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通知(精选10篇)
发表时间:2021-03-15职工代表大会通知(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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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下午5点,教工幼儿园在多动能厅召开了20xx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幼儿园80余名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正式开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黄一鑫副园长宣布会议议程和安排,随后,臧玉萍园长作了《教工幼儿园提案工作》报告,本次教代会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幼儿园文化建设和加强教职工培训学习等方面,臧园长就本次教代会提案一一作了客观准确的分析与解答。同时,她希望每个教职工都能发挥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幼儿园的发展献计献策。
接着,臧园长宣读了《胶州市教工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方案》,栾德青、黄一鑫两位副园长宣读了了《教工幼儿园非事业编教师工资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教工幼儿园20xx年聘用工勤人员工资管理办法》,与会老师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听取了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以上方案。最后对方案进行了表决,100%同意通过了方案。会议在热烈、民主、团结的气氛中结束。
此次教代会的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园在寻求创新发展、深化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园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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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和往年一样,在岁末年首参加巾帼园干部职工大会,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
过去的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国、我市经受了金融危机的考验,是巾帼园平稳过渡、努力拼搏的一年。在大家的辛勤努力下,巾帼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如经济指标达到历史上最高水平。在积极打造巾帼园优质培训品牌、抓住契机大力开展“家政服务工程”公益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了全国妇联、省妇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巾帼园妇女儿童培训中心的阵地作用有效地发挥。特别是去年底开始,增加了每月1-2次的大型公益讲座,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深受欢迎和好评。巾帼园的进步成长凝聚了全园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妇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巾帼园将迎来十周年庆典,我们要借此机会认真总结成绩经验,重新规划下一个五年、十年再上新台阶的规划。对于巾帼园下一步的发展,刚刚邓丽萍副主任提出了“稳定、完善、提高”的工作思路,提出了“打造海西妇女儿童活动培训品牌”的奋斗目标。面对新的起点、新的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我提三点希望:
一是要更加突出服务妇女儿童的定位。要紧紧围绕四服务,即“服务于妇女、服务于儿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基层”,紧扣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需求,坚持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阵地优势,坚持在创意上动脑筋,在策划上下功夫,坚持向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规范、有序、健康、多样、有特色、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将巾帼园打造成培养女性创业就业的培训基地,打造成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快乐园地,打造成提升妇女综合素质的学习中心,打造成帮助职业女性减轻压力的交流平台。
二是要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实现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双赢。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不是单纯的经济实体,不能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混为一谈,关键是要寻找市场经济和公益性的最佳结合点,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我们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把服务妇女儿童家庭放在第一位,时刻不忘阵地的社会功能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要学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加注重严格管理、优质服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我加压,要针对财政体制的新要求,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挖掘内部潜力和人才。主动查找和正视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悉心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力求在教学质量、服务水平、管理机制、队伍建设、品牌建树等多方面有所突破。
三是要更加注重自身建设,进一步打造和-谐团队。班子建设仍不健全,队伍建设有多种成分,希望要进一步强化团结协作的观念,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力量资源。要发扬奉献精神,有多年的园工一同走过十年,经受了风风雨雨,巾帼园人要继续做好工作,要尽力为干部职工营造“以人为本、各尽其能、和-谐相处”的工作环境,真正实现舒心愉快的工作、积极向上的成长,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每项工作中,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再争创巾帼文明岗、文明单位。
市妇联也将加强对巾帼园的领导,特别是班子建设。大家一起努力,共同把巾帼园建设成为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妇女儿童满意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最后,衷心祝愿巾帼园的明天更加美好!祝愿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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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期望公司在经营开发方面能够灵活一些,和当前社会和当前市场形势接轨,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解答:这是一项很好的提议。以往公司受体制的约束,开发方式不灵活。今年,在集团公司工作会议上,关于经营开发工作,孙总明确提出两项新的举措之一就是:自由开发与合作开发并举,要在新开发的市场区域大力推广这种市场开发与施工管理模式。集团公司有了新精神,我们的工作就有了依据,今后公司的投标领域将会更宽些。公司将以自主为主,以合作开发为补充,准备选取有信誉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开发,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开发产值。
2、职工建议公司利用项目部的资源,收集信息,开发当地的市场。必要时在外省建立常驻机构。
解答:近几年,公司一直倡导项目部要充分发挥作用,明确要求项目部要“干好一项工程,结交一批朋友,树立一方信誉,立足一片市场。”有的项目做得很好,但个别项目部做得不够好,依然依靠公司。公司希望今后各个项目部都能够在干好现有项目的同时,注重这方面的工作,充分利用项目部的资源,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当地市场的开发。
