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你的位置: 检讨书大全 > 检讨书范文 > 导航

检讨书范文|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汇总19篇)

发表时间:2018-02-16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汇总19篇)。

一.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二.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1、继续开展实验室国家认可和计量论证工作

实验室国家认可和计量论证工作是目前各分析检测实验室均在开展或已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建设对实验室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作为一个良好的平台,扩大对外的联系与交流,提高实验室的对外影响和分析检测水平,增强对外服务的能力,同时可更好地为科学研究做好服务工作,还可通过对外服务,增强自身的补血功能,通过合理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为学校创造一定的经济利益。

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论证之要求,必须在仪器使用、人员配备和整体布局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相应的补充。为此,本学期,将对实验室的整体布局进行调整;落实实验室人员的引进工作。同时,须聘请相关专家作顾问,规范实验室的国家认可和计量论证的程序和工作制度。

2、开展20xx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评审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每年均应开展一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研讨活动,围绕实验室的发展方向、科学研究工作(包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评议等)等开展研讨,以保证实验室有序健康地发展。

由于经费及集中研讨的时间难度,在以往的两年中,实验室以通讯评议和交流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由于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设计国家“十一五”科研等多方面的重要内容,也直接与实验室今后的工作内容和发展相关,因而,经与主管院领导商议,决定今年开展一次集中学术活动。主要工作包括:20xx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与评议、实验室工作汇报与发展研讨、学术报告等。

3、积极争取科研项目

随国家“十一五”计划的来临,积极参与和申报国家和省、市“十一五”科研计划项目是目前和近期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实验室将在完成“十五”国家重大水专项课题、省“十五”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苏州园林水体水质改善与综合示范”研究课题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十一五”期间的课题,尤其是太湖水治理课题的申报工作;此外,充分利用实验室科研基地的功能,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争取在年内完成30~50万元科研经费的课题研究工作。

4、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安排,做好迎评促建工作

在认真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各项材料的汇总和整理工作,分门别类地将材料收集汇总。完善各项制度。同时做好各项发展工作。

时间荏苒,岁月穿梭,20xx转眼间已接近尾声,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和生活,作为公司的一名检测员,有很多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20xx年,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不但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而且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自身在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就20xx年的工作总结为以下几项:

三.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四.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邢德路枣强段大修工程

第二条、工程范围:沥青混凝土

第三条、合同内容:租赁沥青4000型拌合站

第四条、租赁方式:沥青混凝土的生产

第五条、工程质量:甲方根据交通部颁发相关质量技术验收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技术交底,甲方应严格按乙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生产合格的沥青砼料。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拌制,保证沥青料质量。若甲方由于温度原因造成沥青砼料作废,其沥青砼费用有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费用:75000元/日,按从开始调试日至结束日计。

第七条、工程期限:xx年8月1日----8月31日。

第八条、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

一、第一次甲方进场安装、调试生产正常后,支付30万元;第二次施工过程中视情况支付至预计费用的30%;第三次完工后支付剩余部分租赁费。

二、施工期间拌合站燃料、发电机的柴油费用、电费和保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管理由乙方权全负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乙方对甲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到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以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现场管理:乙方认真统一领导组织施工,做好材料的供应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应对拌合站统一管理,组织好每天的生产任务,确保每天正常摊铺。

第十一条、设备供应管理:乙方的施工机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凡进场的大小机具及拌合设备必须保证正常生产率,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在施工过程中,沥青混合料经检验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不能保证质量,乙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返工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甲方赔偿乙方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沥青混凝土路面在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中使用非常广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许多新技术、新材料都得到了实际应用,各种规范、标准比较齐全,但从实际施工来看,尚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着重从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全过程技术进行了探讨,并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

作 者:胡国晖 李丽红  作者单位: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刊 名: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英文刊名: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 年,卷(期): “”(7) 分类号:U4 关键词:沥青混凝土   施工工艺   技术   处理措施  

六.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预拌混凝土标记产品编号塌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浇筑部位、方式及特殊要求泵送合同总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货款:

1.100%预付。

2.全部货款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当月所供砼款于当月月底前100%付清。

4.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类推,全部余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5.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余款%自该批供货首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6.以m3为一付款单位,供完即付100%货款,不足m3最迟自该批供货首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其它机构,另行约定)

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2份,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合同货款的计算:合同货款总额=(签收数量×单价)。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篇1: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范本<\/h2>

3、运输: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所在工地现场。

4、验收:甲方在收到货物时,即对收到产品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异议,需在收货之日通知乙方。通过双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所致的,对不合格产品视具体情况实行退换。甲方在收货之日不提出货物数量及产品质量等异议的,则乙方视为符合甲方的定货要求。

四、结算。

2、付款方式:甲方可以通过现金、电汇、汇票、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有效账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现金直接交给乙方任何商务人员,否则,视为乙方未收到货款,甲方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照国家规范的技术要求和甲方指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所浇筑部位和施工方法及浇注时间及时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保证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按GB14902-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将原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按照GB1490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对乙方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测,以现场取样质量为准,并出据28天强度检测报告。

2.乙方必须对混凝土质量负责,如因混凝土强度而产生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当供应混凝土时,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按合同要求向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

2、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否则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供应前,甲方人员应确认该车混凝土强度及塌落度是否符合该工程部位使用,乙方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在 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对每次所到混凝土进行质量抽检。并做好同条件试块养护,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联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七星关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甲方承建的宝安区环路西乡段接线工程由乙方供应商品混凝土。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原材料的其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技术标准: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其它需列出的标准:普通 砼饿他落度为120MM以内。

三. 订货与发货方式:

甲方每次要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写明浇筑时间、混凝土标号、数量和所用部位。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关系,以乙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

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和签发时间。

四、交货方式:

甲方应在有监理人员作见证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养护至规定龄期后,送相关质检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以此抽样检验的结果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

本合应在施工现场派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和卸料,提供夜间照明,保证保证车辆安全;并提供水源冲洗搅拌车,确保不带泥土上路。

本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宝安区所在地。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派专人歉收,确认混凝土数量和使用部位,防止其它工程的砼或不同标号的砼用错地方。

五、混凝土量计算方法:

1、甲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上数量计算;

2、甲方若对混凝土数量有怀疑,可以用地磅称重形式抽查,在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容重±2%的范围内为合格,结算方量按送货单方量计算不做调整,若抽检结果负偏差超过±2%的范围时,则当批混凝土数量可按偏差值折算扣减。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前支付月度结算货款的测合格,30日内付清余款。

七、双方责任:

、甲方项目负责人: ,材料结算员: 现场指定签单人:

、因现场抽样检验的试块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主体工程验收时,采取回弹或抽芯检测砼强度,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该工程主体验收不合格,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该工程砼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检验,以专家组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分析结论作为裁决依据,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因交货前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施工或养护、浇注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卸完,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须在大方量砼浇筑时派专人在现场协调调度车辆,监督砼质量。

、双方应在每月3日前结算完上月砼数量及金额,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按时完成结算,则甲乙将视同确认乙方结算单为准。

、当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

混凝土卸料及浇注过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缓建,甲方须在停工或缓建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时间抗力事件影响履约,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 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将所有砼配合比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送达甲方技术办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范本<\/h2>

需方:

供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各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工程建设所需预拌混凝土购销事宜进行平等友好协商,确定该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及数量。

1、P6等级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15元/m;P8等级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20元/m;P10等级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25元/m;细石混凝土在原强度等级上加收10元/m;如使用泵送时:电泵送10元/m/m 、臂架泵送20元/m。

2、合同预计混凝土数量约m,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交货地点。

按甲方要求,乙方将混凝土供应到下列指定范围。 工程名称:

施工位置:

三、订货、运输及验收。

1、订货:甲方应提前3天将计划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并注明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接收人等,如有特殊规格或特殊要求的订货应与乙方协商确定。

2、供应方式:甲方须于发货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但每批订货量超过500m时,须提前33333 3 333、柴油泵送15元48小时通知乙方。通知单中应注明具体交货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所浇筑部位和施工方法等情况。若遇临时变更交货数量或交货时间时,甲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但乙方可适当调整供货时间;甲方应对乙方已出货的《送货单》予以签认和结算。甲方在通知单数量外的追加数量应及时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组织供应。甲方如需臂架泵一次订货尽量控制在60 m以上。

篇3:预拌混凝土<\/h2>

预拌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技术资料管理一

为了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制定本规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将技术资料的形成、填写、整理、归档及积累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11.2 技术资料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1.2.1 技术资料的归档范围

1、对与预拌混凝土生产有关的所有重要活动、记载混凝土生产质量全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后归档。

2、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分为单位工程档案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档案两大类。 3.单位工程档案以单位工程立卷整理技术档案,一式三份,一份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档备查,两份转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技术资料档案;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需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并在最后一批混凝土试件到期、强度检验结果评定后一个月内整理完毕,移交施工单位。

4.单位工程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

(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备案证书; (2)混凝土开盘鉴定(《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鲁JJ-008,同 表11-1-40;

(3)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4)预拌混凝土运输单(鲁JJ-009),同表11-1-44; (5)预拌混凝土所有原材料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6)预拌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其他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检测报告如:抗渗、抗冻、耐酸、耐碱、耐热等;

(7)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鲁JJ-060),同表11-1-46 (8)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合格证。

5. 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档案的 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表11-1的.要求。

1

2

3

11.2.2 归档文件的技术要求

1、技术资料的主要项目按统一规定表格表示(见附表),未有统一规定表格的,各企业可根据要求自行拟订。但内容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2、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实际发生的质量活动相符合。

3、技术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等。

4、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技术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11.2.3 归档文件的管理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技术资料严禁伪造、涂改、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

年 月 日

5

说 明

此表由经营部门根据工程概况及所签合同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并经生产部门、质量部门、财务部门、材料部门、试验室、技术部门共同评审后填写评审意见,最后由企业负责人批准签字完成。

1、填写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混凝土标记、材料来源、付款方式、水泥及外加剂规格等级、混凝土单价、浇筑方法、施工地点、运距、约计用量、工程概况等。

2、填写时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其中“工程概况”一栏须写明该工程的结构类型及使用砼的强度等级和相应技术要求,如:阳光小区1#楼,该工程为十一层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使用砼类型为:垫层为C15,基础为C30P6,主体结构为C30,后浇带为C35并加膨胀剂等。其他部门意见填写对合同评审表各项条款是否认同或有其他意见。经营部门能否按时完成售后服务、结算、回款等任务;材料部门能否确保材料到位以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生产部门接到生产任务能否保证在有效的时间内组织生产并保证机器正常运行将混凝土及时运到工地现场;试验室能否保证对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原材料及出厂混凝土进行检验;质量部能否确保本工程混凝土保质保量运到工地;技术部能否确保本工程所用混凝土达到需方规定要求;财务部门经成本核算同意签定此合同;最后经总经理批准。

6

合 同 台 帐

注:1、该台帐合同编号应按质量协会统一编号填写;2、该台帐及时转质量部门。

- 123 -

说 明

此表由经营部门填写。

1、填写内容包括序号、合同编号、工程名称、需方单位、合同方量、签订时间、公证时间及备案时间等。

2、填写时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字。

- 124 -

材 料 进 厂 验 收 记 录 台 帐

注:此表由材料部门填写。 第 页

125

说 明

此表由材料部门填写。

1、填写内容包括日期、凭单、材料来源、收入数量、合计数量、材料产地、车号、合格证、储存仓号、验收情况、观感情况、委托编号等。

2、填写时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表格中将时间记录清楚;“凭单”一栏其中“字”,“号”填写材料随货同行单或质量证明书编号;材料来源将自购及来料加工单位名称填写清楚、收入数量填写每车数量、合计数量填写每批编号的合计数量;将材料产地及车号记录清楚,“合格证”填写合格证编号;“验收情况”填写材料检验情况是否合格;观感情况记录进厂材料颜色是否一致,砂石料记录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情况;“验收人”填材料收料人;“委托编号”填材料部门委托试验的序号。

126

试 验 委 托 书

127

说 明

此表由材料部门填写。

1、填写内容包括委托编号、委托单位、试验编号、生产厂家、工程名称、批号及批量和材料名称规格种类及等级以及检验项目等。

2、材料部门根据进厂材料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检验项目及内容栏目填写所有材料的检验项目及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等内容。评定依据由试验部门根据不同材料情况填写,将样品是否返还及试验编号填写清楚,由收样人记录详细。

128

129

说 明

此表由试验室检测人员填写。

记录清楚时间,砂、石含水率检测根据每天实测情况填写,检验每班不低于2次,含水率变化较大时应加大检验频率并写明具体原因如:下雨或下雪等,签字一栏由试验人员签字。

130

托 检 验 台 帐

131

说 明

此表由试验室填写。

1、填写内容包括序号、委托编号、委托单位、生产厂家(产地)、规格、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委托日期等。

2、每种材料在委托时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事后经委托人、接样人签字。取报告时由取报告人签字并记录取报告日期。

132

133

篇4: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h2>

七、双方责任:

、甲方项目负责人: ,材料结算员: 现场指定签单人:

、因现场抽样检验的试块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主体工程验收时,采取回弹或抽芯检测砼强度,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该工程主体验收不合格,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该工程砼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检验,以专家组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分析结论作为裁决依据,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因交货前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施工或养护、浇注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卸完,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须在大方量砼浇筑时派专人在现场协调调度车辆,监督砼质量。

、双方应在每月3日前结算完上月砼数量及金额,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按时完成结算,则甲乙将视同确认乙方结算单为准。

、当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

混凝土卸料及浇注过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缓建,甲方须在停工或缓建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时间抗力事件影响履约,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 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将所有砼配合比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送达甲方技术办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

二、供砼搅拌站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³。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³ S8抗渗加15元/m³ S10抗渗加18元/m³防冻剂加10元/m³ 早强剂加10元/m³ 细石砼加10元/m³膨胀剂加10元/m³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³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图纸含量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³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h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甲方承建的宝安区环路西乡段接线工程由乙方供应商品混凝土。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原材料的其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技术标准: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其它需列出的标准:普通 砼饿他落度为120MM以内。

三. 订货与发货方式:

甲方每次要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写明浇筑时间、混凝土标号、数量和所用部位。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关系,以乙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

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和签发时间。

四、交货方式:

甲方应在有监理人员作见证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养护至规定龄期后,送相关质检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以此抽样检验的结果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

本合应在施工现场派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和卸料,提供夜间照明,保证保证车辆安全;并提供水源冲洗搅拌车,确保不带泥土上路。

本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宝安区所在地。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派专人歉收,确认混凝土数量和使用部位,防止其它工程的砼或不同标号的砼用错地方。

五、混凝土量计算方法:

1、甲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上数量计算;

2、甲方若对混凝土数量有怀疑,可以用地磅称重形式抽查,在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容重±2%的范围内为合格,结算方量按送货单方量计算不做调整,若抽检结果负偏差超过±2%的范围时,则当批混凝土数量可按偏差值折算扣减。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前支付月度结算货款的测合格,30日内付清余款。

篇6:北京市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版)(征求意见稿)<\/h2>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标GB/T14902-《预拌混凝土》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标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混凝土浇注泵送方式、混凝土浇筑工程部位及技术质量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北京市标准DBJ01-6-90《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合同约定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后,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其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甲方责任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依据合同标的、供货数量及工程技术质量要求,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在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不论采用何种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应在45天内办理价款结算手续。如甲方逾期或拖延不与乙方办理价款结算手续,乙方有权按其合同约定的标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的数量追索其甲方支付价款的权利。

2、价款结算依据及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__款。

(1)甲乙双方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3)若采用(2)的,在供货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乙方所供混凝土在结算数量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则按(1)的方式结算。

(4)采用施工图纸预算量结算方式,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后浇带、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非工程结构混凝土均以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数量为准结算。

3、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乙方申请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和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时间计划准备。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指派专人(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所列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5)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乙方运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混凝土。

(4)甲方对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有异议,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满足。

(5)浇筑混凝土后,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应的归档资料。

第六条 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先后履行抗辩权终止合同或执行中有变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当自停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分期付清未结价款。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未果,在提前三天告知后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4、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提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乙方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逾期应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h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品房

2、工程地点:##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__年12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30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h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篇9: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h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_____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强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浇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坍落度: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种: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品种: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地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费:_________________

冬施期冬施费: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篇10: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h2>

买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 卖方: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篇11: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h2>

需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 。 3、工程名称: 。 4、工程地点: 。 5、运 距: 。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出场时必须由驻站监理签字认可; 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符合 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应执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甲方有权进行检测,以确认混凝土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在混凝土到达交货地点后对混凝土进行检测,或必要时拒绝接受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在出厂前通过了乙方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2、甲方指定专人 对乙方供应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初步检验,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通知甲,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

除以上检验外,甲方或管理服务单位有权复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乙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3、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甲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4、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仅作为过程中双方暂估数量,不作为混凝土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如甲方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中载明的数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时,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2 %,本批混凝土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的现象,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塌落度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

工期赔偿:每耽误一天工期,赔偿 元; 信誉损失:一次性赔偿 元至 元。 第四条 价款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为基数,扣除钢筋含量,不加损耗办理价款 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 《 北京市 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在甲方没有抽检的情况下,按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签字的发货单数量为准。在抽检的情况下,按不足之比例乘以本批混凝土供应方量为实际结算方量。

2、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合同价款: 。

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 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 现场的综合情况;

已考虑了混凝土可能使用到各种碎石粒径的情况;

已考虑了甲方对混凝土的各种要求,特别是控制入模温度的要求; 已考虑了实际工地现场对坍落度的要求。

4、乙方应在 前与甲方进行核对,办理对账单;乙方未在 前办理签认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当期的结算权及相应债权。当期对账单仅作为甲方财务暂时挂账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

5、最终结算按合同约定方式办理,最终结算单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材料主管、预算主管、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报甲方材料和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甲方包括签约代表及业务联系人在内的一切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职务行为,须加盖甲方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方有效,其它情况下含甲方工作人员签名没有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均属无效,不属甲方行为甲方概不负责任。

6、价款支付: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本工程垫资部分不计取利息。具体支付方视为

完成后 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 %; 完成后 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 %;结构封顶后 个月内混凝土量结算完毕,支付结算款的 %,余款在 个月内 次付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负责。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指派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连续性、均衡性。乙方确认已对工程现场位置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并知晓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运输时限及道路限制的规定,保证混凝土车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混凝土送至现场,不能以此作为供货不及时的理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浇筑混凝土前,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乙方发生 次供应不及时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北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

同所交付的混凝土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混凝土结算的图纸,在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把图纸完整地返还给甲方。 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混凝土质量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乙方不应拒绝。

为更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甲保留向乙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所供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他搅拌站的商品,乙方所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甲方、监理和业主确认。未经甲方、监理和业主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缔结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该转让和担保、抵押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按本合同标的额的 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则乙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 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项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在“合同条款”第三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的质量不能达到 “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方接受。

3、上述条款对乙方提出的索赔,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搅拌站采购替换的混凝土。但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另外购买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对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赔,在递交索赔文件后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货款或质保金中获得赔偿。

4、、在工程结构完工后日内,双方应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混凝土结算手续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混凝土;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乙方擅自更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甲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如果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混凝土类似的混凝土,或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混凝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甲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因甲方违约终止合同

如果甲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乙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而甲方未

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在上款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因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乙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甲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甲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4、工程暂停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程,并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乙方必须在暂停起始日尽快暂停上述工程,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甲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

