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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合集十五篇)

发表时间:2018-10-23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合集十五篇)。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xx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xx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4、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3项)(1)土地登记费(2)房屋登记费(3)住房交易手续费(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5)国内植物检疫费(6)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7)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8)渔业自愿增殖保护费(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10)计量收费(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11)环境监测服务费(12)森林植物检疫费(13)林权证工本费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项目(1)教育附加费(2)地方教育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4)水利建设基金(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取消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1)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中的出租车营运许可涉及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 (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含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及岸线安全使用许可涉及的涉水工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报告收费 (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新办、换证)涉及的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认定涉及的审计报告收费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存在问题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xx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下一步,我镇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文明执法工作纳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镇重要议事日程,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力打造开发区良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xx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xx市水土保持条例》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县矿山、企业、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我中心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xx号)、《xx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xx〕xx号)的文件标准征收,现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我中心对xx县6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全年收费金额62.87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集中专户。20xx年我中心对xx县3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全年收费金额24.25万元。其中上缴财政局集中专户8.28万元,上缴税务局15.97万元。

二、存在问题,近年来由于我县大部分企业关停、资金短缺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补偿费。

三、下一步工作,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增强生产建设项目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针对分局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清晰,按照开票要求

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全面排查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xx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业务骨干认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成效

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稳妥有序做好自查自纠,市交通局联合市发改委制定了《xx市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明确三个阶段任务,要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及不足,切实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成立xx市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筹推进整治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涉企违规收费的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督促交流,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二、广泛宣传引导,多措并举推进,全方位多渠道积极宣传涉企优惠政策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政策、增强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发挥xxxxx政务服务便民热线、xxxx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各单位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主动上门、主动服务,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真正的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三、通过外围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做好问题摸排工作

问题摸排做到双覆盖,排查范围覆盖交通物流领域相关收费主体,排查内容涵盖收费管理各项要求,真正做到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全覆盖、无遗漏。市运输局各领域牵头部门主动下沉到企业、下沉到各县区,联合各县区排查人员全面做好问题摸排,建立台账,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四、全面找准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从自查自纠情况看,市交通局各单位严格按照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落实各项涉企收费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从严从实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真正践行省委提出的“一改两为五做到”,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进卫生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及廊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价格管理和收费工作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

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

目前我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严格按照河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也没有出现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或现象。

三、规范医药价格公示。

我院按照规定将主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以及主要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通过门诊大楼一楼候诊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方便群众知晓各种情况。

四、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我院销售的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基本药物目录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无价外加价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

五、我院不自制药品、制剂,不设血制品医疗服务项目,不设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度

我院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按照统一的《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格式》格式,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

七、规范医院内部价格管理。

我院制订了收、退费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内容价格管理工作制度,且建立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分别在门诊楼一楼候诊厅和住院部一楼设立了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每个星期查看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内容,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做到有拆必查,有责必究,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xx〕xx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各级价检部门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206个,查处价格违规案件72起,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金额7907.57万元。目前,绝大多数涉案部门都在加紧整改,涉及金额4417.3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针对当前涉企收费的隐蔽性和间接性,我省统一思想、精准发力、协调推进,多方面探索新路子、创建新模式,全面推进、统筹兼顾、攻坚克难、有的放矢,保障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的总体要求,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深刻领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精神,增强看齐意识,履职尽责,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涉企收费单位全面检查做到查深、查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检查作为规范涉企收费秩序,落实涉企收费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措施,作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重要保障。

(二)超前谋划,深入调研。一是先行一步。早在国家部署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之前,我省根据国家年度检查工作要点出台了《xx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通知》,要求各市有条不紊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筹安排检查任务。二是摸底排查。省局分管领导带队,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开展涉企收费前期调研,暗访部分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深入了解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向各省直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发函50多份,开展广泛的摸底排查,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三是制定方案。在摸排的基础上,结合新闻媒体、xxxxx价格监管平台等多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并对照我省涉企收费清单及《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对省直单位的检查方案和市级督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限、范围和重点,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开展检查工作,细化各阶段检查任务,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方法,精准发力。此次检查的重点涉及新领域,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和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等,需要熟练掌握政策,深入了解被查单位的审批权力及其机构职能。为此,我们从四个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引领示范。在各市尚未全面铺开检查之前,按照省局持证人员全体上阵、分管领导带队定时进点的方案要求,省局各检查组先试先行,于6月初全部完成进点,掌握第一手资料。既对各市的检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又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市检查工作。

