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范文|员工安置方案(集合18篇)
发表时间:2024-10-18员工安置方案(集合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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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置方案
方案 一:职工安置方案
因矿山资源问题,企业无法正常组织生产,经集团公司批准,我公司从20xx年7月24日起,由生产企业转为探矿企业。企业留用员工数量大幅减少,为此,经请示集团公司并××县劳动局批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8月28日,企业在册职工294人,其中高管4人,拟留用54人,休产假2人,停产放假234人。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靠地方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规范操作,妥善完成此项工作。
三、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
四、成立职工安置工作暨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有关日常工作。
五、经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集团公司可向集团所属矿山转移安置职工,但由集团公司负责安置的,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书面申请 截止到9月15日。
六、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要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排除矽肺等职业病后方可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书》。
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由建昌县劳动局派人到企业现场集中办理。
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1)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职工工作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职工工作月数按满勤月数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3)职工月工资高于葫芦岛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葫芦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4)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职工放假期间,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给放假工资,放假工资按放假天数计算。
十、自动离职(依据放假前考勤或者个人离职表为准)的不予补偿。
十一、工伤职工、休产假职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将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并统一办理有关保险关系转移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事宜。经济补偿金由××县劳动局审批后发放。
十三、本方案经向职工说明并经××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方案二: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国药材郑州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1日,郑州公司在册职工总人数201人。其中:全民固定工114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43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44人(其中退休职工38人,离休职工6人)。
(一)郑州公司本部171人。其中:全民固定工109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28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34人(其中退休职工29人,离休职工5人)。
(二)林州库30人。其中:全民固定工5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15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10人(其中退休职工9人,离休职工1人)。
二、职工身份转变
(一)职工身份转变的目的:通过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在国有体制下形成的劳动关系,取消国有职工身份。改制后到新公司工作的职工,由新公司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新型的人事劳动用工机制。
(二)转变对象和范围:郑州公司全体职工。包括在册的在岗人员、待岗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及内退人员等。
(三)新公司全员接收现有在册职工。尊重职工本人去留意向。职工可自愿选择自谋职业或继续到新公司就业。
(四)身份转变程序
1、张榜公布职工工龄及经济补偿测算情况。
2、由职工本人填写《国有职工身份转变申请及去留意向表》。
3、参加改制的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职工国有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取消国有职工身份,原与郑州公司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4、职工身份转变后,编制《国有职工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名册》,报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及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五)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确定为新公司成立前一日。
三、经济补偿和职工安置
(一)职工国有身份转变及解除与原企业劳动关系后,依照有关政策和协议予以经济补偿。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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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房屋征收问题成为许多城市面临的难题。为了保障被征收房屋的居民权益,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文将以标题《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主题,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展示一种典型的补偿安置方案。
一、房屋征收的原因
为了城市的发展需要,政府往往不得不进行房屋征收。征收的原因有许多,比如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新的工业园区等。这些征收行为往往会给被征收房屋的居民带来一定的困扰,因此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补偿标准的确定
在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时,首先需要确定补偿标准。一般来说,补偿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的市场价格、房屋的使用年限、被征收居民的人口情况、被征收居民的职业状况等。通过评估房屋的实际价值和被征收居民的个人情况,可以确定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三、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般包含两种形式: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货币补偿是指将被征收房屋的居民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现金补偿,以购买新的住房或投资其他领域。实物安置则是指将被征收房屋的居民分配到新的住房区域,政府提供相应的住房或土地。
四、特殊群体的保障
在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时,还需要特别关注一些特殊群体的保障。比如,老年人、残疾人、无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和居住需求与普通居民有所不同。针对这些特殊群体,应该制定特别的补偿政策和安置方案,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保障和照顾。
五、参与过程的透明公正
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该是一个透明公正的过程。政府应该与被征收房屋的居民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示和公开听证的方式,确保每位被征收居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同时,相关政策的执行和监督也需要具备高效的监督机制,以防止权益被侵犯。
六、后期服务和跟踪管理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并不是终点,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应该提供相关的后期服务和跟踪管理,及时解决居民在新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的督查机制,定期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保障被征收居民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在制定这样的方案时,政府应该注重参与性、公正性和健全性,通过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提供多种补偿形式、保障特殊群体、透明公正的参与过程以及后期服务和跟踪管理,确保被征收居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可持续的补偿和安置。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减轻被征收居民的困扰,建设和谐、稳定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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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房,房屋交付使用时将房产及其附带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根据《____________房屋征迁补偿办法》,过渡期自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过渡期为24个月,过渡费为________万元/年,共计____万元。如遇特殊情况顺延过渡期限,按照原标准支付临时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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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张喜亮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职工代表大会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几部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规定:“企业的改制分流方案须经过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涉及职工安置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通过,不得实施企业改制分流工作。”其中“未经审议通过,不得实施企业改制分流工作”之规定,就说明,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工作的决定权在职工的手中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着决定权。根据这个文件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国有企业改制分流工作中的决定性作用表现为两个方面:对企业改制分流方案的审议;审议通过安置职工和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