在甲方提出工程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工程暂停是因为乙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就有关争议向甲方住所地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

2、每期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暂定结算金额,全额出具发票给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如未提供,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年度终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当年所有结算的全额合法发票,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就本合同有关事项,任何一方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而未告知,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

篇12: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h2>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实际,本着团结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方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单程运距: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单价、泵送费、冬施费及抗渗费用:润管砂浆按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价格结算。 2、泵送费:20元/M3,费用另计,由甲方负担。

3、冬施费:甲方如需冬施,乙方因冬施所发生的费用按/M3另计,如按设计要求抗冻融F200每立方增价30元.F250每立方増价40元.F300每立方増价50元.早强每立方増价25元.防冻:-5度每立方増价25元.-10度每立方増价35元.-15度每立方増价45元.由甲方负担。 4、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在上表价格的基础上另加/M3、P8 35元/M3,后浇带另加 元/M3,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用量、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乙方提供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一、供货数量的验收确认: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量,以M3为计算单位,其体积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除运输车实际装载量求得。工程结构部位使用的混凝土双方如采用下列第1款第种方式结算时,甲方工程实际量与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相比其误差应不超过±2%。

、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

、以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签证计算的实际量加 %损耗。 2、对于非工程结构部位使用的混凝土,以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作为混凝土货款的最终结算依据。

3、浇筑过程中,跑模、胀模、泵管内损耗及甲方现场人员超要的混凝土量由甲方自行承担。 4、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双方应在5天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确认手续。 二、质量的验收确认: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在甲方提出异议期限内予以负责。甲方现场交货检验抽取试件进行强度检验,并在32天内提出异议,如未能及时提出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1、稠度:详见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申请单》,并依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及《预拌混凝土》等相关规定执行。

2、强度:依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3、外观:乙方为甲方运送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经甲方外观检验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经外观检查验收即擅自浇筑混凝土,则因此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施工: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振捣及养护不当、冻害或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等原因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为甲方运送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而造成坍落度损失或混凝土失效报废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检验规则:

1、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正常试验结果,甲方应在试验结束后7天内通知乙方。 4、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算起20min 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40min 内完成。

5、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试样,由同一搅拌运送车中随机抽取,取样部位为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

6、试件的制作、养护及试验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次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24小时,必须填写《预拌混凝土申请单》书面通知乙方,说明本次浇筑混凝土的结构部位、浇筑数量、浇筑方式、混凝土标记、进场时间等施工技术要求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书面通知乙方,则因此造成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致使双方对混凝土供货量发生争议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混凝土供货量结算确认手续时,则以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

2、甲方应负责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场地的坚实、平整、畅通,且具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和车辆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确保乙方的人员、车辆安全进出施工现场。否则,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并且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停车引发的交通违章问题和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及振捣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4、甲方必须在混凝土初凝前或规定时间内,将运送车内的混凝土卸出并浇筑完毕。严禁甲方在混凝土泵送过程中,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如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养护,否则由上述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甲方自行负责。

预拌混凝土专用

5、甲方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出现停电、停水、堵管、炸管、跑模及胀模现象或其它故障而影响混凝土正常施工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必须通知乙方搅拌及运送时间有无变化,以免延迟卸料时间,致使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指定专人于施工现场负责签收,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书面下达的《预拌混凝土申请单》,保质、保量生产供应混凝土,并随车携带工程所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料,28天强度报告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完毕后32天内提供给甲方。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必须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2、乙方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故障,不能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混凝土浇筑的不连续及堵管现象。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确保混凝土顺利浇筑。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协调解决甲方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

第七条 交货地点方式:

由乙方搅拌车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第八条 付款办法:

乙方为甲方提供混凝土,每栋每一层现浇为一结算批,该批混凝土现浇完毕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混凝土货款的____%,或每一栋浇灌_____M³为一结算批,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混凝土的全部货款;余款在最后一层浇筑完毕后32内 一次据实结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混凝土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或乙方停止供货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未结货款;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停止供货时,甲方还应按预计需用砼总价款每月的 3%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货款时,自应付货款之日起甲方须按拖欠款的3%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它责任及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及义务的,应按向甲预拌混凝土专用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在甲方执行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混凝土的及时供应,否则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商品砼管理站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2、向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述商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时,乙方不负责任。 2、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提前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表示方为有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本合同除《预拌混凝土申请单》以外的附件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篇13:预拌混凝土供货的合同<\/h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注方式:

详细地址:

一、合同日期 --

二、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 方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 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

五、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专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其内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详细浇筑部位、浇筑时间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并在次日供应时间前1小时再次与乙方电话确认,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车到达现场。

双方有义务对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当遇有对施工及工程质量不利的天气因素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如甲方不予采纳,因天气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如甲方单次浇筑方量超过500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 便于乙方准备充足的原材、设备、车辆等保障更顺畅供应。

乙方运送混凝土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前,甲方必须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场地坚固、道路畅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车支车、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以保障人员及设备车辆的顺畅、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 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 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甲方准备浇注的结构部位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与乙方联系混凝土发运,由于甲方组织施工、浇注技术及保障条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未能在 小时内浇筑完毕,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充分振捣,适时抹面及充分养护,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由于甲方不按规定进行养护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乙方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须中途停止混凝土浇注,甲方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预拌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按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货款结清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保证按甲方书面通知混凝土数量、强度等级等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接受施工现场人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的随机抽查。

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安排供货,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供应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供应不能继续时,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约定:

1、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双方及时分析解决。

2、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及方式进行混凝土货款结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应,要求甲方结清全部款项,货款未结清之前,乙方有权暂扣相关技术资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规定,以当次结算总金额的日5加收违约金。

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供应相应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难以预料到的特殊情况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决。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对乙方所供全部货款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4:预拌混凝土供货的合同<\/h2>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三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乙方、丙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2条的补充合同;

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由乙方开发、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 1况

2.1 工程名称: 浙商大厦

2.2 工程所在地:

2.4 计划由甲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供应时间: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等内容

3.1 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算单价、浇注方式:

名称 强度等级

C35 单 价 280 290 300 310 320 340 名称 强度等级 C40 C45 C50 C55 C60 单 价 360 380 410 440 580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说明:

1、以上砼单价为普通单价;砂浆: 300元/方。

2、抗渗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冻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浇筑量小于则支付泵车出车费300元;每次浇筑量小于30m时支付泵车出车费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后浇带一律不减泵送费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纤维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纤维加40元/ m3。

第四条 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结算方式按丙方实际签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结算单为依据结算,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收货人和混凝土浇筑量结算人员。

