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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范文|水边的故乡读后感(收藏17篇)_水边的故乡读后感

发表时间:2018-11-08

水边的故乡读后感(收藏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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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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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 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平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平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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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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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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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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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故乡,但是有一群孩子,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村。他们的故乡在不断的迁徒的鸟背——《鸟背上的故乡》。

《鸟背上的故乡》为为胡继风之作,讲述的是一群农民工的孩子,他们有的跟父母在一起,但多数都相距千里之外。那些“留守儿童”在本该受到亲情的年纪下,早早的学会了自强自立与面对困难。但是,他们也并不是真的不需要亲情,他们试图挽留过,也试图寻找过,但是结局都各有不同。

曾有一个男孩为看见父母被蚊子咬的血肉模糊;有一个女孩为了和母亲多一些亲密,最后想到母亲也有苦,把自己爷爷写的信撕成碎片;有一个孩子为了挽留母亲而尿床,却被母亲视为可以冲走霉运,而为了不影响下一年的财运,让孩子跟奶奶一块睡,孩子最后一走似乎是永远……

“让人陌生,却又无法不为之动容”,这是刘绪源给本书的评价。是的,作者所写的并不精致圆熟,甚至有一些粗糙稚嫩。但是这些文字情感强烈、真实,很容易引人入胜,对人物产生同情且真切。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农民工孩子的辛苦,以及这些孩子的勤劳和善良,忍耐与坚强、乐观与担当。

看完了书,总会思绪万千。现在留守儿童、农民工这种现象已成为社会热点,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社会的关注给出的效果并不佳。截止20xx年8月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仍有697万人;截止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外出农民工就有17425万人。“鸟有一个巢,人有一个家”,每个留守儿童都渴望有一个“家”。

《鸟背上的故乡》让我们读懂了儿女与父母的情,与他们的苦,愿世上不再有留守儿童,愿每个儿童都有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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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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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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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鲁迅的文章――《故乡》。鲁迅是我最喜欢的的作家之一,他是一名文学才子,但是他在《故乡》这本书里我没看到像鲁迅别的文章一样特别优美的语言。但是在这里我看到了,鲁迅发自内心的那种淳朴的语言。而且这里面还有人人都知道的《阿Q 正传》,还有家喻户晓的《孔乙己》。

用了两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我读的很快,因为我每读一句就迫不及待的想继续下面的文章。鲁迅那种淳朴的语言让读者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很想读这篇文章。不仅是因为鲁迅那淳朴的语言,还以为这里有能让大家很感动的故事,有鲁讯小时候的回忆。

这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阿长与《山海经》。因为里面的故事颇为感人。因为她黄胖而矮所以大家叫她阿长。阿长是鲁迅家的保姆。她每时每刻都在教导着鲁迅。教鲁迅基本礼貌,而且还教会了鲁迅要节约粮食,还给鲁迅买书看

我喜欢鲁迅淳朴的语言,喜欢鲁迅家的保姆阿长,喜欢鲁迅的感人故事,喜欢鲁迅那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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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平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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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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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边的文字屋》这篇文章讲述的是曹文轩先生自己的亲身经历,小时候看小伙伴一起用泥土、树枝和野草做小屋,而自己常常喜欢独自一人盖屋子,再后来就用积木建屋子,而长大后,儿时的建屋欲望却并没用消退不仅没有消退,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人生感悟的不断加深,而变本加厉。只不过材料变了,不再是泥巴、树枝和野草,也不再是积木,而是文字。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这其中有许多文字令我感动,

像天空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就是一派纯粹的蓝。一切都很美。我也喜欢天,干净,一直很向往草原的天空,那种空旷的开阔与洒脱。抬起来,仰望着天空,头脑中一切的不愉快就都会丢在脑后,心情随风,淡然、恬适。

还有屋子就是家。屋子是人类最古老的记忆。家就是庇护,就是温暖,就是灵魂的安置之地,就是生命延续的根本理由。

人人都有家。一个不大的地方,却容得下我们心中所有的悲欢离合;只有几个人,却包括了我们心中所有挂念的。我有个家,让我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可以自豪地说出:回家。让我在遭遇风雨的时候可以有一个躲避的地方;让我有了烦心事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倾诉的地方。有时候,只有在家的面前,我才有勇气放肆地哭,然后破涕为笑。每当我回到家,看到笑吟吟的妈妈为我准备好了饭菜,爸爸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上的足球赛,我就会从心底里荡出一股笑意,那句回来了,快吃饭吧。是那么随意,却透着那么一股浓得化不开的爱。妈妈那满脸的笑意和满足让我觉得在吃饭时猛吞一大口,然后称赞地说:好吃,真好吃。是对他们一天忙碌和操心最好的报答。

我们毎一个人一出生就都有属于自己的家,也就有了自己的背景,也许这个家给你的不仅仅是快乐也有悲伤,但无论走到哪里,都感受不到家里的幸福和温暖,那些长年在外的人们回不了家,但仍然思念着自己的家乡,想念着自己的亲人,让我们手握手,保卫自己的家,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我真高兴有这样的一个背景。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我长大后,靠自己的努力为自己的小家庭和祖国这个大家庭贡献自己的力量。让小家庭更温馨、幸福;让大家庭更富强、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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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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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 水边的故乡读后感 ⬙

当我看到《水边的文字屋》这个题目时,我觉得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呢?水的旁边怎么还有一个装着文字的屋子呢?这是不是真的呢?于是我便怀着强烈的好奇心看了下去。

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这是曹文轩先生自己的亲身经历,小时候看小伙伴一起用泥土、树枝和野草做小屋,而自己常常喜欢独自一人盖屋子,再后来就用积木建屋子,而长大后,儿时的建屋欲望却并没用消退不仅没有消退,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人生感悟的不断加深,而变本加厉。只不过材料变了,不再是泥巴、树枝和野草,也不再是积木,而是文字。

曹文轩先生的童年真是好玩啊!我小的时候,也像曹文轩先生一样有过这样好玩的事情。

记得那一年,不到三岁的我天真地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我指了指地上的影子。妈妈笑了笑,对我说:这是你的影子呀!我抓抓脑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由于出于好奇,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影子。我发现自己的影子时长时短,时高时矮。因此,我很害怕,哭着对妈妈说:妈妈!影子会动!他常常跟着我!妈妈温柔的对我说:傻孩子,因为影子是你的呀!所以,影子会跟着你。

第二天,我把朋友们聚在一起说:咱们来个踩影子大赛好吗?朋友们拍手叫好,但不知道怎么玩。我得意洋洋地说:玩法很简单,看谁踩对方的影子次数多,就算胜出。说玩就玩,我们你一脚,我一脚地踩了起来。突然,太阳被一大片云遮住了,天暗了下来。我尖叫起来:啊!我们的影子都不见了!小伙伴们也叫了起来:对呀!对呀!怎么办?怎么办?我哭着找到妈妈:妈妈,妈妈,影子不见了!妈妈亲切地说:因为光线被遮住了,影子就不肯出来了,等到有光时,影子自然就出现了。果然,过了一会儿,影子又出现了!我拍起手,连声叫着:好耶!好耶!影子又出现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我童年时的天真与幼稚而哈哈大笑。是呀!童年是五彩缤纷的,也是无忧无虑的。尽管童年已经离去,还值得我们去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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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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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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