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范文|灾害应急预案(收藏十四篇)
发表时间:2019-07-17灾害应急预案(收藏十四篇)。
◍ 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暴雨导致的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避免或减轻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对人身、生活、生产和电厂安全构成的危害,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发电厂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厂房、保大坝,”为原则,进行制定。
1.3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是一种土、石、水相混合的流动体,该流动体挟有的土石固体碎屑物含量在15%~80%,他不同于一般的山洪,冲刷撞击能力都远大于山洪,常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及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本事故的应急处理,根据事件的严重性,组织部分或动员全厂的力量。厂长是本厂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机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二级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厂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易发部位有:青崖岭滑坡体,厂房后危岩,进厂及上坝公路靠山坡,住宅楼后山坡等。………
2.2青崖岭滑坡体在大坝上游__公里处,他的稳定与否直接应影响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厂房后危岩和进厂及上坝公路影响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特别是职工住宅楼后山坡影响全厂职工家属的人身安全。做好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预防和应急抢险,制定好应急预案, 对本厂和下游群众、单位的生活、生产正常运作及防汛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
组 长:厂长
副 组 长:党委书记、生产副厂长
成 员:厂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厂属二级单位的第一负责人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集团公司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各应急小组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 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严密监视事故的发展,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5)全厂所有单位,对事故发生的部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6)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
所有险情排除,恢复正常生活、生产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7)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故。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挖掘机、推土机尤为重要)。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8)完成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设施损坏、人身伤亡和社会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3成立各专业应急小组
1)民兵应急分队(分组处理多处事故,以人身救援为主);
2)抢险突击队(分组处理多处事故,以保交通、生产设施为主);
3)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应急组;
4)物资保障应急组;
5)后勤、医疗保障组;
6)安全保障组;
7)通讯保障组。
3.1.4应急报告及通信保障
3.1.4.1安排人员对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发部位经常巡查,特别是长时间降雨和暴雨期间要派专人巡查(巡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前方生产区由水工分场负责,生活区由龙江公司物业部公司负责。
3.1.4.2巡查人员发现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后,立即向生产厂长汇报,由生产厂长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生产厂长向有关二级单位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 各专业应急小组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1.4.3生产厂长汇报厂长、书记,通知各位厂领导,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3.1.4.4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厂长办公室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期间和终止后,要按照事故调查规程和本厂防止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措施要求,及时分析和预测事故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加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发部位的巡查。
3.2.3各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群策群力,要顾全大局,针对事故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2.4各应急
组要确定事故处理的重点和中心,把抢救和保护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3.2.5在事故发生后,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汇报事故情况和抢险进展情况,请求上级部门援助。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青崖岭滑坡体和厂房后危岩关系到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危及下游及厂房管理、生产人员人身安全,应加强常规检测和日常巡查。争取对厂房后危岩立项处理,做好预防工作。当发现厂房后危岩滑动或岩石掉落时,报告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根据实际情况下令撤离工作任人员倒安全位置,并按预案启动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若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可边撤离边汇报。
3.3.2进厂及上坝公路影响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特别是六号职工住宅楼后山坡影响全厂职工家属的人身安全。这些情况一般发生在持续暴雨时期,因此在长时间降雨或降特大暴雨时,加强巡回观察,做好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预防和应急抢险,当发现山体滑动或出现泥石流时,立即报告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按预案启动程序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当危及人身安全时,可先疏散危及安全的职工家属,撤离抢险人员倒安全位置。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提高全厂职工家属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认识,掌握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原因、特性、表象和预防等基本知识,提高预防、抢险救援的成功率。
3.4.2应急救援人员、资金、物资储备要求
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态的严重程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抢险或组织全厂人员抢险。汛前,由生产厂长带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易发部位进行认真巡查,完善措施。并必须备足生活、医疗、救护车辆等急需品,所有费用作为特别项目从生产成本中列支。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生产人员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3.5.2宣传部门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后勤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商品供应和食品供应,特别是医疗用品的供应。
3.5.3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生产广长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 灾害应急预案
产业灾害应急预案是在各个行业中制定的一套工作方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灾难性事件,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减少经济和环境上的损失。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产业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实施过程,并提供一些案例以加深读者对其重要性的认识。
我们将介绍一个常见的产业灾害案例,以展示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在某工厂中,由于一系列安全管理不善和操作失误,导致一处化学品容器发生泄漏,产生剧毒气体。情况紧急,员工不知如何应对,导致多人受伤,甚至失去生命。如果该工厂有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员工将能够迅速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
产业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风险评估,即对所在行业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进行全面的情况调研和分析。这需要与各个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结合历史数据和专业知识,找出可能的灾害类型和潜在风险因素。例如,在化工行业,火灾、爆炸、泄露等事件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防范措施是应急预案的关键步骤之一。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培训员工应对灾害的技能等。例如,某个化工厂为了预防火灾,除了购置消防设备之外,还规定了员工每年必须参加一次消防演练,以提高员工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除此之外,应急响应是另一个关键步骤。当灾害真的发生时,如何迅速、准确地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是至关重要的。这需要在预案中规定清晰的指令和流程,并确保每一个员工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例如,在前文提到的化学品泄漏事件中,如果员工能够迅速关掉泄露源并疏散到安全区域,伤亡将会大大减少。
