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范文|提出减刑申请书(精华十三篇)
发表时间:2018-04-18提出减刑申请书(精华十三篇)。
⬢ 提出减刑申请书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以上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是以受刑人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为前提的。为了考察受刑人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必须经过一定的服刑期限加以考验和观察。同时,受刑人的悔改或者立功也有一个提高思想认识表现在具体行动上的过程。因此,不可能服刑以后马上减刑,而应当有一个减刑的起始时间。减刑的起始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减刑的间隔是指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的时间距离。对于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考察受刑人在前次减刑后是否又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对于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1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少于2年。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由于本身刑期较短,一般来说不存在二次减刑的问题,因而也就无所谓减刑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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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确须变更就读学校的,准予办理转学。
1、家长因工作异地调动、居住地变化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的;
2、流出学生回原籍就读的;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持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本区内一式三份,向学校领取并填写完整)及相应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办理:
1、转入地学校申请同意;2、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3、转出地学校申请同意4、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5、到原就读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本区内转学双方学校同意后送教育局审核批准)
1、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及回原籍的提供转入地户口簿;
2、户籍尚未迁进转入地区的:持原户口簿,属家长工作异地调动的提供行政介绍信等工作调动证明;属其他特殊原因的须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区内农村中学间互转的,持经双方学校同意的申请表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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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决定辞去目前在公司的职位,现在由于我的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公司,给公司造成的不便还请谅解。
加入这个集体一年了,在这一年里我成熟了很多,也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过去的一年里领导同事都对我很照顾,在这里曾经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公司里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了找到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经历了开心而又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里的成长将刻在心里一辈子,成为以后生活的一部分回忆。
在参加工作之前,因为各种原因我没有继续上学,只想尽快逃离学校加入工作才是正确的选择,现在经历了一年的历练,终于明白原来知识真的很重要,同时由于在工作上总也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种成就感总困扰着自己,不明白自己的前方到底在哪里,这迷茫曾一度让我痛苦,不明白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喜欢什么,适合做什么,这些困惑让我萌发了想要辞职的念头,并且也更确定了这个念头,我想重新返回校园,希望可以经过更深的学习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也希望能够通过不断的学习确定自己的定位。
我很清楚现在辞职对公司对自己都是个考验。现在退出这个岗位以后再想拥有就不可能,可我想试试自己的能力,想通过学习试着开拓更开阔的天地,都说爱拼才会赢,现在我想逃避安逸的现实去挑战更残酷的现实,而现在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的扩大,也正值用人之际,一切工作都必须按计划进行,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的离开造成任何损失,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能为公司效力的时候已经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让公司与自己都不会有任何遗憾。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会舍不得,不会忘记领导们的谆谆教诲,不会忘记同事们之间的友善与真诚。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上一层楼,拥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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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性别男,年龄27岁,出生年月: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现户口所在地:。现因,为了方便工作及生活,现需将户口从转至X派出所。
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户口立户申请书篇14本人,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现住在黄岩区x乡(镇)办事处x村。本人于xx年xx月xx日由x村迁往x学校就读,于xx年xx月xx日从x学校毕业,落户在。现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黄政办发[20xx]72号文件精神,自愿申请回原籍x村落实为农业户口。特此申请,请予批复!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户口立户申请书篇15本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口在山西省晋中市。我在也有户口,姓名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造成户口重复登记。申请保留,,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要求注销,,,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的户口。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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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诉讼申请书范文-申请书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申请参加诉讼申请书范文-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申请人:赖民新,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原告邵世杰与被告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及第三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申请人认为对当事人诉争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诉讼请求:
1、确认邵世杰与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及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类合同及法律文件无效;
2、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名股东,申请人为股东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转让股权时未征得申请人同意,且经申请人了解,原告与被告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时伪造申请人签字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侵害了申请人的股东权利,其行为无效,据此申请人请求参加诉讼,确认原、被告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原、被告签署的相关转让类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无效,及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的申请及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望裁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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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法院:
我是XXX(姓名),现在草草笔写下这封减刑假释申请书,希望各位尊贵的法官们能够阅读我的申请并予以审慎考虑。
首先,让我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犯罪经历。我深感惭愧和悔过,并内疚地承认我曾经犯下了一项严重罪行。然而,即使我犯下了错误,也不能否认我在服刑期间对我的罪行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内省。
在这段时间里,我接受了律师和心理辅导人员的帮助,并参加了各种自我教育和悔过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深入了解了自己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伤害。我认识到做错事的后果,我也意识到了自己需要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负责。
此外,尽管我承认我所犯下的错误是无法挽回的,但我也希望证明自己已经从过去的错误中汲取教训,并做出了真正的改变。在整个服刑期间,我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行为,我始终遵守监狱规定并尽力帮助其他同样需要帮助的犯人。
为了更好地接纳和融入社会,我还积极参与了监狱中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我学会了许多有意义的技能,例如木工、计算机编程和职业培训课程。这些技能将帮助我在出狱后找到一份合法的工作,并继续改善自己的生活,同时,我也愿意为回报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还请监狱批准我参与了一些慈善活动。这些活动使我有机会反思自己的罪行,并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通过这些慈善活动,我逐渐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并明确了自己今后要如何为社会作出贡献。
尊敬的法官们,我深深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而我也将一直承担这种内疚和悔过的心情。但是,作为一个人,我也希望有机会在过去的错误中得到教训并继续奋斗。减刑假释将给予我机会重新开始,重新融入社会,并为我证明我已经真正改变并能做出更有益于社会的事情。
在这封减刑假释申请书中,我请求法院的宽容和理解。我向各位法官承诺,如果我获得减刑假释,我将更加珍惜这次机会,并继续努力做出改变。我将以更加积极和负责的态度面对生活,并为我的过去行为负责。
最后,我衷心希望法院能审慎考虑我的申请。我相信自己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减刑假释将是我重新开始的机会,一个让我向社会证明我能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机会。谢谢您们的宝贵时间。
此致
敬礼
XXX(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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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
您好!我是XXX,向您提交这份戒毒减刑申请书。我深知自己曾犯下的罪行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从内心深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无比懊悔。在此,我想向您诚挚地道歉,并请求您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回首往事,我不禁铭记起我曾经为追求刺激和荷尔蒙的躁动,陷入了毒品的网罗。那些药物让我看到了虚幻的世界,为我提供了一时的逃避。然而,我却从未想过这一短暂的欢愉背后隐藏着的巨大代价。
随着毒品的侵蚀,我的家庭关系破裂了,亲情的枷锁解开了,朋友们对我渐行渐远。我沉湎于毒品的世界,被加害人的痛苦所无视,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然而,当警察敲开了我的门,我被逼上了审判台,面对法律的裁决。那一刻,我看到了家人们失望的眼神,听到了朋友们遗憾的叹息声,我深切感受到了自己已经堕入了人生的谷底。
在狱中的日子,我的内心经历了巨大的洗礼和震撼。毒品在我身上留下的印记被无情地抹去,我迎来了内心的觉醒。我清楚地认识到我必须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充实自己的内心世界,重新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狱中重获自由后,我主动接受了社会的监督和帮助,积极参与各类戒毒康复活动。其中,毒品戒断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然而,我坚定地决心摆脱毒品的困扰,并顺利完成了戒毒康复课程。通过心理咨询,我成功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我的心理问题。
我深知罪行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但我决心通过改变自己的生活,为他人做出贡献来弥补过去的错误。我希望能够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帮助那些正陷入毒品泥潭的人走出困境,警示更多的人不要走上我曾经走过的那条错误路。
根据对我的犯罪历史的复查,我相信我所展示出的改变会得到您的认可。在此,我郑重申请能够减少我原判的刑期,让我重新融入社会,用自己的行动和奉献为社会做出贡献。我承诺,我会时刻铭记我所犯下的错误,时刻保持良好的行为和价值观,永远不再走入纷扰的黑暗中。
尊敬的法官,我恳请您正视我发自内心的悔意,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可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我已经重新获得了价值。我相信,只要给予我足够的机会和支持,我将用余生努力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并将这段黑暗的过去彻底留在身后。
再次向您道歉,感谢您给我撰写申请书的机会。期待您对我的申请进行审查,相信您的判断是公正而明智的。
谢谢!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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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予以减刑;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应依法予以减刑。
第十一条 被判处财产刑、附带民事赔偿或退赃、退赔的罪犯,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无论其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应如实申报,拒不申报或有证据证明不如实申报的,视为故意隐瞒财产以逃避执行、履行,不具有悔改表现,一般不予减刑;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除外,但减刑幅度应从严把握。
第十二条 罪犯服刑期间的考核评定情况(取得嘉奖、记功、表扬、改造积极分子、社区矫正积极分子及扣分、警告、记过、禁闭等奖罚)是认定罪犯悔改表现的重要依据。
对监狱服刑罪犯,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奖惩。
对看守所服刑罪犯,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奖惩。