首先是审议企业改制的方案。所谓审议就是对企业的改制方案予以广泛的讨论。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对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样的组织形式来行使。所谓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含义就是,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改制方案是无效的,因而不能实施;尽管对企业的改制方案职工没有最终的决定权。审议权和决定权还是有区别的,但是,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这是企业改制方案有效的“程序性”规定,在法律上,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也就是说,违反了程序的决定无论其内容多么的好,也是无意义的即不受法律的保护。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对企业管理的权力机构,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形式,但是,应当谨防职工代表大会被企业管理层利用的行径。据调查,有些企业往往把职工代表大会当作“御用工具”即通过行政或组织等权力行为直接左右职代会,使职代会按照企业方面的意图进行表决。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挟天子以令诸侯”鬼把戏,即假借职工代表大会来阻遏职工的不同意见。因此,职工代表必须依法履行其法定的职责,企业必须为职工代表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保障。首先,作为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表达的意见和建议第一位的应当是选举其多代表的那些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才是职工代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两者不尽相同的时候,必须要做也区分,——绝对不能用职工代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取代选举其当职工代表的那些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了保障职工代表能够真正准确地反映选举其担当职工代表的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企业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之前,必须将会议审议的议题如改制方案事先发放到职工代表手中,给予职工代表充分的学习了解改制方案的时间以及职工代表在选举其担当职工代表的职工广泛讨论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时间。这期间,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的工会委员会,如果有可能,应当通过各种形式把企业改制方案的精神实质及要害点向职工代表和职工进行阐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改正方案“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改制方案的内容应当是全方位的从改制的形式如合资、合作、还是出售的对象以及这些对象的背景资料,到改制后的企业的基本制度的建立如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经理人选、职工持股及其持股的比例和管理、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保障等等。
如果说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改制方案的审议还是程序性的规定,那么,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改制对职工分流的安置及安置职工的资产的处置等有关事项则是具有实质性的决定权。所有这些都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所谓审议通过就是在征集职工和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只有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方案才是有效的,方可付诸实施。反之,表决未能通过则必须重新研究,不能进行改制。关于对职工的安置及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既是程序性的规定也是实质性的规定;所以说,这也是企业改制的充分必要条件,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改制的决定权这是基于此。因此,职工代表在审议和表决这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的时候必须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而慎重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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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郎溪县庙门祥和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城庙门祥和小区的房产,房号为2#楼一单元402室,主房屋面积为120.6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270000元整(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汪耀辉,账号1760729980110443620或农村合作银行卡:10025950336510000000024。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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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安置合同是指雇佣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合同后,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益而签订的一种协议书。就业安置合同的目的是为劳动者提供合法、公正、透明的就业机会,同时降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面临的风险。
一、就业安置合同的背景和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的解除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往往需要寻找新的工作岗位,重新融入就业市场。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要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其实,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面临的困难只会更加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雇佣单位开始与劳动者签订就业安置合同。就业安置合同的目的是帮助劳动者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和保障。这种合同在我国尚属于新兴事物,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就业安置合同的内容和要素
就业安置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就业保障条款:明确雇佣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的义务,例如帮助劳动者寻找新工作岗位、提供就业培训等。
2. 就业福利条款: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享受的福利和待遇,例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3. 就业衡平条款:确保雇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平衡,例如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
4. 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以保护合同的履行。
以上是就业安置合同的基本要素,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条款,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就业安置合同的优点和意义
1. 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益:通过签订就业安置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解除劳动关系后的风险。
2.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就业安置合同的签订可以增加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使劳动者更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3. 减少解除劳动关系带来的社会成本: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寻找新的工作岗位。而就业安置合同可以缩短这段时间,从而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四、就业安置合同的缺点和挑战
1.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就业安置合同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此类合同的操作性较低。
2. 信息不对称问题: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面临的困难往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就业安置合同能够减轻这一问题,但并不能完全解决。
3. 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尽管就业安置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这也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面临的挑战之一。
