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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读后感(通用十四篇)

发表时间:2024-01-21

许三观读后感(通用十四篇)。

◍ 许三观读后感

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的故事。

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27章。一乐肝炎重病住院,为了就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在李血头拒绝买血时,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作者的描述从来不用华丽的词藻,朴实无华的词语,描绘出一幅幅动人的画面,看到此章都会动情泪目,悲叹世界的不公,哀叹主人公悲惨的命运。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平淡温和的叙事口吻,语言和故事都很贴切生活,也给人很沉重的悲伤。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反繁华彩的词汇。许三观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个简单的要求都要用命去博,在那个时代背景下,连做一件新衣服都是奢侈,读后感.每个月工厂发的新手套都带回家让许玉芬做衣服,一件精仿的上衣都要攒好长时间,他也从不戴新手套,旧手套都戴的烂得露手指也不舍的换。就这么艰苦的环境中,还遇上一乐生病,二乐生产队队长要来请吃饭,他都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活。

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不管你所面对的境遇有多么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

◍ 许三观读后感

(一)《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他柔美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物,一个真实而朴素的故事,深深地震撼和打动了读者的心,甚至让读者如我一样潸然泪下。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很搞笑,但我认为它属于人性低劣的时代。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没有人会听。许三观无视此前的怀疑,让一乐为遭受灾难的何小勇哭泣。在那一幕里,一乐和许三观在一个房间里,在另一个房间下面。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这就是父子关系。

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活中的苦难,并衡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一根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痛苦。他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对家庭负有一切责任。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

乡下人都很老了。如果城里的人是四五十岁,他们看起来像三十岁。当我再次见到耿龙时,方已经卖血毁了他的身体。根龙看起来很老。而且样子全变了。

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我读到这些时,我感到很好的心痛,伴随着淡淡的悲伤,我在想:

是时代的变迁导致了他们的悲剧,还是另有原因?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是,有些人通过卖血完成了救人的任务。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

这群人代表了中国的整个社会生活。这么多老百姓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挣扎。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担体现在一个家庭里,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明显!

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的最后一部分特别精彩。许三观想炒猪肝,但身边没钱。但当他到达医院时,沈赞洲说他的血只能卖给画家和漆漆家具。但对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困难的唯一途径。他卖血的无能让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能为这个家庭做任何事情了。

“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让我们震惊不已。然而,当他老了,下一代会怎么样?

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2) 许三观第一次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爷爷,认识了龙和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

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看到他们都在卖血。他身体不好。当他再次见到他们时,他看起来很老,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过很多次血。第一次是和儿媳结婚。第二次是赎别人留下的第三次,第四次每次他用卖血来解决问题,似乎陈已经没有办法了。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

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一些人知道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三)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为了一本书而想,很多感情和感觉,甚至有一种想哭的欲望。许三观一生卖过七次血,想卖一次血,但没有卖。卖血的过程反映了许三观的人生哲学。

同时,它也体现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丑陋、自私和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绿帽子,城里人说许三观的长子许一乐长得象何小勇。

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

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

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inspirational quotes 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

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

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

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

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

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

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

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 许三观读后感

(一)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幸福的结局。大多数普通人都想有也会有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写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一次次的困难面前,依靠卖血来克服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证明自己身体健康。事实上,他住在城里。城里没有这样的说法,也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如果他真的足够纯洁,让他相信这一点,他就不会向别人证明这一点,而是发自内心底去实践。

第一次卖血得钱第一次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娶了他喜欢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他直截了当地说他想和别人结婚。我不知道那个时代的男孩是不是那么大胆和直接。不管怎样,我认为这种方式并不过时。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没结果。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

第三次卖血来自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

一乐和二乐第五次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入队。看到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回到城里,许三观和许玉兰非常担心。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很快,二乐队生产队队长来到许三观家吃饭。当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为了善待生产队长,让二乐尽快回到城市,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只有一个月,医院规定两次卖血的时间间隔应该在三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确诊为肝炎,被紧急送往上海治疗。许三观向邻居借了有限的钱,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打算一路卖血筹款。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途四次卖血的情况。第三次,医院给他输血700毫升,因为他晕倒了。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液送回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的生活越来越好,就像许多中国人一样。一天,他突然想炒猪肝和米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想卖血吃猪肝喝米酒,但多年卖血的惯性让他卖血吃猪肝喝米酒。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活是卑微的,但不管他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他只想好好生活,希望他的家人好好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站得很高,已经尽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inspirational quotes 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读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很重,但却带着悲伤的笑声,因为语言仍然有幽默感,这使得故事有点轻喜剧。

许三观多次卖血,有时还非法经营血头。幸运的是,他身体健康,没有艾滋病。幸运的是,生活是公平和美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二)《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

前者充满辛辣的讽刺,后者则倾向于同情和爱。悲剧的意义延申到一种痛苦,痛苦延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卖血的结尾比较随意,第三次卖血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三次卖血外,其余八次都是生活逼迫,都是顽强抗争,为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改善饥荒年的生活,为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为爱一乐,为一乐最后的病四次。

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面对伦理、自然、社会、家庭等因素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许三观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他只能用自己得生命来赢得生存权,但他从未被打败过。

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是他家族的顶梁柱。他总是想着他的家庭。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

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三)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相比,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情况有多艰难。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爱!

