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戏读后感|家乡戏读后感(精选17篇)
发表时间:2020-01-05家乡戏读后感(精选17篇)。
▰ 家乡戏读后感 ▰
读了【给家乡孩子的一封信】,是我记忆深刻。
文中的巴金爷爷在病重的情况下,仍然拿起在自己手里有“千斤重”的比,给孩子们回信,我看得出来,巴金爷爷多么善解人意呀!因为巴金爷爷有病,无法支持这样一次长途的旅行,只好寄一封信给家乡的孩子们,巴金就是巴金,信内还不忘教育人,令我印象最深的几句话是:让我的生命开花结果;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比维持我们生命所需要的多得多。只有为别人花费他们,我们的生命才会开花。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是呀!帮助别人是一种传统美德,帮助是一朵花,一朵花语叫善良的花,我,曾经也帮助过别人。
有一次,我坐在公交车上,看见一位妇女带着小妹妹上了车,投了钱,还没站稳,司机就开了车,一个踉跄,妇女颤颤巍巍的抓稳了栏杆,这一幕,被我看到了,这是我想,要不要让位置,可是这个位置也是我好不容易等来的呀!纠结了好半天,决定让位置,我是大孩子,碰了撞了没关系,小妹妹可就不行了,我毅然的站起来,招手示意他们过来,她们坐下后,那个阿姨说:“谢谢小姐姐。”我回答了一声,不用谢,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巴金爷爷在【给家乡孩子的信】中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这样,自己才会获得有价值,生命才会开花结果。
▰ 家乡戏读后感 ▰
《永远的超级四班》,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她的作品是回忆童年、青春的。写出了一个充满活力和快乐的班级故事,和我们的“超级四班”的故事很类似,故事情节可都是精彩不断哦!如果你有了这本书,我觉得你会爱不释手、视它如宝,连吃饭都沉浸在四班的故事中。
这部作品描写的是00后学生的幸福校园生活,而不是枯燥乏味的读书内容。作者伍美珍在写的时候回忆着自己的成长,联想到了许多事,或许她就有了那种瞬间爆发出的灵感,因而提笔创作了,这部作品就诞生了。
这部作品是以第一人称写的。这样有什么好处呢?好处是**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作者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刻意十分详尽的描写主角的心理活动。
这大大增强了**的真实效果,阅读起来很有趣。例如:我开始在上面打字。
里面的语言没有添加任何修改,只是一个简单的句子。
其实这部**真正的作者并不是伍美珍。你现在一定感到很疑惑吧!为什么做这不是伍美珍呢?
那是因为伍美珍通过读者来信,然后经过虚构加工写成的**,所以说,这部作品均为“真人假事”。怎么样?是不是很吃惊呢?
真正的作者就是一些小学生,我觉得通过写信寄给伍美珍姐姐,伍美珍在加以修改,这是一个可以写出自己内心深处想法的好主意。因为**是自由发挥的,可以天马行空、无所不及,借此寄托自己的梦想、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完全可以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这也是伍美珍创作这部作品的主要原因。
里面的内容主要讲华汪德、宁佳心各自发生的事。e、 例:华万德是个菜鸟,宁佳心是依贝羹,四班都在写**。看了之后,赞叹不绝!
人物形象更是令人过目不忘,如在身边。例:华汪德勇于承认自己的缺点,还很善良,但是却是个“文弱书生”。宁佳心重视友谊,却总是忽略别人的感受。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从《永远的超级四班》中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到了与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老师,感同身受。拍案、抚掌、叫绝。
初二:韭菜空心包
▰ 家乡戏读后感 ▰
思念家乡的文章读后感篇一
在我的故乡,有一条大河,哺育着这里世代汉族人民,她,叫做汉江河,是故乡人的母亲河。河北岸的沙石场,是观河的好地方。闲了,来到沙石场,攀上那高高的石堆,放眼展望--好美!河绿,天蓝。在那远方水天相连,虽不同色,却亦同清,似乎水天就是一体。河面偶尔擦过几只燕子,天空偶尔闯来几只小雀,却带来无限生机。风来了,平静的河面起了浪。太阳在天边暖洋洋地照着,似乎它也在欣赏河之景。
河面,涛涛涌涌,没有海浪的气势磅礴,也无湖纹的温柔宜静,它给人的感觉是那样亲切--恰似一位慈母,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孩子,哄他睡着。那哗哗的水声,那呼呼的风声,不正是慈母口中的摇篮曲么?一层浪摇过来,在岸边溅起一朵剔透的水荷,被无意的阳光一照,闪现出五彩的光辉。一个浪还没回去,下个浪又急匆匆地来了,浪赶浪,浪打浪,浪覆浪,浪胜浪。汉江河!故乡历史的见证人,你是在向人们述说故乡的发展么?你是在激励后辈们如浪一样,一辈胜一辈么?会的,您的哺育之恩我们没齿难忘。
故乡近年来的飞速发展,您都看到了吗?这,就是您的期望,就是故乡人民对您的报答!黄昏,我漫步在沙石场的石滩上。西边,就是河水。柔风送来河的气息,清新又凉爽,还夹着淡淡的乡土味,轻抚着我。弯下腰,我从水中捧起一把卵石。呵,是群璀灿的小精灵,在我的手中跳跃着,闪耀着。它们或遮或挡,或托或显,色彩搭配得多么自然,多么谐调。环顾四周,这整座沙石场,不都是汉江河给的吗?夏日,人们在您的怀抱嬉戏,那柔之水,传着比海深的情,有谁感觉不到?太阳在西方放射它最美的色彩,母亲河好象听到了我的赞美,脸上起了红晕。
啊,故乡的河……
思念家乡的文章读后感篇二
我的'故乡五通桥,是四川南部的一个小镇,方圆不过数平方公里,却有三条江河纵横穿越而三分小镇。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它就是一直那样的美,而每一个优美的故事,无不和故乡的江河相连。
岷江,四川著名的江流。当它浩浩荡荡从远处奔来,站在故乡的堤岸上,领略到的是它的宽广、雄浑,你会有天地之大,无不在我胸臆之中那种超凡脱俗的感觉。几羽白帆,从嫣红的晚霞中进入视野,古老的川江号子在江面上响起,纤夫们古铜色的身板在卵石河滩上艰难地移动,几分苍劲,几分凝重。人与自然的搏击在悲壮、激越、高亢的川江号子声中淋漓尽致地展现,令你心灵震颤。川江号子——岷江之魂,一九八六年,法国阿维利翁世界大河艺术节上,川江老船工蔡德元放腔一曲,石破天惊,一举夺得银奖。
蔡老先生是故乡人,访见他时,他正在乡下自家菜园劳作,额上缕缕皱纹,黑红的脸膛,一副农人的打扮,令你实在想不出他和艺术有什么缘分。“那是我们川江船工祖祖辈辈传唱下来的歌哦!”蔡老先生回忆起在法国获奖时掌声暴风雨般响起的情景神往地说。是的,那是沉淀了多少代人依恋岷江,情真意切的心头之歌;那是记录了多少代人在岷江上风里行浪里闯,岩上攀登滩上拼搏的音乐。这么凝重深沉而又悠远的音乐在世界性比赛中获奖,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了。
月朗星稀,暮远的山淡出,岷江低吟浅唱,仿佛老人在娓娓述说着一个个久远的故事。那种神秘、凄迷、令人顿觉苍穹高远,欲乘风归去,许多人生的思索从这里展开,成为江边游客不尽的话题。我也领略过岷江阴风怒号的冬夜:船工的小窝棚里,听着似千军万马、似滚滚怒潮的江风刮过,阵阵野兽般惨烈的怪叫令人毛骨悚然;远处、近处,蓬荜倒塌、瓦片破碎、走石飞沙、天地倒转;江面上混混沌沌黑雾翻涌,寒流阵阵袭来,拥被而卧,人也筛糠似的颤栗——且只是身体的寒冷哦!