是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修改。只有在实际的应急情况下演练,才能真正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通过模拟真实灾难场景,评估预案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和改进。例如,某化工厂在进行消防演练时发现了一些疏漏的地方,及时调整了员工疏散路线和各种应急设备的摆放位置,以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
在总结中,可以强调产业灾害应急预案对保护企业和员工安全的重要性。正如前文所述的例子,一旦发生灾难,每一分每一秒都能够做出正确反应,不仅能够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而且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因此,每个行业都应该制定自己的应急预案,并重视其实施和持续更新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勇敢地应对各种挑战和不可预见的情况。
◍ 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灾害应急预案
一、自然情况
乡位于市南端仙霞山脉,东南连廿八都,西接广丰,北靠峡口,距江山市区54公里,全乡总面积73.4平方公里。乡辖7个行政村,77个自然村,62个村民小组,1942户,总人口6755人,共有耕地4684亩,其中水田3894亩,山林面积72389亩。
乡地势西南面山高,东北面山较低,山地面积占全乡土地面积88%,境内主要有山溪2条,分别为石鼓溪,龙溪溪,现有河道宽30—50米,平均坡降20%。两溪到广渡双溪口合并后,流入广渡溪,两溪流入涉及、、赵宅门、西洋、龙溪、化龙溪等6个行政村6199人。
本流域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季节变化明显,多年平均降雨量1739毫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在梅汛期,有时也受台风和极地小气旋天气,出现暴雨洪水。1997.7.4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2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18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5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9日、23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10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损失严重。
二、各行政村基本情况
三、洪灾害现状及成因
乡流域面积73.4平方公里,流域内建有小(一)型水库1座,小山塘2座,没有大的防洪工程,石鼓溪局部地段建有不高的防洪堤,多数河段还是原始堤防,河道端面狭窄,坡陡弯急。由于洪水冲击,大量块石沉积,河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普遍较低。西洋溪局部地段防洪堤基松散严重,多数河段还是原始堤防,河道端面狭窄,坡陡弯急。由于洪水冲击,大量块石沉积,河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差。
1997年7月4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2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18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5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9日、23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10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28日连续降雨,引发严重山洪泥石流灾害,形成部分防洪堤、粮田、房屋被冲毁,幸亏山洪白天发生,抢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一、划分标准
1、危险区:指规划范围内发生不到一遇洪水条件下,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等设施易遭受严重破坏的受灾区域。
2、警戒区:指规划范围内在发生到2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需要通过水利工程保护,才能保证人员居住安全的区域。
3、安全区:指规划范围内在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才会受山洪威胁,在其余情况下,人员居住区安全,生产活动基本不受山洪影响的区域。
根据以上划分标准,乡境内的危险区、警戒区主要包括村石鼓自然村、西洋村、营盘坂、西洋自然村、化龙溪村、猪头山、外片山自然村。
二、危险区、警戒区情况(见表3)
抢救应急程序
一、组织机构
乡成立乡、村二级防汛及小流域防洪避洪指挥组织。乡村建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乡长任指挥,分管副乡长为副指挥,日常工作由水利员负责,指挥部下设检测、信息、转移、保障四个组。村级设立山洪防御工作组。由各村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并落实一名预警员,由各村委主任兼任村工作组下设巡查信息队、转移队、抢险队、保障队。
二、预警标准
根据本乡现在的防洪标准,确定下列预警降雨量:
1、三级警报(橙色)
短历时降雨量1小时30毫米,3小时60毫米,24小时80毫米。
2、二级警报(黄色)
短历时降雨量1小时50毫米,3小时80毫米,24小时110毫米。
3、一级警报(红色)
短历时降雨量1小时70毫米,3小时100毫米,24小时120毫米。
三、预警发布和联络方式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乡防汛指挥部、村防御工作组组长布置巡查检测人员上岗,当预报和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预警标准雨量值时立即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河道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发布水位预警信息。
3、当预警员发现可能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征兆时,应立即发布泥石流、山体滑坡预警信息。乡防值班人员在接到市防办或各村预警员直接预警后,应立即向乡防汛指挥部指挥汇报,并向各村发布相应预警
4、乡防办用电话直接通知到村,村发布到各农户的预警信号为铜锣、广播、幸福大喇叭、led屏、电话等方式。如遇险情出现,由各村预警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持续短声敲击铜锣、反复循环敲击,表示险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危险区、警戒区村民立即按预定转移路线由次序地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灾和职责任务
一、乡防汛防旱指挥部
1、汛前编制好防洪避洪预案,汛期建立(4月15日至10月15日)24小时值班制度。
2、当接到市防汛指挥部、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时及时向各村通报,确保信息畅通。当接到预警员山洪灾害报告时,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和组织抢险,同时向市防指报告。
3、当出现严重灾情时,及时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
4、对死亡人员进行安葬和善后工作,对伤员组织有效救治,全力以赴安置受灾群众,确保群众生活必需。
5、督促各村落实预警员“四各一”制度。即一名预警员、一项巡查观察制度、一个责任制乡政府与预警员签订责任书,一份报酬。
二、指挥、副指挥和下设各组职责任务
1、指挥:负责全乡山洪灾害防御组的调度和协调,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项职责的落实。根据山洪预警的需要,进行全乡总动员,发布命令、通知,调集抢险物资器材,报告、请求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调用抢险队伍和物资支援。
2、副指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组长发布的防御抢险命令,指挥村民安全转移,防洪避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3、监测组:负责境内山洪灾害点防范区重要水利设施,危险区及河道水位、山体裂缝、滑坡点、泥石流和危险区位移变化的监测。及时将书据传送到信息组。
4、信息组:负责对市防指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收集处理监测提供有关降雨、山体裂缝和滑坡、泥石流、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防洪抢险决策提供依据。
5、转移组:负责按照乡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转移路线,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及时进行安全转移。
6、应急抢险组:工程未出险前,协同转移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在工程出险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快速投入抢险救灾。
三、村级山洪防御工作组职责任务
1、当接到市、乡防汛指挥部有关预警信息时,督促预警员加强巡查观察。
2、当发生灾情时,立即启动预案,实行村自为战、户自为战、人自为战、人自为战。按预案规定,及时组织村民转移,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指定专人帮忙转移。
3、有关灾情,要如实及时报告。预警员要坚守岗位,根据部同降雨强度和河溪水位,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组长、副组长和预警员职责任务
1、组长:组织本村防山洪灾害预案的实施,根据山洪预警信息,进行全村总动员,负责村民安全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
2、副组长:落实组长发布的防御抢险指令,指挥村民安全转移,组织洪灾抢险,并负责灾后工程设施修复等重建工作。
五、村预警员职责任务
1、降雨天每天观测雨情、水情,遇有大雨、暴雨等异常天气,及时观测,做好记录,并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发出不同等级的预警信号。
2、平时经常性地监测山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坚守岗位,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原则上不得外出,有特殊情况外出,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落实其他人员代行预警员职责。
◍ 灾害应急预案
雪崩灾害常常发生在高山地区,这种自然灾害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还给救援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和挑战。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应对雪崩灾害,制定一份完善的雪崩灾害应急预案至关重要。下面将根据标题为大家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一份雪崩灾害应急预案。
