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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必备20篇)

发表时间:2021-07-25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必备20篇)。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缔结一笔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如下:



第一条 借款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利率为______%。乙方应按月支付利息,并在还款期届满时本金一并还清。


3、还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如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还清欠款。


4、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最高额抵押担保。



第二条 抵押物及担保人



1、本合同的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抵押物)。


2、担保人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抵押人)。


3、抵押人同意,在借款期内,向甲方提供抵押物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



1、抵押物为抵押人的产权。


2、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_____________元。


3、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并已完全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还款期限还清欠款,甲方有权要求处置抵押物事先通知抵押人,并由甲方决定处置方式。


2、抵押物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


3、抵押物处置所得的款项,应当优先偿还已逾期的本息,剩余款项归抵押人所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按时还款,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2、甲方因乙方违约所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抵押人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抵押物,联合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由抵押人承担。



第六条 各方的通知



1、各方均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填写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编,通讯地址若有变更,应当即时通知对方。


2、各方之间的通知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采用挂号信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传递,该通知应当视为已经收到。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各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涉及相关知识产权、经营机密、商业机密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保密信息。


2、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对乙方所保持的抵押物不站担保人身份,与抵押人之间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日若借款仍旧未还清,可双方协商延期或调整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有效,不可修改、撤销或废止;如需修改、撤销或废止,应当经过双方协商并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章): 乙方(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审阅单位:_____________ 审阅人: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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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单位: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____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_____________贷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

账面价值:_____________抵押现值:_____________折扣率:_____________

抵押价值:_____________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____保险号码:____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原值:_________________净值: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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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放款人): 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意愿,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借款基本情况



1. 借款金额:__________ 元人民币;



2. 借款人用途:__________ ;



3. 借款期限:______ 年,自 __年 __ 月 __ 日起至 __年 __ 月 __ 日止;



第二条 利息和还款方式



1. 利息计算方式:借款人按照放款金额计算应还利息,年利率为____%;



2. 还款方式:利息按季偿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



3. 违约金:如借款人违约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还款或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擅自使用借款,按照协议借款金额(主、利、罚)收取违约金。



第三条 抵押担保



1. 抵押财产:借款人已将其位于__________ 的房屋作为抵押物,登记于__________ 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办理了抵押手续,已按照估值 __________元入押,一并交由乙方保存;



2. 抵押期限:借款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并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完毕,乙方对此概不作出任何异议,各项权利义务自行承担;



3. 授信额度:该合同设立贷款额度上限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当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抵押借款,须重新办理抵押手续或改变抵押方式,以确保乙方的合法利益;



4. 财产保险:借款人自负责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并在限额以上办理相应保险,向乙方提供保险单及保单复印件;



5. 滞纳金:借款人逾期未还款,自应支付罚息,按照约定罚息月利率的________%收取,连续逾期将计收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偿还本息,或存在逾期,应当依据本合同承担罚息和滞纳金,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违约责任;



2. 若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违约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甲方应当承担。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 甲方主动申请解除本合同,应在此前至少提前__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缴纳合同到期应还本金及利息;



2. 乙方可在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乙方公司或代理人根据具体情况,任选一项或多项适当的方式分期或一次性要求甲方提前付清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此时甲方必须立即结清全部本息。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附件:甲方的个人身份证及购房合同,乙方权力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都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协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合法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放款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 年 __ 月 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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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增加,各个领域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贷款这一金融服务业也在快速发展中。近年来,抵押担保贷款市场也越来越活跃,很多人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都会选择抵押自己的房产或是车辆。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本文将讨论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相关主题,希望给予大家更好的理解和帮助。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定义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一种金融服务合同,主要用于在借款过程中强化信用担保,核心在于借款人抵押自有的不动产、动产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物,为了弥补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通常,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独特之处在于合同担保金额高,同时贴现率也较低。



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特点



1.担保额度高。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通常担保额度较高,双方约定的抵押品价值也较高,规模相对较大,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2.期限相对较长。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期限相对较长,借款人能够获得相应的措施和机会,以便逐渐偿还债务,保证利益最大化。



3.还款方式灵活。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还款方式可以比较灵活,比如分期、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让借款人能够更好地利用余款,降低不必要的还款压力。



三、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适用场合



1.公司经营贷款。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适用于企业经营贷款,可以降低企业资金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优势。



2.个人贷款。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也适用于个人贷款,例如购房贷款、装修贷款等,可以帮助个人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实现梦想。



3.企业债务重组。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也可以用于企业债务重组,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帮助企业完成债务维护。



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式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以下称“借款金额”)元,作为借款,借款将用于。



1.2 乙方应在七日内完成资金划转,并且应在借款到期日前全部还本付息。



第二条 利息及还款方式



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还款方法还本付息,年利率为%,按照进行还款。



2.2 如果乙方未按时还款,则应按未还本金的日%计收逾期利息。



第三条 担保及抵押物



3.1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效力期内,将作为担保物,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其不因还款责任或需偿还的利息和费用而导致债权人受损失。



3.2 乙方的债权人有权处置担保物,并在情形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采取什么形式进行处置。



第四条 合法性保证



4.1 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有行为、交易和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因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



(简化版合同,仅供参考)