如果说岷江是以它古老、豪放、一派大家风度让人流连,那么故乡的另外两条河流又是别一番风情了。涌斯江,名不见经传,省级地图上也难觅踪迹。也难怪,它只有短短的二十来里长,从小镇的北面分岷江而下,穿过小镇,到下游又与岷江相汇合。说它是江,夸张了一点,老人们这样叫,地方志上这样写,习惯成自然罢。不过,或许因岷江派生,也就有了些许大江风韵,浅灰色江水与岷江无二,坦荡荡有岷江遗风。它没有那么粗犷,却多了几分儒雅。它翩翩而来,切出一块十余平方公里的锦绣沙洲岛,小镇的三分之一便在这岛上。
富庶的沙洲岛,竹木掩映,阡陌纵横,幢幢房舍炊烟袅袅,氤氲然一派农家乐趣画图。江边沙滩,丛丛芦苇,儿时咀嚼芦根,那清甜味儿此时似还在舌尖萦绕;沙滩上的嬉戏,水中的扑腾,赤身伙伴们的欢笑声,活鲜鲜地蹦现在眼前——那可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哦!
岷江,莽莽一条大汉;涌斯江,儒雅一介书生;那么,茫溪,故乡的又一条河便是婷婷秀女了。她源于小镇东二百余里的邻县境内,当她那清冽明净的河水逶迤进入小镇,便给小镇带来一片绿色的生机。对河而峙的株株古老的黄葛树枝叶繁茂,层层叠叠,如云似峦,长街十里,绿荫十里。每到春日,刚绽开的黄葛苞儿一片鹅黄,撒得满河满地都是,岸边水上,便充盈着春的明媚。清人诗云:“垂杨夹岸水平铺,点缀春光好画图;烟火万家人上下,风光应不让西湖。”于是,我的故乡,“小西湖”的美誉便不胫而走。
茫溪河上的船也是别具一格,渡人的称为“双飞燕”,似秦淮河上的乌篷船,但比乌篷船宽大,可乘二、三十人,没有橹,靠一人手推交叉的的双桨前进,一起一落,如燕展双翅,在吱吱呀呀声中,小船平稳地向前,游人无半点不安全感。坐在船上,饱览两岸参天黄葛树,长廊亭台,半面临河的街上,鳞次栉比的茶楼、酒肆、店铺,街背面蜿蜒的山峦、卓立的青峰,荡桨水中心境如何?古人诗云:“双飞画桨荡玻璃,仙子凌波别有姿;最是销魂无限处,一弯新月戏阑时。”
还有一种载货的船,俗称“大盐船”也是别处难得一见的,宽宽平平的,长约十米许,吃水很浅,载重量却很大,两侧尺许宽的走道从船头直至船尾,船工仅凭一根长长的蒿杆,从船头投入河中,插进河底,用肩胛窝顶住蒿杆末端,赤着脚板从船头走到船尾,船便悠然而行。
在小镇中央,茫溪与涌斯江交汇,秀女遇书生,便派生出浩淼淼一片百亩平湖来。春秋冬日,湖面波澜不惊,或浮光跃金或静影沉璧,令游人乐而忘返;而到夏日,洪峰叠起,带着山乡泥土的茫溪水变得深红,湖面上便形成一条灰、红分明的分界线,可谓泾渭分明。很难遇到两条河流同时涨大水的年辰,总是一条河在吼叫着掀波涌浪,而另一条却平静如常,像情侣在一旁候着,安抚对方。这,也算一奇观吧。
水乡泽国,自不必说桥梁的重要了。从茫溪到涌斯江,一线而下,石拱桥、虹桥、彩虹桥、吊桥、钢筋混泥土大桥……古老的、现代的造型各异的桥族把小镇三方联成一体,方便了交通,增添了小镇风采。
故乡父老乡亲依恋故乡河,岂只是她的美轮美奂、多姿多彩,世代的繁衍生息莫不与故乡河相依相联。历史上,川南产盐重镇“犍乐盐场”指的就是我的故乡五通桥。在陆运尚不发达的时候,数百年间大批原盐外运,就是由茫溪而涌斯江而岷江而出川。据老人们讲,那时候河面上,盐船云集,艢桅如林,长龙似的船队昼夜川流不息,那是一种何等的繁盛景象哦!至明清以来,五通桥商贾繁荣、经济发达,号称“金犍为”(五通桥历史上为犍为县辖),故乡河是举足轻重的生命线。因航运业而兴起的百业,更是千家万户生计之源。
岂止如此,故乡河也把快乐和荣耀送给故乡的亲人们:那江、那河、那湖,天然的水上运动场,历来为世人所称道:端午龙船会自古誉冠全川,乾隆年间的《犍为县志》载“五月五日为端午节,五通桥尤兢行龙船会,仕女游江,舟多余鲫,其盛况冠于治城及沿江各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四川省两届“川江杯”龙舟赛在这里举行;全国第五届“屈原杯”龙舟赛在这里举行;五通桥龙船队多次代表四川省出征参加全国赛,屡屡获得殊荣。
每到夏日,河湾港汊、湖岸沙滩,红红绿绿的色彩在跳跃闪动,著各色泳装的人们走向故乡河,扑进她的怀抱畅游,到处是欢乐的笑声。年复一年,故乡河送出一个又一个优秀的游泳健儿和优秀的皮划艇运动员到各级运动队,在省里、在全国建功立业。五通桥因此而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游泳之乡”。故乡的河,无论我走到哪里,闭上眼睛就会梦见你。你的宁静,你的喧嚣,你的金碧辉煌,你的热烈和柔情已经融入我的生命。故乡河,请听我为你唱支歌……
思念家乡的文章读后感篇三
最近,看了《春酒》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故乡的美好,而《春酒》里的故乡更是让我向往。
《春酒》当作如此读,我们才能品味出其中的情感和趣味。那逝去的一切是那么清晰而美好地在记忆深处招摇,撩惹起我们多少或感伤或甜美的心绪呀。
优美的散文,常常是精巧构思的结果,琦君散文构思的特点,是形散神不散。为使散文神凝,她很注意“文眼”的安设,却又不露痕迹。具体到《春酒》一文,琦君就把许多有关的片断汇集于“思乡”这个焦点上:农历新年里的种种风俗与禁忌,“我”一马当先地作为母亲的代表前往家家户户喝春酒,乡亲之间互相“起会”置办“会酒”的融洽,“我”在多年之后按母亲的办法“如法炮制”的“八宝酒”......这一切都围绕着“家乡的味道”展开。文末那句从心底发出的深深的感叹足以让所有的游子动心动容:“究竟不是道地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里去找真正的家醅呢?”这些内容使这篇散文凝练、浓烈,并以它思想的光辉而使读者受到启迪。琦君的多数散文,都以类似的清新文字和素淡笔调,将一个个短小的故事、一件件普通的事物,舒徐自如地写出来,让读者得到丰富的感受。
琦君写人的散文,都小说化了。她散文中的人物,个个生动形象,形神毕肖。本文对母亲的描写尤其出色。事实上,琦君最感人的几篇文章几乎都是写她母亲,可以说母亲是琦君最重要的创作泉源。琦君笔下的母亲是一位相当典型的贤妻良母,充满了“母心、佛心”,这位母亲,没有文化、俭朴勤劳、灵性很强,她善良大度、充满美德、性格坚强。母亲的谆谆教诲、关爱呵护、劳心劳力以及一言一行,都是琦君写作的题材。有时,简单的几笔,人物就立起来了。例如:“到了喝春酒时,就开出来请大家尝尝。‘补气、健脾、明目的哟!’母亲总是得意地说。她又转向我说:‘但是你呀,就只能舔一指甲缝,小孩子喝多了会流鼻血,太补了。’其实我没等她说完,早已偷偷把手指头伸在杯子里好几回,已经不知舔了多少个指甲缝的八宝酒了。”在这里,母亲的慈爱温柔,孩子的活泼调皮,真是历历如在目前。 琦君的散文不雕琢,不粉饰,文笔如行云流水,舒放自然,典雅隽永。她驾驭文字得心应手,善于营造隽永温馨的氛围。琦君的文字是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成就出的精粹与平和,她写人物、抒情怀,就有了鲜明的宽厚从容和温柔蕴藉。
琦君认为:好的文章必须语语动人,字字珠玑。而要做到这一步,必须做到:1.平易;2.净化;3.蕴藉;4.真挚。我们在《春酒》一文中即可以看到这些特征。琦君善于使用抒情与叙事并用的方式,在娓娓叙事的过程中让自己的感情自然流淌;琦君描绘人物鲜明细腻,亲友、长工、母亲都在她的笔下栩栩如生。尤其是母亲的宽容、善良、勤俭,在琦君温婉流畅款款细叙的笔下,得到了极为传神的刻画。
看完《春酒》,我感受到了作者对自己童年和故乡的怀念,也感受到作者的精彩文笔。
▰ 家乡戏读后感 ▰
作者:精分少女。这本小说从过年时候一直到今天才看完。中间断断续续,前面的细节内容有些遗忘。民国时期的小说,看的并不算多,因为涉及家国天下,涉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我害怕生离死别。
故事从光绪年间开始,时光横跨了几个时间段。从戊戌变法到光绪帝退位,从辛亥革命到袁世凯当大总统,从袁世凯倒台到巴黎和会,时光漫漫,在那个年代里人们的信仰,思想如同战火一样纷飞肆虐。
三哥那样的人,世家出身的公子,曾有壮志凌云,后来成为了那个年代较早觉醒的人,一己之力要救国救民。他游走在生死边缘,云淡风轻之间去拨云见雾,他在救国路上爱上了央央,可是在他心里儿女私情比不了家国天下。央央懂他,所以他们的感情不是那种儿女情长,他们以家国为己任,她用她的手术刀,他用他的才智救国救
他们不曾经历战火,但是在后方付出的也不是简单的血泪。那个年代,颠沛流离,上层人也不能去逃避战乱,因为有国才能有家。
