等具体问题的解决,让来访者在与其他学员的互动过程中练习习得的新能力和方法。向他出示了一些关于过度使用网络的诊断标准,来访者表示可以接受,通过对照自己记录的时间表,他承认上网时间是多了一点。其母亲非常配合,将她写给儿子的信,拿了出来,我让刘某尽可能带着感情读一遍,信中内容包含关切之意,刘某脸上出现受感 动的表情。低着头说“自己让父母操心了”。

目标:巩固之前取得的效果,使来访者彻底摆脱原有的不合理的信念及思维方式,认识到网络对自己的危害;使来访者学会理性的思维方式,学会与环境相适应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模式,从根本上清除病因,学会和家长交流、沟通;对于来访者的父母,让他们认识到孩子的年龄阶段的需求,学会尊重和理解孩子,与孩子沟通、交流。

过程:通过个体治疗的会谈,就其家庭作业做进一步的分析,通过苏格拉底式辩论使来访者彻底摆脱其不合理的信念,使其明白“每个人没有权利必须得到周围人士的赞赏”,教会来访者使用“黄金规则”去处理人际关系,帮助来访者进一步摆脱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及思维方式,学会用“希望”、“想要”代替“必须”、“应该”等,从而使来访者在治疗结束之后仍能用学到的东西应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出现新的、合理思维和行为进行及时的阳性强化,让来访者体验到自己掌握命运的能力,提高自信心,减少他以后生活中出现情绪困扰和不良行为的倾向,以使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现实生活。通过来访者和其母亲的家庭治疗,让亲子间的关系得以缓解,相互了解彼此的内心真实想法,明确沟通的重要性,寻找适合于自身家庭的交流模式,并不断练习使用该交流方式,使之成为一种自然的沟通。

布置治疗作业:让来访者收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对其他事情的看法,找出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对不合理信念进行分析,找出新的合理的信念,写出自己获得的新的情绪和行为,以及治疗的收获等,从而加深、巩固新的合理的信念。

目标:网络行为矫正。与求助者共同讨论和商定具体、可行的行为矫正方法过程:1、检查家庭作业,通过前几次的咨询来访者对自己的网瘾情况有了一定的认识,自责自己太不自觉,逃了很多课,对之前的一些消极的信念也有些改变。顺势向他介绍了一些学习―奋斗―成功的知识和榜样,说明学习对人是多么的重要。他也很高兴地给我讲述自己当年中考时多么用功。2、讨论行为矫正方法:

1) 避免去校外网吧,远离无节制上网的环境。倘若实在有需要,如查阅学习资料、上交课程作业等,则直接到学校电子阅览室。

2) 每次上网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随身携带小闹钟,并将闹钟的定时器调至一个半小时。如果超过规定的上网时间,耳边则会响起刺耳的警示铃声和催促录音。

3) 每天坚持约上几个同学打篮球40 分钟。这种转移能量法,不仅能减少求助者对网络的依赖,改善与同学的关系,恢复正常社会功能,而且还有助于其逐渐克服自卑,提升自我效能感。

4) 早晚盥洗,每天坚持叠被子、收拾课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 每天坚持写日记,记录网络使用行为,以及学习、身体锻炼等其他活动,并进行自我评价。

目标:巩固提高来访者的理性信念和行为模式,激励学习动机。启发来访者发现自身优势,挖掘内在潜能。

过程(1)询问行为矫正方法执行情况:求助者说,这星期以来,没有去过网吧,只是周末到电子阅览室,给高中朋友发了一封邮件。

(2)引导求助者回忆上大学以来的成功经验,越多越好,哪怕是很小的一次成功,以进一步唤起求助者对成功情绪的积极体验。

(3)对求助者的成功经历和完成咨询作业的情况给予热情洋溢的肯定,并启发和帮助求助者充分挖掘自身的优点,建议其将这些优点一一列举出来,写在便携笔记本上,以便于随时提醒自己,激励自己。咨询师还重点就求助者“不甘落后”的优点,作了深入翔实的阐析,并对其进行积极的暗示,“其实你的心里一直有一股很强大的、向上的劲儿,只是被某个盖子压着了。只要掀开这一盖子,你那股巨大的力量就发挥出来了”,真诚、热情地鼓励求助者深入发掘自己的内在潜能,争取最大限度的进步。

4、咨询效果评估

(1)求助者症状的改善:不再沉迷于网络,能够按时上课、就寝。

(2)辅导员的评价:人变精神了,很少逃课了。上课状态有所改善,参加班集体活动的次数增多。听室友反映,求助者爱干净了很多,与同学之间的交往也增加了许多。

(3)咨询师的评估:咨询结束后,求助者表情愉快,眼睛里闪烁着青春的光彩。一脸的微笑,尽管有些腼腆,但轻松、自信清晰可见,话语也多了,能够与咨询师对视了

参考文献:

[1]钱铭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版。

[2]王登峰。临床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月第1版。

[3]郭念峰主编。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民族出版社,版。

[4]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编写。《心理咨询师》二级。.民族出版社

[5]严文华,做一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篇13:案例分析报告格式<\/h2>

内容摘要

这天,赵王厂长谈起了从前一年各自厂子的一些情形。老王说:“咱们厂去年比前年纯利润增加了10%,今年引进了一条流水线,今年利润可翻番。”老赵说:“利润高不见得工厂工作做的好,利润是受多因素影响的,所以利润并不能作为衡量企业经营状况的唯一标准。企业应该追求企业经营管理公道化。唯有具备稳固的管理基本,才华发挥良好的管理绩效。使企业的经营趋势稳与稳重。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们一味的追求赚钱,然而有些并不是我们真正努力得到的。这样会促使咱们员工发生骄傲心理,然而不景气倒能使工厂高下二心。”老王不同意老赵的观点:“一味寻求利润诚然不好,然而也不能不要利润,不然企业如何发展?经营管理合理化和管理绩效也要通过盈利来反映。”老赵说:“我是说要强调搞好企业工作,经营管理合理化。”老王说:“搞好企业要做很多工作,国家要做工作,企业自身也要做很多工作。搞好企业正是要体现资产增值力上的。”老赵辩论说:“搞好企业工作不仅只表现在资产增值上?”就这样,赵王两位就“什么厂算好”这个问题热烈争辩着。

篇14:案例分析报告格式<\/h2>

两位厂长各有各的情理 ,但企业要长期坚固的发展,必须提高管理基础,且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工作更好更快的实现。提高员工积极性方面进行分析:

一、管理的激励

(一)物质激励

在当今人力资源管理中,物质激励仍是一种重要手腕。设计科学的薪资和福利体系会对员工产生鼓励作用。可能加工薪酬程度与岗位和绩效挂钩。综合学历工作教训,专业技能和自身才干等因素,通过竞争选聘等多种方式适当的拉动工资会水平。同时重视福利对员工的激励效力。金钱是最突出的物资激励多采用工资、奖金、优先认服权、红利等激励形式。金钱往往有比金钱自身更大的价值。它象征着权利与位置。金钱的经济值使其成为能满足人们生理需要和保险须要的一种主要手段。它往往象征着成功、成就、地位和权力。薪金跟奖金可能反映反应出个人的工作成绩。当预期得到的报酬远远高于目前的个人收入时金钱成为了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金钱的心理价值对良多人来讲,也是满足社会需要和尊重需要的一种手段。这些手段促使员工的踊跃性。

(二)精力激励: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不仅要物质激励还以要精神激励。

1、大力提倡员工终生学习。营造宽容失败的文化环境。鼓励员工工作业绩,当预期得到的报酬远远高于目前的个人收入时,金钱成为了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金钱的心理价值对许多人来讲,也是满意社会需要和尊敬需要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些手段促使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学习始终翻新提高组织应变力合竞争力。

2、培养敢于翻新的精神,勉励员工挑战传统,摒弃不合时宜的教训和做法。

3、目标激励。设置恰当的目标激励,激发员工的念头,达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奖罚激励是对人的某种举动给予表扬或批评。褒奖切当,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5、考评激励。各级组织对所属成员的工作及各方面的表示进行考核和评选。及时指出员工的.成绩,不足及下一阶段尽力的方向。从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竞赛与评比的激励对动机有激发生用。能增强组织成员心理内聚力。清楚组织与个人的目标,增强群体名誉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7、领导对下属的激励。尊重和关怀员工是一种有利的重要手段,尊重员工的劳动成果和员工的人格,帮助员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地提高员工积极性哟很大影响。

(三)员工加入管理

在工作方法,工作水温和工作速度的决定等方面给员工更大的自由,或让他们自行决策接受还是拒绝某些材料或资料。鼓励他们参与管理,鼓励员工彼此交往。释怀英勇的任用员工,以增强其任务感。采取措施以确保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和组织所做出的贡献。最好是在屈管理人员反馈之前把工作实现的情况反馈给员工。在改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方面,让员工参加他们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倡导。

二、有效激励的恳求

(一)重视人本管理:工作的目的更多的体现为才能的充散施展跟自我价值的实现,这请求决定层引导在制定战略时,要将企业的策略与员工的本身价值实现有机结合起来。在策略种不仅要强调股东价值的顾客价值的实现,也要强调员工价值的的实现。在职位剖析和岗位设置等人力资源治理细节上应器重个性化设计,将员工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真正做到人事合适,人尽其才。

(二)委以适当的工作,使其激发出员工的工作热忱:工作调配时要考员工的特长与爱好,使其激发出员工内在的热情。正确的评估员工的工作结果,在此基础上诶验工公平的报酬,促使良性循环。领导者通过语言和情感上的交流,使其违规者意识错误,产生信心,改正弊病。化消极为积极因素并增强员工得教诲。提高员工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进取精神。

三、加强领导与员工的沟通

沟通是企业组织的生命线。领导者与员工良好的沟通能力成为企业创造价值。建立尺度公司会议系统,使公司各种指令,盘算信息上传下达,相互协调,使员工与领导者之间能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容易让员工产生归属感,从而激发员工的士气,增强组织凝聚力。对员工进行人情化的管理,尽可能知足员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把员工当作绩效错误而非打工者。形成福气奇特体,让员工感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一心一意为企业做奉献。定期举办联欢会,舞会,运动会,表彰会,精良干部员工旅行活动,使员工干的起劲,玩的开心。觉得自己与企业密不可分,人企合一,独特成长。领导者应尊重员工,赏识员工,与员工在工作中一直分享常识,分享经验,分享目标,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让员工与领导者目标一致,进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更好发展。

