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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精品十七篇)_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1-07-05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精品十七篇)。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见附件8.1)。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寿县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一般以上和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事发地乡镇(含管委会,下同)人民政府应急救援能力,需要增援的生产安全事故;

(3)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县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协调。

1.4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应对,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按照《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制

2.1.1领导机构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2.1.2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设立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化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另有规定的除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及事故相关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

县危化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2.1.3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危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县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包括:编制管理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等工作。

县危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见附件8.2。

2.2县以下层面组织机制

2.2.1乡(镇)级领导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2.2.2基层组织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本村(社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2.2.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组织机构,加强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依法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应对处置需要,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代表本级政府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

2.4专家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或依托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管理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形成风险隐患、救援物资、专家队伍、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检测、监控等工作,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装置和岗位的重点管控。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配套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遇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公安机关可以临时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并做好告知提示。

3.2预警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企业生产设施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发布本单位安全生产预警,并及时向事发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

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落实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作,当研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涉险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当可能影响邻近县级区域时,接到通报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当可能发生的事故超过本级政府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判、处置。

3.2.1预警级别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发布单位可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分级按照《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3.2.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响人群发布,要充分发挥寿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新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布;跨行业领域或跨行政区域的预警由应急管理部门发布;超出县级区域的,三、四级预警由相邻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或分别发布,一、二级预警上报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组织发布。

3.2.3预警行动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检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并组织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组织收集、分析事故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关闭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

(3)通知应急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资源准备。

(4)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事故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包括事故发生区域的管理单位,下同)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远离单位的事故,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19、110报警。

事故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需要上级支援的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应急响应

4.1先期应急处置

4.1.1事故单位初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和避免发生次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开展关阀泄压断料、灭火控火防爆、紧急疏散人员、集结专业救援力量等初期应急处置。

4.1.2事发地政府先期处置

事发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1)核心区控制。对事故核心区实施现场控制。

(2)核心区警戒隔离。根据化学品特性和泄漏、扩散的情况及火灾、爆炸所涉及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并对通往事故核心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3)现场处置。迅速了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情况,掌握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特性、状态等信息,调集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生态环境、气象、危险化学品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环境监测等工作。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处置方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人员撤离与安置。根据事故可能波及范围,立即组织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有秩序地向上风、侧风向避难场所或安全地带撤离。

4.2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当事故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分别由省、市危化应急指挥部组织应对(涉及跨县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以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报请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指导应对)。

事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等根据事故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响应后果,综合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期间的,可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调整响应级别。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县、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采取分级响应措施。具体分级响应措施如下:

(1)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或危险化学品较大涉险事故,由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上报县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

启动三级响应后,县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应急救援,县应急局提供支持。

县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2)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由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县应急局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

启动二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率领县应急局和县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

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3)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县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县应急局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

启动一级响应后,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同志)率领县应急局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

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县应急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4)启动应急响应后,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出如下处置,其中危险化学品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还应根据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①发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指令;

②对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事故应急处置要求,指令县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③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局给予支持,及时通报波及或可能波及的其他县、区应急管理部门;

④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必要时协调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⑤启动一级、二级响应后,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协助指挥救援;

⑥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3现场指挥

为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启动三级以上响应后,成立由代表县政府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县有关部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等人员参加的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协调有关保障、支援工作,及时向县危化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乡镇人民政府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在其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到达事故现场的各方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现场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

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在组织先期处置的乡镇人民政府现场指挥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调整或设立下列(不限于)工作组:

(1)应急处置组:由县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消防救援、专业应急队伍等单位参加,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

(2)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工作。

(3)治安管理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协调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实施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依法侦查涉嫌犯罪行为等。

(4)处置保障组:由县政府牵头,应急管理、粮食和储备、财政、交通运输、发改通信管理等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交通、通信、电力的供应,负责群众紧急疏散安置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和疏散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等。

(5)综合组:由县应急局牵头,新闻宣传、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参加,负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及报送、发布以及媒体接待、事故处置综合协调、重要事项记录和相关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6)专家组:由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组成,负责研究救援方案,提供技术咨询论证,提出处置技术措施,供决策参考。

4.4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5信息发布

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在县委宣传部的组织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相关信息。未经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4.6应急结束

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并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在隐患已经消除后,继续组织救援。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或者暂停救援不具备恢复应急救援条件并经科学论证后),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结束响应。各启动了应急响应的单位要及时终止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类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3恢复重建

对受事故损害的公共区域,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财产和环境损害的恢复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5.4应急处置评估