◍ 许三观读后感

余华笔下的人物形象归根结底没有大的瑕疵,总是能让人找到人性的善良之处。“用善良做心的底色”是我对其人物形象的评价。以一乐和许三观的父子之情为例。许一乐也是一个可怜孩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在婚前意外有的孩子,许三观不是一乐的亲生父亲,但他带给了一乐无法代替的爱。

书中描写到饥荒年代,许三观用刚卖完血的钱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顿“好的”,可是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一乐一直是他的心结,许三观不想替别人白养儿子,于是就给一乐五角钱去买个红薯吃然后回家,自己带着二乐、三乐和许玉兰去吃面。也是这件事伤了一乐的心,他跑去何小勇家让他认自己,可是招来的确是谩骂和打。彻底无家可归的一乐就这样漫无目的的离家越走越远。随着天色的渐暗,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出去寻找一乐,刚开始很生气的许三观骂一乐让家人担心,可随后便带一乐去吃面,一改原先的态度,而是温柔地说“吃吧”。这里让我看到了家庭的温情,造成错误的不是孩子,他是无辜的,没有哪个孩子是不渴望爱的,许三观将一乐当成亲身儿子来养,我认为这已经是最大的善良了。后来一乐患上肺病,许三观也是一次又一次冒着生命危险到处卖血和借钱救治一乐。

每到一个地方就靠卖血带来的仅三十五元钱,一心只为一乐,甚至一次是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但是他也不放弃,真的是以命换命。多么糟糕的时代啊,小人物在逆境下迸发出的求生的力量,对希望的执念让人心酸与心碎。好在最后的结局是好的。在出现大是大非的关键环节,让我还是看到了人性里那最美的一面。小人物在大时代背景下,个人的无力,逐渐变为群体相互取暖的姿态,不禁再次感叹生命的伟大。

书中还有很多情节让人感动,我不再列举,毕竟只有读了书才能真正体会到作者的情真意切。再此,用我最喜欢的书中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有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 许三观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当代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近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这部小说以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为主线,描述了一个人在困顿中寻找尊严与希望的故事。作者通过对许三观的刻画,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生存状态的残酷现实,展现了作者对人性的思考与关注。读后让我深受触动,产生了深刻的思考。



小说开始,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农民工,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他通过劳作挣点微薄的收入来维持生计,然而随着生活成本的上升以及医疗费用的压力,许三观发现自己的工资始终无法满足生活的需求,他决定试着卖掉自己的血液来解决经济困境。小说中对于“卖血”的描写充满了生动的细节,让人仿佛看到了当时卫生条件恶劣的血站和各种卖血者刻骨铭心的苦楚。



通过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作者深刻地表达了对社会中底层人民的关怀和爱护。小说中的许三观以及其他一些卖血者,他们身体的疲惫和困境,无不展现了社会阶层的不平等以及贫富差距。在小说中,作者透过许三观的眼睛,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面对生活压力时的无奈与挣扎,以及他们寻找希望和尊严的艰难过程。



许三观并不满足于长期的卖血生活,他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小说中,作者通过许三观的奋斗和意志力,展现了一个普通人通过不懈努力可以实现自我价值与人生价值的可能性。他不满于自己的现状,积极努力地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在变卖一切财产的情况下进入了高等学府。这段经历让我深受鼓舞,感叹人的力量和智慧是如此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所揭示的不仅仅是社会的残酷现实和个体的奋斗历程,更是对人性的深刻思考和探索。在人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面临着各种不同的困境和压力,我们要学会像许三观一样,怀揣希望,坚持不懈地努力,寻找创造改变的机会。同时,作者也通过描写卖血过程中一些不法机构和官员的欺骗行为,对社会道德的缺失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使我对社会的现状更加警醒。



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深深地意识到了人性的伟大和弱点。借助于许三观这个形象化的诠释,作者成功地展现了一个社会底层人民的人生历程和内心想法。小说鼓励了人们不论面对多大的困难与挑战,都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努力奋斗。



