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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检讨书|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模板16篇)

发表时间:2019-06-20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模板16篇)。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榆中县东古城小学

优秀班干部选拔评选总结

班干部是班集体的骨干和核心,是实是班集管理、实现班集体目标的骨干力量,是班主任的助手。班主任要建设一个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集体,必须建设一支素质良好、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能独立高效开展工作的班干部队伍。所以优秀班干部的选拔评选工作,会影响班级干部及学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真正推选出在班级和学校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品质优秀的干部学生,对弘扬先进、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本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由学校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少先队队辅导与各班主任为组员的的领导小组。按学校的实际,细化了本次评选工作的要求和细则,制定了《东古城小学优秀班干部选拔评选办法》等措施,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和少先队大队联席会议,布置评选要求和了解评选进程。学校深入班级评选过程中,进行了及时和有效的指导,纠正了有些教师和班主任不正确的认识和做法,确保了本次评选工作公开、公正、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职责明确、程序公开

“三个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的选拔涉及面广,与敏感工作有关。评选之初,学校领导即要求个班主任和少先队队部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把握评选标准,让那些综合素质真正过硬的学生和干部脱颖而出。经过学校会议安排,各班主任具体负责,少先队大队委配合,进过民主推荐和投票选举,各班推选出班级优秀干部2-3名,再报学校,经学校评选委员会集体推选评议、讨论,推选出在学校各方面表现优秀,品质优良的2-3名候选人,在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的情况下,再经过评选委员会和少先队大对队委会联席会议投票选举,选出1名上报,最大程度的杜绝不透明和暗箱操作,努力使评选工作公正和公开,保证了本次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体会深刻、以此为鉴

集体评选“三好学生”和先进班,是检验智育、德育、美育工作的有效措施。多年来的评选工作,很好地挖掘和鼓励了一批品学兼优、在班集体建设中做出有效成绩的学生和干部队伍,对弘扬先进、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也感到,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需要我们在评选的目的、评选的方式上进行更多的思考,改变评选工作功利化的倾向,让评选工作真正回归到原来的初衷和本色上。

榆中县东古城小学

2012年4月18日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调查报告 最近,**区委组织部采取问卷、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近五年特别是县乡机构改革之后,全区年轻干部、妇少非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加大,年轻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截止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所占比例分别比1998年提高5.1%、2.3%;全区机关年轻干部中35岁以下占24.9%、大专以上文化占71.4%;全区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1.2岁,比2001年县乡机构改革前平均年轻8.1岁,大专以上文化占79.6%,女性占23.8%,分别比机构改革前提高了7.3%、2.5%。近两年,全区共提拔干部148人,其中35岁以下的干部83名,占56.1%;女性占28.6%。 一、主要做法 1、加强交流,为年轻干部积累经验提供舞台。我们一方面实行年轻干部定期交流制度。针对一些年轻领导干部长期在一地任职,作用发挥受到一定限制的情况,制定干部在一地任职的期限和重点热点岗位交流的规定,让那些较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全面的培养锻炼。近两年,我们利用县乡班子换届的契机,共交流年轻干部184人。另一方面采用各种交流形式培养锻炼干部。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企业“两个置换”、“三个代表”教育学教活动、农村建整、农业结构调整等中心工作,让年轻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和充实。 2、强化培训,为年轻干部提高素质铺路搭桥。年轻领导干部有激情、有干劲、有文化,接受新事物快,创新意识强,但也存在着实践经验不足、领导方法简单、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我们针对这些情况,一是重点办好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班以基础理论、领导科学、政治与经济形势、科技现代化知识、党的建设为教学主要内容,突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组织培训班学员进行述学、评学、考学,不断增强年轻干部的理论功底,推动理论学习的深入。二是注重抓好中青年干部的实践锻炼,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社区党建活动把中青年干部放到条件艰苦的村居中开展工作,通过实践,年轻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得到了一定锻炼提高。三是抓好年轻干部的经常性培训。在大专院校、沿海地区开设培训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年轻干部进行培训。通过高层次的学习培训,使年轻干部不断丰富现代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思维层次。 3、深化改革,为选拔年轻领导干部创造条件。一是建立干部辞职制度。把由于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未能很好履行领导干部的职责,身体状况欠佳,不适应现任职务,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领导干部,通过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办法调整下来。二是实行干部任期制。对领导干部任职最高年龄和在同一职位的任职年限作出规定,为年轻干部“腾位子”。对超过任职年龄的干部在班子换届时,一般不安排进班子,而改任非领导职务。对在同一职位上工作超过规定年限的,在班子调整时,原则上规定必须调离原工作单位。三是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拿出部分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在机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为年轻干部上岗创造更多机遇。四是规定班子年轻干部的配备比例。抓住党委、政府、人大等班子换届时机,明确班子配备的年轻化目标,提高年轻干部在班子配备中的比例。 4、加强管理,建好管好后备干部人才库。一是推行后备干部公示制。把后备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向基层、向群众、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基层干群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行工作评议制。有计划地组织后备干部每月向所在部门、每季向班子成员、每年向人大、党委进行工作汇报和述职,开展民主讲评和评议,强化后备干部进取意识,增强自我培养的压力和动力。三是推行跟踪考察制。通过日常观察、专项测评和定期访谈、年终考评等方法,考察他们的政治态度、思想倾向、能力素质等,并把考察范围向生活圈和社交圈延伸,及时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使他们保持持之以恒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向更高层次健康发展。四是推行谈话提醒制。在建立后备干部培养责任人的基础上,增强管理的主动性,经常性地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帮助他们克服自身不足,防患与未然,培养他们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五是推行动态管理制。根据人才成长的动态过程,实施后备干部队伍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补充,把经不住考验、没有培养前途的及时调整出去,对基本素质好、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及时充实进来。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县市干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目前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和探索。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当一部分领导班子未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两头小、中间大”,年轻干部总量偏少,50岁以上干部总量偏少,乡镇街道班子平均年龄偏低,县直单位班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近几年来,我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力度,制订了《培养选拔跨世纪领导人才工程规划》,努力建立一支职务上分层次、结构上分类别、时间上分远近,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年轻干部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荐贤、对年轻干部作一次考核、对一批年轻干部进行理论、实践、赴外地的培训等十个一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源头、抓培养、抓启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5年以来,全市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140名。这些年轻干部已成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骨干。

一、实事求是,正确评价年轻干部

知人才能善任,任人必须唯贤。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要选准苗子,党组织要提高识才水平。这当中主要是如何才能正确地评价年轻干部,应着力在三看上下功夫。