综上所述,我从中懂得到:要使企业更好的生存与发展。调发动工的积极性是必不可少的。企业就是一个大家庭,领导者和员工缺一不可。而领导者的激励对员工的积极性有着重大影响。激励员工不仅要物质激励,还要精神激励。激励员工树立远大空想,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员工的团队精神和能聚力。提高毕生学习,充分调动员工的发明性,发现出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来满意客户。良好的沟通能让每一位员工融入企业这个大家庭来,感想到本人是企业这个大家庭中必不可少的一员。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篇15:案例分析报告格式<\/h2>

**年高考招生录取,即将随着9 月中旬前后的高职专科补录偃旗息鼓。今年录取期间,郭小川搜集到了来自高考录取场的许多第一手资料,并对部分资料进行了整理,形成了《高考录取场案例报告》,希望对来年考生的志愿准备和填报有所帮助。

今年高考录取期间,哈医大在某省录取过程中因“不符合我校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录取要求” 退档8 位考生。该校今年招生章程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高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40 分以上。被退考生均未达到这一要求。

哈医大因所填本硕连读专业未达分数要求退档的8 位考生,被退原因还包括:所填其他专业已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该校录取规则很明确即本硕连读专业“在高分考生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从该校批量录取情况看,本硕连读专业尚有1 个招生计划未完成,但该校并未降低要求,而是在征集志愿时录取了一位超过本一批次线40 分以上的考生

此案例告诉考生,哈医大即使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也不会降低本硕连读专业录取要求。而从考生志愿信息看,该校所退这8 考生居然有3 考生只填了本硕连读专业。希望读本硕连读专业又不了解其录取要求,应该说是典型的无效志愿。

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547 分,提前批被投进华中师大因外语未达120 分被退。从成绩和志愿情况看,该生外语115 分,所填华中师大只填了英语(师范)专业,不服从调剂。

某理科考生高考成绩561 分(数学115 分),提前批只填了华中师大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时该生档案投进华中师大后又被退出,退档理由为数学单科未达120 分。

华中师大 年招生章程第五章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数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新闻传播―信息技术交叉培养班,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20 分以上(总分为原始分150 分)。英语专业(师范)和翻译专业(英语方向)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 分以上(总分为原始分150 分)。

今年高考录取期间,湖北经济学院对某退档考生给出的退档理由是:“按我校招生章程,该专业要求外语、数学成绩均在110 分以上。该考生只报考了该专业,并且单科成绩未到达要求,专业不服从调剂,予以退档。”从被退考生填报的该校专业志愿情况看,该考生只填报了金融学(国家金融实验班),不服从专业调剂。

被退考生高考英语、数学成绩分e为97 分、96 分,均未达到该校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要求的英语、数学成绩须达到110 分以上的要求。

而湖北经济学院2012 年招生章程中对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有关章节表述得非常清楚:“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专业报考要求:数学、英语成绩均不低于110 分。”很显然,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没有阅读该校招收章程对有关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的录取规则,从而导致该志愿为无效志愿。

进一步分析发现,该案例所述考生实际上是第二次被退。第一次因该考生第一院校志愿“所报专业已录取满,不服从调剂”被河北金融学院退档,退档理由指的“所报专业”即该考生填报的唯一专业金融学。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该考生被投进第二平行志愿A 志愿湖北经济学院,又因无效志愿再次被退。

“所报专业已录满”作为退档该校理由之一,说明被退该考生不具分数优势,如不服从专业调剂,被退在所难免。因此考生在准备志愿时,一定要搜集拟报院校和专业近年3 至5 年录取分并进行理性分析,不要盲目自信。同时要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尤其是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规避无效志愿。

某考生所在省份今年是考后知分填志愿,该考生本科一批所填院校包括长春理工大学并投进了该校,但因“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被退档。单从考生志愿看,填满了可供填报的6 个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并无什么不妥。但该考生在批量录取结束后征集志愿时,又填报了该校因批量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仅剩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从“当初”的盲目自信,到“现在”的慌了手脚,对同一所院校的先后两种不同的态度,足见考生的志愿欠缺充分的准备。

从今年的招生计划可以了解到,长春理工大学在该考生所在省份有30 多个专业有招生计划,对于高考生来说虽只有6 个专业可填报,但如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批量录取时不至被退档,且有可能录取到与其所填专业相近的专业。

今年高考录取期间,某考生本已投进本一平行A 院校志愿重医大,但因体检专业受限被退。从该生填报的重医大专业看,可供填报的6 个专业志愿除第5 志愿为口腔医学外,其他志愿均为临床医学(不同方向),服从专业调剂,从该生体检情况看,色觉检查项为轻度色觉异常,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学校医学类专业可不予录取。

该考生虽服从专业调剂,但重医在该生所在省本一批录取专业均为医学类专业。

几年前某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退13 位考生除两人外退档原因均为无校考专业合格证。郭小川曾在列举此案例时感叹:如此多的考生集体“失误”应该不是偶然。

今年年中国传媒大学在某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退考生中有超过70% 被退原因为未取得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来年艺术类考生一定要留意报考院校相关要求,规避无效志愿。

前面录取场案例报告提到了“无效志愿”这一概念。所谓“无效志愿”即考生所填志愿提交后,就注定了某些院校或专业无法录取,而这又是事先完全可以知道并避免的。它与我们根据高校录取分填报志愿不同,志愿失误无非是判断失误,因为高校录取分是无法准确预知的。

前面在列举2012 年高考录取场案例时,多次提醒考生一定要看透录取规则。所谓“录取规则”从字面意义来讲,是高校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的规定和原则,或者说,是高校就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规定并公布出来供大家遵守的制度和章程。

作为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的招生章程是考生获取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就考生填报志愿获而言,最具参考价值的则是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可以说,录取规则是招生章程的核心,是考生填报志愿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

篇16:案例分析报告格式<\/h2>

封页:

注明案例分析的题目,参与人员等等必要事项。

主题:

案例本身的特点,经过深刻领悟、仔细研究分析的关键点。

第二,案例陈述

案例全盘陈述和删节陈述,但是,要严格保留案例的实际性。要全面、翔实。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尤其是真实情景中的关键因素不可遗漏,特别要突出情境中的要素间的冲突——人物间的冲突、行为与结果的冲突、决策中的困境和困惑。

第三,案例分析/策略方法

针对第一种类型,该部分就是对已经提出来的问题进行逐步深入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针对第二种类型,该部分要求学员在深刻领会案例设置意图的情况下,自行提出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深入讨论,选择合理的策略和方法;针对第三种案例,该部分是印证和完善新的理论的部门。毋庸置疑,这是案例分析报告的关键部分。案例分析是案例写作中的关键部分,要注意由案例透视理念的冲突与变化,透视深藏于行为背后的乃至潜意识中的理念是什么。分析要注意条理清晰、将行为的意图和结果以及当时的情景反复比照,联系相关理论,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在反思中提升经验。分析中要注重问题解决策略的情景适宜性和合理性。

第四,结论

写作步骤

第一步:仔细阅读案例,明确写作目的

要想将一篇案例分析报告写好,对案例的透彻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给出的案例描述是作者进行写作的依据,报告的所有分析论述都应与其密切相关。

一般来讲,作者对案例至少要进行两类阅读——泛读和精读。泛读让作者对整个案例有初步认识,而精读则是在比较分析后动笔写作的基础。

对案例描述进行泛读时,作者不能漫无目的地浏览一下案例梗概就完事大吉了。第一次泛读要求作者对整个案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在阅读过程中,不仅要阅读文字叙述,还要阅读其中的图表、数字以及附录资料。更为重要的是,要将案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确认,如案例的主题、案例中机构的成功之处、存在问题、发展趋势、所涉及的人物及人物间的关系等等,最好用笔勾画出来加以明确。

对案例有所认识后,再回过头来仔细阅读报告的具体要求,尤其是作者在报告中要加以回答的问题,以确定整篇报告的写作目的。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提示中交代的作者的角色身份和报告要呈送的读者身份,在此基础上确定报告的写作框架。

第二步;明确案例分析需要的相关理论和观点

在阅读过程中,最好将收集到的资料归类,可以将理论、观点或案例分别记载在报告中的各个标题之下,以方便在编排提纲及进行写作时使用。人们常说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则要求将实际与理论相联系,因此这一步骤在写作中非常关键。

第三步:注重细节,精读案例并加以分析

这一阶段的阅读就是前面提到的对案例进行的精读,需要作者对案例进行反复、细致的阅读,以求透彻理解整个案例的详细情况,从中获取报告所需的定量和定性信息。

在这一阶段,作者在阅读过程中需要注意五个要点:

第四步:拟订详细的写作方案

制订一个详细的写作方案是保证报告顺利写作的前提,而写作方案的制订必须要考虑报告的写作目的、根据提示需要回答的问题以及规定的格式和结构。

首先,要将案例中的信息以及阅读中收集的资料组织起来,去粗取精。

其次,编写主次标题,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安排。起草报告的草稿时,可将这些标题看作问题一一作答。当然,这些标题在写作及修改过程中可以改动。

最后,将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类,然后划分到各级标题之下,为报告拟订初步的写作方案。

篇17:案例分析报告格式<\/h2>

在这一步骤,主要将上一步完成的写作方案中已条理化的资料,按照方案中的标题或者问题,归纳整理成段落。此时,需要根据整篇报告的字数要求,考虑每一段落需写作的字数。每段开头要写出概括整个段落中心意思的主题句,然后展开分析和提供论据。如何展示自己的看法以及案例中的事实与相关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作者要特别注意的。

第六步:编辑校对草稿,打印上交作业

案例分析报告的最后一步与调查研究报告的最后一步没有多大出入,可参照那部分内容,不再赘述。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每一份合同都有一个法则,这样确保这份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合同法就是合同的方圆。我们在拟定一份合同时都要考虑它的相关法则,这样就不会超出它的底线。想了解更多的合同法,请关注出国留学网(/hetongfa/)。