4.2 乙方、丙方有权随时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

4.3 自供货之日起,甲丙双方应按每批次供货量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结算,拖延半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丙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甲方随车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但如果乙方认为该供货数量与项目实际用量不符,有权重新核实并据实结算。

4.4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乙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浇筑完成地下室基础及主体至15层工程后,支付所浇筑混凝土款的50%;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支付到所浇筑混凝土款总供应量的50%。总供应量剩余50%的款项在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顶房,可协商抵顶浙商大厦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②如商砼款现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约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顶的,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5.2 乙方如因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承担违约金。

5.3 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财务部为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以确认收款。

5.4 乙方支付货款或以房抵顶货款后,乙方从应付给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据丙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丙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浇注委托单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甲方对丙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并经甲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

6.5 丙方浇注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书时,应在预拌前1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应变化内容。甲方未接到丙方变化的书面通知,根据先前通知书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

6.6 甲方应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时进行供货,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浇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工作。

7.2 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权威技术鉴定部门分析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缺陷解决后再施工。如经鉴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而致停工,则甲方须赔偿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依据本合同6.6款执行。

7.3 由于甲方的混凝土质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丙方不负责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甲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

8.2 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丙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8.5 如因丙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丙方承担。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及拆除,以及甲方进场设备的看护工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丙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甲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及泵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车辆通行证件。

9.4甲方人员进入丙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丙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丙方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10.23%违约金与5.2重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是三方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签约人的身份证号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联系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丙方结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乙方是企业法人的应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个人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仅有两方盖章,则相关权利义务只对盖章两方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预拌混凝土购销国家标准合同<\/h2>

预拌混凝土购销国家标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需 方                                                                                供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范本<\/h2>

甲方:

乙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14902-20__ 《预拌混凝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商品混凝土买卖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第二条 商品混凝土供应量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量约合同总价款约万元,该数量为概算量,结算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第三条 订货方式及供货的变更

1、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随甲方工程进度需要按时供应混凝土。

3.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当批次供应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4.在供货过程屯 甲方需要的混凝土品种和规格如超出木合同范围,必须在 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提供超出木合同范 围的混凝土。

第四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单价

第五条、混凝 土数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约定混凝 土数量按GB14902标准进行结算。

2、乙方混凝土生产时,配料严格遵循核定配合比由电脑精确计量拌制,乙方提供每批次混凝土前,甲方认为有必要,可对乙方当批次混凝土配方再核实,派员前往乙方生产站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核定混凝土重量后推算混凝土体积量,使双方在当月结算混凝土量时,以乙方《送料单》为依据结算。

3.、抽样核定方式双方作如下约定:甲方每次抽查三车以上混凝土量,以其平均值作为依据,且甲方抽查车辆过磅单应有乙方该混凝 土运输车驾驶员签名确认。甲方应不迟于抽查的次日将结果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对该批次混凝土量无争议

4、垫层、桩、地坪、砂浆、路面、零星混凝 土按乙方《送料单》数量结算。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以 并于月底前做出《月混凝土结算书》。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的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后4小时内通知乙方;如对混凝土质量确有争议,应及时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其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在乙方实验室技术人员见证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抽样检验标准制作试块。试块成型后,应做好记录及编号工作,以塑料薄膜覆盖并置于阴凉处,拆膜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乙方在现场见证取样的试块在标养28天后,由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约定见证试压时间,若甲方未到搅拌站见证试压或未提出异议,乙方将把试压数据作为质量验收依据。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文付

一、混凝土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于每月结算书》。

2、甲方工程项目连续天未浇筑混凝土,甲、乙双方应在结算。

3、若甲方逾期30日不与乙方结算,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按已签收的《送料单》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和建设方约定的结算时间不涉及本合同,故甲方不得以此迟廷办理本合同的结算时间。

4、双方约定在结算书上相关人员的盖章、签字被视为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月做出的《月硷结算书》,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20日止混凝土用量总价款的%给丙方作为进度款,余的混凝土款并入下月进度款中一并支付,尾款在工程主体断水之日起三个月内逐月付清。

2、甲方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按时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可暂停供应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货款后恢复供应。

3、甲、乙双方债权债务未结清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单方废止本合同并另与其它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本工程项目混凝土合同。

4、乙方收款人员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甲方收取混凝土货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负责生产合同约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2、甲方将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送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商品混凝土。

3、乙方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范及标准,乙方应提供所浇筑混凝土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应在办清全部结算、付清货款后交付。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供应计划发货,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5、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设专人与甲方共同协调混凝土供应事宜。

7、乙方运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戴安全帽,应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

8、甲方对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有异议,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处理,不得延误。

9、在木工程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若发生在施工现场之外的生产、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知乙方到现场处理,否则之后乙方将不予认可;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乙方报混凝土浇筑计划,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时间筹集原材料。

2、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场地相对平整、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安排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有序,对车辆驶离现场有达到环保要求的,甲方应派人清洁乙方车辆轮胎。

3、甲方必须保证现场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设施。并承担输送泵所需水电供应及费用。负责占道证办理及相关费用。

4、混凝土需进行泵送施工时,甲方应组织施工人员在乙方指导下负责铺设、迁移管道及泵的进出场到位,以保证混凝土顺利入摸。若因甲方未办妥施工许可证照及道路占用手续等而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泵车进出场甲方负责清点泵管及配件,遗失照赔;

5、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而单方掺入外加剂、掺和物、生水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按甲方填制的《混凝土浇筑计划表》要求,组织货源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若甲方未能及时组织浇筑,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导致混凝土报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养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8、在供应混凝土期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供应计划的内容, 甲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承担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爆摸或浪费造成的损失。

1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办理结算,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以乙方的《送料单》作为结算依据。

12、如果木工程项目因资金、规划要求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停工,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付清乙方己送混凝土的所有货款。

13、若遇市场原材料涨价,涨跌幅度在5%以内,不作砼价格调整,涨跌幅度超出5%,按原材料涨跌幅度比例作砼价格相应调整。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责任、未按合同期限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可以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暂停供应商品混凝土,并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供应商品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相应条款。

5、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及政府交通管制或堵塞导致本合同所供商品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不视为乙方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块。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条款,经双方签字确认而发生效力,合同中任何单方涂改内容不产生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范本<\/h2>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C50砼单价: 元/立方

四、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五、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3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12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六、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

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因需方报料有误差,再续报料不足够 立方时,需方需支付空运费 元。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次月1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 %,其余部分待合同结束后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无违约行为时,需方通过其他形式生产本合同范围内混凝土,供方不得已任何借口中断混凝土供应。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 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范本<\/h2>

甲方:

乙方:

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施工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盛世华城1#、2#楼工程