履行事故调查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对事故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将事故处置有关档案资料移交县应急局归档。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县人民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故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应急值班电话应24小时畅通;县危化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按规定向县危化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掌握本区域内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通信主管部门要保障应急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6.2队伍保障

县人民政府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本行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或是依托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6.3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6.4物资装备保障

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县人民政府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完善应急物资、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6.5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确定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时的人员紧急疏散需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保证疏散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6.6技术保障

县应急局及县相关部门应建立或依托市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和联系制度,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加强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应急救援装备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的沟通联系,对相关紧缺技术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组织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6.7治安和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应实施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需要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6.8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人员院前急救、转运、后续救治及有关卫生防疫工作;红十字会等社会救援组织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参与救援工作。

6.9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可以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以及个人的物资、装备,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给予补偿。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事故灾难提供物资、资金以及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政府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动员机制。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县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制订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部门应急预案(或方案),并抄送县应急局备案。

7.2术语定义

本预案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 附件

8.1预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__〕101号)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__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

8.《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9.《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0.《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淮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__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__〕80号)

8.2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加强网络舆论引导。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油气输送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组织协调事故应对处置相关生活类应急救灾物资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指导、协调校园师生等做好应急疏散和中毒防护工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负责协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现行医药储备体系应急药品的调拨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组织指导协调事发地的现场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侦查、重点设施目标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遇难人员处置等相关事务。

县财政局:负责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地区对事故灾难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并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涉及地质灾害的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负责做好应对次生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因事故造成受损建(构)筑物的评估、鉴定、处置工作,指导事故所在地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参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工作;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等,做好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运送工作。

寿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淮南市驻寿海事执法机构工作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工具和港区(口)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协调地方管理水域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港区(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淮河干流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期间内河运输的保障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及灾民心理康复工作。

县应急局:承担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向县危化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指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指导、协调专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医药、食品等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对事故救援现场所需特种设备提供技术支持。

武警寿县中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力量参加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转移群众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组织指挥火灾扑救、人员搜救等。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天气情况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气象服务。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危化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县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转移人员生活安置工作,为县危化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危险化学品应急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与县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县危化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一)提高认识、迅速安排。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当前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安监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提出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检查并及时进行复查验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本次专项整治要突出落实,着重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级安监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跟踪督促、检查指导,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省安监局将不定期对专项整治进行督导检查。

(四)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各级安监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实施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通过整治要做到“五个一批”,即限期整改一批、严厉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暂扣吊销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警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级安监局要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逐级上报。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本地区专项整治阶段情况报送省安监局,20xx小学年1月15日前,各设区市安监局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送省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领。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在化学品生产、储存、加工、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中,一旦发生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迅速地控制事故,减轻损失。



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因此,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预案需要全面地考虑当地的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协调各方面资源,制定出详细且实用的应急措施。



在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需要对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应急措施等进行详细的研究,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另外,应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修改,以确保其与时俱进。



应急预案中需明确的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通讯系统、应急物资设备和资源、应急预案执行程序、安全防范措施等。



应急组织机构应由专业化的应急服务机构或科技服务机构承担,负责制定、实施、检测和评估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系统应由领导机构、应急指挥中心、联络组和现场指挥组成,指挥系统要具备协调性、快速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应急通讯系统应包括指挥调度通讯,信息传递和资源调配通信和现场信息收集和传递三个部分,其中信息传递和资源调配通信应由应急物资设备和资源的管理机构或调配专家负责,现场信息收集和传递应由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负责。



应急物资设备和资源应包括常备物资、专用物资和可调配的应急资源,这些物资和资源的准备要由各生产企业和消防机构负责,保证在化学品事故中足够的应急供应。



应急预案的执行程序包括拨打急救电话,及时疏散周围的人员,采用救援团队清理事故现场和承担相关责任等步骤。



安全防范措施方面,需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科学及时的储存、运输、加工和使用,并在事故发生前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总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对防范化学品事故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化学品泄漏事故、化学品中毒与窒息事故。

主要危险源有: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xx车间。

1.2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不限季节性,因员工操作错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包装桶腐蚀穿孔等都可能引起泄漏事故。

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在春夏季较多,春季多潮湿天气,气压较低,化学品挥发出的有毒气体容易积聚,夏季高温炎热,易燃液体容易气化挥发,员工往往因为天气炎热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容易导致中毒。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本厂涉及使用到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主要采用桶装储存方式,如员工操作错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野蛮装卸撞击、摩擦导致包装物破损)、或运输过程中倒塌等均有可能引起包装物发生泄漏事故。通过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预先危险性分析,一旦发生泄漏事故,不及时处置会导致水体和环境污染,遇到火源还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易燃液体易挥发,其可燃气体、蒸汽均具有毒性(苯系物),化学品容器如敞口放置,溶剂挥发产生有毒气体,如员工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未戴)、或防护用品失效、现场通风不良等,人体通过皮肤、呼吸道吸入,会导致中毒事故发生,短时间内的高浓度会致人中毒死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的第三章相同。本预案以消防抢险、抢修组为主导。具体见图3。