化静为动——把年轻干部的优点看实。多数年轻干部上进心强,工作尽职尽力,他们无论参与中心工作还是正常工作,是负责全面工作还是协助某一方面的工作,都追求政绩。他们所实现的人生价值,都希望得到组织的充分认识和肯定。因此,要全面地动态地考察干部。既要考察他们在某一年份、某一岗位、某一项工作中的表现,又要考察他们多年来,在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上的表现。充分肯定年轻干部的优点,会使他们从心理上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得到激励。

化原则为具体——把年轻干部的缺点看透。现在有一种倾向对年轻干部的优点比较好讲,对他们的缺点评价比较难,一是不重视对他们缺点的考察,到底存在什么问题,评价起来说不清,也说不准。二是主观主义的想当然。因为他们年轻,作风雷厉风行,就说成心情急躁;因为他们阅历浅,就说成某方面经验缺乏,或者是学习不够;因为他们敢抓敢管,就说成有时有自傲情绪,等等。三是多栽花少栽刺,防止把年轻干部缺点说过头,影响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实践证明,用积极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考察年轻干部的缺点,既可以防止笼统和偏见,又能够在使用年轻干部时信心更足,决心更大,更有利于选准人。

化虚为实——把年轻干部的潜能看准。干部的潜能,是一个干部综合素质的内在反映,不易被发现。客观准确地分析评判年轻干部潜能的大小,就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对年轻干部无论是平职交流,还是提拔使用,往往都带培养性的。如果一个年轻干部的潜能不大,使用不当,就会增大干部培养工作的成本。如果及时使用了具有较好潜能的干部,就会收到比较理想的效果,就实现了人们常说的,也是期望的组织部出效益。因此,考察年轻干部的潜能,是一个不断考察、跟踪考察,认识、再认识的过程,不能主观臆断,把考察这一个重要环节简单化,更不能因有了一两次考察,就草率地下结论。考察年轻干部的潜能,主要考察年轻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的坚定性,处理问题、接受事物的敏锐性,对工作环境的适应性,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可塑性,等等。只有把年轻干部的成长轨迹全部掌握了,才能对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早发现、早储备、早培养、早使用。

二、思维创新,大胆使用年轻干部

尽管这几年来,对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步伐没有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目前各级领导班子又面临整体性新老交替。回顾1984年体改时班子调整的实践,可以说,一批20多岁、30岁左右的有中专以上文化的年轻干部,尽收眼底,他们当中有许多同志走上了乡局级领导岗位,现在也不过在45岁左右,工作上已经是非常成熟的骨干。其基本经验是思想解放,不拘一格,敢于使用。领导班子的建设,如何面向新世纪,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要有紧迫感,要切实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要突破影响年轻干部成长和使用的三个障碍。

防止近视——解决人选少的问题。这几年来,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没有少强调,固然有源头不足(乡局级机关控制进人已多年)、后备干部蓄水池不满等原因,重要的原因是近视,既表现在灯下黑,又表现在看不远,视野不宽,总感到人才缺乏,优秀的年轻干部就更缺了。相反,一些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因不在领导同志视线范围,不能得到及时地培养使用,出现马找伯乐的忧虑。一些在领导人身边工作的年轻干部,因为接触多,缺点暴露无遗,使用上总不太放心。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多数群众的评价和推荐,就会发现优秀人才。我市连续多年,坚持考察班子必须进行后备干部的群众推荐,在乡镇凡遇党委、政府换届,都进行较大范围的民主推荐,一批年轻干部进入蓄水池,有的多年来,一直被群众推荐的干部,在使用上一般地说,是有较大把握的。经过几年的滚动,目前,我市乡镇班子的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改进,班子调整的余地也大多了。

防止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解决干部脱颖而出的问题。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已经逐步从封闭式陈旧的选人用人机制中走出来,新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正在形成和建立。但是,选人用人由少数领导在少数人中选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要用市场经济开放的观念选人用人,要从机制上对旧的弊端加以约束和克服,领导同志的创新思维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动力。这几年,我市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去年,对市教委、市卫生局等5个副局级领导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发现了一批有才干的年轻干部,被录取的5名同志,如果按通常的选用方法,多数不在之列。通过竞争,达到了好中选优,领导满意,干部服气,从改革中尝到了甜头,也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全市推行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年一聘;公推直选基层党支部书记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给整个干部队伍的思想,精神面貌都带来了深刻的变化。

防止被台阶束缚——解决年轻干部层次低的问题。目前,乡局级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紧迫性认识不够,往往说起来重要,培养措施则不过硬,使本来就不多的年轻大学生调干生还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有的甚至还在工作、生产的第一线。因此,在配备年轻的乡局级一把手时,就感到人选难找,张三太嫩,李四又不成熟,能进县处以上党政班子的就更少了。没有若干人选作比较,就谈不上好中选优,必然会影响到选拔干部的质量,矮子里选将军,以至造成选人失误,贻误事业,反过来又影响到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积极性。在实践中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使用,在较低的层次上,有台阶不能唯台阶,不能把台阶设置太细,可以跨越台阶,否则,小步快跑不等于就跑得快。对年轻干部使用,还应注意尽量升级,避免留级,防止降级,允许有失误,在较低的层次上提拔年轻干部,有失误也易于纠正。只有这样,选拔年轻干部进较高层次的领导班子,就不愁没有人了。

三、积极探索,加快培养年轻干部

不论是在基层、在机关、在企业的干部,还是在党内、在党外的干部,都是党培养的干部,都是党的宝贵财富。所有干部离不开党的培养,自生自长,必然自生自灭。在新的形势、任务面前,要认真总结过去干部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要探索新的途径。

延伸源头——造就才源滚滚来。要用创新的观念,进一步拓宽干部工作思路。在培养对象上,要延伸源头,不能局限于现有在册干部。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把每年从本地区录取的大中专生基本情况建立台账,畅通联络渠道,掌握他们在校学习和思想状况,就业趋向,及时采取措施把他们吸引回来,结合本地人才资源结构,为他们就业提供服务,优先培养。要把高考落榜生、在中学里的团员积极分子纳入各有关党组织的视野,把他们作为村、乡镇企业干部中的后备力量,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需要加以培养,这个工作如不及时,一二年后,这些人作为资源也易于流失。我市从1992年开始,进行中学生业余党校试点,至1995年普遍推进,首先把学生干部、三好生、团员吸收到业余党校来,进行正常的培训等活动,先后有39名中学生发展入党,不少中学生回乡后成为农村基层两个文明建设的骨干。