结语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合同,在抵押担保业务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介绍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定义、特点、适用场合以及范式等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这一合同的重要性,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合同方案,为自己带来更多的财富和生活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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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借款合同范文1

债权人(下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债务人(下称乙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最高借款额的借款业务。在授信期

第二条 授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授信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单笔借款利率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对应的甲方确

4、利息支付: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借款到期,利随

21日至当月底。

5、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甲乙双方

第三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须逐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

2、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乙方按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借

2.1、以 个月为周期,以 万元为单笔借款额度循环使用,最后一次

2.2、按需使用,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自动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使用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

2、向甲方按 (月/季/年)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存借款余额等相关资料、信息或个人财产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单笔《借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或补救措施:

(1)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3)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对甲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5、实施下列行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项下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

(2)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偿债能力的。

6、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供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个人财产情况,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3、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财债务、财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期限的调整及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事件即构成乙方违约:

(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按时足额还款及其他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其偿债能力;,乙方、抵押人与他方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而债务人未按债权人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9)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10)乙方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规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第八条中所规定的义务;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

(4)采取维护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九条:合同变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变更。债权人迟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以及准许债务人迟延付款均不构成债权人放弃或改变其权利,同时也不影响、减损或限制损害债权人行使权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应当以专递信函或电话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页所述的地址、电话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地址、电话发送。如以专递信函方式发送,专递信函发送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论债务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如以电话方式发送,视为立即送达。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与本合同项下债权相关的承诺书、担保函等文书,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与甲方所签订的《借据》、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补充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额借款合同范文2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

第四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50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 第十三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额借款合同范文3

贷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篇1: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h2>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篇2: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h2>

第十条 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抵押物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它权利证书交甲方保管。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国有划拨时,乙方应按国家土地出让规定将土地出让金提存在甲方;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国有租赁时,乙方应将土地租赁期内所有租金缴纳完毕并同意按甲方按租金价值办理等值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无证的租赁土地,乙方应提供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和合法使用的文件,将全部租金缴纳完毕后,在乙方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抵押,公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上述抵押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抵押关系终止的,合同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2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上述“期限届满”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有权宣布的主合同提前到期及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的情形。

2、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物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第十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物,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

因抵押物的价值减少。

2、甲方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继续追偿;在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4、在债务人到期还清贷款,解除甲方担保责任后,甲方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乙方。

5、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担保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6、甲方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保证甲方免受侵害。

7、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8、在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抵押手续。

第十三条 乙方在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到期而未能清偿或甲方发生代偿之日起七日内,应无条件履行担保义务,向甲方清偿全部债务,逾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直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臵乙方资产,以实现本合同书项下全部债权。

乙方逾期未履行上述担保义务,甲方有权根据所担保的债务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比例向乙方追究违约金,直至乙方对所有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即按债务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双方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住所或通讯方式发送,并在下列日期内视为送达:

1、信函方式,以挂号信、特快专递发函后五个工作日;

2、传真方式,以传真电话发生之日;

3、专人送达,以对方工作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签收之日。

第十八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一份,效力相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甲方可就本合同项下抵押标的物按下列任意一条执行也可以一并执行:

甲方可以不经过诉讼将本合同项下抵押标的物协商作价 壹佰 万元交由法院执行,直接进行拍卖、变卖或转让等,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交由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甲方代偿款、损害赔偿金以及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等费用,不足部分另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甲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甲方债权连同乙方抵押物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需征得抵押人同意。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将本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交给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抵押权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借款人:

证件号:

住所地:

电话/手机:

丙方:

抵押人:

证件号:

住所地:

电话/手机:

第一条:总则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以其财产为甲方的相关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原则的基础上,三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遵照履行。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限额

1.本合同担保的借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元,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和本合同约定时间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要,可以向乙方分笔发放,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2.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计算,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月末支付当月利息。

第三条:借款抵押期限及还款方式

1.丙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向甲方保证,以抵押财产为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清息还本。

第四条:丙方所提供的抵押、其它保证

丙方以位于 的土地房屋向甲方提供抵押,该抵押物已作为乙方于 年 月 日向 所借款项的抵押物。现以该抵押物价值扣除原借款本金额度 之后的额度,作为本合同项下之借款抵押。本抵押权人为第二抵押权人,顺位于 之后。

第五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丙双方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条:保险

抵押期间,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做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丙方确需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丙方保证及承诺

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丙方明确告知甲方,甲方表示愿意办理二次或二次以上抵押的情形除外。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作为偿还最高额借款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乙方、丙方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丙双方共同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及丙方违反第十一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及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续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丙方不可撤销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四条:拍卖

甲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丙双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五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费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概由丙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按第六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乙方违反第三、八、九、十、十一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另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额的0.1%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本合同隶属于编号为 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空格部分自行填写,若本合同内容与最高额借款合同中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最高额借款合同内容为准。

第十八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联系方式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及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抵押权人:年 月 日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h2>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自愿以其财产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抵押。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 。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3.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1. 借款利率: 。

2. 计息方法: 。

3. 付息方式: 。

4. 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 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5. 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 的利率计收罚息。

第三条 借款的归还

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2.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3.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 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4.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5. 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 抵押

1. 抵押物及担保范围

抵押人提供下列财产 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共计 。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也在抵押担保范围内。

