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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范文|《三剑客》读后感(锦集11篇)

发表时间:2017-04-20

《三剑客》读后感(锦集11篇)。

⬒ 《三剑客》读后感 ⬒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 《三剑客》读后感 ⬒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 《三剑客》读后感 ⬒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习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这本书太好看了!

⬒ 《三剑客》读后感 ⬒

新学期,于伟和罗围海,还有程万这学校里著名的足球三剑客,又分在了同一个班:五年五班。

到了教室,他们三个正海阔天空地聊欧洲联赛,拜仁慕尼黑,切尔西,纽卡斯尔,一堆队名,一堆新闻。

忽然,不知是谁,大叫一声:“老师来了!”三人连忙坐下。然而,来的不是以前的顾老师,而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男老师,他做了一个简单的开场白说自己姓罗,叫罗威卫,今年二十一岁。

三剑客都在想:哇,好土的开场白!

然而,罗老师随后说出了一句惊人之语:“我酷爱足球!”

全班惊得只会说两个字了:“真的?”

“当然!而且我还是你们新学期的班主任。”

“哇,爽!”三剑客同时说道。

“我教的是语文。”

全班都窃窃私语:“他那么年轻,能教好语文吗?”

开学没多久,一条新闻在班里传开了:班上的男生自发地组织了一场足球赛。这本没有什么奇怪,但这一场比赛是对一班的!五年级足球最强的班级!

到了下午,五班和一班这两个班如约在球场上见面了。这场比赛是七人制,双方都全班出动。一班为的是保住自己的五年级的头把交椅,五班是为了坐上五年级的第一位置。

双方摆好阵后,开始了比赛。

一开场,罗围海和于伟来了个漂亮的二过一配合,但在禁区被解围,一班发动了快速反击,幸好被五班的守门员扑出去了。

双方你来我往,一会儿抽射,一会儿吊射,不过都无功而返。

忽然,罗围海想出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打防守反击战术。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于伟和程万,得到了同意。

于是,五年五班打起了防守反击战术。五年一班不知是计,连后卫也冲了上来助攻。对方开出角球,被守门员接住,大脚开到中场。于伟停球,顺势带球过了两个人,传给罗围海。罗围海晃过守门员,把球轻轻一推射进了龙门。

于伟,罗围海和程万拥抱在一起,庆祝这个来之不易的进球。

第二天,罗老师对昨天参加比赛的所有同学给予了表扬。他说:“昨天大家表现很好,让别人知道了有一个班,他们很团结!”

⬒ 《三剑客》读后感 ⬒

每天,有三位“剑客”和我一起上学、放学,它们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有了它们,我的学习充满鲜亮的色彩。它们就是我的“彩笔三剑客”:蓝彩笔、红彩笔、黑彩笔。

它们不仅能写很多字,还能画很多画。

我的蓝笔长相很奇特,笔盖儿就像一节火车厢,我写字的时候,它就呜呜地跟随着我的手从左开到右,从右开到左。刷刷刷,一会儿工夫,我就用它写了一页字。

我的红笔,是我批作业的专用笔。当有作业写错了,就该我的“红剑客”出场了。它红衣鲜明,提醒我哪里错了,以后要注意。正是在它的监督下,我的错题越来越少。

我很喜欢画画,所以黑笔是我最喜欢的剑客。它虽然模样有点黑,不怎么好看,但是描边的时候没有它可不行。当我用铅笔画完画,我便用它勾勒出粗线条,画马上就明朗了许多。

在我的学习生话中,因为有了“彩笔三剑客”的帮助,我的成绩一天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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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是一部法国经典的小说,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大仲马。小说中,三个忠诚的好友阿拉米斯、阿多斯和达达尼昂一起历经千辛万苦,为了维护正义和荣誉而奋斗。这部小说引人入胜,读后可以让我们品味到真正的友谊和勇气,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首先,三位主人公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阿拉米斯是一个睿智且充满智慧的人,他可以解决无数问题。阿多斯是一个非常强壮和勇敢的人,他在战场上有着出色的表现。达达尼昂是一个非常聪明、悲天悯人的人,他的言语能打动人心。这三个人之间的友谊是如此深厚,他们可以放下任何东西来帮助对方,这种信任和忠诚让人动容。



其次,这本小说中的情节非常有趣,让人倍感惊喜。小说中,三个好友帮助英国女王安妮过起了安定幸福的生活,但是一名狡猾的敌人已经盯上了他们。在一系列的战斗和推理之后,三个好友展现出他们的才智和勇气,最终成功挫败了敌人的计划。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维护正义和荣誉的路上,有时候不得不冒着危险,我们必须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保持我们内心的坚强。



最后,这本书中的语言非常优美,阅读过程中让人感到愉悦。每一个角色都有着自己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他们。此外,书中的场景描写十分细腻,可以让读者完全沉浸在小说的情节当中。这样细腻的描写加上优美的语言,让整个故事读起来非常生动。



总而言之,《三剑客》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小说。通过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真正的友谊、勇气和信仰。这个故事不仅深刻地阐述了这些价值,而且还十分有趣和引人入胜。无论是在情节还是人物的描写方面,都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小说。