关于设立外省常驻机构,公司曾进行过考虑,但未曾实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①在外省设立常驻机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另外二公司还没有独立的资质,因此,目前各方面条件都不具备;②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一、三公司已经在有些省份的路基及桥梁项目开辟了良好的市场,我们可以有效利用这一资源优势,暂时依附于他们做好相应省份的路面项目的开发工作。③公司项目部与当地业主的线索已经连续的很紧密,本身就可以做一些工作,已经相当于临时的机构,可以有效利用本身的资源,发挥收集信息和市场开发作用。在项目做大,条件具备时,我们可以设立区域性分公司,这在集团公司的工作报告中也已明确提出。
3、建议加大对省内和周边省份的市场开发,降低经营成本。
解答:公司开发工作的主要思路,就是就近开发。近年来,我们在努力立足省内市场的同时,已经在最近的河北省基本站稳了脚跟。下一步,准备把目标投向吉林、山东等市场。在投标的过程中,我们除考虑市场距离的因素外,还要参考市场份额等其他很多因素,在周边省份无投标条件的情况下,我们也得抓住其他省份的市场。
4、公司应鼓励广大员工参与市场开发信息收集,并予以物质奖励。
解答:公司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士积极参与二公司的市场开发工作,集团公司在此方面也给予鼓励,在奖励方面也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如果信息清晰准确,有一定社会关系,与公司合作开发,达到双赢的目的,那么,二公司会根据贡献大小与报酬多少等比例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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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工会法》和《民办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民办非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民办非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行使董事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职工代表在审议民办非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民办非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董事会的领导,贯彻执行董事会的经营战略、工作任务。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董事长执行和实施民办非企业的决定和行使董事长对民办非企业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 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民办非企业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民办非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民办非企业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民办非企业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董事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董事长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民办非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民办非企业工会批准。
2、民办非企业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人数占民办非企业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民办非企业的规章制度。
2、关心民办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民办非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民办非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民办非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民办非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民办非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民办非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民办非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民办非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所有提案一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立案后,交办公室处理。本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生产经营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检查、督促生产行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搞好文明生产,及时反映职工对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福利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督促生活福利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3、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饭堂、宿舍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工作。
4、研究讨论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5、及时反映职工对生活福利工作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对提得合理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或不合理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活动1次以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徐州鼓楼康平老年护理院。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0月10日起实行。
徐州鼓楼康平老年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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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xxxxxxx发[20 ]号签发:
关于制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通知
公司属各部门: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本文件下称《劳动合同法》),公司决定制订并发布《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为尽快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以便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公司要求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职工代表的推选办法,于20年月日前将本部门的推选的职工代表名单报公司xxxxx部。
特此通知
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公司
20年月日
附: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暂行)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合同法》,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中应有的作用,结合本厂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工厂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最高代表形式,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