大跨度使用——早压担子早成才。要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上的环境,由于世俗陈旧的如论资排辈、官本位等观念的顽固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加之一些年轻干部存在的弱点,往往以不成熟、太嫩为理由,得不到锻炼压担子。因此,在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思路上,应从制度上给予硬化,年轻干部的使用,一般以交流为宜,树挪死,人挪活,年轻干部交流使用,便于他们在新的环境锻炼、提高、完善自我。一个新的环境也比较容易接受交流来的年轻干部。年轻干部交流使用,是年轻干部早成才、快成长的有效举措。

补好关键课——培养基本技能,掌握基本功。因为干部的学历、阅历、工作经历不同,使不同的干部,具有不同的特长,表现出干部在工作中的不同专业技能。根据干部培养的需要,事业的需要,一个班子中工作的需要,既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又要加强对年轻干部有目的性的培养,补好必修课。对年轻干部缺什么补什么,既做不到,也无大的必要。但对年轻干部的基本要求,考察考核达不到的,一定要补课。现阶段,对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估价不要太高,否则,将会给党的事业、国家前途、现代化建设带来不利因素。要扎实地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规国法的灌输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使他们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始终不动摇。要加强对年轻干部在领导方法、领导艺术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成为重要思想的实践者。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 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 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 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 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个别酝酿,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名单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定。

(五)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六)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政干部以建议人选形式由总经理聘任,党的干部由党委任命。

第六条 民主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民主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民主推荐预告,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有关要求。

(三)召开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四)个别谈话推荐。

(五)按得票多少确定后备考察人选。

第七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以民主推荐的结果为重要依据,但要防止简单地以票选人,同时,要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第八条 考察的程序:

(一)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三)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四)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向党委会汇报。

第九条 考察中层干部的拟任人选,民主测评的范围一般为:公司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公司领导、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员工,谈话和征求意见人数不得少于20人。

第十条 考察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建立中层干部考察档案。已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翔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

(二)主要特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一条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二条 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第十三条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公司纪委、审计稽查处等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审计。第四章 讨论决定的程序

第十四条 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干部,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十五条 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任免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公司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的程序:

(一)公司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逐个介绍对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领导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八条 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会议纪要、讨论纪录、民主推荐材料。

第五章 任职

第十九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程序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三条 中层干部职务的任职时间,自党委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六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中层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公司内部进行。

第二十五条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处配合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职位、任职资格、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面试、笔试、演讲、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研究决定。

第七章 轮岗、回避

第二十七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轮岗制度。公司中层干部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实行轮岗,具体的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公司党委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八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三十条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

(三)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一条 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 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引咎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第三十四条 责令辞职,是指党委根据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三十五条 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引咎辞职、被责令辞职、降职的中层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适合的职务。

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职级待遇。

(二)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四十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一条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党委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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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政教系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学生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

第四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于本职工作,热心为学生服务,任何学生干部不应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二、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4.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勇于承担学生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

5.具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三、选拔任用程序

第六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程序如下:

1.自愿报名。

2.资格审查。

3.公开竞聘。

4、公示阶段。对竞聘的干部将在全校公示2天,同时公布相关

部门的举报电话。若有举报,学校将进行认真调查,对确实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同学,将不予以聘用。

5.主管部门批准。

6、试用阶段。学校将对公示后的学生干部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同时发给聘任证书,聘任时间为一年,期满后进行续聘或重聘,对表现不好的同学将解除聘任。试用期满后,表现合格的干部将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第七条班级学生干部采取任命和公开竞聘两种方式选拔任用:

1.学院党总支在新生入学半个月后,根据其在日常活动的表现,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对新生班级的团支部、班委会干部采取任命方式或民主选举、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确定的方式任用,任职时间根据其表现及班级具体情况而定。

2.民主选举时,到会学生应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4/5,并经过到会学生半数以上投票同意通过。

第八条学生干部一经确定,应立即公布,任职时间视其表现及班级实际情况而定。

第九条主管部门对所有学生干部建立档案,并定期组织对其

进行考核。

四、免职、辞职

第十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去现职:

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不能保持一致。

2.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3.学习成绩排名达不到班级前50%者。

4.不能认真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者。

5.学期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1/2者。

6.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者。

7.各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测评;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由其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测评。

第十一条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因公辞职,是指学生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2.自愿辞职,是指学生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3.引咎辞职,是指学生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4.责令辞职,是指主管部门根据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不辞职者,应当免去现职。

5.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学生干部,辞职后一年内,不得在系内担任其他学生干部职务;自辞职一年后,表现突出,经民主选举通过的可重新担任学生干部。

6.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五、监督、考核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接受学院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十三条每学期对学生干部进行一次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担任现职。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外国语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工作,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文件及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学院中层干部包括系(室、中心,具体见第三条)主任、副系主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院办主任、副主任,外语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团委书记等负责学院某项工作领导职责的正式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 各部门设职职数如下:英语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3名,商务英语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3名,日语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1名,俄语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1名,大学外语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3-4名,二外教研室设主任1名,翻译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学科教学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省社科基地)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外语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工会主席1名、妇委会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每个支部设书记一名。

第四条 学院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属于校、院共管干部的由学院党委负责遴选与考察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建议人选,向学校党委提出使用建议,履行学校相关干部使用程序。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拥护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决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勤勉敬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乐于服务;具有良好的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相关理论与实务,有良好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与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条 新聘中层干部任职时年龄一般应当能够任满一届(4年)。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 系主任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讲师(需有博士学位),且在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副系主任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在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第八条 外语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需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熟悉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第九条 院办主任、副主任作为校级科级干部,需遵循《东北师范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东师党发字〔2017〕52号]文件要求执行,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次提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提任副科级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毕业生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副科级岗位(或相当职务)任职经历;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毕业生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条 最近三年的考核总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入选拔任用讨论程序:

(一)群众认可度不高的;

(二)师德不高、大局观念淡薄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四)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第三章 选拔任用

第十二条 学院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民主推荐与咨询;(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人选;(3)学院网站公示;(4)谈话及聘任。

第十三条 系党支部书记可根据实际需要兼职系主任或副系主任;院办主任、副主任,外语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兼职的形式;其他中层领导岗位一般不采用兼职形式。

第十四条 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和团委书记的选任根据学校规定,与学院党委换届工作一并进行;其他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于学院行政班子换届后进行,除特殊情况外,在一届班子任期内不增不减已聘中层干部职数,确需进行人员调整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确定。

第十五条 学院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六条 为保证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出国(境)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中层干部需要免除职务。

第十七条 学院中层干部的待遇实行绩效补贴,按岗取酬,具体标准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实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修订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2月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市委组织部:

年,东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现将东区200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逐步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