总之,《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真实而动人的小说,通过对许三观这个普通人的叙述,展示了一个奋斗者的心路历程,展现了对社会底层人民的关注和对人性的思考。这部作品让我深受鼓舞,引发了对于社会现实和人性的思考,相信它会对广大读者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启发。

◍ 许三观读后感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 许三观读后感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11次,接连开启了他长寿的救赎之路。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卖血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平凡而勤劳。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他觉得身边的人,圈子里的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 许三观读后感

《许三观买血记》是中国作家余华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此书以武汉城市中心的一个小胡同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为了生活所做出的种种牺牲和勇气。


故事的开端是许三观为了给妻子生孩子筹集医疗费用,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卖血的机会。作为一个市井小民,许三观不得不在人情世故、道德和生存之间进行选择。他踏遍街头巷尾,与社会底层人士打交道,也与知识分子接触,通过卖血为生活谋得一份微薄的收入。小说以幽默、夸张的笔调表现了许三观的城市奇遇。他被伪钞冒了领导人的祸,被重金惦记,拍卖自己的牙作为影迷收藏品,甚至卖血时被培养人类器官的黑市预科生纠缠等等。小说的情节扭曲又离奇,让读者不禁为许三观的坎坷命运捏了一把汗。


通过主人公的遭遇,作者不仅揭示了社会底层人士的艰辛生活和无奈,也反思了社会现象和人性的面貌。这个社会拖累了人们的梦想,让他们在碾压中艰难求生。在主人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对生活的热爱。


作为一个普通的城市底层劳动者,许三观在无尽的困境面前并没有放弃。他不畏艰辛,不停歇地奔波于城市的街头巷尾,找寻生活的希望。他没有被生活的艰难击垮,也没有对现实怨天尤人,而是用平凡的生活诠释了坚韧与勇气。他是一个真正的普通人的代表,带给这个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角落温暖和希望。


在《许三观买血记》中,余华以幽默和夸张的手法讲述了许三观的故事。这种写作风格不仅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也使得读者更容易被故事所吸引。通过许三观的经历,读者可以看到这个社会的残酷与不公,但也更能感受到人性中的温情和对生活的热爱。伴随着许三观看似荒诞的遭遇,读者不禁会对现实中的社会失望,但也能在这个故事中找到对未来的希望。


《许三观买血记》是一部通过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以一个市井小民的经历揭示社会本质的作品。通过许三观为了生活所做出的牺牲和勇气,这部小说唤醒了人们对社会底层劳动者的关注,让我们更加了解那些默默奋斗在城市角落的普通人。阅读本书,读者不禁会被主人公的勇气和坚韧所打动,而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

◍ 许三观读后感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 许三观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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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幸福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天,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细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人公许三观的顽强和对命运的反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一位60多岁的同事说,这样的书是在欺骗孩子。据他说,解放初期,管理如此严格,怎么会有人卖血。关于**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

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一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和拼搏精神。正如哈利波特并不真的存在,大侠郭靖也是。**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老实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一些理解和思考,我将与你分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液是人类生命和新陈代谢的基础。怎么能交易呢?

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钱,但卖血有很多悲剧。正如许三观所说,卖血前,必须喝8碗水。卖了血,就不能和老婆喝酒了。

这说明,血液是人类的力量,不容易被带出去**。但说到卖血,城里人和乡下人有不同的看法。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不足、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结实、是条汉子。

因此,这说明卖血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任何想卖血的人也不能。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一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是当我得知献血的事时,我把地下血库当成了贬义词。

现在,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可能不明白卖血的真实故事,卖血的艰辛,卖血的困难。比如,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足个人欲望的,比如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

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3、 一路卖血救孩子,给了家里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现在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活在新时代,生活在时间的纵轴上,靠卖血**主角的距离。但,家里宽裕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

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批评了一通,现在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

而且,我的父母是在饥饿和贫穷中长大的。他们受到家人的照顾,努力学习,这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每次我谈起我对红薯的爱,妈妈都说他们这一代人最累的大概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

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幸福,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后,我想对发现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幸福,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

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容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 许三观读后感

说实话,许三观这本书,我是在一种奇怪的感觉的陪伴下读完的。各种四肢无力,头部有点头晕的心理反应很奇怪。只要到卖血的情节,它就会来的十分强烈。

我很难想象抽血的痛苦,因为我没有献血,而且我似乎也没有达到法定献血年龄。虽然书中没有直接描写抽血,但场景自然会出现。我想知道许三观卖血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还是黄酒和猪肝?