本合同约定的抵押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抵押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2. 抵押人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3. 抵押物价值变化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等原因,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或因任何原因被查封、扣押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在 天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贷款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行使抵押权,或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抵押物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4.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由借款人、抵押人负责在 日内依法向法

定部门办理完毕抵押登记。

5. 抵押物变动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赠与、重复抵押、用以清偿其它债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否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它原因危及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6. 借款人、抵押人拒绝办理抵押登记或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因此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由借款人、抵押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7.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公证和评估等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抵押人承担。

8. 抵押权形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决算,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拍卖的;

借款人或者抵押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由于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被提前解除等情况;

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

贷款人与抵押人协商一致。

9. 抵押效力

担保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抵押人同意,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五条 借款人、抵押人的承诺和义务

1.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 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3. 借款人、抵押人存在下列事件之一的,借款人、抵押人应在发生后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抵押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借款人、抵押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借款人、抵押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借款人、抵押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借款人、抵押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借款人、抵押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

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抵押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4. 借款人、抵押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

抵押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抵押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5. 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6.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借款人、抵押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抵押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7. 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 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汇、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9.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抵押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处置抵押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10. 本合同解除的,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 贷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2. 贷款人有权对借款实行跟踪检查。

3. 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折价、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并就处置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抵押人追偿。

4. 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置处理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5.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处置抵押物或抵押物的赔偿金等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实现债权、抵押权之费用;

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

主债权之逾期罚息;

主债权之利息;

主债权之本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的违约: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

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

2. 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款项。

提前依法处理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采用其它制裁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1. 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借款申请书;

2、抵押物清单;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登记机关保存 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h2>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抵 押 人:

地 址:

基于甲方拟为乙方在一定期间内的借款签订一系列《担保合同》,为乙方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资金安全,乙方自愿将其名下的土地抵押给甲方做最高额反担保。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情况

甲方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享有的对于债务人的融资债权,融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叁佰 万元。

本合同所称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是指债务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一系列借款合同。

本合同所称的“担保”,如无特别说明,则已包含“反担保”。

第二条 担保期间与额度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财产,为甲方自 年 9 月16日至 年 9月 15 日期间内与乙方形成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叁佰 万元。

债务人根据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约定可在最高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融

资额度。具体每笔融资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乙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期间为:从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特别约定:只要在本条约定的期间内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融资业务合同,乙方就自动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在最高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甲、乙双方无须逐笔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手续。

第三条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之连带担保责任,即无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的债务人因何种原因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乙方将无条件履行全部债务的清偿义务。

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为第三人的,即使债务人向甲方提供了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的,甲方有权就所有担保物或任一担保物行使抵押权,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 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 ,具体抵押明细详见抵押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物的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为叁百 万元整,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净值为准;

3、在甲方行使抵押权时,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甲方所有债权的,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及债务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继续清偿。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全部债务;

2、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等。

第六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使用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的出租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它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七条 抵押权及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孳息等。

本合同书的法律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等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无论前述合同法律效力如何,乙方依据本合同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不发生任何改变。

第八条 抵押担保物的占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维护抵押物的完好无损,负责抵押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要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 抵押担保物的征用

因国家建设或者商业开发等需要占用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土地时,若乙方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双方可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解除原抵押关系;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债务又不能提前清偿的,在土地被占用时,乙方若获得土地补偿,维持原有的抵押关系,双方持原抵押合同及土地占用补偿协议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乙方若获得货币补偿应将补偿款提存至甲方;若获得其他物质或权利补偿,应将补偿物抵押或质押在甲方。

篇5:标准版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h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与_________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分 期 还 款 计 划日 期金 额日 期金 额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 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 过_____年。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n bsp;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篇6: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书<\/h2>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书

最高额保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之规定而产生,因其特别适宜保证担保一段时期内频繁发生的借贷行为而应用日益广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鉴于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币业务,按本条第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债权人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

□ 人民币/外币贷款 □ 减免保证金开证 □ 出口打包放款

□ 商业汇票贴现 □ 进口押汇 □ 银行保函

□ 商业汇票承兑 □ 出口押汇 □ 账户透支

□ 其他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尚未受偿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保证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1、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按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3、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4、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

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保证人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等;

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保证人发生其他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事项。

6、实施以下行为之一的,保证人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者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合资、减资、资产转让、申请重整、申请和解、申请破产;

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债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3、债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4、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债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债务人、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债务人、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债务人、保证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其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3、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4、保证人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债权人确定。

5、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保证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债权人确定;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债权人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 _____%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发生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债权人;

实施本合同第五条第6项的行为,未事先征得债权人同意;

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九条 抵销权、解除权异议期

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解除权的,保证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债权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证人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保证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不再送达保证人。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____份,其中债权人 ____份,保证人各 ____份,债务人 ____份, ________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声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部条款无异议。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篇7: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h2>

借款人: 电话: 传真:

贷款人:新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电话: 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 借款限额

1、贷款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内,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分次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上述期间仅指贷款发放时间,不包括贷款到期时间。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放款方式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帐户或借款凭证中所记载的其他帐户: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 浮 %;每笔借款的执行利率及利率浮动比例以每笔借款凭证所记载的为准。