一、灾前准备工作
在雪崩季节来临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灾前准备工作。首先,要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居民普及雪崩灾害的危害性、预防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内容。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居民提供天气预报和雪崩预警信息,让大家及时做好准备。其次,要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通过雪崩探测器、地质雷达等设备实时监测山区的雪情和地质情况,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雪崩危险。此外,还需加强巡逻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危险的地方,采取积极的预警措施。
二、灾中应急响应措施
一旦发生雪崩灾害,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首要任务是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确保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救援人员要戴上防护装备,采取合理的救援方法,努力寻找被埋的人员并尽快救出。同时,要将被困区域划定为禁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在应急响应措施中,还需要做好信息报告和群众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寻求支援和指导力量。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评估,核查遗址,确定受灾范围和受灾程度,以便后续的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三、灾后处理和预防措施
雪崩灾害过后,要及时做好灾后处理工作,对受损的建筑物、道路等进行修复和重建。同时,要加强应急物资的补充,为灾区居民提供足够的食品、水和床铺等生活用品。还要重视心理援助工作,对受灾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灾难的阴影。
为了预防雪崩灾害的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强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灵敏度。二是完善防护措施,如设置有效的雪崩堰、挡雪墙和保护林带,减少雪崩的威力和危害。三是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掌握必要的应急技能。
综上所述,雪崩灾害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为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救援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在灾前、灾中和灾后都需要有明确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以确保及时、科学和有效地进行救援和灾后的处理工作。只有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设备的建设,才能更好地抵御雪崩灾害的威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酒店的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酒店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三、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由各成员成立救护组、抢险组、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接到雷电灾害伤亡紧急报警时,20分钟之内应迅速到位。实施对伤员、设备的救援、救护工作;灾害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处理电力、电讯设施事故;做出事故责任调查和灾害鉴定以及做好现场影像资料录制、灾情上报和信息传送工作;
四、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1、与青阳气象部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以便对突发性雷电灾害做到及早预防。
2、五溪山色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安装了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办公楼配电柜还专门增加了电涌保护器。我们要做好这些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3、除了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外,每年3-4月还邀请气象部门对所有的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严禁非维护人员私自拆卸、移动防雷装置,如确实需要拆卸或者移动的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由专门维护人员施工。
6、所有新接电器设备必须通过电工连接接地设备。
五、防雷减灾巡视:
1、主动从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2、定期组织开展酒店内部的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酒店的水电维修人员在每日的巡视工作中,要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仔细安检。
4、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二期各单位、办公楼、总部宿舍、168酒店、锅炉房、动力中心、洗涤中心等设施设备。
六、事故调查及恢复:
发生险情时,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 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境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级组织、各工作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2.1镇指挥部
2.1.1镇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2.1.2镇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范围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镇指挥部办公室
2.2.1镇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 任:
副 主 任:
成 员:
2.2.2镇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镇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行政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镇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镇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镇指挥部文件,负责镇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指导行政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的业务工作;承担镇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镇指挥部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指挥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本行政区域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汛期值班制度
镇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实行监测巡查和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镇指挥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村委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镇指挥部要把上级部门发布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防灾监测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信息通知到监测责任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镇指挥部对接到当地出现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对接到当地出现较大、一般地质灾害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采取的救援措施。
4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质灾害四级。
4.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Ⅰ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情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重大地质灾害(Ⅱ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情险情;
4.3较大地质灾害(Ⅲ级)
(1)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情险情。
4.4一般地质灾害(Ⅳ级)
(1)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情险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防治预案。
5.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Ⅰ级)
(1)发生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同时向县政府报告,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2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Ⅱ级)
(1)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有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同时向县政府报告,布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息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3较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1)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报县政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较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4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1)发生一般地质灾害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报县政府。