3处置程序

3.1预警

3.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现场人员监控、值班人员巡查,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或值班人员)立即向车间主管报告,并立即通知附近人员前往查看,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应急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危险部位进行巡、检查,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液化石油汽浓度报警器报警后,并立即通知车间管理人员前往查看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应急措施。

3.1.2采取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应急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定期组织各专业人员对生产车间的设备、设施和包装物的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3)加强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管理。防止容器、设备、装置发生泄漏。

(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对桶装(瓶装)的危险化学品严格入库检查,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桶装物料,禁止入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

(5)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验工作。对堵漏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3.2预警行动

3.2.1事故预警条件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预警。

3.2.2事故预警方式、方法

预警一般通过视频显示屏显示出的信号预警、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或现场人员发现异常进行预警。

(1)现场人员报警

当现场人员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除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大声呼叫预警。

(2)值班人员报警

值班人员通过视频摄像显示出的信号发出警报,报警时向安全主任或应急办公室报警。

(3)值班人员通过视频摄像发现事故预兆和发生事故时,向安全主任或应急办公室报警。

(4)预警方式方法

对内大声呼叫进行预警;对外通过固定电话或手机向有关部门和人员预警。

3.2.3信息发布程序

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或总指挥发布。

(1)值班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

(2)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严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后,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通过电话发布预警信号。各应急组织与部门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开展应急宣传、救援与人员疏散工作。

(3)预警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位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信息报告程序

3.3.1报警系统及程序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最早发现者应大声呼叫,并向本公司应急办公室报警。

3.3.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1)大声呼叫;

(2)电话报警。

3.3.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24小时有效的内部通信联络手段:

办公室值班电话:

(2)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信联络手段:

(3)内、外部联系电话见附件三。

3.3.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本公司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报警后,并迅速大声呼叫、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同时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抢险、抢救组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3.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本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抢险、抢修组人员展开应急堵漏、收容,同时用电话向消防(119)、区应急办和区环保部门报警。

报警时,说清下列内容:

3.4应急响应

3.4.1响应分级

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公司内二级响应(车间、部门级响应)、公司内一级响应(公司级响应)和公司外社会应急响应(即街、区的四级响应)。由本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预案应急响应启动。

1)二级响应

当发生小量泄漏事故(泄漏物未流出车间或仓库时),车间或仓库的力量可以控制时,启动二级响应。

2)一级响应

当发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车间或仓库),经二级响应尚不能处置时,启动一级响应。

3)公司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公司外,经本公司一级响应不能及时处置时,启动公司外社会应急预案。

3.4.2应急响应程序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生产部主管或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泄漏源。

(2)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决定启动响应程序,同时向119、龙岗区应急中心、环保等部门报警。

(3)二级响应,由生产部或仓库和消防抢险、抢修组组织应急救援。由消防抢险、抢修组组长任现场指挥。

(4)本公司的一级响应,总经理任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全部参与应急行动。由消防抢险、抢修组组长任现场指挥;警戒疏导组负责警戒和疏导工作;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器材、工具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讯和向外报警求援联络。

(5)公司外社会(即街、区)应急响应。当本公司应急力量不能控制时,立即向街、区应急办报警,请求启动公司外社会(即街、区)应急预案。

4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泄漏,警戒疏导组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撤离时应向上风侧方向疏散,在泄漏区设置警戒线,隔离泄漏污染区。

(3)消防抢险、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配戴好防毒面具,立即启动消防水泵,驳接好消防水带,用消防水冷却和保护未燃烧区,隔离现场,切断电源、火源,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扑救火灾时,若有作业人员困于火场之中,要优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用水压制火势,开辟出一条逃生通道。

若火灾快速蔓延,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时,应对可能被影响的建筑物喷水进行冷却。

当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公安消防队说明清楚。应急队员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如事故扩大有危及生命危险时,参与应急的队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地方。