这篇文很厚重,很平淡,三哥和央央感情很纯粹,他们彼此站立,同抵风雨,在那个年代去用自己的方式护佑我中华。
致敬曾经为祖国独立付出的英烈,致敬至今仍守卫祖国的英雄。吾辈自强,振兴中华!
▰ 家乡戏读后感 ▰
当我学习完《给家乡孩子的信》这课以后,感受颇深。
巴金爷爷在提笔写字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坚持着给家乡孩子们回信,体现了巴金爷爷对家乡孩子的理解和关爱。特别是巴金爷爷写给孩子们的几句蕴含着深刻的道理的话语——“我积累,我追求,我终于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的确,人生的价值不在于享受而在于奉献,在于不断地释放自己的能量,贡献自己的精力。巴金爷爷也正是这样,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向社会提供了无限的精神食粮,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从另一句“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更多的爱,更多的同情,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比维持我们自己生存所需要的多得多,只有为别人花费它们,我们的生命才会开花。”
中明白我们应该把自己更多的时间都给予别人,为别人活着,生命才有意义。巴金爷爷曾这样说过:我不配做一盏明灯,那么就让我做一块木材吧!这对孩子们来说,具有多么大的`教育意义啊,同时也体现了巴金爷爷的胸怀是多么宽广。
“理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你们就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这是巴金爷爷告戒我们的又一句名言,正如他在信中所说,我们前面有无比宽广的道路,我们心里有美好的事物,爱惜我们可以使用的宝贵时间,好好地学习,希望在我们身上。因此,只要我们孜孜不倦地学习,争分夺秒,希望就在眼前。
巴金爷爷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人活着就要有追求,要奉献,珍惜时间……
▰ 家乡戏读后感 ▰
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一)
我读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皇帝为了他的小妾的微笑而失去了自己的土地。
那时周代周幽王的国王。当时正好是旱灾。首都和京周边发生了大规模的暴动,人民饥寒交迫,四处流亡,社会动荡,政局动荡,国力衰竭。面对这种局势,周幽王不但不思奋发图强,挽救周朝的颓势,反而重用只会阿谀奉承,贪好钱财的佞臣虢石父,推行专利,变本加厉地盘剥百姓,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引起国人的怨愤。
周幽王还荒淫无度,派人到处搜罗美女,大夫越叔劝谏幽王应勤于政事,周幽王那里听的进去,一声下令,竟将越叔带革职赶出宫。大臣褒珦见他如此荒唐,非常不满,力谏周幽王要他已国事为重,不想周幽王恼羞成怒,下令将褒珦囚禁起来,褒珦的儿子听说周幽王贪好美色,就广征美女,果然找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她是个弃婴。她被一对做小生意的夫妇收养了。她在褒国长大。褒珦的儿子叫人给她穿上衣服,叫褒姒,然后把她送给周幽王。
周幽王很喜欢,所以放了褒珦,但褒姒不喜欢笑。
一天,周幽王国王出去参观,看到了20多座烽火台。虢石父想了一个办法,点燃狼烟,让王子们白跑。果然,褒姒哈哈大笑起来。诸侯知道被耍就不来了,一天西戎来到京城,周幽王命人点狼烟,可是诸侯没有来,最后周幽王被杀,褒姒被掳。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良药有益于疾病,良言有益于行动,亲近绅士,远离恶人,诚信。
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二)
周朝的幽王是个昏庸残暴的天子。他登基后,信了几个奸诈的**,不关心国家大事。这不是书中对周幽王的介绍。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叫周幽王的战争剧王子。
今天我拜读了由这个故事编成的一本书。里面有两个段落:千金一笑为美人和戏弄诸侯遭杀戮。
这个周幽王在夺得美女褒姒以后,由于她一直不笑,所以周幽王就点燃了烽火戏诸侯博得了褒姒一笑,让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诸侯都以为发生了战争,大家连夜纷纷赶来助战,但是后来听解释说没事,致使诸侯们认为幽王戏弄了他们。后来,由于西戎军的入侵,周幽王建立了烽火台。王子们以为幽王又在开玩笑了,但他们没有帮助他,于是幽王王只好逃走了。但最后还是惨死在了乱刀下。
可见周幽王这样的恶棍没有好下场。大家一定不能学他哦。而且做人要诚信,一定要努力学***。用知识来应付一切困难。
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三)
我在寒假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其中一篇《烽火戏诸侯》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 家乡戏读后感 ▰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上下五千年》。里面有许多故事让我感触颇深,其中有讲秦始皇从建国到灭亡的故事就耐人寻味。
秦始皇打败了六国,统一了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的混乱局面。他认为自己有很高的功劳,所以自称为第一皇帝,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修建了长城、阿房宫、陵墓等,征用了大批农民工。那时全中国还不到两千万人,造长城要动用民夫几十万,还发兵三十万;又使用军民三十万和七十万囚犯动工建造阿房宫。
到二十即位,又从各地调集十万囚犯和民夫大规模建造秦始皇坟墓,耗费了不知多少人力和财力,逼得老百姓怨声载道。
终于有一天老百姓开始反抗秦朝了最先反抗的是陈生和吴广,起因是他们在被拉去看守渔阳的路上走投无路,最后只好反抗。虽然在战斗中陈胜吴广被杀害了,但是他们点燃起来反抗秦朝的那把火在到处燃烧,尤其是项羽、刘邦等起义军接之而来起义反抗,最终打败了秦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治理好国家,不能让老百姓做太多的劳役,搞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修长城是有一些必要,可以保卫边疆。
可修阿房宫是没必要的,只是自己享受,修坟墓等都一样。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能治理好国家。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个年轻的农民,从农村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憧憬,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自己的外国车。最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工作中,祥子攒钱买了自己梦想中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
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心爱的福柯自杀,让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坠落。