东区把学习贯彻《条例》等相关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区委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要熟悉重点内容,区级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区级领导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对《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条例》的基本规定。同时为区级领导编发《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使全体区级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干部群众全面发动,认真学习。东区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区干部中进一步开展《条例》等干部选任文件、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了《攀枝花市东区干部工作常用文件选编》,使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了解、掌握和熟悉,并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澄清过去思想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组工干部吃透精神,深入学习。东区把《条例》等相关制度、措施作为组工干部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整理、编印了《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发放给组织、纪委、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干部考察员,积极利用部内学习、组织生活、干部培训等机会组织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员深入学习《条例》,要求组工干部在努力做到熟记《条例》、精通《条例》的基础上,更要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在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时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原则,为顺利推进全区干部选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东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要求,无论是领导班子调整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东区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既严格按照过半要求,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做到科学分析和使用民主推荐结果。在民主推荐前,首先针对职位特点、干部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民主推荐方案。在推荐方法上,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在领导班子调整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职数设置进行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在参加推荐人员的确定上,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除了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外,还注重吸收拟推荐职位所涉及工作范围的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以便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各个层面对干部的认可程度。2007年,东区共对全区40余个科级领导职位拟提拔和任职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真正做到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推荐上来,切实营造了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得到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

二是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东区干部考察工作,制定印发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东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专项考察暂行办法》。为确保考察工作质量,实施了东区干部考察员制度,从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聘任了20余名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熟悉干部工作程序的干部考察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考察,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立干部考察员制度,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考察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具体考察中,东区严格按照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报告、提出使用意见等程序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档案等方式,注重考察中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考察的针对性,尽量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在考察中,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到干部的生活圈和交际圈。2007年共对40个科级职位53名考察人选进行了考察,其中对10个职位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考察期间共听取了410 余人次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是坚持充分听取意见,严把酝酿关。制定《东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暂行办法》,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都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酝酿。首先是考察酝酿。在干部调整补充时,区委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其次是部务会酝酿。考察结束后,召开部务会酝酿。第三是个别酝酿。由区委组织部部长向区委书记等有关领导对拟任人选进行汇报、酝酿。第四是区委干部工作

专题会酝酿。召开区委干部工作专题会就人选方案进行酝酿。第五是征求意见酝酿。由区委组织部书面征求区纪委意见进行酝酿。并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分别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同时书面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进行酝酿。对政法系统和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分别征求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统战部的意见进行酝酿。对以区委管理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协助管理的干部任免,主动听取和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积极推行区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并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区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会上,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最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2007年,共有171人次领导干部的任免通过了常委会票决。积极推行区委全委会任免干部表决制。2007年,在区级部门、街道(镇)党政负责人的任免中,共有35人通过了全委会表决,10人征求了区委委员意见。杜绝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临时动议讨论干部任免的现象发生。同时,在干部任免中,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涉及干部本人或亲属的任免均进行了回避。认真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的问题,再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察与失误。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干部选拨任用方法

东区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努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

一是思想观念上的突破。区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打破部门、身份等限制,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路。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同时着眼于东区的长远发展,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007年,共提拔21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年轻干部,努力在全区形成以有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

二是选人用人机制上的突破。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全区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活力,营造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2007年东区在干部选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年初对区政府重点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职位试行了“以事定人,承诺任职”,通过公开职位、明确职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承诺任职、考核监督等程序,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选配了10名优秀领导干部。二是对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了竞争上岗,择优任用领导干部,真正形成了“以实绩论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和“以有

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三是在全省率先运用全新的“5+3”模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采取基本知识初试、专业知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现场问答五项测试和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实地考察三种考察形式,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操作性强的公选新方法,为推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三是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上的突破。东区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建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摆到突出位置来抓。按照我区《关于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对在考核中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调整。同时,制定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积极引进干部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配套政策,对到任职年龄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谈心谈话,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并进行妥善安排,让“下”的干部在心理上容易接受。

四是干部考核管理上的突破。制定了《东区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社会评价办法(试行)》和《东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认真按照社会评价办法对领导班子及成员2007工作进行了社会评价和考核,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的同时,东区还积极建立以人为本的干部管理方法,制定了《东区科级干部谈话暂行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在干部任职或免职前进行任免谈话,听取干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的谈话。同时还开展了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干部日常谈话谈心,与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2007年,区委、政府领导和部领导与全区400余人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交流与沟通,强化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四、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2612380”干部监督举报专用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设置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认真受理和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调查。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负责地向来访人反馈调查结果,努力做到取信于群众。2007年,东区无一名有问题的干部得到任用。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监督。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制定并印发了《东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东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改,较好地把“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积极加强与区人大和区检察院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和检察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立贯彻落实《条例》自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三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坚持按照《东区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和《东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对部门负责人、街道(镇)行政一把手开展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同时,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到审计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2007年,共对全区9名部门和街道(镇)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财经行为,强化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东区在积极探索和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还没有形成,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三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XX支行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分支行党委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规定,报告支行党委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并接受评议。

2010年,支行党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使全行干部工作形成了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强化学习宣传为基础,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学习宣传《条例》是贯彻执行《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支行党委始终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营造氛围,不断深化干部和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增强对《条例》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支行党委坚持把《条例》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推荐考察前的必学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 1 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密的程序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基本保证。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以坚持群众公认为准则,不断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 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干部群众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权力,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准干部用好干部的重要前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民主测评结果向群众公开,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 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

四、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客观需要。支行党委坚持“凭政绩用干部”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机制,拓宽“上”的途径,畅通“下”的渠道,确保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支行党委采取公开选拔等措施,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了“绿色通道”。坚持公开职位、公开程序、公开办法、公开结果推进公开选拔工作,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计划地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丰富了领导经验、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发挥了领导干部的特长,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五、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流于形式的监督则是对腐败的纵容。支行党委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狠抓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全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对全行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推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励的意识。

一年来,支行党委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干部作用条例》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对照上级关于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此,我们作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将努力在以下几方面加以研究和改进。

1、学习宣传再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在学习领会的深度、掌握使用的程度上下功夫。一是把《干部任用条例》列为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注意巩固领导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效果。二是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任用条例》了如指掌、了然于心,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练运用。三是在全行深入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注重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度挖掘和广度延伸,如组织后备干部学《干部任用条例》、入党积极分子学《干部任用条例》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学《干部任用条例》、守《干部任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2、贯彻执行再加强。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注重抓规范、抓深化、抓长效。抓规范,就是今后进一步注重“四严”: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抓深化,就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将一步搭建择优平台,让能干者有位置;拓宽选人视野,让想干事者有机会;加大激励力度,让干成事者有地位;疏通“下”的渠道,让无为者腾位置。抓长效,就是树立《干部任用条例》不仅是管一时管一事,而且是管全部管长久的意识,在今后的干部工作中始终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确保《干部任用条例》深入持久地贯彻执行。

