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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精品十三篇)

发表时间:2020-12-12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精品十三篇)。

⍟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 ⍟

小五是发小,眼睛圆圆的,总顶着一朵蘑菇,我常常笑她很傻,她常常说我世俗,但我喜欢跟她在一起。中考那年,因为她的成绩一向很差,最后如愿去了苏州的一所卫校。而我,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也如愿进了一所重点高中,她的生活平淡如常,依旧是听她的歌,走她的路,搞她的一套特立独行。而我却翻天覆地,面对涌来的成绩,我不堪一击。第一次月考,年级478,心碎,抱着卷子在宿舍哭,那种一直遥遥领先所养成的骄傲瞬间被击溃,把我打得像只流浪狗。此后,我努力过,可成绩也只是堪堪年级一百多,还时有波动,于是我也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高一下学期,学校决定文理分科,理由是我们这届学生实在太不像话。我拿着表,我不知道填些什么,于我而言,文理都一样,反正那么差。我拿着表回来宿舍,打了电话给小五,她说,你学文吧,学文的男孩子都很帅气。我说“哦”,于是我唰唰填满了。我没告诉爸妈,也不想,他们或许也不想,因为我再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好学生。我是流浪在城市的狗,打翻了命运。小五在卫校过得很好,她是这么说的,我也相信。她常在微博上晒些生活照,背后却总是一片空荡荡的操场,她学了吉他,像个男孩儿一样,盘在操场上。我能看见,琴声悠扬,她在对我笑。

我怀着满满的期待进了文科班,我心醉了,男女比例完全崩塌,这里是男生的天堂,更是男生的疯狂。我越来越越厌烦这里的人,这里的事,我在掀了桌子之后打电话给小五,我说:“你他妈混蛋”。小五没说什么,但我却好像看见了她的哀伤,摸到了她的呜咽。我感到一阵心慌,可我也不想做什么挽回,也不知道说什么,我任话筒悬在空中,心里好像有种叫做忧伤的感觉涌过。小五依旧在晒她的幸福,而我依旧在舔我的伤口,在等命运放手,在等生活快走。之后,我还是向小五道了歉。不过,却在她身上听到了疲倦。

我一直不懂小五的背后为何总是一片空荡荡的操场,一直不懂小五的疲倦,一直不懂小五的哀伤,我甚至不懂小五的思想。原来生活是左,理想是右,我们走在生活的街口,披着迷茫的风衣,渐行渐远。春节那天,我去小五的新家。我很想她,我希望有一如既往的拥抱,有那顶蘑菇,有她独特的笑。可好像一切都成了堕落在撒哈拉的陨石,找不到,茫茫无边。她奶奶说:“她去了卫校两年以后,就瞒着家里人出去打工了。”我终于知道小五的寂寞,也终于知道小五为何总是听我说。原来小五这么冷。

我拿起电话,我对小五说:“你他妈混蛋”。小五哭了,那么无助,我能看到四周的黑暗里,只有她在坚持她的梦想,她迎着风,执着理想的剑芒,一路打打杀杀。她一定受了很多伤。她说:“她赚的第一桶金被她的男友骗了。”我说:“没事儿”。当然没事儿,可是小五,我想你,或许世界是一朵奇葩,我和小五都活着,只不过小五一路向左,而我被生活逼的向右。我打好面向生活的单程票,于是火车半路出轨了,可也终究没有向左,只不过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伤痕。因为对文科班的厌恶,我越来越觉得格格不入。我开始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抽烟,打架,我是混混界的神童。于是我学了体育,到这里,我才懂,原来这里才是我的归宿,我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哪怕父母逼我。体育训练时,我用命在奔跑,用汗水撒过青春,用汗水模糊伤痕,但我在笑,因为我知道,我找到方向,做了我想做的。小五与我越走越远,她飞向远方,我依旧在歌唱,但我知道,我们都做了该做的。小五常说:“哪怕世界给了我满身伤痕,我也要笑着打好绷带,对世界说:“我不痛”。

再次见小五的时候,她已经是店长了,我有些惊叹,可又释然,这傻姑娘受了那么多苦,为什么不能呢?小五是世俗不愿看到的产物,她成就了太多不该成就的生活,我想和她在一起,是朋友,可生活左右着我,我漫无目的的走在城市的夜里,最后跌进了臭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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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个“坏”班长叫曾浩,今年八岁。不高不矮,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双细细的柳眉,很好看!