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 ,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祥子曾经讲义气,开始欺骗朋友,利用朋友。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
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
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在黑暗社会中,人性被扭曲,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仇恨。正是在这样恶劣的社会环境下,象祥子这样的下层公民受到了压迫。打了几拳,祥子终于明白了:
即使我们甘愿受苦,即使我们心地善良,也无法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过上幸福的生活。祥子得堕落,除了他的短视和狭隘的自私外,更多的是由于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来的堕落。
▰ 家乡戏读后感 ▰
从家乡到美国,这本书真是让我感慨良多。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一个中国女孩从小城市到美国求学的故事,展现了她在异国他乡的各种困境和成长。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于留学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我被作者在书中描绘的家乡所深深打动。她用生动而细腻的笔触,勾勒出了一个朴实、热情、传统的中国小城。那里的小巷、菜市场、茶楼,如同一幅传统的水墨画,让我仿佛能够嗅到家乡的味道,感受到家乡的温暖。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也是一个类似的小城,虽然不如书中所描述的那么具有历史底蕴,但却同样是我成长的地方,留存着我美好的回忆。
当作者踏上飞往美国的飞机时,我仿佛能够感同身受地体验到她的孤独和不安。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没有亲人朋友的陪伴,语言不通、文化差异巨大,所有的一切都让她感到无助和迷茫。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留学生在异国他乡的种种困难和挑战,也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生活在家乡的幸福和舒适。
随着故事的发展,作者在美国的生活逐渐变得丰富多彩,她通过努力学习、融入当地社会,逐渐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并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和方向。在这个过程中,她经历了许多挫折和困难,但最终坚持不懈,克服了一切困难,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让我感受到了她坚强和勇敢的一面,也让我相信只要肯努力拼搏,就一定可以迎接生活的挑战,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留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让我更深刻地了解并感受到了留学生的生活。通过作者的亲身经历,我明白了留学生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领悟到了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希望我们都能像作者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勇敢迈出自己的第一步,追寻属于自己的梦想和幸福。让我们一起努力,书写属于自己的留学故事,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 家乡戏读后感 ▰
《家乡繁荣我光荣,我为家乡添光彩》读后感今天,老师在学校学给我们读了《家乡繁荣我光荣,我为家乡添光彩》一文,讲述的是在美丽家乡邵阳繁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祖国、家乡未来的花朵,我们应该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感恩社会,热爱家乡、用青春、智慧和汗水为邵阳美好的明天增添光彩。说起我的家乡邵阳,它位于资江岸边。它是一座千年古城,也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好地方。它美丽富饶。在春天,小树长出嫩绿的小芽,小溪“哗啦,哗啦……” 唱起了美妙动听的歌,草地上五彩缤纷的花儿竞相开放,一朵更比一朵美丽,我真想摘下几朵做个花环,小草也从甜蜜的梦中苏醒过来,伸了个懒腰,大地又重新恢复了活力……在夏天,真是烈日炎炎,火辣辣的太阳都快要把人烤焦啦,我只好躲到郁郁葱葱的大树下面听妈妈讲故事。
在我们家乡,夏天的“特产”恐怕要数娇滴滴的荷花了,一阵风吹来,水池里的荷花就像一个个可爱调皮的小仙女在荷叶的舞台上翩翩起舞,真美!在秋天,一丝丝凉风掠过,家乡的特产也成熟了:黄澄澄的、人见人爱的小灯笼——蜜桔,剥开它薄薄的皮,尝一口,甜蜜蜜的,真爽。
在冬天,家乡开始飘雪,雪花落下来,落在房屋上,小山头,也落在小朋友的脖子上,大家可开心了,堆雪人,打雪仗……我爱我的家乡——正如文章中说的那句话:“邵阳是我家,争光添彩靠大家”,作为热爱邵阳、建设邵阳和自觉维护邵阳形象的先锋队,我和学校的每一位同学都会以身作则,担当起建设文明和谐邵阳的小主人。
▰ 家乡戏读后感 ▰
这就是我家旁的五云山,跟着季节变化的山,给我们家添加了许多美景。
读了家乡的小河后,我的心里对小河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敬佩它那顽强的精神,它在流淌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坚硬无比的石头。面对这些强而有力的对手时,即使被击碎,水珠飞溅出去,后面的水珠也会陆陆续续地过来,与岩石搏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生旅途中肯定会遇到一些“岩石”。而当我们遇到这些“岩石”的时候,我们要勇敢面对它,保持乐观的态度去解决它。这样,我们才会有所提高,人生旅途才会显得更加快乐和美好。
小河不分日夜地流淌着,它丝毫不留意身边的石头,不怕被石头击碎。它意志坚定不移地流着,因为它有自己的最终目标。我们在遇到“岩石”的时候,不应该惧怕它,应该向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到底。在同学之间,我们要学习小河的那种团结精神,只有团结了,事情才能做好。
但愿我自己是一条小河,永远奔流向前,不畏多大的艰难险阻,清纯高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以后,在以后的学习中我再也不害怕困难了,一碰到难题就想办法去解决它,攻克它!
▰ 家乡戏读后感 ▰
读过《阅读・我的家乡》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他为我打开一幅幅古今定州历史画卷,他助我穿越时空登高远望可歌可泣、如诗如画的古国古都。
我定州古国处于中国古人类、华夏文明起源和发祥地中心地带,自然条件优越地缘地势突出。这里是我国古代地域文明的摇篮之一,她呵护着先民扎根立足,繁衍生息;她逐步走向繁荣并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山文化,两千年多年来一直延传,从未断代!