3、完善制度再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逐步健全完善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体系,使《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更可靠的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探索实行差额推荐、多层面投票推荐和推荐结果分析的办法,把多层面推荐的结果加以分析,既看票数,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扩大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拓宽选人知人渠道。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反馈。在常规考察和提拔性考察中,要求被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汇报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测评。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制度。落实任前公示制度,防止干部的“带病上岗”。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同志们:

6名副科级干部。现在,我受学校党总支委托将学校20xx年新选拔任用副县级干部和考察转正任用正副科级干部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副县级干部的基本情况

根据xx实二中党请〔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从20xx年9月到12月,通过组织考察程序顺利完成了张伟同志作为副县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所有工作。

选拔任用副县级干部的具体环节是这样运作的: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9月,学校党总支经过会议研究后,以党请〔20xx〕3号文件请示师院党委,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师院党委组织部制定了《中共xx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xx市第二实验中学(学院附中)选拔副县级干部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

2、进行考察预告。向全校公布我校副县级干部职位数和晋升条件等。

3、制定考察实施方案,成立考察小组。考察小组由师院组织部有关干部和我校有关政工干部组成。

4、进行“双推”。考察小组通过“票推”和“口推”确定重点考察对象。

5、公示。对重点考察对象在全校范围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6、民主测评。在全校在编教职工中抽取45名各类代表对张伟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会上发出45份民主测评表,收回45份。考察小组工作人员对回收的民主测评表作出了统计,并将结果反馈学校和上报师院党委。

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8、上报审批和任职聘用。考察工作完成后,学校根据考察结果上报师院党委审批,20xx年12月13日,师院批复同意张伟同志任我校副校长(见xx师院干任〔20xx〕20号文件)。

目前,张伟同志已到岗开展工作,没有收到不良反应。

二、考察正副科级干部转正任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xx实二中党请〔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从孔跃坤、谌业平、何发良、邢盛伟龙胜发、孙全富、龙兵、刘玉波、丁权6名副科级干部考察转正任用的所有工作。

我校本年度正副科级干部考察转正分为两批次进行。第一批考察了钟长清、谌业平、邢盛伟何发良龙胜发、孙全富、龙兵、刘玉波、丁权6名副科级干部。

选拔任用正副科级干部的具体环节是这样运作的:

6号文件请示师院党委,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共xx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xx市第二实验中学(学院附中)正副科级干部转正考察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

2、进行考察预告。向全校公布我校即将转正的正副科级干部名单。

3、制定转正考察实施方案,成立考察小组。考察小组由师院组织部有关干部和我校有关政工干部组成。

6名副科级干部的考察,分别在全校在编教职工中各抽取了39名各类代表对他们进行了民主测评,两次会上都发出了39份民主测评表,也都收回了39份。考察小组工作人员分别对回收的民主测评表作出了统计,并将结果反馈学校和上报师院党委。

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谌业平、邢盛伟、何发良、孔跃坤龙胜发、龙兵、孙全富、刘玉波、丁权6人任副科级职务。

目前,我校20xx年转正考察任用的8名正副科级干部均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三、几点说明

总体来说,学校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8名正副科级干部的工作,学校着重强调了以下三点:

转正考察工作高度重视,务必将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志推选出来。二是推选中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根据选拔干部的有关规定规范选拔程序。三是推荐职位数不得超过9个,严格把握条件,宁缺毋滥。

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得整个公开选拔过程既严格又严密,保证了公开选拔工作的平等性。

九个一律”等相关规定,并提出在选拔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违反纪律必追究,严格按照师院党委的相关要求严格操作、严格执行。所有人选均为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整个选拔考察任用过程公开、透明、公正。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亲爱的代表朋友、党员同志:

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各位并通过各位向全村的父老乡亲表示新年的问候,祝你们在20xx年心想事成、平安幸福、吉祥如意!

本人上半年工作在姜堰八中,不折不扣地完成了一名普通教师的应完成的各项事务。暑假期间,参加了泰州组织部选拔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的活动,获得组织的认可,并顺利于9月3日到任。来到俞庄的四个月中,在上级党组织和全村党员同志的搀扶下,在全体村组干部和全村父老乡亲的关爱中,本人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事件,现向各位汇报如下:

团结了一套班子。来到俞庄我庆幸的是我村有着一套素质良好的班子基础,他们每一位同志都有着自己的专长,每一个人都能独挡一面,且都胜任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来到这里我虚心向每一位同志学习,诚心和每一位同志交朋友,经过风风雨雨的四个月,到现在,我可以自豪的讲我们七个人已经形成了一个团结的整体,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俞庄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班子基础,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俞庄的外部形象。

完成了一些任务。从一到任的当天到现在,中心任务一个接着一个,让我这个在学校习惯于忙一事的人目不暇接,从土地流转到沟塘整治,从发展新农保到秋季秸秆禁烧,从村庄环境整治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好在有全体村组干部协同作战,好在全村百姓的大力配合,我们的工作一直走在全镇的前列,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熟悉了一点情况。经过四个月来的走访调研,排查出我村的主要矛盾是村民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和薄弱的集体经济之间的矛盾,而这一矛盾下又最突出的体现在老百姓对道路改造的呼声极高。如何状大集体经济,如何改变落后局面,如何实现俞庄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时时困扰着我,让我寝食难安,我真的害怕三年后有违上级组织的期望,有违俞庄百姓的期待。但请大家相信,再难我也会努力去尝试,我会在三年中不断鞭策着自己只争朝夕,踏实做好俞庄的这份事业。

收获了一点烦恼。四个月中,最令我心痛的和无助的是邻里之间的矛盾。在旁人看来是鸡毛蒜皮,他们却斗得你死我活;在旁人看来是无关紧要,他们却似神圣不可侵犯。家里闹得鸡飞狗跳,村里弄得干部里外不是人,镇里整得提到俞庄不寒而栗,市里搞得俞庄“闻名遐迩”。他们只顾自己不亦乐乎,从不顾及集体与他人,到现在都不知这些人何时是个尽头……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多为我提供破解问题之策,多帮我做做这些人家的思想工作,因为他们的长期纠缠到头来不光是伤害了他们自己,也损害了俞庄的整体利益。

但,四个月来,我也深知自己的不足:走近群众时间仍然太少;了解的情况还不够细;关心弱势群体还不够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得还不够好等等,对于这些不足,我表态在新的一年我会尽快补上这些课程的。