(3)指挥部和现场指挥根据现场处置情况,作出公司外救援的决定。

(4)医疗救护组的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中毒人员进行急救,或送院救治。

(5)后勤保障组应按指挥部的命令,做好堵漏工具、材料等的供应工作。

(6)保安值班队员接到事故预警信号后,立即开启公司大门,必要时派人到相关路口带引消防车。当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将事故情况向公安消防队说明清楚。应急队员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如事故扩大有危及生命危险时,参与应急的队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地方。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我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乙醇,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生产,从购进、储存、使用环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购进管理

1、加强供应商审核,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保证产品质量;

2、由于货源充足,购买方便,我们本着“按需购进,降低库存”的原则,根据生产使用计划,每次只购进不超过1周使用量的乙醇,尽量减少库存;

二、储存管理

1、公司设有按照危险化学品贮存要求建设的危险品库,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应急救援设施(沙箱、灭火器等)进行更换保养;

2、库管员每天上下午进行巡检,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巡视周边环境,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三、使用管理

1、确保使用环境安全。乙醇主要在中药提取车间使用,为防爆车间,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对该车间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安排专业人员对提取设备、管路、水电气、照明等设施全部进行了一次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硬件安全;

2、对车间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车间的每个人都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并能按规程操作;

3、在生产过程中对乙醇做到现用现领,不在车间储存。

通过两个多月的危化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对危化品的购进、储存、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了梳理,逐项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一经发现、限时整改、专人负责、检查验收,对公司的整个安全生产工作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工作方案贯彻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学习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3月9日前完成)

由安全部牵头负责对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危化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进行对照,列出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清单;供电部对变电站所,进行摸底,于3月8日前将结果清单报安全部汇总。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三)整治消缺阶段(3月28日完成)

根据企业危化品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列出“危化品安全风险”,对涉及隐患全部进行“五定五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式通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整治过程进度自查(11月30日前)

每月24日由安全部将治理进度报SHANGJI公司验收。

(五)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

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多经部、安环部审核。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

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物化生教师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实验员及物化生教师开展风险辨识,严格危险化学品试剂购买、领取、储存使用、登记制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突出重点,对化学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化学实验员树立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保管室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箱(双人双锁),建立完善实验后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

(二)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査,加强实验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三)检查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储藏室是否防盗、防水;防盗门是否双人双锁;是否通风,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有针对特殊化学品使用的个人防护器材。

2.是否制定严格的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的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台账。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及余量之间是否统一,账上的余量与实际库存量是否一致。

3.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是否设立醒目标识牌,标明储存物质名称、类别、实时储量、理化特性、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方式等。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指的危险化学药品,系学校化学实验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剂、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校长、法人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校长

成员:

职责: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有效地处理出现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安全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室或专用柜(橱)内,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灭火防晒等安全设施,专人专管,落实职责。

2、使用

危险化学药品按当日限量等有关要求,填写领物单,按程序审批,专人领取。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的原则。

3、组织管理人员(包括师生)宣传教育培训有关危险药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包括自救、报警、防范、撤离等,同时备足备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和物资,以防万一。

4、学校分管领导和执行人要定期检查药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应急措施

1、危险化学药品一旦发生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及时统计药品的数量、名称和价值等书面报学校校长,学校将根据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质酌情处理,并如实报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在实验操作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疏散师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时间送受伤师生校医务室或市级医院救治,及时报119、120等有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报学校校长。

四、其他

事故发生后,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查明原因,计算损失,落实职责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学校校长。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校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人员及学校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以及由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它危险化学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潘南小学学校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动。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并进行明细登记,全面记载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四)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负责,并负责落实保管责任制,要责任到人。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应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以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六)购买剧毒化学品,必须提请实验室与学校办公会批准,使用公安部门出具的购买凭证或准购证到指定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单位购买。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院(系)应建立集中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二)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四)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五)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第六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潘南小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分级、分类收集化学固、液废弃物,定点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并及时转运到学校实验室固体废弃物暂存库,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化学固、液废弃物。

第七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实验的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应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

第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避雷、隔离等设施。

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账账、账物核对,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

第十条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将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导处和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xxxx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努力作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安全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入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监管环节的专项整治,使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根据《xx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企业;突出化肥,氯碱等行业,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隐患和缺陷;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进行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了重大危险源的调查摸底,逐一建立档案,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797处,其中生产企业89处,经营企业708处。

3,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xxxx年多次开展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非法力度。全年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指导5000余次,出动检查车辆人员1万多台次,关停并转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罗庄,临沭等县区依法取缔了30多家不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评估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治理,先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建议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些拒不整改的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分别进行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4,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为在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我市制定了《xxxx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原则和指挥机构,明确了救援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及经费保障;苍山,郯城,费县,平邑,临沭等县区也都编制了本县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全市有98个生产企业,1300多个经营单位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进行了演练。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稳步开展

