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活动总结(经典17篇)_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发表时间:2019-11-04法律知识活动总结(经典17篇)。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为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我校决定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通过在全国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推动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二、活动主题 :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组长:张禹芳
副组长:徐新训 沈大战 丁丽华
成员:政教处八年级年管会八年级班主任
四、活动对象:八年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安排
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分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xx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学习阶段
各班在班主任、政治老师的安排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20xx年青
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习参考题。
2、第二阶段(20xx年9月29日):初赛
安排学生考试,组织教师批改,各班选出优秀学生3名参加复赛 地点:各班教室
备注:没有参加的班级,按每学生0.01分扣除班级考核分
3、第三阶段(20xx年10月9日):复赛
复赛时间:20xx年10月9日下午2点15分。
地点:合班教室二楼
4、第四阶段:决赛
从复赛中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时间:20xx年10月15日2点15分
地点:合班教室二楼
活动准备:
(1)会场布置及设施设备的落实
(2)竞赛试题
(3)主持词及活动安排
(4)宣传:吴珺
活动程序:
(1)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意义及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评委。
(2)主持人宣读比赛程序及规则,请检查抢答器。介绍决赛比赛规则。(每队基础分100分)
①必答题:每队3道题,由3位选手分别回答。每题10分,在5秒钟内作答,答错不扣分。(公布成绩)
②抢答题:共计10道题,每题10分,在主持人传达口令后5秒钟内作答,答错或者规定时间不作答倒扣10分(公布成绩)。
③风险题:共计20道(另准备8道预备题),分10分值、20分值、30分值题。每队自由选择分值题,在主持人传达口令后5秒钟内作答,答错或者在规定时间未作答,扣去相应分值。
④必答、抢答、风险题必须在念完题后10秒钟之内开始作答(计时
组)。
抢答题必须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
每道题答题结束,必须说回答完毕。
必答、抢答主持人判断对错。风险题由评委组裁决。
(3)等待比赛结果,评委点评。
(4)颁奖仪式
4、第五阶段
选出六名选手代表上饶县参加上饶市的决赛
六、活动工作组:
1、总指挥:徐新训
2、评委组:政教处 八年级年管会
4、主持人:学生
5、记分组:政教处
七、道具
抢答器、记分牌
八、宣传语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都同意的学校,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就像我们人一样,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汽车参数。那么,下面是由.jinpinTjian ul li a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过户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汽车过户需要的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二、汽车过户需要多少钱
收费标准
二手车公平价格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三、汽车过户的注意事项
明确相关事项
在签订二手车过户合同时,特别要注意合同上的字眼,诸如违约责任、相关手续费用的问题,另外对于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确定好的相关事项,需要在合同上以文字形式体现出来。这样,可以有效提防可能出现在合同里面的隐含条款和免责条款。
例如有的交易双方可能会约定车辆虽然进行买卖,但暂不进行车辆过户,类似这样的约定就需要在二手车过户合同中写清楚,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谨防文字游戏
初次买卖二手车的人由于对二手车交易流程以及相关的知识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容易进入盲区,如果签署的二手车买卖协议描述含糊不清,那么到时候出了事的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四、不能过户的汽车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4、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5、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6、违章、肇事示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7、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8、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9、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案情:
赵金生老人七十多岁,2001年3月老伴胡翠花病故。赵老一人单独居住,没有生活来源,全靠儿子赵小平每月给付赡养费维持生活。2003年5月,赵老经人介绍与邻村一位60多岁的丧偶老太太相识,两人情投意合,于2003年7月登记结婚。儿子赵小平坚决反对老人再婚,并说再婚后就不再支付赡养费。果然,赵老再婚后儿子便不再给付赡养费了。2003年9月,赵老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律师分析: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老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生理和心理上日趋衰竭,不应再婚,即使再婚,也应由自己解决生活问题,儿子赵小平可以不再支付赡养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赵老有婚姻自主权,再婚后,儿子赵小平仍应继续给付赡养费。
保障丧偶父母的再婚自由权。结婚自由权包括再婚自由的内容。丧偶老年人晚年生活在物质上有不利影响,而且在精神上带来巨大的创伤。当老年人少了伴侣,没有了说知心话的人,没有了精神支柱,会严重影响老年人的情绪和健康。丧偶老人普遍孤独、寂寞,更容易身心受到伤害,老年人不仅需要在精神上的安慰而且更加需要有和谐、幸福、美满的家庭。老伴去世后,纵然有子女对丧偶后的父或母亲表现应有的尊敬、体贴,但老伴之间的特殊感情是子女们的感情所无法替代的。随着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家庭功能也逐渐发生改变,老年人不愿再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儿女身上,而逐渐希望依靠老伴互相防老。丧偶老年人重建家庭,不仅会给他们晚年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而且可排解孤独和寂寞、愈合心理创伤,即便如此,我国老年人再婚仍然存在着种种障碍,有来自自身观念的和心理的,有来自社会舆论的,还有来自子女干涉的。对此,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以此来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主权。
关于赡养问题,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以父母亲再婚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此,《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老人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的保护。老人再婚,组成新家庭,但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仍然存在,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由此而消除。
由此可知,在本案中,赵金生老人再婚受法律保护,赵老再婚后,儿子赵小平仍应继续给付赡养费。
婚姻家庭知识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原确定的'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变更的。因而婚姻法第教育之所需。 实际上,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一种是有给付义务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另一种是抚养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抚养费时,他方可酌情减少甚至免除给付义务。继父或继母自愿承担,他方则可减免,若不愿负担,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原定数额给付。不能以抚养方再婚作为减少或免除给付的理由。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王芳从农村来城里打工,几年下来,由于她漂亮能干,慢慢引起了老板的注意。再后来,两人接触越来越频繁,就住在了一起。
老板叫刘立,他倒是真爱王芳,但刘立的母亲知道后却极力反对这门婚姻,这事就这么拖着。
一天,王芳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就一个人到医院去检查。没想到的是,医生告诉她怀孕了。这让王芳又惊又喜,她急忙打电话把这事告诉了刘立。刘立放下电话开车就赶到了医院,高兴地为将来的孩子办理了生育档案,在饭店里好好庆祝了一番。将王芳送回家后,刘立说他要趁此机会再次说服母亲,尽快与王芳领证。
王芳躺在床上尽情地想象着未来的美好日子,等待着刘立给她带回来好消息。然而,一直等到半夜还没有消息。忽然,她的手机响了,电话是交警队打来的,告诉她刘立在路上出了车祸,让她尽快赶到医院。当王芳见到刘立时,刘立已经去世了。
王芳的姐姐得到这一消息,从家里赶了过来。难过之余,她也为王芳以后的生活发起了愁,劝她还是把孩子打掉吧。没想到王芳却固执地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王芳姐姐问:“那你怎么养活孩子呢?”一语提醒梦中人,王芳一下子也不言语了。忽然,王芳说:“刘立曾把这套房子交给我了,我把房子卖了,就有钱了。”
王芳姐姐不放心地问:“房子你过户了吗?”王芳摇摇头,但她坚持认为孩子是刘立的亲生骨肉,应该得到父亲的财产。王芳姐姐听了还是忐忑不安,毕竟我们国家法律不保护“同居夫妻”。
几天后,刘立的葬礼结束了,也没人通知王芳参加。而且那天下班后,王芳发现她的东西被扔出了房间,门锁也换掉了。王芳她急忙给刘立的母亲打电话,告诉她自己有了刘立的孩子,希望允许自己在这里住下去。没想到刘立的母亲一口回绝,说:“刘立刚死,你就有了孩子,是不是想讹诈呀?要想分家产连门儿都没有!”
被逼无奈,王芳只好在外边租了房子居住,后来又艰难地把孩子生了下来。为了给孩子争得应有的名分和遗产,王芳咨询了律师后,上了法庭。
这桩案子并不复杂,法官告诉双方,此案的关键是确定这个孩子到底与刘立有没有血缘关系。于是律师拿出了王芳和刘立同居时的一些生活照片。被告律师看完这些,认为仅凭这些,还不能承认这个孩子和刘立存在血缘关系,他们建议做亲子鉴定。然而刘立已经火葬,无法提取DNA。此时,王芳想到一个关键细节,那就是刘立在医院为孩子填写的生育档案!