代表朋友们、党员同志们,我感谢俞庄为我搭建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我也会珍惜这样一份人生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一定会时刻警醒自己去勤勉工作、清白做人,带领全体村组同志为俞庄的发展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XX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XX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新一届县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第一,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县委在贯彻《条例》中,结合**县发展和需求实际,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第二,突出以政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政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充分体现群众“四权”,让群众充分参与,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年新提拔的x名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评价较好、群众普遍认可、业绩突出的干部,实现了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第三,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为选好人、用好人,始终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为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县委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会之前,充分酝酿。一是个别酝酿,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县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县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对于乡镇正职人选主要征求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乡镇副职人选主要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部门正职除征求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外,还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部门副职主要征求分管领导和部门主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2、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除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外,还将考察面扩大到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乡镇交流力度。**年在乡镇和部门班子调整中,在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前提下,把部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5、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新一届县委出台了《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意见》,县委明确规定乡镇内设机构和由乡镇管理的站、所,其干部任免由乡镇党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任免决定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这项政策的出台,做到乡镇党委责、权、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二、存在的不足和体会

**年,我县在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够,仍存在着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二是体现科学发展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中心公信力,提升中心工作效率。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中心的业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心正、副股级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四条 中心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暂行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 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五年以上工龄,一般应有行政业务工作经历。

(二)提任中层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专)科以上学历。

(三)提任中层正职、副职的应具有2个(含2个)检验检测范围内以上资格证书。

(四)提任中层正职,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副职岗位任职经历。

(五)提任中层干部,中层正职男同志一般不超过50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45岁;中层副职男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40岁。

(六)提拔中层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优先考虑

(七)提任中层干部近年来年度考核都必须称职(或合格)以上。

(八)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 干部应当按条件和资格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青年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业务能力突出的可以被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条件和理由,须经中心主任、社会集体研究确定,并按照上级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 选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 个人推荐。给每位职工发放《个人拟定岗位推荐表》,以实名制推荐方式进行全额推荐。

第八条 演讲竞聘。报名参加演讲赛人员对个人推荐的岗位进行业务和技能的演讲。

第九条 民主测评。演讲结束后,全体职工对演讲者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以分数高低排出顺序(名次)。

第十条 个别谈话。结合《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确定谈话名单,中心领导班子派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第十一条 民主决策。召开中心班子(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中层干部人选。

第四章 任职

第十二条 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应当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实行任期制。提任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同一职位连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十四条 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中心主任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五条 发文任职。提升中层干部报经贸工委批复后以中心名义发文,中心主任签发。中层干部因换届调整离任,作为自然免职,一般不再专门发文。

第五章 交流与回避制度

第十六条 实行干部交流制度

(一)干部交流、多岗位锻炼是干部培养、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干部的交流要在保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交流与稳定、流向与专长的关系。

(二)交流的对象一般包括:中层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原则上应实行交流;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工作能力的;在同一部门或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三)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一周内到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决定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在两年之内不考虑重新任职或者提拔任用。

第十七条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中心主任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近年来,**县委大胆解放思想,超常规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取得了一定成效。2002年机构改革以来,全县共提拔重用干部310人,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231人,占74.5%,30岁以下83人,占26.7%。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眼长远抓认识,切实解放思想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关键在解放思想。**县委始终把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作为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战略重点来抓,着力解放思想,解决困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定势思维问题、选用“完人”问题、对年轻干部不放心的问题,打破习惯思维,不搞求全责备,超常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形成了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共识。县委成立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建立了常委会研究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县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县2002年-2008年青年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规划》,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常年动态保持长期、中期、近期后备干部队伍600人,重点管理450人。通过努力,乡局级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在2002年的基础上下降2-3岁,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乡镇班子成员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所有班子成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二、开放视野抓源头,建好后备队伍

一是公开选拔,宽范围挑选后备人才。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作为年轻后备干部选拔的主渠道,打破身份、地域、行业界限,每年进行一次公开选拔。近年来,先后进行了6次公开选拔,3000多人报名参与,300多名年轻人才进入了组织视野,25名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进入了“一把手”后备干部库,153人进入了科级后备干部库。二是竞争上岗,按程序选拔后备干部。以中层骨干为重点,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按程序选拔后备干部。拿出1258个中层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参加人数达3872人,303名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进入了中长期战略后备干部库。三是坚持公开考录,及时补充基层公务员队伍。每年都进行一次机关公务员公开考录工作,为选拔后备干部储备人才。近年来新招考公务员58名。

通过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方式,变后备“少数人”为储备“一批人”。常年动态保持了25名处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100名乡局级“一把手”后备干部培养对象,300名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同时还建立了一支50人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后备队伍和一支400人的优秀科技专家队伍。

三、拓宽渠道抓培养,加速干部成长

一是强化培训。重点办好青干班和科干班。每年举办一期青干班和1-2期科干班,所有科级后备干部每年必须培训一次。主要培训基础理论、领导科学、政治与经济形势、科技现代化知识、党的建设等内容。近年,先后举办了后备干部主体培训班15期,培训2085人次。二是领导帮带。建立了各级领导帮带责任制度,指定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与后备干部结对,实行一对一的帮教,从县级领导到各乡局级班子成员都相应联系1-2名年轻干部并结对培养,及时把握后备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目前,县级领导明确帮带对象共50人,乡局级班子成员明确帮带对象共423人。三是实践锻炼。主要采取“三个一批”:轮岗锻炼一批。重点实施了后备干部岗位交流,着重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乡镇之间、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进行。近年,共有65名乡科级一把手后备干部、315名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交流锻炼面达到了80以上。跟班学习一批。每年都从基层单位抽调优秀后备干部到县直综合部门跟班学习。先后抽调跟班学习人员134人次。每年组织一批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和学习,共计达200多人次。下派挂职一批。注重选派年轻后备干部到乡镇、村居、社区、企业挂职和到重点工程、中心工作进行锻炼。近年,共下派干部668人次,其中:到乡镇、村居、社区挂职锻炼的362人次,到企业的20人次,到移民一线、新农村建设点村、建设扶贫点村、中心工作等锻炼的286人次。

四、打破常规抓使用,不拘一格选人才

一是放手使用。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三优先”,即:班子换届时优先选配年轻干部,职位空缺时优先充实年轻干部,班子调整时优先配备年轻干部。近年来,每年干部调整,提拔年轻干部的比例都达到了80以上。二是破格提拔。对年龄轻、有潜力的后备干部,不唯资历,不唯台阶,大胆使用。近年来,共破格提拔年轻干部21人。今年乡镇党委换届,就破格提拔6人,其中正职1人。现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胡元琴,从磨市镇党委副书记岗位直接提拔到新铺乡担任党委书记。现任南北镇镇长何朝辉,24岁,在乡镇党委换届时破格提拔为镇长,成为全县最年轻的镇长。三是先进后出。由于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20xx年,市委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持续完善干部工作“五大体系”,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常委会全年共研究任用干部XX人次,其中提拔重用XX人,一批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为奋力开创现代化XXX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聚力固本强基,以科学性增强实效性