1.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请问: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答:商店的请求具有法律依据。合同法五十四条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识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所以应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应如何处理

答:商店在本案中虽属于受损害一方,但是主要原因还是自己工作的疏忽。在要求法院帮助自己返还之后,应该给予赵某一定的补助,以表达应工作疏忽给赵某带去不变的歉意。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请问:

(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答: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2)应如何处理

答: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3.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离婚财产分割评析

李红钊1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北京 100013)

内容摘要:近几年我国离婚率一直呈上升趋势,而且绝大部分都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及过错赔偿等问题。夫妻采用协议方式约定双方财产归属的,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依其约定;而关于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约定与另一方共有或者由另一方单独拥有,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为其有效要件。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诉讼中如果有一方反悔的,该协议没有生效。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情形。

关键词:离婚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共同财产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伴随而来的却是生活节奏不断不加快和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由此而导致夫妻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与沟通,无疑成为双方离婚的重要原因。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我国离婚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而且绝大部分都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及过错赔偿等问题。对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对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如何处理,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而对于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只有在对方具备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时,其主张才有可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一、夫妻财产协议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作用

(一)案情简介

某男肖某与某女田某为研究生同学,肖某温文尔雅又刻苦上进,在两人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与田某相比有很大的差距,面对田某的多次追求始终不肯答应。田某为了获得肖某的爱情,承诺婚后把父母赠与自己的两套房产与肖中国共产党有。田某的父母看到肖某彬彬有礼,对自己的女儿也疼爱有加,也同意了女儿对该房产分割的请求。毕业后田某经过考试如愿以偿当上了国家公务员,肖某则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肖某博士毕业后被一家著名外企录用,2006年2月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规定田某的两套房产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两人各占一半的份额,并决定在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到有关机关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10月两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田某便把其中一套房产过户到了双方的名下,后因为肖某工作很忙,另外一套房产过户的事情就一直耽搁了下来。2007年7月,为了田某上班方便,他们又在田某单位附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由于肖某的薪金比较高,再加之田某父母赠与双方一部分资金,住房贷款在三年后还清。婚后购买的房产由夫妻两人共同居住,其余的两套用来出租。

两人结婚后,由于肖某工作积极努力被领导赏识,两年后很快被聘用为部门经理,经常被派往国内外处理各种事务,出差少则几天多则两三个月,不出差时加班则成为家常便饭,几乎没有正点回过家。而田某则渴望娴静的生活,更希望两人能够平常多呆在一起。工作型的肖某与生活型的田某越来越不能调和,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由于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田某将肖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并主张与肖某结婚前的两套房产及出租的收入归自己所有。

(二)不同意见

对于婚后双方购买的房产,其出资及所还贷款绝大部分为夫妻的共同双方收入,虽然女方父母也赠与一部分资金用于提前还贷,但该房产已经在肖某和田某的名下,其赠与应当属于对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异议。而另外两套房产及租金的收益如何分配,1李红钊(1969-),北京人,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诉讼代理与辩护。

对离婚财产分割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这两套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出租的收入也应当作为的共同收入。理由是虽然该房产属田某婚前所有,但在2006年2月田某就与肖某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与肖中国共产党同拥有,该协议应当具备法律效力;既然这两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出租的收入也应当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

第二种意见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应当以协议生效条件为基础,这两套房产及其出租收入应当属于田某婚前的个人财产。理由是虽然田某与肖某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这两套房产由双方共同拥有,可其生效的条件是共同婚姻生活,该协议实质是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如果所附的条件不存在的话,该合同当然就不再具备法律约束力。故这两套房产应当属于田某婚前的个人财产,因其出租收入属于孳息性质,也应当归田某个人所有。

最后一种意见认为,离婚财产分割既要考虑到财产协议的意思自治,又要考虑物权转移的要求。已经过户到双方名下的那套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过户仍在田某名下的应属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共有房产的出租收入属夫妻共有,婚前个人房产的出租收入归个人所有。理由是婚前田某约定将自己房产的一半赠与肖某,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这套房产,说明其财产权利已经合法转移,应当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另外一套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应当属于田某的个人婚前财产。而对于这两套房产的出租收入,因其属于孳息性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属于房产的所有者。

(三)律师评析

对于本案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相对于《合同法》而言属于特别法,因而应当优先适用,只有在特别法没有具体规定时才适用一般法。因此本案第二种意见认为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太确切。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妻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前财产协议关于一方财产的约定无外乎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财产完全属于自己,二是一方财产部分或全部赠与另一方;而对于赠与部分涉及到财产特别是不动产的权力转移问题,该条却没有涉及,为如何处理留下了争论的空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此做出了准确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至于房产出租收入,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法院认定

最终人民法院认定,肖某与田某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已经约定将田某个人的两套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属于田某的赠与行为,在其权利转移前田某可以撤销赠与。婚后已经过户到双方名下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出租收入亦应属于夫妻共同收入;没有过户到双方名下的田某仍然具有其所有权,其出租收入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及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一)案情简介

丈夫罗某与妻子王某八十年代初在一家国有建筑企业打工,不久罗某便组织了一只装修队自己开展业务,随着生意的不断增多,夫妻俩在2000年5月又以罗某名义注册了一家以生产橱柜为主的独资企业。经过夫妻多年的打拼,企业总资产额达到一千多万元。随着装饰企业的蒸蒸日上和日子的逐渐富裕,夫妻之间没有了创业时的相濡以沫,在企业经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矛盾逐渐增多,为此经常吵闹甚至动手,以至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2009年10月新应聘到公司的女硕士走进了罗某的视线,在一次酒后罗某与这位美丽的女下属超越

了上下级的界限,而妻子王某对此却全不知情。罗某为了与这位女硕士过上享受的生活,用尽各种欺骗、恐吓等手段与妻子王某签订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约定离婚时把企业90%的总资产划归罗某所有。等王某知道事情真相后,后悔不已。2011年10月双方进入了离婚诉讼程序,妻子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以罗某不履行夫妻忠贞义务存在过错为由,要求赔偿其损失180万元。

(二)不同意见

本案对离婚财产分割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夫妻之间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理由是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比例,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另一种认为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理由是以离婚为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在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的,该协议没有效力;并且该协议是在王某不知道罗某存在第三者的情况下双方鉴定,在签订过程中罗某使用了恐吓、欺骗等手段。

罗某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不应当承担,理由是丈夫罗某虽然存在一定过错,却没有达到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程度,虽然丈夫罗某存在婚外恋或婚外性行为,但这并不是引起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是双方在经营及家庭生活中性格的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另一种则认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罗某的在夫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贞义务的规定,给婚姻的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精神负担。

(三)律师评析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方式约定财产归属,但其要求的条件比较苛刻,只有离婚时双方都同意才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王某已经不同意先前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显然该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至于离婚一方的损害赔偿,法律对赔偿过错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虽然罗某与女硕士发生恋情并超越了一般的上下级关系,却没有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妻子王某要求丈夫罗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求于法无据,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法院认定

最终人民法院认定,罗某与妻子的财产分割协议,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且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已经反悔,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由于罗某主张对企业的经营权,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委托评估机构对该企业资产进行了评估,以此为基础由罗某对王某进行了相应补偿;驳回了王某关于罗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友情提示

结婚需要以感情为基础,婚后同样需要相互之间的体谅与宽容,否则就有可能使婚姻很快就走到尽头。一旦不可避免地进入离婚程序,由此而带来个人及共同财产分割等许多问题。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却往往由于其法律效力等问题,最终还是不能很好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故在签订或诉讼时一定要谨慎对待,更要注意在内容及形式方面,是否真正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一、某邮电部门的女工,因拒绝周日送报,被认定为旷工,遭到用人单位的违纪处罚。该女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理由是:周日加班应与职工协商,职工有权拒绝,故自己并未违纪。仲裁机构调查情况如下:(企业的处理是正确的。该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允许采用轮休制度。当月的工作时间并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如果该企业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企业的处理不正确。按每日工作六天计,企业已是延长工时。公休假日要求职工加班应当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职工有权拒绝。企业扣罚构成克扣工资。 二、李某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李某从事厨师工作。合同订立后,企业未经协商,三年中多次变更李的工作岗位并以李未交单位向职工集资的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未经李某同意,强行变更其工作岗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克扣工资且违约,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于早退现象,最近半年以来,还常常完不成定额,企业的处理不正确。除名是对职工因过错违纪作出的一种处理。王某未来上班的原因是患病而非过错,故不应要求其承担违纪责任,不应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来处理。仲裁委员会应裁决撤销企业的除名决定,支持申诉请求。4、恢复劳动关系后,企业应让王某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积极治病。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金融证券法课程案例分析

法学院杨中硕2007030160

一.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的区别

1997年2月,某商业银行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与原平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房地产开发贷款协议。由信托公司贷款2000万元给原平公司开发某商住小区住宅楼3栋。为筹集资金,信托公司于同月15日与友长机械厂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合同规定如下:1。友长机械厂自97年3月1日起在信托公司存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月息1。1%,由信托公司按季度向友长付息;2。信托公司给友长开具2000万元的存单,并委托友长于3月1日直接将2000万元达入原平公司帐号;3。信托公司于98年3月1日将2000万元本金及最后一次利息达入友长的帐户,如逾期,由信托公司按逾期金额的每日1‰的利息支付滞纳金。双方还达成补充协议:友长除收取正本合同的利息外,还要加收每月1%的手续费,也由信托公司按季缴纳。合同签订后,友长机械厂如约向原平公司帐户达入2000万元,信托公司也出具了2000万元的存单。97年3月1日至98年3月1日的时间里,友长收到的是原平公司而非信托公司缴纳的300万元的利息和手续费。98年3月,因住宅楼销售情况不好,未能及时收回资金,信托公司不能支付2000万元及剩余利息和手续费。友长向法院起诉。

问:

(一)本案是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委托贷款纠纷还是信托贷款纠纷?为什么?

(二)本案应如何判决?