白纸黑字,最终让刘立母亲默认了这个孩子是刘立的亲生孩子。但是她还是不明白,儿子去世的时候,这个孩子还只是个胎儿,难道法律上胎儿也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法官很肯定地点头:继承法明确说了,对于胎儿,在遗产分割的时候,要保留适当的份额。将来胎儿出生以后,如果成活的话,他应该继承的份额都要给他;如果出生后死了,那么为他保留的份额,再作为遗产进行法定分割。
听了法官的解释,刘立母亲只好同意法院的调解,王芳为孩子争得了应得的遗产。
律师点评:《争遗产》主要涉及的法律内容,即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此,本故事中王芳与刘立的同居,法律不保护,但她只要有证据证明,她所怀胎儿确与刘立有亲子关系,则这个胎儿就有继承刘立遗产的权利。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文秘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的文秘及相关岗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必备的法学和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职业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文献检索、司法笔录训练、书记员工作概论、档案管理、法律文书训练、现代汉语与基础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计算机与应用。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法律事务执业能力、掌握秘书技能、会英语、会电脑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时,要求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大学英语、英语视听说、专业英语、秘书实务、档案管理、企业管理概论、法律文书、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税法、电子商务、商务谈判、沟通技巧、多媒体技术应用、网页制作等。
专业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复合型多元化的职业能力。
职业前景:学生毕业后,既能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法务助理工作,又能从事法庭助理、书记员、律师助理职业,还能从事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务管理工作。本专业就业面广,适应性强,并有潜力成为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法律文秘专业第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学生应在掌握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技术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素质、知识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质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诚实守信,团结合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和技能;养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认识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调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知识与技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具有一定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技能,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知识基本要求
(1)掌握语言文学类、政治哲学类等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文秘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办文、办事、办会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
(2)掌握管理学、秘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的基本知识。
(4)掌握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懂得档案和信息处理的基本规则和法律法规。
(5)掌握公共关系、社交礼仪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则。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应用文的写作知识。
(7)熟练掌握计算机的理论知识,能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进行法律文秘事务运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练运用汉语语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领神会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法律咨询、中文写作能力。
(2)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文的能力。
(3)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事的能力。
(4)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会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法律文书制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6)运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论知识从事法律文秘运作的能力。
(7)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司法调解和解决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8)公关活动策划能力和人际沟通、接待协调能力。
(9)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事务处理、法律秘书实务活动的能力。
(三)证书要求
1.获取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获取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或大学四极以上证书。
3.获取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劳动部门计算机操作中级以上证书。
4.秘书资格证书。
5.争取获得汽车驾驶证书。
6.争取获取法律秘书相关等级证书。
就业岗位(群)
高职院校法律文秘专业是为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及社会输送熟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文秘业务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职业人才。本专业学生应在具备文秘专业知识、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优良的警务素质的综合职业技能人才。
毕业生主要从事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秘书,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公关工作,办公室事务工作,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商务及日常事务工作。亦可从事公检法等部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公证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处的司法文秘,乡镇、街道办和社区的法律服务人员,也可从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法律秘书培训和法律文秘教学工作。
主要课介绍
1.秘书学概论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在整个学科体系中居于提纲挈领的地位。主要讲授秘书职业的性质、特点、能力要求和工作内容,及秘书职业的国际发展情况。目的是让学生熟悉秘书日常工作程序及相关工作方式、方法,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成为从事秘书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该课的前修课为《管理基础与实务》;相关后续课为《秘书实务》;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
2.秘书实务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学生办会、办事、办文、办活动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秘书工作的实际操作的技能与技巧,通过秘书案例教学和项目载体教学,以能力本位精神贯穿教学过程,从而使学生全面掌握秘书实务的各项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强化学生的各种现场处理技能,以适应企业、商务、机关使用单位专职秘书岗位的工作需要。
该课的前修课为《管理学》、《秘书学概论》,后续课为《办公室实务与管理》;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其中80%的学生须考取初/中级秘书资格证书。
3.文书学概论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应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为目标。通过文书学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和相关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文书和文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并按照公务文书的形成、运转、立卷、归档的工作程序,使学生掌握文书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纸质公文的基本知识,具备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公文处理、信息管理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该课系《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相关后续课,是对秘书学的专业细化。
4.管理学基础
该课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权市场营销的管理、战略和策略,结合营销实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策划活动,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并使学生了解现代企业管理中的组织设计与流程管理、决策、计划、控制、创新管理以及管理沟通与管理信息活动的组织等,逐步使学生树立起重要的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提高管理的决策能力。
该课为《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档案管理实务》的基础
5.法学概论
该课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一般的法,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成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识。通过该课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论、原理和知识,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使学生形成关于现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具备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进行较深层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断能力,为在实践中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该课为后续课《法律文书》打下基础。
6.法律文书写作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包括公安类法律文书、检察类法律文书、法院审判类法律文书、监狱执行类法律文书、公证类法律文书、仲裁类法律文书、司法鉴定类法律文书以及诉状类法律文书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在具备法律和写作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公安、检察、审判、仲裁和监狱工作以及律师业务工作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应用法律操作技能。
该课的前修课为《基础写作》、《应用文写作》相关课。
7.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人身权,物权,所有权,共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民事责任。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学思维和民法学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民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刑法的概念、性质、体系、解释、制定根据、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的概念、构成、特殊形态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目的和种类,量刑和刑罚制度;类罪、节罪特别是种罪的概念、构成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问题的能力。