(2)镇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一般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镇政府领导下,由镇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请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镇政府可视情况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抢险救援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抢险救援组直接听从镇指挥部调度,负责险情发生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6.2转移安置组
组 长:柳庭武
副 组 长:孙海旺
成 员:叶文丽 汤琪琪 蓝鑫钗
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与安抚工作。
6.3医疗救助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医疗救助组负责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4安保维稳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安保维稳组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
6.5纪检监督组
组长:
成员:
纪检监督组负责做好抢险救援过程中干部的履职尽职与纪律监督。
6.6新闻宣传组
组长:
成员:
新闻宣传组负责做好信息宣传、舆情收集、舆论引导工作。
6.7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协调对接、物资保障、电力保障、通讯保障等后勤工作。
7善后工作
(1)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
(2)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要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以便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办公室制订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行政村应当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各行政村的应急预案要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更新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9责任与奖惩
9.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9.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或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灾害应急预案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街道、社区道路、居民区、厂房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应急资源,明确街道应急工作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街应急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冰雪天气各项应急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明确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职责,规范冰雪天气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效率。重点保障社区道路、居民区特别是城中村、菜市场、仓储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要道车辆出行安全。
(一)按照属地化原则。街道各部门按照责任区划分,与社区一起负责区域范围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在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调动驻地单位、志愿者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除雪应急救灾快速反应能力。
(二)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二、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设立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两名,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群,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俊担任,负责协调处置防雪救灾应急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尚乃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建立由应急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实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代表区政府、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
5、组织召开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意识。
7、遇有降雪天气,做好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除雪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反馈。
(三)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的构成
由街道党政办、经济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社会事务办、派出所、社区组成。
(四)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在街道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宣传、除雪、应急等工作。
3、参加街道应急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防雪除雪工作;
街道经济办负责防雪除雪工作经费保障;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老弱病残孕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清查清理帮扶等工作,不间断巡查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
党政办负责清雪除雪物资调配、宣传工作;
综治办负责仓储、厂房、工棚等屋顶积雪排查清除工作;
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防雪清雪;
街道各部门还负责包干区域内道路、树木枝丫、屋顶等除雪工作。
5、建立应急队伍。建立一支防雪除雪救灾应急队伍,成员为街道所有男职工。
三、预警预防机制
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通知街道各部门和社区。街道应急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二)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值班根据冰雪天气随时进行安排。
(三)应急设备、物资由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办统一调度准备。
四、奖惩机制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将酌情对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于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街道应急指挥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 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xxx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雾、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按影响种类、区域、程度以及危害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重大气象灾害(Ⅱ级)、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和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四级。相关标准之一达到即为达到该等级的级别。
1.4.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产生生活秩序受到特别严重影响,或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2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高温、冰冻、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较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3较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低温、高温、冰冻、大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4一般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低温、大雾、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县(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镇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xxxxx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镇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赵志刚。
副指挥:周涛(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朱锁锁(镇人大主席)
陈海彦(镇党委副书记)
杨艳霞(镇组织委员)
潘毅(镇纪委书记)
李欢(镇政府副镇长)
黄新云(镇武装部长)
马志鹏(镇维稳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高建平(镇食药所所长)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务大厅,由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康伟负责日常事务