2、借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适用新的基准

利率并按上述第1款的约定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借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利率实行一年一定,在借款期限内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上述第1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该种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也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B、利率实行一季一定,在借款期限内分段计息。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季首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上述第1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该种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也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C、利率实行一月一定,借款期限内分段计息。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月首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上述第1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该种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也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D、在借款期限内不调整。

E、其他: 。

3、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或通常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全部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 账户。

2、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贷款人的具体要求,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3、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已生效并持续保持有效;

4、本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经贷款人审查合格;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第五条 还款

1、还款原则: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2、借款人与贷款人可以约定以下方式还本付息,具体每一笔借款的还本付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在借款凭证中约定: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借款人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

分期还款。借款人按《分期还款计划书》所载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息。

4、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借款凭证中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并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结息日及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的经确认为还款账户的账户中扣收相应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如还款账户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人应还款项。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还款账户及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应还的借款本息、违约金等任何款项。

第六条 提前还款及借款展期

1、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本金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2、借款人在还清拖欠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本。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贷款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收提前还款违约金:

贷款实际发放后6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 3 %;贷款实际发放满 6 个月后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 1.5 %。

其他方式: 。

4、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1、贷款人必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或其他担保方式中的一项或数项。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及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中担保条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担保合同和文件的约定:

3、借款人在此确认,贷款人有权自由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担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权利,以实现贷款人的债权,并放弃对贷款人上述选择的一切抗辩。

第八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个人资料或企业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4、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并取得相关许可和授权。

5、承诺和保证其向贷款人或贷款人指定人员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或信息均是真实、可靠、有效的,绝无任何伪造、虚假或隐瞒之处。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凭证、文件等资料及信息,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6、积极配合贷款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担保财产的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进行下列行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同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申请或进行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

进行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

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

进行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更事项;

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

8、借款人如出现下列事项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威胁的任何事件时,借款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按贷款人的要求落实好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按期足额偿还的保障措施:

借款人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协议及其项下授信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以及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与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借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未清偿前,借款人已承担或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借款人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9、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能力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0、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1、借款人有关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不足以清偿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关会计年度决算后应清偿贷款人的借款本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

12、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其资产,并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担保。

13、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以任何一种方式追索本合同项下债权所引起的费用。

14、为贷款人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

15、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必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16、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保证,贷款人根据上述信息发出的主张权利的有关凭据,借款人均可收到,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且扣划凭据无须经借款人签认。

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应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进行操作。

4、借款人出现违约或其他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张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意外损坏或灭失等,或者其它担保方式出现风险时,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且无需对由此而可能给借款人带来的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7、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8、在借款人完全满足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 违约事项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资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项,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项,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为本合同提供担保的抵押物或质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到贷款人权利而抵押人或出质人未增加相应担保的;

借款人和/或家庭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

借款人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及其它逃避债务的行为;

借款人和/或家庭与第三人发生纠纷、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它贷款人认为会对其权益带来威胁或不利的事件,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已经或将要丧失还款能力;

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以前,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的;

部分或全部担保条款或担保文件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新的担保的;

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贷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加收、变更加收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规定的违约事项,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的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的款项,以偿付借款人偿付贷款人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行使担保权利;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贷款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的利息;

借款人未按时偿付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复利;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纠正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100% 利息;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除按本款第、、项计收利息和复利外,贷款人还有权根据涉及的借款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解除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措施。

2、贷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借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要求贷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提前还款;

解除与贷款人的借贷关系。

3、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变更、修改、补充、有效、解释、履行和执行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或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未解决之前,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作约定的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凭证;

担保合同和文件;

分期还款计划书;

双方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

3、借款人声明和保证

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广东省农村信用社 最高额借款合同 充分理解。

借款人有必要权利和授权及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事其所经营的业务及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执 份,贷款人执 份,其余 份暂由贷款人保存,以交相关部门或人士登记、备案或存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有权签字人:

贷款人:信用社

有权签字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8: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h2>

放款人:

担保人:

借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共三页, 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各持一份。

放款人 : 借款人 :

担保人 :

年 月 日

篇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h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结息,欠息按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篇10:借款抵押合同书<\/h2>

借款人因经济困难,提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甲方借给乙方现金人民币 万元,借款期限二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及时清偿,否则按照本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借人。

2、乙方将其享有的完整产权、所有权的①位于汝州市 ;②位于 林权【汝林证字第 号】共同作为本次借款的抵押担保,以保证出借人债权的完整实现。

3、乙方承诺上述房产、林权证无瑕疵,无任何纠纷,权属乙方,无争议。

4、保证人承诺对甲方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及时归还,愿将上述房产、林权抵偿给甲方,若需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义务无条件配合。

6、本协议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书范文大全

篇11:借款抵押合同书<\/h2>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保证出借资金是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借款人保证本借款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小写):__________元;期限共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双方实际交接资金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支付:出借人将借款以转账形式提供给借款人,领取他项权证后交接全部借款。

第四条、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迟延违约责任

(1)如在借款到期时不能清偿全部本金,自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结欠本金的万分之六计算违约金,由借款人承担。