答:

(一)1、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件,是指在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从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行为而发生的存单纠纷案件。根据《存单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是指名为出资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存单,实为出资人与用资人之间的借贷,且这种借贷违反我国金融法规关于非金融机构之间不得从事存贷经营活动的禁止性规定,属违法借贷,是无效行为。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

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受托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信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信托存款等自有资金,对自行审定的单位和项目发放的贷款。

委托贷款不同于信托贷款,所谓信托贷款是指以信托机构自行筹措的1资金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的贷款。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的主要区别有:○

来源和运用不同,信托贷款的资金主要通过吸收存款、发放债券、股票和同业拆借等方式筹措,信托资金如何运用由信托机构决定,而委托贷款是

2贷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其委托存款发放给特定受益人和用于特定项目;○

款风险的负担不同,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而信托贷款的风险则由信托机构承担。

2、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委托贷款纠纷, 信托贷款纠纷的区别

1金融机构与出资人的关系不同 ○

在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中, 金融机构与出资人之间构成形式上的存款关系, 出资人持有金融部门开具的形式上合法有效的存单。在委托贷款中, 金融部门通过与出资人订立委托合同, 双方建立起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在信托贷款中, 双方通常订有信托贷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出资人之间建立起信托关系。

2金融机构介人贷款的目的不同 ○

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货的实质是企业之间的非法借贷。出资人与用资人将金融机构拉进来的目的一般有以下二个。第一,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有金融机构的介人规避了企业之间的借贷为非法的法律规定。第二, 出资人有套取金融信用, 转移用资人不能偿还借款的风险的赚疑。当然也不排除个别金融机构的人员用金融机构的信用换取个人好处的可能性。而委托贷款则是通过与出资人订立合法的合同, 以合法的途径将款项贷给用资人, 金融机构按法律规定收取出资人支付的手续费的行为。信托

贷款中金融机构介人贷款的目的是取得存贷款利差和投资收益。当然在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中也存在当事人私下收受或支付手续费或好处费的情况,但这些情况不影响当事人之间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法律关系的认定。

3金融机构的职责不同 ○

在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中, 金融机构的介人只是一种形式, 金融机构没有具体的职责在委托贷款中, 金融机构只承担办理放欲和收款手续, 监督用资人使用并协助出资人收回贷款的义务在信托贷款中,金融机构的职责很重, 金融机构要负责办理贷款的审查发放、监任使用、到期收回以及计收利息等事项。

3、本案不属于委托贷款纠纷。在委托贷款中,受托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信托公司于同月15日与友长机械厂签订的贷款合同中规定,由信托公司按逾期金额的每日1‰的利息支付滞纳金,补充协议还规定友长除收取正本合同的利息外,还要加收每月1%的手续费,也由信托公司按季缴纳。此外,有关委托贷款的规章还规定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或以上,受托人按委托的金额和期限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每月最高不得超过3‰,但是本案信托公司不但没有向友长机械厂收取每月手续费,且由信托公司按季缴纳每月1%的手续费。显然,在此贷款合同中,信托公司并非作为委托贷款的受托人,且承担了贷款风险,不属于委托贷款合同。

本案不属于信托贷款纠纷。信托贷款中金融机构介人贷款的目的是取得存贷款利差和投资收益。尽管在友长机械厂和信托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友长机械厂有信托贷款的意思表示,但是在补充的协议中,友长机械厂加收每月1%的手续费,属于存款人收取利差或与金融机构、用资人约定利差,仍按以存单为表现的借贷行为处理,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认定为信托贷款的情形。

本案是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主要是根据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特征来判断:

1三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存款和贷款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出资人与○

金融机构之间的形式上的存款法律关系, 一是出资人与用资人之间的实质

上的借贷法律关系。本案中,出资人是友长机械厂,用资人是原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尽管友长机械厂和信托公司存在形式上的存款法律关系,但友长机械厂和原平房地产开发公司才是实质上的借贷法律关系。尽管友长机械厂和信托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友长机械厂有信托贷款的意思表示,但是在补充的协议中,友长机械厂加收每月1%的手续费,属于存款人收取利差或与金融机构、用资人约定利差,仍按以存单为表现的借贷行为处理。

2有资金从出资人向用资人的流动, 金融机构在其中提供了帮助,金融○

机构存款账户上没有出资人的存款, 但出资人却持有与金融机构建立存款关系的证明。从信托公司与友长机械厂签订的贷款合同可知,友长机械厂直接将2000万元达入原平公司账号,友长机械厂和信托公司没有真正建立存款关系。

3用资人直接或通过银行向出资人支付高额利息及本金。97年3月1日○

至98年3月1日的时间里,友长机械厂收到的是原平公司而非信托公司缴纳的300万元的利息和手续费。由此可见,原平公司直接向友长机械厂还贷,是借贷法律关系。

针对上述三个法律特征,本案属于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是违法借贷,是无效行为。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出资人未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而是依照金融机构的指定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账号、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的,首先由用资人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金融机构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金融机构因其帮助违法借贷的过错,应当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超过不能偿还本金部分的百分之二十”,法院应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1、原平公司返还友长机械厂本金2000万元,并偿付该款按中国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的利息;

2、原平公司向友长机械厂缴纳的300万元作返还本金部分处理;

3、信托公司对原平公司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超

过(2000-300)*20%=340万元。

二.A公司经理与B公司经理协商同意由A公司向B公司购买100万元保险,第二天A公司将100万元打入B公司账户。当天,A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检察院带走。三年后,A公司发现100万元的去向,要求B公司返还该100万元,遭拒绝。A公司诉至法院。B公司答辩称,本案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以诉讼时效已过的理由判决B公司败诉。

问:1.保险合同有无订立?

2.100万元资金属什么性质?

3、诉讼时效过了没有?

答:

1、○1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2法律法规中的“应当”当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必须、一定要的意思,这○

里强调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双方利益,尤其是投保人的利益,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单并收取保险费而未即时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效力。我国《保险法》第14条还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根据 “无合同则无义务”的一般合同规则出发,亦可推定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这既符合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也更有利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实质正义。

3尽管B公司没有向A公司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但是A公司经○

理与B公司经理就保险合同达成一致,保险合同成立。

2、由于保险合同成立,100万则为保险费。

3、如无特别规定,我国诉讼时效为2年。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

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尽管A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检察院带走,但是A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只要继续经营下去,对100万资金的流向不可能不知情,除非A公司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否则B公司的抗辩理由成立,本案已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格式

(一)封页:

注明案例分析的题目,参与人员等等必要事项。

(二)主题:

第一,案例分析概述(小型的案例一般省略)

案例本身的特点,经过深刻领悟、仔细研究分析的关键点。

第二,案例陈述

案例全盘陈述和删节陈述,但是,要严格保留案例的实际性。要全面、翔实。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尤其是真实情景中的关键因素不可遗漏,特别要突出情境中的要素间的冲突——人物间的冲突、行为与结果的冲突、决策中的困境和困惑。

第三,案例分析/策略方法

针对第一种类型,该部分就是对已经提出来的问题进行逐步深入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针对第二种类型,该部分要求学员在深刻领会案例设置意图的情况下,自行提出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深入讨论,选择合理的策略和方法;针对第三种案例,该部分是印证和完善新的理论的部门。毋庸置疑,这是案例分析报告的关键部分。案例分析是案例写作中的关键部分,要注意由案例透视理念的冲突与变化,透视深藏于行为背后的乃至潜意识中的理念是什么。分析要注意条理清晰、将行为的意图和结果以及当时的情景反复比照,联系相关理论,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在反思中提升经验。分析中要注重问题解决策略的情景适宜性和合理性。

第四,结论

写作步骤

第一步:仔细阅读案例,明确写作目的

要想将一篇案例分析报告写好,对案例的透彻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给出的案例描述是作者进行写作的依据,报告的所有分析论述都应与其密切相关。

一般来讲,作者对案例至少要进行两类阅读——泛读和精读。泛读让作者对整个案例有初步认识,而精读则是在比较分析后动笔写作的基础。

对案例描述进行泛读时,作者不能漫无目的地浏览一下案例梗概就完事大吉了。第一次泛读要求作者对整个案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在阅读过程中,不仅要阅读文字叙述,还要阅读其中的图表、数字以及附录资料。更为重要的是,要将案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确认,如案例的主题、案例中机构的成功之处、存在问题、发展趋势、所涉及的人物及人物间的关系等等,最好用笔勾画出来加以明确。

对案例有所认识后,再回过头来仔细阅读报告的具体要求,尤其是作者在报告中要加以回答的问题,以确定整篇报告的写作目的。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提示中交代的作者的角色身份和报告要呈送的读者身份,在此基础上确定报告的写作框架。

第二步;明确案例分析需要的相关理论和观点

在阅读过程中,最好将收集到的资料归类,可以将理论、观点或案例分别记载在报告中的各个标题之下,以方便在编排提纲及进行写作时使用。人们常说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则要求将实际与理论相联系,因此这一步骤在写作中非常关键。

第三步:注重细节,精读案例并加以分析

这一阶段的阅读就是前面提到的对案例进行的精读,需要作者对案例进行反复、细致的阅读,以求透彻理解整个案例的详细情况,从中获取报告所需的定量和定性信息。

在这一阶段,作者在阅读过程中需要注意五个要点:

第四步:拟订详细的写作方案

制订一个详细的写作方案是保证报告顺利写作的前提,而写作方案的制订必须要考虑报告的写作目的、根据提示需要回答的问题以及规定的格式和结构。

首先,要将案例中的信息以及阅读中收集的资料组织起来,去粗取精。

其次,编写主次标题,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安排。起草报告的草稿时,可将这些标题看作问题一一作答。当然,这些标题在写作及修改过程中可以改动。

最后,将相关资料信息(包括案例和相关理论中的支持性证据)进行分类,然后划分到各级标题之下,为报告拟订初步的写作方案。

第五步: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的初稿

在这一步骤,主要将上一步完成的写作方案中已条理化的资料,按照方案中的标题或者问题,归纳整理成段落。此时,需要根据整篇报告的字数要求,考虑每一段落需写作的字数。每段开头要写出概括整个段落中心意思的主题句,然后展开分析和提供论据。如何展示自己的看法以及案例中的事实与相关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作者要特别注意的。