我定州先民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缂丝艺术让我中华古国成为古代丝绸之路上最富庶的东方大国。定瓷在陶瓷文明史上更是一枝独秀,被誉为“天下第一瓷”。跨越千年,五千余件文物珍宝讲述着历史的过往。
我中山先民是个艺术的民族!优雅的汉代宫廷乐曲让我们梦回千年;激昂的军旅歌曲,又让我们感受抗日的激情。
我中山大地上一直沿传着崇文尚武、诗书传家之风。正因如此我定州教育史上名师咸集,英才辈出。为世界的乡村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世界平民教育之父”的晏阳初;追求革命和进步被誉为“无限出击的勇士”的王森然;我们所熟知的唐代杰出的文学家、哲学家刘禹锡;用“人面桃花”故事感动了很多人的元曲作家白朴……他们的名字在我中山历史画卷上煜煜生辉,流传千古。
我定州古城建筑更是我辈骄傲的根基,有“中山庙学甲天下”之誉的文庙;见证古代科举的定州贡院;历经千年风霜依旧傲然挺立的开元寺塔……他们见证了定州的沧桑巨变是我们定州人的骄傲。
而今我大定州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农业经济快速发展,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确定的国际绿色产业示范区;定州工业取得显著成绩;定州更是华北地区北上南下、东出西联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如今定州人正在全力建设全国文明城市。
掩卷沉思,百感交集,此时我只想说:“定州,我为你骄傲!定州,我们会把你建设的更加美丽富强!”
▰ 家乡戏读后感 ▰
今日我重新拜读巴老您的作品,被您真诚又广博的爱深深地打动了。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被自私、浮躁、功利蒙蔽了双眼。经常听到这样说:给我多少钱,做多少事。每每听到这样的话,我就想难道真的是鸟为食亡,人为钱亡吗?我们是赚钱的机器吗?工作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人们活着到底有多少乐趣?我不愿意这样做。我要将工作视为自己价值体现的桥梁,尽可能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我从事教师职业。这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工作xx来,我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当教学上出现种种无奈时,我的情绪很低落,觉得工作毫无意义,毫无乐趣。因为自己像您一样,把满腔热情倾注给学生,然而他们无法理解我,丝毫没有改变。就在我想放弃时,您的话语就在我的耳畔响起:我思索,我追求,我终于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您虽然历经艰难,但是由于您对祖国和同胞有无限的爱,所以您没有放弃追求,一如既往地奉献着。与您相比,我是多么渺小!于是我会重新振作,重新寻找学生的可爱之处。同时,我心释然,宽容地对待学生的错误。他们毕竟是孩子,错误是他们成长道路上的经历,也是一道又一道美丽的风景。孩子们就在这样的道路上走向成熟。
也许自己沾染了现代人的浮躁,播下去的种子想立即让它们生根发芽。要知道学生不是一般的生物,无法用催化剂来助长,必须是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这是自然之道。我为何要恨铁不成钢呢?相信用我的爱心与热情浇灌这些幼苗,肯定会有所欣喜的。
我会追随您的脚步,用滚烫的心,火热的情呼唤藏在学生心灵深处对知识的追求,对学习的热爱,对世间万物的探索激情。
▰ 家乡戏读后感 ▰
家乡读后感 第一篇<\/h2>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家乡读后感 第二篇<\/h2>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家乡读后感 第三篇<\/h2>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xxx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家乡读后感 第四篇<\/h2>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家乡读后感 第五篇<\/h2>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但又有多少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又有多少人,想要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却忽略了对家人的陪伴呢?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家乡读后感 第六篇<\/h2>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家乡读后感 第七篇<\/h2>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家乡读后感 第八篇<\/h2>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
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家乡读后感 第九篇<\/h2>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家乡读后感 第十篇<\/h2>
在我的故乡——新安县,有着青要山、黛眉山、荆紫山、鹰嘴山、郁山等数不胜数的山,每座山都有它独特的美、独特的味,每座山都有描述不完的风景、写不完的故事,但在在众多的山中,我喜欢的还是黛眉山,它不仅是一幅鬼斧神雕的画,还是我爸爸小时候生长的地方,我对它情有独钟。
第一次登黛眉山的时候,我可能是两岁左右,还爬不动,对山的记忆也很模糊,只是常常听爸爸说是他把我抱上去的,我很好奇,为什么爸爸在我那么小的时候要带我上山,那座山对它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想看看这座山的心情愈发急切,两年前终于成行,那虽是一次普通的爬山但在我心里一直挥之不去、记忆深刻。
记得刚到黛眉山下便被哪里的景色所陶醉,那山一眼望不到尽头,层峦叠嶂、烟雾缭绕,遍布山野的还有奇形怪状的石、嫩绿草、不知名的花,空气清新极了,仿佛这里就是人间仙境。
我越往山上走,景点就越多,景色就越壮观、美丽。“天外飞仙、一线天、黛汤之恋”等景点我让我惊叹大自然的神奇,看来了景区简介上那如泣如诉的爱情故事,让我不禁潸然泪下。还有那“草原神门”也极为险峻,那是在陡峭的石壁上劈开了一个狭长的缝,只能容得一人通过,往天上看觉得像即将关住的两扇门,使你不由自主的快速通过。过了这道门,眼前豁然开朗,迎接你的是凉爽的风,百花争艳的草原,还有悠然自得的牛羊,眼前是多么和谐的画,眺望远方,黄河像一条玉带缠绕在脚下,登山的疲劳就这样不知不觉得被忘得一干二净,心中满是惊叹!
不知不觉中,到了下山的时间,我还是依依不舍不远离开,这里是很美,但还是爸爸一句话让我对倍感亲切:这是我的家,有我的根,根之所在、心之所系!