我记得今天下午去上第二节课的时候,我和塞布丽娜、刘小毅和李倩跳过橡皮筋。当我和李倩跳到最关键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我要跳过橡皮筋。”回头一看,发现“坏”的显示器——已经好了。我埋下头不说话,很不开心.

曾浩加入后,每次我们跳到最关键的时刻,她总会想出一些不好的点子来“欺负”我们这些“弱者”,害我们这些“无辜的”“普通人”牵线搭桥。

“滴答,滴答,滴答。”铃声响了。因为是音乐课,在音乐室,所以要去五楼。一路上,我们几个人说:“什么班长?一个带引号的班长说要改掉坏脾气!这叫矫正吗?”尤其是我,气得脸颊直冒泡。“没有人会欣赏这种班长。就算老师知道了,这个‘坏’班长也会‘停止呼吸’。”我说。

下课后,“坏”班长向我走来。我想起了上节课结束时的不愉快,试图装作没看见似的走开。然而,“坏”班长径直走向我说:“余郁芳,我刚才错了,你别见怪。真的很抱歉。”说完,还朝我微微笑了笑。

听到这句话我真的很尴尬,也深深的后悔刚才的想法。于是我说:“没事,我已经原谅你了。不过,你以后不要‘火山喷发’了!”

看,这就是我们班的“坏”班长。我真的很钦佩她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

⍟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 ⍟

人们常说:碌碌无为是庸人所为,奋发图强是智者之举,梦想便是奋发图强的动力。有梦想就有动力,我就是一个有梦想的小女孩。

上幼儿园时,我看见电视上的警察叔叔和阿姨们非常英勇,也很神气,于是我想:如果长大当一名女警,那该多威风啊!神七升天,我看到宇航员在太空遨游,心想:多么神气的宇航员啊,我长大一定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女宇航员。

古人云:人必立长志,而不能常立志。现在读三年级了,我很久都没有什么追求和梦想啦。后来,我渐渐发现同学张斯然作文写得非常好,老师经常念她的作文,我好羡慕。内心突然有股冲动:对,长大当名作家!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看书,有时还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努力练习写作的基本功,渐渐地我对看书、写作越来越有兴趣了。

记得有一次,我一早起床又在看书,书的世界真是太精彩了,我全然忘记了一切。正当我看得起劲,突然,一根粗棍子在我眼前晃动,我抬头一看,只见妈妈正站在我面前,准备实施家法,原来她喊我吃早餐喊了十多遍我都没听见。见情况不妙,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作文书慢吞吞地向餐桌走去。吃完饭,我又连忙爬进我的书堆,尽情的遨游书海。妈妈见我对书如此痴迷,就给我办了一张书卡。图书馆里的书可真多,在这里,我狠命地啃,疯狂地吃,恨不得把整个图书馆都装进我小小的肚子里。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总觉得自己有种欲望。一有空,就会拿起笔,把看到的、想到的都写下来,这样我才觉得痛快。有一次,我把自己的作文《漂亮的文具盒》给爸爸妈妈看,爸爸妈妈都惊讶得张大了嘴巴,根本不相信是我写的,因为我才读三年级,就写了整整四页,而且语言是那么的流畅,连标点符号也很少有错。老师知道后,不但把我的作文念给同学们听,还推荐在报纸上发表呢,写作让我尝到了甜头。

直到现在,我一直在坚持着我的这份梦想。我想,不久的将来,凭着努力,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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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小明是一个非常有天赋和才华的人。他从小就对艺术和文化感兴趣,尤其是音乐。他能灵活地演奏多种乐器,并且能够创作自己的音乐。他还善于绘画和写作,并一直在这些领域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



小明对音乐的热爱源于他小时候的一次机缘。当时他在父亲的朋友家玩耍,偶然听到了一位老人演奏古筝的声音。那一刻,小明完全被音乐所吸引。他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学习如何演奏古筝和其他乐器。他还开始创作自己的曲子,在课余时间里自己谱曲、编曲、排练等等,持之以恒地坚持了好几年,最终成为了一名非常出色的音乐家。



小明的音乐才华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他不仅在学校里得到了许多音乐比赛的奖项,而且在自己的社区和城市的音乐会上表演,也得到了大家的喜爱。他的音乐作品传遍了许多地方,甚至有人邀请他去国外表演。