第六步:编辑校对草稿,打印上交作业

案例分析报告的最后一步与调查研究报告的最后一步没有多大出入,可参照那部分内容,不再赘述。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1.2010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A公司向乙支付80万元后,在股东名册上将乙除名,I司H,1-,A公司宣布减资80万元,并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丙接到通知后,当即提出异议,认为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并要求A公司立即清偿债务。A公司则以丙的债权尚未到期为由拒绝清偿。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李某可否以姓名出资?并说明理由。

(2)李某以未来从A公司可分得的奖金分期缴纳出资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丙以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为由反对乙退资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丙是否有权要求A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并说明理由。

(1)李某不得以姓名出资。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李某以未来从A公司可分得的奖金分期缴纳出资款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本题中,李某的出资以“未来”的奖金缴纳,首期出资未能达到新增注册资本的20%。

(3)丙以股东出资后不得撤回为由反对乙退资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可以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P145)。在本题中,A公司如果依法定程序减资后再销除乙的股权是允许的。

(4)丙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清偿未到期的债务。根据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过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2011年3月19目,因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 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

(1)2010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

(2)2010年1月15目,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丙公司80万元货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所欠丙公司货款。2010年3月30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公司将抵押设备依法变现70万元,价款全部用于偿还丙公司后,丙公司仍有l0万元货款未得到清偿。

(3)2010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租期1年;租金5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201 1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戊公司应于201 1年5月1目前付清全部价款。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交付了机床。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丁公司向管理人要求返还其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床时,得知机床已被甲公司卖给戊公司而戊公司尚未支付20万元价款的事实。(4)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l00万元,期限1年,庚公司为该笔借款向A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1 1年4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得批准证二持,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和解。201 1年6月23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除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建立战略性合作安排等。2011年8月3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A银行就甲公司所欠其100万元借款本息申报债权后,通过和解程序获偿70%。随后,A银行致函庚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剩余30%未获偿借款本息,庚公司回函拒绝,理由是:A银行等债权人已与甲公司达成减免债务的和解协议,主债务减免后,保证债务亦应按相应比例减免。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并说明理由。(2)丙公司是否有权就其未获清偿的l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并说明理由。

(6)庚公司拒绝对A银行未获清偿的30%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管理人无权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发生于破产受理1年之前。

(2)丙公司无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3)丁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因为戊公司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且机床已经交付,戊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

(4)丁公司无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戊公司受让丁公司机床的价格合理。

(5)丁公司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根据规定,如果转让其财产的对待给付财产尚未支付(如购买价款)或存在补偿金等,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取回代偿物。在本题中,戊公司购买机床的价款尚未支付,丁公司有权行使代偿取回权。

(6)庚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5.2006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甲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8月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仅付400万元,同时要求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收到上述款项后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经协商,甲于8月20曰再向乙支付30万元,同日,乙将房屋过户至甲的名下。

2006年11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届满后,丙将房屋交还甲,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2008年4月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丁依约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但甲与丁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08年4月10目,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4月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4月20目,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5月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提出的60万元房屋损失应由乙承担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于2006年8月1日向乙支付400万元房款后,乙是否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说明理由。

(3)甲与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并说明理由。

(5)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戊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6)丁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返还房屋,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7)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并说明理由。

(1)甲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杀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风险由甲承担。

(2)乙有权拒绝。在本题中,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事先约定“乙在收到余款后2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甲在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不合法,应视为甲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余款,因此,乙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3)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约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5)①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②戊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6)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在出卖人就同意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在本题中,由于戊已经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丁不能请求甲返还房屋,但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7)于2010年5月10日届满。根据规定,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丁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2008年4月20日)起计算;但是,2008年5月10日丁要求甲、戊退还房屋,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6.某机构投资者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9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 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2010年3月1日,C银行通知A公司,B公司的借款到期未还,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为此向C银行支付了4 000万元借款本息。

(2)乙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A公司为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于2010年3月5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甲赔偿A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的损失。甲则辩称:乙在起诉前未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的起诉。

(3)2010年3月10目,A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丙为B公司财务主管,候选人丁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l%的股份。

(4)2010年3月24目,乙向A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甲的董事职务。A公司董事会当即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3月25日,乙联合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8%的股东张某,共同公告拟于4月1日在同一地点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4月1日,A公司的两个“股东大会”在同一酒店同时召开。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35%: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40%。后者通过了对甲的董事罢免案,并选举乙为A公司董事。

(5)2010年4月21日,8公司与乙达成股权转让协议。4月23日,A公司、B公司和乙联合公布了该协议内容:B公司将所持A公司27%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后8公司仍持有A公司7%的股份;同时,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拟另行收购A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随后,甲辞职,乙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6)2010年6月3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控制的c公司l00%的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5%。l2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又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所持D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0%。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A公司的主营业务转换为汽车零配件生产。

(7)在上述两项股权交易公告前,A公司的般价均出现了异常波动。经调查发现:乙借用他人账户,于2010年6月1日至l2月3日期间大量买入A公司的股票:董事戊于l2月6日董事会开会期间,电话委托买入A公司股票l万股;A公司秘书庚在电梯中听到公司高管议论公司重组事宜后,于12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2 000股。因受市场环境影响,上述人员买入A公司股票后均未获利,其中,乙账面亏损达3亿元;戊账面亏损2万元;庚已卖出股票,亏损2000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为8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是否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甲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起诉的理由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丙、丁是否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分别说明理由。

(4)2010年3月24日,乙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否应被列为A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4月l曰,乙与股东张中国共产党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否合法?并分别说明理由。(5)乙在受让8公司转让的A公司27%的股份时,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4%的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2010年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购买乙所持D公司股权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7)乙、戊、庚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分别说明理由。

(1)A公司董事会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无效。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2)①乙不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本题中,乙持有股份的时间不足180日。

②甲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起诉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①丙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②丁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4)①乙提出的临时提案不应列为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在本题中,乙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距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足10日。

②乙与股东张中国共产党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不合法。根据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在本题中,即使董事会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乙与股东张某也应该要求监事会召集,不应直接自行召集。

(5)乙发出要约收购4%的股份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6)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购买乙所持D公司股权的决议无效。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乙、戊、庚均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乙、戊)、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庚)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该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证券,否则构成内幕交易。

案例1】199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1999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1999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3)200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0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4)2001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1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8)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9)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C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签订的代销合同有效。

(3)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4)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因此,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的丙,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5)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

(6)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A的主张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不属于合伙人,因此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8)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9)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②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③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案例2】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拟利用外资进行改组。2003年12月,甲企业和美国的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企业将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2004年1月1日,甲企业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日签发的营业执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1)乙公司收购甲企业60%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00万美元。乙公司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在2004年7月1日之前,向甲企业支付500万美元,其余500万美元在2004年12月31日前付清。

(2)乙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包括: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乙公司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财产300万美元以及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清算取得的700万美元。

(3)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制定甲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该方案应提交甲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4)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由丙企业承担。

(5)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

(6)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7)丙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企业委派2名,乙公司委派3名,董事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丙企业的董事长由甲企业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

(8)在丙企业的经营期限内,如果乙公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应通知甲企业,并报原审批机构备案。

(9)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合营期限视经营情况待定。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本题各要点的顺序,逐点指出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的不合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1)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一般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价款总额的60%以上,其余款项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在1年内付清。在本题中,自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的款项低于价款总额的60%。

(2)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备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外资改组,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的,改组方和被改组方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而非备案)。

(3)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丙企业承担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外资改组,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在本题中,应当由甲企业(而非丙企业)以现有财产进行清偿。

(4)丙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5)丙企业董事的任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董事的任期为4年(而非3年)。

(6)乙公司转让股权的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一方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第三者时,应当经合营他方的同意(而非通知),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而非备案)。

(7)在合营合同中未约定经营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从事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合同中应当约定经营期限。

【案例3】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将60%的国有产权转让给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双方拟订的有关协议部分要点如下:(1)甲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2)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审批后,由甲企业组织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3)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丙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按照评估结果的85%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4)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5)甲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应当首先安置本公司职工并偿还银行债务,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解缴本级人民政府国库,用以弥补财政赤字。

(6)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应当首先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要求:(1)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1)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3)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4)如果丙资产评估事务所与委托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丙资产评估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根据本题要点(4)的内容,指出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5)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7)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如果甲、乙公司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8)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6)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1)首先,甲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次,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安置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P80)。

(2)由甲公司组织清产核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产核资(P80)。

(3)按照评估结果的85%确定实际交易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P80)。

(4)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P74)。

(5)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而非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而非10日);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非存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而非3年)。(P81)

(6)甲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用以弥补财政赤字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净收益,应当首先安置本企业职工并偿还银行债务,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解缴本级人民政府国库,列入专门账户,专项用于支持结构调整或者补充需要扶持的国有企业资本金,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弥补财政赤字、发放工资奖金(该考点超出教材范围,仅供参考)。

(7)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P82)。

(8)甲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顺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变动产权登记(P77)。

【案例4】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查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股份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该次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年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东大会年会于7月8日举行超过了6个月。其次,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案例5】甲公司于2001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分别在2002年3月和4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公司于2002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在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中,A独立董事和B董事已经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以上述情况为由,在该次会议上提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A独立董事和B董事予以撤换和更换,并提议大学毕业后即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达4年,并在甲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的注册会计师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在事先未获独立董事认可的情况下,将一笔金额为35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

(2)甲公司于2002年4月8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该次会议召开前,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的股东丙公司,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D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请求将该提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议程。

(3)甲公司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甲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的一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为:应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出席该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8000万股,出席该次会议的关联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万股回避表决,赞成票为2100万股,反对票为900万股。

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和更换B董事的理由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3)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长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关联交易是否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并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丙公司是否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并说明理由。(5)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1)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的理由不妥当。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时,董事会方可提议对其予以撤换;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更换B董事的理由妥当。根据有关规定,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可以提出对其更换。

(2)甲公司董事长提议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同时,C某在甲公司的子公司中担任财务顾问,使得C某缺乏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

(3)该项关联交易应当经过独立董事认可。根据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数额超过300万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

(4)丙公司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5)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可以获得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当回避,其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本案中,出席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为3000万股,赞成票已获多数。