二是以查代训。检查任务部署后,省局从全省价检人才库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直接参加省直检查,历时30多天的集中检查,达到了“学中查,查中学”的效果,为其后各地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

三是定期汇报。建立检查专用微信群,及时沟通检查情况,互通有无,每周汇报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举办碰头会,汇总检查成果,分享检查经验,解决疑难问题。

四是函告反馈。调查结束,形成初步意见后,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执法必备程序中增加了反馈问题的环节,向被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充分听取对方的陈述,相互交换意见,达到了有效沟通的效果,促使被查单位认识错误,积极整改,提高了涉企收费检查的震慑力。

(四)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举办由省、市、县三级价格检查骨干140余人参加的政策培训会,邀请政策制定处室的同志解读最新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同时结合省直检查取得的初步成果,进行案例分析,为全省开展的专项检查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督促指导,巩固成果。xx月初,正值各市检查已全面展开之际,为保证检查进度和效果,省局集中两周时间,由分管领导带队奔赴各地,对市、县两级的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层层落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了检查工作的联动性。

此外,我省积极做好涉企收费检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发布涉企收费检查专题简报,通过“xx价格监管”微信群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向全省200余家行业协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涉企收费整体呈现收费项目不断减少,行为日趋规范,标准不断降低,收费总额不断下降的良好态势。但违规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企业。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x办发〔20xx〕xx号),规定“行政审批的技术性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规定,将一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评审、评价等费用尚未列入工作经费预算,而转嫁由企业支付。

(二)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根据有关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检查发现,有关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建设的用于监管、服务的各种网络电子平台,存在由委托运行维护的第三方向企业收取维护费、电子秘钥认证等费用问题。

(三)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乱收费。此类问题多集中在违规培训、评比达标表彰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收费等方面。

(四)收取与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关的中介服务费。主要表现在一些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其中多数是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与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全靠收费收入维持运转。

(五)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以经费保障不到位为由,仍然依据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收取相关经营服务性费用。

此外,通过检查还发现有的单位收费公示未更新,个别协会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现象。

目前,检查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我省将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归纳整理,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各地检查的案件由当地按照价格处罚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检查过程来看,此次涉企收费检查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全省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已进入处理和全面总结的关键时期,我省接下来将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一)依法处理结案。一是加快案件的审理、结案进度。及时召开案审会,集体研究处理方案,坚决讲政治、讲原则,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统一尺度、违规必究,增强价格监督检查的威慑力。二是抓紧进行检查总结。按照国家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检查成果,形成工作经验,加以推广应用。三是加快规范整改进度。针对问题类型,提出近期和中远期分别集中解决的对策、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查指导。督查省直单位违规收费行为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拧紧违规收费的阀门,达到检查一个部门,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重视市县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实行点对点的督查工作,推动各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高效开展,确保共性案件的处理遵循“全省一条线”。

(三)适时重点抽查。适时对各地市县检查工作开展实地抽查,督促各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彻底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涉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四)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xxxxx价格监管平台作用,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身边的收费问题进行政策咨询或投诉举报,按照有举报必查的要求,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创新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应该改变以往“价格执法靠经济制裁打天下”的传统理念,综合运用提醒、告诫、劝阻、警示、整改、查处等方法,以教育、规范和整改为主要处理方法,实现检查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

(二)加强收费政策动态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严重滞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开展研究,决定是否保留或调整。加强对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项目的全面清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增强收费政策的时效性。

(三)联合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检查发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会费、分成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多为民政部门出台的文件政策所规制的,价格主管部门单方面处罚未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建议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专项检查,解决因处罚主体交叉造成的协调工作内耗问题,达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整合电子政务平台各类数字证书。建议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建设的电子政务平台的统一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推进各类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整合,尤其要整合各类数字证书身份验证数据,应用“大数据”时代的科技成果,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认证系统,实现各部门间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市财综〔20xx〕620号)文件要求,我局庚即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开展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三项。

(一)排污费征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际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委2003年2月28日第31号令)、《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及《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发改价格[20xx]20xx号)的规定,实行“环保开票、银行入库、财政统管”的征收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按照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排污系数,按月对排污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定,再按征收标准确定排污费金额后按月或按季进行征收。

在排污费征收工作中,20xx年,全市排污申报企业共331户,征收排污费2085.51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征收1166万元,建噪费924.5万元。市本级共征收排污费708.58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征收133.8万元,建噪费574.78万元。同时,扎实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通过调阅排污征收档案、核查企业产量、能耗情况方式,重点对前锋区20xx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了稽查。共稽查前锋工业园区企业40家,稽查金额570653.79元。20xx年1-5月,全市共核定征收排污费1748.46万元。