市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实施基础提升工程,精准化识别评价干部。拓展干部考核评价渠道,制定出台干部平时考核办法,从干部业绩成效、能力素质、个性特点、发展潜力等多角度出发,综合运用一线考核、谈心谈话、定期回访、延伸走访、成果利用等方式,近距离了解干部日常表现,实事求是作出分类评价,先后将XXX名综合评价优秀的县科级干部纳入“五库四清单”重点跟踪培养,XX名干部优先安排参加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推深做实“三案”精准管理。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成果,完善领导班子基础信息档案、运行情况备案、调整配备预案,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日常干部调整提供参考。二是实施干部源泉工程,常态化培养年轻干部。认真抓好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意见的贯彻落实,分经济、党建、社会管理、城建、法治5个重点领域,建立80后副县级、85后正科级、90后副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库共XX人,实行“一人一档”全程记录德才表现,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咬耳扯袖”,对存在“镀金”思想、得过且过不作为的,坚决调整出库。建立年轻干部实绩档案,对重点工作表现突出、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年轻干部,在选派培训、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全市共提拔重用80后县处级、85后正科级、90后副科级优秀年轻干部XX人,XX名国有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先后调任到机关任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有关做法在全省作经验交流。三是实施干部活力工程,系统化推进交流轮岗。着眼于优化结构、完善功能、培养干部,通过综合分析干部岗位匹配度、经历相关度、能力契合度、性格相容度,推进不同岗位干部内外交流、上下交流、平行交流、异地交流,全年共优化调整XX个县(市、区)、XX家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交流市管干部XXX人次。出台推进市县两级公检法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意见,集中交流调整XX名市县两级公检法班子成员、XX名派出所所长,着力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

二、突出教育培养,以源动力提升战斗力

市委坚持把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作为干部教育培养的重要抓手,出台《2019-2022年XX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干部“大培训”“大锻炼”,整体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强化思想淬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先后举办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进修班等XX余个主体班次,培训干部XX万余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现学以铸魂、学以增智、学以提能。二是强化政治历练。坚持把加强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作为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课题,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章党规“扫描”,用群众期待“透视”,同先进典型“对照”,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对照党章找差距XX个,制定“四清单”XX个,并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XX名受到谈话函询、问责处理的市管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推动干部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修养、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本领。三是强化实践锻炼。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注重多领域、多层次、多岗位历练干部。与上海松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先后选派XX名优秀县科级干部赴上海、南京等先发地区挂职学习,XX名县科级干部上挂到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中直、省直部门跟班,XX名有发展潜力的“好苗子”下派到脱贫攻坚等一线摔打历练,在扛重活、攻难关中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四是强化专业训练。紧扣现代化新XX建设需要,围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大江北协同发展区、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分类举办专题培训班XX余期、培训干部XX多人,完成省直部门XX个班次专题调学,着力提升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先后举办《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XX文化旅游的高质量发展》等“XX大讲堂”XX期,弥补知识短板、能力弱项和经验盲区。

三、树牢鲜明导向,以新担当促进新作为

市委始终把政治过硬作为“高素质”的第一要求,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实施导向引领工程,坚持“重品行、重业绩、重适配”选用干部。一是突出“五项标准”,严把“政治关”。出台市管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项标准作为“硬杠杠”,贯穿日常干部调配和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全过程。在机构改革中,对涉改单位XX名市管干部严格进行“政治体检”、“政治过滤”,政治上不过关的坚决“一票否决”,经过政治审查、充分酝酿、反复比选,XX名政治素质高、德才表现好的干部被提拔到重要岗位,在全省率先完成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实现组织满意、干部服气。在干部日常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把考准考实政治表现融入现有干部考察体系,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判断干部政治表现,2020年因政治担当、政治自律等问题暂缓和取消任用XX人,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XX件、党纪政务处分XX人。紧抓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根据干部在关键时刻、重大考验、重要关头的政治表现情况,先后调整补充XX名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正职。二是突出“四个优先”,树起“风向标”。坚持实干实绩、有为有位和面向基层、注重一线的鲜明导向,优先选拔工作走在前列的干部、优先选拔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干部、优先选拔考核连续优秀的干部、优先选拔出色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干部,全年共面向脱贫攻坚、“双招双引”、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巡视巡察、工程建设、污染治理等“七个一线”,提拔重用XX名表现出色、成效显著的干部,较2019年翻一番;强化综合考核结果运用,XX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提拔担任市管职务,引领干部崇尚实干、创先争优。三是突出“六个一批”,提振“精气神”。对实绩突出的重用一批、苦干实干的宣传一批、敢闯敢试的保护一批、受到不实反映的正名一批、受处理后表现优秀的启用一批、不担当作为的问责一批,先后有XX名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晋升四级至一级调研员,评选了XX名XX市首届“人民满意的优秀领导干部”和XX个“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XX个改革创新重要事项及时予以容错免责备案,XX名受举报经查不实的干部得到澄清正名,XX名干部因履职不力等原因被组织调整。通过正向激励、反向约束,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四、坚持从严监管,以好作风营造好环境

市委坚持从日常严起、从细处抓起,始终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把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着力把小问题、小毛病解决在萌芽状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一是聚焦问题清单抓整改。出台《干部监督问题清单暂行办法》,细化干部31类问题情形,建立15个部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分析研判,全年共收集负面信息XX条、涉及干部XX人,先后给予提醒XX人、函询XX人、诫勉X人、组织调整X人,有关做法被《XX》刊载。创新开展“电视公开问政”,组织百名市“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就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问政XX家市直单位,反映的XX个民生诉求全部“清单化”落实。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抓整治。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专项整治,扩大随机抽查比例,对随机抽取的XX人进行比对核实,XX名干部因存在漏报少报情节被诫勉、责令检查、批评教育。开展改非免职干部“管理难、监督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市XX多名县、科级改非免职干部设岗定责,让干部“有岗有责、有位有为”。开展辞去公职和退休领导干部违规从业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纠正违规从业人员X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X人,让干部“依法履职、有畏有为”,相关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刊载。三是聚焦不实作风抓整顿。瞄准干部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报反面典型XX例,制作《干事创业敢担当》口袋书和宣传动漫并被载入“学习强国”平台,推动解决“遇到矛盾问题绕着走”“新官不理旧事”等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方面问题XX条。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先后查处扶贫领域问题XX件、处理XX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XX件、处理XX人,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XX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X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释放重拳治“不为”的强烈信号。