综上所述,就业安置合同作为一种新的安置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加强合同的法律保障和提高合同的操作性,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才能更好地推进就业安置合同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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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并自愿,甲方将一套安置房及一个车库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合同:
1、房屋户型、位置与面积:
(1)户型:二室二厅一卫
(2)位置:萍乡市建设东路圣陶沙安置A区第21栋第6层603号
(3)面积:65平米
2、车库位置与面积:
(1)位置:萍乡市建设东路圣陶沙安置A区第21栋第一层板梯间坐向左边第一间
(2)面积:15平米
3、转让价格:
(1)房屋:10.8万元
(2)车库:4万元
4、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即日乙方付甲方定金壹万元,甲方将与安置房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书》复印件转交乙方。
(2) 20xx年5月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13.8万元,甲方将与安置房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书》原件转交乙方。
5、交房标准:
见甲方与安置房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书》第三条
6、其他:
(1)住房其他费用(水、电、网络、天然气等)均由乙方全额负责,甲方只负责交住房一套、车库一个。
(2)交房前甲方有责任督促开发商按质按时完成房屋建造。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无条件终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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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我所在巩固帮教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
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通过村(居)及时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人员接回。健全人员档案,规范管理。一人一份管理档案;每人确定一个帮教小组;进行走访,了解帮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关心他们的生活,鼓励其重新做人的信心。
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我所将针对不同人员实施分类教育,抓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对其施行严密的跟踪考察。对生活遇到困难的尽力帮助解决。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帮教组织引导他们依法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困难,帮教小组还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就业。为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作出贡献。
⧈ 员工安置方案
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新围老屋村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及区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及其它批复文件编号),需对新围老屋村核定更新区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示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 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本示范区拆迁范围:北至125灰场排水沟、南至206国道、东至车管所、西至灰场中路(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拆迁方式: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的拆迁期限为准。
第二部分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状况
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 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一、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对符合本条规定的房屋,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400元/m2,砖木结构300元/m2,简易结构240元/m2。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商业网(摊)点,不予补偿;由其所有人自房屋拆迁公告的拆迁开始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的旧料归拆迁人所有。
三、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四、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房屋,拆迁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五、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六、涉及公共设施和各种管线的,应当同步拆迁、迁移,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给予补偿。
七、本方案所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八、被拆迁人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和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四部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一、货币补偿
示范区内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室内装修、附属物、树木、绿地等补偿金额依据《淮南市201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府[2017]91号)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产权调换
(一)安置房位置:被拆迁人可在淮南市小城镇建设上窑示范区内建设的.安置房中选取。
(二)拆迁具有合法产权凭证的被拆迁人,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的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拆迁房屋原则上按原拆迁面积就近套户型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45㎡的,被拆迁房屋
面积与45㎡安置房之间的差额面积,由被拆迁人按均价950元/㎡购买;被拆迁房屋面积与45㎡-60㎡安置房之间的差额面积,被拆迁房屋是砖混结构的,由被拆迁人按均价1350元/㎡购买;被拆迁房屋面积在60㎡以上的,安置房屋面积与原居住房之间的差额面积在1㎡-10㎡以内的,由被拆迁人按1550元/㎡购买,差额面积在10㎡-20㎡的,由被拆迁人按1600元/㎡购买,超过20㎡的,由被拆迁人按1800元/㎡购买,安置房小于被拆迁房屋面积按本方案补偿标准现金结算。
三、搬迁补助
住宅房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4元/㎡计算(一次搬迁补助费不足180元的按180元计算)付给被拆迁人。 实行货币补偿的,搬迁补助费按一次计付;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搬迁补助费按二次计付。
四、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6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自被拆迁人搬迁交房之日起按月计算由拆迁人补助给被拆迁人。
(一)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二)用现房安置的,拆迁人按4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三)用在建或拟建期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计付至安置房交付后4个月内;安置房超过18个月交付时,从逾期之月起每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增加一倍。
第五部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本方案所称非住宅房屋是指营业、办公、生产、仓储等类型的房屋。拆迁有合法产权凭证的非住宅房屋,依据其类型、合法用途等只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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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房的确认
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予以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明确记载的,以房屋批准建设档案中的初始登记及审批建设用途予以认定。房屋用途记载不明确,实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达四年以上的,可凭当时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件时的相关资料予以确认。
二、货币补偿
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依据《淮南市201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府[2017]91号)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三、停产停业补偿
(一)营业用房。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6%乘以6个月计算支付。
(二)办公、生产、仓储用房。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4%乘以6个月计算支付。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一)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0元/㎡计算支付。
(二)办公、生产、仓储等非住宅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支付。
(三)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第六部分 奖励 被拆迁人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搬迁交房的,拆迁人分别按以下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奖励:
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给予合法面积10%的奖励;第16-30日内给予合法面积7.5%的奖励;第31-45日内给予合法面积5%的奖励;第45日以后不予奖励。
附件:淮南市201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和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的通知(淮府[2017]91号)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