9.办公自动化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现代秘书计算机信息运用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办公自动化的涵义、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xx、Excel20xx、Powerpoint等软件实际应用技能。通过课堂讲授和实际操作,使学生在网络上进行各种操作并建立简单的局域网技术,具备运用网络处理信息技能,掌握现代化通迅技术和文件处理之电传、复印、自动检索、微机处理、电视摄录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为他们将来进入中小型企事业单位能迅速适应办公自动化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该课终结考核要求是通过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10. 知识产权法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国际及我国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讲授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的有关理论和知识,尤其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以及专利权的法律保护。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的现状,掌握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调整范围和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主要法律规范,增强他们分析和处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和案件的能力。
11.行政诉讼法学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培养学生能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的能力。
12.劳动法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该课为《法理学》、《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学》相关法律学科的后续课。
13. 商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主体、商行为、商业账簿、商事登记、商号以及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商事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运用商事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律纠纷。为从事司法实践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1.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2.李某身患残疾,赵某就拿他的生理缺陷开玩笑,并给他起绰号。赵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 )。
3.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是侵犯公民的( )。
4、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5.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 )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6.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第(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 )行走。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 )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9.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q####j、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负刑事责任。
10.我国的“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 )周岁的公民。
A.16; B.17; C.18。
11.6月28日,我国颁布了一部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重大意义的法律,这部法律是( )。
A.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义务教育法。
12.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14; B.16; C.18。
13.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4; B.16; C.18。
14.某中学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学生到一处著名的革命历史纪念地开展活动,可这里却不出售学生票,只卖成人票。请问,他们这种做法( )。
A.违背了我国有关法律; B.不应该,但不违法; C.企业自主了,这样做没错。
15.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这是我国( )规定的。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刑法; C.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6.父母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这是我国( )所规定的。
A.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刑法。
17.毛毛(14岁)常模仿爸爸吸几口烟,爸爸也没有制止。毛毛的爸爸这种行为( )。
A.属于违法行为; B.不违法; C.属于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1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 )等列为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加以禁止。
A.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B.上课迟到早退; C.不遵守学校纪律。
19.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这是( )。
A.我国法律的规定;
B.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这种规定; C.国务院的规定。
20.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 )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1、小红很喜欢上网,也通过网络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可是小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不对的呢?( )
C.告诉网友爸妈的具体工作单位和电话 D.爸妈不在家的时候约网友来家里玩
B.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卡拉OK歌舞厅,并且声明学生光临可以给予优惠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下列哪项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 )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有不同年龄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加强哪几方面的教育和研究?( )
A、青春期教育;B、心理矫治;C、预防犯罪对策;D、法制教育。
A、营业性歌舞厅B、营业性饭店C、营业性网吧D、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7、当你发现某书店向未成年人出售淫秽色情书刊时,你可以向哪些机关或部门报告? ( ) A、有关部门B、教育行政部门C、人民法院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8.未成年人有效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的条件是,要在不妨害( )权利的情况下,才受法律保护。
8、急救电话、报警电话、消防电话分别是120、110、119。( )
9、未成年人享有参加文艺、体育、游艺活动和休息的权利,但不能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错)
11、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但乘坐人员可不戴安全头盔。( )
12、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道路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
13、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可以直接通过。( )
14、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
1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对未成年人进行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
16.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陌生人。 ( )
17.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同学们上下学最好结伴一起走。( )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普法教育活动正如一场润物好雨,持久而细腻地滋润青少年的心田,以孕育出法制之花。
为了国家的未来,让我们关注青少年犯罪,为他们的成长创造一个干净的社会环境!
在座的朋友们:
你们好!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如今,我们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因此,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了解、理解和遵守法律的公民。
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
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人们都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因此,香港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的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希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
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我们就能抵御各种不良影响,促进我们的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律的盲点,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国家造成损害。
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民不能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项权利得不到保障。
因此,了解和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什么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人身权利。
女职工特殊利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外,还享受国家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具体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女干部等。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文化教育权益?
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女童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和成年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确立了各类妇女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的权利。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女职工接受文化教育创造条件等。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主要是配合和监督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
女职工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物权和债权等。女职工的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女职工在婚姻、家庭中所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的总称。《宪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也都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益。要通过教育和帮助女职工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维护其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六年级39班的屈远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用知识守护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她如同流星般美丽,鲜花般灿烂,然而生命也如它们般脆弱。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安全问题时刻在威胁着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
每天上学的时候,奶奶总是这样叮嘱我:“路上小心啦”,这是长辈对我们安全的担忧,但到底“小心”什么呢?也许在坐各位同学一下子说不出来。有的同学还自以为是:学校天天讲安全,我耳朵都听起茧子了。在这里,我想问问同学们,如果不小心烫伤了,
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有谁知道?第一时间应该作降温散热处理,否则会烫伤深层皮肤,造成更深程度的烫伤。这就要求我们用知识守护安全!