家乡读后感 第十一篇<\/h2>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家乡读后感 第十二篇<\/h2>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爷爷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爸爸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第一次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妈妈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家乡读后感 第十三篇<\/h2>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家乡读后感 第十四篇<\/h2>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xxx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家乡读后感 第十五篇<\/h2>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家乡读后感 第十六篇<\/h2>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家乡读后感 第十七篇<\/h2>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家乡读后感 第十八篇<\/h2>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xxx、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家乡读后感 第十九篇<\/h2>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篇<\/h2>
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中国的近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xxx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弃医从文,以笔代伐,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感到深深的失落。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故乡的人和事,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让我无比悲哀。
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在鲁迅看到“现在的闰土”(中年闰土)十分贫穷,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对鲁迅也恭敬起来。
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整天坐着,被称为“豆腐西施”,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尖酸刻薄的人,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改变。《故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正如《故乡》中的最后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h2>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h2>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h2>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h2>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h2>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h2>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读后感《读《故乡》有感600字》。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h2>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xxx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八篇<\/h2>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九篇<\/h2>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篇<\/h2>
故乡,一个温暖的家;故乡,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故乡,一个亲朋好友可以陪伴在你左右的家……
读了顾老师的《故乡的那一缕炊烟》我才明白,故乡的“风景”是如此之美。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从故乡一路走来,从泥泞的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走来,走过大山走过乡村,走过城镇,一路磕磕绊绊,我终于带着梦想走进了都市……
是呀,这句话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的农村人有多少不想去大都市的,有着许许多多的“都市梦”却无法走出这连绵不断的大山,只能在乡下过着无聊乏味的日子。可见他们是多么渴望着大都市,期望走出这个小山庄。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去看看那未知、美丽、梦幻、遥不可及快乐的世界。
走出去的人,也有着走出去的痛。那些从深山老林中走出去的人,也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他们不是被欺负就是被刁难。要不是为了生活,他们也不想出来呢,要不是为了儿女,他们才不想出来呢……
是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成天抱怨命运的不公。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一篇<\/h2>
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弟子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英雄遭世人淡忘,被人背叛的悲伤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
故乡读后感06-20
故乡读后感07-06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二篇<\/h2>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色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甲,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涩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三篇<\/h2>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依稀还记得,老家那一排又一排紧挨着黄泥屋,这种屋子并不结实,承受不了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且构造非常简单,中间是庭院,两边分别一个小屋子,只能够勉强遮风挡雨。小的时候,就爱在小屋的墙壁上抠几块泥土下来,捏得粉碎玩过家家。幼年时,便生活在这个小屋里,度过了令我一生难忘的童年。
离家不远的地方是一片十分空旷的场地,我们除了待在家里,就是四五个伙伴约在一起做游戏。
在这片空旷场地的一角,有一个又大又丑的垃圾房,说是垃圾房,其实也够不上,只是用了几块残砖剩瓦零零散散地将垃圾堆拢在了一起而已。垃圾房的上空,绿头苍蝇“嗡嗡嗡”地飞来飞去,路过的人都掩鼻避之。到了收获的季节,家家户户都想在这占有一席之地,好晾晒农作物。只要是艳阳高照,这片空地就被芝麻杆、稻谷给占领了。过往的人都必须踮着脚尖从这家的席子与那家的席子的缝隙中间走过去。
转眼,我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父母把我带到了镇上读书,自然也就很少回去。
而今,当我又回到老家的时候,老家日新月异的变化令我大吃一惊:原来的旧屋子已经进行了拆建,看起来整齐划一,很是舒服。而那片空地已经用水泥重新砌了一遍,并装上了两个焕然一新的篮球架与护栏,“垃圾房”消失的无影无踪,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操场。老人们摇着蒲扇坐在小溪边聊天,年轻的小伙子们正进行着激烈的球赛,孩子们在追逐游戏,构成了一幅美好的画面。
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打开灯,原本昏暗的小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抬头一看,以前那根锈迹斑斑的自来水管已经统一换上了崭新的乳白色的便于拆装的新水管。
啊,这才多久,家乡便有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外公说,不久以后,村里修建的游泳池将免费对外开放。我相信,我的家乡将会继续进步,继续向着小康生活发展。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四篇<\/h2>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五篇<\/h2>
我的故乡位于黑河沿岸,这里物产丰富,风景优美,素有“水果之乡”的美称。白里透红的桃籽、红艳艳的苹果、黄澄澄的鸭梨、玛瑙似的红枣?而我最喜欢故乡质朴无华的沙枣。
每年五一前后,沙枣树便舒活筋骨、抽枝长叶。不久椭圆形的小叶上长出许多银色小斑点。叶子虽然不起眼,却孕育着博大的爱。
端午节前后,沙枣树经过春风春雨的洗礼,便悄悄地开花了。小小的,米黄色的花朵散发出馥郁的花香,引来数不清的采蜜能手——小蜜蜂。
到了七八月,枝上便挂满了一串串绿色的小豆豆——沙枣。此时的沙枣还未成熟,涩涩的。等到九、十月间,沙枣由绿变黄、由黄变红,还散发着一股特殊的香味,这便是沙枣成熟的标志。你若是摘一个放进嘴里,软软的、甜甜的,吃了一个还想吃第二个第三个……这时候,人们总是忙里抽空,把沙枣捡回来,凉干收藏,便成为冬天极好的食品。
沙枣不但花香果美,而且有顽强的生命力。它不讲究土壤的贫脊,不论在沙漠还是在村头巷尾,只要有泥土、有水份,都能生根发芽;它不占有人们的劳动,不用浇水施肥,修枝打插都能自己生长。它根系发达,钳子一般的虬枝牢牢盘根错节地埋在泥沙下面,防风固沙。因此故乡的人们总是把它视为抵抗风沙和干旱的能手,是最可爱的树。
今天,在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是也有这样的人吗?他们不为名,不为利,兢兢业业的勤恳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着,他们才是最可爱的人。
我爱你,故乡的沙枣树,我愿做像你一样的人。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六篇<\/h2>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七篇<\/h2>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八篇<\/h2>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游行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平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习周国平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九篇<\/h2>
随着疫情形势在国内的逐渐好转,电影逐渐的回到了大众的视野当中,今年的国庆中秋档期也成为各个电影回归的重要契机,一部延续去年《我和我的祖国》创作拍摄模式的电影《我和我的家乡》一跃成为了这一档期的最大赢家。
国庆节我选择和家人而不是和朋友一起去看这部电影,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值得和长辈一起分享的电影,他们能在这部电影中收获比我们年轻人更多的感动或是感触。
电影一共有五个单元,体现国家医保政策的《北京好人》,展示好山好水醉美贵州的《天上掉下个UFO》,描绘基本支教特岗教师的《最后一课》,书写抗沙治沙路的《回乡之路》,刻画基层书记形象的《神笔马亮》。不同于去年《我和我的祖国》所呈现出来的“国之大美”,《我和我的家乡》带给我的是一种小美,小到进入我们的生活,小到就是我们的生活。
在走出电影院、平静下电影带来的激动之后,回味电影会发现这本质上是一部常见的主旋律电影,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可就是在这种主题明确的情况下,有泪有笑的小品大杂烩的模式让我们观众丝毫没有觉得枯燥、乏味。
如同电影海报想要传递的感情一样,每个演员都笑中带泪,电影中所出现的感动也比欢乐更加使我动心。这里想要特别提一下《最后一课》这一单元,也许是因为家中老人曾是一名人民教师的缘故,电影中表现出来的生活、画面、故事,让我不得不去联想家中老人的过去,片中的艰辛坎坷也许正是他当年的真实写照,片中人对如今生活美好的感叹也许正是他的所思所想吧。我很喜欢看电影看剧,不是为了消磨时间,而是电影电视剧能够带我们去了解不同人的故事、不同人的生活。最让我觉得惊艳的还得算上范伟老师的演技,他再也不仅仅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和本山大叔卖拐的小品演员,他骨子里的一种精熟且有烟火气的文人气质确实很适合这个角色,白发、眼镜,一举一动,一个眼神都能够打动你,已然无愧于老戏骨之名。
我们中国人应该都有着比较深的“故土情节”,家乡这一题材就更加打动人心。就基层农村而言,人们常常感叹,生活越来越好,也总有人在问,到底哪里变好了,我想在这部电影里可以找到很好的答案。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篇<\/h2>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一篇<\/h2>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二篇<\/h2>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
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三篇<\/h2>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12-05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四篇<\/h2>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五篇<\/h2>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
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六篇<\/h2>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七篇<\/h2>
读完了汪曾祺的《故乡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情。
打鱼的夫妇每天一言不发的在水中打鱼,秋天,水是很冷的,但更冷的,是两个人的感情。虽然是夫妻,但天天打鱼,却没有一句话,感觉像陌生人一样,各自干各自的工作。不久,女的病死了,就像秋天里飘落了一片枯黄的树叶,没有人注意。每天每天,男人打鱼依旧,唯一改变了的,就是女儿来赶鱼了。读了这一段,让人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冷淡”二字贯穿了全段,天气冷淡,人心也冷淡。后两段的基调轻松了许多。金大力就像中国无数的农村人一样,质朴、单纯。“干什么活,拿什么钱……”没有豪言壮语,却让人感到他非常可靠。事实也的确如此,金大力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干活儿一丝不苟,却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结尾处,说金大力老了,头发白了几根,但不变的,是那颗质朴的心。那个医生更让人敬佩,闹大水时,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村子里救人,有人说他傻,拼了命换来一块匾。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换来的不只是一块匾,还有全村人的性命。那一条命换一个村子人的性命,他觉得值。医生还帮助吸毒的朋友戒掉了毒瘾,那朋友的妻子问用的药值多少钱,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没多少钱。——我还有。”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他叫王淡人。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八篇<\/h2>
电影很好看值得一看!范伟老师的最后一课真的是我的泪点。凯凯的经典片段也太可爱了。韩昊霖小朋友真的演技逐渐被大家认可!李易峰真的是惊喜,都好久没有在大荧幕看到了峰峰了。沈腾老师的神笔马亮是让我最笑到肚子疼的片段了!太喜欢沈腾啦!葛优老师更是一绝,演什么像什么。UFO片段就很精彩,黄渤老师演技就无需多说,刘昊然弟弟就更耐斯了!总之所有的演员都很棒,值得一看的电影!