1.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2007年1月l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CAT320B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lO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l万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一发生以下事实:(1)甲公司发现一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2)一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3)甲公司将一台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1 0万元;(4)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可否因l台挖掘机的质量问题而解除5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3)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挖掘机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4)如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丙修理厂能否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5)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6)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享有什么权利?并说明理由。(7)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并说明理由。(1)应该在乙所在地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以上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履行地点需要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确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甲是收取货物、交付货款的一方,乙是收取货款、交付货物的一方,所以应该在乙所在地履行。

(2)甲不可以因此而解除合同。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题中仅仅有一台挖掘机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这不影响其他挖掘机的质量,因此甲不可以解除整个的合同。

(3)应该由甲承担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对风险的移转没有影响,挖掘机已经交付给甲了,所以应该由甲承担损失。

(4)丙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题中留置的挖掘机与修理是同一法律关系,所以丙修理厂可以留置挖掘机。

(5)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乙约定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而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这符合了约定的条件,因此乙可以解除合同。(6)乙可以要求甲支付全部的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没有支付的金额是30万元,为全部分期付款金额的30%,所以乙可以要求甲支付全部的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7)租赁合同有效,甲有权收取租金。根据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该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本题中,“货款付清”是5台挖掘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由于条件尚未成就,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虽然未转移,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甲此时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还享有用益物权中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财产属于收益的权利,因此,甲有权出租该挖掘机并有权收取租金。本题点睛:本题考察的是合同法内容,比较容易,本题所哦涉及的考点在北京安通学校注会串讲班上刘春霖老师都让学员在教材上画过。

4.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

(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项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l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l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l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8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 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2)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l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 立?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1)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之前的没有担保的乙的货款设定了担保,因此这是可以撤销的。

(2)A银行不能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本题中甲仅仅为丙提供了抵押担保,因此对于抵押物不能够清偿的部分,A银行只能够要求丙清偿,不能够向甲申报债权。(3)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为5万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本题中管理人解除甲丁之间的合同给丁造成的损失是5万元,因此丁只能够以5万元去申报债权。

(4)戊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本题中戊公司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李某对甲的债权的,因此戊公司不能够主张债务抵销。

(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只有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的20万元可以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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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区分

1.债务形成时间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关债务,首先要考虑的便是,债务形成的时间。一般来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前形成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人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这里仍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虽然债务的形成在婚前,但若该借款系用于婚后生活,或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为购置财物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发生债务的原因债务的……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界定

1.财产约定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财产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需要强调的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判定。2.一般性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 夫妻忠诚协议如何签

1.忠诚协议三个适用前提(1)违规事实明确忠诚协议,顾名思义是围绕夫妻间忠诚义务而设定的协议。何为不忠,由于这毕竟更多的是一个道德上的范畴,在认定上显然就会有争议。为此,对于忠诚协议的订立,应将可能想到的违规事实都约定明确、细化,便于认定,否则,便会无法适用。(2)财产各自所有违反忠诚协议的后果,常常面临的是经济上的惩罚。但若在婚姻生活中,未另行订有其他婚姻财产约定,而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任何的经济惩罚,实际都是左口袋放人右口袋,惩罚性的约定就…… 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

1.婚内财产协议五大益处(1)体现夫妻关爱毋庸置疑,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结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呵护承诺,婚内财产协议给伴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表现方式。一份好的婚内财产协议,犹如给车辆上了一份包括各类附加险的全险,能够让驾乘者消除各种担忧。(2)体现个人价值对于既希望享受两性生活的愉悦,又追求个性独立,品味人生价值的人士而言,婚内财产协议同样能够提供最有效的保障。(3)家务分工补偿如何消除对于家庭全身心付出,到头来一无所获…… 婚前财产协议如何签

婚前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签订的协议,就各自婚前的财产(既包括实物性财产,也包括财产性权利)在婚后的归属做出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还可以是归一方所有。双方亦可对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约定方式同上。1.婚前财产协议三大特点(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题

公司法

案例1:

2006年,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出资40万(小轿车一部20万,现金20万),四川某建筑公司出资现金60万成立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公司董事长王某任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装饰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收回其用于出资的小较车。开发公司未允许。2008年,房地产公司经营亏损,欠银行到期借款1000万不能偿还。银行遂将装饰公司、建筑公司、王某起诉至法院。问:

1、装饰公司是否有权收回小轿车?

装饰公司无权收回小轿车。

2、银行是否有权起诉建筑公司、装修公司和王某?

银行有权起诉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无权起诉建筑公司、装修公司和王某。案例2:

公司冠名“资本家”何以被驳回?

[案情介绍] :

原告:陆某某

被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陆某某是国内一所名牌大学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决定在上海自主创业,并决定为自己即将运作的公司取名为“上海资本家竞争力顾问有限公司”。2003年4月初,陆先生备齐了申请注册的材料,向上海市工商局提出了注册申请。上海工商局认为,“资本家”一词有特定的含义,用其作为企业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公众利益,易造成消极政治影响,并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且“竞争力顾问”属于行业表述不当。故驳回了陆先生的申请。2003年6月16日,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核准原告的登记申请。

问:“资本家”一词是否有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资本家”一词因其约定俗成的为一般公众所接受的特定词义,在目前的条件下如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使用,确有误导公众认识的不宜之处。据此,根据相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3:

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诉某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介绍] :

原告: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某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被告:某电子管厂

被告:某灯泡厂

97年某电子管厂与某灯泡厂分别出资40万与60万元设立了某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后该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与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玻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出卖价值120万人民币的玻璃给某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后来该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收货后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

原来,该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成立后正赶上电子产品降价,加之该公司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好,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无力支付货款。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设立该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的两家股东经营状况不错,实力雄厚。就向两家股东索要货款,但遭到拒绝。

于是某玻璃股份公司向某法院起诉,将某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和两家股东推上被告席。

[争议焦点] :

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承担责任?(公司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对被告某电子管厂和某灯泡厂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承担支付全部货款的责任。

[案件评析]: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请求清偿。

本案判决结果,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的有限性的特征。

案例4

王某与某香港投资公司、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

[案情介绍]:

2000年5月某香港投资公司在成都投资设立了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外资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公司设立之时,该香港投资公司与成都居民王某签定协议,约定由王某负责帮助租赁经营场地,事成之后,作为回报,王某成为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干股东,拥有干股份10%,享有公司每年净利润10%的收益。2004年前的3年由于经营不善,没有利润,王某没有获得收益。04年后该大酒店聘请了新的总经理,经营出现好转,当年净利润达100余万元。王某要求按协议享有股东收益权,但新任总经理认为王某不是酒店的合法股东,不应当享有股东的权利。于是王某向某法院起诉,主张保护其股东收益权。问:王某是否应当享有股东收益权?

[争议焦点]:

王某是否是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股东?

[案件评析]:

首先,王某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没有该酒店有限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其次,王某也没有通过转让、赠与等合法方式取得该酒店的股权。

最后,股东名册上也没记载其姓名。

综上所述,王某不应是该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应当享有股东权益。案例5

张某与某灯饰制品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

[案情介绍]:

原告:张某,某灯饰制品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某灯饰制品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案情简介]:

2002年,张某、王某、刘某分别出资50万

50万、100万人民币设立了某灯饰制品贸易有限公司,刘某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后由于刘某在经营方面一致独断专行,到2005年公司从不通知张某开股东会,也未向张某公布经营状况,更未向其分配一点红利。2006年5月,张某以侵害股东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了该公司。

问:该公司是否侵害了张某的股东权益以及侵害了哪些权益?为什么?

[争议焦点]:

该公司是否侵害了股东权益?

【案情评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享有决策权、知情权、资产收益权。该公司成立三年来不通知股东张某参加股东会,不公布财务报告,不向股东分配收益,侵害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案例6

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股东有赵某、刘某、王某,其中赵某出资40万,刘某出资20万,王某出资40万。王某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006年3月1日,王某电话通知在外地的赵某、刘某3月10日回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3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股东刘某和王某参加了会议。股东赵某因有要事未能从外地赶回参加该次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王某主持召开,主要议题有:

1、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万增加至500万人民币;

2、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交纳新增注册资本金。最后,股东会进行了表决,刘某,王某一致同意,并在股东会决议上签了名。6月1日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3月10日股东会会议决议无效。

问:

1、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法院是否会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案情评析】: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公司法又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因此,股东会召集程序确实违法,但只能在60日内向法院请求撤销。但已超过60日,且请求的是确认无效,因此,法院不会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合同法

案例1 一字千金

2001年张某购买王某一批价值10万元的货物,未支付货款,张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2002年,张某向王某支付货款2万元。为图方便,张某直接在王某持有的原欠条上写上“还欠款2万元”字样。之后,张某再未还款。2004年,王某要求张某偿还余下8万元欠款。但张某却辩称其已经偿还了8万元,只剩2万元未偿还。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还:hai, 仍然(副词);huan,返回,归还(动词)

【案例解析】

对合同中的内容有重大误解,属于合同可撤销的范畴。

案例2:

2004年7月,刘某与某汽车销售商签订按揭购车协议。王某以其房屋作抵押,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2004年10月后,刘某就下落不明。2006年10月,提供按揭贷款的某商业银行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王某以没进行抵押登记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问: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案例解析】

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房屋是不动产,应该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登记之后债权人才对不动产享有支配权。

案例3

2005年5月10日,王某与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年利率10%,期满还款,如一方违约,则支付违约金20%。6月1日,张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向王某提供借款。王某向法院要求张某支付10万借款并承担20%的违约金。

问:张某是否应当向王某支付10万借款并承担20%的违约金。

【案例解析】借款合同属于践行合同,即交付标的物之后合同才生效。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未将10万元交给王某,合同未生效,即不存在违约行为。

案例4

这笔酬金该不该拿?