对社区矫正罪犯,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细则》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奖惩。
对罪犯拟按法律规定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认定为立功、重大立功的,必须是罪犯服刑期间独立完成。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该重大贡献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劳动成果。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对罪犯立功、重大立功表现严格审批,并接受同级检察机关监督。
第十三条 罪犯考核结果已被作为提请减刑的依据且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并裁定减刑的,不得再作为提请和裁定减刑的依据。
对罪犯服刑期内,属同一事实重复获得的考核奖励或受到的处罚,按就高不就低、就重不就轻的原则予以认定。
第十四条 对罪犯提请减刑,罪犯应认罪悔罪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拘役的及余刑不满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机关考核评定具有悔改表现;
(二)余刑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获得四次以上嘉奖;
(三)余刑超过一年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获得八次以上嘉奖;
(四)余刑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获得十二次以上嘉奖;
(五)余刑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获得十四次以上嘉奖;
(六)无期徒刑的,获得十六次以上嘉奖;
(七)管制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期间被评为一次以上社区矫正积极分子。
余刑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剩余刑期(即经刑期折抵后的剩余刑期)或上次裁定减刑之日的剩余刑期。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十七条 因查证原因,罪犯的立功表现未被生效裁判认定,裁判生效之后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本实施细则有关立功表现规定予以减刑。
第十八条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缩减后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的刑期。
第十九条 提请减刑起始时间:
(一)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服刑一年以上;
(二)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服刑一年六个月以上。
对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判决执行之日起余刑不满二年有期徒刑以及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服满余刑二分之一以上的,可依法提请减刑,不受上述提请减刑起始时间的限制。
判决执行之日是指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签署执行通知之日。
第二十条 有期徒刑提请减刑幅度:
(一)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提请减刑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在服刑期内获得三次以上表扬、记功或者一次改造积极分子以上的,结合其他改造表现,可提请减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提请减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服刑期内获得三次以上表扬、记功,或者一次改造积极分子的,结合其他改造表现,可提请减刑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获得二次以上改造积极分子的,结合其他改造表现,可提请减刑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结合其他改造表现,可提请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每次减刑时的减刑幅度应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减少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十一条 提请减刑间隔时间:
(一)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自上次裁定减刑之日起,至提请减刑的间隔时间应在九个月以上;
(二)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自上次裁定减刑之日起,至提请减刑的间隔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三)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自上次裁定减刑之日起,至提请减刑的间隔时间应在一年六个月以上;
(四)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自上次裁定减刑之日起,至提请减刑的间隔时间应在二年以上。
上次被裁定减刑二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自上次裁定减刑之日起,至提请减刑的间隔时间应在二年以上。
对考核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经减刑后余刑已不满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服满余刑二分之一以上,可不受上述提请减刑间隔时间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实际执行刑期的起始时间,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拘役、有期徒刑罪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罪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二十三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自判决执行之日,即人民法院签署执行通知之日起,服刑二年以后,可依法提请减刑。提请减刑幅度:
(一)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服刑期内每获得一次改造积极分子或者三次以上表扬、记功的,结合其他改造表现,可提请多减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但最低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二)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4月30日以前犯罪的,服刑二年以后,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四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服刑二年以后,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的,服刑二年以后,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服刑五年以后,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提请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第二十五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再减刑时,按本实施细则有期徒刑罪犯减刑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但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起始时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应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八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或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犯新罪的,应依法裁定减刑。