2.1.2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传播。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镇气象工作站:参与镇镇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镇农经办:配合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镇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3)乡企办:组织抢修被气象灾害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4)民政办: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救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的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6)横县河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减灾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7)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8)横县河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派出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9)电信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气象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10)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11)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2)教育组: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3)广播电视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2.2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即使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3.监测预警
3.1灾害普查
建立以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执行,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此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可以由有关监测部门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
3.2.2发布内容
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和发展态势,适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及预警信号。按照气象灾害分级标准,镇指挥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中国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各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由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准备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起动应急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市政府、省政府报告。
4.2应急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起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3.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镇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和信息上报。
(3)灾害发生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灾害天气围困的群众。及时将气象灾害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4.3.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4.4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4.5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5.1暴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农办负责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组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交通中队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城建、农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暴雪、低温、冰冻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交警中队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防冻、积雪路段减速慢行;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教育组提示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经抵达学校的学生安全。
农办组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主做好防雪、防冻等有效防御措施。
民政办根据需要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城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媒体应及时传播气象局发布的有关天气预报信息。
4.5.3寒潮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办采取防寒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企业、农业、林业等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以及树木、花卉等防寒防冻。
卫生院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媒体应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号。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4高温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醒群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4干旱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5雷电、冰雹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城建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醒群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6大雾、霾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交通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6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7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8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9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镇指挥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上报。
5.2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3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和灾后自救能力。气象部门应无偿为保险理赔等活动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调查鉴定,提供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报告。保险部门应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恢复重建
镇指挥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水利、供电、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6.2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办会同有关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3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资金保障。
6.4物质保障
各村、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疗、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6.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6.6避灾场所保障
民政、城建等有关部门确定本镇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及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6.7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落实抗灾救灾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1)各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放在减灾能力。
(2)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气象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7.2奖惩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冰冻、霜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沙尘暴、灰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9.1.1 Ⅰ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24小时出现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干旱:大部分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2 Ⅱ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24小时出现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域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域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3)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责任区域沿海将出现平均风力10级以上(含10级)或阵风12级以上(含12级)大风天气,内陆将出现平均风力8级以上(含8级)或阵风10级以上(含10级)大风天气。
(4)高温: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及以上,且有3个以上自动站达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为38℃及以上,且有成片40℃及以上的高温天气。