1999年3月6日和7日,宁波经济电台在节目中多次插播一条寻物启事,寻找一个遗失在出租车上的黑色收提包。包内装有电脑、数码相机、机票,更为重要的是还有他耗时8年编写的电脑程序。原来俄罗斯商人埃立克乘出租车准备到宁波市汽车站,下车时忘记了前面的包。他来到宁波经济台,希望通过那里找回自己的提包。寻物启事一连播了三天,一直没有人和埃立克联系。丢包后的第三天,寻物心切的他再次来到电台。将原来启事中的“当 面酬谢”改为“当面酬谢金额8888元”,并继续在电台播放。8日上午,埃立克原来乘座的出租车司机桂某打电话给埃立克。双方电话联系后,桂某将提包送到埃立克住的宾馆,埃立克酬谢了8888元。几天之后,埃立克到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举报出租车司机桂某当时没有出具发票,造成他找电脑出现很大难度,他被迫

悬赏。公路运输管理处认为,按照《宁波市出租车客运管理规定》,出租车司机拾到乘客的财物后应当立即归还乘客。于是作出行政决定,将酬金收走,并归还了埃立克。桂某不服,3月1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公路运输管理处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归还酬金。讨论:悬赏合同的效力?

提示:运用民法、合同法以及物权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分析判断。

法律导航:

《民法》第79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实施)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案例5

2006年4月20日,某百货商场向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去电报,要求购买其生产的某品牌某规格型号的空调1000台,价格为每台1800元,要求2006年4月29日送货上门。2006年4月22日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回电称同意售货,但送货时间须推迟到5月1日。百货商场4月24日收到电报后未予答复。

5月1日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送空调1000台到该百货商场,但该百货商场以双方未订立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案例解析】

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修改了送货时间,即该承诺人变成了一个新的要约人,百货公司收到新的要约时,新的要约生效。但百货公司未予以答复,即承诺并没有生效,合同也就并没有成立,也即百货公司有理由以合同未成立拒收空调。

案例6

一起特殊的保险纠纷案

1998年6月8日,68岁的老人郭万德因心肌梗塞住进了医院。10天后,老人病情稳定准备出院。19日晚8点,老人正打点滴,因同室3床病人强行关灯发生争吵,后被对方子女辱骂后生气导致胸闷病变。经全力抢救终魂归西天。老人去世后,其儿子想起父亲入院时曾购买一份《住院病员医疗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20元。报单约定,病员在住院期间因意外伤害或者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2万元。老人的家属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调查后作出拒赔决定。保险公司认为,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并且认为意外伤害必须有致害处的剧烈接触才能形成。其依据是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版的《保险法事务全书》。对此死者的儿子认为这是、纯属内部说法,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问: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该笔保险金?

【案例分析】

应该支付这笔保险金。

案例6

小张(男),某机关职员,小王(女),某公司财务人员。2003年两人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小张家经济条件较好,2005年,小张父母出资40万购房一套赠与小张和小王用于结婚之用,并立下字据为证。后小王出资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后小张和小王发生纠纷,感情破裂,解除了恋爱关系。双方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并诉诸法院。

问:该房屋产权是否属于小张、小王共有?

【案例解析】

根据案例描述可知,该合同属于附条件合同,即该房屋产权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小张与小王确定了婚姻关系。而在本案例中,小张与小王因为纠纷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即合同没有生效。案例7

2006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电子集团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协议,协议约定:由房地产公司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1000亩,由电子集团公司提供资金1亿元,房地产公司负责项目开发经营销售,销售收入归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销售完毕,每年按电子集团公司提供资金的20%向电子集团公司支付利润,项目销售完毕后再返还1亿元本金。后该项目亏损,房地产公司无力按约定支付利润和返还本金。电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约定支付利润和本金。

【案例分析】

案例8

2006年5月10,肖某与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费用10万,装修期限为06年6月1日至7月1日。签订合同时支付装修费1万元,6月1日进场装修时支付7万元,余下2万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如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金2万元。6月1日肖某到该公司准备交付第二笔款项,发现不少人在该公司门前吵闹,肖某打听才知道是由于该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由于该公司装修质量问题严重,部分业主要求退款。肖某决定中止支付第二笔装修费,并通知了该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复函要求肖某立即按合同约定支付装修费,否则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问:肖某是否有权中止支付第二笔装修款?

【案例分析】

肖某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即有权中止支付第二笔装修费。

案例9

2008年8月10日,某连锁超市与某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中秋月饼购销协议,协议约定,某食品生产企业销售1万盒月饼给某连锁超市,价格为每盒50元,9月1日交货,货到付款。(注9月14日为中秋节)但由于生产任务太重,9月1日,该食品生产企业未能交货。9月2日连锁超市发出催告函,但到9月5日仍未收到货物。9月6日,该超市发出书面函告知该食品生产企业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30万元。该食品加工企业不同意赔偿损失。

案例10

中国餐饮赔偿第一案

2003年7月18日,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与吴林签订了《聘用协议》,约定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聘用吴林为该公司行政总厨,吴林负责谭氏官府菜菜品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谭氏官府菜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限从200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9日,为期10年。协议同时约定,在聘用期限内,公司向吴林提供年薪30万元、一套面积达230平方米价值上百万元的住房和一辆2.0L的雅阁轿车(实际为一辆宝马轿车)。除此之外,公司还许诺给其丰厚的年终奖金和提成,其10年总收入近500万元。

由于掌握谭氏官府菜的核心商业机密,吴林也在协议中向公司承诺,在聘用期内,对菜品开发中的技术进行保密,未经公司许可,技术资料不得外传外泄及传授他人;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

数月之后,吴林与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便在观念上发生了冲突。2004年6月底,吴林突然单方面离开了该公司。

2004年8月30日,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吴林支付250万元的违约金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12月30日,仲裁委下达了裁决书,认为吴林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谭氏官府菜的允许情况下,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了谭氏官府菜的利益,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仲裁委认为,由于谭氏官府菜只主张违约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确定吴林违约后,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鉴于公平原则,仲裁委裁决吴林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违约金250万元。

2005年1月10日,吴林对劳动仲裁委的仲裁不服,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和不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2005年5月,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做出判决,原四川谭氏官府菜行政总厨吴林因违约跳槽,被判支付谭氏官府菜赔偿金250万元。9月,成都市中院就吴林的上诉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一)分析评价的原则

站在管理者的角度,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既要考虑案例的历史背景,又要以史为鉴,重在为今所用,辩证地分析评价王熙凤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对现今管理者的启示。

(二)王熙凤的管理值得肯定的方面

1、管理思路清晰,管理过程完整。王熙凤从管理认识开始,对对宁国府进行“管理诊断”,通过管理思维设计和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计划(管理控制上制定规矩,人员配置上定岗定编等),并予以实施和评价效果。

2、抓住核心问题,制定管理措施。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管什么?怎样管?对此,王熙凤把握的较好。管什么?她诊断出宁国府管理混乱的五大弊病;怎样管?她制定规矩擒贼擒王,定岗定编责任到人,严明纪律恩威并施。做到管理的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某人管某处,某人领某物,开得十分清楚”。在实行岗位责任制的整个过程中,她还制定了严密的规章制度,并十分注重制度的检查和落实。各事“如今都有定规,以后哪一行乱了,只和哪一行说话”,追究责任。如此不出数日,整个宁府就有条不紊了。

3、勇气胆识可佳,处理问题果断。为彻底扭转宁国府的纪律涣散,王熙凤每天亲自点名,并对违反者,不分“有脸者”“无脸者”严肃处理,杀一儆百。这一以“严”为核心的管理行为是需要勇气和胆识的,对松、懒、散、慢,争相偷安惯了的宁府人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没有这样得力的、果断的“绝招”,要改变散沙一般的宁府的面貌,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是难以想象的,至少见效没有这么快。

总之,王熙凤的管理在很多方面是符合现代管理理论的。

(三)王熙凤的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管”之约束,缺“理”之顺情。管理者应明理顺情,依理用法,使别人协同(而不是强迫协同)自己完成管理活动。王熙凤实行铁腕式管理,以罚代管,使管理的激励功能缺失,虽能收立竿见影之效,但不以人为本,没有寓教于管,寓情于管,时间一长,负作用凸现,势必大大降低罚的效果。

2、重集权,轻分权。王熙凤事必躬亲,每天点名检查到每一个人,并对违反者亲自处理,既陷入事务性堆中,累坏了身体,又使自己混同于执行层的管理人员,使下层人员没有发挥能力的空间,不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重专制式管理,缺民主式领导。王熙凤管理方法简单,处事独断,缺乏领导艺术。在下属中树立的是假权威,即威吓.威慑.威势,而非人们尊敬的知识、才能、品德、人格魅力等真威信。这就往往容易导致和强化下属的两面性和软磨硬抗。王熙凤在协理宁国府时威重令行,而给贾母理丧时却权威不足、指挥失灵,就是例证。这是因为,王熙凤的权威主要依靠贾母和娘家做靠山。一旦靠山倒了,王熙凤的权威便马上土崩瓦解。由此,管理界经行了王熙凤是维持会会长还是掘墓人的讨论。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引入:

吴某凭着一张仿造文凭和某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新产品开发工作。考虑到他 的学历背景,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规定公司每月支付吴某5000元工资。工作了没几天,吴某就感觉力不从心,他对研发一窍不通,根本做不了这个工作,于是,他以需要熟悉一下公司情况以及客户需求状况为由请求公司给他安排一个简单点的工作,公司领导对他脚踏实地、潜心钻研的态度大为赞赏,给他调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工作。结果一个月快过去了,这个简单工作他也做不好。

公司发现吴某的实际工作能力与他的文凭很不相符,就开始怀疑他的学历。经过核实,公司证明了吴某的文凭是伪造的。于是,公司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拒绝向他支付已经工作了的一个月的工资。吴某不同意,与公司进行交涉,说到:“我已经工作了1个月,为什么不发给我工资?”要求公司立即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工资5000元。公司领导说:“你用伪造的学历欺骗了公司,公司完全可以辞退你!你故意欺诈,别说5 000元,就是一分钱也不会给你的!再说了,你的欺诈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你还应当给公司赔偿呢!”