年初至今,市委聚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在防疫一线近距离观察了解和识别干部,实施发现储备、培养磨砺、提拔使用、宣传表彰、调整问责等“五个一批”,将XX名“疫”线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纳入干部储备库,XX名具有潜力的年轻干部“一人一事”如实记录,提拔重用一线“硬核”干部XX名、晋升职级XX人,问责党组织XX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做法被XXX等推送。

一年来,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选人用人的视野还不够宽;重点岗位和专业化干部储备还不够;精准识别干部方法还不够多;干部队伍结构还不够优化,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还需加大等。

下一步,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精神,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提升选人精准性上,健全完善“1+4”考察考核体系(即:以政治素质考察为统揽,强化平时考核、分类考核、延伸考核、近距离考核),动态调整充实干部“五库四清单”,坚持“四个优先”,“重品行、重业绩、重适配”选用干部。在提升培养针对性上,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工作需求为导向、创新方法为重点,加大干部上挂、外挂、下挂、交流力度。实施“三个一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即:调研摸底储备一批、双挂双任历练一批、竞争择优选拔一批)。在提升监督有效性上,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和“八小时外”延伸,构建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在提升工作系统性上,建立“1+3”制度体系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即:出台贯彻《20xx-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意见和市属企业、医院、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统筹谋划好20xx年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 干部选拔工作思想总结 ◆

妇女的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程度,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尺。作为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有生力量和支撑,女干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是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情况,笔者特意走访了县妇联、县教育局、检察院等8家县直单位及7个乡镇场所,发出并收回调查问卷90份,对这些单位女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一、我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队伍的结构,为女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女公务员423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14%,其中正科以上61人,副科214人。在乡镇党政机关及县直机关单位任正科实职的女干部16人,占正科总数的26%。在县直党政机关中有50%的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全县女干部参政议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女干部培养选拔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思维模式禁锢了女干部的能力提升。相对于男同志来说,女性过于感性,缺乏理性思维。形象思维强,抽象思维相对较弱,缺乏从宏观上把握事物的整体思维,因此在思考处理问题时,过于求稳求平的保守观念大大影响了女干部的宏观分析概括能力,遇到那些需要发挥创造力、想象力,需要打破常规的新思路、新举措,女干部便略显功力不足。同时,在调查研究中,发现80%的女干部安于现状,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愿意从事办公、人事等事务性工作,对挑战大、发展空间大的岗位,不敢问津或不愿意尝试。在机关工作的女干部,75%对目前工作比较满意,不愿下基层工作,不愿轮岗交流,在一个岗位一干就是几年、十几年,工作经历单一,实践锻炼机会少,接触面不宽,基层工作经验欠缺,群众对她们了解不够。在基层工作的女干部,83%的对工作现状不满意,认为基层工作环境差,工作压力大,待遇福利差,工作上不安心,希望能早点进机关。

二是传统观念制约了女干部的成长进步。现实生活中,传统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使社会对女性家庭角色的期望大于对社会角色的期望,女性进入政治、经济等社会主导性活动领域的难度增大,进而造成了男女从政的社会环境不平等。在调查研究中发现,60%的家庭对女性从政特别是走上主职领导岗位不赞成甚至坚决反对,以来自丈夫与公婆的反对声犹为强烈。在对各单位的男同志进行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调查了解时,95%的男干部认为要加大女干部的选拔力度,提高女干部的任职比例,但对于女干部担任单位主职,其中却有58%以上不接受,认为“女不如男”、女同志“只能当配角、不能当主角”。从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全县教育、林业、公安、水利等22个县直单位的党政班子里,没有配备女干部。因此,妇女参政的意义还没有完全被社会真正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流露出了“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从总体上影响了女干部的选拔和使用。

三是家庭因素影响了女干部的创业热情。有资料调查,家务劳动中80%以上是由女性来做,妇女每天用于做家务的时间为232.75分钟,比男性多150.85分钟。从政女性必须肩负事业与家庭双重担子,她们既要为事业倾注全力,又要为家庭尽职尽责。在单位是领导,要胜任岗位职责,在家是家庭主妇,要做“贤妻良母”,要承担“做饭”、“洗碗”、“洗衣服”、“收拾屋子、搞卫生”、“日常家庭采购”、“照料孩子”等日常家务劳动。家庭、事业的超负荷运转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也抑制了女性从政水平的发挥。因此,如何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已成为制约女干部成长和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一是加大培养教育力度,促进女干部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要强化思想教育。通过交心谈心,开展心理专题辅导,更新女干部的发展观念,引导和教育女干部认清宏观形势,把握改革、发展的进程与趋势,提高女干部的竞争意识,树立女干部的主体意识,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平等发展的拼搏精神来适应社会、迎接挑战。要强化理论培训。根据女干部自身存在的缺陷,有的放矢地组织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女干部培训班,提高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中的女干部培训比例,有计划地选派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鼓励女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等等,组织她们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思维水平和理性思维能力。要强化实践锻炼。创新载体,为广大女干部搭建多岗位锻炼的舞台。特别是针对女干部队伍流动性差、工作经历较单一、基层工作经验欠缺等制约女干部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通过采取选派女干部下乡、下村任职锻炼、外派到沿海部门挂职学习等方式,让她们到矛盾聚焦地、经济发展前线去挂职,到艰苦环境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去成长,使她们经历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实践锻炼,从而开阔眼界,丰富阅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增强她们的从政热情、社交意识、竞争意识和心理素质。

二是加大宣传倡导力度,营造女干部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妇联的“娘家”作用。利用今年为“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良好契机,强化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大力推进女干部脱颖而出。加强舆论导向和社会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破除重男轻女等陈旧观念,弘扬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新观念,并通过定期推出巾帼典型系统报道,举办优秀女干部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县各条战线中涌现出来的开拓进取、自强不息、奋力拼搏、业绩突出先进女干部典型,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干部。通过舆论导向和典型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关心爱护女干部成长,支持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是加大制度倾斜力度,拓展女干部成长成才的有利空间。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在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中,形成健全的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使这项工作在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有位置、有目标、有措施、有人抓,有力地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XX年**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及《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思路,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深化体制改革,坚持把女干部的发展置于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潮,不断改进选拔方式,积极探索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女干部职位,采取定向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激励女干部通过竞争来展示自身才华,不断提高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水平。做好任用文章。使用的政策措施,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向女干部适度倾斜。敢于突破观念屏障,摒弃求全责备思想,不以年龄划杠子、不以资历定位子,坚持看本质、看潜力、看发展,不拘一格地大胆启用优秀女干部。大力推行“对没有女干部的班子,其职数已满又有优秀人选的,采取先把女干部选配上来、以后再逐步调整到职数限额内”、“规定各级班子中的女干部数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等硬性措施,为女干部的成长成才打造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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