尽管小明有着非常出色的音乐才华,但他并没有止步于此。他也喜欢文化和艺术的其他方面,包括绘画和写作。他的绘画风格独特,能够表达深层次的思想和情感,受到了许多人的称赞。他的文学作品则充满了真实感和情感共鸣,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的内心世界。尽管他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他并不会放弃尝试其他领域,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



小明是一个非常有才华和天赋的人,但他的成功不仅仅由此而已。他也是一个非常勤奋和努力的人。他一直以来都在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技巧。他在学习、排练和表演中都非常认真和努力。他也很自律,在自己的时间管理和生活习惯上都有很强的掌控力。这些品质让他在音乐和其他领域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我看来,小明是一个非常值得学习的榜样。他的才华、勤奋和努力让我深受启发。他的成功也让我相信,只要我们愿意努力和坚持不懈,我们也能够接近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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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起表姐,就不得不提到我的童年。别人的童年五光十色,我的童年,该怎么形容呢?部分疼痛,快乐多数。在外婆那种复杂难以理解的眼光中,我读到厌恶,于是乖巧规矩,做个乖孩子。没错,要乖,那时对自己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乖,我一定要乖。这样才会讨得喜欢,不会被讨厌。众人眼中,我是个沉默寡言,一天到晚只知道看书的孩子。的伙伴,只有一同长大的表姐。

我的表姐,是个典型跟我相反的例子。她很活泼,能言善道,聪明伶俐,几乎所有一般小孩应有的天性她都具有。提到她,大人眉开眼笑,提到我,或皱眉或叹息。所有目光,自然而然都聚集在她身上。大人都告戒她,要她别跟我玩,不成气候,像我这样阴郁的孩子,不适合做朋友。可她置之不理,对我依旧如初。给我娃娃和好吃的,带我在周围闲逛,将我引进热闹的群体。微笑渐渐爬到我的脸上,这才体会到快乐的感觉,感受到除父母外来自外界的爱。

在跨进学校的坎后,情况逆转,我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孩子过渡到了懂事好学的优生形象。本被用来作反例的我变成了榜样。大人疼爱我的程度开始超过表姐,一切只因为两个字:成绩。因为这个用红色墨水写在白纸上的数字,我成了宠儿。尤其在二年级的我做对四年级的表姐的试卷题时,大人对我的称赞增多,无知的我,却不知道,表姐的自信和笑容,正一点点被我无意间夺走了。她不再轻易对我吐露心声,也不再和我那般要好,纯真的目光中,添加了些异样的元素。然而我却什么都做不了,仅看着她逐步远离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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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阶高



我所写的这个人,他叫李华。李华是我高中母校的一名高二学生。他有着一张英俊的脸庞,一头略微有些凌乱的黑发,一双明亮而富有神采的眼睛,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



李华虽然并不是班级里学习成绩最好的那个,但他却一直怀着征服高山的决心在努力奋斗。他对学习有着极大的热情和渴望,永远保持着求知的好奇心。每天早晨,还在黑暗中的时候,当许多人还在熟睡中时,他就已经起床,一个人安静地坐在书桌前埋头苦读。他的学习态度一直是认真刻苦,永不言败。他知道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学校里有所作为。他并不满足于以往的成绩,总是时刻鞭策自己,希望自己能够有所突破。



李华同样具备良好的品德和用心待人的素养。他乐于助人,热心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他曾参加过学生会及其他多项社团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着身边的同学。他总是坚信,通过努力帮助他人,自己也将得到成长。他是那种不会见异思迁,不会对他人自私行为视若无睹的人。他会坚守自己的原则,虽然会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但他深信这是一种对社会、对他人负责的表现。



不仅在学业和品德上,李华在体育方面也有很大的造诣。他热爱运动,从小就积极参加各种体育项目锻炼自己。无论是在学校的篮球比赛,还是在户外徒步旅行,他总是尽力发挥自己的能力。他喜欢挑战极限,乘风破浪。他参加过校际比赛,并为学校赢得了许多奖项。他的体格和毅力使他在体育方面脱颖而出,赢得了他人的赞许和尊重。



李华不仅有学业、品德和体育上的突出表现,他还兼具文艺才华。他是学校乐队的主唱,音乐是他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他用自己的歌声传递情感,表达自己的思想。他的歌声激发了许多同学的热情,他们也都加入了乐队,共同享受音乐的魅力。他用歌声唤醒了沉闷的空气,为校园生活带来了不一样的活力。