二、施工地点: 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

C15:210 C20:220 C25:230 C30:240 C35:250 C40:265 C45:275 C50:290 有抗渗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质量要求:

达到《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六、商品砼交付验收方式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__年3月20日至该工程砼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乙方签属的有效单据对乙方进行结算。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三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方应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

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砼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

3、乙方责任:

每次浇注混凝土时,乙方必须安排一名现场调度,随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乙方依据施工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进行供货。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承担由于混凝土质量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处理费用和相关费用损失。

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应严格按

乙方负责对本公司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使用方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由此给使用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接到甲方、施工方就混凝土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解决。

每次混凝土浇注前,乙方按要求向使用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每车混凝土均由乙方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交货单》,无《预拌混凝土交货单》 的混凝土,施工方有权拒收。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暂停混凝土的供应。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施工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所产生的后果,由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由施工方负责;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施工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施 工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19: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范本<\/h2>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三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乙方、丙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2条的补充合同;

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由乙方开发、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 1况

2.1 工程名称: 浙商大厦

2.2 工程所在地:

2.4 计划由甲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供应时间: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等内容

3.1 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算单价、浇注方式:

名称 强度等级

C35 单 价 280 290 300 310 320 340 名称 强度等级 C40 C45 C50 C55 C60 单 价 360 380 410 440 580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说明:

1、以上砼单价为普通单价;砂浆: 300元/方。

2、抗渗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冻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浇筑量小于则支付泵车出车费300元;每次浇筑量小于30m时支付泵车出车费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后浇带一律不减泵送费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纤维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纤维加40元/ m3。

第四条 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结算方式按丙方实际签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结算单为依据结算,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收货人和混凝土浇筑量结算人员。

4.2 乙方、丙方有权随时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

4.3 自供货之日起,甲丙双方应按每批次供货量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结算,拖延半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丙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甲方随车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但如果乙方认为该供货数量与项目实际用量不符,有权重新核实并据实结算。

4.4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乙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浇筑完成地下室基础及主体至15层工程后,支付所浇筑混凝土款的50%;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支付到所浇筑混凝土款总供应量的50%。总供应量剩余50%的款项在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顶房,可协商抵顶浙商大厦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②如商砼款现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约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顶的,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5.2 乙方如因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承担违约金。

5.3 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财务部为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以确认收款。

5.4 乙方支付货款或以房抵顶货款后,乙方从应付给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据丙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丙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浇注委托单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甲方对丙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并经甲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

6.5 丙方浇注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书时,应在预拌前1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应变化内容。甲方未接到丙方变化的书面通知,根据先前通知书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

6.6 甲方应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时进行供货,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浇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工作。

7.2 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权威技术鉴定部门分析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缺陷解决后再施工。如经鉴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而致停工,则甲方须赔偿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依据本合同6.6款执行。

7.3 由于甲方的混凝土质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丙方不负责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甲方概不负责。

八.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订货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 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 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 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_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供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九.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需方:________(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城杯工程的有关技术规范,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有关于的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应提供的资料等

供需双方应以如下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为一切工作的准则:

1.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xx)

3.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4.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xx)

5. 《混凝土外加剂》(GB8087-1997)

6. 《混凝土泵送剂》(JC473-92)(1998)

7. 《混凝土防冻剂》(JC475-92)(1998)

8. 《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1998)

9.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1998)

10.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20xx)

1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91)

12.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

1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xx)

1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

15.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xx)

16.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xx)

1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18.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10-95)

19.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xx)

20. 《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映规程》(DBJ01-95-20xx)

21. 《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93)

2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

24. 《预拌混凝土》(GB/T14092-20xx)

25. 《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J/T01-65-20xx)

26.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90)

27. 《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DB11/T642-20xx)

28.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T385-20xx)

29.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xx)

30.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xx)

3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xx)

3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3-20xx)

3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34. 《北京草桥燃气联合循环热电厂二期综合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5.甲方随时提供的其他相关混凝土施工方案

二、甲方承建工程所需的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现委托乙方提供;为使混凝土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甲方应遵守如下条款。

2.1.混凝土强度等级(以现场技术人员通知乙方为准):

楼层及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

主楼部分纯地下室部分

基础垫层C15 C15

地下室底板C40p8 C40p8

地下室外墙、车道C40p8 C40p8

纯地下室顶板及梁C40

地下剪力墙及柱C45 C40

地上剪力墙及柱C45-C35

地上梁、板、楼梯C30 C30

圈梁、构造柱、现浇过梁C20 C20

标准构件按标准图要求

后浇带采用高一级的微膨胀混凝土

2.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主要参数要求:

2.2.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混凝土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优先选用含碱量低于0.55%的低碱水泥。

2.2.2.外加剂

1)抗渗混凝土采用UEA型抗渗剂。

2)非抗渗混凝土采用高效减水剂或泵送剂。

3)冬期施工时,砼防冻剂不应使用以Cl-为主的无盐防冻剂。

4)供方可在满足需方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他外加剂,但必须是北京市建委认证的产品,并且应有准用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并经复试合格。

2.2.3掺合料

1)采用Ⅱ级粉煤灰。

2)供方可在满足需方质量技术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他掺合料,但必须有可靠的试验结果。

2.2.4.交货时砼搅拌物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最高温度:35℃(夏季)

最低温度:保证现场入模温度不低于5℃。

2.2.5.地下部分的混凝土,碱含量不超过3kg/m3,氯离子含量不超过0.1%

三、预拌砼材料及质量技术要求

1.材料:所有一切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2.水泥用量:用于有抗渗要求的补偿收缩砼的水泥含量应不小于320kg/m3。当掺入掺合料的砼,最小水泥用量为280kg/m3。补偿收缩的膨胀剂掺量不宜大于12%,不宜小于6%,填充用膨胀剂掺量不宜大于15%,不宜小于10%.