不管怎样,他想的一定是给他带来的血,而不是他牺牲的血。

他是绝对不知道卖血是会使身体“败掉的”。因为在他的认为里,血是“卖不光”的,他的身体就是一颗“摇钱树”。

虽然奇怪的心理感觉和繁重的学校作业让我几次三番,几次三番的想让我停止阅读这本书,但我还是用两节自***时间把《许三观卖血记》给读完了。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里文字有一股神奇的吸引力,大量使用人名来代替代词,有一种亲切而又戏谑的效果。通篇的对话或是独白有几分戏剧色彩,但来得更传神。

余华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他不需要面部表情和心理描述。他能从对话中猜出。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一段关于一乐越来越像何小勇许三观做了乌龟的情节,用了三个大的排比段,都是街坊邻里的流言蜚语,三段都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吗?”作结。形象的体现了许三观当时的忧虑与焦躁,更有一种想知道但别人肯定不会跟他说,自己纳闷的怀疑与猜忌。

◍ 许三观读后感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的姿态。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

《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 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是九十年代以后余华转型的力作,借助这部“卖”的故事,他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得到隐喻式的表达。余华用原初的形式,原初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原初的生命故事。这个故事干瘦到质朴,质朴到雄浑,仿佛一首从洪荒绵延到当下,又从这里飘荡向远方的歌。余华也说过,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 许三观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想要活下去的挣扎,应该很痛苦吧!很薄的一本书,内容和书名一样。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描述了许三观的几次卖血经历,先是被同村的人科普了卖血,赚到钱之后娶妻生子,之后靠卖血度过了几次难关,还债、度过饥荒岁月、请生产队长吃饭、给一乐治病。最后生活终于好了起来,不再需要卖血,却渴望之前卖血之后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被血头拒绝之后精神有点错乱。

开始是被人介绍卖血,到目睹那两个人死去,惜命,到向其他人介绍卖血。有一种侥幸逃脱的成分在里面。看的时候,想到这本书其实很适合作为中学必读书目,可以衍生出很多问题,比如,许三观卖了几次血?理由分别是什么?心理状态有什么不同?赏析李血头这一形象等等。(跑题了跑题了,单纯觉得很适合而已)

卖血养家其实是很沉重的事情,深挖到混乱黑暗的年代,民不聊生的生活,但是基调还是有很多欢快的部分,在嬉笑怒骂中,生活向前推进。

许三观应该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吧,有苟且有凛然,有冷血有温情。

很神奇的一个地方是,很多个气急败坏的场景被平静自如地表现出来。设身处地觉得会大喊大叫地崩溃,但是叙述很平静,隐隐约约有种讽刺的味道。

有很多值得回味的细节,像是语文阅读理解那种。结局也算是happyending(不太敢肯定,许三观精神崩溃了,但是就生活质量来说脱离贫苦)有点出人意料。

◍ 许三观读后感

对于卖血我的最初印象来自一则社会新闻:父母没办法供小孩读书,悄悄卖血赚钱。那时候我才知道竟有这种赚钱的方法。许三观卖血记主要写他是通过卖血来解决人生遇到的一次次困难。

我们都知道献血一般是正规医院去采血而且有控制血量。但是卖血是被国家禁止的,你想卖血只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但是卫生条件就不能保证。所以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卖血的人抽完血后因血液减少过多会感到乏力一般需要休息3个多月才能慢慢恢复。卖血不仅有感染疾病的危险还会严重损害健康。有人会说了这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许三观有一份在城里丝厂送茧的工作,但这点工资并不能娶到老婆也不能吃一顿好饭。卖血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有多可怕。贫穷意味着吃不饱,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能喝2次稀饭,为了保存力气吃完饭得马上回床上躺着。贫穷让人变得麻木,有一次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为了改善家庭伙食,特意在稀饭里面加了糖,她问孩子今天的稀饭有什么不一样,孩子们只摇摇头。她只能苦笑着说,吃苦多了就忘记了什么是甜,吃到甜的东西想不起来那个叫做糖。贫穷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比如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许三多的孩子一乐得了肝炎,因为没钱治病他只能一路卖血去上海。因为卖血次数太多差点丢掉性命。

但可贵的是贫穷的生活并未将许三多击倒,卖血给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更能体会这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维持生计的温情。吃不饱饭的时候,许三多用嘴做饭给孩子们,他想象着怎么做爆炒猪肝,怎么做清炖鲫鱼。他告诉自己的孩子人要有良心。所以他一直养着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重病了也是他让一乐给他招魂。许玉兰在文革被批斗成妓女,被剃头,许三观也没有嫌弃她,天天给她送饭。

中国传统思想佛家思想就说过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我们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贫穷不可怕,人生的苦难也不可怕。最怕的是对人生失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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