(二)环境监测服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xx〕6号)规定,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对外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时,可按《四川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xx〕1143号)文件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含环境辐射监测机构,下同)受建设单位自愿委托,承担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调查)评估的结论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以上涉企收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收费标准执行,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没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更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二、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一)环境监测服务费。自20xx年1月1日起,市我局对环境监测收费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规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对不符合免征范围的其他企业或单位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6号文件及收费标准执行。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由于上级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暂未制定新的收费政策,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川发改价格〔20xx〕1143号文件及收费标准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市物价局: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104号),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按照《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省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根据《xxx省财政厅、x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要求,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及时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及时将x财综〔20xx〕3号文转发到全县所有单位,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清理,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形成报告,报xxx县财政局综合股、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已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及时将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转发到全县所有单位,要求必须按政策执行。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表以及平时组织开展的检查情况,我县未发现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时限不按标准执行政策等问题。

(二)对省实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公开落实情况

xxx县财政局及时以《xxx县财政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公布xxx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和《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x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x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文件对全县所有的单位进行了转发,并在xxx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中进行了公示。

(三)检查的单位

xxx县财政局会同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xxx省xx食品有限公司、xxxx酒业有限公司、xxxx科技有限公司、xxx县化工总厂、xxx县xx粮站、xxx县xx粮站、xxx县林业局、xxx县水务局、xxx县农业局、xxx县公安局、xxx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进行了涉企收费检查以及收费公示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执收单位对收费目录清单公开不规范

主要体现在部分执收部门只在收费场所进行了公示,未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整改措施

县财政局将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到各执收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同时要求各单位务必立即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今年的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网站及时将所有的政策转发到全县各部门,并且要求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加大对各执收单位的检查力度

联合审计、纪检监督部门一起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财非税〔20xx〕x号)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区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涉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非税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国务院可跟进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动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区对照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各级审计部门检查情况开展了自查:

1、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无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擅自恢复或继续收取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企业已缴纳应予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收取的行为,截止检查日未发现未退还的问题;无其他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问题。

2、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门户网常态化公布的《xx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x省涉企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等文件,我区已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本地区政府的网站固定位置进行了常态化公示并及时更新,在清单收费项目规定之外的一律不得收取。

3、中央和省督查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区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没有发现有中央和省督查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全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xx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有关精神,着力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企收费规范与治理工作:

一、抓领导,重力度。

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列为价格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作为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郭xx为组长,相关责任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在收费管理股设置了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履行涉企收费组织、协调和保障等工作职责。制定了《xx县深入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县涉企收费治理的总体目标,即“保成果、查漏洞、建机制、促突破”。

二、抓机制,重长效。

一是建立“企业接待日”制度。把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定为“企业接待日”,采取窗口接待和上门服务结合并行的方式,专门开展企业收费减负服务工作,全面了解企业收费减负现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采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解决问题上门的价格服务新举措,为企业提供最直接、最务实的价格服务,努力打造涉企价格服务升级版。二是构建动态监管机制。借助“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软件平台,全面推行了收费动态监管工作,凡经县价格部门审核的执收部门,其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监管系统”,建立了执收单位信息、收费申报信息、收费许可审核信息、年检年审信息“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了收费监管“动态化”、“智能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自20xx年xx月份启动运行以来,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收费管理同网运行,构建了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社会监督的完备体系,为有效扼制乱收费行为,打牢了根基。三是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对各级出台“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惠企减负政策,按照“政策发布”到位、“调整变更许可”到位和“清理公布取消降标项目信息”到位的工作举措,实行“常态化”和“动态化”的服务监管,特别是在做好清理发布工作方面,我们做到“及时清理、动态发布”,20xx年至20xx年xx月,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145项,降低标准66项,免征61项,都坚持做到了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四是做好收费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我局结合一年一度的收费年度报告工作,同步进行了执收单位清理审核工作,凡取消的收费项目和调整的收费标准都按上级文件严格落实到位,经重新清理和审核,对县直收费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20xx年xx月,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xx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xx〕xx号)及省、市发改委要求,按照县政府部署,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经科商局联合行文(x发改发[20xx]xx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开展收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

三、抓检查,重落实。

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坚强利器作用,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在国土、规划、建设等八大领域基础上,向所有收费单位延伸,凡具有收费职能的涉费单位都要纳入检查范围,认真研究制定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计划,严查违规乱收费行为,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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