我们学校一直以来都重视安全教育,学校领导、值日老师、少队干部,还有我们的班主任,都把安全工作放在了首位,在此,我代表全体同学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在学校开展的学生自救自护知识教育活动中,我们知道了在学校生活中,体育课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上下楼梯要注意什么等等;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被狗咬伤后应该怎么办等等;当重大灾害发生时,老师教育我们:要学会自救,学会紧急避险,指导我们进行紧急逃生演练。我感谢老师的良苦用心,你们能居安思危,在平安时期让我们掌握安全知识,当灾难发生时,我们一定会与灾难擦肩而过,因为我们在用知识守护安全、用知识守护生命。
然而我们学校依然存在少量安全问题:部分学生无视老师的教育,时常见到同学在楼道内追赶打闹;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有的学生当作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学校操场上有运动器材,很多学生都喜欢玩耍,然而有少数同学总是与危险相伴;在学校举行的逃生演练中,有的同学嬉皮笑脸,不当一回事,试想灾难真正降临时,你没学会逃生技巧,哭的机会都没有。
同学们,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对,是生命。生命是顽强的,更是脆弱的。我们要用顽强的意志去战胜一切困难,我们要用丰富的知识来守护脆弱的生命。可见知识是多么重要,所以我们平时要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这样,在灾难面前才会有冷静与从容。
学习、训练、坚持、超越,也许一个小小的安全技能在身,就能够让明天的阳光更加灿烂。谢谢大家!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为了推进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全校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我校开展了“小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总结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首先成立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有分工,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各班利用班会、晨会时间学习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管理法律常识》等法律知识,并把这些知识通过“红领巾”广播、手抄小报、征文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学生的法制观念较大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立广大学生的自觉行动,人人争做义务法律宣传员。为此我校精心组织了五年级全员参加《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率达到100%,由于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的比较深入,答题顺利。
最后,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获奖。
通过法律竞赛活动,让所有学生了解国家的过法、家规和校纪。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了与其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息息相关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长,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读书心得
知法、学法、用法,在当今法治社会越来越突显出它的重要作用。法律已经成为现代人生存的必需品之一。
学校为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提升校园文化品味,培养职员自觉阅读和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创建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自2006年暑假以来,连续三个学期开展了“理性·感性·悟性”主题读书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我受益良多。利用本次寒假的读书活动,我系统的学习了《法律基础》这一书籍,并从中受益良多,以下就是我的一些感受及心得。
首先,我将一些传统的法律概念从模糊的感性认识提高到清晰的理性认识。首先,我从概念入手,了解法律的起源和法律在我国的意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它反映由特定生活条件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通常可以把法律的作用分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来说,法律具有规范作用。这个角色是引导自己的行为;评价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教育一般人懂得行为违法与合法。
另一方面,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发挥着社会作用。法律的这种功能在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它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
在法的制定上,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这些都是我的意识中不曾出现过的东西,通过对这些概念的了解和学习,使我意识中的法律框架清晰了许多,也为我进一步的学习细节的法律知识奠定了基础。
其次,我有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法律知识。比如说一些我们随时随地都可能要用到且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学会拿起法律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你只能在自己的无知中黯然神伤,给自己带来伤害的同时,还让违法者逍遥法外,助长社会的不正之风。以前,经常为买到假货而难过,但难过之后将假货随手丢弃后就再无下文了,现在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再遇见这种情况可以拨打3·15**、请消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觉得自己被一些小事情欺骗了,却帮助那些不法分子助长了不正之风。再次,我学会了用法律作为**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时候的侵犯。古语有云:
学,然后知不足。只有在学习中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不断总结,才能不断进步。
由此,我想到了自身的工作。自从从事教研管理岗位这一职务,虽然我一直在不断的反思,不断的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但这些都是肤浅的,无法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就好像我们有时看到许多社会的不和谐现象,也知道有些事情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我们就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如何做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这说明,法制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还不能够达到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法制社会。
打架斗殴的现象还随处可见;因不懂法,不知法而犯罪的事也时有发生,尤其是青少年,因冲动而做错事导致违法犯罪,不免使人叹言,使人寒心。我想,一个法律知识完备的人,一个知法,懂法的人,会懂得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工作也应如此。
万事万物,都没有固定的法则,有时候经验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循规蹈矩往往事倍功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针对性,不断创新,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在学习中前进。