(2)借款人在还款时,若同时存在到期本金、违约金的,按以下顺序清偿:违约金、本金。

2、借款人如果违约,应承担甲方为事先债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抵押物被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查封、或出现担保法规定的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时,出借人无需另行通知,借款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提前到期,借款人应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否则,每日按结欠本金的万分之六计算违约金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

第六条、有关费用的支付: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

第七条、为了确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违约金、诉。

第九条、有抵押期间,该房地产由抵押人管理、抵押人应当维。

第十条、抵押人隐瞒的房地产存在共有、已设定他项权利、产。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不因借款条款的无效而无效。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向借款人送达相关书面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借款人确认本人有效送达地址为,邮寄至以上地址即为送达,邮件退回或拒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地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

│金额(大写)││用途││

├──────┼──────────┼───────────┼──────────┤

│种类││利率││

├──────┼──────────┴───────────┴──────────┤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赔偿金。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最新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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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正文内容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最高借款余额││用途│││(大写)││││├──────┼────────────┼───────────┼─────────┤│种类││利率││├──────┼────────────┴───────────┴─────────┤│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权,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权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间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30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当担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7.在抵押担保期间内,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人(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0.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0款规定行使抵押权。

11.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12.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3.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编号:

贷款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

鉴于贷款人与借款人将按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期间和最高贷款限额内发生贷款业务,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最高贷款限额

1.1最高贷款限额是贷款人核定给予借款人的,允许借款人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可周转使用的最高未清偿贷款余额。最高贷款限额仅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业务。同一借款人可与贷款人订立多个最高额借款合同,同时享有多个最高贷款限额,数个最高贷款限额及其相应的合同之间互相独立。同一借款人也可同时与贷款人订立最高额借款合同和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各合同互相独立,另有约定的除外。

1.2贷款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和人民币(大写) 的最高贷款限额内(除非按本合同其他约定作调整),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借款条件和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决定向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在上述约定的贷款发放期间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发放的每笔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以相应的借款借据(包括电子银行、网上银行借据及其附件,下同)记载为准,借款人对此无异议。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本条规定不影响贷款人采取第3.3条约定的解除合同或停止发放贷款等措施。

1.3本合同项下发放的贷款,其到期日不得超过第1.2条约定的贷款发放期间的截止日。

1.4双方约定,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对最高贷款限额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额度),贷款人增加或减少最高贷款限额无须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调整最高贷款限额的决定一经作出,随即生效。

1.5贷款人对最高贷款限额的调整只限于通过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通知借款人但

贷款人无义务必须通知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通知不及时、通知未达或无法通知等情形的,不影响最高贷款限额及其调整的有效性,贷款人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6因最高贷款限额减少,导致本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大于最高贷款限额时,借款人的实际债务以本合同项下的未清偿债务为准。

第二条 借贷事项

2.1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由本合同及每笔具体贷款业务的相应借款借据分别约定,且分别单独计算。

2.2贷款利息自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之日起按日计息。利率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逐笔贷款的贷款利率以发放时贷款人决定的利率为准。贷款人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随时调整贷款利率,并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贷款发放前,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相应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并执行新的贷款利率;但对于已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以相应的借款借据记载为准, 并仅在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时依照如下方式调整: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

(1)继续执行相应的借款借据记载的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2)按 (月/季)调整(每月/季的对应日调整,无对应日的,为该月/季最后一日),并按该次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利率在本款约定的期间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期间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为准)及相应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

(1)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为准)及相应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2)按 (月/季/年)调整,(即每月/季/年的对应日调整,无对应日的,为该月/季/年最后一日),并按该次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利率在本款约定的期间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期间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为准)及相应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3)继续执行相应借款借据记载的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4)每笔借款的贷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确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以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相应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于当日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分段计息; (5)其他:

2.4贷款的支付与提取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支付方式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及贷款人政策独立决定贷款支付方式。

2.4.2借款人同意,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情形下,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上的停留期间,借款人不得提取,并且在此期间如果该款项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等由借款人承担责任,与贷款人无关,借款人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2.4.3无论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一旦贷款资金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或委托划入借款人账户,即视作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提款成功,贷款人的放款义务履行完毕,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

2.4.4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当按贷款人要求提供与贷款用途有关的相应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及支付委托书等资料,贷款人表面审核同意后履行放款义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若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当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每三个月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使用情况报告,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应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资料以供贷款人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行使本合同3.3条约定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贷款人权利。

2.4.5在符合自主支付的情形下,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以自行选择到贷款人的柜台、

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使用网上银行或以其他贷款人同意的方式办理借款的提取手续。

的有关规定办理借款的提取,并对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或其他贷款人同意的方式办理的借款均予确认。

2.5贷款利息自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之日起按日计息。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方式以相应的借款借据记载为准。相应的还款方式及其具体情况如下:

2.5.1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的,应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为贷款实际发放日次月起的每月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月最后一日)。计算公式为:

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贷款月利率)

利率) 还款月数还款月数÷[(1+贷款月-1]

2.5.2采用按月等额本金还款的,应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增减。还本付息日为贷款实际发放日次月起的每月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月最后一日)。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贷本金=贷款本金÷还贷总期数

每月还贷利息=(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每月还贷本息额=每月还贷本金+每月还贷利息