住宅用房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指示精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县城整体形象,拟对农业局家属院危房实施拆迁改造。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拆迁补偿方案:
一、 拆迁范围及时间
1、 拆迁范围:南至顺益道,东至农业局,西至南关厢村,北至水利局宿舍。
2、 拆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拆迁补偿与安置:
1、 凡在上述拆迁范围内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的居民住宅,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永清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进行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2、 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用途,依照依法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面积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用途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确定或者由城市规划部门认定。
3、 货币补偿:平房按照合法占地面积每平方1500元进行补偿。
楼房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室内装修由房地产评估部门评估后进行补偿。
4、楼房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拆一还一进行补偿分配方法按照鉴定协议的先后顺序进行现场翻牌号确定楼号,单元号(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楼房地下室1:1置换地下室,被拆迁户不对换的地下室每平方米1000元进行补偿,地下室置换楼房面积的,按2.5平方米置换1平方米进行调换。
6、一楼没有阳台,按照二楼阳台面积进行补偿一楼面积。
7、楼前自建房屋,按照重置价格减成新进行货币补偿。
(1)、楼层调节系数:(见附表)
(2)、楼盘均价:
18层南北通透户型均价为2850元/平米
18层单户朝阳户型均价为2820元/平米
8、 优惠政策:
(1)、超出安置面积10平米之内按均价下浮200元。超出10平米以外面积按市场价格,放弃安置面积部分按1500元补偿。
(2)、地上物由被拆迁户自行处理。
9、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重置价格的剩余价值给予适当补偿。
10、 在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
不予补偿。
11、 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按每平米(正房屋面积)每月3元发放,过渡期为18个月计算(按签订协议时间),暂定 6个月,剩余时间多退少补。
12、 搬家补助费:按每平米(正房屋面积)3元计发,实行产权调换的按2次计发。实行货币补偿的按1次计发。 13、 附属设施迁移费: (1)、电话移机费88元/次; (2)、有限电视费250元/个;
(3)、空调(柜机)200元/ 台,(挂机)120元/台
14、 被拆迁人的房屋已经出租出去的,期租赁关系由被拆迁人与租赁人双方自行解决。 三、保证措施
1、 对于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和当时人可向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行政仲裁。
2、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拆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期回迁的按照《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廊坊市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表 1】
房屋均价及楼层调节价
计算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一、十八层 各楼层均价表: 1、南北通透户
2、 单朝南户 各楼层均价表:
⧈ 员工安置方案
导语:大家上午好,上午好大家:
我竞争的是军官改行安排处副处长职位。我的竞岗优势有五点:
一是有精良的政治本质。我从小发展在一个比较艰苦的大学里,糊口生涯的艰苦培养了吃苦刻苦、脚结壮地的品格。大学期间担当过门生会干部,经过议定五年的基层工作和八年的构造工作,在工作中坚定连续当真进修马列主义、XXX思维dxp表面和“三个代表”紧张思维,使本身的抱负和决议信念进一步刚强,政治涵养进一步进步,担当住了各种纷乱政治大学的考验,始终保存政治上、思维上和行动上的复苏,始终保存了本身思维操行上的纯正。
二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我始终把本职工作作为奇迹来追求,从不马虎。自调到军官改行安排处工作八年来,面对处里人手少(特别是近三年来,我处只有我一个办事员)、安排任务重、环境纷乱,为了保质保量地结束好工作任务,在安排工作期间,几乎抛却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平常加班加点是常事,很难顾及家庭。我的辛苦奋动也获得了带领和同事们的必定,在年末考核中,我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
三是有较强的构造和谐本领。我在峨山监狱二大队三中队代办中队长期间,当真犯人的监禁、改革和教诲,纷乱的工作大学熬炼了我的构造和谐本领。后到黉舍从事传授办理工作,在教务、电教、招生等岗亭长进一步获得考验。特别是到军官改行安排处工作后,每一年均要以省委、省当局名义召开全省军转安排大会,大量的会务工作一贯是由我牵头构造,每次都能美满地结束。多年来我同省委办公厅、当局办公厅、财务厅相干对口交易处室建立起精良的协作干系,为顺利结束我省的军转安排任务打下了坚固根本。
四是熟悉、酷好军转安排工作。经过议定八年的军转安排工作实践,我不但周全明白和熟悉了安排工作政策,并且在为广大军转干部办事的进程中,与驻滇步队建立了精良的协作干系,具有了较强的展开军转工作本领,也是以获得了上级构造和省当局的必定和表扬。我处因为连续十年在全国率先结束军转安排任务,被省当局赐与记集体一等功,这此中也包括了本身多年辛苦奋动的结晶。年我从事的档案工作被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评为档案移交进步单位。
五是具有开辟进步,勇于立异精神。为适应办公自动化的必要,进步办公效果,我联合工作实际,创设性地展开工作。如利用节余资金,购买当代劳公配置,建立了办公室局域网;自立研发了军转安排工作软件,具有适用性强,便于工作等长处,从而有效地进步了工作效果,节省了资金和工作力,此项立异在全国军转部分都处于领先程度,为我省能在全国率先结束安排任务奠定了技巧根本。
如果我获得各位带领和同事们的相信,付与我副处长的职责,我将从四个方面践诺好本身的本能机能,以干好工作的现履举动回报构造、带领和各位同事的相信与珍视。
一要摆正位置,经心尽责。军转安排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巩固工作,是直接干系部队巩固和构筑,干系社会巩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作为军转安排部分的副职,我将根据职责要求处理好主角与副角的干系,加强请教报告请教,搞好雷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帮”而有方,“助”而巩固,勇于承担重担,勇于负担责任,自动为处长分忧解难,多把矛盾化解在本身的工作范畴以内,多把难点题目办理在本身的职责中,与处长一道带领全处同志把军转安排工作结束好。
二要搞好和谐,竭力工作。作为军官改行安排处的副处长,对上,要当好带领的顾问帮手,做到报告请教环境要准,反馈信息要实,明白政策要透,办理题目的办法要详细可行,不搀杂个人身分,提歪点子、出馊主张。对下,要加强查抄督导,对各州、市在安排、解困中碰到的坚苦和题目做到心中稀有,互助追求应对的方法和办法。对摆布,要发扬军官改行安排处的好死板,富裕阐扬本身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搞好和谐工作,连续加强与厅内有关处室的协作,当真做好与接管单位的和谐工作,以求得大家对军转安排工作的赞成与互助,连续优化我省的军转安排大学。特别是在当前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多、维稳任务重的环境下,我将加强政策进修,依法妥帖处理好这一艰巨而纷乱的工作任务。
三要加强进修,联合办事。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连续深切进修马列主义、XXX思维、dxp表面,进修“三个代表”紧张思维,进一步熟悉安排政策。同时,帮忙处长搞好内部构筑,在全处营建既讲原则,又讲交情,既明了分工,又自动协作,彼此赞成,彼此补台的氛围。竭力把军官改行安排处构筑成为富裕团队精神,工作效果高,战役力强的集体。
四要严厉自律,清正耿介。我深知,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精确利用,能够鞭策工作,成绩奇迹;用得不好,不但贻误党的奇迹,弄权者也将自食苦果。是以,我必定规矩对军官改行安排处副处长职位的认识,时候紧记“明朗净白仕进,脚结壮地做人,重官不弄官,重权不玩权”的为官之道,在干系广大军转干部切身长处的题目上,做到感情服从原则,不拿原则做交易,庆幸用工作上的有益前提拉干系、做人情、谋私利。竭力管住本身的工作圈,净化糊口生涯圈,纯正交往圈,刚正、刚正地妥帖安排好军转干部、办理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糊口生涯坚苦题目而竭力工作。
鲁迅说过:“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冒死硬干的人。”而我,愿做如许的人。
⧈ 员工安置方案
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四个四”的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在帮助教育上下功夫,在以情以理感化上下功夫,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控制重新捕、劳、少上下功夫的工作思路。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基层,搞好“四定”,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力量,定工作责任,定工作措施。切实实现帮教工作的四个落实:组织人员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帮教工作落实,任务指标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帮教工作者。要使每名基层帮教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清楚”,即原罪错清楚,原改造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及接触人员清楚,现实表现清楚。
(二)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排查制度。
由于在衔接机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落户,也有的因城镇建设拆迁和经商打工造成了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要及时同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摸清去向,采取必要的帮教和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漏管失控。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把握三个阶段:一是在其回归前组织家庭、社会等有关方面做好帮教准备,与监所联系,研究帮教方案,协调安置帮教事宜;二是在回归后及时办理户口接转、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三是对帮教对象确已转变好的按时解除帮教。