3.骨料:

(1)粗骨料最大粒经不宜超过40㎜,泵送高度超过50m时,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5㎜,卵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0㎜,骨料最大粒径与混凝土输送管内径之比,碎石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输送管内径1/3,卵石最大颗粒不宜大于输送管内径2/5,,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的石子,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不得使用碱活性骨科。其他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的规定。

(2)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3%,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应小于15%且不大于30%。通过0.160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应小于5%。其他要求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规定。

(3)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的规定。

(4)所用外加剂及粉煤灰宜使用同一厂家、同一批的产品。

(5)水泥使用同一厂家产品,砂、石料使用同一产品。

(6)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和料宜选用Ⅰ级或Ⅱ级产品,Ⅲ级粉煤灰不得用于结构工程。

(7)泵送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00kg/m3,泵送混凝土的砂率宜为35%~45%,泵送混凝土水胶比不宜大于0.6,泵送混凝土的含气量不宜超过5%,泵送混凝土的塌落度不宜小于100mm。

3.后浇带混凝土的要求:

后浇带混凝土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性能处应符合有关相关规定外,尚未符合下列要求:

坍落度要求:抗渗100-140mm;水灰比W/C0.55;所掺的外加剂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的微膨胀和收缩应符合设计要求限制膨胀率的有关规定。

4.坍落度

1)一般混凝土塌落度:140~160mm

2)抗渗混凝土塌落度:100~140mm

四、冬季混凝土的要求:

(1)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或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

(2)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00㎏/m;

(3)水灰比不应大于0.6;

(4)坍落度要求140~160mm;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水、骨料进行加热、并做好混凝土运输车的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运至现场的出机温度不得低于10℃;保证入模温度不低于5℃。

外加剂要求符合环保要求,并在实验合格及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且不得使用含有氯离子及氨类物质的产品,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xx)的要求。

五、混凝土运输时间的控制:

为满足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时间前完成上层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要求,混凝土运输车辆保证连续作业。

混凝土施工采用泵送浇筑,甲方应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连续进行,浇筑前应提供同配合比无石子的砂浆,数量为1~3m(实际用量由现场技术人员通知为准)。

六、乙方应及时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1)混凝土配合比申请通知单、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有32d强度补报)。

(2)水泥备案证明,出厂强度检验报告(28d),进场复试报告)(3d、28d);

(3)砂、石试验报告;

(4)粉煤灰合格证、试验报告;

(5)混凝土所用外加剂的备案证明、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进行复试报告(法定检测单位);

(6)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及混凝土外加剂中有害气体含量的检测报告;

(7)混凝土所用水泥及外加剂的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混凝土氯化物含量计算书;

(8)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出厂检验28d强度检验报告数值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在32天之内提供),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审纪律,混凝土强度增长曲线。每次混凝土浇筑前,乙方应将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原材料常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随同第一辆混凝土运输车送到现场,并上报甲方技术质量部;技术资料须一式九份,提供原件。

七、其他要求:

(1)每车混凝土应有运输小票,(保证字迹清楚,使用部位准确,栏目填写齐全);

(2)为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乙方现场应配备技术及生产人员一名,以便及时掌握了解现场的情况。

八、混凝土的'验收

1、混凝土运输车运至现场卸料出口为混凝土交货地点,须经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2、现场由施工技术人员、监理、乙方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混凝土运输车内的混凝土质量共同验收;验收人应审核《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内容,并对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进行确认,满足要求时,甲方签字验收、不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拒收并在混凝土运输单上注明拒收原因。

3、每车混凝土都应检测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坍落度不满足施工要求时,乙方可采取改善混凝土坍落度的有效措施,当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验收签字;当混凝土塌落度仍不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拒收并签字确认。

4、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并避免遗洒。

九、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乙方申请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和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时间计划准备。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

(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所列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乙方运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按时供应混凝土;若出现设备故障、停水、停电等原因,应采取应急预案,保障混凝土连续供货;

(4)混凝土运至现场到卸料口前,应承担混凝土质量责任,并对混凝土从搅拌制作至浇筑作业面全程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塌落度、可泵性应满足施工要求;若混凝土塌落度不满足施工要求时,应由乙方人员负责对混凝土塌落度进行调整,严禁向混凝土罐车内加水;若乙方技术人员不能达到现场,可委托甲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混凝土质量仍由乙方承担混凝土质量责任;

(5)供货时,驻场技术人员应协助甲方试验员共同制作混凝土试块;

(6)合同签订后5天内,应将工程所有原材料的相关资料报送甲方存档,如有材料变动,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做书面申请,及时补报新资料;

(7)混凝土技术资料应及时送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迟交资料的理由,因资料报送不及时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先后履行抗辩权终止合同或执行中有变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

2、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技术合同与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提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

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字):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现场联系人:现场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十.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十一.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沥青拌和站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三一重工4000型沥青拌和站壹套,该套沥青拌和站应具有重油燃烧系统及其它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配套设备和设施。

二、租赁单价、有关费用标准及支付结算方式

1、租赁单价统一按/吨(不含税、不含搅拌站用重油及柴油,不含上料铲车用柴油)计算。

2、不包含场地及场地租金、电力设施(变压器)、设备基础浇注费用。

3、整(¥300,000.00元)。

4、甲乙双方按生产的成品料吨数每吨结算一次,并在结算完后三天内付清当期结算租金的95%;甲方工程完成后或本设备租期到期,甲、乙双方进行最终结算,并在最终结算后的天内付清剩余租金。

5、产量结算依据《沥青混合料产量签认表》由乙方现场负责人根据当月地磅计量数填写(或以乙方沥青站的电脑记量为准),甲方指定负责签认后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设备,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7、甲方将补偿乙方年年万元。

8、甲方负责聘请沥青拌和站主操作手壹名,工资由甲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自月个月。如中途甲方三个月内无工程施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得阻挠退场。

4、设备的进退场及相关事项安排

1、退场时间:施工完毕,甲方组织拆卸设备并安全退场。如甲方需要续租,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2、租赁期满,乙方设备能按期顺利撤离工地。甲方应做好地方关系协调工作,以便乙方设备能按期顺利撤离工地。乙方退场之际,如因甲方人为的一切外界因素造成乙方设备退场受阻,乙方设备无故滞留或损坏,甲方每天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元整。

3、因自然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则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原合同续期执行。

五、拌料与设备维修保养

1、乙方应明确拌和站的现场负责人,负责与甲方指定负责人协调联系,保障设备正常生产,并负责办理当月生产的沥青混合料的签认手续。

2、乙方操作人员要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必须严格按甲方书面提供的生产配合比进行拌料生产。

3、乙方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在非工作日进行,且每月累计时间不超过5天。

4、由于设备正常磨损、损坏而引起的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维修。

5、乙方必须委派熟练随机人员4名(1名现场管理负责人、2名专职操作手、1名维修保养工)负责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等工作。随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由乙方承担。由于特别需要,需加班加点的,其加班费由甲方酌情解决。

十二.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七、 双方责任:

(二)、因现场抽样检验的试块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主体工程验收时,采取回弹或抽芯检测砼强度,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该工程主体验收不合格,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如该工程砼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检验,以专家组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分析结论作为裁决依据,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1)、因交货前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施工或养护、浇注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四)、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卸完,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须在大方量砼浇筑时派专人在现场协调调度车辆,监督砼质量。