李华是一个从不停下前进脚步的人,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目标和理想。虽然他并非高材生,但他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一堂课,对待每一个挑战。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



总的来说,李华是一个极富朝气、积极向上的高二学生。他拥有良好的学业成绩、高尚的品德和优秀的体育才能,同时还展现出他在音乐方面的才华。他是一个能够为他人、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也是个勇于追求理想的人。他在踏上高中之旅的台阶时,心怀梦想,一步一个脚印地不断向前。他虽然脸上时不时会流露出一丝疲惫,但他从未放弃过。



李华的成长之路注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他始终坚信:“台阶虽高,我能攀登;路途虽长,我会坚持。”他坚定地迎接挑战,他无惧失败,他一直在前进。李华是我高中的瑰宝,他的成长之路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旅程,更是一段饱含希望与动力的故事,也是每个年轻人应该学习和追求的榜样。

⍟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 ⍟

什么是女孩儿?女孩儿就是一群嘻嘻哈哈将快乐与幸福带给每一位的小天使。女孩的真诚可使铁石感化,女孩的美丽可使盛开的玫瑰失色,女孩的温柔可使汹涌的波涛平静。每个女孩都有一段如梦般的花季。快乐中又带点烦恼,如此地有滋有味。

女孩儿似乎就是快乐的代名词,无论在哪里都能听到他们的欢声笑语,像山泉般清澈明亮,又如百灵鸟般甜蜜。女孩儿热爱文学,心情好时总免不了要对蓝天白云感慨一番。她们喜欢聚集在一起讨论琼瑶笔下的陆小双,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这些泪美人经常让女孩着迷。

闲来无事,女孩儿总爱往小商贩那儿跑,看看那些精美而又不贵的小饰品。当她们看到喜欢的东西时更是爱不释手。这时她们总会耐心地与小商贩讨价还价,终于买下来了,激动之情难以言表,她们总会小心翼翼收好自己的东西,无聊时又会拿出来细细欣赏。

女孩儿也爱在运动场上寻找快乐,在旁人眼中足球与篮球是男孩的专利,至于女孩子就该学会安安稳稳地走路做事。可女孩却从没有这样认为,她们会在运动场上尽情地奔跑,任凭汗水从脸上往下淌。或许会有人在旁边指指点点,可女孩儿从来不在乎,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只要我活得快乐就好。

花季的年龄,充满幻想,五彩缤纷,然而快乐公主也会遇到烦恼事。

⍟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 ⍟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翻开那张签有你名字的贺卡,看着那再熟悉不过的字迹,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只有在桌前默默地道一声:祝君一路平安。

谁叫命运这么捉弄人,谁叫你我之间友情比海深?本来约好永远不分开,如今却不得不天各一方。也许高考的钟声响过之后真地会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兴高采烈地跨入大学校门和垂头丧气地回返校园不得不让你我之间产生心灵上的屏障。

我默默地,静静地走在校园里,花草依旧,楼舍依然,可行路人已变。还记得高一开学时我们的第一次谈话吗?那时我们惊奇地发现:三年的初中生活我们虽同在一个学校却未曾相识,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军训时,你我之间时常被教官当作走姿不正的典型,直到今天,当我看到校园里晃动的绿军装,我便忆起了当年的你我。人生匆匆,高中的三年生活瞬间即逝,漫步校园,物是人非。我选择了复读,同时也选择了回忆。

你我共处在这里三年,我与你同桌两年,这份手足之情又怎能让我忘怀?你生性好强,从不肯服输,我们都喜欢看球,于是你我之间的口争连续不断,从皇马争到巴萨,从世界杯争到欧锦赛,烽火突起,喊声震天。学习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我无法用思念抹去这份情感。你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我已在这里开始了一年的复读。那天,你来看我,我看到你的眼神里流露出了无奈和伤感。临行前,你笑着对我说:“明年海淀区见!”我当时也笑着向你保证说:“一定!”那天是你要去北京的日子,可是天公不做美,下起了雨,我知道你总不习惯带雨具,去车站的路又要挨淋了,我无法去为你送行,可我只有留下这份遗憾,因为我还有梦想要去实现。我真的想看到你那远去的背影,看到你在车窗内挥手道别的瞬间,听到你那熟悉的声音。“没人分享,再多的成就都不成圆;没人安慰,苦过了还是酸。”用我最喜欢的歌声为你送行,让我们在共同的祝愿下一帆风顺。

⍟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 ⍟

“真冷啊!今天好象是冬至吧?”“是呀,怪不得人家说冬至是一年中最冷的的一天了!”