很荣幸很幸运超前看了《我和我的家乡》这部电影。对于这部电影,我期待了很久很久,影片确实没有让我失望[羞嗒嗒]电影里面的五个单元都超级好看,五个单元发生在五个城市,共同点是每个单元都是在讲身边的故事,太贴合现实了,影片内容在平凡中显示着不平凡,可以让你哈哈大笑也能让你泪流满面。《我和我的家乡》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影片。超级适合和朋友或者和家人一起去看!大家十一国庆安排起来!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九篇<\/h2>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我感到伤心并懂得了朋友之间的分享!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瞧!它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有好吃的它们一起吃,有猎物它们合作一起抓。现在,浣熊可能会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会抓不住它们,我坚信只有在老丹和小安在比利的帮助下抓住它们。
它们的行为也使我想到了:有什么东西要一起分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一次老丹在它们的巢门口捡了一块肉,它叼了进去,你可能会以为它会自己独吞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绝对不是。老丹会等小安回来,更它一块分享,在它没有来之前,它绝对不会自己独吞的。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又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它们都可以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来守护自己的小主人。在“红色羊齿草”降临在它们的坟头上,就说明,这一颗种子,必定将要天使来播种!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篇<\/h2>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一篇<\/h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二篇<\/h2>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三篇<\/h2>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每个人的故乡大多数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故乡》这本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比如:《在酒楼上》: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眼圈微红的一位叔叔,他不怎么吃菜,但是酒却不停的喝了一斤多了,后来他的神情和举动都活泼了起来,渐近于先前的吕纬甫了。
《故乡》这本书是精选了《呐喊》和《彷徨》两部小说集中的经典作品。鲁迅先生从反封建出发,尖锐的揭露了宗法制度和封建文化传统的弊害。他对冷酷的现实人生进行冷峻刻面,关注最底层普通人—沉默的国民的灵魂与命运,意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精神关怀。鲁迅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朴凝练,眼光冷峻,寓意深刻,其现实主义的深广性,对中国小说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四篇<\/h2>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五篇<\/h2>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六篇<\/h2>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七篇<\/h2>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八篇<\/h2>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九篇<\/h2>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祝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埃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篇<\/h2>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读后感04-25
故乡读后感07-09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一篇<\/h2>
这的的确确,确确实实是我第一次沉下心来去触碰季老先生的文章,以前只是在小学课本上读到它在外留学时写得日记,字字句句里都充斥着爱国思乡之情。小学课本里这样的文章很多,读了后,我也不留记忆。如今却无意间翻到一篇老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就已经被这个题目给醉倒了,写得多好呀,月是故乡明,月是故乡明,一语道破,点醒梦中人。往日里读到的那些,什么想念家乡啊,什么思念故园,顿时都化为了浮云,都不如这五个“月是故乡明”。
这篇的名字叫《故乡的二月兰》,简单而不失风雅,单调而不失古朴,极其吻合了老先生那种独有的气质。起先是被开头提到的“燕园”二字迷住的,我极其向往那里,去窥视那个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园子。殊不知老先生竟然住在那里,转念一想,老先生就该住在那儿,也只有那里值得老先生祝我细细地往下看,看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彻彻底底地伏倒在老先生的文字之下。对这些文字油然而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情感。
他说,二月兰是在努力攀爬着的,这“攀爬”两字用得妙绝,仿佛可以看见二月兰那顽强的生命力。“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二月兰的喘气竟被老先生听见了,我痴笑,大概也只有老先生这样的人能听得见吧。
婉如是季先生的女儿,但是对她描写,倒让我想起了“江南伊人,在水一方”的场景,“她总穿过左手是二月兰的紫雾,右手是湖畔垂柳的绿烟,匆匆忙忙走去,把我的目光一直带到湖对岸的拐弯处。”
“紫气直冲霄汉,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这句话在文章中足足出现了三次之多,我本是觉得奇怪的,从没读见文章中竟出现了这么多重复的语句,想拿着书去找胡老师问问的,但后来多读了几次,便觉得就该这么写,已经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语句了。
我的这篇文章绝不是在点评,因为即使读了许多次,也不敢斗胆写一篇点评的文章,只是写写心中的敬佩之情而已,仅此而已。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二篇<\/h2>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三篇<\/h2>
杨梅的味道是甜中带酸的,最好的理解方法就是尝一尝。当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杨梅给孩子们尝个鲜的时候,小家伙们的眼睛都亮了,把杨梅拿在手中就是不舍得吃。轻轻咬一口,仔细观察果肉里面的颜色,细细品味杨梅特有的味道,再读一读文章中的句子,不用老师多说,那表情,那感觉,好得不得了!