(五)、双方应在每月3日前结算完上月砼数量及金额,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按时完成结算,则甲乙将视同确认乙方结算单为准。

(六)、当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

(七)混凝土卸料及浇注过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八)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缓建,甲方须在停工或缓建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时间抗力事件影响履约,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 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将所有砼配合比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送达甲方技术办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³。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³ S8抗渗加15元/m³ S10抗渗加18元/m³防冻剂加10元/m³ 早强剂加10元/m³ 细石砼加10元/m³膨胀剂加10元/m³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³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图纸含量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³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 ( 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备案存档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作为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施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因此,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的签订对于各个参与方都是非常关键的。本文将详细探讨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介绍


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是预拌混凝土供应商和建筑企业之间就预拌混凝土的交付、质量、价格和其他相关事项所达成的协议。该合同的签订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内容


1. 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 建筑企业信息:包括建筑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 交付方式:包括混凝土的交付方式,如供应商自行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等。


4. 交付期限:明确混凝土的交付日期和时间,确保工程的进度不受延误。


5. 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包括强度等级、材料比例、配合比、掺合剂等具体要求,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需求。


6. 价格和付款方式:明确混凝土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如每立方米的价格以及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等。


7. 保质期:明确混凝土的保质期,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避免质量问题。


8.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因违约所承担的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如仲裁或法律途径等。



三、合同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前,双方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2. 建议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报验责任和方式,以便在工程验收时能够进行质量检查和证明。


3.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以避免因合同纠纷而产生更大的损失。


4. 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以确保其资质和信誉度可靠。


5.当预计供应量较大时,可以考虑签订长期供应合同,以确保持续供应和价格的稳定性。



总结:


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的签订对于工程施工来说至关重要,它规范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了工程顺利进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各种细节,以避免因合同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只有通过合同的约定,才能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和交付的顺利进行,为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十四.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为保护环境,确保工程质量,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粤府令156号)、《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深府令21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 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管理楼边坡及放养区边坡安全防护工程 项目建设过程中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按建设项目预算书(或投标书等)中的用料计划,使用预拌砂浆;

二、建设项目墙体砌筑开始后5天内,监理单位将主动向质量监督员对使用预拌砂浆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三、本项目将在建设过程中接受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使用预拌砂浆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使用预拌砂浆的具体要求事项告知施工单位;

五、经监督检查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改变原建设项目预算书(或投标书等)中使用预拌砂浆的计划,不使用预拌砂浆,而改用袋装水泥的;

(二)现场自行搅拌砂浆的;

(三)向未经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购买预拌砂浆的;

(四)未对进场的预拌砂浆进行验收、取样送检的;

(五)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预拌砂浆的;

(六)未按规定对预拌砂浆进行施工、养护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承 诺 人: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建设单位一份、设计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一

份。

十五.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某某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

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某某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某某市预拌混凝土普通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订货

(一)订货要求

浇筑部位

性能要求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

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产地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 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 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 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_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七.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拌和站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为_______ 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_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租赁费按承租方财务结算办法及程序进行支付。本合同及其他相关附件(如甲方工作人员出具的相关数据等)中标明的总价与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不一致的,以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为准。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调试完毕能正常生产之日起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承租方通知退场之日为计费终止之日。

4.设备进退场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名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__________________所租赁设备及配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只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并不得转租、变卖、抵押。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机械的损毁和灭失

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承租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损毁(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双方责任

1.出租方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不得影响承租方的正常施工。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施工补助及设备维修配件费用。

(4)每天工作时间由施工进度及安排而定,出租方操作人员应听从承租方安排。

(5)出租方为本合同机械设备交纳机械设备保险并负责相关费用。

2.承租方的责任

(1)承租方不得违章指挥。

(2)仅提供出租方操作人员的食宿。

(3)承租方与出租方在施工期间共同负责设备的看守,确保设备安全。

(4)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借支,在租金中扣除。

(5)负责协助出租方处理地方事务。

(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损失自负。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_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0天内提供事故详细资料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的任何争议,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设备因故障停机,应在三小时内恢复使用,如超过三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除当日租金。

2.出租方机械设备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拌合站建设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种大型工程的建设日益增多,使得混凝土的使用量也不断增加。其中,混凝土拌合站是生产混凝土的重要基地之一。拌合站可以生产各种不同的混凝土,并且还可以将混凝土直接送往工地上使用,具有高效、便捷、节省成本的特点。为此,本文将就拌合站建设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选址规划

拌合站建设的前提是选址规划,需要选择一个远离居民区、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壤稳定的地方。在选址上,可以选择在工地附近,也可以选择在离工地较远的地方。如果离工地较远,需要考虑运输成本,而附近建设,可以方便地将混凝土直接送到工地上使用。

关于场地面积问题,按照一般的标准,拌合站需要有一个1200平方米左右的土地。其中,设备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库房面积约为150平方米,混凝土浇筑区面积约为750平方米。

二、设备购置

设备是拌合站建设中最关键的一环,关系到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购买设备时,要优先考虑设备的质量、性能和企业售后服务水平,而不是单纯地看价格,否则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一般来说,拌合站的主要设备包括水泥仓、混凝土搅拌机、配料机、计量系统、输送机、控制系统等。这些设备的选购要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选择,不同的需要会有不同的选择。

三、施工

施工是拌合站建设的重要环节,包括场地平整、设备安装、电气环保、水泥仓安装等多个方面。在施工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人员素质要高,施工方案要合理,避免浪费;
2. 交通管制应在工程验收通过后解除,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的出行;
3. 在总设计师和总承包商的监督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4. 设备安装和调试要严格按照厂家安装说明书进行。

四、人员安排

拌合站的人员安排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三种。

1.生产人员:拌合站最核心的生产人员,需要具有混凝土生产工艺和混凝土理论基础,并且对各种设备有着深入的理解。主要职责是生产各种混凝土,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规范;
2.管理人员:包括市场部、财务部、销售部等,需要具备相关经验和管理知识,负责拌合站的运营;
3.维修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电气、机械知识,专门负责设备维修和保养。

五、环保要求

在建设拌合站时,需要重视环保问题。要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标准执行,并定期开展环保检测工作,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

六、安全管理

拌合站生产环节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标准,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以安全为首要原则,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全面加强安全领域的管理。

总之,拌合站建设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以最大程度的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混凝土生产的质量和数量。只有在拌合站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更好地推进城市化进程。

十九.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浇筑部位性能要求强度等级坍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规格产地质量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验收方式:_________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文章来源:https://www.jt56w.com/jiantaoshufanwen/96141.html

【混凝土拌合站实践报告(汇总19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