第三十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再减刑时,按本实施细则无期徒刑罪犯减刑的规定办理。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可作为减刑幅度从宽的依据。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严重违反监规或者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应适当从严掌握。
第三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再减刑时,按本实施细则有期徒刑罪犯减刑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但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二年;对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前款所指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第三十三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相应更改。减为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改为剥夺政治权利十年;减为十八年以上不满二十年有期徒刑的,一般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七年至十年;减为十三年以上不满十八年有期徒刑的,一般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至七年。
第三十四条 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第三十五条 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罪犯,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第三十六条 对服刑期间自觉剖析犯罪原因,认真反思犯罪行为,积极争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谅解,真诚悔罪的罪犯,减刑幅度比客观改造表现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可放宽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对自身罪行及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不思悔改的罪犯,减刑幅度比客观改造表现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可减少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对拒不反思自身罪行,恶性不改,投机取巧获取改造成绩的罪犯,可不予减刑。
第三十七条 对服刑期间因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刑罚执行机关处罚的罪犯,提请减刑起始时间或者间隔时间应相应延长:受警告的,提请起始时间或间隔时间延长二个月以上;受记过的,延长三个月以上;受禁闭的,延长六个月以上。受禁闭的,减刑幅度应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减少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受记过的,减刑幅度应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受警告的,减刑幅度应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减少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严重违规违纪一次性扣三分以上的或者累计扣八分以上的,减刑幅度酌情从严。
第三十八条 对原判期间身份情况自报的罪犯,刑罚执行机关应及时对其身份情况进行核实,对拒不如实交代真实姓名、住址、家庭等身份情况的罪犯,一般不予提请减刑,非因罪犯自身原因所致身份情况不能查实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未成年罪犯及老、病、残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提请间隔时间可缩减六个月以下,减刑幅度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可放宽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对裁定减刑时已满十八周岁,但在提请减刑之日或服刑考核期截止之日尚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参照本实施细则关于未成年罪犯的规定办理。对在服刑考核期内年满十八周岁的罪犯,结合其认罪悔改表现,减刑幅度可酌情从宽。
第四十条 被判处财产刑、附带民事赔偿或退赃、退赔的罪犯,应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和财产刑执行、民事赔偿履行、退赃、退赔情况。对此类罪犯的减刑,应综合考察其经济条件、日常开支等情况,区别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罪犯符合减刑条件,服刑期间主动执行全部财产刑或履行全部附带民事赔偿、退赃、退赔义务的,减刑时减刑幅度可从宽掌握;在服刑期间积极执行部分财产刑或尽力履行部分附带民事赔偿、退赃、退赔义务的,减刑幅度可酌情从宽掌握。
(二)罪犯符合减刑条件,有正当理由致暂不能执行财产刑或履行附带民事赔偿、退赃、退赔义务的,可依法减刑;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主动执行财产刑或履行附带民事赔偿、退赃、退赔义务,经教育后执行、履行的,可依法减刑;经教育仍拒不执行、履行的,通知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且一般不予减刑。
既判处财产刑又附带民事赔偿或退赃、退赔的罪犯,原则上应先履行全部附带民事赔偿、退赃、退赔义务后执行财产刑。
第四十一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罪犯,恐怖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等有组织犯罪的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累犯,毒品再犯,三次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数罪并罚中除最高刑期之罪外还有一罪刑期在五年以上或罪名在四个以上的罪犯,以及假释考验期间触犯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被收监执行罪犯的减刑,应从严掌握。符合减刑条件的,提请减刑起始时间及间隔时间应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延长六个月以上,每次减刑时的减刑幅度应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第四十二条 对符合减刑条件的“三类罪犯”,必须从严把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
(一)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
(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四)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下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限制。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此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每次减刑时的减刑幅度应比同等条件的其他罪犯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 提出减刑申请书
第四十四条 对罪犯提请假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的;
(二)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对罪犯提请假释时,应全面评估并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前款规定的,可以假释。其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但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其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二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第四十五条 对自报身份情况无法核实的罪犯,一般不予提请假释。
如果有与国家、社会利益有重要关系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假释条件限制。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对未成年罪犯,过失罪犯(不含交通肇事后逃逸),中止罪犯,胁从罪犯,积极履行附带民事赔偿并取得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罪犯,因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病、残罪犯,家有直系亲属、配偶生活不能自理,确需罪犯本人赡养、抚养、照顾的罪犯以及其他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罪犯,能认罪悔罪,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得假释外,可放宽适用假释的掌握标准。