(5)道路结冰:过去48小时责任区域已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道路结冰。
(6)干旱:大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3 III级预警
(1)暴雨:过去24小时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单点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责任区域沿海将出现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大风天气,内陆将出现平均风力7级以上(含7级)或阵风9级以上(含9级)大风天气。
(4)低温:过去72小时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偏低5℃以上(11月值翌年3月)。
(5)高温: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及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仍将持续出现38℃及以上高温天气。
(6)道路结冰:预计未来48小时将出现对交通又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或者过去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
(7)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8)干旱:大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中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4 IV级预警
(1)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50毫米以上阵雨,且有单点超过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2)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单点超过10毫米的降雪。
(3)低温:过去24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4)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地区(按照分级发布标准)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5)霾: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
(6)干旱: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中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 灾害应急预案
为及时、规范、高效开展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根据《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在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组织领导:
成立抗洪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见附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防汛减灾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学校防汛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选派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组建防汛抢险医疗队,确保汛期电话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医疗队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三)负责防汛减灾应急物资储备、调运工作。做好必备的医疗设备及药品、担架等急诊急救物品以及食品、雨衣、雨鞋、帐篷等生活及救灾用品的储备、调运,并定期检查、补充、更新。
(四)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大型医疗设备及重点部门正常运行,确保配电室安全畅通。
(五)定期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组织防洪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院区防汛应急安全检查,对演练及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防洪应急预案。
1.各成员组成部门根据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准备,做到汛前有准备、汛时快速启动、汛后及时恢复正常工作。
2.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科学、适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宣传工作,稳定工作、生活秩序。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对电力设施、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供电设施和医疗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安全度汛的目的。
1.各成员组成部门必须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医院对防汛工作的指示。
2.防汛抢险警报发出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指定地点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2
3.做好要害部位的防控工作,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4.做好抢险队伍后勤保障工作。
因各种原因造成院内管道破裂(包括供水、空调、消防、排水等管道),突发泛水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后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修,首先查明原因,关闭泛水管道阀门。
2.阻断水源蔓延,帮助有关科室部门,转运安置患者及家属。
3.抢运各类物资设备,把损失减至最低限度。
4.清理泛水,设置防滑标志,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5.抢修恢复管道功能,确认无隐患后恢复供水、排水。
6.帮助科室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和良好工作环境。
7.同时向应急组长和院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院领导抢险工作指示。
1.各成员组成部门根据医院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灾后应急工作。在防汛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尽快配合各部门恢复日常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工作、生活。
2.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防汛抢险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改进不足。
◍ 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防御、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保证校园师生的生命和校园设备财产安全,杜绝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的伤害事故,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我校师生平安。
二、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
为了加大对雨季雷电灾害的防范力度,加大领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特成立防雷电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认真检查已安装的避雷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筑物防雷设施包括对直击雷(含侧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防护三大部分。
直击雷是指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地面以上的任何部分,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及机械力。直击雷防护设施主要是保护建筑物本身不受损坏,以及减弱雷击时巨大的.雷电流沿建筑物泄入大地时,对建筑物空间产生的各种影响;雷电感应是指雷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雷电波侵入指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针对以上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建筑物防雷:检查防雷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完好,建筑物本身是否有外金属物件联接。
二是室内防雷:关闭门窗,远离墙体、管道、金属物件,居于室内中央,不能赤脚着地或地板;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和接打有线电话。
三是室外防雷:远离高大建筑、山顶、大树、塔等,选择干燥低地处,两脚并拢蹲下,不能赤脚着地;丢掉随身携带的金属物件(钥匙、手机、刀具等);不能接打无线电话。
3、开展防雷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雷安全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四、学校采取的应急措施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一日活动、班会等多个时间段,利用专题讲座、宣传栏、班队课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当暴雨来临时,学校安全管理员要迅速切断校园总电源。
3、在户外活动的,教师要立即组织学生迅速躲入有防雷设施保护的建筑物内。
4、发生雷电时,教师要安抚学生情绪,冷静观察周围环境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让学生双腿并拢蹲下,头伏在膝盖上,双手抱膝,不能跪下或卧倒。
5、遇重大问题,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6、认真做好校园内的电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预案,以应对学校在突发安全事件时,作好学生的紧急疏散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指导思想
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多个时段,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进一步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细致到学校每一处开关,插销,电闸都有人负责,每一位教师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处在现场的教职工,必须立即参与和组织力量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当班教师要引导学生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