2008年是我们学校进步很大的一年。我们学校的不断发展,是全体师生的不断创新和进取。而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学校的一名教师,更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作为,有所创新,不断的锐意进取,为社会、为学校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最大程度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策划
为迎接“12.4”法制宣传日,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学习业务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12.4”法制宣传日前夕,在全镇开展一次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学政策、比业务、促服务为主题,进一步促使干部职工将有关当前形势和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各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为今后工作的良好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竞赛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1日前请各参赛队将参赛名单报到办公室。
2比赛时间是2011年12月。
三、竞赛地点
镇四楼会议室
四、竞赛内容
城镇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政策。
五、参加竞赛范围
48个乡镇干部组成8个小组,通过抽签形成以下小组。
六、竞赛形式
本次知识竞赛设个人必答题、抢答题、小组必答题、风险题、加赛题、观众互动题六种题型。每个参赛队基础分为200分。答案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内容不全、答错或不能答对的,不予计分或扣分。
(一)个人必答题
由各参赛队员按座次顺序,每人依次回答,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答题过程中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视为违规,违规不得分,此题作废。
(二)抢答题
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三)小组必答题
每题分值为20分,答题时间为40秒,答对加20分,可由参赛队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题内容不全、答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对的,不予评分。
(四)风险题
本次比赛风险题按抽提号决定所答题目,设20分、30分、50分三个分数段,答题时间为60秒。各参赛队自愿选择不同分值的题目,可由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相应的分数。答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答的,将扣除相应的分数,并由评委会给出有争议问题的分数。
(五)加赛题
加赛题是在参赛队发生积分相同情况下使用的题型,以抢答的方式进行,加赛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六)观众互动题
观众互动题是主持人对现场观众进行的问答题,每个环节结束主持人对现场观众进行提问,第一个举手回答的观众进行答题,答题正确发放纪念品一份。
竞赛中发生名次并列情况,将用加赛题通过抢答方式决出名次。加赛采用突然死亡法,先抢到答题权并答题正确的参赛队胜出。
竞赛期间,答题正误及抢答是否规范由主持人裁定,主持人不能判定时,由主持人请求评委会裁定。比赛中发生的争议由评委会裁决。
七、竞赛要求
1、各参赛队不得带任何相关资料上台比赛,应在竞赛开始前15分钟到赛场检录,没有检录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队员。
2、各参赛队员及观众要做到讲文明,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准喧哗,手机等通讯工具要关闭。
3、参赛队员回答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答题完毕要说“回答完毕”,回答不出要说“不能回答”。
4、当某队在答题时,观众、评委、主持人等一切非参赛队员不得提示参赛队员不得干扰其回答,否则将取消该队此题答题资格。
5、场上参赛队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如有争议问题由参赛队的领队提交竞赛评委会,竞赛评委会享有最终裁决权。
八、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
九、组织领导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金士海
副组长:周洁
组员:万普焱张红夏清川李瑞生金鹏
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十、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意义,认真准备,积极参与,确保这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各股室要以这次知识竞赛为契机,认真准备,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从服务群众、提高素质着眼,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努力做**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二部分:小学生法制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新舟小学2015年学生法制教育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根据齐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普及小学生法制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努力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5月22日下午3、4段
二、比赛地点
三楼会议室
三、参赛对象
三至六年级学生,
四、安全知识竞赛小组
组长:向跃
副组长:夏仁平罗方
成员:邹文康[负责考场设置和安排]
刘伟书(负责试卷发放和考试时间)
班主任(负责组织和监考)
五、具体要求
1.每各中队认真组织活动,每各中队选出一名学生参加比赛,班上有70名学生选出两名学生。
2.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次活动。活动当天,我参加了这次活动的监考和阅卷。
3、本次比赛以笔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填空题,判断题,连线题,问答题。
六、奖励办法
学校组织阅卷,评出奖项。三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4、 五、六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给予表彰奖励。
新舟小学2015.5.11
*第三部分:谷里中学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谷里中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了推进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我校决定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1、 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组长:时勇,副组长:叶远村
组员:王超及各班班主任
2、 请法制副院长叶远存做法制工作报告。
3、 每堂课利用班会和晨会学习法律知识。
4、 比赛形式:本次比赛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40分钟。
5、 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0日。
六、竞赛活动地点:谷里中学大操场。
七、竞赛内容:《谷里中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八、活动要求:
1、本次竞赛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政教副校长叶远存具体负责,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做好组织竞赛的各项工作。2参加人员范围:678年级全体学生。
三。参与率达到参与人数的100%。
谷里中学2013年10月
万店镇中心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成绩