(三)加强与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安置帮教工作要逐步实现“三个结合”:专业化队伍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接茬帮教与向前延伸帮教相结合;帮助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适时召开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工作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形成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成员主动关心、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进程。
(四)加强对帮教组织机构成员指导、检查工作力度。在做好“两个继续”、“两个加强”的同时,要紧紧抓住“三个不放松”。一是抓住重点人管控不放松,重点抓好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抓住安置帮教工作好的典型不放松,以点带面,宣传推广好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三是抓住业务培训不放松,继续对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进行统一培训,也要对帮教工作者进行逐级培训。
⧈ 员工安置方案
甲方:____(培训方)
乙方:____(用人单位)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以订单培训为乙方输送合格员工,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用工要求,对有务工要求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两面,一是劳动用工政策性培训,二是各用工岗位的技能培训。
二、培训时间在60至90天范围内,其中政策法规培训不少于3天,业务培训不少于57天。
三、培训地点在____市技工学校和各联办学校。
四、培训方式采取学校与企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五、甲方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培训合格后推荐到乙方务工,乙方应按约接收培训合格人员。并与员工签订用工三个月以上劳务合同。
六、乙方根据劳动法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保证每月工资不得少于____元(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员工工资。保证务工人员劳动合法权益。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 员工安置方案
就业安置合同,作为一种正式的雇佣关系书面协议,旨在为员工和雇主双方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就业和雇佣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合同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业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也越来越复杂。为了避免由于雇佣关系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劳动法和条例,其中就包括就业安置合同。这种合同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能够规范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
二、合同的内容
就业安置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雇主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注册信息。
2. 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列明工作地点等相关工作要求。
3. 薪酬和福利待遇,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各项应扣除的费用、奖励、津贴、补贴、福利等合理报酬内容。
4. 合同的期限,包括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如果是试用期则也要在合同中列明。
5. 离职条款,包括员工和雇主的离职条件,双方应遵守的手续和期限等等。
6. 保密条款,包括员工应遵守的保密协议,以及保密协议的内容和标准。
7. 竞业禁止协议,明确员工在离职后不能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业务、商业活动或其他活动的禁止协议。
8. 其他附加条款,如工作期间个人隐私保护、违规违纪惩处、工作交接和协作等。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
就业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并在劳动部门完成备案手续。合同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员工若发现合同中有任何疑义或问题,应及时咨询或请教相关部门,并在确定所有条款后签署合同。雇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并给予员工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在员工服务满期后应按约定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四、合同违约责任
就业安置合同的双方应遵守该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任一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应对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况根据违约程度的不同而定,例如:雇主无故终止员工的合同,需对员工支付违约赔偿金;员工泄露公司机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等。
就业安置合同代表了员工和雇主之间正式的劳动关系,不仅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而且有助于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
⧈ 员工安置方案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的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
⧈ 员工安置方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修文县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实际情况,拟定如下拆迁补偿方案: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计算,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以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认定,对于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不予认定,给予一定补偿。
本次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1、货币补偿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按照记载面积和有资质的部门认定的面积进行拆一还一,产权调换房由房开公司统一提供,住户可以选择回迁,也可以选择目前公司开发的“珍珠新园”小区进行安置,安置房超出原房面积的超面积部分按市场单价进行补差。
三、过渡方式及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房屋的面积3个月(3元/平方米)计发,搬迁费按一次5元/平方米计发。
2、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面积18个月(3元/平方米)计发,搬迁补助费按两次(搬出、搬入)5元/平方米计发。
⧈ 员工安置方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安置房项目(暂定),具体(名称)最终以政府批准文件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地址: (见附件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甲方已取得下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见附件二)
1. 地块
1.1 地址: ;规划控规编号为 ;
1.2 土地使用权性质:划拨;
1.3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
1.4 四至:以规划控规约定范围为准。
2. 土地协议及年限:渝地()合字(*区)第号;(见附件三);
3. 规划主要指标:(见附件四); 地块规划控规编号为 , ,容积率≤ ,规划净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在取得 安置房建设项目执行“重庆市合川区安置房政策”的条件下,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并在建成后将整体项目移交给甲方,甲方以回购的方式分期支付乙方的投资额的建设框架模式。
2.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圆整(¥.00),由乙方自行提供,其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费用、工程勘察费用、工程设计费用、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土建费用、工程配套费用、工程管理费用、工程决算费用等甲方在安置房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且取得房地产权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
3.甲方在安置房建设项目完工后向乙方进行回购,具体项目回购金额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第五条 前期工作安排
(1)乙方落实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取得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依法取得对本项目的安置房建设资格。
(3)乙方负责本项目开工的相关手续的办理,使合作项目可以作为安置房项目合法开工建设,甲方应负责配合办理。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
6.1.1 甲方有权利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工程进度、工程材设和工程质量等行使监督权。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材设和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滞后而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6.1.2 甲方有权利取得本项目的回购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产权转让、过户行为。
6.2 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取得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
6.2.2 甲方有义务在本项目立项、报件、验收及交房等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配合乙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6.3 乙方的权利
6.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进行回购,回购金额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执行;