“赶快走吧,冻死了!”1我边走边拿暖宝热了热手。

“嘶……呜……嗯,你快看!”“什么呀?”“你快看是不是一个老爷爷在翻垃圾筒?”我向垃圾筒指去。

“哎,是真的哎,这么冷的天,这个老爷爷居然在翻垃圾筒,太可怜了……”

老爷爷的个子大约在一米六左右,头上戴一顶破帽子,露出的头发隐约看得见斑白,脸上满是风霜与岁月的痕迹!一双破旧的棉鞋,仿佛是全身上下最暖和的地方,身旁放着一袋装满易拉罐的面袋子,让人一下就明白了他的“职业”,一个捡拉罐的老人。

那个老人背有点儿驼,不知为什么我见就起了我的爷爷,于是我们就跑过去想问一下他是否需要帮助,他好像对于我们的到来充满了疑惑与自责,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就走。”当我们说明来意时,他满脸的疑惑,看着我们支支捂捂地说:“我……你们可以把那两个瓶子给我吗?”当我们给他瓶子时,看到了那双僵硬而又弯曲的手,那一双手上全是老茧。接到瓶子时,他声道谢,我俩呆住了,还想再问些什么时,他已经走了,留下的只是雪地上的一串脚印,以及那双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满是老茧的手。

尊严是自已的,它们可以放逐,我们又何必执着?灵魂是自已的,它们可以飘飞,我们又何必耿耿于怀,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接爱自己的狰狞,为何自己却又不能释怀?尊重是我们的,给予他们,或许不如说是给予自己。对于人生的理解,爱与尊重——我们或许只是自爱,与他人又有何干?

那个老人,那个驼背的老人,让我鼻子酸酸的。两个瓶子,两个瓶子在别人的眼眼中一分不值,还有些碍路,却可以让那个老人感激连连。在为老人伤心的之余,我不禁思考,老人的儿女呢?老人为什么在外面以捡破烂为生呢?我们国家究境有多少个这样的驼背老人呢?没有得到答案,脑海中只留下了一大串问号罢了……

⍟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 ⍟

时光静静地流淌,当路边的路灯换了一拨又一拨,当梧桐叶儿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当周围的诸多小店变身超市网吧,当手推单车的学生换了一帮又一帮。街角,妈妈还是默默守着她那方不大不小的店面,守着一本本各有人爱的书,守着书本后一个个或年轻或苍老的笑脸……

实话说,卖书的地方就是个交易场所,谈不上什么素雅的书香。书的利润微薄,有时或许几本书才赚上一块钱。当别人好言相劝说她改行卖卖衣服,文具什么时,她总是一边持着鸡毛掸抹着书上的灰尘一边笑着摇摇头说:“拉倒吧,做惯书这一行了,况且许多都是老主顾,怎好让人家半途买不到书了呢?”这么长时间,妈妈的书店依旧是白天开晚上关,与隔壁的那家很老的理发店“并肩作战”古旧的门面撑着一批批新书的气息,索绕着妈妈细心周到的心意。

妈妈时不时还炫耀一下:“看我的书店,离姜中不远,又靠着人民医院,离住宅区也近,方便了一大圈子的人!”当面庞稚嫩朝气蓬勃的少男少女进来兜两转儿时,妈妈便笑盈盈地推出几款思维、智慧类的书,供他们学习之余开拓视野、放松心情;当稚气初脱而青涩未褪的青年工作者前来挑选书刊时,妈妈总会奉上最新的潮流时尚杂志,让他们在刚从学校解放出来的头两年,痴狂一回,享受生命的年轻与美好;当工作稳定、事业有成的商业人士闲暇之余开着小跑车光顾时,妈妈已挑好他们爱看的书以备别人工作之余让疲倦的心灵摆脱金钱的纠缠;当老头骑着老旧的“文物脚踏车”啍嗤摇来时,妈妈早为挑剔的他们抹平了报纸的皱角……当初的少儿已步入了高中的课堂,高三届的学生已经毕业啦!当初的青年已初为人父人母,依稀健壮的老人已两鬓白霜!妈妈依旧坚守在她不大不小的书店中,乐呵呵地为各个年龄层的人服务,真诚热心地为每位读者带来便利与实惠。