六年级成绩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随着社会发展,法律知识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每个人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因此,开展一系列的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培养大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将针对这一需求,提出一个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法律知识讲座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1、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推动社会公正和稳定。
2、宣传法律知识,普及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让社区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对象
本次法律知识讲座活动面对广大社区群众,主要面向大学生、中小学生、家长、退休人员和单位员工等群体。
三、活动方案
1、主题确定:本次法律知识讲座活动的主题是围绕“身边法律”展开,侧重于普及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法律知识,并重点突出劳动法律知识、家庭法律知识和消费者维权问题。
2、活动时间:根据不同受众的需求和时间安排,此次讲座活动将分为几个阶段举办,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为一个月。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受众对象|讲座时间|讲座地点
-|-|-
大学生|7月-8月|各高校校园
中小学生及家长|9月-10月|学校及社区
退休人员|11月-12月|社区普惠老年活动中心
单位员工|1月-2月|各参与单位
3、活动方式:
3.1、网上讲座:活动期间,由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在线直播讲座,通过微信、直播间等多种渠道推送,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交流,激发大众的参与热情。
3.2、现场授课: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授课。通过提前发放邀请函、张贴通知等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活动信息并积极参与。
4、活动内容:法律知识讲座活动的课程内容主要针对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4.1、基础法律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工商法等方面的基础法律知识,旨在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4.2、专业法律知识:主要针对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进行授课,如家庭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消费者维权法律知识等,帮助大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相关权益。
五、活动成果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将帮助广大社区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而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同时,也将为社区工作和社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优化社区法治环境和社会治理水平。
六、总结
法律知识的普及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之一,也是大众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此次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将不仅为大众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也将为社区和单位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支持,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希望此次活动能够在广大社会群众中产生积极的效果,让更多人了解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撑起法律这把伞还校园一方净土
校园应该是一片净土,一座文明的宫殿。然而,近年来,校园里应该充满活力的阳光少年,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抢劫、抢劫等联系在一起。少年暴力事件频发,少年与暴力这两个本应遥不可及的字眼,不断地联系在一起。
可以说,校园暴力已经严重威胁到中小学生的安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6月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盂县县柏水乡一名8岁男孩被11名同学殴打致死的消息再次刺痛了人们的神经。涉事的11名少年均不满14周岁,他们都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理由仅仅只是“闲着无事打人玩”。缺乏法律意识和对生活的冷漠使我们感到震惊。
被害者——8岁的男孩张明阳6岁时被母亲抛弃,跟着75岁的爷爷一同生活,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他本已悲惨的身世在这个夏天以更悲惨的方式戛然而止。在记者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张明阳的爷爷同情孩子没有妈妈,经常给他一些零用钱,致使他成了校园中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带头打人的男生东东,其实早前就“欺负”过那位8岁的张明阳。
经常向他要钱,不要钱就打**给他,并警告他不要告诉任何人。面对校园暴力,弱者张明阳选择了沉默,无形中激起了肇事者的愤怒。直到有一天,张明阳用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早餐钱冲到了最喜欢的玩具店,他的钱再次被男孩东东抢走。
不过,他把这事告诉了东东的母亲。却因此遭遇了东东为首的11个男孩的残忍报复,最终竟被殴打致死。
人们无法解释为什么一群青少年如此残忍和无知,他们把别人的生活看作是草芥。和此前多起青少年暴力事件一样,这十多名孩子施暴的原因无非是一些琐屑小事,解决之道却是“暴力至上”。对法律的崇敬和对生命的崇敬似乎从来没有存在于这些暴力儿童的心中。
在此之余,我们也不得不反思,是什么导致了这一起悲剧,是什么让这个花样的孩子丧失生命,又是什么使这些年幼的孩子举起了暴力的拳头砸向他们的伙伴?我想,归根结底,应该是他们对法律的无知,让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伤害自己和他人,最终导致悲剧。
为此,我呼吁,我们的学校要多开设法律课程,将我们的生活纳入法律轨道,并通过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让每个孩子都知道犯罪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同时,面对校园暴力,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受到侵害时,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尽量减少被侵害程度,事后一定要拿起法律的**保护自己。
同学们,伟大的邓小平爷爷很早就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要认真学习法律,到处宣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自觉守法的好榜样。
言行要谨慎,结交朋友,知法守法,知法用法。因为只有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我们才能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法律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总结“作为与老百姓打交道频率极高的部门,我们有义务、有责任让群众及时尽快地知晓人社政策,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受益。”江西xx市人社局局长徐敏说。近年来,xx人社局始终把人社政策宣传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奏响了人社政策宣传三部曲。
优惠政策大力度宣传
20xx年,xx人社局根据上级政策,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贯彻意见》,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导、人社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联动机制。