双方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裁定吴某伪造学位证书属于欺诈行为,该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公司需要按照简单岗位的工资标准向吴某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对于吴某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按照实际损失额度进行赔偿。

二、案例分析:

本案可以归纳出三个要点:1.合同是否无效?2.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吴某报酬?3.吴某否是否应当赔偿其因伪造文凭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1.合同是否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的效力结构是一种二元结构,其合同效力仅存在有效或无效两种可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具体的到本案中,首先要确认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该条款中所称的“欺诈”。欺诈是指一方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使乙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因此,可以将“欺诈”作如此理解,当对方知道其所虚构的事实不存在或者其所隐瞒的真相存在时,就不会做出欺诈发生后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换言之,“欺诈”的事实乃是对方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示应考虑的关键内容,其直接影响到了对方当事人是否会做出此意思表示。因此,问题就变成了吴某伪造学历这一事实是否属于公司招聘时应考虑的关键内容?这里要谈到李嘉图所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随着社会分工愈来愈精细,各类工作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性,这样整个社会的效益才是最高的。而学历一定程度上即代表了专业水平,而一个企业的用人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某人是否具备该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因此,将伪造学历认为是公司做出签订合同之意思表示所要考虑的关键事实不存在障碍。因此,本案中吴某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26条,认定无效。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另外,此处的劳动合同无效是属于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我认为,假学历的问题直接与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关,更是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应然信任状态相违背,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目的,属于全部无效。

2.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吴某报酬?

我们在学习民事法律行为或是合同法的过程中,对于某项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无效的结果,一般都认定为“自始无效”。简言之,就是说合同无效具有溯及力。然而,是否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都具有溯及力呢?王泽鉴教授曾经指出:法律行为无效,意味着法律行为当然、自始、确定不发生效力;但其同时亦指出了在继续性合同场合的例外情况,即:自始无效的例外在于继续性契约,如劳动契约,合伙契约。主张无效者,惟得向将来发生效力,继续性契约,尤其是雇佣及合伙,在业已进入履行阶段的情况下,应限制无效或撤销的溯及效力,使过去的法律关系不因无效或撤销而受影响。市民社会中不仅仅只有财产关系,还有人身关系。有许多事情都是“覆水难收”,有许多事情没法“重头来过”。

在谈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意志性、兼容性、职业性)时,兼容性特征的内涵是:平等性与从属性兼容;财产性与人身性兼容。可见,人身性与劳动法律关系是紧密结合的,这同样可以从我国以事实劳动而非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标准的立法选择中得到印证。因此,当劳动者实际上付出了劳动但劳动合同却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合同无效的效力显然不能具有溯及力,而只得向将来发生效力。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因此,在吴某实际为公司劳动一个月的情况下,公司当然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然而,本案的特殊之处恰恰在于双方之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吴某伪造学历,也就意味着吴某并不具备原本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那个岗位的任职资格,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吴某也并未达到该岗位要求的工作水平。因此,在确定公司应当支付吴某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以怎样的标准支付仍需要进一步确定。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实际上所体现的是劳动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本条规定,本案中吴某在公司工作了1个月,公司既不能一分钱报酬不支付,也无须让他享受5000元的工资标准,而应当按照吴某所从事的简单工作的相同或相近岗位员工的工资标准向他支付劳动报酬。有同学可能会问,那既然劳动合同无效是仅向将来发生效力,为什么不能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报酬支付?这是否是劳动合同社会性干预意志性的体现?我认为这里到不需要来强调劳动合同法的法域性质,仅仅通过私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就能解释。对此,可以借鉴美国法上的帕尔默判例: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吴某欺诈公司已然是过错,倘若还能让他取得远超其能力和实际付出的报酬,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这里是私法本身对于个人意志的干预,我们要明确的是,私法并不意味着个人意志的不受限制和无限膨胀。

3.吴某否是否应当赔偿其因伪造文凭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说明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另一方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合情合理,据此,本案中,由于吴某的欺诈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吴某按照实际损失额度进行赔偿。关于本条的来理解,可以参照合同法上的“加害给付”予以强化。

通过这个案子我想要说的是什么呢?虽然劳动合同法中确立了“倾斜保护”的原则,但是我们不能被这条原则蒙蔽双眼,失去善与恶的判断力。的确,劳动者相较于用人单位而言,多数情况下是处于弱势的,但弱不代表他善,也不能用他的弱来为他的恶做开脱。在法律判断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就事论事,不能有前置的伦理判断,这才是法治思维。

三、总结

《劳动合同法》所确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解除制度,有悖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的一般原理,难以对违法劳动合同作出有效规制。该制度的缺陷源自其基础理论的谬误。该谬误系相关学者对民法基本理论的片面理解所致。应当在立法上排除劳动合同无效解除制度,打破有效――无效的二元劳动合同效力结构,引入可撤销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多元化的劳动合同效力体系。 同时,在做学术的过程中,也不要急功近利地追求所谓的“部门法特色”,一个“特色”之所能成为“特色”,从传统的理论体系中“特别”出来,必须具备充分的理由,否则就是就有造成“理论体系不协调”的嫌疑。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合伙企业法》案例

2005年1月,甲、乙、丙、丁4人决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2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经其他三人同意,折价3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照3∶2∶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是对外签订合同的标的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合同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实:

(1)甲因给父亲治病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张某多次向甲索要,但甲每次都以自己除了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于是在甲同意下,张某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消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2005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和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的标的额为30万元,飞达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甲的权限限制。其他合伙人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对此合同的效力不予承认。

(3)2005年6月,乙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2005年7月,乙与其他合伙人结算后,撤资退伙。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5万元。2005年8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银行就合伙人乙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丙、丁、戊和退伙人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是新入伙人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问题:

1.合伙人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2.合伙人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和出资比例不一致,是否合法?

3.张某是否可以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消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为什么?

4.甲与飞达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5.乙是否应当对A银行的债务负清偿责任?为什么?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7.假设合伙人丙因车祸死亡,其继承人是否能成为合伙人?为什么?

答案:

1.符合规定.出资人可以以实物出资,需要评估的可以与其他合伙 人商议或交由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假,以劳务出资的可以应与其他合伙人商议作价.2.不违法.利润的分配和债务的承担按合伙协议履行,根据规定,协议不得约定把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让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3.不能.根据规定,该行为无效.4.有效合同.根据规定,企业内部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5.应当承担.根据规定,无限合伙人对退火以前产生的债务负无限责任.6.不成立.根据规定,新加如的无限合伙人对以前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7.通过合伙人的一直同意可以成为合伙人,如果不能同意,其继承人只能拿回自己的继承份额.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分析题

本案中涉及的当事方包括公司司机孙某、孙某所载3名乘客、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掉落蛇皮雨布的车辆,还可能包括孙某所属公司及目睹该起事故的其他车辆驾驶员。

分析该案件,我们可以发现一下几点:

1:蛇皮雨布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因素,但系过往车辆无意掉落,也未明确何时掉落。事故直接诱因的当事人无从寻找。

2:事故中孙某驾驶的为公司汽车,明显是载客所用。此处车中实载3人,不存在超载或其他违反道路安全条例的情况。汽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事故发生是由于高速路上的障碍物,不是承运人的过错。

3:障碍物出现在南京禄口机场高速路上,孙某已按规定交完费用。4:车上3人外加孙某一死三伤。

孙某按规定交完上高速路的费用后就达成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与驾驶员之间的合约。高管部门有义务为路上驾驶员提供安全舒心的行驶条件。此处,严重影响驾驶员行驶的雨布没有被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并清理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直接说明了公路管理部门严重违约。《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清理路况,对事故中一死三伤的人员或其家属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汽车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此处孙某所属公司也应对对车上三人及孙某作出相应人身损害赔偿。

二、论述题

1、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此项规定明确指出,当事人无论是有什么身份,其在合同关系中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是独立的,享有平等主体资格的合法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自愿原则的前提。

2、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讲诚实,重信用,相互协作,不得滥用权利。

3、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4、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订立合同实行自愿原则,但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相对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永远不要轻视任何客人,对所有顾客都要全力以赴的服务,争取每一个客人的满意。我们不能轻视任何一位客人,也许客人的消费水平比较低,但不代表他的朋友或家人没有消费能力,只有他满意了才可能通过口碑效应取得更大的收益。相反,如果客人不满意,也会把负面效益很快的传播出去,这样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和无法挽回的。坚守信念,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张勇之所以获得这次机会,是与他真正的理解服务的真谛,坚守着以服务为生命的信念而分不开的。否则,他也会象当台服务员一样,觉得两个人消费那么低,走就走了,那么再好的机会也就错过了。

★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1996年,海底捞经过两年的努力,店面由原先的70多平方米曾扩到400多平方米。由于店面扩大,桌数增多,刚开始总是坐不满,生意也平平淡淡。此时张勇非常着急,但他没有乱了分寸,他知道只有通过更好的服务,让所有消费的顾客都满意,生意才能一步一步好起来。细心的张勇发现最近总有一对母女俩到店里吃饭,这对母女每次来最多点三样素菜,消费奇低,最多吃十几块钱。张勇没有应为这对母女消费低而轻视客人,他总是一视同仁的给母女二人服务。但是个别员工并没有真正理解到服务的真谛。

一天,母女二人来吃饭,当台服务员表现的比较懈怠,还小声对旁边服务员说“这两位又来了,每次都吃那么一点钱…”。

母女听到了服务员谈话,觉得非常没有面子,起身准备离开。细心的张勇发现了母女的举动,赶忙上来询问原因。母亲非常有修养,还不好意思的对张勇说:“其实每回来吃饭,我们也挺不好意思的,但是我们俩饭量又小,点多了怕浪费。再说我们俩又不吃肉,就喜欢吃一些素菜…。”。

张勇听完母亲说的话,又看了看当台服务员的表情,立刻知道了是什么原因。“姐,实在不好意思,都是我的错,我没教育好自己的员工,其实你们每一个顾客对于我们海底捞都是一样重要的,你们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姐,您看这样可以吗,今天这桌饭我请了,这是一张八五折的金卡,从今以后你就是我们最重要的客人。姐,你不是怕点多了浪费吗,以后过来所有的菜你都可以点半份。姐,今天的事您千万不要生气,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好吗?”母女听到这样的解释后,大为感动。

事后,这位女士的老公,简阳市工商银行行长与张勇一家人都成了好朋友。行长为海底捞介绍了大量的客户,同时也为海底捞贷款方面帮了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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