这让我想起我家门前有一棵杨梅树,可杨梅成熟的季节我总是不在它身边,每次看到那翠绿的叶子,徒生满树的思念。
人们很难看到杨梅开花的瞬间,因为它总是选择在宁静的夜里悄悄绽放。大人们常说,就算你眼睁睁地盯着看一夜,你也听不到、花心挣脱束缚的声音,看不到花瓣伸懒腰般地舒展,而次日,当鸟语吵醒沉睡的大地时你会惊讶地发现,满树的杨梅像是焕发新春,一朵朵,一簇簇的花朵儿正在沐浴朝露,对着早起的人们憨憨地微笑。哎,我也想我家乡的杨梅了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四篇<\/h2>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的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五篇<\/h2>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六篇<\/h2>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七篇<\/h2>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八篇<\/h2>
我的家乡在美丽而富饶的乡村,这里空气格外的清新,景色也格外的宜人。如果你来到这里,一定会流连忘返的。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深深地吸一口气,一股淡淡的清香便会扑鼻而来。低头去追寻,小路两旁各种各样的野花争相开放,红的似火,黄的像霞,白的如雪。更重要的是花中夹杂着各种各样的野草,让花朵在这身绿色衣服的映衬下更加娇美动人。“叽叽”,一声清脆的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小鸡在花间寻觅食物。它是那样的可爱,一身黄绒绒的毛让我忍不住伸手去触碰,也许它感受到了陌生人的存在,竟用那双无辜的眼睛望着我,真是让人心生爱怜。
沿着小路向前走,便可以看见两棵参天大树。如果站在树尖上,一定可以触碰到蓝天。大树不仅高,而且特别粗,需要两个小朋友手拉手才能把它围起来呢。这两棵树不仅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更是一个乘凉的好地方。每到夏天,它便会吸引许多人到这里乘凉。我和伙伴们也常常在这里看书、嬉戏。如果累了,便会躺在树下睡一觉,这时,树叶为我们遮阳,知了为我们歌唱,伴着吹来的习习凉风,我们很快就会进入一个甜甜的梦乡。
再继续往前走,便会看到一个菜园了。夏天的时候,这里最是热闹,也更是我的乐园。一个个黄瓜穿着碧绿的衣服躲在叶子背后,像在跟谁捉迷藏一样;一个个西红柿披着红色的霞衣映红了我的笑脸;一个个胖胖的、圆滚滚的茄子压弯了枝头,给我传达着被采摘的心愿……如果你低头去看,常会发现有蛐蛐等不知名的小虫在叫唤,捉上几只串成一串,常会有无穷的乐趣溢满心间。我常会徜徉在这丰收的田园里,咬一根可口的黄瓜,尝一个酸甜的西红柿,欣赏这别样的风景,那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夕阳西下,夜幕笼罩了整个大地,乡村如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面纱。路灯亮了,如同点缀在天空的星星散发出点点光明。远处池塘传来的蛙鸣打破了黑夜的沉寂,奏起了歌颂乡村的交响乐。这时最快乐的莫过于坐在藤椅上摇着蒲扇的老人了,乘着习习凉风,他们的脸上满是惬意,满是幸福。
乡村如同一幅美丽的画面使人流连忘返,也正因为她这种独特的美,让我深深地陶醉其中。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九篇<\/h2>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篇<\/h2>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一篇<\/h2>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二篇<\/h2>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三篇<\/h2>
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平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四篇<\/h2>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 家乡戏读后感 ▰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 家乡戏读后感 ▰
样板戏史纪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叶匡政:为何要把“样板戏”当“史记”读?师永刚\张凡新著《样板戏史记》的出版,恰逢共和国60年,引来媒体的热议应在预料之中。不过我拿到沉甸甸的书,还是吃了一惊,书中竟然汇集了这么多高质量的样板戏图片,肯定让作者花费了很多功夫。与那种聚焦大历史的方式不同,这本书更像是一代人的心态史。样板戏只是一个入口,作者试图追溯的其实是一个时代的公共记忆。对那个年代有所了解的人,对样板戏大多怀着一种矛盾心理。一方面那艳丽的色块与铿锵的唱腔,确实铭刻在人们记忆中难以忘怀;一方面那种教条式图解政治的方式,让你不得不把它视为一种艺术暴力。从“艺”上说,样板戏或许没什么创造。但从“术”上看,它对文字与音乐的把握,它对视觉和身段的处理,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可以说是“术”的成熟,成为人们不能忘记样板戏的理由,去年还爆发过关于样板戏进入教材的争论。人们往往把“样板戏”当作文革时的特殊产物,其实我们从解放区和解放后的文学作品中,都能找到它的精神踪迹。样板戏与革命这个观念息息相关,在这个观念中,阶级仇恨是展开一个故事的全部动力。他们懂得,只有把革命思想转化为鲜明的形象和能流传的故事,革命才能主导人们的精神。所以在革命艺术兴起的地方,一切人和其他的艺术样式,必须陷入沉默,让位于革命的言说,因为它握有至上而唯一的权力。革命是摄人心魄的,它用对敌人的仇恨与暴力,强制人们与旧世界划清界限。这正是样板戏奉行的真正创作原则,它的创新、夺目、昂扬,都是为了让人们牢记这个事实:革命是任何人无法抗拒的。如今年轻人,可能已不大知道当年革命文艺中的“三突出”原则了: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在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突出中心人物。样板戏正是以此为最高准则,所以它的英雄人物总是高大全、“红光亮”,而反面人物一出场灯光便黯下来,面目也委琐丑陋。在样板戏中,英雄的仇恨因为有了阶级的前提,成为人们行动的真理。细究所有样板……
▰ 家乡戏读后感 ▰
巴金,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今天,我有幸读了他的《给家乡孩子的一封信》。这封信主要写的是巴金爷爷的人生观和对家乡孩子的期望。读罢,我感慨万千。
虽然巴金爷爷已经是一个享誉世界的大作家了,还写下了不少的传世佳作,而他却一点儿也没有名人的架子,反而还说自己只是老老实实、平平凡凡地走过了一生。他的谦虚让我敬佩不已。
其实,像巴金爷爷这样谦虚的人还有很多。中国乒乓球名将邓亚萍就是这样一个人。她6岁就开始打乒乓球,曾获得多个亚洲冠军和世界冠军,并被评为世界乒乓球第一种子选手。面对一块块金牌和别人的称赞,她却说:
“一切永远从零开始,我必须在技术上不断创新,争取下一次让对手见到一个新的邓亚萍。”试想,如果邓亚萍没有像巴金爷爷那样永不自满的精神,怎能获得累累硕果呢?
相反,自满是进步的敌人。就像害虫一样,它能吞噬成功的果实。许多人因为骄傲而失败。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上次运动会上,我报道了男子跳远项目。
预赛中,我以优异的成绩以预赛第一名进入决赛。我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了,就是这种骄傲心理使我与冠军失之交臂。直至今天,那次失败我仍记忆犹新。
它使我懂得:在胜利时,要防止产生骄傲情绪,因为骄傲会使我们看不到自己的不足,听不进别人的忠告,丧失继续前进的动力。
巴金爷爷的信,令我受益匪浅。这让我明白,面对成绩和胜利,我们要保持谦虚的态度,把成绩和胜利作为前进的起点和阶梯,再接再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巴金爷爷一样创造辉煌!
▰ 家乡戏读后感 ▰
。
醉眼优孟:说戏画戏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这本书,纸质、排版(除目录外)、印刷都属上乘,看得都舍不得折记号。本来想慢慢看的,结果某天下午请了病假,歪在床上给看完了。买前、看前,我都觉得这是一本“说戏”的书,就如副标题所声称的那样。真正看下来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里面全是“说画”,而画里的内容是“戏”,就这么成“说戏”了……囧……里面文章长短不一,长的两页才装得完,短的寥寥数句,有的明显文不对题,对我来说是有些遗憾啦……这本书的实际状况就是:戏曲人物画出乎我意料的好,要是不买这本书,我断欣赏不到的(至少不能一次机会里欣赏到)。“说戏”部分则远没有我意料的那样好,可谓一得一失,于是两下扯平了。另,前面黄裳的序不可不读……
-
更多精彩的家乡戏读后感,欢迎继续浏览:家乡戏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