与此同时,xx人社局简化程序,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取消了多项领证前提条件,简化了申领手续。按照新政,创业大学生只需办理一张《就业创业证》,即可在前3年获得每年最高9600元的税收减免,并可享受10-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为了使这些优惠政策落地生根,xx人社局归纳汇总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16条”和“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19条”。为了提高这些优惠政策的知晓度,xx人社局制定了《20xx年xx市就业宣传信息工作计划安排》,借助**加大对双创优惠政策、工作亮点和成功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双创的良好氛围。
去年,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两次高校毕业生创业事迹报告会,以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组织62个团队和企业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经全国组委会筛选审核,共有35个创业项目进入初赛,总数位列江西省第一,2个项目获得大赛“银翼奖”。
借势大型活动集中宣传
xx人社局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12333进校园”等大型活动,集中宣传和普及人社政策。
今年1-3月,xx人社局举办以“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20xx年春风行动招聘大会,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进乡镇、入园区等专项活动,在大型招聘活动现场开设政策宣传专区,对有培训意向和创业愿望的人员详细登记。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提供现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贷款等公共就业服务。
从20xx年11月下旬到20xx年春节,xx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为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活动期间,xx人社局发放《条例》《维权手册》及宣传材料3万余份;通过各类**跟踪报道专项检查情况,营造良好的维权氛围。
去年4月中旬,以“走进大学生”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在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开展。xx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送服务上门,根据大学生群体特点和就业创业需求,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职业资格鉴定、档案保管、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方面政策解答。xx12333咨询服务中心自xx年成立后,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直观便利的政策咨询平台,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劳动咨询服务体系。
去年,12333**。
基层人社平台润物无声
xx积极构建基层人社平台,自xx年起制定三年规划,将人社业务办理下放到基层,至20xx年底全市229个基层平台全部完成达标建设。
xx基层人社所秉承“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xx人社局在抓人社平台硬件建设的同时,十分注重基层人社所业务与队伍建设。xx人社局每年给每一个基层人社所免费订阅学习资料,帮助他们掌握人社政策、熟悉人社业务。
分级实施全员培训,对全市229名人社所长进行业务培训,安排市局领导、业务科长授课,面对面传授业务知识、答疑解惑。
借助基层人社平台,xx人社局一方面积极宣传人社政策,更好地服务群众,另一方面精准地了解群众需求,实现对口服务、高效服务。xx年该市社区直报调查对象由38家村(社区)增加到64家,调查范围也扩展到14个县区。全市共有54个基层人社所参与调查,依托建成的基层人社平台,使调查对象更为广泛,提高了社区直报工作的准确率,为国家制订人社政策提供了基础性数据。
1、 紧紧围绕县委、县委的中心工作。
充分利用本县发生的典型案例及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向全县公民宣传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全县公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创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2、 深入宣传与本县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时报道我县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重大执法活动,解析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强大的**声势。
3、 为保证我县电视法制宣传节目的顺利开展。
专门设立了领导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工明确,沟通协调。
四、在电视台开设的“与老百姓一起说法”法制专栏。
以法制访谈等形式,将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录制成电视节目,做到浅显易懂、喜闻乐见,同时将法制专栏节目录制成光碟,发放到基层乡镇、村居。法制宣传专题电视节目从9月份正式开始实施,以拆迁普法、交通安全、校园安全、进农村、进社区等内容,将作系列报道形式,认真选好每一期选题,拟作方案,审稿通过,电视后期编辑,经栏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正式**。
五、加强对外宣传。
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县电视台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教育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教育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法律氛围。xx年,共采访播出新闻有关法制教育内容46条,并在专题部开设“法制宣传专题”。在法制进社区“六个一”活动中,记者走基层深入一线,采访制作播出法制宣传教育专题9期;县电视台与县司法局联办,制作播出法制宣传**访谈3期;县台于xx年9月开辟《监督与落实》专栏节目,至今已播出90期,其中法制宣传专题6期。
从xx年6月开始,电视台每周都在工作
二、四、六播出《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还聘请县委党校陈谟访教授等来电视台进行录制法制讲座节目,受到观众好评。在《监督与落实》栏目中,采访、制作、播出了农村党员如何实施“五要”工程专题节目,节目中对优秀的乡镇村实施“五要”工程的做法进行了推广,对乡镇“三资”管理和村财、村务公开、党务公务也做了适时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法律知识活动总结 ◆
为深入推进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法制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教学目标顺利完成,推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学生法制安全知识竞赛,现制定竞赛方案如下:
一、竞赛时间:20xx年10月30日
二、竞赛活动地点: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竞赛对象:6—9年级各班抽取5名学生
四、竞赛方式:
1、学校在10月28日下午宣布抽取学生名单。
2、比赛采用笔答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30分钟。
五、竞赛内容:法制安全竞赛部分复习题
六、奖励方式:按平均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
七、活动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准备,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
2、各班级必须按抽取学生代表参加,禁止缺席、弃权。
3、各班级被抽取学生于10月30日上午8:50之前到多功能教室集合,9:00准时开考。
-
需要更多的法律知识活动总结网内容,请访问至:法律知识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