2.5.3采用按月/季/年付息,并分期还本的,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第20日,付息日为结息日下一日历日,贷款本金分期归还。贷款本金的归还期数、每期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以借款借据附件为准;

2.5.4采用按月/季/年付息,到期还本付息的,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第20日,付息日结息日下一日历日,贷款到期归还本息,且利随本清;

2.5.5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2.5.6

2.6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卡/账号为 的还款账户,并于本合同或相应借款借据约定的每期还本付息日前在该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还本付息的款项,并授权贷款人从还款账户中扣划;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扣划。如果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化,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及时足额存入还本付息款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加收罚息,对借款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都由借款人自行承担,与贷款人无涉。

2.7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

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柜面办理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柜面办理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8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以清偿。贷款人扣划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划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人对上述款项的扣划无须借款人的存折、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贷款人对上述款项可以随时扣划。

2.9经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同时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其贷款期限在 月以上(含本数),借款人在贷款发放之日起 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金额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2.10年费

2.10.1贷款人有权根据第1.2条约定的最高贷款限额的 ‰向借款人收取年费,但年费最低不低于 元/年,若最高贷款限额调整的,则按照实际适用的最高贷款额度收取年费。

2.10.2年费按年收取。首次收费日为最高贷款限额的额度生效日(即本合同签订之日)或调整日,以后年度的收费日为首次收费日的对应日。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借款人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不足一年的,已经收取的年费均不予退还。

2.10.3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于收费日直接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账户中扣收年费。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3.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及相应借款借据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债权,并可按照第2.6条和第2.8条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扣划。

3.2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相关的真实、完整的资料,并有权了解借款人的健康、婚姻、家庭、工作、收入、财产等基本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机构和系统,查

询、打印、保存、使用借款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报告,并依此自主作出相关判断,决定是否采取第3.3条的各项措施。

3.3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降低或取消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最高贷款限额;(2)停止继续发放贷款;(3)宣布本合同项下所有贷款均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及费用,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4)直接按照第2.8条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5)要求追加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6)提前解除本合同;(7)向人民法院起诉,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资产保全措施。同时,贷款人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是否出现下述情形有完全独立的自主判断权。

(1)借款人健康、婚姻、家庭、工作、住所、收入、财产等发生重大变化,足以对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或增加贷款人催收负担的情形的;

(2)借款人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通过离婚或协议等方式将债务确定由其中一方承担的;

(3)借款人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

(4)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及相应借款借据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包括提前到期,包括贷款逾期后已归还的情形);

(5)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及相应借款借据约定使用借款的;

(6)借款人不履行与贷款人约定义务或法律法规规定义务或与任何第三人约定的义务的;

(7)借款人清偿贷款人债务之前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送、转移、转让、低价出售)资产,已经或可能对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或其在本合同项下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8)借款人涉及经济纠纷或诉讼;

(9)借款人由于涉嫌违法犯罪被拘留、被逮捕、被采取强制措施、被起诉、被判刑或被处以罚款或罚金的;

(10)借款人发生死亡(包括被宣告死亡)、失踪(包括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借款人变更国籍或迁往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

(11)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及相应借款借据约定任何一项义务或违反本合同及相应借款借据约定的任何条款和承诺,已经或可能对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或其在本合同项下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12)借款人发生上述事件之外,已经或可能对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或其在本合同项下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的;

(13)抵(质)押人以未取得产权或产权不清晰的财产做抵(质)押的,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办妥正式抵(质)押权登记手续的;

(14)抵押财产、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 已经或可能对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或其在本合同项下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15)本合同项下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抵(质)押物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16)在以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票或流通股票质押的情形下,出现如下一项或多项情况之日起三日内未归还债权人所认可的相应额度的授信敞口,或用债权人认可的质押物进行置换:1、授信安全度降到160%(含)以下(授信安全度=被质押股票市值/担保的授信敞口,被质押股票市值=该上市公司流通交易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在计算日前的30日均价、60日均价与120日均价中的低者。);2、被质押股票的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

3、被质押股票的上市公司被证券交易所非正常停牌或除牌;4、被质押股票的上市公司被证券交易所作特别处理的;5、被质押股票被查封、冻结或其它强制措施的。

3.4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及时做好贷款对帐工作。

3.5贷款人有权通过通信或通讯方式联系借款人,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及金融需求。

3.6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的方式,核查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一旦发现,不符合约定用途,贷款人有权采取本条第3.3款中的一项或多项措施。

3.7贷款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4.1有权按本合同及相应借款借据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但不得挤占、挪用。

4.2按本合同及相应借款借据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以及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并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贷款人有权按照第2.6条和第2.8条约定扣划。

4.3按照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应如实全面的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等资料,积极配合贷款人的支付管理、贷前调查和审查及贷后检查。

4.4借款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4.5借款人若发生死亡(包括被宣告死亡)、失踪(包括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应在继承财产、受遗赠财产或监护财产范围内优先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借据约定的还款义务。

4.6借款人若发生如健康、婚姻、家庭、工作、住所、收入、财产变化等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的,应于该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

4.7借款人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的,应于变更后5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

4.8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前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设定抵、质押担保,已经或可能对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或其在本合同项下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4.9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的联系工作,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及资信信息。