第三条职工代表遵从《劳动合同法》中对明确的事项,行使与企业平等协商、提出意见等职能。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受厂部(办公室)管理。其管理方式具体为:通知会议时间、内容、地点、签到等事项;明确会议结果;搜集职工代表意见;工厂认为需要可以宣布的决定;提出贯彻执行会议结果的.要求等。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须通过合法方式、合法程序、合法渠道等行使职能。日常生产工作中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的反映,也须遵从本条规定。
(一)职工代表大会组成二、职工代表大会一、总则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由按规定的办法推选出来的职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有五分之四及其以上的职工代表到会,视为会议合法有效。
(二)职工代表大会职能
第八条依照《劳动合同法》,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与企业共同提出有关方案。对工厂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2、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如企业重要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仅涉及部分职工切身利益,则企业可以仅与涉及部分职工的职工代表协商。
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企业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三)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第九条举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以下会议制度:
1、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必须安排好生产工作,按照通知的会议时间,准时到达会议地点,并自始至终参加会议。对迟到、早退、缺席者,按工厂生产工作出勤制度予以考勤、考核。因故不能到会者,应提前报告请假。
2、到会职工代表应如实反映职工有关意见,应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地提出合法、合理、可行的意见或建议。
3、到会职工代表须遵守会议程序和会议纪律。有过激言行,将受到会议警告;情节严重者,按工厂有关规章予以考核或处理。
4、到会职工代表应按要求进行到会签到,或签名。
(一)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第十条职工代表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且入职工作1年以上(属特殊情况的,特批放宽条件);
2、思想素质好。敬业爱厂爱岗,为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说真话讲诚信;
3、工作表现好。守法遵章守纪,工作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关心工厂发展,业务技能好;
4、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在员工中具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表达能力。
(二)职工代表推选办法
第十一条根据工厂生产组织管理方式,以生产小组为单位推选1个名额的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以生产小组为单位,由组员按条件推选1—2名职工代表候选人,其名单上报予以资格审查(按条件)后,返回1名候选人经小组进行等额选举。
第十三条小组选举职工代表时,可直接采取举手表决(也可无记名投票)三、职工代表
方式选举,被选举人获一半以上组员通过后的名单即行上报。书面上报名单时须由组员签字。厂部(办公室)将上报资料完整保存待查。
第十四条小组推选的代表经厂部确认后即为正式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替补办法
第十五条小组的职工代表因故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时,由会议组织者视到会代表人数(到会人数达五分之四视为会议有效)决定缺席小组是否派员参加会议。如需派员,可由该组临时推荐或由会议组织者临时指派1人参会。
第十六条若小组职工代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该组,由该组按推选办法产生1名职工代表。
四有关说明
第十七条本条例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20年月日起执行。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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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的写作主体是个人,作为政协委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具有向同级权力机关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只能用提案而不能用议案,即使有多人附议也不能更名为议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精选10篇),一起来看看吧。
| 【1】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2】经营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 【3】2022年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4】教资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 【5】最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6】政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 【7】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8】游泳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 【9】企业文化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10】集约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
一、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1.健身效果明显。实践证明,游泳比之其他打球、散步等运动方式,健身效果十分明显。尤其冬泳效果更好,只要坚持一年以上,就能到达肺活量大,面色红润,臂力增加,体魄健壮的效果。 2.男女老少皆宜。无论是男是女,无论是老人小孩,甚至是五六岁小孩、七八十岁老人都可参加游泳(包括冬泳),不会对人造成伤害且活动自由。 3.广大市民喜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身体健康越来越重要,广大市民对游泳(冬泳)锻炼身体更加青睐,物美价廉的游泳场馆成为广大市民的刚性需求。 4.国家重视。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x-x年)》,将游泳列入重要位置。国家体育总局新的《全民健身游泳等级标准》,更突出游泳的健身目的,将游泳列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并提倡健康游泳、欢乐游泳。 游泳这项运动在我市民间呈空前繁荣局面,据邯郸市游泳体校统计,仅主城区范围内每年就有5000多名学员学习游泳,有20万人参加游泳运动。 冬泳就更加繁荣,全市长年参与冬泳运动的市民有1000多人,他们踊跃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各种赛事,取得了较好的比赛成绩。他们中7人考取了高级救生证,成立了水上义务救援队,多次义务参与水上救生,走进学校进行义务水上救生知识培训,赢得极好口碑。 1.市民的游泳刚需与场馆建设不相称。应对广大市民对游泳健身的刚性需求,我市屈指可数的几家场馆远远不能满足,具体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1)总数严重偏少,目前长年开放的公共游泳池仅有邯钢、赵苑、新世纪、三龙等少数几家,碧波、金都、邯郸宾馆、邯钢宾馆等都是小型娱乐池,有的不长年开放,有的仅供内部使用,数量严重不足。 (2)拆的快建的慢,近几年来,市游泳池拆了,丛台公园游泳池拆了,工程大学游泳池拆了,赵苑游泳池要拆,新世纪水上乐园要拆,碧波水上乐园也要拆,而邯郸市游泳新馆迟迟建不起来,规划的滏阳公园游泳池也被搁置了起来。 (3)大众化场馆少,真正的大众化的游泳池都被拆掉了,在建的市游泳馆也是高档的室内馆。而大部分高档场馆收费都在每次20元左右,一般老百姓承受不了。老百姓一方面抱怨无处游泳,另一方面抱怨有地方游也游不起。 2.冬泳的民间“热”与官方“冷”不相称。我市千人规模的冬泳队伍令很多城市难以望其项背,泳友热情空前高涨,成立了冬泳运动协会,x和x年又分别成功组织了两届冬泳比赛,首届参赛人数达556人,第二届参赛人数达千人。