小时候,妈妈就因为要打理书店而无暇过多照看我。现在,每逢放假,我还得去她的店里写作业。即便我很少有机会在节假日同父母一起游历名胜,但我庆幸我可以伸手揽住一本本内涵丰富的好书,手指轻轻抚过书光滑的页面,瞬间,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连在一期一期的刊物后鲜明地呈现出来。妈妈的坚守,让我感受到她内心的美丽。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用自身诠释着一种默默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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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些畏惧爷爷。

爷爷是一名上了年纪的退伍军人,可封建家庭的陈腐观念在他头脑里根深蒂固,他习惯了命令和指挥,自然不了解怎么与我相处,于是,这位“高不可攀”的爷爷和我之间就建起了一层层望不到边的无形的台阶。

小时候,我是一个任性爱胡闹的孩子,只要我想要,就没有我的不到的东西。奶奶拿我没有办法,只好由着我;但如果换成爷爷,他一定会二话不说,一个巴掌上来。奶奶疼我,她往往用手拼命地挡着爷爷的“愤怒”,但爷爷往往也不依不饶,追打着我。看着奶奶被打得红里透紫,紫里透青的手,我心里的自责感和对爷爷的厌恶之情便油然而生,那台阶似乎就变得更高,每想爬上去一层,都要花费大量的精力。从那时起,我就有意无意地躲着爷爷,有他的地方没有我,有我的地方没有他,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僵。

进了幼儿园,当我总是信心满满地拿着那张入得了我法眼的试卷回家“耀武扬威”的时候,爷爷的话就我把我骄傲的火焰无情地扑灭。“看着别人家谁谁,别人样样拿第一,你呢?这点分数还沾沾自喜,你在班里排第几?!”我知道,在爷爷眼里,最好的总是那个未知姓名的从未谋面的别人家的孩子,于是,偶尔登上一半台阶的我,就被毫不留情地弹到了台阶的最下方。

后来,我上了城里的小学,与爷爷见面的次数少了。每每在学校写作文时,爸爸妈妈奶奶这几位亲人都会轮流或一齐出现在我的作文中,而爷爷顶多会被我一笔带过。例外的一次出现了。记得当时在家写一篇“最难忘的人”的作文,我选择了他——我的爷爷。我说,爷爷发起怒来就像一头狮子,而我则像一只被捕的小鹿,我怎么逃也逃不出他的魔掌,他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人。这时候,爷爷悄然无声地出现在了我身后,他看到了那段话,却没有说什么。没多久,他默默地递给我一个小包,然后默默地转身,消失在了远方。我打开小包,里面是两样东西:一只白里透红的大桃子和一张不起眼的小纸条。我顿时愣了神,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张纸条,发现了几行苍劲的字:“这是今天刚摘的一只最好的桃子,你最喜欢吃桃子了。快点吃了吧。别放着,不然就不新鲜了。”没有珍贵的礼物,也没有生动的语句,但我顿时明白,这小包里装着的是不需要任何解释也没办法解释的无以替代的浓浓的爱!

我看到了冰山下的火种——那颗看似冰冷却又无比火热的心!我心中的台阶彻底塌了。

⍟ 刘叔叔高二写人作文 ⍟

在月光似水的夜里,满天的星子相互陪伴。而你是一个人,一个人坐在旋转木马上,我可以想见你仿佛与世隔绝般的,孤寂的背影。在那时的世界,machael jackson已是神一般的存在,可是有谁愿意去聆听你舞台之后的声音?因你的光芒万丈,又因你的不喜访问,所以你的流言蜚语铺天盖地,我想你是不屑于这些的,可是事情只要一出现又怎会轻易收尾。但是,再多的谣言都在听见你的歌声时飘散,在你捐献的数字面前渺小入尘。有没有一种爱,它不切实际,它飘渺如烟,它无从追寻,来的莫名其妙,却又是无比强烈。只是仿佛真实的存在。如有便是!