4、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检查,每周有一次重点检查,每月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复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 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规范、高效有序的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市政府成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中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莱芜银保监分局、济南警备区、武警济南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济南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国网济南供电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部署有关部门和受灾区县开展地质灾害紧急援救,指导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担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并督促落实受灾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撑,组织有关新闻发布、接待慰问、对外联络等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文件,做好与省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汇报等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
3.1预防预警
3.1.1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3.1.2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教育、水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时处置。
3.1.3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预警级别从高至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黄色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各级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市气象局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3.2灾情险情报送
3.2.1报送内容
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3.2.2报送流程
发现地质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原则上应逐级上报,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区县政府可越级上报省政府,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可越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完成逐级补报工作。
4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等因素,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地的属地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设置转移路线、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等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组织疏散撤离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搜救被困或失联人员,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并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发生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在省指挥部领导下,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1.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Ⅰ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1.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贯彻落实省指挥部抗灾救灾工作部署,参加由省政府或省指挥部主持的会商。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支持。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2.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对灾区抗灾救灾作出工作部署。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上级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根据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县政府根据本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6.3.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认定灾情险情达到启动标准后,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3.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灾害信息。
(2)市应急局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
(3)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4)向省应急厅和省自然资源厅报告灾情险情。
(5)视情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6)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
(7)根据当地申请,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解放军、武警、民兵协助当地开展救援工作。
(8)根据当地申请或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6.4预警期的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济南市发布黄色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1)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情组织地质专家,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后,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随时赶赴受灾现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督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迅速查清灾情险情。
(3)镇(街道)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或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将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区县政府和区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
(4)群测群防员、村委会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6.5响应终止
参考下述指标,根据省应急厅、市政府或市应急局意见,启动响应的部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2)预警信息发布时段结束。
7保障措施
7.1预案保障
各级政府应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修订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生命线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7.2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各级各类地质灾害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水平及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7.3指挥平台
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做到灾情险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以及动态跟踪、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实现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7.4应急技术支撑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单位,指导区县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调查监测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7.5资金与物资装备
市、区县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及应急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信指挥、后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日常储备、监督管理和调拨分配等工作。
7.6应急避难场所
区县政府应建立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7.7宣传培训与演练
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普及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县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区县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8奖励与责任
8.1奖励
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伤亡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9.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9.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__年11月23日印发的《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 灾害应急预案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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