然而,这样大规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竟然几乎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与支持,在主城区举办活动的申请竟然得不到批准,被迫无奈把赛场搬到了临漳县的七子湖,我市官方亦无人出面。 1.引起高度重视。游泳是市民的事,是市场的事,也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事。要把游泳场馆建设作为全民健身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建设幸福邯郸的重要资料,作为为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来抓。 2.搞好布局规划,场馆建设,规划先行。要在市区东南西北中合理布点,方便市民。同时高中低档搭配,以中低档为主,让普通市民能够消费得起。改变我市公园无游泳池的局面,立即在各公园新建和复建游泳池。强烈呼吁停止拆除此刻正在正常营业的赵苑、新世纪水上乐园等大众化游泳池。 3.向冬泳爱好者开放公开水域。冰天雪地中,人们砸开冰跳进0度的水中游泳,本身就是一道风景,很多城市冬泳都把冬泳当成自我的名片。我市已建成了龙湖、南湖、北湖等公开水域,支漳河水景工程也在建设中,提议向冬泳爱好者开放这些公开水域,并适当增设服务设施,改变以往公开水域只能看不能游的局面,让广大冬泳爱好者有水可游。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维护本厂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厂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大会制度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是依靠职工办好事业的有效途径,是职工行使参与民主管理权利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职工大会接受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职工大会尊重所有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会是职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职工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大会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处理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职工大会各项活动及其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知情建议权。定期听取目标任务的工作报告;及时听取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包括薪酬、休息休假、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用和解聘等)的重大事项通报;听取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通报。对报告和通报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2、平等协商权。在制订和实行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决定 和规章制度时,发表意见,平等协商,参与决策。 3、法律授予权。集体合同、劳模先进推荐等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企业规章中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通过或作出决定。 第六条职工大会工作机构职权 1、制订召开职工大会的方案。报请本单位党组织同意,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与帮助。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2、起草(修订)职工大会重要制度和工作文件(草案)。 3、主持召开职工大会,做好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向职工大会报告上次职工大会以来的相关工作。 4、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转达职工大会建议案,做好职工建议案的处理和落实。 5、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做好每次职工大会的总结,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向上级工会填报“职工大会召开情况报告表”。 7、做好其他与职工大会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在职工大会上职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权利: 1、在职工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参加职工大会期间如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依法行使民主权力遇到不公正待遇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依法受到保护。 义务: 1、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和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如实反映问题,认真发表意见建议与呼声,执行职工大会决议,做好职工大会交办的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科技文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带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 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 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 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 动等情况的报告; 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 劳动模范候选人; 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 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 动合 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 工代表大会代 表提案; 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 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 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 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 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 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第七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事宜。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章 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第一条、条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定额、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二)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 工作。 (三)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第二条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三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 样的工会活动。 第四条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 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一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 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三)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 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职工代表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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