4.10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的贷款对帐工作。如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返回回执的,借款人应在收到贷款人对账单后3日内将回执寄交贷款人。

4.11借款人对贷款人向其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应立即签收并将回执交付贷款人或在签收后3日内将回执寄交贷款人。

4.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提存、担保等相关费用。

4.13借款人持有的本合同第2.6记载的银行卡或存折账号发生变更的,必须立即通知贷款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法放款、无法扣款等责任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条 担保

5.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由贷款人与担保人 另行签订,其编号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承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2因贷款人违约造成借款人损失的,贷款人应负责赔偿。赔偿范围仅限于借款人的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预期损失等。

6.3贷款到期(含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贷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将按实际逾期天数对逾期贷款按照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 之 (大写)罚息。

6.4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违约使用贷款之日起,就其违约使用的贷款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 之 (大写)的罚息。

6.5对借款人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计收复利。对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应付未付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对借款人贷款逾期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其应付未付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罚息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6.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发生调整时,罚息利率在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6.3条、6.4条约定的比例自动作相应调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

6.7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在实现债权过程中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8对借款人、担保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担保人收取本合同项下最高债权限额10%的违约金。

6.9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已经或可能对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或其在本合同项下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贷款人均有权采取第3.3条约定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

7.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贷款发放期间届满且本合同项下债务得以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7.2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

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合同更和解除本合同。

的其他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7.3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贷款

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

7.4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通过讼诉方式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通过讼诉方式解决的,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协商、提交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需履行,任何一方不得以解决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程序正在进行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9.2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或逃避贷款人的监督,或隐瞒与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情况等其他违法行为,贷款人有权依法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及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催收,或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同时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9.3除非借款人书面通知贷款人下述地址或通讯方式变更的,贷款人以下述地址发出的通知,在递交邮递三日后视为送达。以下述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即时送达。 借款人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9.4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并不构成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都不应参考其标题进行解释和理解,或以任何方式受到其标题的影响或限制。

9.5除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除非守约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对于违约方在任何时候对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约定、义务的违反或不履行,守约方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迟延采取行动或其他任何措施均不得被认为是守约方对其在本合同项

下所享有的任何权利的放弃。

9.6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公证要求的,应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明确赋予合同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同时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9.7因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贷款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贷款人有关规定办理。

9.8补充条款: 。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借款借据、借款人承诺、证明、声明及支付委托书等构成一个完整的借款合同,上述合同组成部分可采用包括纸制、电子方式以及贷款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订立。 第十二条 提示和声明 本合同文本已在贷款人网站公示,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尤其是粗体标识条款,并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同时借款人特别声明:对涉及其义务及对其不利的条款已经作了特别的注意,并确认接受。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署地: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1、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1)债权人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以划“√”的为准)

□ 人民币/外币贷款 □ 减免保证金开证 □ 出口打包放款

□ 商业汇票贴现 □ 进口押汇 □ 银行保函

□ 商业汇票承兑 □ 出口押汇 □ 账户透支

□ 其他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尚未受偿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保证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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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债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3、债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4、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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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一、甲方与乙方自愿签订此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二、甲方为借款人,其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乙方为贷款人,其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借款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元”)********元。



四、借款用途:(说明借款的具体用途)



五、借款期限:(说明借款的具体期限及还款方式)



六、担保方式:



1、甲方自愿以自有不动产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肆拾万整元(即********元)。



2、若甲方需要向其他方提供抵押担保,则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按顺序抵押,借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价值或最高额度限制。



七、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真实有效的担保物、担保确认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2)按期足额偿还本息,并承担借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税款等。



(3)因借款所引发的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其他由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核实并确认甲方提供的担保物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2)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借款。



(3)享有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



(4)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5)其他由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义务。



八、保密条款:



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就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商讨,并对此进行了必要的保密约定。在未经对方书面允许或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披露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约定。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之执行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有效协议。



以上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范文,希望能够对需要此类合同参考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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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 借款限额

1、出借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内,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2、上述期间仅指借款发放时间,不包括借款到期时间。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提款申请书》(附件一)为准。《提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放款方式

借款人授权出借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帐户或《提款申请书》中所记载的其他帐户: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借款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按借款本金的 %计算,在借款期限内不变(即实行固定利率)。

第四条 还款

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3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于违约。

2、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提款申请书》中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直接汇入在出借人的还款账户。出借人的账户名、账号或卡号、开户行如下: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提前还款及借款延期

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借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延期的,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当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由 公司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函,就相关保证事项予以明确。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借款人执 一 份,出借人执 一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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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 借款人为融资需求,向出借人申请贷款,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放款。



2. 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的贷款额度和要求,按时缴纳贷款利息和还款本金。



3. 借款人应保证出借人提供资金的用途真实合法,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4. 出借人有权扣收借款人每月应还款项,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本息。



5. 出借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金来源合法,未受到任何法律纠纷或争议。



6. 借款人应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如逾期未归还,出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追偿。



二、贷款额度与利率



1. 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贷款。



2.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年,年利率为___________%。



3. 利率的计算方法为:借款人从贷款日起至还款日止的利息总和,按月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4. 借款人应按时缴纳利息,如逾期未缴纳利息,出借人可以按逾期利率收取违约金。