第四十八条 对被判处财产刑或附带民事赔偿、退赃、退赔的罪犯,应参照本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综合考察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执行、履行情况。积极执行、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在假释时可适当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主动执行、履行的,在假释时应从严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履行的,不予假释。
第四十九条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犯罪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依法减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或者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依法减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不得假释。
204月30日以前犯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罪犯,符合假释条件的,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以假释,但应从严掌握。
第五十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罪犯,恐怖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有组织犯罪的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毒品再犯,三次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以及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假释。认罪悔改表现突出,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但应从严掌握。对职务犯罪罪犯,应从严适用假释。
第五十一条 对未经减刑的罪犯直接提请假释的,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对其悔改表现考核时间,应不少于余刑的二分之一。
罪犯减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对一次减刑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二年。
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适当缩短间隔时间,不受上述间隔时间限制。
第五十二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假释考验期满,不存在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执行社区矫正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第五十四条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依法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依法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对被撤销假释的罪犯收监执行后,一般不再予以假释。
⬢ 提出减刑申请书
敬重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是怀着特别困难的心情写这份信的。
自从我进入公司之后,由于公司对我的关切、指导和信任,使我学到了很多学问,对此我深表感谢!由于我自身实力的不足,工作越来越让我感到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为了不由于我个人的缘由而影响公司的经营进展,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确定辞去目前在部门担当的职务和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公司带来确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歉意。特殊感谢公司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育和照看,在公司的这段阅历于我而言特殊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感到荣幸。
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阅历将是我职业生涯进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全部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当!公司业绩越来越好、步步高升!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愧疚,同时我也盼望公司能够体谅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xx年xx月xx日个人提出辞职的申请书3敬重的领导:你好!自xxx4年年底入职以来,我始终都很享受这份工作,感谢各位领导的信任、栽培及包涵,也感谢各位同事赐予的友善、关心和关切。在过去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利用公司赐予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溢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学问和实践阅历。
我对于公司两年多的照看表示真心的感谢!当然,我也自认为自己在这两年的工作中做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但由于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选择了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盼望能于今年9月3x日正式离职。盼望领导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会尽力协作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对公司,对客户尽好最终的责任。
盼望公司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 提出减刑申请书
尊敬的假释委员会:
我是XXX(姓名),目前在XXX(监狱名称)服刑,因为XXX(犯罪罪名),刑罚为XXX(刑期),现特向贵委员会提交减刑假释申请书,希望能够获得重新回到社会的机会。
我对我所犯下的罪行深感懊悔和愧疚。在服刑期间,我不断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参加了大量的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明白了道德和社会规范的重要性。我会牢记自己的过错,并且发誓终生奉行法律和道德。
我在监狱期间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希望能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补偿。我曾经参与过XXX(具体公益活动名称),为自愿机构提供帮助,也积极参加了囚犯教育改造活动,向其他囚犯宣传法律知识和反省自己的错误经验。我深信通过这些积极行动,我可以向社会证明自己真诚悔过的决心。
我已经获得了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我学习了XXX(具体技能名称),通过在监狱内工作和培训,我已经掌握了一系列的职业技能。这些技能使我具备了重新融入社会并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能力,也为我今后的生活和就业提供了保障。
我真诚地请求委员会考虑给予我减刑和假释的机会。我将继续努力改造自己,积极参与活动,并争取重返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公民。我保证自己不会再犯罪,并将用自己的所学所知回报社会,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重新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社会地位。
愿贵委员会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我深信,我已经付出了足够的努力和改变,我相信我有能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顺祝商祺!