⬒ 《三剑客》读后感 ⬒

从前,有一位魔法师,他因为一不小心把材料放错,就做出了三只很奇怪的动物,魔法师自己也被吓跑了。

一天,魔法师在森林里散步。忽然,他看见树上有一个香蕉在动,仔细一看,原来就是自己做出来的那只香蕉蛇。只见它向树下的一只兔子扑了过去,咬死了兔子。魔法师很害怕,赶紧逃跑了。

走着走着,他又看到了一株小麦在跳,走近一看,这不是在自己吃饭的时候,一不小心把米掉进做鼠机而做出的大米鼠吗?别看它小,它能把比自己大十倍的虫撕成碎块。

又走了一会儿,他又看到了自己做出来的西瓜猪,只见它在西瓜地里跑来跑去,边吃西瓜,边把西瓜里踩得一作文塌糊涂。

魔法师看到了这三只由于自己的过错而制造出来的动物,心里是又害怕又担心。它害怕这三个动物会伤害他,同时又担心从此森林里就不能宁静了。于是他绞尽脑汁,想出了一条妙计,终于抓住了这三只做乱的动物。为了不让他们破坏森林,魔法师想了三天三夜,终于制造出了一种变异药。魔法师迫不及待地给他们吃了进去,只见金光一闪,动物们转了几圈,他们神奇般地变得善良、可爱、温顺了,还拥有了神奇的魔法。

从此,三只动物在森林里专门打道不平,拔刀相助。整个森林沉浸在一片宁静安详的环境里,动物们都非常快乐,同时也非常爱戴他们,把他们称为神奇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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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可乐学校里,不管是哪位仁兄,听到了三剑客,这3个字,跑得,那是相当的快!就连一校之长也不愿碰到这三个家伙。

倒不是因为这所谓的三剑客长得多么吓人,有多么调皮,而是因为,这三剑客是3个超爱整人的疯丫头安小静,安小安和安小宁。

没有说的那么恐怖吧?NO,虽然知道三剑客有真名的人不多,但被三剑客整过的人却很多。满小缺就是第一个被整的人,也是打红这三剑客名声的人(应该够光荣吧!)。

满小缺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长得也好,挺壮,可是他偏爱欺负低年级学生。这不,看到一位估摸着是三年级的学生拿着一盒满满的玻璃弹珠,手又痒痒了,一个步子跨上去,只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手里那盒弹珠子就长翅膀飞了。小男孩哭了,可是也没看清来人,只好作罢。而在他旁边,有六只眼睛却在暗中闪着精光,她们可知道那满小缺就是她们班上令老师头痛不已的调皮王。

呵呵!好戏要登场了。次日中午,三人小心翼翼地在老师办公室里放了一条可爱的小青虫和无意落下的弹珠。

真正的好戏往往在尖叫声中开始。这不,办公室的张老师尖叫了起来有虫!她是全校最怕虫子的老师。一条可爱的浑身长刺的小青虫在别的老师眼里不算什么,可对她来说,这比踩着地雷更恐怖。于是,咚的一下,晕了。

全体老师在办公室中希望找到蛛丝马迹。于是这颗小弹珠就成了本案最有利的物证。因为张老师的办公室,是在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是高年级地盘,而高年级是不被允许带弹珠的,所以呢,要查,简直易如反掌。

目标最后定格在满小缺身上。此时满小缺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百口莫辩,简直是有千百张嘴也说不清,总不能说出弹珠是自己抢来的吧,那就罪加一等了。

终于结束了。经过三小时审讯,他终于解放了。满小缺真想找块豆腐撞死。悔死他了。拿书包时,一张纸飘了出来,拿起来一看,写着:

满小缺同学:

你还好吗?被骂的滋味不错吧!抢别人东西可不好!

祝你能够改过自新。

署名:三剑客

满小缺这下可完全呆了,他心里可不怨,只想着怎么去拜师学艺。

至于你说为什么这三丫头叫三剑客?呵呵,只是因为当时她们迷上一本叫《三剑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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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情妇,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情妇去死,为了自己的情妇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情妇。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得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情妇,可能是这个原因。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上脑际,便轻轻地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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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村庄里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名叫歌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客。于是,她每天都在家里坚持练习剑术。练剑时,她经常为自己加油鼓劲:准备,稻草人先生!你一定打不过我,因为我是一名剑客。有时她挥舞着随手拿来的扫帚当作道具,坚持不懈地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歌琳女孩长大了。有一天,她带上一只叫咪特的猫咪宠物和一匹曾跟随她父亲一起保卫王国的马亚历山大,并带着她妈妈的信,到巴黎找她爸爸的好朋友著名的剑客卓费先生学剑术。可由于她的经验不足,遭到了拒绝,她很伤心。可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坚信父亲说过的话:就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就能让梦想成真。不久,她进宫成了宫女,她发现了其他三个宫女也有这个梦想,她们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后来在宫廷政变中她们成功地救出了王子,成为了王子的保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认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了不起的剑客。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空想是没有用的,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有等量的回报!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最后,不能半途而废。一个有梦想、有实践的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难道不是吗?是啊,即使所有人反对,也要追求你的梦想,这就是真正的勇气!以后我要勤奋学习,像歌琳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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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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