从你的眼眸中,我看到的是一个纯粹的心灵,犹忆最初见到你时,是在一张海报上,就像是千万人海之中一眼锁定,那一瞬也许我这一生都不会忘记,那一份你所给予的震撼,当时的我就在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笑的这样纯真的人,那只会在孩子脸上出现的笑,就那样毫无违和感的出现在你的脸上,在一群花花绿绿的明星中显得格外耀眼,我当场就拿下了。看你的第一个MV是《地球之歌》,那时的我完全折服于你歌手的灵魂,我看到的不是音乐,舞蹈,而是你隐忍的爆发,是眼神传递出的伤感,那样的复杂,我才知道如此纠葛的情感可以聚合在一个人的身上,一面追着童真,一面承载着无法言说的伤痛,那会是什么感受。

你可以建造“梦幻庄园”与孩子们在大庭广众之下,跳兔子舞,会在探望孤儿院的孩子们时,留下眼泪,或扮丑耍怪只为逗孩子们一笑。我无法想象没有童年的生活,同样无法想象你没有童年,又同时缺少父爱的生活,还能如此的以积极态度面对生活,回报社会。这一件件,不是你人格的证明吗?你生如夏花,伴随着万千呼声与一个人的孤独度过,凝聚着这世间的星光逝去。如此唯一!

找不到爱你的理由,那就说是因为我在刚好的时间,刚好的年龄遇见了你,唯一的偶像。正好陪我走过孤单的青春。多巧合,那时的我不想分离,所以满目泪水,抬眼就看到你的笑,不许下点誓言怎能足够美丽?毕竟我可是要积下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这一生的一见投缘。青春的我总要有幻想,那么,就幻想:我会永远喜欢你吧。

春夏秋冬我都过得如此认真,用心体悟人的情感,一丝丝的去领悟,去追寻那璀璨的生如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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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记忆的闸门,爷爷和蔼可亲却又严肃认真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眼前。

爷爷是个很有趣的老头儿。不知什么时候,皱纹悄悄地爬上了他那可爱的脸上,也许是以前在乡下做事太累了吧。爷爷很爱笑,一笑两眼迷成了豆芽,嘴里不时发出“哈哈”的爽朗的笑声,手还不时的扬扬,那个样子真像个老顽童,让人感到特别的亲切。

我年幼的时候,爷爷还住在乡下,我常常到乡下去玩。记得那个时候,我太马虎,吃饭的时候经常把饭粒撒了,像个漏嘴巴似的。米粒便如雨一样不停地往下掉。爷爷家的大公鸡便争先恐后地跑过来抢着吃,总是吃得饱饱的。我有时候还故意剩饭,把米粒捏成饭团放在地上,用脚一跺,走路时鞋子粘乎乎的,那感觉真有趣。可爷爷呢,总是把碗里的饭吃得干干净净,连一滴油也用饭擦干净吃了,有时把我撒在桌子上的饭,都捡起来,我就小声的嘀咕了一句“爷爷真小气,一粒米也不放过。”

立夏的前一天,爷爷说要把我带到田里去看一看。我好奇的猜想,爷爷带我去那儿干什么?“孙子,你看!”爷爷站在田埂上,把我抱了起来。我顺着爷爷的手指望去。一望无际的.麦田上,几位戴着草帽的农民伯伯正在收割麦子,田地里有些麦子已经割到了,一把把整整齐齐地捆着,倒在地上。天空高高悬挂的烈日无情的烘烤着大地,我的汗也从额头上、鼻梁上滚了下来,被爷爷搂着的双腿开始发起抖来了。想不到,我们吃的粮食是这样来之不易,我糟蹋的是农民伯伯的血汗呀!所以要珍惜我们的粮食。

爷爷把我带回家了后,给我讲了一年二十四节气,并且告诉我麦子成长过程需要好好管理的,使我从中知道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我很惭愧的对爷爷说:“我错了,爷爷,我今后一定珍惜粮食”。

我懂得了爷爷对我的教育,我把农民伯伯的辛苦记在了心里,我后来没有剩一粒米,但我想起了那些大公鸡,我告诉了爷爷,他说原来你是疼爱那几只大公鸡,他们是有自己的饲料的,爷爷说:“放心吧”。又放出了他那完美的笑声。

从那以后,我不再浪费米饭了,还养成了简朴、节约的那一些好习惯。

后来爷爷家搬到了城市的郊区住,爷爷闲着的时候,便种种花儿。爷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我成长,激励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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