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定点,登记等工作程序,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定的申办程序,严把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加油站,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安全治理,严格经营许可条件。

xxxx年已完成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5家, 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00多家加油站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987家,已出安全评价报告的有57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县区上报加油站申办材料318家,已上报省局298家,不合格的30家,省局已发证的有189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65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申办材料13家,出具经营许可或年检证明11家。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乙种经营许可证换发的前期工作,已在沂南,平邑,莒南,临沭,苍山,费县,沂水等县进行了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培训。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我街实际,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

(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企业要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危化品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是指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中,针对可能发生的危化品泄漏事故,制定的一种专门的应急预案,以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健康。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1.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具体的危化品类型和泄漏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概述、事故原因、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人员疏散和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2. 培训人员:针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中的关键人员,开展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知识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技能和流程。

3. 建立应急机构: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中,建立专门的应急机构,负责处理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

4. 建立监测体系: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中,应建立专门的监测体系,对危化品的泄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5.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中,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可能的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应包括应急响应计划、应急响应人员、应急响应物资、应急响应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6. 加强安全管理: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和管理,预防危化品泄漏事故的发生。

7. 定期进行评估:危化品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评估机构应包括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中的专家和政府部门。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XXXX号文,《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使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分厂编制了《XXX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分厂用于生产的化工原料、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等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严格落实集团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档案,抓好基础工作

1、分厂要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储存数量、存放地点、建立台帐。

2、分厂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分厂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资料档案。

3、分厂对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需组织使用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对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再次进行辨识,将岗位安全与职业危害风险告知相关操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内容。

(二)、开展使用环节安全整治

1、分厂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进

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分厂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3、分厂加强应急管理,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足够数量的急救器材、设备物资。

4、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挂账。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检查

1、分厂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了安全整治专题会,安排部署工作,并制定分厂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

2、分厂由领导带队,对分厂全面开展了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登记挂账。(二)、集中整治

分厂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了相关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XX日前对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升

分厂将于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自查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闭环管理,全部完成整改。

XXXX 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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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配合安监分局有关工作部署,做好评级、分类、检查各项工作。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自觉开展安全情况自查,填写普查情况表格。

(二)全面实施,狠抓落实

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督查是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按照本方案对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出的检查频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检查督查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督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加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安全检查督查频次,督促企业搞好隐患整改。

(三)及时跟踪,加强沟通

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的登记建档工作。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每个月末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的情况联同《xx区安全生产检查月报表》书面报安监分局。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一、装卸

1、搬运、装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摔、碰、拖拉、翻滚、野蛮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等,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没有划定禁火区,作业人员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二、运输

1、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中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翻车、撞车,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合格或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在行驶途中发生泄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混装混运互为禁忌物料,运输中由于货物相互挤压致包装破漏,二种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混合,会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三、扑救不当

发生火灾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致使火灾扩大,造成更大危险。

四、储存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控制不严,各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汽车排气管火星、烟囱飞火等外来火种;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等,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或易燃物品蒸气扩散和积聚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或在库内改装打包,风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

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7、雷击。危险品仓库或露天的储罐遭受雷击,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化学品泄漏,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泄漏的危险、危害。处理泄漏根据具体情况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疏散有关人员,隔离泄漏区。根据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征而定。

2、切断火源。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时,立即停止泄漏区周围一切可以产生明火的作业,严禁火种。

3、处理人员的个体防护。根据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质,选择适当

的呼吸器、防护服、橡胶长靴、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防护。

4、堵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如坚固包装容器桶盖,在漏点打卡子,包装桶底部渗漏时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伙。

6、利用围堤火容。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范围扩大。

7、冲洗。对能溶于水或能与水混合的物质,用水大量冲洗,并收集废水,使之流入污水处理系统或集中处理。

8、转移回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适当器具对泄漏物进行回火。

二、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火灾扑救。装卸、运输中发生起火事故,组织现场人员根据着火物料的特性采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和控制。

2、报警。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人员紧急撒离或转移。火灾发生时,组织现场人员和周围人员向逆风向安全地带转移。灭火人员在火灾热辐射超过或估计超过人体的安全限度时,要采取紧急避难或人员撒离。

4、防止火灾扩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况下,组织人员将火场附近的危险化学品物料,尽快运出,远离火灾现场。对无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装物料,用水冷却,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场上如果有液体流淌火,用黄沙、泥土等,构筑起堤坝进行堵截,阻止火势蔓延。

6、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介绍燃烧物料名称、数量、危险性、有无毒性等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问题为导向,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显著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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