XXX(姓名)
日期:
⬢ 提出减刑申请书
近日,笔者获悉,某法院即将进行二审,一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减刑申请书。这份申请书详细地列举了犯罪嫌疑人的事实、犯罪动机以及改造情况,通过生动具体的描述,突显了犯罪嫌疑人对罪行的认识和悔过之心。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减刑申请书的字数超过了1000字,进一步表明了犯罪嫌疑人的诚意和决心。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19年因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努力下,二审法院对其减刑的申请书开始审理。这份申请书共计1023字,详细地陈述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以及对于罪行的认知和改变。
在这份减刑申请书中,犯罪嫌疑人张某首先描述了自己的嫌疑人生涯。他坦言,盗窃行为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忏悔,深深地意识到了自己曾经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时,他也向法院展示了自己在服刑期间的积极表现,如参加各项法律教育学习、积极参与劳动改造等行为,以证明他愿意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进一步阐述自己对于罪行的认识,犯罪嫌疑人在申请书中描述了曾经经历的一次重要事件。他讲述了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在他服刑期间给他带来的深刻启发。这名曾经的罪犯从内心深处反省自己的过去,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并最终成为了一名值得尊敬的人物。这个事例使得犯罪嫌疑人对于改造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坚定了自己要重新做人的决心。
犯罪嫌疑人在减刑申请书中还提到了他曾经受到的家庭困境。他透露,自己的父母离异,他幼年时失去了亲人的关怀和爱。这些不幸的遭遇导致了他人格的扭曲和不良的行为习惯。正是在长时间的反思和改造中,他逐渐懂得了什么对于他的人生而言是真正重要的,他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过去的过错。
这份减刑申请书深深感动了法庭的审判官和其他相关人员。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改变表示肯定,并决定将此案交给更高层次的法院进行审理。这一次,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来临了,他将面对更高的审判标准和更严格的考验。但是,他的努力和诚意赢得了他人的认可,希望也并不遥远。
通过这份减刑申请书的细致陈述和生动描绘,我们不禁思考我们对于罪人的看法。在法律的制度下,一次次的审判和判决让我们看到了每个罪犯背后隐藏的真实故事和悔过之心。值得我们思考的是,改造和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对于罪人给予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或许,正是这份减刑申请书,将为我们带来对于罪人社会复兴的新的思考和团结。
减刑申请书通过其生动的描述和具体的事实,向法庭展示了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罪行的认知和改造态度。超过1000字的详细陈述无疑提升了申请人的减刑申请的可信度和可行性,为他争取到了二审的机会。对于我们而言,也许这份减刑申请书的内容将成为我们思考罪人改造和社会团结的一个起点。
⬢ 提出减刑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于x月x日开始到xx工作,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xx的这个团队中,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多月了,现将这两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部门人员紧张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我尽快熟悉了xx的产品以及我本职位的工作流程,虽然没有人交接工作,但是我还是以较快的速度融入工作当中,边学边做,边做边问。目前我负责采购包装类,配件类,饰品类,以及部分原材料。在接到库房申购单时,都及时把订购单传发给供应商,根据库房的需求来与供应商协调沟通,催交货物,监控到货情况。
二、在我到来xx时,正好遇到纸箱行业的涨价风波,而于老供应商谈价的同时,我也搜集了一些纸箱厂的资料,邀请部分纸箱厂上门报实价,比较新老供应商的价格和品质,并作出汇报与整理。在涨价风波之后稍有降价之后,也积极跟老供应商谈低价格,防止报价只涨不跌。
三、当货物出错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会将库房和检验员的汇报的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以及通告供应商,保留出错的证据以及货品,要求供应商退换货或者扣款等,做好问题处理工作。
四、除了采购工厂的包装材料等,我还要采购市场部计划采买的饰品,以及市场部有新店时,我也要参与装修材料的采买工作,偶尔会随车外出和同事去外面的市场进行采购,尽量在外采的时候和商家还价还到最低。同时也有一些标准饰品是在天意市场采买,我都以低于我们原本的采购价采买了翻页钟、沙漏等饰品。
五、在这两个月期间,除了询价、比价、订购、外出采购等工作,我也在与供应商对账期间准确地把账单对好,向供应商提出了很多对方算错了的问题,确保了自己的账准确无误,达到账实相符。
关于目前我工作的状况,我想提出一点建议,虽然我可以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但是总感觉自己是处于一种被动的形势,也就是我们库房的申购计划性不强,时常有订货马上就催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要货的情况。每个月初我们工厂申购上百个型号的纸箱,很多都不急着要货,甚至到下个月都还没要,反而有的急需的却要临时订临时催货,这种没有计划性的订购会给工厂,我们采购,以及供应商都带来烦恼,所以,我希望在我在职的期间,这种情况能有所改善,我也在积极的学习,希望能尽早为公司奉献更多的力量。
以上是我的工作基本情况,经过试用期的锻炼,我已经达到了转正要求,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求领导给我一个为_效力的机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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