6.4 乙方的义务
6.4.1 以乙方为主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6.4.2 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建设资金,并保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
6.4.3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转让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或项目开发权;
6.4.4 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本项目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按时支付;
6.4.5 乙方负责保管本项目的全部原始资料,待本项目结束后双方另行约定其他保管方式;
第七条 物业交付
1.本项目物业建设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工程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竣工以本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为准。
2.本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均有权利要求对竣工验收没有达到合格标准之处进行限期整改。
第八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依照法律政策及本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相关项目回购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登记手续。
第九条 保证
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 有
1.1 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协议,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协议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1.2 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协议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2. 无
第十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
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合作方同意,任何一方必须遵守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本项目开发权益的任何协议或协议,否则视其违约,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或在本协议生效后第 天内项目未能开工、或在第 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及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报批工作而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超过12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协议解除权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只承担乙方为本项目已投入的实际费用,甲方有权对在建项目进行最终处置。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员工安置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拆迁人必须服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
(二)依法审查、批准房屋拆迁单位和拆迁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指导、监督、检查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四)依法裁决房屋拆迁纠纷。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的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规划、房产、土地、城建、公用、公安、工商、司法、电业、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城市房屋拆迁中与本部门相关的业务。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凡我市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属于市人民政府批准改造的棚户区,或者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拆迁资格的单位统一拆迁。
第八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可以实行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委托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九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接受拆迁委托: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承担房屋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房屋拆迁申请书和拆迁计划;
(二)建设项目的计划批准文件;
(三)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变更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建设平面图;
(四)土地使用权属的批准文件;
(五)银行存款证明。
第十一条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申请后,应当对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验证,审查拆迁计划,对符合房屋拆迁规定并缴纳拆迁管理费的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二条在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五日内,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拆迁承办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有关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并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或者分户,暂停办理房屋调配互换和私房交易,暂停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暂停办理期间因出生、结(离)婚、军人复员转业退伍等原因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公安部门应当准予入户或者分户,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安置。
暂停办理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逾期自行失效。因故不能实施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及时作出报告,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有关部门和被拆迁人发出解除暂停办理事项的通知。
第十三条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或者拆迁承办单位应当做好被拆迁人的户口登记和房屋勘测,到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的成新鉴定和产权注销登记手续;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搬迁期限及其他需要被拆迁人了解的事项,以房屋拆迁通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在房屋拆迁通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明确补偿的形式和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扩大面积安置费、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事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报送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迁当事人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第十五条拆迁人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对被拆迁人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或者在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限期搬迁的决定;逾期仍拒绝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搬迁,或者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过渡用房,以自行解决为主、职工单位协助解决为辅;自己无力解决、单位解决又确有困难的,由拆迁人负责提供周转用房。
第十九条职工因拆迁误工,其所在单位可凭拆迁证明予以准假。
第二十条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做好勘察记录,并到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二条在拆迁范围内,经市规划部门确定不需拆除的房屋而需要使用人搬迁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房屋使用人、所有人进行安置和补偿。
第二十三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
第二十四条拆除有合法证照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要依照本办法对其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核发证照时已明确不予补偿的除外。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六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要按照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七条以产权调换形式补偿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偿还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属于商业网点的,在位置和楼层安排上,在不影响整体布局情况下,应尽量保持原有的条件和面积。具体偿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偿还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
(二)偿还的建筑面积大于原建筑面积的,其超出部分按照商品房屋的价格结算;
(三)偿还的建筑面积少于原建筑面积的,其不足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八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住宅房屋,其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互不结算差价;其偿还的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时,其超出或不足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格结算。