5. 双方同意在贷款到期日前,按照协商达成的条件和期限续签合同。



三、担保措施



1. 借款人应以本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最高额抵押物,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2. 借款人同时应提供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等。



3. 借款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抵押品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或其他司法纠纷。



4. 出借人有权对所提供的抵押品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和抵押额度。



5.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有权对抵押品进行处置。



6. 抵押品的处置方式与处置结果应当通过公证或其他合法手段进行。



四、其他条款



1. 双方应保密本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和其他敏感信息,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透露。



2. 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责任由违反方自负。



3.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约定期限内有效。



4. 双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权利和义务。



5. 如双方出现矛盾或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相关主题范文,合同属于法律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慎重考虑,并在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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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一、合同背景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方式实现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的需求。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定义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将其所有或部分房地产、汽车、存款等合法财产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品,向贷款人借款的合法约定。



三、合同内容



1.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经济收入证明等。



2.借款人同意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作为借款人的还款保证金。



3.贷款人同意将借款发放给借款人,并根据合同规定,按照合同要求要求还款。



4.借款人同意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并保证还款时不迟延还款。



5.借款人不得将其已抵押担保的财产再次抵押、出售或者进行其他行为。如借款人违反上述规定,贷款人有权向法律机构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6.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撤销。



2.本合同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或者其他合法认证手段,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3.双方应当保持合同书面文本原件,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料。



4.如出现诉讼,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有效依据。



五、合同解除和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当向有关法律机构申请解除合同。



2.如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规定还款或违反合同规定行为,贷款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借款人违约赔偿。



3.如因贷款人原因,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影响借款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借款人有权向有关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六、合同条款



1.本合同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xx万元。



2.借款利率为xx%,借款期限为xx年/月/天。



3.担保物为借款人所有或部分房地产、汽车、存款等财产。



4.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每期还款金额为xx元。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若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调解;



3.如调解无效,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附件



1.身份证明



2.担保物证明



3.信用证明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在组成部分均应当被认为是本合同的整体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内容修改或补充,应当由双方在书面协议中达成一致后生效。



3.本合同原件由贷款人保存,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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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放款人)



为了解决甲方的融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大写)人民币,具体数额见本合同附件,作为最高额度。



二、借款利率、利息支付方式



1.借款利率:_______%,具体数额见本合同附件。



2.还款方式:本合同规定的利息按月付息,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清。



3.还款期限:_______(具体时间),以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准。



三、担保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财产为________。



2.担保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履行担保义务。



3.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在经过适当程序后,将该抵押物进行变卖,以偿还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甲方需自行承担。



四、借款用途



甲方应按照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用途为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金___%(按逾期天数计算,逾期天数不满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同时支付延期利息。



2.甲方未按约定使用借款,并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在经过相应的程序后要求甲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



四、保密条款



1.本合同涉及的资料和信息应予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泄露本合同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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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最高借款余额││用途│││(大写)││││├──────┼────────────┼───────────┼─────────┤│种类││利率││├──────┼────────────┴───────────┴─────────┤│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权,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权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间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30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当担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7.在抵押担保期间内,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人(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0.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0款规定行使抵押权。

11.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12.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3.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1、出借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 壹仟贰佰万 元整(小写) 12000000.00元 内,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2、上述期间仅指借款发放时间,不包括借款到期时间。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 ⬭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抵押权人)



鉴于,甲方由于自身资金短缺,需要借款用于经营和生活资金,现向乙方申请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用途



1.1 本合同中的借款总额为__________元,为最高额度,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__________年月日。



1.2 借款用途:甲方将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需等合法用途。



第二条 抵押物



2.1 甲方资产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存货以及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和贸易融资等,具体标的物详见附件。



2.2 抵押物权属清楚,并已经办妥抵押注销手续,保证没有质权、抵押权、留置权、保证权等其他权首先于本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任何权属纠纷,保证抵押物的完整性和不受损坏。若发生损坏,甲方应负全责。甲方应当保管抵押物,妥善保养、维修。



2.3 如抵押物或其权属发生争议,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 费用与利息



3.1 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产生的一切税费、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各项开支。



3.2 借款利率:_______%。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未按期还款,按照逾期天数收取逾期利率,逾期利率为(借款利率+_____%)。



3.3 甲方还款方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还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还款时,应承担逾期利息等一切责任。



4.2 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视为违约: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还款,并在借款逾期后5日内仍未还清的;



(2)虚假承诺或者虚假陈述;



(3)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3 对于甲方的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1)催收:乙方或其委托的催收人员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向甲方催收;



(2)罚款:按本合同规定计算并收取甲方违约金;



(3)先行权行使:乙方有权在借款到期前行使买回权,回收抵押物并根据实际价值扣除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欠款,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五条 合同终止



5.1 借款期满或一次性还清前,本合同不得以任何方式合同终止。



5.2 甲方如出现欺诈等不诚信行为,乙方可以及时终止本合同。



5.3 因故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说明情况,并报经乙方同意后设置新的还款期限,新的还款期限应当是可行的并且乙方认为继续延长还款期限不会产生过大的风险。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最高额度内视为不断生成债务和借款关系,可以逾期执行借款,不需签署新合同。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4 本合同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6.5 本合同所列明的各项条款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__乙方(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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