第二十九条拆除有合法证照的私有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按照下列规定补偿:
(一)要求偿还产权、偿还的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偿还的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的,其超出或不足部分按照市房产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场价格结算;
(二)不要求偿还产权要求安置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三)不要求偿还产权也不要求安置的,按照市房产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场价格补偿。
第三十条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需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原租赁合同应当作相应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拆除享受国家或单位补贴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屋,拆迁人要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个人和补贴单位的投资比例分别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拆除设有换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除非住宅房屋,其生产设备、附属设施、原辅材料的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十四条拆除非住宅房屋,引起被拆迁人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发给被拆迁人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拆除房屋涉及煤气、电话设施时,由拆迁人予以恢复,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拆除住宅房屋,除一次性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搬家补助费外,还要按照协议中确定的过渡期限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解决临时住处的,根据核准的安置人口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由职工所在单位安排临时住处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一半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另一半发给职工所在单位;
(三)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要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被拆除房屋有暖气而过渡用房没有暖气的,由拆迁人发给采暖补助费,被拆除房屋没有暖气的,由拆迁人发给越冬补助费。
由拆迁人一次性安置住宅用房的,只发给搬家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拆除住宅兼营业房屋,除发给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外,另发一次性停业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对在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内生产、营业或居住的,不发补助费,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拆除,以料抵工。
第四章拆迁安置
第三十九条被拆除非住宅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在拆迁范围内有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第四十条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安置。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
第四十一条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以及尽可能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确定。
对于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由拆迁人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具体标准及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二条拆除住宅房屋,按照原居住面积安置。原居住面积以房屋使用证标明的居住面积为准;房屋使用证未标明居住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居住面积为准。
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平均居住面积小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全市平均居住面积的,按照上年全市平均居住面积安置。
第四十三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
(一)有拆迁范围内正式户口的常住人口;
(二)有合法的公、私房屋承租关系证明,或者有自住的私有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对房屋拆迁事项有特殊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无我市正式户口,在我市购买房屋居住或者有合法房屋承租关系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认后,予以安置。
第四十四条应当安置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有下列家庭成员的,视为安置人口:
(一)夫妻的另一方不在本市的;
(二)未在外地安家的现役军人;
(三)从原户口中迁出入托儿所、幼儿园或者在学校学习的亲属;
(四)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国外工作学习的人员;
(五)常住户口不在拆迁范围内,又确实在拆迁范围内居住,本市其他地方无住房的;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应当安置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一日《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前,居住在无合法证照房屋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有单独的户口,独立生活的,视为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没有单独户口也没有独立生活的,视为应安置人口。
第四十六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有下列家庭成员的,按照下列规定安置:
(一)有独生子女证的子女,按照增加一口人安置;
(二)两对及其以上的同辈夫妻居住一套房屋的,应当分户安置;
(三)不同辈夫妻应当分室安置;
(四)房屋拆迁通告发布时,年满十四周岁及其以上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与夫妻分室安置;夫妻以外的年满十四周岁及其以上的异性家庭成员,应当分室安置。
第四十七条户口在拆迁范围内,但拆迁范围内无住房的,不予安置。户口在拆迁范围内,但长期不在拆迁范围内居住,本市其他地方有住房的,不计算为应当安置的人口。
第四十八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新建工程为住宅或者以住宅为主的,原地安置;
(二)新建工程以非住宅为主,有部分住宅的,先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新建住宅安置面积不足的,可以易地安置,由拆迁当事人在协议中确定;
(三)新建工程为非住宅的,易地安置。
第四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拆迁人可以将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居住面积多于原居住面积的部分折算成建筑面积,按照新建房屋的建筑成本,收取扩大面积安置费:
(一)在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开发区范围内的;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
(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
(四)经市房主管部门进行倒、危房屋改造,依照本办法安置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后没有余房出售的。
第五十条扩大面积安置费由使用人所在单位交纳;所在单位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所在单位和使用人共同交纳;所在单位无力交纳的,由使用人交纳。
扩大面积安置费交纳者对房屋享有的权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不能交纳扩大面积安置费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不需分户、要求在原地安置的,可以按照原地安置的标准降低一个户型无偿安置;需要分户安置的,可以按照原地安置的标准,降低一个户型无偿安置一套住房,其余的易地安置。
第五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拆迁人不得收取扩大面积安置费:
(一)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有一项小于5万平方米的;
(二)零散插建的;
(三)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核准属特殊困难户的;
(四)不分户安置一室一套住房的。
第五十三条用于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房屋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必须符合我市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用于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房屋,必须符合《省民用建筑标准》。
新建的朝南住宅房屋,应当优先安置原朝南房屋的住户。
第五十五条回迁安置的房屋应当实行公开分配。根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的受益面积大小、搬迁时间早晚、实际交纳扩大面积安置费占应交纳扩大面积安置费总额的比例和时间先后,原房屋的楼层、居室朝向、室内设施等因素,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分房办法。
第五十六条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以产权管理部门确认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产权证未标明建筑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第五十七条在拆迁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具备下列条件的,由拆迁人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营业用房:
(一)合法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承租人或者是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
(二)营业用房具有单独的房屋承租关系,并且按照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交纳租金的;
(三)有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专用房间,并且不在其中居住的。
第五十八条对使用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非法承租公有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人,不予安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委托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拆迁,对拆迁人和被委托人分别处以拆迁委托费10%的罚款,没收全部拆迁委托费,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未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在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前擅自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拆迁,对拆迁人处以拟建工程总造价0.5%的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给被拆迁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负赔偿责任,处以与造成经济损失相等数额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300元至500元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拆迁人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补偿标准,扩大或者缩小安置面积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提高或者降低的补偿数额处以罚款;
(二)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安置面积的,按照扩大或者缩小的房屋面积的重置价格处以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设计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拆迁人按照规定重新设计;不能重新设计的,责令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
第六十六条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超过期限搬迁的,每超过一天减发一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六十七条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按照下列规定对被拆迁人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采暖补助费:
(一)延长过渡期限一至三个月的,每人每月增发50%的补助费;
(二)延长过渡期限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每人每月增发100%的补助费。
第六十八条被处罚的拆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九条对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拆迁工作人员,或者阻挠拆迁、煽动群众闹事的,由所在地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拆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拆迁工作人员擅自接受委托、聘用,为外单位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吊销拆迁工作人员上岗合格证,并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中的房屋重置价格、建筑成本价格、停产停业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采暖补助费、越冬补助费、拆迁管理费的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十二条本办法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颁发的《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员工安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__县城市建设工作,提高我县城市建设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努力为居民创造绿色、生态、舒缓、宜居的人居坏境,特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社区群众等人员通过走访,邮寄,媒体等形式共征集各方面意见共168条 ,梳理出合理建议共82条。
一、涉及城中村、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方面:1.应与现代化建设同步进行,不改造彰显落后,不雅观。2、应制定旧住宅,城中村的改造规划和流程图。要加快改造进度和力度、尤其是对沿街道路区域、有碍市容市貌的区域、危房集中区域、基础建设落后区域等。3、旧住宅区改造中应随时公开进度,使拆迁户心知肚明。4、建议成片开发建设,广招大户开发商。5、建议加快育红路东侧的改造。6、建议教堂附近旧住宅尽快改造。7、火车站北侧、县工商分局对面的一片平房区内加快改造步伐,如不能尽快请硬化、改造路面。8、泰山道西侧,杂技公园南侧,共计60余旧平房户,希望组织协调,搞好开发。9、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建议优先改造城区核心区,有助于彰显城市形象。
涉及居住小区提升与物业管理方面:1、物业管理方面要有责任,要考虑居民各种切身利益和感受。2、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管理与要求,尤其是安全方面。3、随着人们的生活不断提高,小区车辆越来越多,希望小区物业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的停放和安全方面的管理,特别是百度小区的车辆管理。4、整顿物业管理,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开财务,依法制定管理细则,特别是集中供热后管网维护业主更担心。5、加强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6、万宏俪城的物业管理不到位。7、福源小区应加强物业管理。
涉及住房保障方面:1、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实施相应措施。2、住房保障方面力度较大,近几年解决大部分无房户住房问题得到社会的好评,建议继续做好该项工作。3、建议推出更多的旧城区改造项目,尤其要更多的推出廉租房,更好的惠及低收入家庭,为满足特困群体,再多建一些保障性住房。4、合理控制房价,让一般公务人员能买得起。
涉及市政道路、小街小巷改造建设方面:1、建议小街路面硬化,育红路改造加大力度。2、福源小区前道路路面修整。3、建议实施老房产楼前道路改造。4、市场街,旧市场道路应尽快改造。5、建议尽早开工建设县城北绕城公路,使其真正成为旅游观光大道。6、抓应建,应修道路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小街小巷上,解决道路不平、排水不畅、路灯不亮、出行不便难题。7、道路积水问题如长江东路气象局门口,老电机厂门前,田庄电子泵门前等区域下雨积水很严重。
涉及四供两排《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和排水、排污》方面:1、提高供暖供气的覆盖率,使民众得到实惠,提高生活质量。2、供排水畅通无阻,比原来有很大提高,还有个别地方或死角需改进。3、县城应24小时全天候供水,现在下半夜停水的情况给部分居民生活带来不便。4、旧住宅小区排水排污存在不安全隐患。5、个别小区还没有供热,尽快连接供热。建议全部改为一卡制是否更安全、方便。6、建议华山道烟草局对面二层楼那片用户能安装上天然气。 7、黄河路国税地税家属楼能否安装天然气。
涉及居住和出行等城市安全方面:1、加强安全巡逻的力度。2、多举办安全教育培训或以实例电视形式教育。3、县城主要街道上有占道经营现象,建设的农贸市场利用不起来,对文明、卫生县城影响很大,希望加大管理力量。4、湿地和水面是城市之肾,建议尽早扩建东湖水面,引入开发商、周边建成住宅小区。5、对城区内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电动四轮加强管理与规范,让这些车辆遵守规矩(这可能不只是城管部门管理的范畴,还要有关部门配合管理),因为这些车辆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6、加强行人和车辆管理。7、针对近年来机动车辆增多的现象,建议加强机动车管理和道路管理,恶劣天气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8、主要是出租电动车的乱停乱放和不按交通法规正常行驶出现的占道等现象。9、新华小学这条街道一定要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车辆太多,尤其放学时间车辆拥堵水泄不通。10、建议旧小区安装路灯。11、上班、下班、上学、放学时间交警应执勤,保持交通安全。12、把太行道北头与海河路的通道打通,以缓解集贸市场的出入压力。
涉及绿化、亮化方面:1、对个别门店地摊损坏绿化要加强执法力度。2、加强公园的花木管理,老干部局公园节假日要有专人管理,阻止儿童的践踏。3、县城绿化是__的一大亮点,以树木草坪公园到片林居民都很满意,下一步抓好日常管理。4、继续加大县城绿量,新建设的小区一定要在绿化上上层次。5、绿化方面多栽种一些标志性的树种,形成绿色景观。亮化方面,不同功能性质的街道和地段,其灯光应有不同的氛围,不同的亮度和不同的风格。6、严格门前三包,对故意损害树木行为要重罚。7、泰山道南头应安装路灯,两侧绿化应加强。8、建议东外环路(长江路至黄河路)灯亮起来,确保学生和行人的安全,强化城区路灯维护,确保亮灯率90%以上。9、社保所以南安装路灯。
涉及便民市场与公厕建设方面:1、应适当在民众聚集的地方多建公厕。2、中华新村菜市场利用起来,以防人为破坏,不法占用。3、便民市场力争进店经营,只能在户外经营的也不能占道影响交通,公厕要加强维护。4、在居民区附近多建几处便民市场,解决路边摊位越来越多,挤占道路的问题。5、加强市场管理,小商小贩要到规定地点买卖。6、金沙江路附近建设便民市场。7、北街老水利局至运河大桥已形成便民小集市,周围环境差,建议建公厕。
涉及征收拆迁拆违、环境整治提升方面:1、环境整治方面大有提升,路面全天保洁,净化标准较高。2、应加强沿街门店乱倒垃圾的管理。3、禁止在公共道路上焚烧垃圾物,造成空气污染,清扫的垃圾渣禁止扫入排水篦子内,造成清理困难和排水困难。4、104国道城区主干道两侧部分路段环境卫生差,同时对道路两侧破旧平房给予翻新改造。5、不要乱拆乱建,服从统一规划。6、建议电力局南侧电信塔距离居民太近,影响居民健康。7、桑兴河水污染严重。8、把县城南部桑园砖窑厂内的废土利用起来,整修后养鱼、种荷花。因靠宣惠河注水方便也可建游泳池。9、现有县城内的河渠沟尽量疏通好,做到河中有水,两岸有绿的优美环境。
涉及城市建设的其他方面:1、量力而行,尽善尽美。2、南货场运煤车请绕行主城区。3、建议晚上路灯尽量开启。4、建议整治夜间空气污染,夜间空气化工气味浓烈刺鼻。5、五金仓库院内煤厂影响居民生活应搬迁,桑园化工厂排气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应关闭。6、规模规划,选几个区连片建出__标准街和特色新区。7、借力德州发展__,建议今后居住、文化、商贸、观光、休闲等设施尽量向南部扩展。
以上建议是经我局认真梳理汇总,内容和意义上类似的进行了合并,对于以上建议,住建局班子将认真研究,并结合《__县城总体规划(20__-2030)》,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上报县委、县政府适时启动。对于有些不能实施的项目,我局将对建议人做出合理解释,确保工作到位,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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